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顺:姜戴己:按礼分工的春秋女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47 次 更新时间:2024-12-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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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顺 (进入专栏)  

【提要】姜戴己(敬姜)是春秋时期杰出的女哲学家。她不仅比孟子早两百多年提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命题,并且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劳动分工理论,涉及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劳心者内部的分工和男女之间的分工。孔子对姜戴己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其“知礼”。由此,姜戴己的思想体现了“分工以礼”即“按礼分工”的劳动分工原则,从而揭示了劳动分工与社会规范及其制度之间的对应关系。不仅如此,姜戴己还指出了劳动分工乃是道德的基础。进一步说,姜戴己不仅“从礼”,与孔子的“从周”一致;而且还有“非古”一面,亦与孔子的“礼有损益”思想一致,并且进而触及了出自仁爱的“缘情制礼”原理。

春秋时期出现了一批堪称哲学家的杰出女性,姜戴己(敬姜)即是其中之一。姜戴己(生卒不详),姜姓,名戴己,齐国莒县(今山东省莒县)人,齐侯庶出之女,鲁国大夫公父穆伯之妻、公父文伯之母;谥号“敬”,史称“敬姜”。姜戴己与孔子同时代,她曾提到儿子公父文伯:“昔是子也,吾使之事仲尼。”[①] 孔子多次对姜戴己给予高度评价,尤其以“智”评之:“公父氏之妇,智也夫!”[②]“智”即“哲”,《说文解字》:“哲,知(智)也。”[③] 可见在孔子心目中,姜戴己是一位哲人。

一、文献记载

姜戴己的言行事迹,载于《左传·文公七年》《国语·鲁语下》《礼记·檀弓下》以及《孔子家语》、西汉韩婴《韩诗外传》、刘向《列女传》等。关于敬戴己的记载,初见于《左传》:

穆伯娶于莒(jǔ),曰戴己,生文伯;其娣声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己辞,则为襄仲聘焉。[④]

莒,春秋时期莒国,故地在今山东莒县。穆伯,公父穆伯,姬姓,公父氏,名靖,鲁国“三桓”之一季悼子的长子,谥号“穆”。文伯,公父文伯,名歜(chù),穆伯与姜戴己的长子,谥号“文”。声己,姜戴己的妹妹,随姐姐陪嫁于穆伯。《诗经》“诸娣从之,祁祁如云”毛亨传:“诸侯一取九女,二国媵(yìng)之。诸娣,众妾也”;郑玄笺:“媵者必娣侄从之”;孔颖达疏引《公羊传》:“娣者何?女弟也”。[⑤] 惠叔,孟惠叔,姬姓,孟孙氏,名难,穆伯与姜声己之子,谥号“惠”。襄仲,姓姬,名遂,鲁国大夫,鲁文公时执政,谥号“襄”。聘,聘问,“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⑥];此处专指求婚、订婚之礼,“聘则为妻”[⑦]。

姜戴己的生平,详尽地记载于《国语·鲁语下》,堪称“敬姜传”。据载:

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yù)肥也?”对曰:“吾能老而已,何以语(yù)子!”康子曰:“虽然,肥愿有闻于主。”对曰:“吾闻之先姑曰:‘君子能劳,后世有继。’”子夏闻之,曰:“善哉!商闻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谓之不幸。’夫(fú)妇,学于舅、姑者也。”[⑧]

季康子、肥,即季孙肥,鲁国“三桓”之一,正卿,姬姓,季氏,名肥;谥号“康”,史称“季康子”。季康子的事迹,《论语》多有记载,例如:“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⑨]“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⑩]

公父文伯之母,即姜戴己。主,亦指姜戴己。先姑,丈夫的已故之母。舅、姑,丈夫的父亲、母亲。子夏、商,孔子的著名弟子,姒姓,卜氏,名商,字子夏。

子夏的评论,与姜戴己的本意不同。姜戴己所强调的是“君子能劳”(详后)。韦昭注:“能劳,能自卑劳,贵而不骄也。有继,子孙不废也。”[11] 而子夏所强调的则是妇人要向公公、公婆学习,这是一种妇德观念。《国语》又载:

