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急功近利一切可资利用的今天,“精神病”也被派上了大用场,尤其在案件中,当事者和处理者都把它作为有利自己的利器,如同棍棒随意挥舞。注意,案发之后,当事者中那个肇事者(嫌疑人)总是处在一种失语或沉默状态,就是说,他(她)被视为精神病患者,几乎都是别人的给定,每每与自己真实的身体状况无关,与自己由精神而肉身的病变更无关联。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服务员邓玉娇自卫刺杀湖北巴东县基层官员案,嫌疑人邓玉娇很快被当地公安部门定为“抑郁症”(精神病一种),而被采取了“约束性保护”措施:把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这样的措施跟去年杨佳案发后杨母也被视为“精神病”而隔离“治疗”(数月)在做法上如出一辙(当然杨母只是被劝服药而没有被直接捆束)。
在中国的现实政治语境下,官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他们的一些思想和作为有着惊人的相似性趋同性,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对嫌疑人套用“精神病”就是这样的例子。
“精神病”属模糊区域,它需要严格的专业性的鉴定,这种鉴定不像鉴定感冒发烧,往往因病相病因复杂、程序复杂而费时良多,它又能招致有效地将“患者”与人群和社会隔离开来。但是,作为犯罪案件,公安部门却可以不受“隔离”的限制,到他们想要到的地点,控制他们想要控制的人,所以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较好的环境施行有利于他们的行动。就是说,他们可以把案件处理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拓展,可以改变和改动某种说法,比如在邓玉娇案,就可以把开始的“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服务”,把“按倒”改为“推坐”,保不定以后还会继续把先前的说法再行“修正”,如此反复其实就是要能够体现“领导意图”,让案件处在“领导”的把握之中。这样一来,其公正性就必定受到质疑——这样的社会反响却是他们无法把握的。
不过在现行体制下,他们只有这样做。仍以邓玉娇刺人案为例,此时此刻,他们殚精力竭所考虑的,不是严格遵循法制依法办事,而是尽最大可能维护当地党政形象。他们可以不在意群众——社会的反响,但在意顶头上司的态度(眼光),上司又有上司,于是层层揣测上司的真正意图。实际上上司真正意图也像“精神病”一样无从判定,它可以昨天清晰而明确,今天就突然改变了,因为“上司”的“上司”肯定会注意到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国际影响,案件的真实面目),一纸批文就改变了既定的方向。所以,公安部门把嫌疑人(相关人)先定为“精神病”实乃明智之举,当然“胳膊”往官方拐则是肯定的。
在邓玉娇刺人一案,“领导”对于政治考虑的基本着眼点是,尽最大可能维护基层政府的形象,从而达到维护维护整个大局的目的。政府由官员组成,所以维护基层官员的形象顺理成章。就是说,“领导”是站在维护基层政府形象这一政治考虑来维护基层官员的,而不是考虑特定政府官员的荣辱,邓玉娇刺人一案所涉及的几个基层官员是不在他们着重考虑的范围内的,只不过这数个官员搭了政府的“车”而捞了个便宜罢了。
中部地区的湖北巴东县是中国基层的一块镜子,它可以反衬出当下中国基层的社会经济、官员形象、文化娱乐、社会风气。
真正说起来,洗脚按摩一类消费活动,都市里较规范,而在县以下,就往往与色情相混淆了,凡省部到县基层检查验收工作的,基层莫不用此招令上面来的“使者”龙心大悦,而基层相关官员更是轻车熟路,自己乐得加入其中,吃喝嫖赌全报销(发票上写着另外的名目)。那个死者邓贵大因邓玉娇出乎意外的不服从,脸面丢尽,而恼羞成怒,招致她的拼死一搏,意外地搭上了自己性命。可见平时在按摩色情相混的休闲场所,邓贵大向来是春风得意的,那天因有权有身份有钱有好心情也就格外得意忘形。从此案可以得出中国基层病相不轻的一般状况。所以,“领导”用心良苦,可基层老是不争气,仗着“人民政府”这张虎皮,既做好事也做坏事,一件坏事可以抵消甚至超过九件好事。要知道,如今在一些基层,找个“小姐”公费消费一下已是“小儿科”了。
于是,“精神病”对某些人来说就成了一帖良药,便对所认定的“患者”就可能是苦药或毒药了。在邓玉娇一案,当然是公安部门率先认定邓玉娇患了精神病,对其所施的捆束、打针和药物都属于苦药或毒药的范围。
二
其实,邓玉娇、邓贵大等不是病理学意义上的精神病患者,而是精神意义上的神经症人格症。1988年我在读了《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美」卡伦•霍妮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一书在其扉页上写道:“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不同时间上是一个神经症人格者,关键是是否失去理智而悄悄做自我调整、自我适应。而真正意义上的神经症人格者,则是比较全面、比较持久、比较深层次地体现出那种种病变的一面。”霍妮在此书的“绪言”中说,“当我们集中注意力于实际的精神障碍时,我们发现:神经症不仅可以由偶然的个人经验所造成,同时也可以由我们生长在其中的特殊文化环境所造成。”(P2)那时,连译者都要加几句诸如神经症者只有在西方才有的批判性语言,一不小心,改革开放不过30年,中国神经症者就遍地“开花”了。
