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于华:农民工问题,是乡愁也是国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49 次 更新时间:2018-10-1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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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 (进入专栏)  

引言 乡愁是想家吗?乡愁是心病吗?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郭于华教授看来,在宏观视角上,乡愁是一种由个体折射而出的社会病,某种意义上来说,更是一种“国愁”。而只有给农民充分赋权,才能化解城市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紫金传媒智库(以下简称“问”):郭教授,在您看来,我国每年春节期间数亿人不辞辛劳不远千里穿越重重困难渡过重重劫难返乡又返城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为何如此眷恋家乡?


郭于华(以下简称“答”):岁时年节,阖家团聚,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人伦礼仪,谈不上“困难与劫难”,也并非只有中国人特别眷恋父老乡亲、故乡家园。但是持续了三十多年的“春运”却是中国社会的独特景观,数亿人不辞辛劳、不远千里奔波于城乡之间,有关部门高度紧张,人们甚至谈“春运”色变,不仅火车、汽车满载,由农民工组成的摩托车队冒着严寒上路也牵动许多人的心。我认为以上这些都是构成乡愁的重要内容吧。

这种候鸟迁徙般的大规模流动现象来源于超过2.7亿农民工的存在。[1]以外来务工者为主体的流动者的困境当然不止表现于“春运”。所谓“乡愁”也与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有关,也体现为农村的凋敝趋势。

农村劳动力人口外出打工,是以生存需求、生活改善为动力的,是农村发展和城市化的必然趋势,然而相关的制度与政策安排却未能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进程的需要,未能提供相应的保障。我们暂且不提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老一代农民工的流动,仅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例:所谓“新生代”并非仅仅是年龄或代际概念,而是揭示了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身份认同交织在一个“世界工厂”时代的劳工群体。与其父辈相比,其自身鲜明的特点折射出“新生代”作为制度范畴,与乡村、城市、国家、资本所具有的不同于上一代的关系。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同时较少乡村生产劳动的经历,他们在城乡之间选择了城市生活方式,他们不愿认命,有着更强烈的表达利益诉求和对未来更好生活的要求。而他们所面临的似乎无解的现实悖论却是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

难以化解的矛盾表现为新生代与旧体制之间的冲突:“旧体制”是指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并延续了30年之久的“农民工生产体制”,其中一个重要的面向就是“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将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完整过程分解开来:其中,“更新”部分如赡养父母、养育子嗣以及相关的教育、医疗、住宅、养老等保障安排交由他们所在乡村地区的老家去完成,而城镇和工厂只负担这些农民工个人劳动力日常“维持”的成本。[2]这种特色体制造成并维持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困境,以及与之相伴的留守儿童、老人、女性的悲剧和每年“春运”的“重重劫难”。可以说,如此乡愁是人之常情,也是制度使然。

从更宏观的视角上看,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了,而这么多年来形成的两代农民工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是乡愁,也是国愁。


问:您曾经在文章《世界工厂的“中国特色”——新时期工人状况的社会学鸟瞰》中提到,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确定了我国农民、农民工的“二等国民”的身份地位。在2017年年底,一些城市的出现了人口多、交通堵、空气差等城市病,当地提出了人口控制和疏解的政策,设立了严格的人口红线,绝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只能选择返乡。在您看来,这些带有社会排斥意味的行动究竟会带来什么?


答:这个问题与前一个有关。2017年底发生的所谓“排斥”事件针对的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控制和疏解人口的政策并非近年才出现,而是有着超过半个世纪的历史,一直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曲折进程。

今日的乡村困境与城市困境实为这一过程的一体两面,先来看农村:在中国语境下,所谓乡愁,既有人们对故土田园生活方式的怀念,更有对农民困境和乡村凋敝的担忧。谈到今日乡村,人们时常将其困局归因为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农村问题越来越突显,而且似乎的确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出现的。但如果我们将眼光放长远一点,并用结构性视角去看待分析这些问题,就无法回避这样的思考:今日乡村的困境包括老年人自杀率上升、儿童认知能力偏低[3]、农村女性不堪重负、村民家庭生活不正常等等。这些仅仅是由于人口流动、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造成的吗?