公父文伯卒,其母戒其妾曰:“吾闻之:好(hào)内,女死之;好外,士死之。今吾子夭死,吾恶(wù)其以好内闻也。二三妇之辱共(gōng)先者祀,请无瘠色,无洵涕,无搯(tāo)膺,无忧容,有降服,无加服。从礼而静,是昭吾子也。”仲尼闻之,曰:“女知(zhì)莫若妇,男知莫若夫。公父氏之妇,智也夫(fú)!欲明其子之令德。”[12]

好内,依恋妻妾,意谓贪恋女色;好外,喜好交际,或指宠幸嬖臣(或指贪恋男色)。死之,为此而死。辱,委屈。共,供奉。“先者祀”,韦昭以为当作“先祀者”、“先人之祀者也”,恐不确切。“先者”犹言先行者、先逝者,即指已逝的公父文伯。“无瘠色,无洵涕,无搯膺,无忧容,有降服,无加服”,均是“从礼而静”的表现。“女知莫若妇,男知莫若夫”,韦昭注:“言处女之智不如妇(成年女性),童男之智不如丈夫(成年男性)也。”“智也夫”,韦昭释为“丈夫之智”,误,句法不通。此处“夫”乃是感叹词,“智也夫”犹言“智慧啊”。

姜戴己说“从礼而静”,是在强调“礼”,这是她的思想的特征。另据《礼记》记载:

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矣夫!”[13]

这里的“吾未尝以就公室”,犹言“我未曾干预过他的公务”。“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即指公父文伯“好内”(贪恋妻妾)的结果。孔颖达疏:“旷,犹疏薄也。言此子平生为行,必疏薄于宾客朋友之礼,故宾客朋友未有感恋为之出涕者。”

姜戴己不满于文伯“疏薄于宾客朋友之礼”,也是在强调“礼”。另据韩婴《韩诗外传》所载:

鲁公甫文伯死,其母不哭也。季孙闻之曰:“公甫文伯之母,贞女也,子死不哭,必有方矣。”使人问焉,对曰:“昔是子也,吾使之事仲尼。仲尼去鲁,送之不出鲁郊,赠之不与家珍。病不见士之来视者,死不见士之流泪者,死之日,宫女缞(cuī)绖(dié)而从者十人。此不足于士而有馀于妇人也,吾是以不哭也。”[14]

这里的“贞女”之“贞”并非女性“贞洁”之意,而是“方正”“轨范”“规矩”之意,即“礼”之意。例如《尚书》“百度惟贞”[15](“度”指法度,即礼),《墨子》“法令各有贞”[16]。所谓“有方”,亦是此意。缞绖,丧礼时穿着的丧带和丧服,亦泛指整套丧服。

另据孔颖达引《孔子家语》:

文伯歜(chù)卒,其妻妾皆行哭失声。敬姜戒之曰:“吾闻好外者士死之,好内者女死之。今吾子早夭,吾恶其好内闻也。二三妇共祭祀者,无加服。”孔子闻之,曰:“女智莫若公父氏之妇,知礼矣。”[17]

孔子强调姜戴己之“智”乃在于“知礼”,这正是姜戴己思想的基本特征(详下)。

二、尊周知礼

孔子评价姜戴己,特别凸显其“知礼”。古代所谓“礼”,泛指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即“礼制”[18],例如“周礼”[19]。

(一)从礼明德

前引姜戴己说“从礼而静,是昭吾子也”,孔子称其“欲明其子之令德”,这就是姜戴己的“从礼明德”。事实上,这不仅是明其子之德,也是以此明其自身之德。

所谓“从礼”,意谓遵从礼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所谓“礼”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指称“周礼”,即“周公制礼”所建构的西周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据《国语》载:

