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四人帮”后,党重视了民主政治的建设。邓小平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4页)不久,他又专门讲了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问题,列举并批评了种种不民主的表现。在改革开放的二十余年间,党和国家制定了许多贯彻民主原则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党的十四大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党所倡导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我国所实行的法制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而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证。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这种民主与法制的统一。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但要从制度上体现出民主的原则来,而且要大力培养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精神,这种民主精神就包括平等精神。恩格斯曾经讲过:“民主这个概念中包含着社会平等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卷第664页)有了民主精神,就能以高扬社会成员的主体性、积极性和自立精神、主人翁精神。就不仅会使整个社会充满生气和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克服、抵制各种不良社会现象和腐朽习气,而且会使理想信念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生动活跃起来。事实表明,民主精神增强了,就会自觉地、自动地参与到理想信念教育的活动中来。以民主精神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就能在工作中做到平等的双向交流,从而把灌输同疏导结合起来。有了民主精神,整个思想教育工作,就能以防止和克服消极、被动的倾向,而使人的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两种思想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培养民主精神的过程中,又会培养起科学精神,创新精神,艰苦创业精神,严守纪律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来。我们过去工作中的一个失误就是常常将民主精神的培养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割裂开来,往往顾此失彼。有人甚至认为培养民主精神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范围,这是导致思想政治工作呆板化,以致将思想教育单纯当成消极防范手段的认识上的根源之一。
环顾社会现实,应当看到,缺乏民主精神和民主教育,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正是党和国家所制定的许多民主的规章、制度乃至法律不能得到认真执行的重要原因。目前,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乃至农村中,流行着一种当年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都曾尖锐批评过的上下级间的猫鼠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在这种关系盛行的地方,领导者、上级不但不愿进行民主教育,而且还惧怕民主。他们总是设法建立和保持一种与普通百性、下级的不平等关系,绝对服从关系。他们“希望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2页),独断专行,并建立起以自己为“家长”的裙带关系网络。而一些被领导者、下级似乎甘愿承认自己在政治人格上的屈从地位,不但不运用民主监督的权利,而且常以“爱护、尊重党的领导”的名义,无条件地迎合,破例的照顾,致使趋炎附势、阿谀奉承的行为能够进入大雅之堂。不难看到这样的事例:在一个领导干部的犯罪事实被惩处之前,其许多行为之违反规章制度已广为人知,并且是用不着具有多高水平即可识别的,然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下级(如秘书、会计、司机、主任、财政局长、人事局长、组织部长等)竟然一路绿灯,百依百顺,而事情败露后,仍能泰然自若地说:“人家是领导吗,不服从怎么行?!”周围许多人往往对此类说法亦表示认同。至于对领导干部的一般性的不正之风,在群众中取认可、谅解、迁就、忍让态度者,则更为普遍。一些地方的干部和群众还把敢于以平等精神,按法律、制度衡量、约束领导干部,以致公开反对领导机关虚报数字,搞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人,视为“不懂规矩”、“格眼”的“刺头”,而上级机关的一些人也把这样的人视为“不稳定的根源”,加以压制。这正是一些地方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许多腐败现象还在蔓延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从搞不正之风到出现腐败行为直到进行犯罪活动的客观氛围上的原因。这就表明,唤醒、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意识,是一项艰巨而又迫切的任务。
在挖掘民主意识淡漠的根源时,人们已较为充分地论述了我国长期封建主义的毒害,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制约,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某些不良传统的影响,但对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之不够完善和在改革开放时期体制转型过程中某些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之变化所带来的问题,却论述得尚嫌乏力。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时代,资产阶级民主观如从洛克算起,已流行了约二百年,这种民主观在取得了众所周知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特有的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不能不在否定的意义上,激烈批判资产阶级民主观,并提出了无产阶级民主观与之相对立。但由于他们多次反对一般地谈论民主,导致在相当一些马克思主义者的心目中,民主这面旗帜变得黯然失色了。到了列宁的时代,由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提到了日程,列宁虽然多次阐述过民主的重要性,重点强调的却是集中和专政。在他同考茨基等人的论战中,正确而又深刻地剖析了民主的阶级性,却否定了民主的社会一般性。他有时还把民主等同于国家,等同于专政。在布尔什维克行将改名为共产党时,列宁甚至认为“民主这个词用在共产党身上,┅┅在科学上不正确。”(《列宁选集》第三卷第64页)(详论可参阅拙著《社会主义现象与哲学方法论》第五章,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列宁主义的两位伟大旗手斯大林和毛泽东同志,尽管对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并对民主问题多有论述,却在各自最后近二十年的政治生涯中,在个人崇拜的氛围中,从总的方面来讲,忽视、压制乃至破坏了民主这一原则,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害。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吸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党历史上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世人皆知的重大成就。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历史积习所造成的那种落后意识,常常使一些人扭曲了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正确方针,抑制了民主精神的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所实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实行的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本来是一种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的运作方式,但却被相当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片面地理解为“个人说了算”。这样就出现了例如以下的一种反常现象:一些本来因为文化程度较高而应有较强民主意识的职工和机关干部,由于顾虑自己的去留和升迁,而对顶头上司只是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即使发现了上司的不轨行为,也不敢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在这种心理氛围中,一些企业和机关的民主空气,反倒不如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中的一些基层民主建设开展得较好的地方!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有必要强化民主意识的教育,着力培养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精神。在我们审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时,不能忽视我们是处在与当年马克思、恩格斯乃至列宁所处时代有所不同的时代,我们的侧重点应当是弘扬我们民族和包括我们党在内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长期以来缺乏的民主精神,并以此来补正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的某种缺憾。诚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民主意识必然会在全社会中发展起来,但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之不平衡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2页、第四卷第458页),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而应具有超前意识,在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民主的思想的指引下,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丰厚的政治资源,积极地开展教育工作。在完善各项民主制度的过程中,逐步加大政务的公开程度和群众的参与程度。提倡领导者与群众直接对话,共同讨论人们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同时,厉行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营造民主氛围的过程中,鼓励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秘书监督首长。在宣传工作中,加大批评“猫鼠关系”、人身依附关系、阿谀奉承等不良作风的力度。当然,与此同时,也要划清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界限。有必要指明,在现时代,民主固然具有社会一般性、共同性、继承性这一面,但亦有阶级性、民族性、差异性这一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首先是有利于富人们行使权利的,我们在借鉴其某些制度和措施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西方某些政治家借与民主问题密切相关的人权问题来攻击中国,从其特有的资产阶级偏见出发,使用双重标准,表现出了相当程度上的虚伪性,这是必须加以揭穿的。应当用历史经验教训和现实斗争实际,教育那些缺乏政治经验的青年知识分子,使之认识到民主同世界上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样,都不是绝对的“善”,民主只能循序渐进地放开和发展,有领导地进行。
(载<当代思潮>200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