【内容提要】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政治生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规律:民主政治生态定位规律,即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于社会发展、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民主政治生态平衡规律,即必须坚持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相协调、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民主政治生态渐进规律,即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梯次发展、有序推进、分步实施;民主政治生态制约规律,即必须发挥法治国家、社会组织和民主政治体系自身的制约作用。
【关 键 词】中国/民主建设/政治生态/规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个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1](p.25)。政治生态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特定的政治主体,都构成一个由相应的次体系及外部环境组合而成的生态体系[2](p.124)。如果把当代中国民主政治作为研究对象,其体系内部各次体系之间及其与外部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通过有机互动相互联系共同组成的整体,就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体系。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体系的运转,不是任意的、杂乱无章的,而是存在着内在的规律性。这种规律就是贯穿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必然性、秩序性、常规性,就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体系中各内部体系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站在政治生态视角,探究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规律,对于推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定位规律
民主政治体系及其各要素各安其位,发挥自身的位置功能,通过各自的相互作用实现自身结构和功能优化,就会促进民主政治体系整合为有机整体,进而成为民主政治体系发展的动力。当代中国民主政治要实现其自身发展,就必须把握好民主政治生态定位规律。
(一)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
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争取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人民民主制度而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那天起,就以建立民主政治制度为己任,始终不渝地为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而奋斗。在革命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广大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对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进行了长期和深入的探索,并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民主政治制度,不断丰富民主政治形式,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
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民主政治建设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特别是在中国,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实现广大人民利益是一项既复杂又艰巨的系统工程,这样就必然要求一个既能够集中体现人民群众意愿,又能团结、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政治核心。在当代中国,唯有中国共产党能担当这一重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民主政治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并且创造性地实现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科学的统一,制定并实施了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愿望的政策和法律制度,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国家各项政策和法律制度就无法真正得到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就不会得以实现。
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的实质就是要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要求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领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切实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领导人民实行基层民主,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领导人民严格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必须把民主政治建设的生态定位放在服务社会发展上
社会环境是民主政治体系运作的生态源。任何生态体系,都离不开其赖以产生的源头。在自然-社会生态关系中,自然生态乃是社会生态赖以产生的源泉,社会生态以自然生态为根基,没有自然生态的依托和奉献,社会生态就无以存在。同样,社会环境也是民主政治体系运作的生态源,社会生态就是民主政治生态的基础和氛围。民主政治体系绝不能跳出社会环境、脱离社会体系的制约。没有社会体系的规约,民主政治体系的生长就会漫无节制。民主政治体系寓于社会环境之中,同时民主政治体系也不可能拒绝社会环境的滋养。没有社会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民主政治体系的运转就失去动能。离开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实际,任何政治文明、政治形式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服务社会发展是民主政治建设唯一合法性前提。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与之相适应。民主政治也是如此,它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不断向前发展。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政治与社会关系中,国家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强权专制政治使社会处于弱势状态,这种反生态的关系状态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以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人的权利观念的强化以及社会民主运动的展开为前提,国家与社会有了明确的界分,民主政治体系与社会体系发展处于均衡状态,二者各自独立又相互合作,形成和谐相生的生态体系。而今,民主政治正向着更为高级和完美的、以社会为主体的生态和谐阶段发展,社会将处于主体性的强势地位,民主政治的社会工具性更加强烈,由社会领导者向社会服务者转变,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将成为民主政治体系的最大目标和政治合法性的唯一前提。
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发展主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际遵循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即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中国民主建设的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紧紧围绕社会发展主题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变化的多元需求,是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非常重要的一条成功经验。在20世纪50年代,党的八大就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这一需要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迅速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并写进我国新宪法,用更加明确的表述在党的基本路线中确定出来。
(三)必须把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及权利尊严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终极目标
人的自由与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是检验民主政治合法性的试金石。当代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认为,民主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标准[3](p.324)。民主政治,是当代世界主权国家诸种政治治理形式中最为先进的政治实践形式。在政治生态理论看来,民主政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民主、权力具有无限膨胀的本性,因而不能离开对它的制约。政治生态理论认为,民主政治应当是以人类自由为价值追求的“有限民主政治”,即把民主、权力限定在人们——无论是民主多数还是民主少数均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不能超过的边界,就是人的自由与权利。民主政治的合法性来源于它对人的自由与权利的制度保障,一旦失去对人的自由与权利的制度保障,民主政治就丧失了其赖以生存的合法性基础。
