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论朱熹“敬”的学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62 次 更新时间:2022-05-2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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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提要】朱子很强调修养工夫,在修养工夫之中,特重视敬的工夫。他认为:“敬之一字,真圣学之纲领,存养之要法。”“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敬的工夫是“万善”之根本,而达到最高的善,是儒学的根本目的。这里有一种宗教精神,敬的工夫最能体现这种宗教精神。在中国,本无独立的宗教,正是儒学承担了宗教的功能。



朱子哲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实践哲学。朱子很强调修养工夫,在修养工夫之中,特重视敬的工夫。他认为:“敬之一字,真圣学之纲领,存养之要法。”[1]“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2]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敬的工夫是“万善”之根本,而达到最高的善,是儒学的根本目的。这里有一种宗教精神,敬的工夫最能体现这种宗教精神。在中国,本无独立的宗教,正是儒学承担了宗教的功能。


一、敬是宗教情感


一谈到敬字,人们首先会想到敬天、敬神、敬祖先等宗教意识及其活动,有一种神圣感和庄严感。这是不奇怪的。敬本来就是一种宗教情感。远一点说,我国商周时期的敬天敬祖思想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但是,周初周公“制礼作乐”,在敬天的同时,又提出“敬德”的思想,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使敬天的宗教情感转向人的修德。通过“敬德”而得到天命的保佑,这意味着,天既是外在的最高主宰,同时又开始向人的内在德性转化。其进一步发展便是,“敬德”即是“敬天”,德作为天之授予人者,既代表天的意志,又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

从孔子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孔子开创的儒学,是人文主义的(不同于西方近代人文主义),同时又有强烈的宗教精神,称之为人文宗教亦未尝不可。孔子经常以神圣庄严的口吻谈到敬字,但他更侧重于德性的内在修养,使之变成内在情感的持续状态,体现在生命活动的各个方面,而不是专注于外在的客观对象之上。孔子是敬畏天命的,有“畏天命”[3]之说。这里的“畏”字,是指敬畏,不是通常所说的畏惧、恐惧。人类宗教,本来开始于对自然现象的恐惧,但是,将这种情感诉之于神,就有了精神寄托,能得到某种安慰,恐惧转变为敬畏。中国上古时代的帝与天,就是这样的神。到了春秋时期,孔子所说的天,虽然还保留着某些宗教神学的成分,但就其主导思想而言,已转向创造生命和价值的自然界,而不是人格化的神。天有神圣性、超越性,但不是绝对超越的实体[4],不是人格化的神,天命不是人格神对人间所下的命令,已转向内在于人而存在的“德”。“命”字从孔子开始,经过孟子阐释之后,就有二重性。一是道德性命之命,相当于道德意志;一是命运、命定之命,相当于朱子所说的气命。二者都有客观性,但前者转化为人的德性,人是能够做主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主体意识;后者则是人不能做主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客观必然性。用孟子的话说,前者是“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后者是“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5];前者是“求在我者也”,后者是“求在外者也”。[6] 这种二重性,在朱子那里已有明确的区分,前者是人能够自我做主的性命之命,后者是人无法改变的气命之命。

正因为如此,人对天命的敬畏,便转化为德性的修养。德性就是天命之在我者,这是中国的天人合一之学。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7]

我有天命之德,就不怕外在势力的侵犯。但这需要有虔敬之心来培养、修持,绝不可放肆。“天何言哉!”[8] 天命就体现在四时运行、万物生长之中,更体现在人的生命活动之中,以诚敬之心检束自己的行动,对待万事万物,“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9],以至“迅雷风烈必变”[10],这就是敬畏天命的具体体现。

儒家并不需要向上帝祷告、赎罪,也不需要忏悔,儒家主张在自己的心灵中进行修养,提升人格,实现至善的境界,从而与天命、天道合一。古人有“三不朽”之说,“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不朽就是永恒、无限,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可以实现无限的价值意义。追求无限,是人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生命需求。在儒家看来,人不能追求形体生命的不朽,但是能够从德性上实现不朽,这就需要敬的工夫。天是无限的,人毕竟是渺小的,但是,人随时随刻都有如何面对自己生命的问题。天好像在冥冥之中监视人的一切活动,实际上这正是如何对待生命自身的问题。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11]

人如果得罪了天,是无处祈祷的,即使是祈祷,也是无用的。这意思是说,天命并不在人心之外,并没有一个上帝在那里发号施令,惩罚罪恶,“天命有德”,它就在人的生命中,只有在心中祷告,并见之于行动,才能解决问题。这就是敬其在己者。

敬的情感是神圣的,敬必有所敬的对象,但又不是面对上天,祈求什么,而是返回到心灵,反问我哪里违反了天命、天则,并加以纠正,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这才是“知天命”、尊天命。孔子参加祭祀,并不看重那些外在的仪式,而是关注有没有内在的真实情感,有没有虔敬之心,至于“俎豆之事”,则是有司们要做的。他所说的“敬鬼神而远之”[12]也是这个意思,要以恭敬严肃之心对待鬼神,“祭如在,祭神如神在”[13]。但是,不能接近它,而是要远离它。为什么呢?敬鬼神是表示祭者的虔敬之心,表示对死者或神灵的敬意,并不是要知道鬼神之有无。人应当关心生前之事,而不是死后之事,死后如何,是难以知道且不必知道的,只有生前之事能够而且应当知道。“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14] 死后如何,鬼神有没有,这始终是一个悬念,人不能没有这个悬念,但无法知道它是什么。这实际上是说,它不是彼岸的存在,只能是对无限的追求,其意则在生前的生命活动之中。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死亡并不是虚无,从一定意义上说,死亡代表永恒,但死的意义就在生之中,由生命的创造活动体现。敬鬼神之心不可无,但敬鬼神是为了人生,使人生具有意义,而不是求死后的超度。敬鬼神实际上是敬畏生命,因为生命的创造活动是永无停息、代代相传的。严肃地对待生命,这才是“敬鬼神而远之”的意义所在。

朱子是儒学的这一传统的继承者和捍卫者,经过他的阐释,敬的宗教情感、宗教意识成为心性修养、实现天人合一境界的根本途径和方法。

儒家以天为最高存在,天是神圣的生命创造之源、价值之源,故有敬畏天命的思想。这本是原始儒学的基本出发点。但是如前所说,天命内化为人的德性,成为既内在又超越的存在本体,形成天人合一之学,人与天互为主体,天是生命创造的主体,人则是实现天道、天命的实践主体。这样,敬畏天命就是对生命的敬畏。理学家朱熹以理为天,天即是理,而天理、天道赋予人而为性,性就在人的心里,是心之本体。性是得之于天而具于心的道德本性,是超越的又是内在的。当代新儒家“既超越又内在”之说是有根据的。不过,我不同意“超越的实体”这种说法,我认为性即理是实在,但不是绝对实体,它是存在的,由功能、作用显现其存在,是流行,是过程。天即理是如此,心灵也是如此,性是心之本体存在,但不是灵魂一类的精神实体,而是由情感活动表现其存在的。其中,敬的情感则起警醒、警觉、唤醒、警示的作用,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敢有丝毫疏忽、大意和放纵。有了敬的情感,就能保住自己的性,使之自觉,进而实现天人合一,即“心与理一”的最高境界。

