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乐的体验与审美境界 ——朱熹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39 次 更新时间:2022-05-22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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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乐是儒家哲学所提倡的最高的人生体验,也是理学家和朱子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乐具有审美体验的形式,实则以真善美合一为人生的最大乐趣。在朱子哲学中,乐的体验有人格美、人与自然和谐之美和艺术美的美学意义。而追求艺术人生、诗性化的人生,达到真善美合一的境界,是中国哲学包括朱子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



乐是儒家哲学所倡导的最高的人生体验,也是理学家和朱子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乐具有审美体验的形式,实则以真善美合一为人生的最大乐趣。我们从三个方面说明在朱子哲学中,乐的体验之所以具有美学意义,一是“孔颜之乐”——人格美;二是“吾与点也”——人与自然和谐之美;三是诗歌之乐。



所谓“孔颜之乐”,是指圣贤人格的内在美。这是理学家津津乐道的中心话题。他们认为,人能够体验到“孔颜之乐”,就标志着达到圣贤境界了。“学至于乐,则成矣。”(程颢语)所谓“学”,就是学这个。这个乐,不在别处,就在自己心里。

孔子赞美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1] 这就是“颜子之乐”。朱子在注解这句话时,引用了二程等人的话说:


程子曰:“颜子之乐,非乐箪瓢陋巷也,不以贫窭累其心而改其乐也,故夫子称其贤。”又曰:“箪瓢陋巷非可乐,盖自有其乐尔。其字当玩味,自有深意。”又曰:“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仲尼颜子乐处,所乐何事?”愚按:程子之言,引而不发,盖欲学者深思而自得之。今亦不敢妄为之说。学者但当从事于博文约礼之诲,以至于欲罢不能而竭其才,则庶乎有以得之矣。[2]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宋代理学的重要人物周敦颐、二程兄弟和朱子,都很重视和欣赏“孔颜之乐”,将其视为与人生幸福直接有关的终极性的追求。

颜子不以贫贱改其乐,孔子则有“贫而乐”[3]之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4]

这些都将乐与贫贱富贵联系起来讲,在其强烈的对比中,说明身处贫贱而另有所乐。那么,其乐何在呢?周敦颐作为理学的开创者,首先体会到这个意思,因而提出“孔颜乐处,所乐何事”的问题。程颢则说:“某自再见周茂叔,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5]

这当然只是其中之一,但却说出了人生之乐的道理是人与自然和谐之美(下面还要讨论)。程颐少年时即作《颜子所好何学论》,提出“学必尽其心”,而“仁义忠信不离乎心”,因此,“颜子之德,可谓充实而有光辉矣”[6]。这也是对周敦颐所提问题的回应。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7] 程颐认为,颜子所好者,便是这样的学。这样的学就是“尽心”之学,其中有内在的“充实之美”,这就是乐之所在。

照朱子说,乐是人生的内心体验,很难用语言表达,更不能用概念语言去表达。因此,他用“引而不发”说明二程的意思,要学者“深思而自得之”。但二程和朱子还是说了。朱子说:“力行其善,至于充满而积实,则美在其中而无待于外矣。”[8]

这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情感体验式的审美语言。

首先,他们一致认为,孔子和颜子身处贫贱而不改其乐,并不是乐贫即以贫贱为乐,而是“不以贫窭累其心而改其所乐”,用朱子的话说,“颜子之贫如此,而处之泰然,不以害其乐”[9]。“不改其乐”、“不害其乐”,都是针对贫贱而言的。这说明,人生快乐不快乐,与富贵贫贱没有关系,不能从富贵贫贱中得出乐与不乐的结论:


问:“颜子`不改其乐',莫是乐个贫否?”曰:“颜子私欲克尽,故乐,却不是专乐个贫。须知他不干贫事,元自有个乐,始得。”[10]



