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德智:法国大革命的新阐释——读《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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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德智 (进入专栏)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具有世界意义的政治大革命。可以说,在人类历史上还不曾有过一起政治事件能像法国大革命这样,受到世界各国人民和史学界的普遍青睐。也惟其如此,一个当代史学工作者若想在法国大革命这个高手如林的课题上,哪怕是稍微前进一步,也需要相当深厚的史学功底。也可以换句话说,似乎在这个领域可挖的潜力不多。然而,高毅著的《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以下简称《风格》)一书,对法国大革命的新阐释,却令人不得不对中国史学界在这个领域的潜力进行重新估计。

一 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风格》是周谷城、田汝康先生主编的《世界文化丛书》中的一种。全书包括引言、绪论、第一编“决裂——在传统中挣扎”、第二编“祖国在危急中”、结语和后记六个部分。它的主旨,如作者所说,是在于通过论述和剖析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些基本状况,来“揭示近代法国政治动荡和法兰西民族政治参与意识的文化心态根源”,并从中对法兰西的民族性格、民族精神进行透视。此外,该书还有一项远非一般的目标,就是“探寻革命运动、政治动乱的一般规律和实现政治稳定的途径”。其立意之清新,非同凡响!

《风格》一书各部分的大致内容可概述如下:

“引言”着重指出了法兰西民族政治参与意识的历史传统渊源和心态根源,强调了“决裂”意识对法兰西民族性格(即既富于理性又富于激情的矛盾性格)和法兰西内战式政治风格的内在规定性或制约性。

“绪论:关于法国革命的政治文化”扼要交待和阐释了“政治文化与历史学”、“心态史与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关系以及“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概况”,既强调指出了从政治文化和心态史层面研究法国大革命对于深化法国大革命史乃至整个法国历史研究的重大意义,又以“大革命政治文化研究的误区”为题,从“政治文化无非是受社会总体文化影响的一种亚文化”的观点出发,对法国年鉴学派历史学家F.孚雷和D.李舍提出的一笔抹煞阶级分析法和大众文化的“精英革命论”和“革命侧滑论”提出了批评。

第一编“决裂——在传统中挣扎”含“宪法的窘迫”、“代议制的困境”和“平等的幻梦”三章,着重从精英文化层面、传统与现实、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历史关联和历史冲突,来阐释作为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最重要特征的“决裂”信念的多层意涵、内在实质和多重影响,说明法国革命人士所谓同旧传统的完全决裂实乃一种在旧传统中的挣扎,从而对法国大革命以反对君主专制开始,以接受君主专制告终这一历史怪圈,作出了令人折服的政治文化学的解释。

第二编“祖国在危急中”含“吉凶未卜的革命”、“为民族‘再生’而战”、“革命的宗教礼仪化”、“谣言的泛滥”和“革命政治的公开性”五章,着重从大众文化层面阐释由“决裂”意识派生出来的革命意识和危机意识,提出了革命是“矛盾的综合”的概念,提出、论述并强调了大革命时期政治被理想化、彼岸化、宗教化、道德伦理化的一般趋势和基本表征,并从心态史学角度阐述和论证了法国大革命政治的公开性原则同专制独裁的再生以及雅各宾派衰亡的历史的和逻辑的辩证联系。

“结语:群众现象与法兰西内战式政治风格的形成”从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两支亚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历史关联人手,首先着力阐释了由决裂意识和危机意识规定和制约的大革命时代的群众现象的基本特征,继而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昭示了法国大革命的与理性精神结伴而行的非理性特征,以及作为其必然结果的内战式政治风格,并强调指出了大革命的群众现象对于理解大革命以来法国的政治风格乃至整个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传统重要性。

作者在“后记”中突出地强调了“大革命的政治文化”的“顽强的延续力”;指出它注定要长期影响后来法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政治生活;对它的理性思考,将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包括中国“文化大革命”在内的各种革命现象。

中国著名法国史专家张芝联先生在谈到《风格》一书时曾给予高度的评价,说它“堪称近年来外国史研究领域中不可多得的佳作”。在他看来,之所以“不可多得”,就在于在这样一个被成千上百位中外历史学家重复阐述过的老题目上,作者采用新方法,使用新材料,研究新问题,“开辟了研究和思考的新径”,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做出了贡献。中国过去在法国革命史学中,常常满足于说明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革命群众的先锋推动作用,革命领导者的更替和革命的阶段性,雅各宾专政的必要性、彻底性、局限性及其失败的必然性等等。这些论述都是对的,但是有所不足,或者说有点一般化、简单化。究其

