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汉代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仁爱思想的传承和发展在儒学历史上具有重要贡献。《春秋繁露·俞序》说“孔子明得失,见成败,疾时世之不仁,失王道之体”,指出孔子作《春秋》的主旨是批判当时社会缺乏仁爱。董仲舒认为,《春秋》以仁为本体,倡扬德治仁政,反对武力服人,“《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春秋》任德而不任力(不绝对排斥力,只是设而不用),注重以仁义服人,因爱人而反对战争杀人。
仁的神圣化:从血缘亲情到天之心
“仁”的基本内涵是“爱人”。先秦儒家“仁爱”以血缘亲情为根基,认为仁爱的本源是亲情之爱,《论语·学而》:“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如果“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中庸》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但以爱亲为重。《孟子·告子上》:“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荀子·大略》:“仁,爱也,故亲。”这种基于血缘亲情的仁爱到了董仲舒这里有所转型,他针对当时人们经过春秋战国和秦汉之际的战乱,缺乏对天的敬畏感和基本的道德感,把“天”提到“百神之君”的地位,认为“天”是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的至上神,赋予天以至高无上的性质,试图为人们(包括君主)树立一个至尊的敬畏对象。
同时,他又把孔孟的“仁”投射到“天”上,使其神圣化。《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天志仁,其道也义。”《春秋繁露·俞序》:“仁,天心,故次以天心。”苏舆注曰:“《春秋》之旨,以仁为归。仁者, 天之心也。”天之所以永不停歇地化生、养成天地万物,是因为天有“仁”,“仁”也就是“天心”。在董仲舒这里,“天”的意义和本质就是“仁”。换句话说,“仁”乃是“天”的最高道德准则,而这种道德准则又是“天”的意志的体现:“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这样就使天之仁心、天之爱意与天地自然的运动变化(四季的生长收藏)联为一体。既然天的意志指引着自然的运行,那么天的道德准则也就通过四时变迁及星辰幻化获得了展现。
本体之仁下贯:从阴阳二气到人之善恶
天志、天心、天意为仁,这是本体之仁。董仲舒在本体之仁下贯的过程中又提出天之分殊之仁,阴阳二气,阳气为仁,阴气为戾。他说:“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也。”这里阳气之仁与阴气之戾对应而言,天好仁恶戾,故而阳气为大德、为近、为经、为贵,阴气为小刑、为远、为权、为贱。
天志、天心、天意为仁,人为天地所生,必然禀受天之仁。“为人者,天也……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的一切都源于天,人的血气禀受天志而形成仁,人的德行禀受天理而形成义,说明仁的本源不在人自身而在天:“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道德领域的“仁”与善恶之性,取之于天,与天地同构。人为天地所生,具有天地之性,也必然禀受天的阴阳之气和阴阳之性。《春秋繁露·如天之为》:“阴阳之气,在上天,亦在人。”《春秋繁露·同类相动》:“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有阴阳之气,人也有阴阳之气。天之阴阳与人之阴阳相互感应,天之阴阳之性施予人,便使人有贪仁之性。“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在董仲舒看来,因为天的阴阳之性施予人,使人身有贪仁之性,所以人就要对自己的情欲加以控制,戒贪归仁。贪仁之性也就是善恶之性,所以人要去恶扬善。从人性论方面来看,董仲舒整合了先秦儒家性善论和性恶论。
仁爱的扩展:从人到天地万物
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仁者爱人”观念,但有所修正和发展。他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给“仁”下定义说:“何谓仁?仁者,憯怛爱人。”《春秋繁露·仁义法》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爱人主要是爱他人,不是爱自己;不被他人爱,厚自爱不能称为仁。董仲舒批评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晋灵公不守为君之道,生性残暴。他从高台上用弹弓射行人,观看他们惊恐躲避的样子以取乐。厨师没有把熊掌煮烂,晋灵公生气,便把厨师杀死,将厨师的尸体放在筐里,让宫女们抬着尸体经过朝堂丢到外边。董仲舒认为这是对自己的厚爱,但不能爱别人,不算是仁。
董仲舒还把仁爱扩展到普通民众、四夷乃至天地万物,要求君王必须效法天道仁爱民众,代表大众的利益。“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他赞扬春秋时齐倾公“不听声乐,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这种自我约束、爱民有道的仁政给他带来了“卒终其身”而“国家安宁”的结果。“失恩则民散,民散则国乱。”因此,要想国家安宁,君王就必须讲求恩德、博爱众生。《春秋繁露·竹林》云:“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如果君王失掉民心,作恶害民杀民,那就丧失了天子的资格。这种观念在当时是非常进步的。董仲舒还说“仁者,所以爱人类也”,主张要用仁爱厚待远方的人,把仁爱推得越远越好,“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这就把先秦儒家立足于血缘亲情的仁爱推衍到普遍人类,强调仁爱要厚待远方的人,越远而越贤能,越近而越不肖。所以,王者的仁爱远及四方夷狄,霸者的仁爱只能及于诸侯,安定国家的君王的仁爱只在国内,使国家危机的君王的仁爱只及于左右亲近的人,亡国之君的仁爱只能及于他自己。“仁厚远”是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仁爱的一种创造性诠释,主要批判当时的统治者拘于血缘亲情,纵容同性诸侯王,给国家和民众带来深重灾难。
董仲舒还继承孔子“泛爱众而亲仁”和孟子“亲亲仁民,仁民爱物”的思想,把仁爱的对象扩大到天地万物,他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为仁”“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也就是说,只爱人还不足以称为仁,只有将爱的情感扩展到鸟兽昆虫等生物,才算做到了仁。可见,董仲舒的仁已经具有博爱的性质,包含了可贵的生态文明意识。
总之,董仲舒的仁爱思想上承先秦儒家,下启宋明理学,丰富了儒家的思想宝库,在当今越来越显现出它的独特智慧和重要价值,值得我们重视和发扬光大。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