有人以贫贱富贵为快乐不快乐的标准,以为富贵使人快乐,贫贱能使人不快乐。颜子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能以贫贱为乐。朱子明确指出,乐之所在,不干富贵贫贱事,而是另有所在:


得其欲,即是私欲,反为所累,何足乐!若不得其欲,只管求之,于心亦不乐。惟是私欲既去,天理流行,动静语默日用之间无非天理,胸中廓然,岂不可乐!此与贫贱自不相干,故不以此而害其乐。[11]


贫能显其乐而不是以贫为乐,真正的乐在于一心之中,“天理流行”、“胸中廓然”,也就是“心与理一”的境界。此境界自能乐,其本身就是乐,不是以满足物质欲望为乐。可见真正的乐是超功利的,它是对自身内在的充实之美的人格的一种自我体验。孔子和儒家将乐与贫贱联系起来讲,并不是提倡贫贱,反对富贵,似乎只有身处贫贱才能找到人生的乐趣,而身处富贵则毫无人生之乐。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说明,虽贫贱而不以贫贱“改其乐”或“害其乐”,则更能显示人格的高贵即人格美。

朱子所说的乐,显然是指君子人格而言的。君子人格具有一种内在美,乐就是内在美的自我体验。这种内在美是和仁即善联系在一起的,是以仁即善为其真实内容的。因此,这种人格更多地体现出道德人格的特征,是一种道德人格。但是,就乐的体验形式而言,又有审美的价值,是一种审美体验。因为美不是别的,就是情感的愉悦即所谓乐。这里有美与善的关系问题,乐实际上是美善合一的境界,富贵贫贱之所以不能成为乐的根源,就在于对人生意义和价值而言,只停留在欲望和功利的层面,而欲望的追求对人是一种极大的困限,使人不能得到自由,不能得到精神的解放。因此,只有除去私欲,便是“天理流行”,便能“胸中廓然”,自然就能够乐了。乐就是自由境界。

君子人格是内在的,也是人人能够做到的,不是由外在力量所决定的。贫贱不能“害其乐”,富贵权势亦不能使其乐。乐的关键在于人有内在的“充实之美”,是“德盛仁熟”之乐。但这需要涵养德性,不以利欲梏其心。所谓“冲破利索,即得自由”,即是此意。人生之乐,不是向贫贱处求,也不是向富贵处求,而是向自家人格中求。孔颜之乐,“不要去孔颜身上问,只去自家身上讨”[12]。“向自家身上讨”就是除去私欲,放开心胸,完成自己的人格。如果出于私欲,无论富贵与贫贱,都受其限制,不能自由,不能乐:


一得富贵,便极声色之娱,穷四体之奉;一遇贫贱,便忧戚无聊。所谓乐者,非其所可乐。所谓忧者,非其所可忧也。圣人之心,直是表里精粗,无不昭彻,方有所思,都是这里流出,所谓德盛仁熟,“从心所欲,不逾矩”,庄子所谓“人貌而天”。盖形骸虽是人,其实是一块天理,又焉得而不乐![13]


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自由境界。庄子的“人貌而天”,就是“天地之大美”,也是自由境界。其所以无不昭彻,从心中流出,即有内在的光明之德。这种德不仅是超功利的,而且是超道德的,是“天德”之在人者,其德是天人合一之德,其乐是天人合一之乐。[14] 凡生命价值都是内在价值,乐就是人的内在价值的自我体验。

自由境界标志人格美,而人格美必然表现在外部行为之中,人人都能看得到。古人有很多形容人格美的词汇,理学家则称之为“气象”。朱子认为,这样的人,“气象好看”,“若子细体认得这意思分明,令人消得无限利禄鄙令之心”。[15] 他又称这种体认为“意思”、“意味”、“意趣”,非对象性的概念语言所能形容。“气象”因个性不同而各有特点,具有独特性。但是,“圣贤气象”又有共同之处,能给人以共同的审美愉悦,具有强烈的感染力,这就是所谓审美效应。具有人格美的人,能给人以洒脱自在或潇洒自如、光明磊落、内外通透、从容优裕、悠然自得,如“光风霁月”(这是黄庭坚形容周敦颐的话)之感,正如孟子所说,“目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16]。人格美是理想人格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最能体现自由境界的还有“吾与点也”之乐。“吾与点也”与“孔颜之乐”一样,是讲“心与理一”的审美境界,但表现方式各有侧重:后者表现于人格修养的内在美,前者表现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具有生态美学的意义。朱子对此有很多论述。