什么是“神经症人格”呢?此书“中译者序”这样说,(霍妮深刻地指出)神经症病人内心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冲突:一方面,他们对爱怀有病态的追求,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害怕爱,逃避爱,无法获得爱;一方面,他们拼命追求权力、名声和财富,另一方面,他们又怀着对失败甚至对成功的恐惧,竭力要逃避竞争;一方面,他们对他人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另一方面,他们又总是倾向放弃自我,顺从他人……所有这些病态倾向,固然一方面源于童年时代因缺乏安全感而产生的一种基本焦虑,但更多地却源于当前实际面临的冲突。这些冲突深深地植根在文化内部,从这一意义讲,神经症患者个人的精神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乃是一定社会一定时代的文化危机的反映;神经症患者的内心冲突,只不过是一定文化内在冲突的缩影。(P6)令译者始料未及的,神经症人格并不只是西方资本主义的特有产物,而成了当今中国的普遍现实。时间反溯20年,邓玉娇和那几个基层官员不正是童年吗?他们的童年肯定遭遇过因缺乏安全感而产生的一种基本焦虑的情境。这么说,改革开放年代某种能够安身立命精神的缺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从人道和文化研究角度,可以发现邓玉娇以及在这类服务行业讨生活的无数兄弟姐妹,除个别老板和工头,大多数心情是郁闷的,强欢为笑的,内心充满焦虑,他们身边的地方官员有谁能从心底感受和理解?何况,官员自己也有着另一种谋官谋钱攀比的焦虑。但邓玉娇的亮色或悲剧,就在于这一天她没有“放弃自我,顺从他人”,而是坚持了“自我”。不管她平时神经症多么严重,这一天她的所作所为是出于生命的力量进行反抗的。所以,用心思和力量去查验邓玉娇的“精神病”,不如认真检视当下我们社会(包括基层官员)的文化危机和精神危机。像邓贵大这样的神经症者,拿国人的习惯说法就是精神病者,在基层,还有很多。从这个角度,对已死未死的邓贵大们,对在生存生活线上挣扎的邓玉娇们,对“症”下药——此药非药石之药,社会、制度、人综合文化治理之药,是良药,又可称之为苦药(良药苦口之谓也)。
三
在民间,也真有把“精神病”当作良药来使用的。这良药是好药——甜美的好药。
几年前我就碰到而且深入过一个真实的案例。
我所在的县有一个离县城十多里路的山村,居民大多姓郭,几代单传的郭氏原是个篾匠(他年轻时常翻过山到我下放的生产队做篾),一辈子人缘不错,家境也算中等,70年代下放农村的我怎会知道,风风光光的手艺人老郭心存由于几代单传而引发的焦虑呢?时间刚跨过21世纪门槛,老郭叫回外地打工的独子回来,督促其完婚,小媳妇是邻乡人,姓赖。更好的日子眼看就要降临了。
可小郭像当年老郭也患了阳痿,老郭夫妇十分焦虑,加上他离婚未离村的前妻常常嘲笑他家,这焦虑势不可挡,不过全化成了对小郭的精神压力。一方面老郭夫妇帮助弄草药,一方面有意无意对儿子施压(打比方、许愿等)。小赖有意无意出于“错不在自己”,也曾开玩笑地戏弄小郭,显示她同样开始了某种焦虑。结果春节后不久,在小郭与小赖成婚才40多天的时候,小郭用斧头(挥斧12次)砍死了还是处女的妻子。他年轻,精神病变也就格外触目惊心,所招致的后果也更为严重。他耽心妻子离开他,他的想法(生活信条)是: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杀妻后,小郭并未逃离。老郭报警。小郭进了班房。老郭送去厚厚的棉被和替换的衣服。
老郭和村里想办法延长小郭的生命(只要不枪毙,就有出来继续传宗接代的希望)。一个平时规矩礼貌的青年,怎么一下子就举斧头杀妻呢?一可能得罪了神明,二小郭一定得了精神病。小郭临刑前,我还去监狱采访过他,他神态平静,头脑清醒,反应敏捷。他刚进监狱时给他父亲写了封恳切的信,信中只有对父母的恳切和悔恨,而对死去的妻子不怎么在意。(这些我写进了长篇小说《恍惚远行》,那封信除了称呼,全文不改一字。)村里竟有一百多人签名证明小郭患有精神病。所以,只要能证明小郭真正是精神病,他的小命就能保住。保住儿子性命意味着传宗接代还是可能的。从中我们又可得知中国传统文化把人当工具而欠缺人文关怀的特征。这时候,可怜的老郭夫妇和小郭对死者小赖并没有表示深深的悔恨。
这里,对于郭家,何止是良药,简直是救命符了。而且,证明小郭患了精神病并没什么政治意义,因而此事始终不在官方的眼睛之下,法医可以不受干扰地对小郭进行检查,得出了客观准确的结论。老郭的希望彻底破灭,但他心中的焦虑不会消失。
在同样政治文化环境中,民间也自然产生与官方相近的想法和做法。把“精神病”当工具,此类事例会越来越多。用武力加医术对付精神病是容易的,但对精神病后面的神经症——人的精神病变,恐怕要用另一套办法。精神病就是一种疾病,根本不是什么良药、苦药和毒药。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