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两个结合”分别指向中国的国情基础和内生制度,此两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也是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其中的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参照标准。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视角引入“唯物基础”概念来扩充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约束经济基础的客观“地理—人口”条件的学理解释,并将其与初始产权条件、初始技术条件进行关联分析,得到决定内生性制度的条件组合,以此来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并解释社会发展的不同演化方向和剖析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在此基础上,提出“把握历史主动,以高度历史自觉引领全体人民全面有意识演进”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特征,有意识地调整唯物基础以符合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历史发展需要是实现有意识演进的主要方式。这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演进阶段既是革命党也是应然的执政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和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判断充分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的政党特征。只有充分理解国情基础、内生性制度和其决定的发展阶段性,才能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内涵,才能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在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
关键词:唯物基础 有意识演进 中国式现代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总体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具体任务,更体现了党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的深刻战略判断。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要求,着重讨论两个问题:一是,提出唯物基础的概念,探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得以展开的国情基础和内生制度;二是,基于唯物基础,界定“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这一论断中的“阶段性”,以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在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
本文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指示精神,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并结合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客观经验,提出扩展马克思唯物主义制度演化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初步研究框架,并在理论上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解释当前现实问题和时代命题。
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国情基础和内生制度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要科学认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国情基础,就需要加深对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认识并依据认知和实践进步适当扩充发展理论。
将人类置于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互动之中进行研究和观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区别于唯心主义哲学及庸俗经济学的重要贡献。当我们深入研究时就会发现: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本质,就是对于作为经济基础之上的客观性“硬约束”的认知以及实践深化;而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明确这一奋斗目标得以展开的现实基础。
1.作为经济基础和发展道路前提的“唯物基础”
(1)唯物基础沿袭自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研究范畴和方法
据陈先达先生引证,“历史的地理基础”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占有突出位置。黑格尔认为:“助成民族精神的产生的那种自然的联系:就是地理的基础。假如把自然的联系同道德全体的普遍性和道德全体的个别行动的个体比较起来,那么,自然的联系似乎是一种外在的东西,但是我们不得不把它看作是‘精神’所从而表演的场地,它也就是一种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础。”
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辩证地认识了自然和地理环境对人类经济与社会的约束作用,自觉地将其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前提因素用于理论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提出,要“深入研究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所遇到的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马克思在论述亚细亚生产方式时,他考察了游牧部落共同体的变化对外部自然环境的依赖性:“一旦人类终于定居下来,这种原始共同体将依种种外界的(气候的、地理的、物理的等等)条件,以及他们的特殊的自然习性(他们的部落性质)等等,而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产品向商品转化时强调:“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公然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变成商品。”
(2)唯物基础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硬约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但是,经济基础和生产力之上还有基础性因素,即民族和国家所附着的地理边界之中的生产要素禀赋、自然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人口数量与结构。它们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上的唯物基础。正如著名历史学家章有义先生所指出:“人口和耕地是构成国情和国力的基本要素。”这些应被列为“国情”的因素与人类不是简单地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而是类存在的人及个体的人意识反映与被反映的客观实在前提,这才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中“唯物”二字的重要内涵,由此而区隔于一切“实践本体论”“地理自然决定论”和“唯生产力”观点和哲学。
