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界的基本共识是,科举制首创于隋朝。
公元581年3月4日(开皇元年二月甲子),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由禅让即位的皇帝杨坚自“相府常服入宫”登基,史称隋文帝(隋高祖)。隋朝在一片“祥瑞庆云”中宣告成立。八年后,实现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第二次大统一,就此,奠定了中国社会稳定的统一局面。这是一个短暂的国度,从建立到消亡,仅存37年。但却为东方民族1400余年的发展史留下了厚重的政治文化印迹。
一、科举制发端的历史背景。
隋朝建立后,为了适应当时社会政治、经济之变革,实行了察举和科考并重、分科举人的用人制度改革措施。这之前,汉代实行的是以德取人的察举制,魏晋及后实行的是以门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隋朝政治制度变革的一大创举。
科举制是天下大乱走向天下大治的必然需求,是民本意识呼唤下催生的公开公平的民主选士制度。据史书记载,隋朝之前的北周静帝,以丞相杨坚“众望有归”,下诏宣布禅让帝位于他,“高祖(杨坚)三让,不许”。“开皇元年二月甲子,上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设坛于南郊,遣使柴燎告天。是日,告庙,大赦,改元”。[1]隋朝虽然时间短暂,却是个最非凡的皇朝;开国皇帝隋高祖(文帝)可谓最卓越的皇帝,这个皇朝给中国打下了厚重以至于永不磨灭的烙印。不管对隋朝的印象是浓重还是轻薄,现今的我们仍然能够隐隐约约感受到这个皇朝给后世的深刻影响。为此,杨坚还被美国人列入《世界100名人排行榜》[2]。在这里,北周王朝从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着想、深明大义的伯乐情怀,以及隋文帝如何成为“西方人眼中最伟大的中国皇帝”的雄才大略,我们姑且不论,只看杨坚“众望有归”,就可充分感受到民主的威力和民本思想的深入人心。在当今的政治舞台上,我们会看到今天这个国家通过民选产生了新的国家领导人,明天那个国家发生了政变,而国家秩序仍然井然有序,百姓仍旧安居乐业。其实,在我们中华民族1500年前上溯几千年的政治历史上,从商周到五胡十六国,从尧、舜、禹,到周静帝,“禅让”成风,素有“道高者称帝”[3]的民主政治传统,人心向善的政治文明风尚源远流长。中国古代的“五帝”时代,曾被称为禅让制时代,即便是世袭制建立之后,禅让制仍然并存着。禅让制被孔子及其儒家学者们称颂不已,成为“托古改制”、“克己复礼”的原始依据。从那时到今天,中国人所认识的民主并不是一种浮躁的形式,它有着极其深厚的民族精神、民族道德和民族政治文化内涵。一个有文化的民族,其民主的核心是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是在用心、用文化、用道德和良知行使着自己的民主权利。民主政治,并不是今天某个国家自封的专利。可以说,中国历史发展到了隋朝,根深蒂固的民本思想,举贤荐良的民主风气,是科举制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土壤。这也是作为后人,至今我们能看到的科举制由隋朝到唐朝过渡期间发生变异,导致了社会价值取向的背道,并由此痛失民本社会意识形态、集权专制横行的根本原因所在。隋朝的诞生,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实属民主政治进程中最为成功的范例之一。隋朝统一中国的过程,是天下大乱走向天下大治的过程,也正是中国民本政治走向成熟的过程。国家的统一,不是皇帝一个人的意志,而是普天下炎黄子孙的共同心愿。从中我们不难看到,隋文帝推行民主的选官制度,是建立在“重望有归”的民意基础之上的。
科举制是统一的政治局面出现后,求得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隋朝是继秦朝统一中国之后,经历两汉、三国和魏晋南北朝,动荡分裂300年,第二次实现了全国统一的一个强大封建王朝。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新变化,为了扩大新兴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用全国统一的标准选拔各级官吏,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前代选举之权,操之郡县,士有可举之材,而郡县不之及,士固无如之何,今则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夫苟怀牒自列,州县即不得不试之:试之,即不得不于其中举出若干人。是就一人言之,怀才者不必获信,而合凡自列者而言之,则终必有若干人获举;而为州县所私而不能应试者,州县亦无从私之;是遏选举者之徇私,而俾怀才者克自致也。此选法之一大变也。”[4]这一制度的建立,也为其后继者隋炀帝进一步确立规范的科举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科举制源自统治者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以及对士人治国的强烈需求。