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中国意识形态的两极化及其后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85 次 更新时间:2009-05-1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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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 (进入专栏)  

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高速经济发展,导致多元社会利益。但是因为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异越来越大,多元利益很快演变成为分化社会。

任何经济体在发展早期都会经历一个收入分配差异拉大的阶段。收入分配差异对一个社会的政治影响也取决于该一社会的接受程度。在中国,收入差异不仅从客观上说(即从基尼系数来衡量)已经超过了一般国际水平,更超过了中国社会的接受程度。

很多社会阶层对收入分配不公已经从不满转向忿恨。实际上,收入分配差异及其造成的政治社会影响也是中国官员多年来关注的焦点。

尽管中国政府在缩小分配差异、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已经作了诸多的努力,但是没有迹象看到这些努力已经遏制了收入差异的扩大。反之,因为政府还没有发展出足够有效的能力来管治资本,收入分配差异还在继续扩大。

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更是增加了问题的严重性。在沿海地区,随着大量的工厂的倒闭,失业工人队伍越来越大,尤其是农民工。问题是:这种状况对中国的政治生态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影响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利益分化已经导致了中国意识形态层面的分化。

各种主义,各有支持

这里指的是中国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就是社会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对某一种主义或者意识的认同,而另一部分人则对另一种主义和意识的认同。尽管官方仍然控制着中国的舆论界,但这并不妨碍各种主义的流行。

今天的中国思想界有如晚清和民国初年,各种主义一一涌现,例如所谓的“左派”、“右派”、“保守主义”、“民族主义”,还有其他各种从本土培育的或者西方进口的主义。各种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宗教也反映了这个趋势。

意识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各种主义在中国崛起是个常态。不过中国的各种主义之间并没有多少直接的争论和沟通。各种主义都在以各种方式和社会支持力量结合,寻求政策层面甚至政治层面的效应和结果。

很多年来,主导中国经济改革的是经济自由主义话语。经济自由主义在推动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今天的经济自由主义处于一个非常难堪的局面。

经济自由主义很难解释中国社会的分化,也缺乏有效的政策来改变这种局面。相反,在很多人看来,经济自由主义已经沦落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工具。在一些人看来,经济自由主义现在已经变成了中国进一步改革,尤其是社会改革的障碍。

在另一端,一些社会阶层成为经济自由主义主导下的改革的受害者或者牺牲品。他们也看不到未来改革的出路。所以,近年来,一些人开始全面否定改革开放政策。他们对邓小平的改革路线开始抱怀疑态度,要求反思和纠正改革路线。

因为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出现了问题,他们往往向后看。无论新老“左派”还是国外称为“毛泽东派”的社会团体和知识分子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这种倾向性。当然,这里也有一些从理想出发来审视和批判现实的知识分子。

看不到有效的妥协政策

各种主要的主义都呈现出激进化的趋向。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各种主义都可以表现出“民粹”的特点。“民粹”往往被用于指向社会低层被动员起来的状况。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既存在着“左派”民粹主义,其基础是社会低层和弱势群体,也存在“右派”民粹主义,其基础是既得利益和特权阶层。

双方面似乎很难找得到妥协的基础。一方面,既得利益的心态是“穷人该死”,他们动员一切尽可能的力量在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已经取得的利益基础上再扩大利益。另一方面,低层社会层面也越来越难以忍受一个越来越不公正的社会,视既得利益为“不义之财”。他们和他们的代言人当然也要动员自己的支持力量。

在这两者之间,中国的中间力量非常小而弱。中国的中产阶级本来就不大,但现在这个还是弱小的中产阶级处于一个困局。因为财富加速从多数人手中转移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中产阶级中的少数一部分人已经通过积累财富和扩张,进入既得利益阶层。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城市居民重新贫穷化,成为新穷人阶层。尽管经济的发展在继续制造中产阶级,但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国的中产阶级不会很快成长。

执政党当然不想看到社会的激进化。官方对社会意识形态的激进化也是有相当认识的。官方在舆论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还在继续。但因为利益的多元化,这种控制的有效性是相当有问题的。

即使在执政党内部也已经出现思想多元化的局面。这使得建立一种各方都可认可的意识形态重要起来。

很容易理解,官方的意识形态强调的是各种利益之间的妥协。但总体来说,官方的意识形态还是处于一个衰落状态。因为长期秉持“不争论”路线,有关方面倾向于持一种超然的态度,不时地干预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争论,但对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并不明确。

尽管努力达成个阶层利益之间的妥协,但既看不到妥协的意识形态,也看不到有效的妥协政策。虽然各社会阶层都能看到社会利益妥协的好处,但对低层社会阶层来说,在没有看到建立能够造就社会利益妥协的具体制度和政策之前,还是难以忍受现在的社会不公状态。

须建立基本社会正义的制度

社会意识形态激进化已经开始表现在社会行动的一些方面。最显着的是表现在近年来的社会群体事件上。早期的群体事件由具体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所引发,参与者也更多地表现为对具体利益的争取。但是这些年来,社会群体事件开始超越出经济和社会范围,具有政治性。

也不可否认,一些群体事件开始由理想的概念所引导,就是说社会意识形态开始在群体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如果高度分化的利益不能达成妥协,那么最终可能会演变成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不想看到的革命局面。尽管有人会说一场以社会正义为目标的革命也并不可怕。可是,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表明革命之后可能又来一个重复。这与革命的愿望刚好相背。

中国社会的这种现状表明执政党要明确确立本身的改革路线及其方向。一方面要通过政府与社会各阶层的全面接触政策而达成改革共识,另一方面更需要下大力气加快建立能够促成社会利益妥协从而实现基本社会正义的制度。

要达到社会共识,“不争论”路线应当得到修正。这个路线如果继续下去,只会导致执政党改革话语权的继续弱化甚至丧失。当社会的各种力量各自对自己的支持力量拥有了强大的话语权的时候,执政党本身更应当感到迫切的压力。

如何通过大争论来达到社会的共识,确立社会的共同价值,这应当是执政党宣传和理论部门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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