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钢建:新儒家在大陆的发展前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35 次 更新时间:2009-01-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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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钢建  

80年代中期以前,国内学术界和思想界对于海外新儒家在过去几十年为复兴儒学推进中华文化发展所作巨大贡献了解甚少。由于政治和历史的无情隔离,海外新儒家对于大陆学者来说仿佛遥远夜空中依稀难辨的几点寒星,光亮微弱,邈不可及。然而,未料在短短十年间,海外新儒家以其坚韧不拔、勇猛精进的劲头,卷一股清新深蕴、超绝特立的思想飓风直奔大陆而来,迅速成为大陆思想文化纷争中引人注目的一派显学。过去十年间,海外新儒家在大陆影响的迅雷般传播可谓成功之极,至今势头未减。可是显虽显矣,却依旧为“海外新儒家”,尚未从其长风万里的长驱直入中产生“大陆新儒家”。

一、开出大陆新儒家的困境

在海外新儒家石破天惊的撞击下,大陆学术界和思想界感受到强烈震动,至今尚未震后清醒。面对自成体系的承习传统汲纳西学的新思想,中国大陆学者只有以圈外人的身份热烈参与讨论和品头论足的份,却没有能力深入其境以圈内人的身份接着开出一派“大陆新儒家”。在旧学新思的现代新儒学面前,中国大陆思想界和学术界缺乏足够的学识修养和理论人格的双重准备。像李泽厚这样学贯中西博古通今大智大勇的思想家也只能感叹缺乏“大陆新儒家”。(参见《原道》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接着开出大陆新儒家谈何容易!首先因为将近半个世纪对传统儒家文化的封杀造成一片儒学思想的荒地。且不说青年学子的国学底子浅薄,连如今正值学业圆满可以开创体系的知天命学者圈也欠缺国学功夫。而国学功底深厚的老辈前人经历几十年的洗脑改造,能够坚持儒学真精神的像梁漱溟先生这样的刚强无畏者已经荡然无存。近日读蔡尚思老先生关于新儒学研究与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章(《暸望》1995年第9期),更感觉到彻底的失望和沉重的悲凉。像蔡尚思老先生这样的国学大家尚且缺乏儒者气象,且不说开出新儒学,连旧儒学也难以恢复应有的光彩。

仔细想来,开创大陆新儒学的困难不仅在于学识理论的准备不足,更在于人格勇气的欠缺。新儒家的风格不同于其他思想学派的特点恰恰在于既特立独行,勇猛精进,又潜沉忍性,耐住寂寞。大陆思想界和学术界中能兼具如此品格者甚寡。有敢为天下先者多急躁于参入政治潮流而被险涛暗浪卷走。余下为学术而生者多苟安于避风港中营造自我慰藉,勇冠三军的大丈夫气概罕有可见。就学术阵容而言,海外新儒家人数并不多。之所以能在世界上蓬勃形成一股国际思潮,全靠精猛异常,坚忍沉思。

开出大陆新儒家又势在必行。尽管有人大惊小怪地疾呼要警惕新儒家在大陆的思想走向(见胡绳介绍罗卜对陈国谦文章的讨论,《暸望》1994年第9期),大陆只要实行改革开放和搞现代化,新儒家势必有其大开拓和大发展的市场。新儒家是在面临西方文明的挑战时,针对后工业社会的弊端提出的适合现代化需求的学术思潮。此种思潮在大陆能发展到何种程度,固然取决于思想环境的宽容程度,更取决于大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内在需要。经过几十年的闭关锁国,愚昧和贫困的大陆不得不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道路。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贫疾在打开国门以后必然要面临现代文明潮流的冲击和洗涮。文化的重新播种耕耘与经济的改革开放两相适应,两相互动,为势所必然。