更具体地说,敬是“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根本工夫和根本保证。尽心、存心之学,是孟子首先提出的,成为理学家论心、性、天之学的重要的理论依据,其实质是解决心灵存在的问题,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朱子说: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心性皆天之所以与我者,不能存养而梏亡之,则非所以事天也。夫心主乎性者也,敬以存之,则性得其养而无所害矣。此君子之所以奉顺乎天,盖能尽其心而终之之事,颜冉所以请事斯语之意也。然学者将以求尽其心,亦未有不由此而入者。故敬者,学之终始,所谓彻上彻下之道,但其意味浅深有不同尔。[15]


存心、养性、事天,这是彻上彻下、一以贯之的工夫,从哪里做起呢?从心做起。只有存得心,才能养性、事天,因为“心主乎性者也”,这是从知觉作用上说的,而心性“皆天之所以与我者”,这是从存在上说的。所以要存心。存心又从哪里做起呢?从敬做起,即“敬以存之”。敬而使心中之性不放失,这就是“事天”、“奉顺乎天”,就能实现天人合一境界。天是客观普遍的法则。

程颢有“识仁”之说,识得仁体,要“以诚敬存之”。程颢所说的“识仁”,不是对象认识,是一种自我直觉。仁是性之全体,礼、义、智皆在其中,性之全体也就是心之全体,心、性、天是合一的。诚敬则是存仁存性的根本功夫。这是自存。由此可见其对敬的重视。自从二程提出“主敬”,取代了周敦颐的“主静”,敬便成为理学修养的根本功夫。朱子继续阐明并实践这一工夫,同时吸收了道家的静与佛教的定的工夫于其中,使敬的地位与作用更加突出了。

朱子不只是将敬字作为一种学说,要了解什么是敬、如何去敬,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实践工夫,要人们切切实实地进行修养,这样才能体现出敬的真实作用。他在答何叔京的信中说:


后书所论持守之说,有所未喻,所较虽不多,然此乃实下功夫田地,不容小有差互。尝与季通论之,季通以为尊兄天资粹美,自无纷扰之患,故不察夫用力之难而言之之易如此。此语甚当。然熹窃观尊兄平日之容貌之间,从容和易之意有余,而于庄整齐肃之功终若有所不足,岂其所存不主于敬,是以不免于若存若亡而不觉其舍而失之乎?二先生(指二程——笔者)指出敬之一字,真圣学之纲领,存养之要法,一主乎此,更无内外精粗之间,故非谓制之于外,则无事于存也。所谓既能勿忘勿助,则安有不敬者,乃似以敬为功效之名,恐其失之亦远矣。[16]


“持守”即持敬,是为人“实下功夫田地”,故不可有丝毫疏忽、差错。即使是天资粹美之人,也不能因其天资粹美而忽视了持敬工夫。天资粹美是从气质上说的,对于保持天命之性、本体之心当然有很大好处,但是并不能保证不失其本心。若要持而存之不失其本心,只有主敬一途。如果以为“制之于外”即控制外部的种种干扰,就不必在“存心”上下工夫,即认为不必“敬以存之”,这是只有外而无内,不是修养的正确方法。如果认为做到“勿忘勿助”,即既不忘记,也不助长,就自然而然是敬了,这是以敬为“功效之名”,即一种自然的结果,而不是工夫本身,这就离修养工夫更远了。敬是贯彻始终、彻上彻下、贯通内外的修养工夫,存心、养性、事天是一贯的,尽心、知性、知天是一贯的,物我内外是一贯的,本末精粗也是一贯的。其关键是,在日用常行之中、语默动静之间,心中要有对待生命的庄敬严肃的态度,要唤起一种神圣感,如同“对于上帝”般的虔敬之心。这才是主敬工夫。这是一种宗教情感,是对天命的庄严承担。

这也就是“安身立命”之学。“事天”、“立命”都要靠敬的工夫,首先要有敬的情感意识。前面说过,“命”有二重性,一是气命,一是性命,什么才是“正命”呢?修其性命,俟其气命,这就是正命。


“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云(孟子语)。殀与夭同。夫夭寿之不齐,盖气之所禀有不同者,不以悦戚二其心,而惟修身以俟之,则天之正命自我而立,而气禀之短长非所论矣。愚谓尽心者,私智不萌,万理洞贯,敛之而无不具,扩之而无所不通之谓也。学至于此,则知性之为德,无所不该,而天之为天者,不外是矣。存者存此而已,养者养此而已,事者事此而已。生死不异其心,而修身以俟其正,则不拘乎气禀之偏,而天之正命自我立矣。[17]


“安身立命”是人生的大事,死亡是人生的大事,如何对待死亡,就是“安身立命”的问题。朱子和孟子一样,所关心的是如何立于“正命”而不是以生死“异其心”。要立于“正命”,就要“修身以俟之”,修身则需要敬。“不以悦戚二其心”,悦者喜悦之情,戚者悲戚之情,夭寿生死是由气禀决定的,不是由我决定的,故不能以长寿而喜悦,以短寿而悲戚。如果以夭寿生死为悦戚,就是“二其心”,而不是“一其心”。只有敬其生命,修身以俟,得到“正果”(非因果论之果,而是超越层面的善果),才能不以生死异其心,这就是“天之正命自我而立”。“自我而立”就是自我做主,挺立了人的主体性,其所以能如此,全在于敬的情感意识。这就是“存心”、“尽心”之事。心者身之主,“存心”、“尽心”就是修身,既要敬以存之,又要敬以尽之。“存心”之心指本心即本体之心,尽者极其至而推致之意,“尽心者私智不萌,万理洞贯”,贯者以心贯通之,工夫在敬上,这是从作用上说的。“万理”是指生命之理即生命法则而“扩”至万事万物者,不是知识之事。做到“万理洞贯”,则性之为德“无不该”,天之为天者“不外是”,即不在心外。所谓“存者存此”,“养者养此”,“事者事此”,是说全在心上用功,而心上工夫全在敬上。有了敬的意识和实践,就能做到气禀之短长非所论,死生不异其心,修身以俟其正,而天之正命自我立矣。所谓“正命”,主要是从“性命”上说的,不是从“气命”上说的(二者相对而言)。心性得其正,寿夭之事也就能“顺受其正”了。如果为了形体生命而“求必”,则无“必”可求。因为那是“求在外者”,在外者只有客观必然性,只能“顺受”而不能改变,即不能自我做主。“顺受”者顺其性命之理而受之,这就是“正命”。要做到这一点,则需要敬。有了敬的情感,就能“立命”而从容对待死亡。这是一种神圣的宗教情感。


二、持敬与穷理


程颐提出“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18]的两种方法,得到朱子的进一步论述和发挥。在朱子看来,敬与致知并不是截然不同、互不相干的两种方法。从修养的角度说(致知也是修养方法),他更加重视敬的工夫,认为敬是贯通内外始终的,因而是根本性的。程颐说:“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用敬。”[19]

一般而言,涵养是德性之事,故用敬的工夫,进学是知识之事,故用致知的方法。但是,若要进一步追问,进学是进什么学、致知是致什么知?这就关系到学、知与德性的关系问题,我另外有讨论,这里只从敬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如果是通常所谓学如科学之学,通常所谓知即知识之知,就无所谓敬不敬的问题,敬是从价值上说的。按照现代人的理解,科学知识是纯客观的、中性的,不关涉人的情感、价值的问题。你可以用实验证明的方法,或逻辑分析与推理的方法,但是与敬这种情感没有关系。显然,程颐和朱子所谓学与知,不是通常所说的科学知识,而是一种特殊的学问与知识,即德性之知。