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没有抓住这场革命的民族特点,即法国政治文化的特点;第二,没有分层次地对各种革命现象与行为进行剖析,区别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并揭示他们的分合规律;第三.没有把影响革命进展的各种因素,特别是那些中介因素,全都挖掘出来,从而更细致地、具体地说明革命成败的必然性与偶然性。而《风格》一书之所以成功,可能正是由于它注意到我们过去研究工作中的缺陷而努力加以改进。

二 崭新的致思角度

《风格》一书在法国大革命史学研究领域所实现的突破和超越,首先在于作者把“政治文化”概念比较成功地引进了这一领域,对这一传统课题作了比较系统的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的思考和阐释。它之“不落窠臼”,开辟了“研究和思考的新径”,正在于此。

这种致思角度之新颖对于中国史学界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众所周知,当法国大革命爆发时,适值闭关锁国的清王朝处于鼎盛阶段。正是这一国情使法国大革命在中国的反响姗姗来迟。但是,无论如何,从王韬(1828~1897年)1871年写出第一部法国史《法国志略》起,中国对法国大革命的介绍和研究工作可以说就已经肇始了。我们可以把这百余年间中国史学界对法国大革命的介绍和研究工作大体划分为四个既渐次递进又相互衔接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世纪下半叶至五四时期,这是一个把法国大革命看作一起单质的政治事件的阶段,一个基本上属于“从政论中看史学”的阶段。第二个阶段从五四时期到新中国建立前夕,这是一个随着外国大革命史学文献的译介及抗日战争的爆发而把群众概念和民族概念逐步引进法国大革命史研究领域的阶段,是中国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工作真正肇始的阶段。第三个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是一个努力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把经济的、社会的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概念引入法国大革命史研究领域,开始对之进行系统的中长时段研究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虽说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但由于受原苏联史学研究模式的束缚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影响,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工作中一般化、公式化和简单化的倾向十分突出。第四个阶段从“文化大革命”结束至今,这既是一个拨乱反正、注意引进国外最新史学方法的阶段,又是一个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领域百花盛开然而令人瞩目的“成果”尚不多见的阶段。总的说来,百余年来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不断在进步,但毋庸讳言的是,至今尚未深入到“政治文化”的层面,对法国大革命史作一番较为系统周密的思考和研究。不仅如此,时至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外国史学界还有人批评“把心理学运用到历史学”是“反科学的”。由此也可反证《风格》一书确是一个“大胆尝试”。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风格》一书的致思角度即便在国际“大革命”史学界也属“新潮”。诚然,在法国、英国、德国、俄国等国家,对法国大革命史的研究起步较早,而且从19世纪上半叶起就已涌现了一批享有国际声誉的史学大家,如米涅、密什勒、托克维尔、基内、滕内、奥拉尔、马迪厄、饶勒斯、亚克吞等。但是即使这些史学家,对法国大革命史的研究也基本上滞留在经济或社会结构的层面。虽说像基内、滕内、奥拉尔及勒邦等一类史学家亦已开始注意从“政治理想”、“群众心理”和文化等层面研究法国大革命史,但却都未达到“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的理论高度。这也难怪,因为事实上,从“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角度审视、研究和阐释法国大革命史,直到本世纪80年代才为“年鉴一新史学学派”所尝试。甚至连“政治文化”这一当代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从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首次运用时算起,迄今才不过30多年。而“心态史学”概念的问世就更晚了。

诚然,《风格》一书的作者并不一味拒斥传统的研究方法。例如,他也非常注意对大革命事件作阶级的分析,注意把这一事件放进18世纪的经济的或社会的历史运动中予以考察,不否认资产阶级精英人物在这一事件中的巨大作用等等。但是,作者在承认传统研究方法之合理性和批判地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却致力于推陈出新,把着眼点放在对法国大革命史作“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的考察上,从而实现了思考和阐释法国大革命史角度的根本转向,为法国大革命史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展示了新的前景。