孔子与其弟子子路、曾点、冉有、公西华一起谈话,要他们各言其志。子路、冉有、公西华三人从事功方面谈了他们的志愿,唯曾点与众不同,“异乎三子者之撰”,说道:“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17]

此后,“吾与点也”就成为宋儒特别是朱子谈论“境界”、“气象”的最重要的话题。朱子解释说:


曾点之学,盖有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18]



这既是对《论语》的注释,也是朱子思想的发挥,其中包含了几层意思。

所谓“天理流行”,是指克去私欲之后“心与理一”的天人合一境界。生生之理既在天地之间流行,也在吾心之中流行,吾心之流行即是天地之流行。心中有一个生生不穷的意象世界,这个意象世界具有生命意义,它与真实的自然界是合一的。人的心胸是完全敞开的,因此是自由的,所谓“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就是形容这种自由境界的,从容自在,毫无拘迫,故能乐在其中。

但是,这种境界就表现在日用常行之中,所以,“只就眼前景致上说将去”[19]。所谓“眼前景致”,就是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沂水、春风和祭台,真所谓“良辰美景”。在这样的环境中自由自在地生活,自然是其乐无穷。这里,除了有好的“心境”,还要有美的“景致”,二者融为一体,才有乐的体验。“曾点见得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良辰美景,与几个好朋友行乐。他看那几个说的功名事业,都不是了。他看见日用之间,莫非天理,在在处处,莫非可乐。”[20]“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既是客观地说,也是主观地说,是主客合一地说。所谓“见得”,是人去见得。没有人,则不能发现事事物物的生命意义;没有事事物物,则人无所见。为什么能感受到“事事物物,莫非可乐”?因为心中有“天理流行”的境界,这是“道理大原”。无此境界的人,是不会有这种乐的,因为这种人与事物有“隔”,未能放开心胸,我是我,物是物,互不相干,不能“将自家放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21]。

“天理流行”之乐,体现在日常生活之中,但是又能以一种“超然”的心态去看这些事物,而不是陷进欲望事功之中,这才是“吾与点也”的真义所在。所以朱子认为,“曾点之志,如凤凰翔于千仞之上”[22],可以自由翱翔,“故其言超然,无一毫作为之意,唯欲乐其所乐,以终身焉耳”[23]。这说明,“吾与点也”之乐是自由的、超功利的,是人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审美境界。“乐其所乐”就是以心中自有之乐为乐,没有任何计较和打算,不是为了别的目的,乐就是目的本身。这就是人生的目的。

朱子所说“天理流行”之乐,是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之美,曾点只是“举其一事而言之”。但是,虽然处于人事之中,其“超然”于事功之上的乐的实质却是不变的。也可以反过来说,乐的境界虽超然于事物之上,却又不离事物之中。“是他见得圣人气象如此,虽超乎事物之外,而实不离乎事物之中。是个无事无为底道理,却做有事有为底功业。”[24] 这与冯友兰先生所说的“乐天”境界很相近:[25]


这道理处处都是:事父母,交朋友,都是这道理;接宾客,是接宾客的道理;动静语默,莫非道理;天地之运,春夏秋冬,莫非道理。人之一身,便是天地,只缘人为人欲隔了,自看者意思不见。如曾点,却被他超然看破这意思,夫子所以喜之。日月之盈缩,昼夜之晦明,莫非此理。[26]


