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长城/平常百姓
万里长城,无论作为古代"军事防御工程"、伟大的"建筑典范",还是作为"中华文明的见证",抑或"民族精神的象征",从来都是与民族、国家、政权紧密联系的,也因此而被赞美传颂感叹折服了千年之久。正如长城学家罗哲文所描述:"起春秋、历秦汉、及辽金、迄元明,上下两千多年。有多少将帅元戎、戍卒吏丞、百工黔首,费尽移山心力,修筑此伟大工程。坚强毅力、聪明智慧、血汗辛勤,为中华留下丰碑国宝。"
而长城这一人类文明的奇迹与平民百姓的关系却常常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除了孟姜女寻找夫君范喜良哭倒长城的神话传说在民间流传,彰显的是举国之力伟业之下的万千枯骨。
纵有绵延万里,纵是斗转星移,生存有着它亘古不变的逻辑。长城脚下的村庄,以各种方式与长城关联着:或许祖辈人参与过长城的建造?或许村庄本就是屯兵守关的营盘?抑或靠着长城谋取生计。有民谣传唱:"天之下,地之上,长城脚下是故乡", 长城与天地山川一起已融入人们的生活世界和精神气质。故而不难理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长城吃长城,本就是生存常态。
位于怀来县石灰岭的长城属于京西燕长城段落。据传燕昭王于公元前295年在造阳(今怀来大古城)至襄平(今辽宁辽阳县)修筑长城,以防御山戎部落侵袭,属于该地区修建最早的长城。至明代,进入长城修筑史上的鼎盛时期:历朝历代,明长城可谓修筑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质量最高,建筑也最为精美。是中国万里长城的建筑典范。怀来县境内的样边城(庙港长城)就是这一时段的代表作,被称为建筑质量、规格最高也是保存最完整的一段长城。其位于庙港东、横岭西,总长约3000米,城墙都是用规则的大石条砌成,成为明代长城名副其实的样板工程。
这段长城脚下的数个村庄,建筑材料多来自于长城:房屋的地基、墙壁、院落、台阶等多是城墙砖石,构成家户和村庄的生活空间与独特风貌。实可谓:万里长城今犹在,已成寻常百姓家。村庄形成的历史难以追溯,恐怕少说也有三、四百年,可以想象的繁荣抑或贫困如今都已没入荒草尘埃。
农民尚未终结/乡村已然凋弊
在中国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浪潮中,农村与农民的命运无可回避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农民进城打工、成为农民工是几乎必然的生存选择,安于土里刨食只能解决温饱却不可能致富。然而农民进城工作却被一些学者视为今日农村问题的症结所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教育、治安等问题以及村庄空巢化甚至涣散凋零,似乎都直接和青壮年劳动力流出有关。
长城脚下的坊口村,据村书记所言,村里已经没有五十岁以下的人了。一些老人守着祖宅也守着习惯的生活方式,或许他们也不愿成为生活不易的子女们的累赘;也有老人如候鸟一般,天气寒冷时住到城镇子女的暖气房去,暖和了又回到村里居住。孩子也一个不剩了,因为在村里没法上学。空置的、残破的、近乎倒塌的房屋院落比比皆是。相距不远的大营盘村,全村更是只剩五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在村里行走,满目残败,荒草凄凄,如入无人之境。
即使如此,我们却不能简单地将村庄现状归结为农民外出工作。要寻找生计,提升生活水平,要改善和发展,他们有别的选择吗?滞留于贫瘠的土地,流连在朽败的长城,他们有什么前途?
长久以来,中国农民被视为有着"贫,弱,私,愚"特性的一盘散沙或一袋马铃薯,这种状态一如费孝通先生所概括的"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承认我们的国民性特点的同时,更要思考这种"土气"是如何形成的。毋庸讳言,制度安排与政治文化传统是造成农民乃至整个国民性状的根本原因,更准确地说,是制度、文化与人性的互动互构、交互作用形成了今日的民情。
经历了长久的城市与农村的分隔状态,所谓城乡二元已经不止是一种社会结构,而且成为一种思维结构。剥离了农民的权利所进行的城镇化,是缺少主体及其自主选择权的城镇化。长久以来的农民的弱势地位、底层状态、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并非由于他们天生低能、无能,不会为自己谋划,过不好自己的日子;而是城乡二元的制度安排造成他们的结构性底层位置。这是制度使然,也是观念使然。解决农民问题,推进中国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必须给农民还权赋能(empower),即还他们本应具有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换言之,走出农民和农业的困境,避免乡村社会的颓败之势以及同时存在的大城市病,需要制度层面的变革,须有保证全体国民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安排。
乡村复兴/新村建设的理想与实践
所谓"三农"问题早在上个世纪末就提上议事日程,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乡村建设"、"社区营造"为题的项目不断涌现。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推动和参与乡建的人们多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当中有企业家,有规划建筑师,有志愿者(组织),有研究农村问题的学者,有社区工作者,也有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他们的探索和实践意义重大,他们的努力艰苦卓绝,但他们也每每遭遇难以摆脱的困境。
坊口村的乡建项目算是进展比较顺利的,一百多户房舍已经收建了三十个左右,重建的民宿保留了原有结构和风格,却又现代、舒适,而且不拘一格,可以满足不同档次的需求;已经有团体和散客不时光顾。开发设计方与村庄和村民建立了比较和谐的关系,村里设立了老年食堂,请专人做饭,年满七十岁的老人每天免费吃中、晚两餐。有企业家资金的投入,有艺术家也有志愿者参与了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等。县里出资正在修建通往村庄的道路;周边也有村庄前来探讨重建之路;……。
乡村重建是一项重要事业,需要市场、社会、政府的合力合作。这一过程非常艰难,人们脑海中常存这类问题:中国的企业家为何成不了事?为何做不了社会中坚?中产阶层为什么难成气候?企业家精神为什么无从养成?创业、创新为何这么难?从乡建者们的经历可以获知,难在权力的逻辑绑住了他们的手脚,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和胆量。试想:乡村重建,那是真金白银的投入,那是智力心血的付出,若没有明确的产权保护,没有可持续的利润收益,没有对发展的基本预期,谁敢投资?谁又承担得起巨大的风险?而当前的官方逻辑却是,勤政不如懒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干事;天下无事最稳定也最安全。
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应该是农民进城与资本下乡的双向流动。能够融合传统与现代因素的乡建何以可能?乡村应该如何发展?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况且中国的乡野如此广袤,地理地貌如此多样,地域发展如此不均衡,任何一地甚至一村的经验都无法简单地复制套用。更何况,这一系列难题在基本产权不确定不清晰、农民基本权利未受保护的情况下变得更加艰巨。
乡村社会发展与社区重建是多主体合作与博弈的过程,农民更是在这一过程中具有主体的地位。因而,让农民拥有实实在在清清楚楚的财产权,他们在此基础上方可自主经营,自由交易,自愿合作。无论农民选择进城还是留乡或返乡,前提是他们必须与城市人一样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这也是解决整个中国转型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点观感,决非判断;只是提出问题,并无指点江山。
前路漫漫,探索无边。
2019年10月18-19日行走坊口等村庄
22日记于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