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以露睹父为客。羞鳖焉,小。睹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zhăng)而后食之。”遂出。文伯之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尸,飨养上宾。’鳖于何有?而使夫(fú)人怒也!”遂逐之。[20]

南宫敬叔,鲁国大夫,姬姓,南宫氏,名说(yuè)(或名阅、绦),谥号“敬”,孔子弟子。据《左传》载:“及其(孟僖子)将死也,召其大夫曰:‘……吾闻将有达者曰孔丘,圣人之后也。……我若获没,必属说(即南宫敬叔)与何忌于夫子,使事之,而学礼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21]

露睹父,鲁国大夫。为客,为上宾。羞,进献食品。延,请。“将使鳖长而后食之”,等鳖长大了之后再吃它吧。这是露睹父的愤然讥讽之语。此处“文伯之母”即姜戴己。先子,已故的父亲;这里指姜戴己的公公季悼子。“夫人”,此人,指露睹父。

姜戴己所引“祭养尸,飨养上宾”,韦昭注:“言祭祀之礼,尊养尸;飨宴之礼,养上宾也。”尸,祭祀中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姜戴己说“鳖于何有”,似应作“于鳖何有”,意谓与鳖的大小无关,即是说公父文伯的做法合乎礼仪,并不违礼。她的意思是:礼仪并不在于物品的大小多少。

这里可以与同时的孔子思想加以比较。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22] 姜戴己与孔子是一致的,认为礼不在于物品。那么,在于什么呢?“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23]“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24] 这里可以看出姜戴己与孔子的差别:姜戴己在这里只谈及合乎礼仪;而孔子则更进一步指出,“戚”“敬”“哀”等情感才是“礼之本”(她在别处涉及了这个问题,详后)。《国语》又载: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康子往焉,䦱(wěi)门与之言,皆不逾阈。祭悼子,康子与焉,酢不受,彻俎不宴,宗不具不绎,绎不尽饫(yù)则退。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25]

䦱门,开门。韦昭注:“䦱,闢也。门,寝门也。”阈,门槛。“酢不受,彻俎不宴,宗不具不绎,绎不尽饫则退”,都是说姜戴己的行为举止不逾男女有别之礼,韦昭所谓“皆所以远嫌也”。《国语》又载: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老请守龟卜室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谋而不犯,微而昭矣。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今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26]

这里“室文伯”意指为公父文伯娶妻。宗老,大夫家臣之管理宗事者(即下文“宗臣”),本人亦是宗人(同宗之人)。师亥,鲁国乐师。“谋而不犯”,谋事而不违犯礼法。韦昭注:“不犯,不犯礼也。”“微”指诗意隐微,“昭”指姜戴己之意昭明。“法”指礼法、礼制。

这里是讲姜戴己如何处理两种礼义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儿子婚配之事,正是宗臣的事务,“宗室之谋,不过宗人”,所以姜戴己“飨其宗老”;但另一方面,姜戴己为女性,宗臣为男性,男女有别,“男女之飨,不及宗臣”,所以姜戴己“赋《绿衣》之三章”,这是对宗老的暗示,言其不宜一起宴飨。韦昭注:“《绿衣》,《诗·鄁风》也。其三章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以言古之贤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案:‘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乃《毛诗·绿衣》四章之辞而非三章。《绿衣》之三章:‘我思古人,俾无訧兮。’与下文‘谋而不犯’之义正合。”[27] 宗老心领神会,自己回避,故而“请守龟卜室之族”。

另据《礼记》所载:

季康子之母死,陈亵衣。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彻之。[28]

亵衣,女性贴身的衣服。彻,通“撤”,撤去。按《礼记》,“在父母舅姑之所……亵衣衾不见里”[29];丧礼,“彻亵衣,加新衣”,郑玄注“彻亵衣,则所加者新朝服矣”;孔颖达疏“明君子虽卒,必以正自处也”。[30] 这也是姜戴己“从礼明德”的一种表现。