相较于其他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国所面临的现实是农村趋于凋敝,而农民却并未“终结”。农民问题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是最沉重也是最严峻的问题。

人们常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意为农民、农村和农业是中国社会转型中最大最难的问题;人们也常说,农民的问题是中国的问题,这并非同义反复地强调,而是说所谓“三农”问题仅仅从农村和农业范围着手是无从解决的,农民问题是全局性的而且必须在整个社会的结构和制度中去思考和解决。

从中国农民的结构位置看,农民在历史上一直处于被剥夺的位置,在特定时期甚至被剥夺殆尽。长久以来,他们总是为社会变革付出巨大代价,却总是社会进步的最小获益者,其“二等国民”的待遇勿庸讳言。而农村一直是被抽取的对象——劳动力、农产品、税、费、资源(土地)。如同一片土地,永远被利用、被开采、被索取,没有投入,没有休养生息,只会越来越贫瘠。不难看出,农村今日之凋敝,并非缘起于市场化改革后的劳动力流动,农民作为弱势人群的种子早已埋下:传统的消失,宗族的解体,信仰的缺失,地方社会之不存,因而无力疏解和抗拒权力的重压,这些在半个多世纪之前已经注定。

再来看城市,城市化问题与农村问题有关,也和农民工困境有关,而且是制度性困境。这些困境迫人思考的问题是: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到底是谁的城市化?城市化的本质是什么?政府主导的城乡一体化格局如何实现?显而易见,只要人手不要人口,只要劳力不要农民的城市化不是真正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入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如果不能真正融入城市,成为与城市人享有同等权利的社区公民,怎么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怎么能有正常的城市生活?试想相当于甚至超过城市居民人口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却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不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不能获得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些职业不对他们开放,年节还要奔走于城乡之间,城市生活和城市的发展又何以可能?城市居民的生活又何能不受这些“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北上广深等超大型城市的情况会有些不同,由于人口聚集、城市如“摊大饼”一般地扩张,人们担忧于严重的“城市病”。所谓城市病的症候通常表现为“人口众多、交通拥堵、空气污染”、以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的问题,但如果细想一下,这些问题都是农民进城造成的吗?从世界范围看,北上广深在人口密度排序上虽相当靠前,但仍次于不少大城市[4];而且人口并不一定是城市病的主因。比如交通问题,可以北京为例,数量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多工作居住在城市边缘,即所谓城乡结合部或者“城中村”里,他们若是出行,多会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私家车与他们无缘,官车更是不相干;所以交通拥堵不可能是他们造成的。至于空气质量、雾霾等问题,当然不是来源于他们多喘一口气所致。治安与消防等问题同样不是缘于人口,而是管理者及城市治理的问题。

当前治理外来人口的方式是运动式治理,背后的思路是计划经济思路。众所周知,城市的存在如同自然生态一样也是一个复杂系统,城市生态本是多元的、互动互构的,合作共存的。不同阶层的人们生活于城市,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相互需求、相互配合也互相博弈,构成了城市的生态链。谁都不可能孤零零地生活在城市,无论哪个阶层都无法单独存在,排斥了外来人口,必然波及“中端”、“高端”,最后城市生态恶化,大家都过不好。

面对多元复杂的城市生态,计划经济思路是行不通的。一如经济活动,再聪明理性的大脑或智囊都无法做到了解一切、调度一切、掌控一切,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简单地赶走并不是“城市病”的对症药方,也无法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更何况,城市建设需要时要他们召之即来,感觉城市拥挤时将他们挥之即去,公正与道义又在哪里?


问:您也提出,要改变中国农民及农民工的“二等国民”地位,要靠他们自组织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在去年下半年这场带有排斥意味的行动中,您是否发现自组织力量的诞生?


答:长久以来,中国农民被视为有着“贫,弱,私,愚”特性的一盘散沙或一袋马铃薯,这种状态是确实存在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概括的“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承认我们的国民性特点的同时,更要思考这种“土气”是如何形成的。毋庸讳言,制度安排与政治文化传统是造成农民乃至整个国民一盘散沙状态的根本原因,更准确地说,是制度、文化与人性的互动互构、交互作用形成了今日的民情。