事父母、交朋友等等,是人间之事,即人与人的关系;天地之运,春夏秋冬,是自然之事,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但都是一个道理,即“天理流行”。其实,自然界的发育流行之理,即人间的相互交往之理,是从心中流出之理即境界,而表现在“处事接物”之中。这是“自然道理流行发见,眼前触处皆是”,故能“从容优裕悠然自得”。[27] 所谓“人之一身,便是天地”,并不是从形体上说的。从形体上说,人与天地绝不相似或相同。所谓“人之一身,便是天地”,是从天人合一的境界上说,朱子称为“意思”。这“意思”,有语言所不能言者,故朱子直称之为“境界”。“境界”一词,固然来自佛教,但朱子在使用这个词时,赋予了新的意义,与我们今日所说之“境界”比较接近。下面引文就是朱子直接讲“境界”之处:


所谓“天理流行”一句,须是先自尽于一心,然后及物,则能随寓而乐。如曾点,只是他先自分内见得个道理,如“莫春”以下是无可说,只就眼前境界,便说出来也得。[28]


“先自尽于一心”而后“及物”,就是从自家的心灵境界出发,然后及于自然界的万物。其所以能“随寓而乐”,就在于心灵境界中有不可言说的“意思”,这“意思”实际上就是生命的情感体验,是审美意识。人有审美意识,遇到自然界的事事物物,到不能言说处,便呈现出生意盎然的意象世界,这就是审美境界。因此,曾点“莫春”以下所说,只能是触处而言,不能用概念语言去表达,即不离事物而又“超然”于事物。这是一种自然流出,是“天生自然,不待安排”[29],无窒碍,无拘滞,自由自在,悠然自得,有一种由衷的“快意”即乐。这是人与自然和谐之美。

人有这种境界,不仅“触处皆乐”,而且表现在行动中,有所作为。这是“无为而为”的作为,不是按照人的欲望和意志去作为,而是在“无事无为”的道理之下,去做“有事有为”之功,也就是顺万物之生,遂万物之性。朱子称之为“尧舜气象”。因为尧舜是有为的圣人,其所做是无为而有为之事:


问:“曾点言志,如何是‘尧舜气象’?”曰:“明道云:‘万物各遂其性。’此一句正好看‘尧舜气象’。且看莫春时物态舒畅如此,曾点情思又如此,便是各遂其性处。尧舜之心,亦只是要万物皆如此尔。”[30]



“万物各遂其性”,是遂其自然之性。这既是善的境界,又是美的境界;既是道德义务,又是美的享受。表现在行动中,消极地说,不去破坏万物之性;积极地说,要爱护和保护万物之性。所谓“情思”,就是以生命之爱为美、为乐。从这个意义上说,具有生态美学的意义。

朱子认为,“吾与点也”之乐,从时间维度上说,既不是乐在过去,也不是乐在未来,而是乐在当下。人都生活在当下,如果沉浸在过去,并不能享受到现实的快乐。如果盘算未来,则必有安排计较之心,也不能快乐。唯有当下,才有真正的快乐。“若非见得日用之间无非天理,只凭空地乐,也无意思。”“诸子(指子路、冉有、公西华)有安排期必,至曾点,只以平日所乐处言之。”“曾点以乐于今日者对,诸子以期于异日者对。”[31]

乐于今日者是真乐,其隐含的意思是,过去和未来其实都在今日,今日的所作所为,包含了过去与未来的意义。这有点“当下即永恒”的意思,与禅宗有相似之处。乐的体验是一次性的,但又是永恒的。这是朱子关于审美境界的又一个重要思想。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孔颜之乐”还是“吾与点也”,朱子都不是将孔子、颜子和曾点作为单纯的认识对象去描述,甚至不是作为历史上的人格对象去说明,而是作为人格典范,从自家心灵深处去体会,并且要“著实做将去”,在生活实践中去体验,这样才能得到“曾点气象”,即审美境界。如果要以曾点为对象而去学习,则是“学不得”、“不可学”。要学,须是像曾参(曾点之子)一样在事上学。“若都不在事上学,只要便如曾点样快活,将来却恐狂了人去也。”[32] 这里又表现出朱子哲学的“实学”特色,即不能空乐,要有真实内容。