唯物基础本来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中“唯物”二字的关键所在,也是厘清横亘于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实践”的差异性之要害。诚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对于唯物基础的客观实在性和约束性的强调是经常的,但因其理论体系过于庞大,故而并未得到后世研究者的普遍重视。
在唯物基础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渐次决定与影响方面,恩格斯则在《奥地利末日的开端》中作了示范,他指出:“资产阶级文明沿着海岸、顺着江河传播开来。内地,特别是贫瘠而交通阻塞的山区就成了野蛮和封建的避难所。这种野蛮特别集中于远离海洋的南部德意志和南部斯拉夫区域。这些远离海洋的地方因阿尔卑斯山脉而跟意大利的文明隔绝,因波希米亚山脉和莫拉维亚山脉而跟北德意志的文明隔绝。”再比如,陈其人先生还详细介绍了马克思对土壤的绝对肥力和资本主义产生的关系的论证。马克思说道:“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向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然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这相当于,直接指明有利于资本主义产生的自然条件是:第一,由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导致的社会分工的发达,从而商品生产较发达,而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本身;第二,更重要的是,人们不是消极地适应自然力,而是积极地控制和驯服自然力,主要是将劳动资料变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而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离不开自然的手,就像小孩子离不开引带一样”。
2.理解“人多地少底子薄”:唯物基础决定内生性制度和现代化道路选择
邓小平同志曾将我国国情概括性地总结为:“人多地少底子薄。”从唯物基础的角度,如何理解这个最大的国情?唯物基础中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反映为不考虑所有制因素情况下社会生产最基本的“初始产权构成”(人均占有生产资料的产权数量和份额)和“初始技术构成”(劳动力与所占有的生产资料的匹配关系),此两者是决定内生性制度的最基本因素。
从数学概念看,初始产权构成与“技术和经济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之间的比较关系(大于小于或等于),以及初始技术构成与“社会平均技术条件下人均劳动能力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规模”之间的比较关系(大于小于或等于)决定了社会内生性地选择何种经济制度。不同国家的总体国情特征可用“大于—大于”“大于—小于”“小于—大于”和“小于—小于”四组关系进行归纳并分析其制度内生性及演化方向。
以被称为世界“第三极”的青藏高原隆起演化而成的中华农业和被两洋四海包围的半岛性西方农业特征为例,中国的地理环境多样且差异极大,横跨五个时区、五大气候带并存、地形呈三大阶梯分布,有56个民族共计14亿1千万人口共同生活,孕育了差异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形态。同时,中国平原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1/8,而与水、土、光、热这四种适宜农业的资源比较匹配的平原面积占国土面积不到10%。
这样的唯物基础,决定了我国总体上“人均占有土地规模达不到最低的机械化生产或半机械耕种所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甚至低于单纯依靠人均劳动能力所能支配和生产的耕种规模”,也就是说,以国家为单位,总体上的初始产权构成“小于”技术和经济产出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初始技术构成“小于”个体的人的劳动力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和资源数量。这导致了中西两种迥异的内生性制度:以合作为例,“大于—大于”与“小于—小于”的内生制度结构都可以引导出合作行为。虽然都可称为“合作”,但本质却不同。因此,所谓“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和机理,在中国和西方不同制度下亦不相同:前者是在土地规模过小且相对而言人的能力显得过大情况下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进而达到生产技术和经济所要求的最低规模,追求各个成员能够满足基本生存繁衍,尽管这种合作是成本内卷的、压抑个体的个性和能力的而且等级制普遍存在。此种“硬约束”下,合作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生产资料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是面向交易的,而是面向内部成员接受其他成员的财产/资产委托、类似于“信托”(Trust)的委托—代理。后者则是在土地规模过大且相对而言人的能力过小情况下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追求技术和人的能力扩展以匹配大量生产资料、追求更多的规模收益和利润积累。若技术和人的能力不断提高,有时“不合作”比“合作”更好。也正是同样原因,生产资料的委托—代理关系是面向交易的、非强制的、类似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而,前者的唯物基础及其历史传承成为当代中国参与全球竞争中只能坚持“中国特色”的内生因素,决定着其不可能按照后者的理论和制度完成对自身的改造,无论海内外哪个群体如何强调后者代表普世价值的“现代化”。
中国农民特征可归纳为:生活在地理条件多样化差异化的环境中,由占绝对人口多数的原住民组成,因“小于—小于”唯物基础而不得不自发集中土地。而西方世界的典型农民特征可概括为:生活在较单一气候地理环境中,主要由占人口比例很小的殖民后裔组成,且因殖民和屠戮原住民获得大量连片土地,形成人均占有的土地规模远“大于”技术和经济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也远“大于”人均劳动能力所能支配和生产的规模的唯物基础,而没有自发集中生产资料的内在需要。显然,中国农民是分散小农(peasant-farmers,即“小于—小于”为前提的农民),而不是西方世界中的农场主(farmers,即“大于—大于”为前提的农民):中国有农户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这是小规模甚至超小规模的经营格局;而美国90%的土地则主要由210万农场主经营,其中的主体是14.7万个商业家庭农场,平均占有12480亩土地,就连最小规模类型的居住型农场平均土地也有910亩。
尽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群体也在异化中,且不可能是完全均质的,但是中国总体的“小于—小于”唯物基础和农民特征至今没有变,而且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农产品国际国内价格倒挂、城市化推进农民脱离土地等加剧了国家层面总体上唯物基础结构“小于—小于”的程度,遂出现农民撂荒弃耕和土地逐渐失去保障功能。实际上,如同梁漱溟先生发起“乡村建设行动”之初所指出的“自毁甚于他毁”,我国三农之所以吸收大量公共投入却难以根本改观,主要是某些政策思路缺乏“唯物基础”决定的“中国特色”,致使国内的三农问题发生新阶段变异。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能简单地将农业现代化理解为“用机械化消灭农民”“用专业化消灭农户多元兼业”或用“城市化消灭农村”,而是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城乡融合的生态文明战略实施中深化改革,体现唯物基础所决定的、与“生态多样性”—“农民兼业化”内在一致的、但乡村自主的空间生态资源价值化。