(二)尊周知礼

姜戴己之“从礼”,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据《礼记》载:

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31]

这里《礼记》说“文伯之丧,(敬姜)昼夜哭”,前引《礼记》却说“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孔颖达解释道:“此不哭者,谓暂时不哭”;“与此不同者,彼戒妇人而成子之德,此论子之恶,各举一边,相包乃具”。[32]

至于何为“知礼”,看起来似乎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其实不然。当时已经“礼坏乐崩”,因此,在孔子心目中,“知礼”实属难能可贵的境界。例如对于管仲,孔子曾给予高度评价,却判定他并不“知礼”[33]:“子曰:‘管仲之器小哉!’……‘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diàn),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34]

更具有实质意义的是:“知礼”意味着姜戴己的“从礼”并不是盲从周礼,而是能够理解“礼”的意义及其原理。姜戴己的“知礼”,实际上涉及由浅及深的三个层次的思想:

其一是“尊周”。这里涉及一种重大的政治抉择。春秋时期,“礼坏乐崩”,当时的中国社会正在转型,即从西周宗族时代的王权封建制度转向秦汉以降的家族时代的皇权专制制度。面对这种时势,人们面临着一种抉择:选择“秦制”,还是“周制”?我们知道,孔子选择的是“吾从周”[35],表现出对走向“秦制”、张扬“霸道”的时势的抵制态度。由此可见,姜戴己的“尊周”,正如孔子的“从周”,具有重大的政治哲学意义。

其二是“礼”之“损益”。这里涉及的是儒家的社会正义论的原理。[36] 姜戴己并不是盲目地恪守旧礼,而是像孔子一样对旧礼有所“损益”[37]。《礼记》有一条材料很值得注意:“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郑玄注:“礼:朝夕哭,不帷。”孔颖达疏:“‘朝夕哭,不帷’是《杂记》文,以孝子思念其亲,故朝夕哭时,乃褰彻其帷也。今敬姜之哭穆伯,以辟嫌之故,遂朝夕哭,不复彻帷。……敬姜哭于堂上,远嫌不欲见夫之殡,故帷殡。案张逸答陈铿云:‘敬姜早寡昼哭,以辟嫌帷殡,或亦辟嫌表夫之远色也。’”[38] 这是姜戴己思想中的“非古”一面,亦与孔子“礼有损益”思想一致。显然,姜戴己关于“礼”的思想是“保守的”(conservative)[39],但绝非“原教旨的”(fundamentalist)。

其三是“缘情制礼”。据《国语》载:

公父文伯之母朝哭穆伯,而暮哭文伯。仲尼闻之,曰:“季氏之妇可谓知礼矣。爱而无私,上下有章。”[40]

孔子评价姜戴己“知礼”,最终归之于“爱”的情感;这种情感的表达却又不是泛滥无序的,而是“有章”的,即“有礼”的。“章”谓规章、宪章,即规矩,也就是“礼”。如《诗经》说:“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郑玄笺:“循用旧典之文章,谓周公之礼法。”[41]

关于这里涉及的“礼”与“情”之关系,韦昭注:“礼,寡妇不夜哭,远情欲也。”这个解释并不确切。孔子的评论明明是“爱而无私”,又何来“远情欲”?姜戴己既哭丈夫,也哭儿子,均出于爱;这并非“远情欲”,而恰恰是其情感的表达;只不过其情感的表达方式是合礼的,即“发乎情,止乎礼义”(毛亨语)[42]。

不仅如此,这里其实蕴含着儒家“缘情制礼”的原理。例如:“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rǔ)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宰我)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43] 显然,在孔子心目中,“三年之丧”的礼制建构,源自关于父母的“爱”“仁”及“不乐”“不安”等情感。