首先,这样一种致思角度有助于我们紧紧抓住这场革命的民族特点。人们常常说1789年的法国革命较之1648年的英国革命更为坚决、激烈和彻底。这无疑是对的。然而,为什么前者会比后者来得坚决、激烈和彻底呢?“在1648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成了同盟”,而“在1789年,资产阶级和人民结成了同盟”[①]。马克思在这里一语道破了整个问题的“症结”所在。没有法兰西民族的强烈的近乎宗教狂热的“政治参与意识”,没有“全体人民,特别是群众即各被压迫阶级”的t。无限的革命热情”[②],要把革命步步推向前进,直至‘‘把全部封建遗迹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③],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要想准确、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民族特征,就不能不对法兰西民族的群体政治心态、对法兰西民族的政治参与意识作一番考察。

其次,这样一种致思角度有助于挖掘影响革命进展的诸多中介因素,对法国大革命作出全方位的、“立体”的考察和阐释。依据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学说,一个社会系统总是由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社会心理(感情和幻想等)、意识形态(思想方式和思想体系)这样几个要素组成的。在先前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中,人们较多地注意到从18世纪法国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方面对法国大革命进行考察和阐释。这些都是必要的和有益的,然而却是不充分的。因为这样的研究和阐释,忽略了“社会心理”这一构成18世纪法国社会系统的极其重要的中介环节,势必使一部完整的大革命史变成一部比较抽象的、缺乏生机和支离破碎的事件史。马克思在谈到基于不同所有制形式及社会生存条件上的“整个上层建筑”的“构成”时,曾列举出“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这样几个要素[④]。有谁能否认“情感”甚至“幻想”曾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酵素呢?如果广大的法国工人农民没有一点在法国大革命中实现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的“幻想”,他会有那么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和高昂的革命热情吗?如果整个第三等级,包括雅各宾派的一些精英人物不抱有这样那样的“幻想”,法国大革命在1793年和1794年还能够采取那样一种“非资产阶级的方式”即“平民方式”吗?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基本事实,在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中,却没有把它放在一个比较突出的地位,从它同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联予以系统地考察和阐释。《风格》一书之所以成功,正在于作者除注意到法国大革命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条件外,还特别注意挖掘和阐释法国革命者的“情感”和“幻想”;在于对大革命参加者的决裂意识、危机意识、阴谋忧患、谣言轻信症做了一番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察,因而比单质的经济分析或阶级分析显得更生动、更具说服力。

再次,这种致思角度也有助于我们在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中对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短时段与长时段的关系作出辩证的理解和处理。在近200年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中,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割裂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短时段与长时段的联系,结果自然是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终久不能对法国大革命作出令人满意的、辩证的理解和阐释。例如,大多数西方史学家侧重于法国大革命的精英文化层面和理性因素,而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的《法国大革命史》则过分地渲染了它的群众文化层面和非理性因素。但是,如果我们从政治文化学的角度来理解和阐释法国大革命,就较易于对法国大革命史中这些相辅相成的方面作出辩证的分析。确如《风格》一书的作者所说,“政治文化”这个用语本身似乎就很好地体现了短时段与长时段或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的辩证结合。政治,表现为政坛上的波诡云谲、制度的变化无常、权力的更迭不息,无非是精英文化的一个方面的体现或创造物,而文化,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终究是大众性质的,它体现着或本身就是社会最深层的群体心态,因而是充满惰性的和趋于静止的。而任何一场革命,在这个意义上,都可以说是精英文化(即短时段因素)和群众文化(即长时段因素)在暴烈的冲撞中相互交融、相互强化、相互对抗又相互转化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政治一文化的历史。因此,从政治文化这个角度来理解、研究和把握法国大革命,无疑会有益于我们从短时段与长时段、精英文化与非精英文化的辩证关系上把握法国大革命的性质、特点,从而发展和深化大革命史学,并增强我们对革命运动一般发展规律的认识。《风格》一书比较妥善地处理短时段与长时段、精英文化与非精英文化的辩证关系,读起来使人感到新颖,且有相当的理论深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

法国著名大革命史专家米歇尔·伏维尔曾经把史学划分为三个层次。他把传统的事件史(属于短时段史学)看作第一层次的史学,把经济的或社会的历史(属于中、长时段史学)看作第二层次的史学,而把“心态史学”(属于长时段史学)看作“第三层次”的史学。在他看来,后者是一种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层次的史学,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史学。人们只有在研究了经济或社会结构的层次之后才有可能达到这一层次。不管伏维尔的观点是否完善,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这就是,我们在对法国大革命史作了经济的或社会结构的以及阶级的分析之后,再以此为基础对之作一番“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的考察,对克服先前研究工作中严重存在的一般化和简单化倾向,发展和深化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学,是十分有益的。