这样讲并不是保护“落后”,而是落实中央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强调的通过“一二三产融合”、农村经济兼业化来实现农业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边界在总体上不能超越唯物基础决定的基本国情限制,因此同样重要的是,应当顺应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着眼于对“小于—小于”唯物基础的不断改善,把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新理念的重点放在做好“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和新生产方式的“两山”转化上,以此形成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新结构”:一是鼓励新型集体经济“三变改革”以改善初始产权构成的“小于”条件;二是鼓励立足“山水田林湖草沙”推进“农文旅教运养康”等多产融合的业态创新;三是把过去三农政策主要对应资本下乡做一产开发的“平面资源”变为城乡融合社会大众投入于可立体开发的“空间”生态资源,进而改变初始技术构成的“小于”条件。
二、理解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体内涵的唯物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因此,认知国情上的“中国特色”,是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体内涵的理论前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现代化”是建立在“四个自信”、重塑发展主体性基础上的现代化,它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对国家发展基本国情决定的“唯物基础”的再认知,这是走出“西方中心主义”的激进式发展、掠夺式发展、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基本内涵。基本国情所对应的唯物基础是内生性制度的基本依据,决定了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特征,现代化的发展不能超越“中国特色国情”对应的唯物基础的边界。任何脱离基本国情的外来制度及制度调整都会遭到唯物基础所决定的内生性制度的反作用;经济社会政策只有符合中国特色的基本国情,才能推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1.对基本国情的认知已经上升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自觉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深刻准确地表达了对于中国特殊唯物基础的理性认知,及时地对脱离中国特定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政策作了警示。讲话中指出:“在我国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许多地方农业的真实写照。”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各地都像欧美那样搞大规模农业、大机械作业,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一论断不仅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基本国情的认知已经从“人多地少”的特征描述上升为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上的前提因素的科学认知并显性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自觉,而且也十分明确地指出了现代化的“边界”不能超越总体唯物基础决定的基本国情,发展道路不能简单照抄,不同唯物基础的国家和地区(中国黑龙江和新疆等个别边疆地区也适合大规模农业)应该实事求是地走符合自身条件的现代化道路。
2.激进现代化和发展模式西化的原因在于脱离唯物基础
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唯物基础决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反作用于唯物基础,但是上层建筑却不能不经由经济基础的改变而直接反作用于唯物基础;唯物基础决定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反作用于唯物基础,但是生产关系不能不经由生产力的调整而直接反作用于唯物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八次危机”的产生和平抑过程,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解释为借鉴海外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以及生产关系、生产力对于本国唯物基础渐次地脱嵌和回嵌的量变到质变过程。因而,外部的引入制度不能直接改变国家的唯物基础及其内生性制度,引入制度与后者不一致时会出现制度冲突并带来巨大的制度成本;意识形态宣传,若不通过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则不可能改变总体唯物基础,也就不可能直接改变建立在其上的个体的人的意识、道德和思想。据此看“发展是硬道理”的现实意义则在于:在有意识地发展生产力和经济的过程中,虽然能够部分地解决或缓和三者的矛盾,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国家的总体唯物基础,因为那是极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二字出发,“类存在的人”的唯物基础可以向“个体的人”的层面进行拓展,而反映出个体层面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唯物”两字的内涵与解释力。类存在的和个体存在的意识与客观实在之间都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因而个体意识也主要由其所在的客观唯物条件或说唯物基础决定。“个体的人”的意识和客观实在也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其唯物基础是作为“硬约束”的客观实在。只不过从出生起,个体就继承了那一时刻所在“类存在的人”的唯物基础,并且对于个体而言,构筑于“类存在”唯物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也具有客观实在性,因而成为“个体的人”唯物基础的构成部分。因此,“个体的人”的唯物基础是所继承的“类存在”的唯物基础、“类存在”的上层建筑和个体生命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外部客观条件的复合。不同类(阶级/阶层/其他人群划分)的唯物基础之间的差异及以此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差异都会反映到个体的唯物基础中。类存在的唯物基础与个体存在的唯物基础的交错与差异,是类之间、个体的人与所在类之间、个体的人之间矛盾与冲突的重要原因。
以激进现代化和发展模式西化的现象为例:中国特有的“信托”型治理,使官员掌握并可以运用其他成员“信托”的生产资料,于是造成官员个人所面对的唯物基础情景是相似于西方殖民化条件下的“大于—大于”;由此,国家总体上生产资料稀缺和成员数量过多的基本国情不再是其个人决策的外部约束条件。因此,技术和管理群体在意识和决策上就同西方社会和精英个人面对的“大于—大于”唯物基础相一致,在长期缺乏国情教育、放任西方中心主义教科书主导教育文化的时期,此类群体更乐于接受而且信服于建立在西方“大于—大于”国情上的理论和实践、脱离中国总体的“小于—小于”唯物基础和国情。可见,20世纪90年代与西方全面“接轨”以来官场腐败大面积发生有着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必然性一面,而不是纯粹的个人思想腐化或制度约束不力。这也是代表上述群体利益的部门官员往往乐于接受向西方制度转轨,并在政策上有时强制要求总体“小于—小于”的唯物基础和国情条件反过来适应“引入转轨制度”的原因。因为运用权力和政策倾斜,总能人为地构成局部要素集聚和对外部区域的“虹吸”,将局部要素条件(唯物基础)变成“大于—大于”,进而获得超常规的快速发展。但局部的“先富”和“快跑”并不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大差别”对总体经济基础的“硬约束”,有时反而加重了其他“后富”和“慢跑”地区的“小于—小于”情境。这是区域不平衡、贫富不平等和地方政府公司化竞争的原因之一。