隋文帝杨坚本人是个文韬武略的治国帅才,“早任公卿,声望自重”,[5]即皇帝位前是北周王朝的丞相。与秦始皇第一次统一中国有两个不同,一是最高统治者的身份不同。秦始皇是古秦国的世袭君主,是依靠皇权和武力镇服天下而后统一中国的。隋文帝则是依仗自身的名望被民众推举即位的,具有一种众望所归的凝聚力。二是所采取的措施截然不同,秦王朝崇尚武力,横征暴敛,思想专制;焚书坑儒,“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6]对文化的疯狂扼杀是秦朝暴政的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而隋文帝明确表示反对焚书坑儒,坚持实行拯救文化的政策。在他即位的第三年(公元583年),下诏求书,献书一卷者,赏绢一匹,“民间异书,往往间出”,“一、二年间,篇籍稍备”。藏书最多时达到37万卷,77,000多类[7]。前者烧书,后者求书,与秦始皇统治时期形成泾渭分明的对比。“建国重道,莫先于学,尊主庇民,莫先于礼。自魏氏不竞,周、齐抗衡,分四海之民,斗二邦之力,递为强弱,多历年所。务权诈而薄儒雅,重干戈而轻俎豆,民不见德,唯争是闻。朝野以机巧为师,文吏用深刻为法,风浇俗弊,化之然也”。[8]这便是隋文帝对治国之道的清醒认识。后人可以从中感悟到隋朝科举制为何孝德为先、文武并举的由来。这一切,均在隋炀帝所颁布的十科举人诏令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隋朝科举制兼容并蓄的政治文化内涵。
史料记载,隋朝创建科举制初始,考察考试从形式到内容既有鲜明的制度创新性,又有显著的文化继承性;以综合素质考核为主,考试和荐举并举,科目设置比较全面,根据专业需要采取与各科相适应的方式;具有厚重的儒家文化特色,重孝重德,重礼重义,重点突出,各有侧重,符合政治用人的一贯标准。隋朝实行的科举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以来诸子百家政治文化的有选择的继承,是建立在以儒家价值观念为核心基础之上的一种综合素质的考评体系。公元583年(开皇三年),隋文帝下诏,“如有文武才用,未为时知,宜以礼发遣,朕将铨擢”[9]。公元604年,隋文帝去世,在位23年。其子隋炀帝杨广继位。三年后(公元607,炀帝大业三年),炀帝诏告天下,荐举贤良之士,设置十科举人,进一步明确了科举制选士标准:“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力有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若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理,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用。其见任九品已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10] 由此可见,隋朝科举制对人才要求,完全是建立在民本基础之上的,普天下有才之士,机会一律均等。既有全面的德才兼备的综合标准,又有量才使用、取之所长、“不必求备”的灵活尺度。而“文才秀美”仅仅是衡量士人文学修养的基本条件。“在隋朝及唐初,恐怕并非‘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对此有待进一步考证”[11]。“十科举人中,大概文才秀美一科就是进士科”。[12] “从内容来看,文帝时期的科目注重品德方面,体现了‘禁断浮词’,重视‘人均之道’的精神。炀帝的‘十科’中,第七位是‘学业’,第八位是‘文才’”。[13]此后两年,炀帝再次诏令,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14)四科举人,则体现的是“文”、“武”、“勤”、“公”的用人标准,与现行的“德”、“勤”、“能”、“绩”考核标准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四科举人”已经显露时尚文辞的趋势。
隋朝十科举人标准,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了自孔子以来,儒家及诸子百家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其内容均蕴含着厚重的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念的丰富内涵。其一是孝悌有闻,集中体现一个“孝”字。“孝为百行之首。” [15]秦汉提倡“以孝治天下”,孝悌便成为人们做人做官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16]。“孝,利亲也,以亲为爱”[17]。其二是德行敦厚,集中体现一个“德”字。“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8] “从古至今,以品德优良、高风亮节、勤政爱民、严于律己为主要内容的德行,始终是做人之本,为官之基。”[19]其三是节义可称,集中体现一个“义”字。“节义之人济以和衷,才不启忿争之路,功名之士承以谦德,方不开嫉炉之门”[20] 。其四是操履清洁,集中体现一个“礼”字。“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 [21] 。显示出对儒士为官的信任。