就农民的组织性来说,从来缺少以其自身为主体的自组织,而不缺少被组织、被动员、被运动。这种被组织的形态可以是“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最极端的时期是人民公社,也可能是改革开放后的南街村、华西村等等。中国农民并非天生的散沙或马铃薯,是长久以来的政治文化传统禁锢了他们的社会性空间和社会活动能力,限制了他们组织集体行动与社会运动的可能性。以这次“趋低”事件为例,被清理被驱赶者只能选择要么拉家带口地离开,要么搬迁到更远的城市边缘,甚至还有少数人一时难以安顿而在寒夜中露宿街头;实在是抗争无力,哀告无门。虽然有一些个人、机构和NGO组织在当时及时伸出援手,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有关部门的打压限制也未能达到社会力量的互动与互助。


问:除了农民及农民工自己的抗争,我们的国家与社会在制度上如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在大城市最基本的生存权益?


答:我曾经说过,经历了长久的城市与农村的分隔状态,所谓城乡二元已经不止是一种社会结构,而且成为一种思维结构。剥离了农民的权利所进行的城镇化,是缺少主体及其自主选择权的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权利被忽略或被轻视,农民被作为丧失了主体性,自己过不好自己的日子,不能自主决策的弱势群体,这是制度使然,也是观念使然。解决农民问题,推进中国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必须给农民还权赋能(empower),即还他们本应具有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换言之,避免一些底层群体的悲剧,走出农民和农业的困境,避免乡村社会的颓败之势以及大城市病,需要制度层面的变革,须有保证全体国民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安排。


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集聚人口的效应持续加强,但也有一些“新市民”选择返回家乡就业甚至创业,逆城市化、乡村复兴也成为热门话题。在您看来,乡村振兴或者说乡村复兴的关键点在哪里?


答:所谓乡村振兴或乡村复兴,或者之前所说的“新农村建设”,关键点就在前问所说的给农民还权赋能——实现和保护农民作为同等国民即公民的基本权利。

首先必须明确农民作为乡村社会与乡村发展之主体的地位。农村的困境恰恰在于长时间以来,农民的主体地位被剥夺、被侵犯、被代表,成为被动的客体和对象,失去了自主选择和自组织的可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其实农民的弱势地位、底层状态并非由于他们天生低能、无能,不会为自己谋划,过不好自己的生活;其状态是制度性弱势,是城乡二元的制度安排造成他们的结构性底层位置。尤其应意识到,无论执政者还是研究者,或者媒体人都不能做农民的代言人,更不是救世主,不可取代农民的主体性。

农民本应享有与所有人一样的公民权利,而这权利最根本的就是明确的、完整的土地产权。经济学家周其仁曾明确指出,“国家保护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但是,国家通常不会自动提供这种保护,除非农户、各类新兴产权代理人以及农村社区精英广泛参与新产权制度的形成,并分步通过沟通和讨价还价与国家之间达成互利的交易。中国的经验表明,有效的私产权利可以在原公有制的体系中逐步生成”[5]。农村问题专家史啸虎也针对农民土地权利的困境提出看法:“一再强调的土地所有权能不能交易问题,那也只是表达了某种意识形态所需要的特定的法律限制,而不是土地所有权的真正内涵及其市场价值所在。因为在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价值都是可以并且必须通过市场交易来体现的。根据国际惯例,土地的所有权包含有三种基本的权利,即除了所谓的使用权——在我国则称之为承包经营权之外,还包含有土地的发展权和土地的生存权”[6]。

还农民土地产权,保护其土地所有权,让农民拥有实实在在清清楚楚的财产权,他们在此基础上方可自主经营,自由交易,自愿合作。无论农民选择进城还是留乡或返乡,前提是他们必须成为公民,与城市人一样享有公民应有的公民权利,即包含基本人权、政治权和社会权在内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这一点与城市居民并无二致,而这也是解决整个中国转型问题的根本所在。


问:我们知道您最近在做20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民口述历史的收集和研究工作。您指出,在长期从事口述历史研究的村庄里,农民称自己为“受苦人”,而每个农民个人的苦难历史又构成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历史。您在对这些“受苦人”的研究中有哪些感触?中国农民苦难有哪些(可能并非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和理解的)?


