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重建科举何以必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54 次 更新时间:2024-02-02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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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2015年9月19日,“科举与选举——科举制废除110周年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和弘道书院联合举办。经授权共识网刊发会议研讨内容,本文为姚中秋先生在会上的发言。



我们构想这个研讨会之初,还想拟一个副标题,有没有可能重建科举制度?这样一个副标题能够显示出我们的思想和学术关切,就像刚才彭永捷教授所讲,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人创造并在历史上沿用上千年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其原理,并认真思考,我们有没有延续这一伟大制度。

我看了参会嘉宾名单,大家都来自教育史之外。我觉得,最为悲剧的事情就是,科举制度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被纳入教育史中来研究。实际上,科举制度是传统中国最重要的一个宪法制度。托克维尔曾说国:宗教是美国最重要的宪法制度。我想,我们也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传统中国政治中最重要的制度。察举制、科举制跟察举制度合起来构成中国式选举制度传统,持续两千年,这是中国式政治制度的基础,也是它的根本。离开了察举制、离开了科举制,中国过去两千年的政治就是一张白纸,就没有意义了。

我想,我们今天召开这样一个研讨会,绝对不是把科举制度作为一个教育制度来讨论,而是把它作为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来讨论。当然,不同的专家可能有不同的角度、也有不同的立意。但我相信,到了今天,我们讨论科举制度,完全可以站在一个比较高的层次上,可以站在一个对于人类政治之现状和未来作全盘重新思考的高度上,看待科举制度的意义。

我为我们今天的研讨会准备了一个题目“重建科举何以必要”,我有责任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今天要认真讨论如何重建科举的问题?前提当然是,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不仅相对于贵族制有很多好处,它相对于西方人创造的投票式民主选举也有很多好处。所以,我们才有这个底气说,我们完全应当思考重建科举这个问题。

说明一下,科举制只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我们应当把它和察举制放在一起,两者共同构成中国式选举制度,延续两千多年,都以遴选优秀士人进入正发愁,作为其基本内容。这两者合起来,恐怕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人类政治制度。

那么,科举制度好在哪儿?我想用四句话来概括: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政学一体、化成天下。我认为,这四句话可以概括中国式的选举制度两千多年运作的基本机理,以及其所达成的社会政治文化后果。我下面就对这四句话略作解释。

第一,天下为公。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礼运篇》中的一句话,过去一百多年中特别受到重视,也有很多误解。“天下为公”的基本含义是,天下是天下人的,不是一个集团的、不是一个阶级的、也不是一个政党的,而是天下人所共有的。

在天下为公观念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人最基本的政治观念,也是过去四千年中国政治运作的基本原则,那就是政治平等,人人都有参与的机会,人人都可以参与天下之治理。当然,参与的方式非常多样,《大学》向我们清楚展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也可以参与天下之治理,比如修身、齐家,这就是治天下之内容和基础。

这以政治平等原则在中国政治传统中的最重要表现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奴隶制度。现在有很多中国知识分子言必称希腊,但是,希腊民主制度运作的经济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因为有奴隶制的经济支撑,才可以让几十万希腊人中,大概有几万人扮演公民角色,才可以建立起所谓的民主制。如果没有奴隶制,还有没有希腊的大众民主制度?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可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奴隶制,这是我们中国政治传统中最重要的遗产,也即,政治平等,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当然在技术上做不到,所以就会有选贤与能。

第二,选贤与能。

我想,在这儿不能不涉及关于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基本特征,那就是超大规模。我刚才讲到希腊,希腊的政治是城邦政治,其政治单位是很小规模的。刚才彭永捷教授讲到了尧舜,中国从尧舜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超大规模的政治体,这样一个政治体又奉行天下为公原则,很自然走向了选贤与能的政治原则。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直接参与到国家的治理,所以必须要从中选出若干人参与国家的政治。选,是人类在组织如此大规模社会之政治过程中,很容易想到的一个原则、一个机制。