三、按礼分工

前引姜戴己强调“君子能劳,后世有继”,是强调劳动的意义。这是一个古老的思想传统。最古的传世文献之一《周易》,其《谦卦》说:“劳谦,君子有终,吉。”王弼注:“劳谦匪解(懈),是以吉也。”[44]《系辞传》引孔子之语:“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45]

(一)中国古代劳动分工理论的形成

劳动必有分工。人类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劳动分工,亦即荀子所说的“明分使群”[46];不同时代的分工形式的演进,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那么,怎样进行劳动分工?这与“礼”有密切相关,可以说是互为表里。劳动分工在制度规范上的体现,就是“礼”,即社会规范的建构及其制度安排,亦即“按礼分工”。姜戴己提出了一种劳动分工理论,其依据就是“礼”,即“分工以礼”。

关于中国古代的分工理论,人们最熟知的莫过于孟子的说法,见于他与农家学派的陈相之间的对话:

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yōng)飧(sūn)而治。……”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zèng)爨(cuàn)、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47]

孟子论述的分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政治活动与生产活动的分工,即“劳心”与“劳力”的分工;第二层是生产活动内部的分工,即农业(耕织)与手工业(百工)的分工、农业内部的耕织分工和手工业内部的分工。

在孟子的分工理论中,最著名的话就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然而,姜戴己比孟子早两百多年提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并且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劳动分工理论,涉及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劳心者内部的分工和男女之间的分工;不仅如此,姜戴己还明确地将分工与礼制联系起来,即“按礼分工”。这是姜戴己最突出的哲学贡献。

姜戴己所谓“先王之训”,当指她所读过的文献“训典”(“先王之书”)[48],例如《尚书》“祖考之彝训”[49]、“若古有训”[50];但《尚书》并没有“劳心”“劳力”之说。《诗经》已有“劳心”之说,例如“劳心忉忉”[51],却无关乎劳动分工问题。关于劳动分工的“劳心”“劳力”之说,依据现存文献,当出现于春秋时期,首见于姜戴己的言论。当然,春秋时期的知武子也说过:“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52] 但知武子晚于姜戴己:根据《左传》,“穆伯娶于莒,曰戴己”,是在鲁文公七年(前620年);而知武子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则是在鲁襄公九年(前564年)。这就是说,就传世文献而论,“劳心”“劳力”的分工理论,乃是姜戴己的首创。

(二)姜戴己的“分工以礼”说

姜戴己的劳动分工理论,其特色是“分工以礼”,即“按礼分工”。据《国语》载:

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进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子弗闻乎?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pǐ)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53]

这里的“公父文伯之母”即姜戴己。如,前往;此处指前往季氏之家。季氏,季孙氏,鲁国权臣“三桓”之一。康子,季康子,即季孙肥。季康子说“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指上文“(季康子)与之言,(姜戴己)弗应”。庀,治理。外朝、内朝,韦昭注:“外朝,君之公朝也。家,大夫。内朝,家朝也。”

姜戴己这里所讲的分工问题,本质上是“礼”的问题,即“职分”“名分”的问题。在这段对话中,姜戴己实际上是在隐约地讽喻季康子的专权:要注意季康子自己的“季氏之政”与卿大夫、诸侯、尤其是天子之间的职权界线。这与后来孔子的礼制思想是一致的,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54];换言之,孔子的礼制思想也可以视为一种分工理论。

姜戴己对劳动分工的更为详尽的论述,见于《国语》的如下记载:

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绩。文伯曰:“以歜(chù)之家而主犹绩,惧忓(gān)季孙之怒也,其以歜为不能事主乎!”

