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新鲜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许多原先并不起眼的东西,一经包装打造便面目一新身价百倍。
“革命”一词即属其中一例。
所不同者,此语最早并非属“不起眼”之例,而是红得发烫,恶得吓人。任何事情一旦冠以“革命”二字,便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因而成为一些人的专利,动不动就被操起来整人。但曾几何时,这个一提起便令人毛骨悚然的词汇一下子冷落了许多,犹如敝屐,差点被扔进了垃圾堆。
然而,山不转水转,这个已经死掉多年的词汇一下子又火了起来。若谓余不信,请看由忠县法院所创制,由重庆市高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所推广的“夫人革命”!
何谓“夫人革命”?即为了制止司法人员的贪赃枉法酗酒嫖娼等腐败行为,由夫人们对自己的法官老公“八小时外的‘三圈’,即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诸如“不得在家中和非办公场所接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11个方面进行监督。
你可别以为这是中国官场上领导人物报告中那种司空见惯的革命口号之不过喊喊而已,而是实实在在地把它当作一项制度来实施的。法院与这些夫人们白纸黑字地签有《法院干警八小时外家属监督责任书》,正儿八经地规定夫人们享有对法官行为的过问权、制止权、控告权等被称作“紧箍咒”的权利。此举在当今法制腐败舞弊成风的社会状况下,其本身就已够得上离奇古怪了,再冠以“革命”二字,就更具有着标新立异惊世骇俗的效应。难怪重庆市法院把它当作“宝贵经验”而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而广之了。
夫人们真的能对法官老公进行有效监督吗?
正是这篇报道中写道:推动这项“革命”的夫人们,她们原来的动因,“一是阻止丈夫进入色情场所,或者包二奶另寻新欢;二是阻止丈夫喝酒。至于丈夫的其他行为,妻子也许根本不关心,甚至还可能包庇、纵容。”如果不是一叶障目的话就应清楚看到,当今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是家族化和集团化。夫妻合伙贪污,父子狼狈为奸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一些聪明狡猾的贪官,自己常常躲在幕后,而由其夫人和子女出面,或下海经商,或插手项目,或贪污受贿,一旦东窗事发便来个金蝉脱壳,将自己推得一干二净。我们的法律上不是也明文规定有“回避”制度吗?怎么能依靠其直系亲属去承担如此反腐之重任呢?当然,号召鼓励家属规劝监督丈夫自然无可厚非,但若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甚至美其名曰什么“革命”,就有些不伦不类非驴非马了。这样做,犹如把秦香莲冤案的监督权交给了蓝萍公主,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诚然,这项制度的创制者的初衷也许是积极的,但不无遗憾的是,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了,当人们强烈呼唤政治体制改革加大反腐力度的今天,我们一些权力部门不在制度创新上去下功夫,却热衷于做一些扬汤止沸隔靴搔痒之类毫无实际意义的表面文章,真不知是山穷水尽无计可施呢,还是哗众取宠欺世盗名呢?民主机制短缺,舆论监督乏力已经到了十分悲哀的地步,一个堂堂的国家权力机构,竟然把反腐倡廉之希望寄托于夫人们,这也算得现代版本的“天方夜谭”了。
说句实在话,我们在整治吏制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下发的文件真是连篇累牍汗牛充栋。今天管嘴,明天管腿;既限制本人,又限制家属;一会儿不让干这个,一会儿又不让干那个,似乎让官吏们连个人的一丝空间都失去了。然而实际效果呢?现实就是最好的回答。腐败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愈演愈烈。人民对此极为不满,多次民意调查它都成为首要问题。究其原因,根本就在于我们有意无意地滞后了政治体制的改革。舆论媒体奉命行事,监督权利受到极大限制。民主管理成了摆设,人民很难享受到宪法赋予的诸多权利。面对当今腐败如此猖獗的现实,真不知道那些继续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的权贵们,又会出什么新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