但是,怎么选?我们的圣贤从开始确定的一个标准是选贤与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即便在希腊的大众民主制中也有选,但是,它的选是抓阄、抽签,随机从几万人当中选出若干人,轮流执政或者审理案件。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办法,我们的选有一个标准,必须选出贤和能,不是从几万人中随机抽取若干人担任执政官,而是必须要选出真正有治国之德和能的人来担任这些重要的职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天下为公,因为他们有德有能,所以他们能够增进天下人的福利、他们能够节制自己的私欲。采用抽签制,一个牧羊人抽到,他连自己有多少羊,都数不清楚,请问怎么能够治国?说起来再好听的制度,这么搞,都没有意义。

所以,选贤与能有双重含义:第一是选、第二是选出贤与能。因为有第二点,所以,中国式选举制度就大大地不同于大众投票选举制度。在后一种制度中,是没有贤能这个要求的,只有一个选。这样的选,有什么意义么?我认为没有。

当然,历史上,先贤对察举制度、对科举制度有很多批评,批评就集中在一点,它没有能够有效地把贤能选出来。我们恰恰从这个批评中可以看到我们中国人对于选举的理解,就是你必须要选出贤能。历史上,察举制度和选举制度也有一直在变革之中,变革的动力也正是,选出真正的贤与能。不能选出贤与能,选举制度就没有意义。这一点,是中国式选举制度的核心。

这个贤能标准,在政治上是非常高贵的。通过这样的选举,只凭个体的心智能力,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的条件。如果我们深思一下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最合乎政治伦理的选举程序。它把所有其他因素都排除在外,只凭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及由此发育而成的智力和道德,财富、美貌、家世、血缘等所有因素都被排除在外。还有比这更公平的制度吗?因为这一点,这一制度是最为开放的。

第三,政学一体。

选贤与能实际上意味着,光有选举程序是不够的,必须还有一个前置程序,那就是培养贤能。贤能不是自然就有的,一个村庄,一个城市,听其自然,会有贤能吗?如果社会中本来没有贤能,那么,选举又有什么意义?从水平相同的人中间选举,有什么意义?

中国人却很早就把选举与教育结合在一起。我们不能不说到汉武帝。大家都知道汉武帝独尊儒术,其实,在这个事情背后,汉武帝的最大贡献是建立了一套以教育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或者说宪法体制。首先,建立公立学校体系,以五经培养士君子。而五经教给学生的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因此,汉武帝又建立了选举制度,也即察举制,选拔优秀的士君子进入政府,担任官员。

中国式选举制度是从这个时代起步的。而这种制度从根本上塑造了政府形态,这是人类历史上政府官员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政府,我们称之为士大夫,者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执政群体,其权力建立在知识基础。由此,中国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以教育为立国基础的国家。

从汉武帝时代开始,形成了政学一体结构,枢纽就是中国式选举制度。政学一体的好处非常多,比如政府官员素质极高;政府官员都是政治家,因为他们都有一定的志向,“志于道”,他们希望改进政治、改变现状。因此,我们看到,历代士大夫都有变法的努力。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后果:中国人普遍重视教育,中国人的识字率,是前现代各国家中最高的,并且一直影响到我们今天的观念。我们的经济增长,还是靠老祖先重视教育的观念。

第四,化成天下。

科举制度让民众重视教育,这个教育就是中国式教化之道。这是中国文明极为独特之处。人类不少成熟文明,都是以神教进行教化。在中国,神教当然有,但不是根本,在三代,根本是礼乐;孔子以后,根本则在学,在文教。汉武帝独尊儒术,创立学校,设立选举制度,推动整个社会重视学,重视教育,也就给整个社会设立了一套教化机制。所以,在中国,教育绝不只是传播知识,而是要承担更为重要的职能:化成人,塑造良好社会风气,这是政治社会秩序的基础。

而由于政学一体,由于选举制度,社会和国家也连结为一体。在大多数的社会中、在我们所羡慕的西方文明中,政治和社会的两分是社会面临的一个非常大的难题。我推测,西方人所讲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两分,实际上出自奴隶制思考方式。古希腊城邦中,奴隶只有私人生活;公共生活是公民的生活,是自由人的生活。到了现代民主政治中,福山所讨论的政治衰败,尤其是其中的政治冷漠,其实也是因为,大多数人是政治上的奴隶,完全处在被动位置,政治交给少数人操作,这少数才是真正的自由人、公民。

