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继续开展中国哲学范畴史的研究

——蒙培元全集 · 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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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哲学范畴史的研究开展以来,1983年又取得了新的进展。除《中国哲学史研究》《哲学研究》等刊物继续发表有关讨论范畴的文章外,一年内还召开了两个讨论会。一是《中国哲学史研究》编辑部于6月20-24日在承德市召开的“中国哲学史范畴、概念和思潮发展规律讨论会”,一是由陕西省哲学学会和陕西师大于11月5-10日在西安市联合主办的“中国哲学范畴讨论会”。这两个讨论会和各报刊发表的文章,把中国哲学范畴史的研究进一步推向了深入。

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是,中国哲学范畴研究的指导原则和方法问题。学者们一致指出,历史和逻辑统一的原则,既是中国哲学范畴史研究的指导原则,也是基本方法。就哲学范畴史来说,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它的根本特点在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指导,揭示出逻辑范畴的发展与人类认识史的发展的辩证统一。所谓逻辑范畴的发展,是从人类认识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是历史发展的理论再现。它排除了历史发展中纯粹偶然性的因素,因而表现为规律性的演进。但它决不能离开历史的发展。这种统一,具有两个层次,一是范畴的逻辑演进与人类认识史的统一;一是人类认识史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史的辩证统一。后者决定前者。但范畴史的研究应侧重于范畴的逻辑发展与人类认识发展史的辩证统一。冯契用马克思写《资本论》的方法作为典范,分析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指出运用这一方法,既可以侧重于历史方面的研究,也可以侧重于逻辑方面的研究。石峻、杨宪邦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是范畴史研究的理论依据。人类认识的发展,其最终原因在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之中,它决不是纯概念、纯逻辑的运动。

学者们还指出,运用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方法,同坚持哲学的党性原则、阶级分析的方法是完全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因为范畴的发展是在矛盾运动中演进的,而范畴的矛盾运动实际上表现为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这一斗争又是同社会历史,即经济、政治的发展,同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阶级斗争联系着。在中国哲学史上,这种情况表现得比较明显。

学者们还指出,范畴史的研究,必须同当时的生产斗争、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反映出人类认识发展的水平及其特点。如两汉哲学,过去曾认为其发展水平不高,但实际上两汉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很密切,提出了很多重要问题,比如关于数的观念等等,对后来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起过很大作用,从而构成中国哲学范畴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道教哲学中,有很多迷信思想,但也有一些极有价值的科学成果,反映在哲学上则凝结为各个不同的范畴。对此也应该进行深入研究。

中国哲学范畴史同整个人类认识史具有共同规律,同时也有自己的特点。必须注意到这些特点,才能达到总结认识发展规律和思维教训、提高思维能力的目的。

关于中国哲学范畴的具体特点,学者们也进行了探讨。张岱年提出,中国古代哲学有自己的一套范畴体系,基本上是独立发展的,同西方哲学的范畴体系构成人类认识发展的两大系列。这些范畴和范畴体系的发展,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历史性”。每个范畴或每一对范畴(他认为,中国哲学范畴,有些是成对的,有些则不是成对的)都有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它们是发展的、变化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通过对范畴演变的研究,可以揭示出我们民族认识发展的规律。二是“双重性”或“学派性”。即使是同一个哲学范畴,在其历史发展中,并不是只有一种含义,而常常是两种对立的含义。就是说,不同学派对同一范畴有完全不同的解释,甚至是对立的解释,但主要是两个基本派别,即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派别的两种不同解释。通过对范畴含义的“双重性”的研究,可以揭示出中国哲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三是“综合性”或“融贯性”。中国古代哲学所讨论的问题,既是宇宙论问题,又是人生论问题;既有本体论,又有道德论;既有认识方法,又有修养方法。这些问题通过一系列范畴体现出来。这就使中国古代哲学范畴,具有明显的多义性或融贯性。通过对范畴多义性的研究,可以充分认识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特点。

中国哲学范畴史的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入?大家提出了两种主要的研究途径:一是对单个范畴或一对范畴首先一一进行分析,阐明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再进一步研究各范畴之间的联系及范畴体系;一是从总体上把握范畴的联系及其体系,才能对各个具体范畴作出深刻的剖析。其实,这两种方法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它们都同一定的哲学思潮有密切联系。如果缺少具体范畴的分别研究,对范畴总体的把握不可能全面、准确,而如果缺乏总体的把握,对具体范畴的研究只能是孤立的,不可能说明它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在,大家正是从各个不同方面展开了对范畴的研究。