重新审视和传承祖先文化的优秀精神,首当其冲要弘扬儒家仁爱思想和心性之学,以制造宽松的文化氛围。儒家真精神与几十年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否定人性的正统意识形态不可能不发生磨擦和冲突。在海外开创新儒家大可不必同此种阶级意识形态发生解结和抵触的问题。在大陆开创新儒家则不可能置现实思想文化的独占垄断局面于不顾而只谈“传统”,不论“正统”。经过几十年的权力营造,正统的意识形态已侵蚀和占领思想文化的各个层面和领域。阶级斗争论的极左幽灵无处不飘忽,无处不显威。如果说大陆新儒家与海外新儒家将有所区别的话,那么同所谓正统意识形态的瓜葛和纷争恐怕将是大陆新儒家的特征之一。缺乏宽容精神的正统意识形态不可能主动为新儒家乃至任何新思想让出一席之地。

大陆新儒家所面临的现实纷争更主要来自“新”的思想传承与开拓。众多的宏观和微观理论思想问题无不被打上“阶级”的烙印。动一必牵十,举一必废百。思想内容的更新在根本上无法回避现实。大陆新儒家的航行开拓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恶涛险浪,将付出的代价远非海外新儒家所遭冷落和寂寞之苦可比。海外新儒家的航船不会遭受腥风血雨的洗礼,更不会遇上有组织规模和真枪实弹的毁灭性打击。

二、大陆新儒家崛起的特点

大陆新儒家的出现为势所必然,因为只有大陆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能够为第三期儒学的全面繁荣开辟道路。第三期儒学的全面繁荣如果仅仅依靠海外新儒家在海外流连游说和苦心经营是不可能实现的。第三期是同前两期相对而言的。离开大陆本土,何有第三期可言。儒学的第三期全面发展当然应指在大陆本土上的发展。没有大陆学人的传承和创新,没有在海外新儒家的薪火延续的基础上开出大陆新儒家,第三期儒学发展只能是半途失落的归鸟之梦。第三期儒学魂系何处?魂系大陆本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以为杜维明先生将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希望推置百年之后,实为符合国情人情的谨慎推断(见杜维明《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问题》)。

刘文森在《儒教中国与现代命运》一书中将儒学描述成为数寥落的知识分子“心底的古玩”,此情景倒也符合眼下大陆学界的窘况。十余年来,有心复兴和流布儒学真精神的学人至今寥若晨星,且仅为私下清议,尚未铸成系统之说广宣于世。大陆有心成为并敢于宣明志在成为新儒家的豪士硬汉尚且闕如,何谈真能有所作为、潜心构筑、相互勉励、蔚然成风的思潮学派。

大陆的思想文化环境决定,大陆新儒家一旦出现,必将具有与海外新儒家不同的较为鲜明的政治色彩和经世致用的操作性质。新儒学不可能老是停留在海外新儒家的阶段,空谈玄理,难入时政。正如刘述先先生所清楚意识到的那样,不同现代人权自由法治宪政相结合,不深入政治法律领域去努力发掘和开拓,现代新儒学终将难以成大气候。然而,在政治法律领域,海外新儒家至今还没有什么建树。海外新儒家的阵容中缺乏政治学者和法学者,几乎全为哲学家所构成。哲学出身固然有利于发掘和开拓儒学真精神,然而全面的创新和发展却离不开政治学和法学的支撑和构架。众所周知,儒学作为传统典章制度的机括早已过时,而要成为现代宪政规制的机括尚待开发。新儒学不能总是作为哲学的睿知自命不凡地永远驻足于民间价值的储存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现世立功,为后代立福。这应为新儒家的系列目标。从来儒学都倡导修、齐、治、平,怎能安于养心修身而不为国家的改制和世界太平横空出力,重铸机括。

时代决定大陆新儒家一开始就要勇于承担空前的历史重任,将儒学从哲学人文领域一直推向和注入政治法律制度。新儒学一日不能成为实现现代宪政规制的机括,大陆新儒家也就一日不能诞生,致力于推进大陆新儒家形成的学人也当死不瞑目。大陆新儒家的形成标志不在于对传统儒学作系统的哲学文化诠释,此项工作实际上已由海外新儒家基本完成,而在于对传统儒学作创造性的政治法律转换。政法学界对传统儒学的深切关注和潜沉钻研方有益于推动大陆新儒家的产生。