其五是强毅正直,集中体现一个“信”字。“强毅正直,立言必信,求福不回” [22] 。其六是执宪不挠,集中体现一个“公”字。执法严明,公正公平;廉洁自律,不畏强暴。“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23]。其七是学业优敏,集中体现了一个“智”字。博洽通达,“笃志好古,耽悦典坟,学行优敏,堪膺时务,所在采访,具以名闻” [24] 。其八是文才秀美,集中体现了一个“文”字。“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修文德以来之”[25]。其九是才堪将略,集中体现一个“才”字。“然亮才,于治戌见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26] 。其十是膂力骁壮,集中体现一个“勇”字。“天宝末,取骁壮以充赤水军骑士”[27] 。 骁勇健壮是对军事人才的选士标准。隋朝的科举制,既主张德政,也主张法治,既注重修文,也注重弘武,唯独不提倡人治。隋朝时,由于“科考”与“察举”并举,有的科目适合考试则采用考试的办法,比如“智”、“文”、“才”;有的科目适合荐举则使用荐举的方式,比如“孝”、“德”、“礼”、“勇”等。“隋以前的察举取士总体而言还是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 [28] 。在十科中,适合考试的科目只占一小部分,所以,考试的作用也是相当有限的。
科举与“教学”(教育)实行“双轨制”。在隋朝建立科举制度的过程中,自始至终,科举是科举,教育是教育。科举与教育是两套并行的制度,互不干涉,互不混淆。隋炀帝即位的当年(公元604年),就下诏全国:“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兹始。”把教育视为全民的头等大事,置于“君民建国”的首要位置。这是统治者从“移风易俗”出发,为提高国民素质、优先发展教育而做出的战略决策。从中,我们看到了其父隋文帝当年“建国重道,莫先于学,尊主庇民,莫先于礼”的影子。炀帝即位三年后,才先后颁布诏令“十科举人”、“四科举人”,均为政治选士之举。隋朝统治者清醒地认识到,科举制是通过分科考试,选拔政治人才的制度,而“教学”是通过学校传授知识,培养“移风易俗”人才的制度。“在科举制产生以前,选士制度与育士制度基本上是脱节的”[29]。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教学”与“科举”之间具有一种求知与进士的必然联系,即进士必须求知,求知必定要接受教育。古时候没有类似今天这样的“党校”、“行政学院”之类的专门用来培养“举子”的机构,“教学”便应用而生地承担起了这项政治任务。
那种认为“科举之制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的观点,只是认识到了科举制在唐代以后科目繁多的变异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并没有真正认识到隋朝科举制兴起时那种民本意识盛行的政治背景和孝德为先的厚重文化内涵,以及科举制在唐朝被断章取义的截取、被统治者凭个人好恶扭曲的异化过程。人类社会在其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存在许许多多的不确定因素,国运的长短,有其更为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历史原因和最高统治者个人因素等等。历史上,最先实行根本制度创新的国度,时运总是短暂的。比如秦朝(15年)、隋朝(37年)和中华民国(38年)等等。一种新制度所起的作用却是潜移默化的,更何况这个制度的利弊本身还不为广大国人所理解,所认识,还没有自上而下的推广开来,没有形成文化上的认同感。
三、科举制在唐朝的变异。
唐朝以后的科举制,背离了隋朝初创科举制的本义,大概用了200年,走完了一条由皇权主宰的既背离民本意识又脱离社会现实的官本造仕之路。
迄今,人们在谈论科举制时,总会习惯地认为,是唐朝承袭了隋朝形成的取士制度,使得科举制几经风雨,日臻完善,在自唐代之后清代以前的1300余年的历史长河中、在历代政治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基本事实。但科举制在隋朝初创时的体系并不是后来这个样子。实际情况是:唐代的科举制,除了通过考试选士用人的意图和科举制的名称没有发生变化外,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异;隋朝“十科举人”的选才标准被严重篡改,其中大部分重要科目被放弃;用人价值观发生了根本变化。
毫无疑问,科举制是唐朝实现集权的基本制度之一,对唐王朝几度辉煌,达到鼎盛起过重要作用。通常,流传于社会的一般说法是:公元690年,武则天在洛成殿亲自主持对贡生的考试,由此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殿试制度。而据唐史记载,在这之前31年的公元659年(唐高宗显庆3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 [30] 。由此看出,由史册记载的首创“殿试”的皇帝应该是唐高宗李治。科举制本来就是一项选官进士的政治措施,对于最高统治者亲临殿试,通过公开的方式遴选治国良才,本也无可厚非。但此时科举的内容与隋朝相比,已发生了质的变化。隋朝在向唐朝演变的过程中,只是借用了科举制的名称、方法和组织形式。是按照最高统治者的旨意,对考试科目进行取舍,摒弃了以孝、德、礼、义等为用人核心价值取向的察举项目,大量增加文才类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科举制便很快取代了以往以荐举为主的选士制度。