2018年遭遇“贸易战”和2020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的情况表明,这种在“小于—小于”总体约束下构造“大于—大于”情境的发展模式,只有遭到总体国情和经济基础的强烈“反抗”并体现为引入制度与唯物基础的内生制度之间的强烈冲突与摩擦时,才可能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而最终回归到走符合中国国情和客观实际的道路上来。
3.重塑发展主体性,在“去依附”中深刻认知中西“现代化”的唯物基础差异
我们国家对“现代化”的理性认知过程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现代化”在内涵上不同于西方中心主义的“现代化”,因为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既无法效仿西方血腥屠戮原住民的对外殖民扩张过程,也无法依靠全球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性扩张通过“中心—边缘”结构从殖民地及世界市场攫取实物财富和超额利润。同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现代化”在内涵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提出的现代化以及改革开放前40年的现代化既内涵一致又有新的发展,是建立在新中国初期对美国“去依附”走出金融危机、革命建设时期对苏联“去依附”走出“全盘苏化”和改革开放时期对金融资本主义“去依附”走出“全盘西化”这三个重塑发展主体性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经验基础之上的新时代全面“现代化”。
三、从唯物基础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处的新发展阶段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不懈奋斗,我们已经拥有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的更高目标的雄厚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不久,我们党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未来30年将是我们完成这个历史宏愿的新发展阶段。”这一科学论断中“阶段性”的认知关乎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在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要明确科学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处的新发展阶段内涵,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其特征是什么。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知过程
20世纪60年代初,在初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后,毛泽东同志意识到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提出一个重要论断:“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探索中,我们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理性认识和历史自觉,结合中国特定国家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客观经验,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和阶段性任务,形成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邓小平同志提出,底子薄、人口多、生产力落后,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指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然是长期性的;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还不成熟、不完善,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初级到高级的过程;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以决议的形式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阶段判断。
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认知,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其后,党的历届全会都继承了“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阶段判断,并根据不同时期会显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与时俱进地调整方针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目前学术界主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定标准、阶段划分和发展方向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什么是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尚缺少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界定,要寻找这一界定标准需要再次检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客观历史经验和基本理论描绘的社会主义特征。
社会主义并没有在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建立起来,而是在俄国、中国和亚非拉美落后国家取得胜利,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不同的唯物基础导致了不同的制度演化方向。换言之:前者经过殖民和屠戮原住民形成的唯物基础是“大于—大于”的,而后者都是“小于—小于”的,其内生性制度本身就内涵着合作的必然。这种内生的合作和集体经济趋向,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最为吻合,因而其唯物基础和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更易于接受马克思主义。这也是为何马克思晚年将“亚细亚模式”作为一种特异性的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原因之一。也因此,我们需要把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什么是“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作为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来加以表述。