理学家所说的知,有两种,一种是见闻之知,一种是德性之知。自从张载提出见闻与德性两种知之后,被理学家普遍接受,成为一种共识。所谓见闻之知,就是经验知识,由感官经验而得。但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道德知识,一种是所谓纯知识。理学家并没有严格区分两种知识。不过,在他们的心目中,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知识。因为他们是从生命价值的意义上讨论知的。至于所谓德性之知,则是先验的道德知识,不由感官经验而得。但它又不离经验而发挥作用,也只能在经验中存在。不仅如此,它还要借助经验这个通道,使其具有经验内容而成为现实的德性之知。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知识,即特殊的道德知识。从知识的角度说,它也是要学的。这就出现了复杂的情况。朱熹的持敬与穷理之学,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

用程颐的话说,这个学是“入道”之学,不是科学知识之学。“入道”之道,就是理学家所谓天道性命之道即所谓理,与天命直接有关,是“天命之谓性”(《中庸》语)的性即德性。朱子认为,德性也要通过心知使之成为道德知识,在现实中发挥作用。但从根本上说,德性之知是一种道德直觉,这种直觉即自我觉悟,要借助于闻见知识而得以明。这就是为什么进学的道理。这是一种“反躬”之学,即由闻见知识而返回到自家身心性命,通过“致知”而实现。“致知”之知是心中固有而未实现的德性之知,需靠“观理”而实现。在这一点上,他承认心外有理,理在事中。“随事观理,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然后可以至于圣人。君子之学,将以反躬而已矣。反躬在致知,致知在格物。”[20] 朱子是接受这个说法的。致知由向外穷理即格物开始,再返回到自身,由致知而实现其觉悟。“致知”就是推致心中之知,“观理”就其实质而言是反观内照,实现觉悟。一旦觉悟,就使德性之知变成自觉的道德知识。程颐说:


“学何以有至觉悟处?”曰:“莫先致知。能致知,则思一日愈明一日,久而反有觉也。学而无觉,则何益矣?又奚为学?‘思曰睿,睿作圣。’才思便睿,以至作圣,亦是一个学。故曰:‘勉强学问,则闻见博而智益明。’”[21]



这里所谓“智”是仁义礼智之智,即德性之知,不是通常所谓理智。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心中有所觉悟,即自觉其德性,而成就道德智慧,不是一味地向外求得知识。“学也者,使人求于内也。不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22]“求于内”就是使内在的德性有所觉悟,实现道德自觉,这才是圣人之学。如何实现心中觉悟?要运思。这与佛教的“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有所不同,儒家是肯定思的。但这又不同于通常所说的思维,如逻辑思维,这是一种“睿思”,智慧之思,也是《中庸》所谓“慎思”,慎者,敬慎,是一种价值意味很强的思。这就需要笃敬、诚意的态度和工夫。


大凡学问,闻之知之,皆不为得。得者,须默识心通。学者欲有所得,须是笃,诚意烛理。[23]


学问需要闻见,但闻见“不为得”,可见,闻见只是一个必要的步骤。真正的“得”,必须“反躬”而自得,即“默识心通”。“默识”不是今人所说的内部记忆即默记,是一种直觉思维,“心通”则是“脱然贯通”,使心中的德性豁然明白。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笃敬、诚意。这就是“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

朱子全面继承了程颐的主张,在此基础上,提出“敬贯动静”、“彻上彻下”、“彻头彻尾”、“始终之要”、“无内外精粗”等说法,将敬提为为学之“纲领”,贯彻体用、动静、始终、内外。如此强调敬字,实为理学中少见。他这样做,无疑为修养实践注入了更多的宗教精神。但是,又不能将其说成是完全的宗教实践。朱子哲学不是宗教伦理,但是具有强烈的宗教精神。

就持敬与穷理的关系而言,朱子一方面认为,这是两种工夫、两种方法,但又是互相发明的关系。“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24] 朱子之所以提穷理而不提致知,更突出了向外的工夫,穷理者“即物而穷其理”,要在事物中察识,居敬则主要是从内涵养心性。这样看来,二者有内外动静之别,穷理是洞察,居敬是静养。但穷理中有居敬,居敬中有穷理。“涵养中自有穷理,穷其所养之理,穷理中自有涵养,养其所穷之理,两项都不相离。才见成两处,便不得。”[25] 这就是“敬义夹持”,二者虽然各有所主,但又是不能分开的。朱子很重视穷理、察识,反对死守一个敬字。他说:


敬有死敬,有活敬。若只守着主一之敬,遇事不济之以义,辨其是非,则不活。若熟后,敬便有义,义便有敬,静便察其敬与不敬,动则察其义与不义。……须敬义夹持,循环无端,则内外透彻。[26]


按照孟子以来的儒学传统,包括理学家,都认为义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这里所说的“遇事济之以义”,是根据《周易·坤卦·文言》中“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之说,从接物处事上说义的,是义的外部运用,即处之以义。朱子将其与穷理联系起来,接物中便要察识义理,说明义有客观性。心中之理要靠穷理而明,才能“内外透彻”。这也说明他所穷之理,是义理,不是通常所谓物理。

但是另一方面,朱子更强调敬的地位与作用,认为敬才是为学修养的根本功夫。居敬、穷理虽然都很重要,且不可缺一,但要以居敬为本,只有守住根本,才能不散乱、不外驰。


主敬穷理,虽二端,其实一本。

持敬是穷理之本,穷得理明,又是养心之助。

文字讲说得行,而意味未深者,正要本原上加功,须是持敬。[27]


持敬之所以为本,是因为持敬是从本原上用功,而本原不是别的,就是心性命。在天曰命(命于人者),在人曰性,主于身曰心,其实是一回事。穷理也是为了尽性至命。《周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28]被认为是为学的根本目的,也是修养的根本目的。持敬则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根本途径和方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持敬是穷理之本。

从这里可以看出,朱子的穷理之学,从根本上说,是穷性命之理,是“尽心知性知命”、“穷理尽性至命”之学,并不是向外求得客观知识,更不是求知物理知识,而是求知生命之理即性理,性理即是“天之所以与我者”,其主持则是敬。持敬是养心、存心的工夫,穷理只是“养心之助”。“敬则天理常明,自然人欲惩窒消治。”“人能存得敬,则吾心湛然,天理粲然,无一分着力处,亦无一分不着力处。”[29]

持敬是以存养心中固有之天理为前提的,天理作为先验的道德理性,是心之本体(存在本体),敬则是心之作用,以其作用“守”其本体,这是敬的本来意义。它不是指向一个外在的客观对象,它就是对自身生命之理的持守,“敬只是此心自做主宰处”[30]。“自做主宰”是陆九渊喜欢说的一句话,其实,朱子也主张“自做主宰”、自我做主。这体现了人的主体性,但不是与宇宙自然界相对立的主体,而是内外统一的实践主体。自家生命之理也就是宇宙生命之理,它是有宇宙论的根源的,心中之理是有客观性、普遍性的。“吾心湛然”是虚明之义,是主观地说,“天理粲然”是光明之义,是客观地说,心之湛然即是理之粲然,主观客观是合一的。“无一分着力处”是说“勿助长”,不是有意去用力,如同“揠苗助长”,而是顺着“天理流行”[31]之本然状态,使其呈现;“无一分不着力处”是说不放任不放纵,以致失其本心,而是“心勿忘”,即自我操持。这正是持敬工夫之所在。理学家特别是朱熹、王阳明等人,都喜欢使用这种“吊诡”式的语言,实际上包含着深刻的含义,不是现代语言分析所能解释的。