一、对具体范畴的研究正在继续深入发展。许多文章对中国哲学史上重要的范畴,如道、气、理、体用、动静、有无、生化、心性、性情以及其他许多范畴,从其历史演变的角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有的对佛教、道教中的一些范畴和近代哲学范畴进行研究。方立天对“性情”这对范畴进行分析后指出,这一范畴的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先秦是提出时期;两汉是引起普遍重视时期;魏晋隋唐是讨论较丰富时期;宋元明清是从理气、体用、动静等方面充分展开讨论时期。各个时期都讨论到性情的同异及其与善恶的关系问题。方克立对“体用”范畴的发生、发展及其在近代哲学中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广泛论述,指出这是中国哲学史上一对重要范畴,体现了中国哲学的特点。他们都提出,这些范畴在今天是否具有现实意义,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二、对范畴之间的联系、范畴同思潮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很多学者指出,范畴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社会思潮相联系的,决不是孤立发展的。蒙培元提出,随着新思潮的出现,必然出现一组新的范畴群,每一个范畴群又是对前一范畴群的否定。研究范畴群体中各范畴之间的关系及其转化,就能体现出认识发展的阶段性。中国古代哲学可分三大思潮,相应地也有三大范畴群及其不同体系。(一)先秦两汉。先秦是基本范畴提出时期,两汉则是形成较系统的“发生论”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心范畴是“天人”,其他范畴都围绕这一范畴展开。(二)魏晋隋唐。在这一思潮中,哲学由“发生论”进入“本体论”,天人范畴转化为体用、本末等范畴,表现为名教与自然的对立。人们由对世界的直接认识进入本质的认识,即由具体进入抽象阶段。(三)宋元明清时期。在这一思潮中,体用问题又转变为天人问题,但不是重新回到先秦两汉,而是演变为理气、心性等范畴,天人之学变为道德性命之学。从思维发展看,则是由抽象发展到具体,由知性进入理性阶段。王明通过对“道”的分析,指出范畴的演变深受思潮的影响。如韩非把道解释成天地万物的总原则,是受战国末期黄老之学的影响。《淮南子》抛弃老子“道生一”而提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把道看作是“虚廓”派生的东西,河上公《老子注》进而提出道生万物即是元气生万物,这些显然是受汉代宇宙发生论的影响。后来的王弼,把道解释成“虚无”本体,显然是玄学思潮的产物。但南北朝时期,道书中提出道者气也,意味着道向气的转化的完成,这又是唯物主义改造唯心主义的结果。

三、对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体系继续进行探讨。马振铎提出,中国哲学范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天道”,二是“人道”,三是“知天人之道”。这三类范畴反映了人类认识自然、认识自己,然后在更高基础上把自己同自然重新统一起来的认识发展过程,因此,可构成中国哲学范畴体系。它们大体上相当于自然观、人生社会理论和认识论。这个体系也是在历史中形成和发展的,其展开的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即初步形成体系的先秦两汉时期,形成本末、体用等本体论范畴的魏晋隋唐时期,将上述两类范畴综合在一起的宋元明清时期。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哲学范畴,很难说有一个演绎式的体系,如果有体系的话,只能是分类的体系,即不同时期、不同哲学派别和不同哲学家,具有不同的哲学体系。还有的学者认为,真、善、美的统一,即“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构成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系。

四、对中国哲学史不同发展时期诸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有的对从先秦到宋元明清各个时期的范畴网分别进行了探讨,有的对某一发展阶段的哲学范畴进行了探讨。张立文对宋明理学范畴体系进行分析后指出,理学中存在一个最一般最本质的逻辑结构,即以“理气”这对范畴为中心,结成了一个理论思维之网。由于学者对各范畴的联结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哲学体系。二程重理,张载重气,朱熹合理气。程朱提倡“性即理”,陆王提倡“心即理”,王安石讲道和五行,苏轼、苏辙颠倒二者的关系。他认为程朱是主流派,其他属非主流派。

五、就某一方面的哲学问题从范畴史的角度进行专题研究。金春峰就辩证法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国辩证法的发展表现为“和”、“反”、“斗和争”、“合”、“分”、“分和合”的统一等范畴的发展。“和”作为中国辩证法发展史上最早出现的范畴,其内涵为多样性及多样性的统一。老子提出“反”这一范畴,标志着中国辩证法进入“对立统一”这一基本规律的认识,是一次飞跃。以韩非为代表的“斗与争”,把争的思想发展到顶点,同时由于片面强调斗争而走向形而上学。从战国后期到董仲舒是“合”的时期。宋明理学提出“分”的范畴,达到了理性的反思。方以智和王夫之提出“合与分”的统一,辩证法达到了最高的综合和最高的发展。这在认识上是由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也是由经验到理性,再到经验最后回到理性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每一范畴,都反映出由特定的时代内容所决定的辩证法思维水平及特点。[1]

六、对一个哲学家的范畴体系或一个哲学家的某一方面的范畴体系进行研究。有的对王夫之的认识论,有的对王守仁的良知说,进行了分析。陈俊民对张载哲学的范畴体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张载哲学以“气之本体”的“太虚”为其开端,按照从“气本”到“气化”、从“天道”到“人道”、从客观到主观的原则,进行排列,从而形成三个层次:太虚与天,属气本范畴,是作为宇宙本体的第一层次;道、理和神,属气化范畴,是作为宇宙生化的第二层次,同第一层次共同构成客观的天道范畴系统;性、心、圣、诚,基本属于人道范畴,是作为人对客观宇宙本体及生化过程进行主观认识的第三层次。这三个层次形成了一个“天—人—合一”的逻辑结构,具体形成“气—道—性—心—诚”的范畴体系。认为这就是张载“天人合一”整体结构的实际内容和内在逻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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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中国哲学年鉴》(1984),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7月版,第140-144页,署名“何思”。

[1] 金春峰:《从范畴看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及其规律》,《哲学研究》1983年第11期。

[2] 陈俊民:《张载哲学逻辑范畴体系论》,《哲学研究》198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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