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讲,不同于西方从殖民化条件下的“大于—大于”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从“小于—小于”唯物基础和国情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就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而“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就是指: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和技术的刚性发展,形成占人口极少数的资本家和占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的对立,而资本家占有几乎全部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几乎一无所有,加之技术刚性进步使人均生产资料和资源远小于个体的劳动力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和资源数量。于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阶段,社会总体上势必人为造成产权构成和技术构成“小于—小于”的唯物基础和经济基础,从而使得无产阶级在经济发达的物质条件下必须革命推翻资产阶级进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和联合,从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导致的“小于—小于”情形下直接进入的社会主义就是“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只不过,西方主导的资本主义阶段虽有此类革命,却没有此类性质的社会主义的先发经验。也正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尤其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基本性质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和技术并完成工业化。
我们需要辩证唯物地看到,以社会化机械大生产为特征的技术方式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与尚未进入“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同点,尤其是在全球化条件下,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加剧全球总体上向“小于—小于”资源和技术状态调整,进而使加入国际分工和产业布局的中国必须依据“外循环”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导致由机械化大生产和金融资本及产业资本超越国家边界的“外循环”所导致的产能过剩、脱实向虚、发展不平等、经济波动、供需不平衡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排斥等现象,不仅具有共性而且具有普遍性。因此,这种经济现象既不能说成是资本主义专有的特性,也不能认为是单独哪个国家的发展问题,不可能依靠哪一国家自身调整就能解决。只是,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具体发展问题处理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在社会制度上的优越性使得这种不平衡不充分可以依靠“国内大循环”转化为相对平衡和充分的发展,并不演化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或社会崩溃,能够在发展中逐步有意识地演进、有意识地解决问题。这就是借助举国体制造成“中国奇迹”的真实原因和党中央提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依据。
3.“新发展阶段”对唯物基础的有意识调整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并再次强调“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新发展阶段在阶段性上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新阶段,在基于唯物基础的发展任务和发展特征上不仅具有一致性,而且体现了新发展特点。
(1)辩证看待中国与西方国家在经济社会问题及其解决手段上的相似性
前文分析说明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发展都受到“小于—小于”基本国情的制约,同时需要解决基于规模收益的机械化大生产所导致的产能过剩、要素扭曲、产业结构失衡、经济波动、供需不平衡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排斥等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国家和人民为总体进行有意识地演进。
同时应当注意到,这种“小于—小于”的唯物基础结构与资本主义崩溃时造成的“小于—小于”唯物基础结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问题表象和特征上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的现实问题与美国等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遭遇的问题类似而且解决手段在一定程度趋同的原因所在,也是国际舆论观察到的“西方社会整体‘左转’”的根本原因。但须知,尽管表象相似,然而导致相似问题和类似解决手段的“小于—小于”唯物基础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中国是非人为的、由客观条件造成的“小于—小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美国等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则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规律作用下人为造成的“小于—小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2)新发展阶段符合共产主义对“小于—小于”唯物基础条件有意识调整
恩格斯起草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集中地表达了资本主义崩溃后进入共产主义的条件和前提。例如,他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回答“你们将财产共有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时指出:“第一,建立在通过发展工业、农业、商业和垦殖而产生的大量的生产力和生活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在因使用机器、化学辅助手段和其他辅助手段而使生产力和生活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的基础上。第二,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在每一个人的意识或情感中都存在着某些原理,这些原理是颠扑不破的准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须加以论证的。”而“这是一些什么原理呢?”他回答道:“例如,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等等。”