但穷理又是完全必要的,穷理可说是实现性命之理的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重视穷理,是朱子理学的一大特点,以至于有人认为,朱子所说的心只是认知心,朱子所说的理只是客观物理。实际上,穷理归根结底,是穷心中之理,必须在持敬的统领下去穷。这样,穷理才有明确的方向和归属,即最终由穷理尽性而达于天命。因此,持敬是贯彻始终的。

就持敬与穷理的先后次序而言,朱子的说法先后有不一致之处,他有时说“须先致知而后涵养”,“万事皆在穷理后”;但又说“然亦不是截然有先后”。[32] 这与他的“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之说有关。但是,就根本精神而言,他是主张敬贯始终的,即除了敬以存养,还要敬贯穷理。所以,他不赞成先穷理而“有所见”,再主之以敬的说法,而是主张“持敬以穷理”,即在持敬的前提下去穷理。在这个问题上,朱子思想有一个变化。“近来觉得,敬之一字,真圣学始终之要。向来之论,谓必先致其知,然后有以用力于此,疑若未然。……必先致其知然后敬所施,则未知其以何为主而格物以致知也。”[33]

这个变化就是由先致知后用敬变为敬而后致知。他又说:


又谓能持敬则欲自寡,此语甚当。但纸尾之意,以为须先有所见,方有下手用心处,则又未然。夫持敬用功处,伊川言之详矣,只云但庄整齐肃则心便一,一则自然无非僻之干。又云但动容貌整思虑则自然生敬。只此便是用功下手处,不待先有所见而后能也。须是如此方能穷理而有所见,则可欲之几了然在目,自然乐于从事,欲罢不能,而其敬目跻矣。伊川又言,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又言入道莫如敬,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考之圣贤之言,如此类者亦众,是知圣门之学,别无要妙,彻头彻尾,只是个敬字而已。[34]


须是持敬,方能穷理而有所见,不是穷理而有所见之后再持敬。这才是朱子关于持敬与穷理关系的根本主张。按照这种主张,持敬与穷理就不只是一般所谓“互相发”的问题,而是将持敬放在首位,以持敬统领穷理,在持敬的前提下再去穷理。这样,才能专一而心不杂,欲自寡而理自明。这也就是持敬以存心。存心即能养性以事天,不是只存一个空的心,再去向外穷理而无所收,使其变成一种知识的追求,以至于“失其本心”。如果是这样,穷理的意义也就丧失了。这就是朱子为什么强调“圣门之学,别无要妙,彻头彻尾,只是个敬字而已”的道理所在。持敬之所以重要,就在于能守住心中之天理而私欲不萌,使穷理有所遵循、有所归属,即由万殊而归于一理,不至于向外奔驰而无统属。持敬为穷理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也规定了穷理的范围和内容,使先验德性与经验内容实现统一。

持敬与穷理的关系,换一种说法,就是存养与省察的关系。不过,穷理之说更具有知识学的色彩,如果不能把握其方向,就容易滑向知识论。省察之说,则明显地表示出这是一种修养方法。省有反省的意思,察是察识,即在观察、精察中认识事物之理,从而返回到心中之理即性。因此,存养需要敬,省察也要敬。存养是心中工夫,以静为主,省察是外部工夫,以动为主。这样就引出了内外、动静的关系问题。无论是心中工夫还是外部工夫,静中工夫还是动中工夫,都离不开敬,这就是“敬贯动静”、“敬无内外”。

朱子的主敬之说,不同于道家的主静之说,也不同于佛教的主定之说。但是,他又将道家静的工夫与佛教定的工夫吸收进来,变成主敬的组成部分(其意义当然与原来不完全相同),这也是以儒为主而融合佛、道的一个例子。

朱子有“持敬以静为主”[35]之说。他不仅在中和旧说时期有此说,即使在中和新说时期也坚持此说。他在转向中和新说之后给张栻的信中说:


来教又谓,熹言以静为本,不若遂言以敬为本。此固然也。然敬字工夫通贯动静而必以静为本,故熹向来辄有是语,今若遂易为敬,虽若完全,然却不见敬之所施,有先有后,则未得为谛当也。至如来教所谓要须察夫动以见静之所存,静以涵动之所本,动静相须,体用不离,而后为无渗漏也。此数句卓然意语俱到,谨以书之座右,出入观省。[36]


朱子以心之体用说解释《中庸》的“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又将《易传》的“寂然不动”与“感而遂通”归结为体用性情问题,作为“心统性情说”的一种表述方式。性为心之体而情为心之用,性存于中而情发于外,性为静而情为动,敬则贯彻体用动静。这所谓动静,是从心的“知觉运用”处说,即心有未发已发之分,从未发上指点性,从已发上指点情。但是,就其存在而言,性只能由情而实现,情是性之动,即性由情显或由情显性,静在动中,动中有静,此“静”字非动静相对之静,是指性体的恒常状态。总之,体用性情是统一的。就敬的工夫而言,则是专从心的作用上说,即静中养性,动中察情,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并不是真有动静之分而互不相属。以动静说体用性情,是朱子的一种特殊的表述方式,容易产生性静而情动的误解,以为性是绝对静止的(即所谓“只存有而不活动”),情是活动不居的,二者无法贯通。其实,这只是一种概念上的区分,概念不等于存在。朱子固然重视概念区分,但最终要落到存在上解决问题。从存在上说,朱子绝不是以概念为存有,即将性变成绝对静止的实体性的“存有”。因此,从作用上说,他所谓动静是相对的,是从心的知觉活动而言的。从心的静止状态言性,并不等于性是静止不动的,从心的知觉活动言情,并不等于情是无所统属的,实际上,心并无“动静语默之间”,敬作为根本性的修养工夫,当然也无“动静语默之间”。这意思是说,单从作用上看,似有动静语默之分,但从存在上说,体用合一,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并无动静语默之分。


盖心主乎一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是以君子之于敬,亦无动静语默而不用其力焉。未发之前是敬也,固已主乎存养之实;已发之际是敬也,又常行于省察之间。方其存也,思虑未萌而知觉不昧,是则静中之动,复之所以见天地之心也;及其察也,事物纠纷而品节不差,是则动中之静,艮之所以不获其身不见其人也。有以主乎静中之动,是以寂而未尝不感;有以察乎动中之静,是以感而未尝不寂。寂而常感,感而常寂,此心之所以周流贯彻而无一息之不仁也。[37]


心“无动静语默之间”,是从整体存在及其活动上说心,这是朱子关于心的学说的基本立足点,即不能将心分为动静体用两部分。心虽有动静,却又是动中有静(性),静中有动(情),是始终一贯的。敬作为心的存养工夫,也是“通贯动静”的。所谓“持敬以静为主”、“以静为本”,通俗地说,就是静养。人需要静养,不能终日沉浸在繁杂的事务之中。所谓静养,就是在心不外用的安静状态下养心养性,修养自己的德性,即心中之仁。养得心中之仁,遇事接物就能立住根本。当然,还要在遇事接物之中,察识事物之理,这也需要敬,即敬以省察,但这是为了回到自己的本心,以完成德性。静中之敬是培植本原的工夫,动中之敬是在发用处体察。