过去几年,在哲学文化界热衷于讨论海外新儒家的同时,法学界已经悄然稳步从事传统儒家思想的梳理和分疏。虽然还缺少有志于成为新儒家的志同道合者,但法学界大量涉及传统儒家思想的论著已经透出一种信息;从政法层面上实现儒学的现代转换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尽管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大多依然停留在批判和指斥传统儒学对现代化的消极作用阶段,但背后的不安和忧虑却反映出对儒学向现代化转换的可能性的关注。从政法层向关注儒学的现代命运,这已成为法学界特别是法史学界近几年的重大课题。在这方面,“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连续召开的无锡和南京会议贡献显著。在这两次会议上我提交的致力于发展新儒学的文章虽遭受强烈批评,但批评本身欲表现出法学界已开始展开关于新儒学问题的真诚讨论。

在近期开出大陆新儒家的时机和条件并不具备。大陆哲学文化界对海外新儒家的创新成果尚未全面吸收和消化,更没有继而结合大陆思想文化现状接着讲下去的历史冲动。离开哲学文化储备充足的前提,仅凭政法学界人士单枪匹马开出大陆新儒家当比登天还难。一种文化思潮的形成,特别是由内圣而外王的新儒家思潮的形成,离开哲学文化界的先行努力,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在推进大陆新儒家的形成过程中,文史哲界与政法学界应起健康的互动作用。文史哲界可以重在从“内圣”方面下功夫;政法学界则可以重在从“外王”方面下功夫。内圣外王虽不可分割,但作为学业事业却可以略有分工。在新外王事业的开创中,政法学者本应发挥专业优势而有所贡献。

大陆新儒家形成的标志在思想内容上应在新内圣和新外王两方面均有系统创说;在学术阵容上当有一批持久恒毅、团结精进的文、史、哲、政、法、经学者同仁共同为此奋斗。学术思想的成熟和学术阵容的强大是相辅相成的发展过程。学术思想自成体系后必能吸引英雄所见;而学术阵容的扩大又会为学术思想的进一步完善带来新鲜补充。在学术思想上努力奠定新内圣的宏基和开创新外王的伟业,迟早会迎来新儒学在大陆蓬勃向荣的春天。

从法学界近几年关于儒学与现代法文化的争论中可以推断,未来开出大陆新儒家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已经有一批热心于专门从事儒学的现代转换研究的学者在默默耕耘。虽然人数很少,但多为大学教师,有希望将火种传播于青年学子,以成未来燎原之势。学术力量的不断积聚和培养将逐渐形成自成规模的学术阵容。困难在于对儒学思想的现代意义的审视和鉴定工作还只是刚刚起步。研究者自身的学识修养和理论勇气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开创“新外王”的突破口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三、大陆新儒家崛起的突破

实现儒学向现代转换的突破口何在?这就是“良心”的概念。良心是儒学内圣思想的集中表达,也是由内圣而外王的出发点。良心论体现出儒学的仁爱平等思想,并内在地含有自由人权的主张。对于仁爱观念,当代海外新儒家杜维明先生和刘述先先生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从仁爱讲出平等,并将仁爱和平等上升为权利意识,坚持以仁爱平等权原则作为实现内圣外王的指导原则,这些是当代海外新儒家尚未完成的任务。仁爱平等必然要求实现良心自由。仁爱自良心出,平等由自由始。良心自由既是个人内圣之路,又是个人达于社会和国家的必由之径。良心自由直接要求由内圣而转为外王。由良心自由开出的外王事业自然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维护思想言论自由和其他良心表现自由的安天下事业。良心表现权与仁爱平等权意识构成儒学思想中最容易开出新外王的精华部分。就新外王而言,传统儒学中,和平抵抗权意识、生活保障权意识、安身立命权意识和参与公务权意识都是相当浓厚的。从权利论的角度重新审定儒学思想,这是实现儒学的现代转换的关键。抓住良心自由不放,由内向外,由个人向团体、由下层向上层一路讲下去,自然会讲出一片新天地。当代海外新儒家对于良心自由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以致难以在新外王领域卓有建树。良心是由内圣通往外王的大门。此门已经关闭了二千多年,致使外面的世界从此丧失先秦时期百家争鸣的思想繁荣局面,并无从建立人权宪政制度。打开良心的大门,开放思想言论自由,儒学当会重放异彩。