三 对大革命的辩证思考

《风格》一书在法国大革命史学研究领域所实现的突破和超越,还在于作者从传统与现实、长时段与短时段的渗透和交融中,具体地考察了作为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最重要特征的“决裂”信念的多层意涵,对大革命的政治文化现象作了辩证的思考,说明法国革命人士所谓同传统的完全决裂实乃一种在旧传统中的挣扎,从而对法国大革命以反对君主专制开始,又以接受君主专制告终这一历史怪圈作出了比较科学的解释。

众所周知,在资产阶级革命史上,除了1789年的法国革命外,还有1566~1609年的尼德兰革命、1640~1688年的英国革命、1775~1783年的美国革命、1905年和1917年2月的俄国革命、1911年的辛亥革命等众多的革命,但为什么唯独1789年的法国革命被人们普遍地称作“大革命”呢?法国革命究竟“大”在哪里呢?关于这个问题,恩格斯曾指出:“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的第三次起义。然而这是第一次完全抛开了宗教外衣,并在毫不掩饰的政治战线上作战;它也是第一次真正把斗争进行到底,直到交战的一方即贵族被消灭而另一方即资产阶级获得完全胜利。”与保留了旧制度、旧传统的英国革命不同,“在法国,革命同过去的传统完全决裂;它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⑤]照此看来,英法两国的革命,尽管性质相同、目标一致,但在行为方式上却显出强烈的反差:前者妥协、保守,后者激进、彻底。法国革命之“大”,正“大”在它的激进性和彻底性,“大”在它“真正把斗争进行到底”,“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同过去的传统”实行了“完全的决裂”。然而,问题似乎并未到此为止。法国大革命究竟是否“完全抛开了宗教外衣”权且不论,单就它是否“真正把斗争进行到底”,“资产阶级获得完全胜利”,“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就令人发生疑问。且不要说忿激派这个革命中“最民主”的派别在1793年雅各宾专政期间就遭到了厄运,即使雅各宾派这个革命中最激进的资产阶级派别本身不是也在1794年的热月反动时期遭到血腥镇压了吗?而且,1789年法国革命所要铲除的封建专制在热月政变后不久不是又部分地死灰复燃了吗?1789年法国革命的平等口号,在1789~1794年革命期间究竟实现了多少?仅就普选制而言,男子普选权直到半个世纪后即1848年才算基本实现,而法国妇女的选举权则要到1945年才能得到承认。

然而,所有这一切疑问似乎都无碍于恩格斯关于“法国革命同过去的传统完全决裂”之论断的正确性。问题只在于,人们究竟应该在什么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法国革命者的这种“完全决裂”,或许其中也隐然含着“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决裂的底蕴。如是,则这场革命究竟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抑或是共产主义性质的,都显得不太清楚了。马克思于1847年10月在谈到1794年的法国革命时曾使用过“即使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这样一种虚拟语气[⑥]。后来他于1848年12月在谈到1793年和1794年的法国革命时又说到“全部法兰西的恐怖主义”无非是一种“为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的一种“非资产阶级的方式”即“平民方式”[⑦]。列宁于1917年在谈到l793年的雅各宾专政时曾把它说成是“革命民主派和革命无产阶级的专政”[⑧],到了1919年又把它说成是“资产阶级下层的政权”[⑨]。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1789年法国革命者的决裂信念确实内蕴着一种“情感”和“幻想”因素,具有一种普通信念中不常见到的模糊性和多可性.。也许正是决裂信念所内蕴的情感和幻想因素,正是这一信念意涵的模糊性和多可性,它才得以鼓舞和动员当时法国第三等级各个阶层全身心地投入革命,并不断地把革命推向前进,使之由君主立宪政体阶段过渡到共和政体阶段,直至最后达到雅各宾派革命民主专政阶段。

但是,“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⑩]。“如果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经济条件没有充分成熟,君主专制的被推翻也只能是暂时的……任何强大的思想或意志力量都不能使他们摆脱这个命运。”[⑪]也许正是这样一种历史发展的铁则,才是高举“决裂”旗帜的雅各宾派在劫难逃的“终极原因”,才是以标榜“同传统彻底决裂”为其政治文化根本特征的法国大革命以反对封建专制开始而又以接受封建专制告终的“终级原因”。

