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安:双轨制价格改革的由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60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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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安 (进入专栏)  

关于双轨制价格改革的由来,即所谓“专利权”,一直存在争议。莫干山会议在我国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搞清楚。现根据有关的文字纪录,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张维迎是争夺双轨制价格改革发明权的始作俑者。在1999年3月出版的《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一书的作者简介中,维迎自称“是国内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的学者”。在2006年出版的《价格、市场与企业家》一书中又写道:1984年4月,我写成了《以价格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文,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以“放”为主的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这篇文章后来入选1984年9月在浙江莫干山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中青年经济改革理论研讨会论文。在莫干山会议上,“一开始就形成‘调’、‘放’两派,田源是‘调派’的代表,我是‘放派’的代表。最终,我的观点说服了大多数人,会议组织者以政府领导人‘容易听进去’的方式将我的观点作了一些修正,向国务院提交了这次会议上提出的价格改革新思路,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双轨制’由此成为中国价格改革的官方政策。”

按照上述说法,张维迎不仅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理论的发明者,而且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的倡导者。有人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写了“北大校长助理张维迎盗名双轨制”的网文,说:“张教授参加了价格问题的通宵辩论会,只不过他的主张是一步放开价格的休克疗法,根本不是双轨制,提出双轨制并与他展开辩论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华生、何家成、高粱和张少杰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蒋跃。在会上,张教授一步放开价格的激进主张并不被大家接受,双轨制思路则得到广泛共鸣。 因此,大会派出代表下山去向当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张劲夫同志汇报时,自然也没有张教授。”

这就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由来问题上发生的争议。

我先说一个简单的事实,维迎的文章对莫干山会议的叙述,只提“调”、“放”两派,不提华生作为“改调结合”第三派的代表,是不确切的。华生不仅在会上代表第三种思路参加了讨论,而且还提交了一份报告,作为《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主报告的附件上送,主张“先改后调,改中有调”,他的报告中提出了“各级物资部门也要实行双轨制,在做好牌价物资调拨的同时,全部进入市场”,“真正形成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分别控制的双轨制市场。”后来华生参加了向张劲夫同志汇报,张维迎则没有参加。至于维迎说他的观点“说服了大多数人”,更没有依据,讨论会也不搞表决。维迎所提会议组织者就是我,是否只是用“容易听进去”的方式对他的观点作了一些修正,这有文件在,很容易弄清楚。

之前在媒体的《徐景安:见证改革》报道中,我是这样说的:“田源是价格研究中心出来的,主张‘调’;张维迎是按论文选来的,主张‘放’。他举了一个例子:温度计中的水银柱,气温高了,水银上去了;气温低了,水银就下来。价格就是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自动地升降。调价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水银柱,而是铁柱子,要降价就得锯;要加价就得接。华生则提出“先改后调,改中有调”的思路。当时,吵得热火朝天。”

在会上,维迎给我的印象,就是“放”。他讲的是市场经济的ABC,但当时具有革命性意义。我们过去都是“调”的概念,没有“放”的概念。“放”、“调”改革思路的形成,他是有很大功劳的。但是,价格是不可能一下子全放开的,具体怎么放,则是我的贡献。

我为会议撰写的主报告《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中指出:能源、原材料调价之所以不易解决,是由于国家计划供应和统一分配的能源、原材料比重仍很大,煤炭占50%、钢材占7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能源、原材料价格,势必冲击整个国民经济。如果逐步缩小计划供应物资的范围,……把统配煤、钢材的比重缩小到30%左右,再调整这部分物资的价格就容易决策了。那么,怎么缩小计划供应物资的范围呢?

具体办法是先选择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的一般机械、轻工、纺织产品,取消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或市场调节;放开其价格,实行浮动价或议价;同时取消平价供应的煤、钢材。……随着一个个行业的逐步放开,统配煤、钢材的比重就会缩小,供应钢铁厂的统配煤的比重也随之减少。这时较大幅度地提高能源、原材料价格就不会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很大冲击。

报告接着指出,在缩小统配物资比重的同时,要建立、扩大、疏通物资市场。

报告最后说:这种“先放后调,以放促调”的办法好处有三:(一)把价格改革这个十分复杂、难以决策的大系统,分解为一个个行业、一类类产品的小系统,改起来容易预测、决断和施行。(二)利用指令性计划外的浮动价、议价创造的市场机制,促进计划价格的改革。这不仅调整了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又改革了僵化的价格管理体制。(三)把计划、物资、价格统起来配套改革,既缩小了指令性计划,又搞活了物资购销,还改造了价格体系,为企业放活、简政放权、政企分开创造了条件。随着这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和突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就能出现新的局面。