切实保障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处于当家做主的地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个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主权真正在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国家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受宪法保障,集中体现在国家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也体现在人民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制化。
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扩大人民对权利的享有和对于权利自由的保障。要通过制度化和法律化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1](p.26)。要使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要加强党的执政制度法制化建设,加强人权保障法制体系建设,扩大和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公民相关权利的法制保障,进而推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实现科学发展。
二、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平衡规律
民主政治体系生态平衡表现为民主政治体系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以及民主政治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在结构上有机关联和互动,在信息和能量输入与输出上处于均衡、平稳与开放的状态。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要遵循政治生态平衡规律。
(一)必须坚持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
党内民主直接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从而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与执政能力的重要前提。而要发展人民民主,首先必须发展党内民主。从党的地位看,党处于国家政治体系的核心,不少党员处在国家各级领导岗位上,这种情况决定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必将对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产生制约并发挥主导作用。从党的任务看,党的中心工作也是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党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能够按照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序进行,国家法律和各项具体政策的制定也就有了可靠的民主保障。
党内民主必然在全社会形成强烈的辐射和示范效应,带动并影响人民民主不断实现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是全社会的表率。这种领导核心地位和模范表率作用,决定了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民主的发展有赖于党内民主的发展。党内的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和民主作风,对国家和社会的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和民主作风有着直接巨大的影响。党内民主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发展党内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逻辑起点和内在要求。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经过新时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明确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4](p.236),并以之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为了推动人民民主,通过对党的章程进行多次修订和一大批党内民主法规的先后颁行,初步确立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很多新的创造和经验也为党内民主提供了源泉和很好的启示,正是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促进中,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二)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经济文化及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首先,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上层建筑,归根结底决定于经济基础。也就是说,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政治也对经济基础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二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民主政治的扩大,进而充分调动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其次,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经济,它要求资源配置和生产决策以价格为基础。市场经济还具有经营者的主体性、平等竞争、自由协约等特征,客观上为政治民主的发展奠定了相应的经济制度基础和思想观念基础。因此,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才能使二者在相互促进中共同发展。
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和文化环境。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文化背景和文化环境主要表现为社会的传统文化及其政治价值导向、当前社会文化意识主流、当前社会文化发展趋向、民众的文化素养及其政治意识等。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消极影响较为严重;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已成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指导思想;而西方文化的渗入,需要去伪存真,取其精华为我所用。文化对于民主政治建设起到引领、指导以及深刻的影响作用,必须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民主政治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推动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存在于社会与自然的大环境中,与其生存环境之间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制约、相互排斥。当人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的时候,自然界就会为人类的生存提供源源不断的滋润和供养。当人们无视自然界的生态化存在和主体性要求,破坏自然界生存规律的时候,自然界就会通过其惩罚性的反生态手段报复人类,给人类以警示和教训。如果人类有关与自然相处的民主政治活动(包括民主决策等)符合生态建设规律,就有利于人类自身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否则,在破坏自然生态的同时,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
(三)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
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由民主自身的属性决定的。民主政治不仅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更重要的是一种制度,是约束、指导人们政治行为的政治制度。离开了制度,民主将失去自身应有的政治价值。民主制度就是以法律为支撑的政治制度体系。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p.168)要使社会主义民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政治制度具有普遍约束力和相对稳定性,得到法律的保障而不受任何侵犯。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要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使民主法律化、制度化,获得其国家意志的属性,具有任何人不可侵犯的尊严和权威,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破坏民主的现象[6]。在立法方面,要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司法方面,要保持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切实保证其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外力干涉。同时要在全体人民中反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使每个公民知法守法,同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斗争。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和内容,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只有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赢得了民主,才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也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集中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制定出真正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并保证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只有人民认为是合法的规范,才能把它转化为内在的行为准则,并自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的价值才能充分实现。同时,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又有赖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同这种地位相适应的各项权利,行使这些权利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制裁侵犯人民民主权利行为的方式和途径,都需要通过法律来确认和规定,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