盖主于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者,心也,仁则心之道,而敬则心之贞也。此彻上彻下之道,圣学之本统。明乎此,则性情之德,中和之妙,可一言而尽矣。[38]


仁者“心之道”指道体。道体是体用合说的,是“道体流行”之道,不只是从心体上说道。敬者心之“贞”,“贞”是贞定的意思,即定于一而不外驰,也就是程颢所谓“定性”之定,与佛教的“定慧”之定有关系,也是从体用上说的。所谓“性情之德”、“中和之妙”,就是体用一起说的,是浑沦之全体。敬则是贯彻上下的,这就是所谓“彻上彻下之道”。


三、主一与整齐严肃及敬畏


敬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主一无适”,二是“整齐严肃”,三是“敬畏”。“主一无适”是程颐对敬的主要解释,朱子发挥了这一思想;“整齐严肃”是朱子特别强调的;“敬畏”则是朱子对敬的最本质的说明。这三个方面虽然有内外程度的区别,但又是互相关联的,最后可归结为一个“畏”字。

(一)所谓“主一无适”就是主于一而不他适

这个“主”是专一、专注之意,“适”是离开、走散、外驰之意。专注于一而心不外驰、不他往,亦即一心不可他用,这是敬的最基本的要求。那么,“一”是指什么?一就是“理一分殊”之一,也就是“天命之性”,这是整体性的,不是单一性的。天赋予人而为性,性便是内在的,同时又是超越的,它是主体,但不是纯粹主观的,而是具有客观普遍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天命之性是人的存在本质。之所以说是“存在本质”,因为它首先是存在的,存于心中或是“心之所存”,但它又是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者,存在与本质是合一的。这是儒学也是朱子理学的一大特征。从概念上说,心有体用性情之分,从存在上说,心体即存在于作用之中,由作用而显现其存在。概念并不是“存在”本身,即不是实体性的“存有”或“实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学不能简单地被归结为存有论或实在论。但也不能被说成是现代西方的存在主义,因为他是重视本质的。这里所说的本质就是心之本体即性,心中之性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也是人之所以为贵者,是人的生命存在本质及其价值所在。人的生命活动是多方面的,衣、食、住、行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但是,最重要的是守住自己的本心本性,而不要丧失。要守住本心本性,就要“主一”也就是敬。孟子说,学弈(即学下棋)虽是“小数”,也要“专心致志”,不可有“鸿鹄将至”之想。程颢论写字,不在意写得好看不好看,而要存一个敬,也就是专注于写字而心不别用,这样写出来的字自然能体现人的真性情而不会做作。这些都是讲艺术的,尚且需要专一,因为这从一个方面体现了为人做事的态度,体现了人的价值。其实,人的一切活动,都能体现人的价值,但是更要在本源处用敬,这样才能够实现人的最高价值。专注于一件事,这是敬业精神;专注于自己的德性,提升人格,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方法。二者又是互相贯通的。


大抵为学,只有博文约礼两端而已。博文之事,则讲论思索要极精详,然后见得道理巨细精粗无所不尽,不可容易草略放过。约礼之事,则但知得合要如此用功,即便着实如此下手,更莫思前算后,计较商量。所以程子论《中庸》未发处,答问之际,初甚详密,而其究意,只就敬之一字都收杀了。其所谓敬,又无其他玄妙奇特,只是教人每事习个专一而已,都无许多闲说话也。[39]

持守得定而不驰骛走作,即是主一,主一即是敬。[40]


“博文约礼”是《论语》中记载颜回的话,后来孟子据此而提出“由博反约”之说。按照朱子的解释,凡“讲论思索”之事,都属于“博文”,而“合当如此”的道理及实践工夫是“约礼”,二者都需要专一。所谓“每事习个专一而已”,就是在“博文”之中事事专一,才能“反约”。“约礼”是德性之事,更要专一。之所以将专一、主一说成敬,不仅因为需要精神的高度集中,而且因为其中有强烈的价值和宗教意识。所谓“合当如此”,是说有一个无形的命令即道德命令,要人这样去做,而不要只问为什么,因为这不只是“所以然”之事,而且是“所当然”之事。这就意味着,做每一件事,不只是做事,而且是如何做人的问题,做人与做事是统一的。敬字本来是一个价值词,是一种道理情感和道德责任意识。

(二)所谓“整齐严肃”,是心敬而表现于外者;反过来,外部的表情、神态、举止、动作以至衣冠等等,不仅是表现心中之敬,而且能够作用于心,使“心定而理明”

这也是“敬无内外”之说。有其内者表现于外,孟子早有此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41] 朱子注说:“根,本也。生,发现也。睟然,清和润泽之貌。盎,丰厚盈溢之意。施于四体,谓见于动作威仪之间也。”[42] 这里所说的“动作威仪”,就是敬在外部身体上的表现。仁义礼智之性根植于心,则必然表现于外在的身体上,有肃敬之心,则其外部表现一定是睟然清和、丰厚充盈。其所以能够如此,是由于身心、内外是合一的,不是二元对立的,心中之性必然地表现在面部、背部和四体之中,表现在神态举止之中,而不只是一个“理性的设准”。

敬之表现于外而能作用于内者,孔子有很多论述,如“君子有九思”[43]、“言忠信,行笃敬”[44]、“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45]之类。最能说明问题的,莫过于“克己复礼为仁”及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之说。朱子注说:“勿者,禁止之辞,是人心之所以为主,而胜私复礼之几也。私胜,则动容周旋无不中礼,而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并引用程子的话说:“四者(指视、听、言、动)身之用也。由乎中而应乎外,制于外所以养其中也。”[46] 这实际上是从另一种意义上即从“胜私”的意义上说敬,即克服、战胜私欲而在“动容周旋”之中实现礼,便能天下归仁。仁者“本心之全德”,而礼则是仁的外部表现形式,由礼到仁便是由外到内。要“复礼”,就要克服各种私欲,程子的“制于外所以养其中”就是这个意思。朱子将这种修养方法归结为敬,而强调“动作威仪”、“动容周旋”等身体行为,意在说明身心内外之统一及其互相作用。


持敬之说不必多言,但熟味整齐严肃、严威俨恪、动容貌、整思虑、正衣冠、尊瞻视此等数语而实加功焉,则所谓直内,所谓主一,自然不赘安排而身心肃然,表里如一矣。……大抵身心内外,初无间隔,所谓心者固主乎内,而凡视听言动、出处语默之见于外者,亦即此心之用,而未尝离也。[47]


这段话是朱子对持敬之所以要“整齐严肃”的最完整系统的论述,其中特别强调,“整齐严肃”作为持敬的重要内容,需要实下工夫,不是“闲说话”,更不是摆出道学家的面孔去给人看。他又通过对《论语》中“曾子有疾”章的解释,将这样的持敬说成是“日用之间,精粗本末,无非道者”,即通过容貌、颜色、词气以体现道。“其动容貌则能和敬而无暴慢也,其正颜色则非色庄而能近信也,其出词气则能当于理而无鄙倍也。”[48] 这是说,严肃自己的容貌,就能和敬而避免粗暴和慢怠,端正自己的颜色,不是为了“色庄”即装出一副庄严的样子而是能够诚信,说话讲究言词声调就能够当理而避免鄙陋粗野之病。这些都是出于诚心诚意而无做作之意,故又称之为“诚敬”。从另一面即消极方面说,“欲其先且习为端庄整严,不至于放肆怠惰,庶几心定而理明耳”[49]。不放肆怠惰,是持敬的非常重要的内容,是一个人有无修养的重要尺度。一个人如果坐无坐姿,站无站相,处处放肆,做事怠惰,这就是不尊重自己,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这样的人做事是做不好的。朱子强调这些,绝不只是为了外在的形式,而是关系到人的生活品位和文明程度的问题,关系到尊重生命的问题。