这份极其务实的报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所以很快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复,成为我国价格改革的指导方针。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提双轨制,只提了“放调结合”,而“放调结合”的结果形成一种产品两种价格的双轨制。后来人们就把这项改革称为价格双轨制改革。

维迎强调他在莫干山会议上,不是简单地“放”,而是双轨制地“放”。当时会上是“调”、“放”之争,而不是双轨制与“单轨制”之争,我对双轨制这个概念毫无印象,所以我在起草《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的报告中,根本就没有提“双轨制”。

维迎说, 在莫干山会议前,1984年4月就写了论述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的文章。然而他并没有把此文收在《价格、市场与企业家》一书中,而是用此文的题目“以价格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并特意加了一个注:

本文初稿完成于1984年4月21日,刊印在1984年6月内部出版的国务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能源组编的《专家建议》(3),修改后的稿子以《经济体制改革与价格》为题发表于1985年1月出版的《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5年第6期),后以《价格改革中以“放”为主的思路》为题收入《中国:发展与改革(1984-1985)》(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并被国外学者翻译成英文发表于Chinese EconomicStudies(1989)。

我在维迎这本书看到的《以价格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确实是一篇系统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文章,不仅有双轨制价格改革理论,而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中第五节“价格改革与放活市场”,可以说就像1984年制订的双轨制价格改革方案。

请看:

首先,将所有产品(主要是工业品)的指令性计划按1984年的基数固定下来不再扩大,相应放开所有产品(当然不包括最后也应实行国家定价的垄断产品及公共产品)的议价市场(议价不受幅度限制),基数内的按原牌价进行交易或调整,基数外的一律脱离牌价体系,按市场价格交易……

在划清牌价和市价的管辖范围后,国家需要考虑的仅是基数内产品价格,步子就可以迈得从容一些,办法可以灵活一些。对这部分产品放活价格管制,可以采取顺水推舟的办法,先从长线产品(牌价接近市价甚至高于市价的产品)放起,逐级深入……

(一)基础工业品价格能源、原材料牌价大大低于市价,一下子放开牌价管制对经济的冲击太大……我建议对这些产品采取分批、分步、分类放的办法或采取先调后放的办法。

(二)中间产品价格大部分机电产品价格偏高或持平……一般机电产品的价格实行一次性放开的办法。

(三)工业消费品价格多数轻工产品的牌价偏高,高档消费品的生产能力已处于相对过剩状态,……建议将这些产品的价格全部放开。……

这些放的步骤与思路与我写的报告完全一样,看到这里,我都糊涂了,究竟是我当初抄维迎的,还是后来维迎抄我的?如果是前者,那正如他所说,我不过是以政府领导人“容易听进去”的方式将他的观点作了一些修正而已。不过说修正并不准确,应该是照抄;如果是后者,那维迎就不该了,补充、修正、完善自己的文章可以,但不能说成是他首创。

这里的关键是维迎在莫干山会议前1984年4月21日究竟写了什么,而在莫干山会议后又作了哪些补充和修正。维迎在这里故意搞了迷魂阵。而一般读者是不会细究的。随着维迎在学术界声望的提高,这本书随销量的增加,他的这些说法被舆论认同,于是双轨制价格改革理论的发明者和双轨制价格改革的倡导者的桂冠自然落在了维迎一个人头上。            

 

我看了维迎的这篇文章,倒没有什么。他毕竟曾是我的部下,维迎有今天这样的学术地位,我也高兴。他虽贬了我一下,对我也没有什么损害。而对维迎来说,他有这个需要。所以,我一笑了之。每当问起双轨制价格改革由来时,我都以不感兴趣而回避。2007年9月,我应约写了《我所亲历的改革决策过程》,其中写到莫干山会议时,我如实作了叙述,在讲田源、华生、维迎三派时,突出讲了维迎举的温度计的例子,并高度评价了维迎的“放”论的革命性意义。

维迎看到该文后,于9月24日发来短信说,现在以讹传讹的事很多,希望我能帮助还历史一个本来面目,不知道谁还能找比他这篇文章(指1984年4月21日文)更早更清楚地论述双轨制改革思路的文章,白纸黑字的东西总该承认吧?否则有什么公道可言?