恩格斯的论述充分说明了进入共产主义需要三个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力和生产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以及因个人利益的实现要经由集体利益实现从而使个人与集体不可分割。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共产主义阶段解决资本主义崩溃时的“小于—小于”唯物基础制约所采取的方式,即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及由科技创新支撑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来解决产权结构的“小于”问题和技术结构的“小于”问题,在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高度发展基础上通过完成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稳固联结来解决技术结构与产权结构之间的冲突,并且由于人的劳动能力和所能运用的生产资料同时增长,以极大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将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等作为关键目标,其实质是通过有意识演进缓解“小于—小于”的总体唯物基础结构性矛盾,此种表述在“十四五”规划中不胜枚举。以全面乡村振兴为例,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质就是扩大资产和资本范围进而扩大农村初始产权结构中的分子,有意识地调整了“小于”的产权结构,而在“两山理念”指引下将过去作为成本转嫁对象的自然空间生态资源从“工业化—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过程的“成本中心”转变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价值中心”,从单一的“产业生产要素”转变为包含了经济社会生态多样性功能并且创造收益的“三产融合价值要素”,这就在本质上将空间生态资源变为新生产要素,从而扩大了生产力范畴、创造了恩格斯所讲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而新发展阶段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以及“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内涵上,则与恩格斯主张在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高度发展基础上完成实现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稳固联结是完全一致的。
四、“党领导全体人民全面有意识演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内涵
1.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人民创造历史、把握历史主动、实现“有意识地演进”的理论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强调,历史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我们考察历史,考察每个时代的历史现实,不应该撇开人类活动,把人当成历史的消极工具,而应该把人“既当成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
纵观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大致有四种演化方式:出于自然的无意识演化、消极扬弃的演化、有意识的演化和有意识的演进,这四种不同社会发展前进方式取决于人类是否科学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是否具有充分的主观能动性。
人类自身创造了“社会”但并不自知地被动“适应”社会、将社会发展的原因过程和动力都归咎于自然或宿命、不断地制造问题再被动地应对问题的发展过程和方式是无意识演化,资本主义之前的人类社会以及不能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而被动地接受异化于人类自身的资本规律束缚、不自知地等待着资本主义崩溃的历史发展阶段,都有这个特征;认识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破坏性的一面而仅做“零星修补”的发展过程和方式是消极扬弃的演化;从建立美好社会的图景和愿望出发,主动克服社会发展弊端并进行调整的社会发展是有意识演化,但它与“演进”不同,后者是在科学认知社会发展规律和必然性的理性基础上的“主动扬弃”和社会发展建构。
以尊重人类共同利益为前提,“有意识演进”处处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包容性和多样性,“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辩证性和扬弃性,以及“一代接着一代干”的实践传承性和继起性;本质上,强调的是人民作为历史创造者的“历史自觉”和“历史主动”。它是将唯物辩证和历史辩证的理性自觉地“复现”于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和自身历史生成的发展过程和方式。因此,不同于体现“有意识演化”的“大同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以共产主义社会为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从国家和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国情出发,“以终为始”地主动扬弃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成果进而有意识地创造人类自身历史和现实美好生活,本质上是有意识演进。
马克思主义学说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运动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对生产方式、生产力发展运动和资本循环中决定性和规律性的把握,指出生产力发展和要素社会化的要求与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无法调和时,必然通过暴力革命来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走向公有制。这种社会发展过程和所有制“由私而公”转换,恰恰是一个自然的、无意识的演化过程,其代价是经济周期性的危机、自然和生存环境的破坏、贫富差距的极大化、人对人的剥削程度的加深等。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中写道的:“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认知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恰恰是为了“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实现“类存在”的人整体的有意识演进。
因此,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和《资本论》作为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人的有意识演进(而非演化)的初始理论,与向神性皈依的宗教及向绝对理性皈依的唯心主义的人的“有意识演化”相区别,也与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和建立在自然主义、存在主义和其他泛宗教各种宿命论的“无意识演化”相区别。
2.中国共产党不只是革命党,更是应然的执政党
(1)从唯物基础差异的角度看政党的本质差异
从唯物基础差异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不是西方政府的“执政党”。这是因为中国人均占有土地规模达不到最低的机械化生产或半机械耕种所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甚至低于单纯依靠人均劳动能力所能支配和生产的耕种规模(即人均生产资料和资源,小于技术和经济产出要求的最低资源规模、小于个体的人的劳动力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和资源数量);所以,中国乡土社会因客观上存在剩余人力,而一般都会选择以户或村为单位的多元经营,派生了以“男耕女织”为代表的内部分工机制,以及通过内部化处置外部性风险来达到收益分配的内部均衡。
基于此,如果努力去除意识形态的政治观,从乡土中国“小于—小于”的历史延续来看东西方政党政治的实际差别,则可知,在没有大规模完成西方式“城市化”之前的中国共产党,仍然是代表全民持有分散后就不能产生规模收益的生产资料的“受托人”,不是西方以“税金”名义收取费用来处理个人无法处理的或私人产权边界之外的公共事务的执政党。前者当然要对全民尽无限责任和义务,这种无限责任政府无法“破产”,而且其政治内涵必然是要引领中国人民(类存在)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地进行“有意识地演进”;后者当然对纳税人只尽有限责任和义务,这种有限责任政府可以“破产”、可以轮替或更换,其政治只是在任期内平衡各方关系、花好纳税人钱的“有限政治”。