其母叹曰:“鲁其亡乎!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耶?居,吾语女(rǔ)。昔圣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处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zhăng)王(wàng)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乡(xiàng)义,劳也。是故天子大采朝日,与三公、九卿祖识地德;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日入监九御,使洁奉禘、郊之粢(zī)盛,而后即安。诸侯朝修天子之业命,昼考其国职,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使无慆(tāo)淫,而后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夜庀(pǐ)其家事,而后即安。士朝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计过无憾,而后即安。自庶人以下,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怠。王后亲织玄紞(dǎn),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hóng)綖(yán),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赋事,蒸而献功,男女效绩,愆(qiān)则有辟,古之制也。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自上以下,谁敢淫心舍力?今我,寡也,尔又在下位,朝夕处事,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ĕr)朝夕修我曰:‘必无废先人。’尔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惧穆伯之绝嗣也。”

仲尼闻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妇不淫矣。”[55]

这里的“其母”、“主”即姜戴己。绩,搓捻麻线,纺绩。姜戴己自身也从事纺织劳动。歜,公父文伯之名。忓,触犯。季孙,这里指季康子。“僮子备官而未之闻”,韦昭注:“僮,僮蒙不达也。言已居官而未闻道也。”乡,通“向”。大采,五彩的礼服。少采,三彩的礼服。祖识,习知,熟识。韦昭注:“祖,习也。识,知也。”地德,土地所产之物,五谷。纠虔,恭敬。韦昭注:“纠,恭也。虔,敬也。”禘郊,天子祭祀始祖与天帝之礼。庀,治理。玄紞,黑色丝带(用以悬挂王冠两旁的玉瑱)。纮綖,一种丝绦(王冠的系绳)。列士:士的等级,分上士、中士、下士(庶士)。社,祭土地神;蒸,冬祭。愆,过错,罪过。辟,刑罚。下位,大夫之位。“冀而”之“而”,通“尔”。修,儆诫。韦昭注:“修,儆也。”淫,过度,放纵。孔子评价姜戴己“不淫”,即不放纵自己,是说她的言行合乎礼制。

姜戴己这段议论,是她关于劳动分工的最全面的论述,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分工: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劳心者内部的分工;男女的分工。

综合以上两段引用文献,姜戴己的劳动分工理论涵盖以下内容:

1.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姜戴己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自庶人以下,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怠”。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姜戴己看来,“劳心”与“劳力”都是“劳”,这就是说,“劳心”也是一种劳动,而非所谓“不劳而获”。确实,“劳心”也是一种“劳力”。姜戴己说:“自上以下,谁敢淫心舍力?”此“力”乃是孟子所说的“心力”[56],孟子指出:“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57] 这里的“心思”即是“心力”。

不过,姜戴己及孟子将劳动分工的第一层次划分为“劳心”和“劳力”,即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今天看来并不十分妥当。事实上,劳心者未必不劳力,劳力者未必不劳心;劳动往往是脑力与体力并用的。例如,软件设计师是劳心者还是劳力者?其实,不论在政治活动中,还是在生产活动中,劳动都可以区分为两类,即管理和操作。

2.劳心者内部的分工。姜戴己说:“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具体来说:“天子大采朝日,与三公、九卿祖识地德;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日入监九御,使洁奉禘、郊之粢盛,而后即安。诸侯朝修天子之业命,昼考其国职,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使无慆淫,而后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夜庀其家事,而后即安。士朝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计过无憾,而后即安。”这就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间的劳动分工,同时也是一种礼制的安排。

3.男女之间的分工。姜戴己说:“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具体来说:“王后亲织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綖,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当然,这些都是在古代礼制下的男女分工,未必还适用于现代生活。纵观人类历史,大致来说,越是文明进步,需要“男女有别”的劳动领域越是缩小范围。但无论如何,鉴于生理心理的特征,男女分工将会是永远存在的现象。

这也表明:姜戴己的劳动分工理论的意义,并不在于其具体的时代内容,而在于其“劳动需要分工”的原则。诚如孟子所说:“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荀子也讲:“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58] 这就是说,每一个人的生存,都依赖于劳动分工。在“按礼分工”的原则下,如果说“礼”有“损益”,那么,劳动分工的形式及其内容亦有“损益”,即亦随时代而发展。