其次,“整齐严肃”等等,虽然是敬之表现于外者,但是却能够作用于内,使“心定而明理”,做到“身心肃然,表里如一”。表里如一,是儒家修养的根本要求,从孔子开始,就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做一个君子。朱子将持敬作为实现表里如一的修养工夫,提升和发展了儒学的这一传统,是有深刻用意的。从朱子一生的言行看,他是严格按照这一原则行事的,绝不像过去有些人(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批判家)所说,朱熹是“假道家”、“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如果说,过去的所谓批判是一种“借古喻今”的政治批判,那么,今天有些人一提到朱子的“整齐严肃”、“动容貌”、“正衣冠”等等,就感到不舒服,认为是限制自由、压制个性。这是对朱子思想的极大误解。表里一致与个人自由不是一回事,也并不矛盾。难道一个充分发展个性自由的人能够言不顾行、表里不一吗?

再次,“整齐严肃”之所以必要与可能,是由于“身心内外,初无间隔”,身心是合一的。心在内而为身之主,“主乎内”是指内在心性而言的,但人的心性是要发于外的,发于外则需要身体力行,由身体的感性活动体现出来,视听言动、出处语默就是这样的活动。这些并不是心之外而与心毫无关系的纯粹生物性的活动,这些是“心之用”,即心体的发用。心身二者是体用关系,有其体必有其用,体由用而实现;有其用必有其体,用是体的作用。这就是体用“不相离”。在视听言动、出处语默之间用敬,就能约束自己的言行。人是需要自我约束的,用朱子的话说,这是“锄草”的工夫,为了使根苗更好地发育成长。一言一行不放肆,就能使“心定而理明”。

(三)敬的实质是敬畏,朱子概括为一个“畏”字,这是敬的宗教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

从一开始,我们就讲到敬畏,这是从孔子开始一直延续下来的儒学传统。理学即新儒学形成之后,突显了理性精神和主体精神,同时又提倡敬的工夫,以显发其宗教精神。程颢的“诚敬”,是为了存仁;程颐的“涵养用敬”,是为了涵养心中之性。但是,二人都没有特别提出敬畏的特殊作用。朱子讲敬,无疑接受了二程之说,但是,却特别突出了敬畏,这是为什么呢?朱子说:


敬是悚然如有所畏之意,诚是真实无妄之名,意思不同。诚而后能敬者,意诚而后心正也。敬而后能诚者,意虽未诚而能常若有畏,则当不敢自欺而进于诚矣。此程子之意也。[50]


这是对诚敬关系的解释,通过这个解释,朱子说明了敬的本质何以是畏。诚有两种用法,从存在上说,诚是真实无妄之理,亦即真实无妄之心,是名词性的;从工夫上说,是“诚其意”之诚,作动词用。诚敬连用,是从工夫上说。但诚意是正心的工夫,“意者,心之发”,是心的发动,意诚而后心正,心正则诚矣。敬则是直接从心上说,心敬则无不诚,不必经过意这个环节。当然,从修养实践而言,诚意是必要的,因为心总是处在意识活动中,所以要诚意。但从根源上说,敬更为根本,不仅诚意之后需要敬,诚意之前也要敬(这所谓先后,不只是从时间上说)。怎样才能敬而后诚呢?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不自欺”。“不自欺”是很庄严的事,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即不自欺欺人。不自欺便能进于诚,即真实而无妄。自欺而欺人,就是伪而不诚。为什么要以敬畏说明“不自欺”呢?因为这里仍有一个无声的命令即天命在命令人这样做。“诚者天之道也”,是天命于人者,人虽可以做主宰,但必须以天命之诚为自身生命之本。天命是神圣的,如果违反了它,就要受到“惩罚”。这当然不是上帝惩罚罪恶那样的惩罚,而是内心的“不安”、负疚和耻辱感。这足以使生命受到伤害,使人生陷于痛苦,因此要以敬畏之心来对待。在这个意义上,敬畏就是主宰。


大抵诚字在道则为实有之理,在人则为实然之心,而其维持主宰全在敬字。今但实然用力于敬,则日用工夫自然有总会处,而道体之中,名实异同,先后本末,皆不相碍。若不以敬为事而徒曰诚,则所谓诚者,不知其将何所错?且五常百行,无非可愿,杂然心目之间,又将何所择而可乎?[51]


在朱子思想中,天有主宰之义。“而今说天有个人在那里批判罪恶,固不可。说道全无主之者,又不可。这里要人见得。”[52] 他并不同意天是上帝一样的人格神之说,但也不能说“全无主之者”,这个“主”就是主宰之义,关键是要人“见得”,即真正理解“主宰”的意义。有人问道,心是不是主宰的意思?朱子回答说:“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别有个理,理外别有个心。”又问:“此心字与帝字相似否?”朱子回答说:“人字似天字,心字似帝字。”[53] 这是天人合一论的说法,即认为人与天同为主体。从“生物”的意义上说,天是主体;从实现的意义上说人是主体。但人绝不是与天相对立并主宰天地的主体,而是与天相统一的以实现天道为职责的生命主体。人的主宰便是心,因此,朱子以心字比拟帝字。这里“帝”字就是主宰。朱子所说的心,是天心还是人心?可以说是“人以天地生物之心为心”,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之以为心即仁心。所以,天的主宰意义最终落在生命创造上,落在人的生命意识即仁上,这是理解敬畏之心的关键所在。所谓敬畏,就是敬畏生命及生命创造。


然敬有甚物?只如畏字相似。不是块然兀坐,耳无闻,目无见,全不省事之谓。只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恁地放纵,便见敬。[54]

敬只是一个畏字。[55]


敬并不是如同打坐一样,万事不理,而是事事如有所畏,严肃地对待生命,收敛身心而不放纵,整齐严肃而纯一,不要辜负了天之所命。这样就能实现生命的价值而同于天了。


四、敬与慎独


慎独是儒家自我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敬的工夫在主体自身的特殊运用和体现,其特点是在独处独居之时,能够以敬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生命,反己自省,挺立自己的道德主体性。用朱子的话说,就是自觉做到“心无愧怍”、以德润身。[56]

《大学·诚意章》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朱子非常重视《大学》,但朱子之所以重视《大学》,不只是强调格物致知,同时也很重视正心诚意。他虽然为《大学》补了“格物致知传”,但格物致知也是为了正心诚意,其实践工夫要落到正心诚意上。其中,他特别重视诚意工夫。他在临死的前一天,还在修改《大学·诚意章》,就说明了这一点。

就致知与诚意的关系而言,他主张先致知而后诚意,这是就为学次序而言,但这不是截然分先后,如同敬贯始终动静一样。“致知、诚意、正心,知与意皆从心出来。知则主于别识,意则主于营为。”[57] 致知与诚意都是心上工夫,就二者的作用地位而言,朱子将致知视之为“梦觉关”,而将诚意视之为“善恶观”或“人鬼关”、“圣凡观”。[58] 辨识善恶固然重要,但只有真正做到好善而恶恶、为善而去恶,才是“超凡入圣”的工夫。这也就是“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说,“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59],即视诚意为自我修养的首要工夫。