(2)从有意识演进的角度看政党的本质差异
《共产党宣言》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特点,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西方资本主义政党在特征上较普遍地体现为轮流坐庄、注重党派利益平衡、随政客个人偏好随时变化政策、关注民众短期利益、以“自由民主高福利”邀买选票等等,而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特征和执政行为却与其完全不同。这是因为,从有意识演进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在民族危难之际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和革命组织,这就决定了它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都承担着引领中国人民(“类存在”的人)从特定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唯物基础出发,以高度历史自觉,把握历史主动,自觉书写和创造历史,在不断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以终为始”地朝着共产主义社会“有意识演进”的使命。这就必然要求它永远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求它在有意识演进过程中永远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不断完成“自我净化”和“自我革命”,不忘初心和使命,不断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中国共产党不仅是革命党,更是在贯穿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的永葆先进性的应然的执政党。“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历史主动精神引领类存在的人‘有意识演进’”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党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的历史使命和历史任务,是我们党“先进性”的本源,也是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不断自我革命”“不断深化改革”和“不断进行伟大斗争”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之一。
只有政党代表多数人的阶级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政治才有望实现根本上的有意识演进。这种有意识演进是逐步加深的,使得这样一种政治变成了具有长久生命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和政治力量集合的号召,而所有的社会主义阶段都是完成这样一个历史使命的阶段,也就是有意识演进的阶段,最终消灭剥削和压迫,获得全人类的解放的真正的自由,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天下大同”。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内涵
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是辩证的。在无意识的自然演化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政治是经济的表象或外化;而在有意识演进的过程中,则恰恰相反,经济和社会的现象很可能是政治的表象与外化,而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主要在生产力的发展历史阶段上体现出来,而在具体的经济问题上,则是政治思想引领的上层建筑在影响经济基础。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内涵,就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不具备资本主义自我崩溃时的那种高度发达物质条件下,依靠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的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由党引领全体人民在社会和经济发展实践中“主动扬弃”“与时俱进”地创造“以人为本”的非异化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自觉地认知和运用自然社会发展规律来实现“两个和解”以及经济社会更平衡和充分的发展,并且以终为始、不忘初心地朝着共产主义社会美好图景迈进的全面“有意识演进”历程。
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内涵就是:在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发展阶段”,由党引领全体人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有意识演进”的历史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与国家现代化中的“现代化”一词,体现的也是全体人民在党领导下基于唯物基础有意识演进、不断趋近于理性认知、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历史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在总体特征和内涵上可以概括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的指导和引领下,实现“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同步变迁及全面有意识演进。
这个本质内涵和总体特征,充分地体现在“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的新发展阶段中,也体现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体现在旨在“确保经济循环畅通无阻,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的新发展格局中,还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政策举措中。
五、结语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客观要求;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接续奋斗的新的历史任务,它充分体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的历史逻辑、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和新发展阶段战略布局的实践逻辑。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时正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这既给我们带来重大战略机遇,也带来严峻风险挑战。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只要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体内涵、尊重发展客观条件和规律、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定能够顺利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奋斗目标。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