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到2009,新中国已经走过60年的历程。在共和国60年的历程中,有三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观察点:一是1949年,二是1979年,三是2009年。三个时间点蕴含着三个问题:以1949年作为观察点,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在中国现代国家成长历程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意义何在?以1979年作为观察点,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在新中国成立30年之后,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之下谱写了什么样的新篇章?以2009年作为起始点,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在新中国成立60年之后,在改革开放30年之后,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将走向何方?
第一波:从皇权帝国到主权国家
从皇权帝国到主权国家是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第一波。这一波始于晚清皇权帝国的危机与崩溃。在经历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甲午海战、变法维新等诸多历史事变之后,1911年的辛亥革命虽然终结了满清王朝的皇权统治,但中国并没有真正成为现代意义的主权国家。相反,在袁世凯于1916年去世之后,掌控国家军事暴力资源的北洋军阀迅速分裂,形成直、皖、奉三大派系,各大军阀派系之间互相厮杀。军阀之间的相互混战表明国家的暴力资源已经彻底分散,这不仅宣告了传统国家的解体,同时也是在呼唤结束军阀割据、实现国家统一、重建国家权威、走向现代国家。在20世纪20年代联省自治的方案落空之后,以俄为师的国共两党联手作业打击军阀,取得了军事北伐的基本成功。不过,在1927年国共两党分手之后,两大政治军事集团之间开始了长期的军事政治斗争;虽然,在八年抗日战争中,他们也一度协同抗战,但最终经过四年的国共内战之后,一方才将另一方赶出大陆,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而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意义究竟何在?从根本上说,其意义在于主权国家的建立。正是由于主权国家的建立,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所面临的生存风险得以基本化解,并且为下一步的国家成长奠定了基础。不过,以苏俄暴力革命的方式确立主权国家也给未来的国家成长留下了一个后手,这就是革命逻辑与阶级立国。所谓革命逻辑其实是共产主义革命的逻辑,这种革命的逻辑是将革命进行到底,它不仅要进行政治革命,而且要进行经济革命、文化革命,因此,革命逻辑隐含着后来1949年之后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革命运动,包括已经被彻底否定了的文化大革命。另外一个后手就是阶级立国,阶级立国意味着立国的根基不是公民权利,而是阶级。
第二波:从全能国家到市场国家
如果说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第一波经历的时间很长,那么从1949年到2009年的第二波则相对较短,刚好60年。第二波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从全能国家到市场国家。这一波可以分为前后30年的两个阶段。
前30年:一个逻辑,两个故事
前30年是从1949年到1979年。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用一个逻辑、两个故事来描述这30年。一个逻辑就是革命逻辑———全盘革命的逻辑:革命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一直延伸到思想文化领域。两个故事中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政党中心主义的故事。所谓政党中心主义的故事就是政党对国家和社会一元化的全面领导,它具体表现为政党对国家统治系统排斥竞争性的垄断、政党对国家统治机关的控制,甚至政党对国家权力系统的替代(“文革”中国家机关已经瘫痪,党、政、军一体的革命委员会取而代之)、政党对社会的全面统领(政党渗透到社会组织的各个角落)。第二个故事是国家全能主义的故事。如果说政党中心主义主要涉及政党与国家统治组织和社会的关系,那么,国家全能主义主要涉及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其实质是国家权力无边界扩展,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生活领域的全面渗透、吞噬,它具体表现为政企不分、政社不分以及私人领域被侵犯等。
就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而言,政党-国家/全能国家如此集中资源,其成就是什么?最大的成就就是巩固了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地位。当然,为此也支付了巨大的代价。如果说,第一波的最主要代价是无数仁人志士、无数同胞的鲜血和生命,那么,第二波前30年的代价是什么呢?最简单地说是两点:一是经济短缺、物质匮乏,说得白一点,那个时候很多人吃不饱肚子,饥饿。二是自由的丧失,个人自由、经济自由、社会自主的丧失。这样,一个扼死了自由的体制当然是僵化的。这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前30年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留下的后手,也是需要改革的对象。这种僵化的体制给中国带来了新的风险:如果说第一波中国面临的风险是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那么,第二波前30年带来的风险则是中国的“球籍”就要被开除掉了。换句话说,如果中国再不改革开放、再不搞现代化,那么,中国就面临在地球上无法立足的风险。正是这个后手为邓小平主导的改革开放埋下了伏笔。
后30年:改革的故事
如果说第二波前30年的故事是革命逻辑下政党中心主义和国家全能主义的故事,是革命的故事,那么,第二波后30年(从1979年到2009年)的故事则是依托政党中心主义改革国家全能主义的故事,是改革的故事。换言之,虽然政党国家和全能国家是一体两面的,但30年改革开放恰好是依托一面———政党中心主义来解构另一面———国家全能主义。
国家全能主义的解构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放权于地方。国家全能主义的表现之一是中央集权,中央控制得很死,30年改革开放的内容之一就是向地方放权。二是还权于生产者。之所以说是“还权”而不是放权,是因为这里的权力是指生产者的自主权,它本身就属于生产者自己。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把生产自主权还给了农民,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生产经营权归还给了企业。三是限权于政府。比如说,国家通过制定行政许可法,圈定政府许可的范围,确立政府权力的边界,以限定政府的权力。四是分权于社会。例如,国家通过对行业协会的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将原来由政府管理的一些社会事务交给社会组织。
对国家全能主义上述四个层面的改革释放了经济自由的空间、激发了社会活力和个人的创造力,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而且推动了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
一是走向市场国家。随着政企逐步分开,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成为独立生产经营的主体;另一方面,政府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划定政府权力运行的边界,这样,在国家领域和市场领域之间形成边界划分,国家成为与市场在结构上互相分离的领域,从而成为一个市场国家。