综上,姜戴己与孟子的劳动分工思想,主要存在着以下区别:孟子更多地分析了劳力者内部的分工(诸如属“农”耕、织,属“工”的衣、冠、釜、甑、陶、冶),而姜戴己则更多地分析了劳心者的内部分工。

不仅如此,姜戴己实际上还指出了劳动分工的道德意义。她说:“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这看起来仅仅是在说“民”,其实不止于此。她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自上以下,谁敢淫心舍力?”这就是说,不论是“民”,还是“君子”,都应当“劳”,都应当在劳动中养成自己的“善心”——道德意识。这就是说,劳动分工乃是个人道德修养、社会道德建构的基础。

总括全文,姜戴己(敬姜)是春秋时期杰出的女哲学家。她不仅比孟子早两百多年提出“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命题,并且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劳动分工理论,涉及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分工、劳心者内部的分工和男女之间的分工。孔子对姜戴己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其“知礼”。由此,姜戴己的思想体现了“分工以礼”即“按礼分工”的劳动分工原则,从而揭示了劳动分工与社会规范及其制度之间的对应关系。不仅如此,姜戴己还指出了劳动分工乃是道德的基础。进一步说,姜戴己不仅“从礼”,与孔子的“从周”一致;而且还有“非古”一面,亦与孔子的“礼有损益”思想一致,并且进而触及了出自仁爱的“缘情制礼”原理。

[①] 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页。

[②]《国语·鲁语下》,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11页。

[③] 许慎:《说文解字·口部》,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2页。

[④]《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文公七年》,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46页。

[⑤]《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大雅·韩奕》,第527页。

[⑥]《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曲礼下》,第1266页。

[⑦]《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内则》,第1472页。

[⑧]《国语·鲁语下》,上册,韦昭注,第202页。

[⑨]《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为政》,第2463页。

[⑩]《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颜渊》,第2504页。

[11]《国语·鲁语下》,上册,韦昭注,第202页。

[12]《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11页。

[13]《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4页。

[14] 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第18页。

[15]《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旅獒》,第195页。

[16] 吴毓江:《墨子校注·旗帜》,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904页。

[17]《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4页。

[18] 参见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纲要》,《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页。

[19] 参见黄玉顺:《“周礼”现代价值究竟何在——〈周礼〉社会正义观念诠释》,《学术界》2011年第6期,第115–128页。

[20]《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03页。

[21]《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第2051页。

[22]《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阳货》,第2525页。

[2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八佾》,第2466页。

[24]《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八佾》,第2471页。

[25]《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09页。

[26]《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10页。

[27]《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10‒211页。

[28]《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4页。

[29]《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内则》,第1462页。

[30]《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丧大记》,第1571页。

[31]《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4页。

[32]《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4页。

[33] 参见黄玉顺:《儒法分野:孔子的管仲批判》,《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第203‒211页。

[34]《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八佾》,第2468页。

[35]《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八佾》,第2467页。

[36] 参见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纲要》,《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第32–42页。

[37]《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为政》,第2464页。

[38]《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檀弓下》,第1300页。

[39] 参见黄玉顺:《儒家应当“保守”什么?——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异同》,《当代儒学》第24辑,四川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135‒139页。

[40]《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12页。

[41]《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大雅·假乐》,第540页。

[42]《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关雎序》,第270页。

[4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阳货》,第2526页。

[44]《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谦卦》,第31页。

[45]《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系辞上传》,第79页。

[46] 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76页。

[47]《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滕文公上》,第2705页。

[48]《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文公六年》,第1844页。

[49]《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酒诰》,第206页。

[50]《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吕刑》,第247页。

[51]《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齐风·甫田》,第353页。

[52]《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九年》,第1943页。

[53]《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04页。

[54]《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颜渊》,第2503‒2504页。

[55]《国语·鲁语下》,上册,第205、208页。

[56]《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梁惠王上》,第2671页。

[57]《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离娄上》,第2717页。

[58] 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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