按照朱子的说法,意诚而后心正,心正则无不正。“意诚恶心正,自此去,一节易似一节。”“诚意最是一段中紧要工夫,下面一节轻一节。”[60]

这是因为,“诚意,方能保护得那心之全体”[61]。这所谓“心之全体”,就是“全体大用”之全体,也就是心之本体。心之本体就是明德之体即道德本体,亦即道德主体。但是,如何才能诚意呢?工夫全在慎独上。“心,言其统体;意,是就其中发处。正心,如戒惧不睹不闻;诚意,如慎独。”[62]

这就是朱子为什么重视诚意而诚意必在慎独的原因。

朱子在注解《大学·诚意章》之“慎独”时说:


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以此审其几焉。


“知为善以去恶”,是致知之事;“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则是慎独之事。“自欺”就是自我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看来,人容易自我欺骗,特别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容易放纵自己,明明知道为善而去恶,却不能实际地做到为善以去恶,就因为私欲作怪。君子人格之所以可贵,就在于能够在别人不知而自己独知的情况下“实用其力”,禁绝其自欺,做到恶恶如恶恶臭而“务决去”,好善如同喜好美色而“求必得”。这样做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快乐与满足,也就是自我受用。但是,究竟实不实、真不真,别人并不知道,只有自己知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即实下慎独工夫。“谨”者恭谨、恭敬,与“慎”的意思相同,“谨于此”就是恭敬于人所不知而只有自己知道的独处独居之地,“审其几”则是慎独工夫的特殊用功之处,即思虑意念发动之“几”。“几”者动之微,犹动未动之际。在意念犹动未动之际用功审察,存善去恶,这就是慎独。

朱子又解《大学》之“小人闲居为不善”云云时说: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揜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揜其恶而卒不可揜,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可益之有!此君子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举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揜之”,正说明其人在独处之时,并非不知道善之当为而恶之当去,但却不能实用其力,即不用慎独工夫,才以至于此。但是,在别人面前想掩盖其恶而掩盖不住,想装出为善的样子而又装不成,则又有何用!因为伪装是骗不了人的,内外不一、表里不一,别人是能够识破的。小人之所为,可为君子之所戒,即要做到内外如一、表里如一,“实于中而形于外”,就必须“谨其独”,即慎独。“实于中”就是诚于中即诚意,能“实于中”则必能“形于外”,这就是内外表里如一。这是君子人格的重要特征,慎独则是实现内外表里如一的必不可缺的工夫。

“毋自欺”、“自谦”(即“自慊”)、“实于中,形于外”是慎独工夫所达到的结果,也是慎独工夫用力之所在,而慎独的特点在于以恭敬之心“审于几”,尤其要在幽暗、隐微之处用功。


所谓“诚其意”者,表里内外,彻底皆如此,无纤毫丝发苟且为人之弊。如饥之必欲食,渴之必欲饮也。皆自以求饱足于己而已,非为他人而食饮也。又如一盆水,彻底皆清莹,无一毫砂石之杂。如此,则其好善也必诚好之,恶恶也必诚恶之,而无一毫强勉自欺之杂。所以说自慊,但自满足而已,岂有待于外哉!是故君子慎其独,非特显明之处是如此,虽至微至隐,人所不知之地,亦常慎之。小处如此,大处亦如此;显明处是如此,隐微处亦如此。表里内外,精粗隐显,无不慎之,方谓之“诚其意”。[63]


诚意工夫的关键在慎独,这完全出于主体自身的内在需要,是彻底的“为己”之学,毫无“苟且为人”之弊,如饮食之求饱足于己而非为他人。又是自觉自愿的行为,毫无“勉强自欺”之杂,如恶恶臭、好好色,出于自快自足而无待于外。这样的工夫,不分大小内外、精粗隐显,“无不慎之”,特别是在隐微之处、人所不知之地,能慎其独,才能说是“诚其意”。总之,“此一个心,须每日提撕,常令惺觉。顷刻放宽,则随物流转,无复收拾”[64]。这就是所谓“常惺惺”,“敬只是常惺惺法”[65] ,即警觉提撕而不放松。“盖无放心底圣贤,‘惟圣罔念作狂’。一毫少不谨惧,则已堕于意欲之私矣。此圣人教人彻上彻下,不出一‘敬’字也。”[66] 圣贤是人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为人的标准,但是,圣贤也是人,是经过慎独工夫而成,世上没有“放心”即放纵其心的圣贤。如果有丝毫放纵而不谨惧,即无敬畏之心,就会堕入“意欲之私”,失去人生的意义而做不成圣贤。所以,慎独工夫,从根本上说就是彻上彻下一个“敬”字。

值得重视的是,朱子特别提出诚意工夫出于人的“真情”而无任何伪饰。只有出于“真情”,才能不勉强、不依靠某种外部力量,而自觉地完成自己的独立人格。也只有出于“真情”,才能表里如一,成为真君子。


诚意者,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皆是真情。既是真情,则发见于外者,亦皆可见。如种麻则生麻,种谷则生谷,此谓“诚于中,形于外”。又恐于独之时有不到处,故必慎独。[67]


所谓“真情”,是指人的真实情感亦即真情实感,毫无做作,毫无虚伪,这就是诚。以“真情”解释诚,最能体现儒家哲学的精神和特点,像朱子这样的理性主义者,也不例外。慎独工夫,就更加如此。在人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处,在独处独居之时,只有出于真情,才能慎其独;如果没有真情,如何能慎独呢?所谓“敬”,就是出于真情,而不是外在形式。

在儒家经典中,除了《大学》,《中庸》也讲慎独,而且是从天人合一的本源处讲的。对此,朱子做了进一步发挥。

《中庸》第一章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子解释说:


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为外物而非道也。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68]


朱子明确指出,道作为日用事物当行之理,是“性之德而具于心”。性即是“天命之谓性”之性,道即是“率性之谓道”之道,也就是天人合一之道,是天赋与人的德性所具有的,出于“天理之本然”,人作为德性主体,是道之实践者,因而不可须臾离。所谓“离”者,离人而存在,离心而存在,这样就变成外物而不是德性之道。道虽然表现在日用事物之中,但其根源则是心中之天理即诚与仁,日用事物是其发用,必有其所遵循之路。这条“当行之路”是主体所具有的,不是外在于人而存在的,这就是“道不可离”的根据。但是,如何才能使其常在而不须臾离呢?朱子提出“心常存敬畏”的修持方法以为保证。这是对《中庸》的“戒慎恐惧”的解释和概括。《中庸》的“不睹不闻”,就是未能看见、未能听到,指人的行为未表现于外的细微之处,实际上处在意识活动的前萌芽状态。即使是在这种状态下,也要心存敬畏,不敢有丝毫疏忽,这样才能使道须臾不离。只有须臾不离,人的行为才能处处合于道。

但这只是就敬畏的一般情况而言,还没有进到敬畏的特殊之处即慎独工夫。慎独是敬畏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运用和体现。朱子解释“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说:


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69]