三、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渐进规律
政治生态理论认为,任何一个政治体系都具有不同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各自的结构和功能。民主政治体系由低到高的发展,要遵循渐进规律,梯次发展,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也要遵循政治生态渐进规律。
(一)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梯次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民主政治建设应梯次发展。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一般是先通过量的积累,然后才能发展到质的变化,其中量的积累过程就是一个梯次发展的过程,民主政治的发展也是如此。一方面,民主政治的自身发展和完善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民主政治理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民主政治形式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探索,民主政治制度也需要在实践中反复矫正,这就决定了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梯次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人们对于民主政治的接受也要经过一个从发现到认识到运用的过程,而且不同的人群对民主政治的认识水平、要求程度和参与能力存在很大的不同,这种过程和差异决定了民主政治建设必然要梯次渐进地向前发展。
经济发展不平衡要求民主政治建设梯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但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严重。这主要体现在:东部沿海地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地缘优势明显,经济发展较快,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较差,尽管享受大开发政策,经济发展依然缓慢;城市由于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社会保障比较完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改善,而农村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整体经济状况与城市差距较大,一些老、少、边地区依然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另外,不同职业和不同行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等不同劳动性质的群体,经济差别也很大。不同经济基础必然要求不同的民主政治形式与之相适应。这也是民主政治梯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知识文化素养差异较大要求民主政治建设梯次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文化教育体系。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丰富的主体资源。但是,我国文化教育事业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受教育水平存在差距,人们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差距也很大,对民主政治的要求客观上形成了层次性。这也要求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一层一层地梯次向前发展。
人口结构的复杂性要求民主政治建设梯次发展。我国是人口大国,这种人口数量因素制约着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决定了我国目前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是基层民主政治。民主的较高形式是直接民主政治,但在我们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实现直接民主政治,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另外,我国还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都有不同的文化、习俗和信仰,势必对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必须允许不同形式、不同进度地发展民主政治。
(二)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
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有领导、有组织地推进。在当代中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让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单靠个人自发产生民主意识、自觉形成民主行为是不可能的,只有把全体人民组织起来形成强有力的人民民主政权,才能使民主成为一种制度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7](p.79)。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在当代中国,领导人民享有民主政治权利的只有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广大人民建立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使国家的民主政治生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合理协调不同利益关系,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形成最广大人民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
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决定的。二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原则。共产党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活动准则,通过对国家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四是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我国的民主制度不仅要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要求国家切实保障公民在各方面的权利。五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国家立法机关充分发挥和行使其立法职能与执法监督职能,不仅要建构完整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而且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按照程序规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是一种理性、文明、有序的活动过程,其运行必须以法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时序为依据。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如何用好自身手中的权力,必须通过相应的民主程序来加以规范。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体现在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同时包括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这些都要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得以进行。民主政治建设还涉及各种政治资源的配置、各种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各种政治规范的形成等,都要通过法定程序有效进行[8]。民主政治建设如果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就一定出现无序和混乱,最终必然偏离正确的方向。
(三)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分步实施
