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学与道家学说的关系问题,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本文只从学理的层面,就新儒家接受道家学说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新儒学出于重建儒家人学行上学的需要,首先建立了自己的宇宙本体论哲学,而新儒学的宇宙本体论,无疑吸收了道家学说。冯友兰先生说,“理学”应该称之为“道学”,这是有道理的。新儒家所说的“道”,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天道流行”之道;二是《中庸》所说“率性之谓道”之道。“天道流行”之道(即理)是宇宙本体论的说法,与《中庸》所说不完全相同,而与道家有共同之处。孔子之“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确已提出“天道”问题,但并未论说;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1],这也只是泛说,与《中庸》似更接近。《易传》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的学说,具有宇宙论的意义,但其本体论的意义尚未显发。老、庄的最大贡献,在于提出了本体论哲学,后经魏晋玄学而得以确立(当然,中国哲学所说的本体论,同西方哲学不完全相同。关于这一点,在此不论)。新儒家的理气、道器体用之说,应当说是在继承《易传》《中庸》传统的基础上,吸收、融合道家学说的结果。至于周敦颐“无极太极”之说,则是这种融合的明显例子,具有理论建构上的开创性,构成理学宇宙本体论的过度性环节。
二、儒家以伦理为本位,这似乎已成为普遍的看法。但是,新儒家的理论体系确有超伦理的一面,这一点应当予以肯定。最明显的事实就是“自然”范畴的引入。“自然”一词出于道家,这是众所周知的,但“自然”并不完全是今人所理解的自然,在道家那里,“自然”的提出,意味着从神学目的论向自然目的论的转变,最终是说明人的本性的。新儒家更是用“自然”说明“天道”、“天理”和“心性”,这是很值得重视的。理学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程颢,而程颢在宣布“天理”二字是他自家“体贴”出来的同时,却十分重视“自然”。他说:“言天之自然者,谓之天道。言天之付与万物者,谓之天命。”[2] 这里所说的“自然”,显然是从道家而来,同时也赋予了新的意义,即“善”的目的性。他对“继善成性”的解释,就说明了这一点。他还说:“人之有喜怒哀乐之情,亦性之自然,今强曰必尽绝,为得天真,是所谓丧天真也。”[3] 以“自然”为“天真”,这同道家如出一辙。对人的自然情感如此肯定,说明他是很有人情味的哲学家。他在《定性书》中提出“以明觉为自然”,反对“自私而用智”,更说明他对道家学说的敞怀接受。
被称为严守儒家正宗的朱子(牟宗三先生另有看法),也很强调“自然”。朱子是对“理”进行过全面阐述与解释的第一位哲学家,他提出理是“必然”、“当然”、“所以然”、“使之然”者,但同时又提出理是“自然”,或者称“理之自然”、“自然之理”。他还以“自然”为理的最高的存在方式,这同道家的“道德自然”有一种内在联系,决非偶然。在新儒学中,“天道”、“天理”要用“自然”加以说明,“天命”要归之于“自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变化。“自然”是不需要人和神去安排的,但它又体现了宇宙自然界的向善的目的性。人受自然之理而成性,便具有宇宙论的意义。在这里,道家学说不仅被吸收进来,而且有新的发展。
理学中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王阳明,提倡良知说,但他明确提出,良知就是“本体明觉之自然”,是“自然之流行”、“自然之条理”或“天则自然”,一句话,“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理处”。[4] 对此,过去的研究一般很少注意,但这是王阳明良知说的一个根本性思想。用“自然”说明良知,正说明良知决不是纯粹主观的东西,而是自然界发育流行的结果,也是自然界目的性的实现,良知本身就是目的,故称之为“至善”。这是道德进化论的说法,有深刻的道理。良知同宇宙自然界之间正是通过“自然”这一范畴联系起来的。王阳明对于佛、道说了不少肯定的话,他的话是真诚的。
与“自然”相联系的还有“无”、“无为”等思想,这更是同道家不能分开的。人们说,儒家重视“有为”,道家提倡“无为”。其实,从孔子开始,就赞叹舜之“无为”而治,并且作为最高理想提出来。这是不是受老子的影响,有待考证。但新儒家大谈自然、无为,则是吸收道家无疑。程颢主张“以有为为应迹”,并把尧舜事业看作“太虚中一点浮云过日”,说明他更重视实现心灵的自由境界,而不是以“有为”为目的。这一点与庄子非常接近。王阳明也说过“无善无恶”、“无执着”,甚至“无中生有”的话,认为天地万物都在“良知太虚”中发育流行。他所追求的也是“上下与天地同流”的自由境界。需要指出的是,新儒家的自由一方面吸收了道家,另一方面又与道家有区别,它更多地表现为道德上的意志自由。
三、从总的发展趋势看,儒、道两家的学说,经过佛学的冲击与刺激之后,最后都落到了心性修养上,而在这个问题上,二者的分歧也越来越小了。周敦颐的“主静立人极”的主体修养方法,受道家影响自不必说;程、朱提出以“敬”为主,但他们之中,谁也没有否定“静”的作用,朱子曾经感叹说,对于老师李延平的“静中体验”的教导未免“不着意”了,后来他很重视“静中涵养”功夫。陆象山则明确主张以“静”为主。王阳明不大讲静与敬的区别,但他的“龙场悟道”,主要是靠静中功夫,后来虽然主张良知能随时发现,但如何存得良知,却仍不能离开静中体验。他特别强调一个“体”字,对于这种体验,他曾经说,有如“哑巴吃苦瓜,与你说不得”。重视直觉体验,是新儒学修养论的重要特点,这不能不说是接受道家学说的结果。
四、新儒家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天人合一”境界(这实际上是儒道共同的),其具体实现是“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万物一体”的思想,是道家庄子首先提出的。庄子的“万物一体说”是中国哲学中最有特色、最有价值的学说之一,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新儒家的“万物一体”之仁,是一种普遍的宇宙关怀,其核心是“生”的哲学。道家和儒家都很重视人和宇宙自然界的生命意义,都追求人与自然界的整体的生命和谐。道家是以存在主体的体认方式表达了这一理想,而儒家则以道德主体的体认方式表达了这一理想。到宋明儒学(即新儒学),终于将存在主体与道德主体统一起来,将存在哲学与道德哲学统一起来,确立了“万物一体”的终极关怀。这一理想的建立,便是以吸收道家学说为前提的。应当指出的是,这一点对于解决当今最迫切的生态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这是儒道两家对人类文化的最大贡献之一。
* 此文作于1998年9月7日。原稿题为“新儒家是怎样接受道家学说的(提要)”,标明“提要”,似为拟写的一篇文章的提要。
[1]《孟子·尽心下》。
[2]《遗书》卷十一。
[3]《遗书》卷二上。
[4] 均见《传习录》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