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大众政治导致首届东盟系列峰会无法正常举行,把泰国社会治理的制度性缺陷暴露于世人面前。这种缺陷既缘于宪法设计之不尽合理,也缘于各个群体的社会、政治领袖在政治上的不成熟——事实上,宪法设计之不合理,同样可以归因于这一点。
印象中,自2006年反他信危机和不流血军事政变以来,泰国一直在大众街头政治的狂潮中上下颠簸。一忽儿是反他信的党派动员大众上街,一忽儿是支持他信的党派动员大众上街。幸运的是,拜泰国深厚的宗教传统所赐,这种大众政治尚没有演变成大规模破坏、甚至杀戮的暴力政治,政府尤其是军队似乎还保持着克制。不过,这终究不是可取的善治。
因为人们的理念不同,价值观不同,利益诉求不同,任何社会都会形成不同的群体聚合。有些社会假装没有群体分立,这不过是虚构而已。如贤哲所言:社会分化为多个群体,形成所谓“党争”,乃是深植于人性之中的。人不是天使,总会受情感和利益支配,与同气相通者结成群体。现代政治也允许人们自由表达自己的情感,追求自己的利益。结论就是:群体分立现象永远不可能避免。
在后发的现代国家,社会内部存在的群体分立通常是由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引起的,具体表现为城市与乡村人口、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在很多国家,比如南美,因之而形成了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之间恶性轮替的政治乱局。
泰国似乎出现类似的社会政治状况。他信所组织的政党似乎较多为农民、城市中小企业代言,它以“政治民主化、经济自由化”为口号,并主张惠民政策,因而得到占全国人口近70%的农民支持。有了这样的社会基础,他信的党派在每一次选举中都能够获胜。与之相反的党派以城市中产阶级和地方势力为社会支撑,得到军队、司法官僚的支持,因而也能够借助特殊手段控制大局。近些年泰国轮番上演的大众政治剧,很大程度上就是城市与乡村、社会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群体分立驱动的。
但是,社会内部群体之间的分立,并不只有大众街头政治对撞这唯一的结局,更不必然导致群体之间你死我活的对立。的确,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社会群体的分立确实曾经导致过可怕的灾难,比如族群间、教派间的相互屠杀,或者阶级之间相互消灭,或者社会上层集团的相互清洗。不过,在历史进程中,人类也逐渐发明、掌握了一些有效的制度安排,部分地避免了严重的、暴烈的、破坏性的冲突。比如,各国普遍建立政教分离制度,从而基本上终结了曾经长期困扰社会的教派之争乃至宗教战争。
当然,政教分离制度只是现代民主宪政制度的一项内容而已。宪政制度的一大优势在于它有助于避免群体之分立发酵到激烈冲突的地步。既然社会群体间的意识、情感、利益之分立不可避免,那对社会、政治精英来说,最重大的挑战就是如何抑制这种群体分立,使之不至于激化。为此,就应当致力于建立宪政制度。
但是,宪政制度不只是民主制度,它的内涵远比简单的“民主投票”丰富。比如,宪政包含法治,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违宪审查制度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地方自治,借以培养人民的公共精神,也即理性地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与技艺。有了这些制度安排,具有不同意见、情感、利益诉求的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群体,将被大体平等地安排进入某种正规制度中,在体制内以理性对话的方式解决分歧,寻找共识,也即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在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又维持整体秩序之稳定。如果只有民主投票,而宪政其他制度不够完善,就容易诱发群体间的激烈对抗,并溢出正式制度体系,演变成没有规则可循的街头政治甚至暴力冲突。
当然,即便已有一个看起来不错的宪制安排,同样需要社会、尤其是精英的悉心守护。当两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分歧的时候,需要双方的精英保持对制度的尊重,展开对话,寻求政治上的妥协。相反,像泰国目前的情形,甲方发动政变,乙方发动群众上街对抗。随后,甲方也动员群众上街,甚至再度引入军事手段。在此过程中,各方的立场趋向极端化,社会群体的分立趋于激化,社会的裂痕越来越大,以至于基本的政治与社会秩序都趋于崩解。
对于此种局面,政治、社会精英负有极大责任。民众是一切政治之源,是趋向优良治理的原动力,但优良治理之道却是有待社会、政治精英发现的,具体的制度也有待理性设计与负责任地执行。精英失职,社会必然在激情支配下趋向治理退化。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