从良心自由的突破口开出大陆新儒学,还需要在总体上准确把握传统儒学的精神实质。儒学中所有积极因素都可以用“仁学”二字串连起来。谭嗣同百年前独倡“仁学”,着实把握住了儒学的精神实质。我于1989年以后接着谭嗣同大讲“新仁学”,也旨在传承儒学思想精华,使之转化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宪政理论。儒家的仁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仁道、义道、恕道和政道四道。这四道体现出内圣外王的全新主张。由此四道开出的新仁学可以概括为人权、抵抗、宽容和宪政八字。上升为理论原则讲,也就是人权主义、抵抗主义、宽容主义和新宪政主义这四大主义。(参见:杜钢建《〈论语〉四道与新仁学四主义》,载于《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过去五年中,我之所以致力于新仁学四主义的构建,目的是为了在总体上把握儒学乃至整个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使之转化成易为现代人掌握的理论形式。

在把握儒学精神的基础上重构系统,这是新儒学研究历来相沿的努力,也是面对时代挑战的重要出路。面对佛学的挑战,宋明儒中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守仁、黄宗羲等均在重构系统方面有所建树。近代有康有为除九界的大同系统;谭嗣同唱平等的仁学系统;沈家本主张人格主义的法学系统。现代新儒家中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系统、唐君毅的三界九境系统、刘述先待构的方法论、形上学和践履论的系统等,都体现出以重构系统疏理儒学思路达成治平现世的努力。

重构系统需要正确对待儒家与法家、墨家、道家、杂家、阴阳家诸家的关系;正确处理儒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思想的关系;正确认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化与西方近现代文化的关系;正确摆平儒学与西学和马学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前提在于摆脱过去百年来一直流行不衰的文化形式体用论。从洋务派到维新派、从革命派到现代新儒家,始终陷于中体西用和西体中用的文化形式体用论的争执。其中能够超脱文化形式体用论的思想家屈指可数。且不说胡适为代表的西化派断言西方文化是科学的、印度文化是宗教的、中国文化是道德的。即便现代新儒家也未能克服此种形式框架的武断结论。梁漱溟在《东西文化与哲学》中提出的三分法便属于此种形式框架的描述。他说西方文化是前进的;印度文化是后退的;中国文化则具有双轨性质。唐君毅、牟宗三说西方文化方而智;中国文化圆而神;印度文化则居中。刘述先认为西人求实求真,东人求善求美,从而导致西方文化是分殊的,中国文化是统一的。仅从文化形式论出发通过文化比较而构建的系统很难正确对待不同的文化思想派别。未来大陆新儒家应当侧重于研究文化实质,而不是文化形式,应当深入文化要素中去,而不是浮在面上作宏观对比。只有从文化实质论出发构建的系统才会是开放型的系统。

文化实质要素很多,但归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人权与宪政两方面。人权与宪政应当成为重构开放系统的基点,也是东方和西方文化终极关怀的对象。根据人权为体、宪政为用的文化实质体用论创建的系统可以向各方敞开。深入推去,人权宪政的基点是由人道演化而来。儒学以人道为天道的内核,将人道作为终极关怀对象,自然产生仁爱平等、良心自由、安身立命、参与治平、和平抵抗等人权宪政主张。人权为体、宪政为用的文化实质体用论可以为儒学的现代转换提供一个起平衡作用的支点。由此建构的新儒学系统可以为不同文化思潮的分殊找到位置。(参见杜钢建《人权为体,宪政为用——20世纪文化体用论纷争的反思》,载《当代学术信息》1994年第2期)