最后,谈谈艺术美的问题。朱子在这方面不仅有论述,而且有艺术实践,包括诗作与书法等等,都有很高的造诣。

朱子作《诗经集传》,提出许多新见解,推翻了前人的一些陈旧迂腐之说,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从审美的角度看,他关于诗的艺术特征的论述,除了强调“陈善闭邪”的道德内容之外,很重视艺术形式的作用,即所谓艺术美。他认为,诗的艺术形式能陶冶性情、感发人心,提高人的审美境界,过一种有情趣、有意味的艺术人生或诗性化的人生。他在谈到“诗何为而作”的问题时说: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33]


“人生而静”云云,是引《乐记》的话,《乐记》是古代儒家关于音乐的一部著作,也是儒家关于艺术的一部仅存的著作。其中讲到音乐与性、情、欲的关系,特别是与情的关系。朱子所引《乐记》开头的这句话,虽然未出现“情”字,但情在其中。先秦儒家的许多著作都是性情连用的,甚至是难以分开的。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提出“情生于性”,即说明二者的关系。朱子是性情统一论者,他认为情是“性之发”、“性之动”,而“欲是情发出来底”[34],因此,他所理解的性,是包含情的;其所谓欲,也是情之发。欲有好的,有不好的,但欲是人之所不可免者。有欲则有思,这所谓“思”,是指“情思”[35]。有思则有言,但人的情感是极其丰富的,很难用语言完全表达出来,所以有“言之所不能尽”处,这“不能尽”处就是“言外之意”。这“言外之意”既然不能用抽象的概念语言去表达,于是“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而有“自然音响节奏”,这就是诗的语言,也正是为什么要作诗的原因。

实际上,朱子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有情感需要,一定要表达出来,但是,又不能用概念语言去表达,于是,便创造了诗的语言,即情感语言。“咨嗟咏叹”完全是表达情感的,出于性情之自然,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它也是一种语言形式,但与概念语言绝然不同,它所表现的,是人的“性情隐微”之处,不可能用显性的对象式的概念语言所能表述,它只能是“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36]。这所谓“余”,意味深长而又难以言说,有余音、余味之意,即意出言表,要人去涵咏、体会,而不可从字面上去了解。这正是诗的特点。

正因为诗之作出于人的性情,诗是表达人的性情的特殊的情感语言,而无别的外加的目的,所以朱子对《诗序》作者以美刺论《诗》的观点做了深刻批判:


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只缘序者立例,篇篇要作美刺说,将诗人意思尽穿凿坏了![37]


朱子的这个见解,将先儒加在《诗经》中的说教一扫而光,大有助于恢复《诗经》的本来面目。比如《诗经》中的“国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是“民俗歌谣之诗也”[38],并不像《诗序》所说,篇篇都是美刺之作。言情正是诗歌的特征,情感则是人的真实存在。所谓“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就是用诗歌语言将人的真实情感表达出来,故能感发人心,动情而兴起。

朱子认为,《诗》有“三义”或“三经”,即赋、比、兴三种体裁。所谓赋,是直叙其事;所谓比,是“引物为况”,即由他事以比喻此事;所谓兴,是“托物兴辞”,不是直言其事,而是虚用两句托起,然后叙其事者。他认为,这“三经”,“是做诗的骨子,无诗不有,才无,则不成诗”[39]。就是说,这三种体裁具有普遍适用性,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只要是作诗,都不能逃出这三种形式。这三种体裁之中,朱子最重视“兴”。因为“诗所以能兴起人处,全在兴”,“古人独以为`兴于诗'者,诗便有感发人的意思”[40]。这所谓“兴”实际上就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也就是提升人格,朱子称之为“长人一格”:


读《诗》便长人一格。如今人读《诗》,何缘会长一格?《诗》之兴,最不紧要。然兴起人意处,正在兴。会得诗人之兴,便有一格长。[41]


“长人一格”即是能使人提升到一个新的精神层次,这正是“兴”的作用。孔子说过,“不读诗,无以言”,从言语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境界之高低、修养之程度。这个“格”,未必是诗格,应是人格。“兴起人意”,是提升人的意境,即审美境界。

作诗是“感物道情,吟咏情性”,表现出一个情感世界,亦即意象世界,其实就是生活世界,从中可以看出风土、风俗、人情、物态。这是诗人笔下的生活世界,反映了诗人境界的高低,即朱子所说的“意思”。境界有高低,“意思”有好的,有不好的。就读诗而言,“好底意思,令自家善意油然感动而兴起。看他不好底,自家心下如着枪相似。”[42] 好的诗,不仅有“滋味”,而且有“义理”,因此要“玩味义理,咀嚼滋味”,“少间推来推去,自然推出那个道理”。[43] 好的诗就是“进于道的诗”(冯友兰语),它不是用概念语言写的,而是用生动具体的形象语言写的,但是其中有“道理”。这个“道理”,是形而上的意义世界。这所谓“推”,不是逻辑概念的推理,而是心灵的感通。虽然是诗,但是与哲学相通,可谓诗性的哲学,可以达到哲学的境界。

朱子善作诗,他的有些诗受到好评,广为流传。这些诗不是用哲学语言写的,而是用形象语言写的,但是,其中有哲理,表现了对审美境界的追求。凡是真正的好诗,除了艺术形式的美,还有内容的真与善,应是真善美的合一。那些“无病呻吟”的所谓诗,只追求形式而无内容,绝不是好诗。

追求艺术人生、诗性化的人生,达到真善美合一的境界,是中国哲学包括朱子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哲学是诗性的哲学。



* 原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145‒150页。



[1]《论语·雍也》,见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7页。



[3]《论语·学而》。



[4]《论语·述而》。



[5]《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7页。



[6]《二程集》,第577-578页。



[7]《孟子·尽心下》,见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05年版。



[8]《四书章句集注》,第370页。



[9]《四书章句集注》,第87页。



[10]《朱子语类》,黎靖德编,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794-795页。



[11]《朱子语类》,第796页。



[12]《朱子语类》,第796页。



[13]《朱子语类》,第797-798页。



[14] 关于朱子所说的“天理”,我们在别的地方已经谈过了,其核心是生命之理即“生理”,其中一个重要意义是生命价值,生命价值之中便包含着审美价值。



[15]《朱子语类》,第1026页。



[16]《孟子·尽心上》。



[17]《论语·先进》。



[18]《四书章句集注》,第130页。



[19]《朱子语类》,第1026页。



[20]《朱子语类》,第1026页。



[21]《二程集》。



[22]《朱子语类》,第1026页。



[23]《朱子语类》,第1029页。



[24]《朱子语类》,第1035页。



[25] 参见冯友兰《新原人》,《三松堂全集》第4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6]《朱子语类》,第1027页。



[27]《朱子语类》,第1027页。



[28]《朱子语类》,第1031页。



[29]《朱子语类》,第1033页。



[30]《朱子语类》,第1034页。



[31]《朱子语类》,第1031页。



[32]《朱子语类》,第1031页。



[33]《诗经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34]《朱子语类》,第93页。



[35]《朱子语类》,第1034页。



[36]《诗经集传》,第1页。



[37]《朱子语类》,第7076页。



[38]《诗经集传》,第1页。



[39]《朱子语类》,第7070页。



[40]《朱子语类》,第2084页。



[41]《朱子语类》,第1041页。



[42]《朱子语类》,第2082页。



[43]《朱子语类》,第20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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