倘若我们就此止步,或者只是用“被动因素”和“物质基础”来解释法国大革命的结局,问题便似乎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用它们来进一步解释法国大革命的“方式”及其政治文化的根本特征,理由就不够充分了。因为我们知道,1789年革命前法国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高于1640年革命前英国农业人口的比重,而一个民族尊重和墨守传统的程度一般说来又总是同它的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成正比的。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情况”竞恰恰相反:在小农经济形态占优势的法国,革命者反而更加标榜同传统的彻底决裂而不给妥协以任何余地,从而使革命在方式上更加激进,甚至产生了一个靠断头机来维持革命秩序的所谓“红色恐怖时代”。这样一种革命现象,如果离开对法国历史的长时段研究,离开对法国民族心态史的具体考察,显然是不可能得到圆满解释的。

先前许多法国大革命史学家的一个严重不足,就在于他们忽视了对大革命作长时段的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的分析,因而总是滞留在对革命“非资产阶级方式”的攻讦或辩护的层面上。即便一些很有理论功底的史学家,也往往只是以短时段“事变”解释这种短时段现象的方法,而把“恐怖政策”说成是为事变所驱迫且为挽救革命所必需的“应急之策”。这样一些解释并非全然没有道理。只是这样一来,大革命史学上的许多争论便有意无意地被转换成了史学家本人的“立场”和“感情”的对抗,不仅大大冲淡了大革命史学的科学性质,也最终使之陷入一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僵局。《风格》一书作者高人一筹之处,正在于他把政治文化学和心态史学认真系统地引入大革命史学,为打破过去研究所陷入的这样一种僵死局面,为科学、辩证地阐释法国大革命开辟了蹊径。

《风格》一书作者在这方面做出的贡献几乎都可一无遗漏地囊括在他的“决裂——在传统中挣扎”这一公式中。因为正是凭借这一公式,他才得以窥见大革命期间法国民族文化心态“突变”的表层性、暂时性和朦胧性,追溯出法国宪制长期动荡的心态根源,解说了代议制的严重困境,从而较成功地阐释了大革命发展诸阶段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挖掘出大革命一以贯之的主题和内容,终于为我们深层次和多方位地理解和阐释大革命的全过程提供了一条思考的线索。

诚然,从一个层面看,世界上有哪个民族比高喊“无宪法,毋宁死”口号的法兰西人表现出更高的捍卫宪法尊严的革命热情呢?又有哪个民族比法兰西人更热衷于政体或宪制之争呢?整个大革命的过程同时不也就是一个对公意高于王权与王权高于公意、一院制与两院制、强制委托权与代议制、代议制与直接民主制诸如此类问题的无尽争辩过程吗?然而,令人感到扑朔迷离的是,从1789年大革命开始到1804年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短短15年间,法国竞先后有过五部宪法,即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和1804年宪法。法兰西民族如此“朝三暮四”,究竟是为什么?还有,那些高喊“无宪法,毋宁死”口号的人不是往往在以违背宪法的形式来捍卫宪法的尊严吗?即便是雅各宾派这个法国大革命中最激进、最民主的资产阶级派别不是也在不断地用所谓特派员或监察官(只是不再用“执

行国王陛下命令的特派员”的名义)来取代“民选”的地方行政长官吗?这种做法不是在沿用早在16世纪的法国就已出现了的封建规章吗?而且,雅各宾专政时期为挽救革命而采取的“恐怖政策”中不是有许多同时又在违背革命初衷、破坏着革命原则吗?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法国大革命只是法兰西民族“历史”中的一场革命,那些标榜同传统彻底决裂的革命者本身就处于法兰西民族传统之中,即使对决裂主张最力的雅各宾派也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法国专制主义传统的幽灵。这样,借助“决裂——在传统中挣扎”这一公式,我们就易于摆脱掉先前史学对法国大革命及雅各宾派这样那样的片面理解,而达到对它本身所具有的两重性或内在矛盾性的科学认识,透过它的激进方式而终于窥到它的为“被动因素”、“物质基础”及历史传统所终极规定的相对保守的内容。

四 对“非理性”的积极扬弃

《风格》一书在中国大革命史学领域所实现的突破和超越,还体现在它对法国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不是采取消极的回避态度,而是采取积极的分析态度,并把这种分析同大革命政治文化的根本特征及法兰西民族内战式政治风格的研究联系起来,从而进一步拓宽和加深了大革命史学的研究。