而察举制度、科举制度始终发挥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沟通社会与国家。民间兴办的教育,政府兴办的教育,渊源不断地培养士君子。他们大部分在社会,发挥领导作用,组织社会自治;少数进入政府。但两者具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话语。所以,在中国,社会与国家从来都不是两分的,它一直是联系在一起,从社会到国家是一个治理的连续统,中间没有截然的界限。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社会最好的地方,所谓天下为公,这也是一个体现。

上面,我对科举制度的好处简单做了一个描述。19世纪末,科举制度面临很大的观念上的危机,因为大家都看到了西方式投票民主选举制度,有很多人认为,科举制度相比于投票的选举制度是落后的。所以,清末一直到民国都是在致力于建立选举制度,以替代原来的科举制度。当然,中国式选举制度之所以废除,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家看到,西方船坚炮利,中国必须学习西人的技术,那么必须变革教育,建立西式学校。而教育一变,科举制度也就无法存在了。科举制度一倒,整个从汉武帝时代形成的宪制,也就崩塌了。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么,我们今天好吗?教育,宪制,是否让人满意?我觉得都不满意。那么,我们有没有可能重建科举制度?我说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拒绝大众投票式选举制度,我的意思如果完整表达是,我们能不能立足于选举制度,吸纳选举制度的某些优点,从而构建出一个更好的中国式的选举制度?这个制度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尚无具体方案,恐怕得需要我们学界和政界共同努力来选找这个方案。

我还是想说明一下,为什么这思考是必要的?我前面讲了科举制度的一些好处,这样的好处对于我们今天思考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有重要价值。我们要建立良好的政治制度,不能眼看着别人已掉到沟里,还继续往前走。就像这些年政治学理论的发展,其实已经非常清楚向我们说明了,以大众投票为中心的选举制度,其实是存在严重的弊端。并不是说这个制度本身不好,而是说,以此为良好政治制度的唯一基础,把整个宪制架构于它之上,是不可取的。这个制度本身有其优越的地方,但尽在有合适的范围内。

回想一下美国的宪政制度在最初构建时,也没有把它全部宪制奠基在大众投票制度之上。我们检视一下费城制宪会议记录就会看到,美国制宪者最初也要追求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比如最高法院,美国宪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制度,可以审查总统做出的政令,可以审查议会通过的法令,但它不是选举产生的。最初制宪时,确曾有人提出选举产生法官,一直到今天,宪法学理论、在政治学理论中还一直有人这样主张。但在美国宪法中,这样的观念被拒绝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美国人拒绝了这个看起来很漂亮的真理。如果我们认为大众投票选举是政治学的真理,那为什么美国人最初拒绝了这个真理?我想,20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政治学理论其实是走入了一个误区,也许可以怀疑它是一个阴谋,把大众投票选举作为现代的宪政制度的核心,这是一个严重的偏差。

我们中国人不应重蹈覆辙,大家都知道,即便是福山,现在也在讨论美国政治的衰败,我们要问,衰败的原因何在?恐怕跟大众投票选举制度有直接关系。在这一制度下,选举产生的政治人物的德和能日益下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想,我们中国人应该寻找一个可绕过这个深沟的制度,科举制度可以作为我们的一个出发点。

建立新式科举制度,也许可以作为美好的中国宪制之基础。当然可以把大众投票选举制度的某些因素纳入进来,宪制的某些岗位是可以采用大众投票选取的方式。即便这样一些人员的遴选,也应该以某种方式通过科举的测试。总之,我们完全可以尝试建立一种复合的选举制度。

这样的思路还有超出政治之外的更为广泛的价值。比如,通过重建科举,带动教化体系之重建。这里就不展开了。

最后,我想说,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孙中山先生和钱穆先生的政治思考。孙中山先生为什么要设计出五权宪法?在五权宪法中,第一权是考试权。为什么孙先生要提出这样一个方案?钱穆先生在抗战中,也重申孙中山先生的构想。我想,也许,我们今天关于政治的思考、关于宪法的思考,可以从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理论再度出发,孙中山先生的理论可以作为我们沟通古今的一座思想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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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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