四、开创新外王的前景

就学术思想而言,未来大陆新儒家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将儒学的道德理想转化为政治法律理论,为未来中国的政治法律改革提供系统明确的指导原则。这要求在内圣外王两方面下大功夫。从注重生命价值的自具性和内在性开始,由人格尊严和个人尊重一直演化出双向服从的法治秩序和分权制衡的宪政结构。

儒家主张的政治法律秩序是一种上下双向服从的秩序。国民要服从政府,政府也要服从国民。政府如果违背国民意志,则水能载舟,水也能覆舟。载舟覆舟并非是儒家对历史实情的客观描述,而是从权利意识出发的民本国末主张和抵抗权利主张。儒家不仅讲国民有评政议政的权利和参与治平的权利,而且讲国民有废除暴君、暴政的权利。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从而国应从之,官应从之。“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曰》)违背民意民志,也就是违背天意天志。背人道即为背天道。儒家在正向秩序和反向秩序两方面均提出一些法律措施,但有反向秩序偏弱,正向秩序偏强的缺点。如何将儒家双向秩序论发展成符合现代要求的双向法治秩序论,这是大陆新儒家面临的重要任务。对于儒家的双向秩序论,当代海外新儒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双向法治秩序论是开拓新外王事业的重要领域。(参见杜钢建《双向法治秩序与基本权利体系——法治建国建设的新仁学》,载于《法律科学》1995年第4期)

儒家的许多思想主张可以转化为现代宪政理论。儒家主张和而不同,反对党同伐异,强调仁而不党,认为党必为私,党而不义。这些思想在本质上有利于克服一党专政主义,发展多元政治。儒家提倡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主张举贤人不受阶级等级限制,人人平等。此种思想如果同现代选举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发展代议制度。儒家提倡“以民为监”,“国人皆曰”;这些有利于发展民主监督制度,设置民主程序。儒家赞成司杀者杀,反对代司杀者杀;这有利于提倡司法独立。儒家认为管理政事,应各有所司,不可越厨;这可以转换成分权制衡思想。儒家赞成发宪布令,认为宪是有关国家根本大制之法;这可以转换成宪法观念和宪制思想。儒家讲贤者上,不肖者下,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如果将此主张同庄子“递相为君臣”观点相结合,可以发展成亚里士多德提倡的公民依贤能轮番执政的宪政理论。儒家主张科举任官,这有利于发展国家公务员制度,保证行政官员的质量。儒家倡导公议清议,名儒主之,百姓当任。此种郡县公议制度可以发展成为地方议会制度。儒家赞成周代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共和制度,这可以转换成联邦共和制思想。儒家反对“非法之法”,主张评议法律,废除恶法,创制“天下之法”,这有利于发展针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制度。将儒家这些与现代宪政理论相符相通相合相关的思想主张转换成易为现代人接受的理论形式,这是大陆新儒家面临的根本任务。

新儒家在大陆的发展前景根本上取决于能否将儒学在会通兼容东西文化的基础上转换成弘扬自由、人权、民主、宪政精神的学说。21世纪当是中国大陆大力发展民主法治和人权宪政的革新时代。新儒家能否适应这一时代要求除旧布新,继往开来,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法学者如何努力。法学者肩负推进大陆新儒家崛起的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大陆新儒家难产的窘境必须打破。当前儒学在大陆的境况可以说是“春风无限萧湘意,欲采蘋花不自由”(柳宗元)。将不自由的窘境转变成自由的胜境,首先需要培育“新外王”这朵国色天香的蘋花。“新外王”的蘋花绽开艳丽之后,自由采摘以饰国制的日子就不远了。

以理想统现实,以学术创国制,当从开出大陆新儒家始。如能由良心致宪政,由内圣成外王,未来大陆新儒家将如乘快马行平路,“迟速进退,自由基心,有所欲往,无不可者。”(韩愈语)

原载《当代学术信息》1995年第3期第1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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