在作者看来,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不只是一个抽象概念,更是一系列与大革命过程相始终且对大革命的激进方式和整个演进过程有规定功能的现实活动。因此他不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对大革命的异乎寻常的宗教礼仪色彩(如对自由树、三色徽、自由帽、祖国祭坛等的“革命崇拜”,革命节日的狂欢文化,地名人名乃至日常生活用品及语言和服装的革命化等)作了比较详尽、客观的描述,而且在他对大革命及其政治文化特征的分析中(例如对“革命”概念多层意涵的分析,对近代法国议会制民主困境的分析,对以“取消时间”为特征的奇迹式或圣宠式的民族“再生”观的分析,对法兰西民族谣言轻信症及大革命时期谣言泛滥现象的分析,以及对作为法国革命政治文化一个极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群众现象的分析),也都突出地强调了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及其对大革命形象的塑造性功能。

不仅如此,作者还对大革命的非理性特征作了政治文化学的理论探源。在他看来,法兰西民族性格中及1789年法国革命人士的人格中蕴含着一种鲜明的内在矛盾,这就是既崇尚理性又热情奔放,富于幻想,常常容易耽迷于不切实际的空想,陷入非理性的狂热。而这种内在矛盾从根本上讲正是由作为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根本特征的革命者的决裂信念所致。因为要在一场革命中完成同传统的彻底的和全方位的决裂,实现圣宠式的民族“再生”,是根本不可能的。1789年的法国革命者既决意干一番虽说貌似堂皇实则毫无现实性可言的事业,既决意在“此岸”立时建立起“彼岸”世界,则他们也就在所难免地要陷入不能自拔的紧张、烦恼和焦躁不安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势必要进发出一种近乎宗教狂热的激情。

《风格》一书在考察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时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致思路向。这就是:它总是不时地把非理性因素同大革命的群众现象关联起来,并用以解说法兰西民族的内战式政治风格。作者在该书结尾以晓畅的笔触写道:“正是因为大革命中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强化了革命政治的非理性和暴烈性的色彩,令情绪、感情、信仰等非理性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人们的政治行为,才使大革命的进程显得尤其扑朔迷离、引人入胜,才使大革命中的人们形成了一种内战式政治风格,并使这种政治风格被赋予一种独特的传统活力。”这是耐人寻味的。

在笔者看来,《风格》一书作者之重视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绝非偶然。因为,既然他决意从政治文化学的角度来审视和阐释大革命,那就势必要把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放在特别突出的地位予以研究。在作者的眼里,政治文化概念最基本的内涵正在于它专门指向一个民族的“群体政治心态”;而所谓群体政治心态,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无非是指那些基于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社会生存条件的种种“情感”和“幻想”;用普列汉诺夫的话来说,就是有别于思想体系或意识形态的“社会心理”,若用心态史学家菲利普·阿利埃斯的术语,就是“群体的无意识”。因此,无论对政治文化概念作出什么样的解释,它所包容非理性的意涵这一点都是确定无疑的。

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者对法国大革命非理性因素的昭示,并非仅仅出于解说大革命政治文化特征的理论兴趣和逻辑需要,而是还暗含着一个更为一般而又有现实性的目标,这就是:对大革命的非理性因素的多重功能作出理性的分析和鉴别,以探寻革命运动、政治动乱的一般规律和实现政治稳定的可靠途径。正因为如此,作者在该书结语和后记中,针对法国年鉴学派历史学家F.孚雷关于“法国革命早已经结束”的说法,指出,法国大革命具有强烈非理性色彩的政治文化“注定还要长期影响后来法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政治生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还深有感触地把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同法国大革命联系起来予以思考,强调两者在性质上虽然有别,但在思维与行为方式上却有“非常显见”的同一性。他在列举了许多普遍流行于中国“文化上无疑是前后贯通的。但是,作者对政治文化概念的这样一种界定显然同我们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政治概念和文化概念的意涵不尽一致。在中国古籍里所谓“政治”主要是指政事、政令、政权、为政等,而所谓“文化”也主要涵指文治与教化。因此.无论是就政治概念而言还是就文化概念而言,其中总少不了政治制度和政治机构的意涵。所以若仅用群体政治心态、社会心理来界定政治文化概念,难免会使人感到有失偏颇。其次,作者在讨论心态史与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关系时,在把政治文化概念换算成群体政治心态之后,又把心态换算成马克思的“情感”和“幻想”、普列汉诺夫的“社会心理”、米歇尔·伏维尔的“精神形态”,最后又把它们统统归结为菲利普·阿利埃斯的“群体的无意识”。作者所作的这一整套逻辑换算,虽然有突出政治文化概念内涵中非理性因素的明显功用,但总难免给人以忽视其当蕴含的理性因素的印象。最后,作者在讨论长短时段的辩证关系时曾明确地把政治文化概念中的“政治”层面同短时段、精英文化挂钩,把其中的“文化”层面同长时段、群众文化挂钩,称“政治文化”这个用语本身似乎就“很好地体现了短时段与长时段或精英文化与群众文化的结合”。这在笔者看来似乎也有失谨慎。因为谁能否认任何一项社会政治制度的实质性改变都须花费时日,谁又能否认精英文化本身即是一种文化;而且,文化之为文化总免不了“化”的一面,即总是既有稳定持久的一面,又有流转变迁的一面。