于是我与他进行了讨论,指出他两点不对,一是完全不提华生是“改调结合”的第三派,二是把我的作用说成是只起了翻译的作用,从而证明双轨制是他一个人的功劳。这是不客观、不公道的。经过几番讨论,他终于把1984年4月21日写的文章扫描传给我了。我看了以后,最后弄清楚了。

我回话说(节录):

一、你在《专家建议》(三)提到:“价格体系改革的具体办法,可以参照农副产品价格改革的办法,实行双轨制价格,旧价格用旧办法管理,新价格用新办法管理,最后建立全新的替代价格制度。”你应该是最早提出价格双轨制的。

二、在莫干山会上,将“放”的概念引入中国价格改革是有革命意义的。至于怎么放,你说了什么意见,我记不清了。你就是说了“实行双轨制价格,旧价格用旧办法管理,新价格用新办法管理”,由于不具有操作性,我也不会在意。因此,我起草报告时,根本没有提双轨制,只是在如何“放”的问题上动了脑筋。我了解情况、知道难点,这是我的优势。

三、我觉得你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是有缺陷的。不提华生,是不对的,尽管你可以有所保留。对我的评价,我一直没有计较。但对你来说,在书中这样描述,难道没有可改进的地方?你现在说:“我从来不否认你的贡献。事实上,没有您的贡献,这个思路不可能发生那么大的作用。”可书中却不是这样写的啊?我的作用是把“放调结合”具体化为可操作的方法,即从供求平衡的行业一个个放起,这不仅仅是“容易听进去”,而是具有了可操作性。今天之所以这样提出,不是给我评功,还是为你处人处事作参考。常常是自己觉得没什么,实际上损害、得罪了别人,纷争由此而起。是不是

这样?

后来,维迎又回了信。由于他不愿意公开,我就不说了。

我认为事情就到此结束了。

《经济观察报》把我的文章改成了访谈,在讲到莫干山会议时加了双轨制问题上的争议,我审核时删掉了。可在编后中还是加了一段,基本是按照维迎的说法。这说明维迎的宣传是有效的,然而是不准确的。我随后写了澄清文章,但该报都表示不便刊登。

维迎不愿发表我们的对话,既有理由,也有权利。如果只是表达一下这个意愿也就了啦,但维迎居然大动肝火:“你这个人太无聊!”并以“儒家讲,朋友相处,诚信为上”来教育我。这使我很纳闷:这个“无聊”争端的挑起,究竟是我,还是你?“诚信”如果有问题,究竟发生在谁的身上?他最后说,不同意发表他的对话,这是他的知识产权,而我可以写文章。

一则为了搞清事实,二则还是为了教育维迎,他至今没有认识到错在哪里?

我就以实求实了。

维迎1984年4月21日写的这篇文章,最有意义的是批评了僵化的价格制度,提出不要把宝押在价格调整上,然后提出了旧价格用旧办法,新价格用新办法的双轨制。至于怎么实行双轨制,他提了好几条,但只有一条涉及到如何“放”的,即“对原牌价与市场议价相差过大的产品可以实行分阶段放,或先调后放”。可现在读者看到的是“先从长线产品(牌价接近市价甚至高于市价的产品)放起”。

对于1982年毕业,当时还在读研究生的他来说,能写出这样一篇有见地的文章确实难得,所以被选入参加莫干山会议,并在会上显露头角,以“放”派独具鳌头。平心而论,要求他在参加莫干山会议前,就系统地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提出有操作性的建议,是难为他了。参加莫干山会议后,他受到启发,坚持研究,修正和完善他原来的想法,写成系统地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文章,那是合乎情理的。

在莫干山会议之后,维迎就调进体改所,成为了我的部下。他再没有与我提起过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有关问题。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到了90年代末,维迎自称“是国内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的学者”,确切地说是最早提出了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说系统论证有点过。到了2006年出版的《价格、市场与企业家》一书时,维迎对《以价格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文做了大量修改,特别是加了第五节“价格改革与放活市场”,根据莫干山会议的主报告,从短线放起改成从长线放起,并列举了机电、轻工作为先放开的产品。这样就使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文章,不仅具有理论性,而且还有操作性。在这篇文章的注释里,就说成是1984年4月21日写的,修改后的稿子又发表……在这里并没有说明哪里做了修改。然后在“提要与说明”里,讲到莫干山会议时,排除了华生,又将我说成翻译,他说服了大多数,最后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成为中国价格改革的决策。参加莫干山会议的人都在,双轨制价格改革的功劳怎么能归于一人呢?当他不得不交出原件,我又在对话中,指出了他的问题时,应该感到理亏了,但怎么还是那么理直气壮地对我指责呢?

在这本书的前言中,维迎写了这样一段话:“从1982年上研究生算起,我从事经济学研究已有23年的时间。从我自己的经验看,中国经济学家最难做到的是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以我的判断,大量的经济学论文和文章都充满了套话、假话。我聊以自慰的是,自从事经济学研究以来,一直在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不人云亦云,也从不重复别人的观点。”别的不说,最后一句话有些过。

做人和做学问,第一还是做人,共勉之。

徐景安,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

本文发表于《领导者》(双月刊)2008/2期,总第20 期,天益网受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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