二是确立税收国家。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全能主义国家在财政收入上是“自产国家”(owner-state),它以国有企业为核心自己生产财政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家自有财产带来的收入。在全能主义的自产国家,不是国家依赖于国家之外的纳税主体以获取财政资源,反而是个人和各种组织高度依赖国家,从国家那里获取所需资源。随着改革对全能主义国家的解构,国家全面垄断经济社会资源的格局被打破,国家与市场领域、社会领域的结构性分离,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迅速崛起,市场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这样,国家之外的个人、经济组织从国家那里获取资源的机会在减少,相反,国家在财政上反过来依赖国家之外的纳税主体,由此,国家不得不通过税收从国家之外的纳税主体那里汲取财政资源,以支撑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这样,从自产国家走向税收国家是中国国家构建中不可避免的选择。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两次利改税和90年代实行分税制、引入增值税等税制改革,中国开始建立起现代税制的基本框架,走向税收国家。
三是构建行政国家或者说管理国家。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行政架构重组。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的多次政府机构改革直接推动了中国行政国家组织体系的建设:从早期单纯的精简机构到中期的转变政府职能再到近年来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由浅入深、层层推进的政府机构改革不仅将政府职能逐步转向、定位于公共服务,而且初步组建了一个面向市场经济、着眼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行政架构。其二,行政队伍建设。从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逐步走入法制化轨道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为行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依照考试、考核、培训、轮岗、辞退等程序管理的公务员队伍已经成长壮大,颇具规模,它们为行政国家的有效运转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其三,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的出台将中国政府的行政运作逐步引向现代法治政府之路。其四,行政能力提升。一方面,国家的行政资源急速膨胀,举例来说,依托30年快速的经济增长,中国政府获得的巨大财政收入为行政资源膨胀奠定了坚实财力的基础;另一方面,国家的行政能力有着极大的提高,其中政府提取税收的汲取能力和确保社会稳定的监控能力得到最为显著的提升。
总之,即使从国家成长的角度来看,30年改革的故事也是成功的故事:正是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国家成长进入市场国家、税收国家和管理国家的阶段。这里令人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苏联改革的结果是国家解体,而中国改革的结果是中国的国家在成长、在发展?也许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改革针对国家全能主义,但是依靠政党中心主义,换句话说,在执政党的领导下解构、改革国家全能主义。如上所述,前30年形成的格局是政党国家和全能国家同构于一体的结构:一边是政党中心主义的结构,一边是国家全能主义的结构;后30年的改革恰恰是以政党中心主义为依托,改革、解构国家全能主义,解构全能国家。印证这一分析的经验事实是,30年来,一方面,改革确实是在执政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没有哪一项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是在执政党的领导和操作下进行;另一方面,从农村到城市,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到国有企业,改革扩展到许许多多的领域,但是政党中心主义的基本结构没有变化。这也许是中国30年改革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不过,依靠政党中心主义来解构国家全能主义也留下了巨大的后手,正是这种后手为中国现代国家成长进入第三波埋下了伏笔。
第三波:走向公民国家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家全能主义的逐步解体,执政党的执政能力遇到新的历史任务,面临新的挑战。目前,这种挑战尤其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精英集团的结盟。在一些局部领域或某些地区,这种结盟甚至演变为精英集团之间的勾结。近期披露出来的黄光裕、陈绍基、王华元案正是这种勾结的典型个案。从目前来看,黄光裕案涉及多个公权力比较集中的要害部门,比如政法部门,且官员的职位很高,涉及金额较大,人数众多,既涉地方一些部门,也涉一些中央部委,甚至海外也有牵连,比如“公海赌王”连超。而将好几个高官卷进去的,又是一个典型的资本集团。故这不是一个平面的简单的官商勾结,它表明政商勾结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达到新的水平。这种现象的出现预示了中国国家成长面临一种新的风险:蜕变为勾结型国家的风险。
另一方面是底层民众的维权与抗争。改革开放30年来,由于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贫富悬殊的急剧拉大,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群体已经出现。面对艰难的生活状况和权益时常受到损害的处境,他们正在以各种方式维权与抗争,以致触发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统计数据表明,从1994年以来,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在急剧增长、规模在逐步扩大。从2008年贵州的瓮安事件到2009年的湖北石首事件、东北的通钢事件,所有这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群体性事件都显露了底层民众情绪的炙烈。
一方面是精英集团的结盟甚或勾结,另一方面是底层民众的抗争。在此双向夹击之下,政党国家可能面临两种风险:要么寡头化,国家最后完全被少数精英操纵,成为一个权贵国家;要么民粹化,国家完全被底层民众的声音所左右。这两种风险的社会基础在于中国社会结构的两极化,亦即这是一个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分层凝固化的金字塔结构。从社会层面看,化解这两种风险在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从政治层面看则在于向公民国家转型。而向公民国家转型正是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第三波。如果以2009年作为这一波的起点,那么,也许再经过30年或60年,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的历程就会进入崭新的阶段。这也是中国现代国家成长最后的一步。
走向公民国家的推手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执政党和政府。它们在国家层面采取行动,推动公民权利的落实。今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已经清晰地勾画出近今明两年执政党和政府保障公民权利和基本人权的行动路线图。其实,国家的人权行动并不始于2009年,在此之前已经在推进了:30年来,执政党、各级政府在落实公民权利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一个方面的推手是公民以及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公民依法维权、合法抗争也是走向公民国家重要的推动力。举例来说,当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打死之后,正是通过公民、媒体一系列的活动,国务院最终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从而在落实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实际上明智的政府官员也寄希望于民众依法维权,因为庞大的官僚系统没有民众的积极行动,光靠中央的英明举措是不够的,需要民众的推动,上下夹击才会有作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