答:20世纪的后半叶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都堪称独特的时期。在一系列动荡和革命的交叠中,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乡村从传统走向现代,普通农民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历史变故。记录和研究这样一段非同寻常的历史,已经积累了许多以文字方式呈现的官方正史和文献资料,但是关于普通人特别是普通的乡下人是如何经历和表述这段历史的记录和研究却相对空缺。而没有民间资料的搜集、积累和分析,对这一重要历史时期和社会变迁的理解就不可能是完整和正确的。我们的搜集与研究正是对这一时段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历史和表述进行记录和分析的努力与探索。

在乡村做调查研究时,面对那些普通的农民,我不时地感到庆幸,试想如果我生长于这样的乡野山村会如何呢?我们恐怕没有能力比这些再平凡不过的村民村妇们生活得更好。他们所具有的岂止是生存能力、简直可以说是生活智慧,用以应对艰难的境遇。他们面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苦难,须调动全部的勇气、能力和智慧,在其中求得生存。

“受苦人”一词并不是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冠以的名称,而是当地农民的自称。在陕北骥村及其所在的整个地区,“受苦人”是对从事农业种植业者的称谓,而且这一传统类称一直沿用至今。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疾苦表现在方方面面,我们接触过的大多数村民都将自己归进“受苦人”的行列。回忆起过往的生活,似乎每一个被访问者都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苦痛。生活中种种的压力、困窘和不适体现为贫穷之苦、劳作之苦、家庭关系和婚姻关系之苦、性别区分甚至身体残疾之苦,而饥饿是苦难最突出的表征,这类痛苦的记忆在骥村人的讲述中从能够记忆的年代起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

日常生活中的苦难似乎总是弥散的、难以归因的,村民也时常归结为“命苦”——生在乡村生为农民。这种对苦难缘由的宿命论观点在国家意识形态灌输过程中有所改变。由国家主导的、以革命运动的形式推进的社会工程和社会试验带来乡村社会的改变,也带来普通农民生活和命运的变化。革命的过程被声言是解除苦难的过程,然而所谓救苦救难的革命也带给农民同样或不同的苦难感受。在倾听普通农民对其经历的近半个世纪时光的讲述中,感触最多的仍是苦难——浓重的苦难,日复一日持续的苦难,被屏蔽遮掩的苦难,让人日久而麻木的苦难。

农民口述的历史讲述了在苦难中挣扎的历史,而正是在此意义上,底层人民创造和推动了历史,因为他们除了在苦难中生存别无选择。

人们常说苦难是人生的财富,我觉得这要看我们如何对待苦难。如果苦难被遮蔽被遗忘甚至被美化,它又如何成为财富呢?苦难不被讲述,不被记录,不被思考,不被记忆,如何成为财富呢?苦难如果不能进入历史,苦难就白受了;而且对苦难的错误归因还会导致悲剧重演,使苦难再度降临。就此而言,农民所承受的苦难应该被整个民族记取。苦难若能进入历史(被讲述和被记录),苦难就有了历史的力量;揭示出苦难的社会根源,苦难便不再仅仅是个体的经历和感受,而是具有了社会的力量;去除了先赋性或宿命论的迷障,揭示苦难的根源,苦难就会有颠覆的力量、重构的力量、获得解放的力量。

注释:

[1] 参见http://www.gov.cn/xinwen/2015-04/29/content_2854930.htm

[2]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新生代农民工研究课题组:困境与行动——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碰撞,《清华社会学评论》第六辑,2013年。

[3]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罗斯高(Scott Rozelle)研究团队,“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uralEducation Action Program,REAP)见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206-dailynews-china-western-children/

[4] 参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8%E7%90%83%E5%9F%8E%E5%B8%82%E4%BA%BA%E5%8F%A3%E6%8E%92%E5%90%8D

http://www.mafengwo.cn/travel-news/220751.html

[5] 参见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http://www.aisixiang.com/data/16071.html#

[6] 参见史啸虎:农村农业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路径之二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4OTEwMzg3Ng==&mid=2247484491&idx=1&sn=c25947bce76db86903ebb638a032d9ac&chksm=fdd3d220caa45b3649382ac3f513dd5ee6e488769b46b702ecaa3f7ae3210b07574cc9278455&mpshare=1&scene=1&srcid=0125BvdT7wkJUxGsRhMBYA2P&pass_ticket=SHmKxbeTaFAlSVQiwovkasa%2BUgw4pJgXKKbVxpc77i2LBiyb4cyZOj%2BJHwjRoy9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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