唐朝的“科举考试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常科,每年定期举行,一种是制科,由皇帝根据需要下诏举行。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其中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为常设科目”[31] 。与隋朝科举制所设置的十科相比,唐朝的六个常设科目,相对应、相关联的只有“文才秀美”和“学业优敏”两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和“执宪不挠”,这些重要的科目被舍弃了,或作为轻描淡写的考察科目,并不列为正规程序,不为重视。重文重智,轻孝轻德,已在唐代科举制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考试方法有:帖经、墨义、口试、策问、诗赋五种。整个是在围绕着“文词”费心劳神。在报考对象上,唐朝规定考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由中央、地方官学经过规定的学业考试合格,选送到尚书省应试的,称为生徒。不由馆、学而学有所成的为士人,自己向所在州县报考,经县、州考试选拔报送尚书省应试的,称为乡贡。从公元736年(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对报考资格的要求越来越严。公元807年(唐宪宗元和二年)诏令:“举人曾为官司可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辞艺,长吏不得举送,违者举送官停职,考试官贬黜。”[32]公平公开在这个时候也大打折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各方面的,靠几科考试是不可能选出真正的人才,这是简单的逻辑问题。古代用吟诗赋词好坏来选行政官员不就是很荒唐的吗?今天一个研究古汉语的专家学者有何必要一定会外语呢?普遍意义上的‘好官员’首要的是道德高尚,而这一点肯定是不可能用考试来决定的。同时固定的考试内容很容易使人丧失创造力,缺少综合能力,这样选出的人才如何能应付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呢?”[33]那种认为“唐朝继承了隋朝科举制”的理论观点是名不副实的。
这种变异淡化了隋朝以民本为主体、以儒家兼容诸子百家优秀文化传统为核心载体的科举体制基础,将统治者的治国意图和兴致爱好作为选士用人的最高标准,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在皇权旨意摆布下的官本政治用人体制,科举进士成了文人墨客的卷场决斗。这个体制的形成,既有力地推进了中央集权封建统治用人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固定化和偏执化,一次次地加速了中央集权的高度集中统一,在极大地推进了唐、宋、元、明、清等各个后续朝代巅峰迭起的同时,也一次次地将这些封建王朝推向穷途末路,最终,使科举制本身寿终正寝。
四、科举制在唐朝的变异特征及对后世社会的消极影响。
(一)变异的主要特征。
特征之一:科目偏废,重文轻德。唐初所开的科目,如明法,明算,明字诸科,颇能切合实用,拔取真才。其后仅重明经,进士二科,明法科更随之而废,流弊因而产生。此因明经科重视帖经,士子对经籍遂努力背诵,久之,‘试学者以帖字为通经,而不穷义旨’;进士科则重诗赋创作,久之‘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而唯择浮艳’。不论明经或进士科,演变至后期,都各走极端。[34]就考试内容看,明经与进士皆属文学科目,并不是隋朝时“孝、德、义、礼、信,公、智、文、才、勇”齐备的科举体系。
特征之二:以考代举,就“试”论“试”。 在隋朝,“科考”与“察举”是科举制的两个重要程序。“察举”是一个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综合的观察人、了解人、认识人的程序,也是经历史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措施。“科考”则是通过答卷的方式评判应试者智能学识的程序。互相不能取代,两者的有机结合才是举士的最佳方式。而唐朝“在整个官员选拔制度中‘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即表明由察举制度变为科举制度了”[35] 。科目设置及考试内容、方法的变化,便清晰地反映出唐朝用人价值取向的变化。