戒惧于不睹不闻,是敬的工夫,但在迹虽未形而几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处,则尤其需要“加谨”,以遏止“人欲”即私欲之萌发,这才是慎独工夫。慎独的关键在于“几”与“独”。“几”者动之微,已动未动之际,最为微妙;“独”者独处独居之时,人不知而只有自己知道,故最为幽暗。这里用敬的工夫可谓最难,也最为重要,且具有特殊意义。这可以说是慎中之慎,慎上更加慎的工夫。“是从见闻处至不睹不闻处皆慎了,又就其中于独处更加慎了。是无所不慎,而慎上更加慎也。”[70]“无所不慎”是说敬的工夫无所不在,即“敬贯动静”之义;“慎上更加慎”则是在关键之处敬中加敬,敬上更敬,具有独特的意义。这就是慎独的特殊性。

朱子之所以重视慎独,并做出这样的解释,其根本目的是提高主体自身的修养,其关键则是遏制私欲于将萌,从极其细微的萌发处将其遏绝,而不使其发生。这是很严酷的,但又是十分重要的。人们评价朱子太“苛”,这可能就是朱子之“苛”,但这是对自身之苛。在朱子看来,人只有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对待自己,才能完成圣贤人格,实现圣人境界,其中自有乐趣,这是真正的“受用”。


“戒慎”一节,当分为两事,“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如言“听于无声,视于无形”,是防之于未然,以全其体;“慎独”,是察之于将然,以审其几。[71]

问:“‘不睹不闻’与‘慎独’何别?”曰:“上一节说存天理之本然,下一节说遏人欲于将萌。”[72]



从效果上说,戒慎恐惧是从本源处用功,即“存天理之本然”,天理之本然就是心体即性,其实际作用是“防之于未然”,即防止私欲之发生;慎独则是从“几”上用功,“察之于将然”,禁止私欲之发生,因此更需要勇猛。

慎独是敬的工夫,但它是敬在特殊场合的应用,具有特殊作用,因而更加持紧更加“紧切”。朱子通过对慎独的解释与发挥,进一步发展了儒家自我修养的学说,使孔子的“敬畏天命”之说,完全转向主体自身,从“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处”自觉用功,从极细微、极幽暗之处下手,特别是从几微之处下手,以达到“遏人欲而存天理”的目的。而这所谓“人欲”,并不是指正当的物质欲望,而是不合理的私欲,包括超出人的生理需要的过度的物质追求;这所谓“天理”则是“生理”之在人者即诚与仁,这才是人的“真情”,也是人的真性。其理想状态是“满腔子恻隐之心”而“无所不爱”,即“爱人利物”之心。这就是“心与理一”即天人合一的境界。朱子说:“大抵前圣所说底,后人只管就里面发得精细。”[73] 他对慎独的解释与发挥,正是如此,真可谓“发得精细”。本体与工夫,二者是“互为其根”的。这个“根”,是从作用上说,不是从存在上说,敬是一种工夫、作用。从性情体用的关系上说敬,说明朱子所说的省察、穷理,虽是察识、穷究事物之理,但就其实质而言,是指情理即情感理性,归根结底是返回到心中之性即仁,敬者敬其仁而已。




* 原载《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1‒12页。此文实为《朱熹哲学十论》第八章的内容,而文字稍异。文末【工夫,二者是“互为其根”的……】一段,乃是《朱熹哲学十论》原文所无。



[1]《朱子文集》,四部备要本,卷四十《答何叔京》,第32页。



[2]《朱子语类》,黎靖德编,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卷十二,第11页。



[3] 杨伯峻:《论语译注·季氏篇》,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7页。



[4] 蒙培元:《蒙培元讲孔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二讲。



[5] 杨伯峻:《孟子译注·尽心下》,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33页。



[6] 杨伯峻:《孟子译注·尽心下》,第302页。



[7] 杨伯峻:《论语译注·述而篇》,第72页。



[8] 杨伯峻:《论语译注·阳货篇》,第188页。



[9] 杨伯峻:《论语译注·子路篇》,第140页。



[10] 杨伯峻:《论语译注·乡党篇》,第107页。



[11] 杨伯峻:《论语译注·八佾篇》,第27页。



[12] 杨伯峻:《论语译注·雍也篇》,第61页。



[13] 杨伯峻:《论语译注·八佾篇》,第27页。



[14] 杨伯峻:《论语译注·先进篇》,第113页。



[15]《答张敬夫问目》,《朱子文集》卷三十二,第8页。



[16]《答何叔京》,《朱子文集》卷四十,第32页。



[17]《答张敬夫问目》,《朱子文集》卷三十二,第8-9页。



[18]《遗书》卷十八,《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8页。



[19]《遗书》卷三,《二程集》,第66页。



[20]《遗书》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16页。



[21]《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186页。



[22]《遗书》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19页。



[23]《遗书》卷十六,《二程集》,第178页。



[24]《朱子语类》卷九,第3页。



[25]《朱子语类》卷九,第2页。



[26]《朱子语类》卷十二,第17页。



[27]《朱子语类》卷九,第3页。



[28]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说卦传》,齐鲁书社1983年版,第609页。



[29]《朱子语类》卷十二,第12页。



[30]《朱子语类》卷十二,第12页。



[31]《答程久夫》,《朱子文集》卷四十二,第19页。



[32]《朱子语类》卷九,第4页。



[33]《答胡广仲》,《朱子文集》卷四十二,第1页。



[34]《答陈久夫》,《朱子文集》卷四十一,第18页。



[35]《朱子语类》卷九,第3页。



[36]《答张敬夫》,《朱子文集》卷三十二,第26页。



[37]《答张敬夫》《朱子文集》卷三十二。



[38]《答张敬夫》,《朱子文集》卷三十二。



[39]《答吕子约》,《朱子文集》卷四十八,第25页。



[40]《答方子实》,《朱子文集》卷九十五,第11页。



[41] 杨伯峻:《孟子译注·尽心上》,第309页。



[42]《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55页。



[43]《四书章句集注》,第173页。



[44]《四书章句集注》,第162页。



[45]《四书章句集注》,第177页。



[46]《四书章句集注》,第132页。



[47]《答杨子直》,《朱子文集》卷四十五,第12页。



[48]《答江德功》,《朱子文集》卷四十四,第33页。



[49]《答方子实》,《朱子文集》卷五十九,第11页。



[50]《答胡季随》,《朱子文集》卷五十三,第28页。



[51]《答曾致虚》,《朱子文集》卷四十六,第7页。



[52]《朱子语类》卷一,第5页。



[53]《朱子语类》卷一,第3页。



[54]《朱子语类》卷十二,第9页。



[55]《朱子语类》卷十二,第9页。



[56]《四书章句集注》,第7页。



[57]《朱子语类》卷十五,第305页。



[58]《朱子语类》卷十五,第298-299页。



[59]《四书章句集注》,第7页。



[60]《朱子语类》卷十五,第305页。



[61]《朱子语类》卷十五,第304页。



[62]《朱子语类》卷十五,第304页。



[63]《朱子语类》卷十六,第335页。



[64]《朱子语类》卷十六,第334页。



[65]《朱子语类》卷六十二,第1503页。



[66]《朱子语类》卷十六,第332页。



[67]《朱子语类》卷十六,第333页。



[68]《四书章句集注》,第17页。



[69]《四书章句集注》,第18页。



[70]《朱子语类》卷六十二,第1502页。



[71]《朱子语类》卷六十二,第1502页。



[72]《朱子语类》卷六十二,第1503页。



[73]《朱子语类》卷六十二,第1503-15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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