再如,《风格》一书虽然十分注重从法国历史传统入手对法国大革命作长时段的分析,但在这类分析中似乎对法国历史传统和法国大革命的宗教一神学色彩未曾给予应有的重视。人们会问:宗教一神学在法国封建社会里长期处于“万流归宗”的地位,享有“无上的权威”,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难道会随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了吗?英国哲学家洛克曾主张每个人都有权“依照他认为对于他的灵魂拯救最有效的方式来崇拜上帝”,难道我们不可以据此设想,在法国革命者心目中,大革命本身就是他们对其“灵魂拯救”方式作出的一种新的选择吗?不然的话,为什么他们心目中的精神偶像不是无神论者狄德罗和霍尔巴赫,而偏偏是主张并非无神的自然神论者伏尔泰和卢梭呢?还有,为什么国民公会一方面大力推行非基督教化运动,另一方面又依据罗伯斯庇尔的提议颁布建立崇拜“最高主宰”的

《花月18日法令》呢?这岂不是说法国大革命并非完全抛开了“宗教外衣”,它只是在抛开基督教的外衣的同时又迅即披上了一件新的宗教外衣呢?所有这一切,单单靠作者的“革命的宗教礼仪化”一类分析很难概括得了。有人曾把法国大革命比作宗教[⑫],这固然有点耸人听闻,但是倘若我们因此而无视法国历史传统和法国大革命的宗教神学色彩,也必然会陷入另一类型的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

马迪厄《法国革命史》一书的译注者杨人楩先生于本世纪50年代在总结国际大革命史学近一个半世纪所取得的惊人进展时,曾把法国革命比作“一幅巨幅油画”,说它虽经专家们的持续努力“轮廓业已确定”,但“它仍然不是一幅业已完成的图画”,“仍然有待于补充和修正”[⑬]。这是很富于哲理的。不管法国大革命是否业已结束(虽然这是《风格》一书作者极其关心的问题之一),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将永远不会结束。面对着法国大革命这一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大事件(用当代阐释学的术语说就是“本文”),任何一个国度、任何一个时代的人们都不会保持沉默的,人们会带着各自不同的“成见”和感受,以各自不同的“语言”同它进行永无穷尽的历史“对话”,对它作出永无穷尽的历史阐释的,直到我们在漫长的时间之流中最终把法国大革命者“同传统彻底决裂”的“信念”或“幻想”一一转换成

“此岸”的现实为止。《风格》一书的价值正在于其作者经过惊人的努力,终于代表中国这一代史学工作者在法国革命这幅永远有待完成的图画上抹上了新的一笔,尽管这一笔也有待补充和修正,但无疑是相当精彩的一笔。这是值得志贺的。

(原载《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后收入《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历史研究〉五十年论文选(书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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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0页。

[②] 《列宁全集》第25卷,第352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1页。

[④]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第629页。

[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95页。

[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1页。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l页。

[⑧]参见《列宁全集》第25卷第352页。

[⑨]参见《列宁全集》第28卷第40l页。

[⑩]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171~172页。

[⑪]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171~172页。

[⑫]参见(法]瑟诺博斯《法国史》,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83页。

[⑬]见(法]马迪厄《法国革命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5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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