特征之三:士人轻浮,鲜廉寡耻。唐朝的科举偏重个人文才,忽视德行修养,具有明显的“唯才是举”倾向。由于缺乏综合考察,仅以“文才秀美”标准中举的进士,多出寒门,缺乏家训制约,行为表现轻薄;一朝得志,便放浪不羁。至今,人们还可以从这一时期的诗文辞赋中感触到轻浮堕落的意味。“唐代新兴之进士……尤其放浪不羁之风习,故唐之进士科,与娼妓文学有密切关系(即文学创作多以娼妓为题材)” [36]。唐朝中期李肇所著《唐国史补》中曾记载了这样一段故事:“贞元十二年,驸马王士平与义阳公主反目,蔡南史、独孤申叔播为乐曲,号《义阳子》,有团雪散云之歌。德宗闻之,怒,欲废科举,后但流斥南史、申叔而止。”[37]蔡南史、独孤申叔均为风流进士,唐德宗因此事认为进士中存在某些浮华轻薄之风,因此“欲废科举”。唐朝科举的试前推荐,表面看似乎有些像“荐举”,其实仍然是围绕文辞设置的一道门槛。由于试前推荐的重要,士子们争相寻求名人对自己的文章进行品判。先是为登访名人,奉上大量金钱要求接见,进而呈上自己的文章望得好评,名为“求知己”,若名人不阅不评,则再投,谓“温卷”,温卷还得不到品评,便会拦路堵截,要求接见。如此卑躬屈膝,皆显士人为求中举,鲜言廉耻[38]。
特征之四:学为做官,习非所用。唐代的科举制发展到中后期,已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现实,学与用无关,学就是为了考试,考就是为了做官。“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故士林鲜国体之论,其弊一也……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故当官少称职之吏”。[39]在唐初进士、明经、明算、明法等科尚可并行,到后来,仅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实用性科目倍受冷落。随着官本意识的提升,人们皆以当官为荣,实用科技不能成为科举入士的条件。
(二)变异对后世社会价值取向的负面影响。
自唐朝开始,年复一年的科举考试,已成为封建统治者彰显其政治价值取向的晴雨表,成为应试举子们由“江湖”向“庙堂”流动的直通车。在皇权的驱使下,年复一年的科举考试的背后,是民本意识日复一日的被淡化,被冷落,被遗失;而官本意识则一天天在滋生,在增长,在扩张,是后世官僚主义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产生的制度根源。社会意识形态,是国家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各种社会观念的总和。唐朝社会意识形态由民本向官本的转变,是统治者实现中央集权需求的反映。科举制在实现这种转变的过程中,效忠效力,尽了犬马之劳。科举制在唐朝的变异,尤其是“殿试”制度的建立,由皇家主导的影响中国社会长达1400多年的官本意识,便从这个历史时期开始,成为主导士人阶层价值取向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上古先贤们所提倡并为之不懈努力坚守的民本意识,从此开始一天天萎缩、灭失,科举制的负面效应在一天天显露。“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三冬今足用,谁笑腹空虚”。[40]便是对科举制由隋朝到唐朝走向变异后的真实写照。在耀眼的皇权光环笼罩下,进士成为知识分子人生的最高奋斗目标和体现人生价值的唯一追求。此时,“仕途”便与“学途”合二为一了。唐代以后的历代社会逐渐混淆了“教学”与“科举”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学而优则仕”和“读书做官论”盛行的重要历史原因。这一由民主呼声和民主需求酝酿的民主制度,在中央集权演绎到登峰造极时,便走向了民主的反面,成为在皇权庇护下,为集权制尽忠尽孝的御用工具。科举制的异化过程,从吏制的角度映证了唐代以后皇权思想的普及程度和皇权自上而下系统化的发展轨迹。从此,在各朝各代各级衙门的官员身上,都可或多或少地领略到皇家的身份特征和皇权至高无上的影子。
对社会价值观造成严重扭曲。许多读书人苦读一生,都是为了科举及第后的富贵荣华,他们从幼年起就在为考试苦度十年寒窗,为做官消磨人生宝贵时光。参加科举得中后的仕子们,成为统治阶层中的官僚,成为统治皇权的附庸,成为统治的工具。既然有得中后的喜悦,当然也就有落地的痛楚。许多人就如《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进一般,到老还是个秀才,把自己一辈子都奉献给了科举。有道是“负凳提篮浑似丐,过堂唱号直如囚”,“三条烛尽,烧残举子之心”。唐朝的科举制,“不仅仅遏制了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且,还扭曲了许多读书人的身心,从而给中国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内耗”。[41]