民主政治建设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当代中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文化落后的现状必然制约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民主建设要经历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当代中国是在经历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社会基础上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尽管民主自由的理念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文化的主流,但封建意识和剥削阶级腐朽思想还将长期存在,这也是民主政治建设要逐渐分步实施的因素之一。民主政治建设总要受到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敏感度极高的改革,风险和难度很大,必须采取积极而稳妥的步骤,从实际需要出发,与各项改革相协调,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民主政治建设要适应社会发展分阶段进行。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阶段性社会特征,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民主政治建设也要遵循阶段性发展规律。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一是争取主权民主阶段。这是中国人民权力实现的开端。中国革命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争得了民族的独立和国家主权。二是实现经济平等。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体现在将政治权利与自由权利置于经济平等的基础之上。通过实现经济平等,使最广大的人民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任务。三是在实现主权和经济平等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人民的个人权利与自由。这就是未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努力方向。
民主政治建设要立足国情有计划实施。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多民族国家,政治体制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经济增长较快但发展很不平衡,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呈多元发展,全球化、国际化趋势显著增强,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做长期准备和长远思考。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由低到高、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进程。必须立足本国国情,遵循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按照社会发展进程的总体安排,科学设计和制定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长远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不断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迈进。
四、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生态制约规律
政治生态理论认为,政治体系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关联、相互协调,同时也相互矛盾、相互制约。政治制度的制定充满科学的、合理的因素,都有其独到的优势,但必须进行不断地修正并加以制约,否则其优越性就难复存在[9]。民主政治尽管是当代世界主权国家诸种治理形式中最为先进的政治实践模式,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其最大的局限就是民主权力——也是由民主权力转化而来的政治权力——具有无限膨胀的本性。民主权力的扩张和冲动,会给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伤害[2](p.343)。为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民主政治进行必要的制约,弥补其不足,使其更臻完善。
(一)必须发挥法治国家的制约作用
坚持维护和树立宪法尊严。习近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0]。宪法是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基础。我国宪法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的,是党的正确主张和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集中体现了我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宪法与民主政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是宪法成为民主政治的前提。维护和遵守宪法,有效防止公共权力对社会利益的侵蚀,从而为公共权力的自主性设置最高限度,这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我们实施的依法治国是人民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法治的根本意义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治权,必须通过法治使最易专断腐败的政治权力也能依法行事。在实施法治的过程中,必须规范行政权力。为了既保障公民权利,又使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中有章可循,必须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通过法律规范政府权力,通过法律监督防止政府权力滥用。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力量和监督力量,把权力彻底关进笼子里。
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在新形势下,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行为必须进一步规范。要形成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要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要加强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确保执法权力正确行使。
(二)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制约作用
社会组织通过分担一部分公共权力发挥制约作用。英国政治学家杰拉德·克拉克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民间的、非营利的专业性组织,具有特殊的法律特征,与公共福利目标有关……非政府组织包括慈善基金会、教会发展机构、学术思想库及其他有关诸如人权、性别、健康、农业发展、社会福利、环境等问题的组织”[11](p.296)。社会组织相对独立于国家及其政府,又是国家及其政府的合作者。因为它来自民间,不是官办组织,因而不受制于政府,而且由于其公益性价值追求和公共属性,它还是监督政府行为的制衡性社会力量。通过将一部分公共权力分给社会组织承担,不仅会对公共权力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同时也是基层民主得以充分实现的有效形式。
全面做好社会组织的完善和自我发展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表征着社会的民主化程度。因此,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完善和发展,政府要摆脱传统封建“家长制”作风,从自身是公共权力唯一拥有者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多元治理。政府要把原本属于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权力归还给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独立地参与决策,增强社会管理效应。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的民主建设。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基层民主制度充分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有效地分担了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发挥较大的作用。
(三)必须发挥民主政治体系自身的制约作用
充分发掘民主政治制度自身的制约功能,防止民主权力无限扩张。民主尤其是现代民主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在人民对民主制度的安排中已经预置了“民主防腐剂”,也就是说民主本身就内含自我约束和监督的制度因素。在此意义上说,对民主制度的制约,是民主的内在规定性,是民主的实质所在。但问题还在于,好的民主制度并不一定产生好的民主效果。同样的民主制度,在此国运转良好,在彼国可能一塌糊涂。民主制度要收到实效,除了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外,还取决于人民对其制约功能的发掘程度。把民主所具有的制约的内在规定性,转化为一种政治生态诉求,恰恰是政治生态理论的政治价值取向。
通过体制内部权力分解,使民主政治体系内部权力之间实现相互制约。宽泛地说,分权是指社会各阶级共享社会政治权力,以便利益均沾。狭义地看,分权是指政治体系内部的结构性权力分立。在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基础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的配置上实行合理分工,贯彻制约和监督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在司法机关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在各国家权力内部,也要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通过实施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民主政治体系外部的制约。更广泛地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是对民主政治权力进行外部制约的有效途径。只有建立起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制度化沟通渠道和约束机制,才能限制其滥权冲动,民主政治才能够成为生态化的政治机制[12](p.55)。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优化代表成员素质。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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