严重误导了教育的发展方向。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选拔官吏人才的政治制度。科举制度尽管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中国教育起到过某种促进作用,与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从来就不是一种正规的教育制度。把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联系在一起,使教育陷入误区。一种选拔政治人才的科考制度的建立,却天经地义地改变了学校教育的发展轨道,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从此走上了命运多舛的不归路。唐朝以后,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总是遵循着重学校轻科举—科举与学校并重—重科举轻学校的一般规律。[42]在变异的科举制度的樊篱之中,学校变成考试培训的基地,教育沦为科举进士的附庸。随着科举制的变异加剧,学校教育的独立性逐渐丧失,教育教学都围绕着科举考试来进行,社会也逐渐产生偏重科举、轻视学校的风气。考试内容侧重经典章句,追求华丽诗赋,方法机械呆板,多靠死记硬背。既不利于选拔和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又养成了空疏的学风。人们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求知求真,而是为了获取功名利禄。这种具有强烈功利色彩的教育观,长期支配着中国的学校教育。明清实行的八股取士制,更是对唐朝科举制的变本加厉的承袭。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人自觉不自觉地把科举制与教育强行联系在一起,实则是对科举制的一种误解和对教育的不了解。废止科举制100多年过去了。而今天,科举制的强大生命力仍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教育。以高考为例,“从1905年算起,中国废除科举制度整整一个世纪了。然而,科举却以另一种形式在中国的教育领域恢复并存续着。从理论上讲,恢复高考只是恢复高等教育制度的外在的组织形式。但高考制度的几度废兴,总是没有摆脱科举考试制度的阴影。高考沿袭了中国历史上科举的做法,将一种政治选拔制度强加于教育,赋予高考以选拔的职能。所以有人认为,统一高考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选官的科举制度在教育领域里的演变”。 [43]
在现实生活中,在变异的科举制的阴影下活着这样两种人:一种是为了做官而活着的人,另一种是为了做官的而活着人。至今,我们仍然生活在变异了的科举制的阴影里……
参考文献:
[1]魏徵寿:《隋书·帝纪第一高祖上》;
[2][美 ]麦克尔.H.哈特:《世界100名人排行榜》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1-10;
[3]魏徵寿:《隋书·帝纪第一高祖上》;
[4]范文澜:《中国通史·代隋唐时期(上册)》;
[5]李延寿:《北史·隋本纪下》;
[6]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7据《百度百科·隋朝》;
[8]魏徵寿:《隋书·帝纪第一高祖上》;
[9]魏徵寿:《隋书·帝纪第一高祖上》;
[10]李延寿:《北史·隋本纪下第十二》;
[11]张希清:《科举制度的定义与起源申论》,《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12]孙培青:《中国教育史》第16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据上海招考热线网:《隋朝时期的科举》;
[14]李延寿:《北史·隋本纪下第十二》;
[15]《孝经》;
[16]《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17]《墨子·经上》;
[18]《论语·为政》;
[19]胡文中:《德行第一》,据《人民网》,2005年11月30日;
[20]洪应明:《菜根谭·处事篇》;
[21]《金史·本纪第八》;
[22]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篇上》;
[23]《礼记·礼运·大同篇》;
[24]《隋书·帝纪第三·炀帝上》;
[25]《论语·季氏篇》;
[26]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
[27]《唐会要卷98·回纥传》;
[28]朱子墨《简述科举》,据《百轲网》,2007年6月22日;
[29]孙培青:《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64页;
[30]《旧唐书:本纪第四·高宗上》;
[31]孙培青:《中国教育史》,第164页;
[32]《旧唐书·宪宗本纪》;
[33]张志恒 :《再论“科举制度”》,据《智识学术网》,2005-04-05;
[34]据《国学文摘网》:《科举制全解》2006年1月23日;
[35]张希清《科举制度的定义与起源申论》,《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36]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03日;
[37]李肇:《唐国史补》;
[38]据历史风云网:《科举制全解·唐代科举制的影响》;
[39]马瑞临:《文献通考·选举考》;
[40]汪洙:《神童诗》;
[41]华山剑:《中国科举制度的形成及利弊》;
[42]郑若玲:《科举启示录—考试与教育的关系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9年02期;
[43]何宗海《中国高考:三十年来得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