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一个美妙的词语,一个温柔的词语;同时,也是一个怯懦的词语,一个被压抑的词语。漫漫五千年的中国历史,就是女性被压迫被欺凌被奴役被摧残的辛酸史、屈辱史。女性的这一悲惨境遇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之后才得以改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有了很大的提高。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也是女性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
然而,由于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女性得到的法律认可的地位、权利与现实生活中被认可和取得的实际地位、权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女性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其解放的道路上,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和令人担忧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女性的发展,又阻碍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一是城市失业女性生存困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厂倒闭、企业改制、机构精减等时有发生,其结果是导致大量人员分流下岗失业,而在这些人员中,大部分是女性,他们大都失去经济来源,陷入生存困境。据调查,某县城曾发生了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个卖猪饲料的个体老板发现他的饲料在无缘无故的减少,便疑心有贼。一天晚上,他听到库房里面有响动,以为贼来了,就打110报警捉贼。谁知打开库门后,看到的却是隔壁失业的女邻居正在和她失业了的丈夫及小孩正一把一把地抓猪饲料往嘴里塞。所有人见此情景无不黯然,在纷纷解囊相助之后默默退出,谁知第二天早上竟传来了噩耗——那一家三口全部自杀身亡。
二是贫困女性医疗保健服务差。因为贫困,一些人连基本的生活都难维持,更遑论健康保障。在贫困女性中,往往是小病舍不得钱治,大病没有钱治,不大不小的病胡乱治。在农村,已婚女性大多患有或轻或重的妇科病,有些家庭更是三代数名女性同时患病,由于她们不讲卫生,羞于治疗,尤其是经济困难,她们长期共用浴巾和浴盆,造成了疾病的恶性循环。
三是女性生育负担依然沉重。当前农村工作,最压头的还是计生工作。由于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希望能添一个或更多的男丁。部分女性主动或被迫怀着不生男孩不罢休的“雄心壮志”,有些妇女在连续生了五、六个女孩之后仍不死心,东躲西藏,生男孩的愿望难以消除。
四是打工妹基本权利严重受侵。出门在外的打工妹几乎每天都被迫工作12个小时以上,有些甚至超过了16个小时,她们没有双休日,没有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加班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严重威协和摧残了她们的身心健康,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少得可怜的微薄工资。除此之外,她们还要承受来自老板和上司的性骚扰和性剥削。不少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大量招聘雇佣年轻女工,或将其奸污,或迫其卖淫。
五是无业女性从事商业性性交易现象泛滥。在旧社会或在国外,卖淫嫖娼只是固定在几处妓院。而当今中国,这样的窝点却比比皆是,发廊、酒店、按摩院,宾馆、别墅、开发区,到处都成了进行肮脏交易的场所。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还专门划出“红灯区”来特别保护这些丑恶现象。许多无业女性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大不小的事又没得干 ,最终走向堕落,吃起了“皮肉饭”。
六是女童教育任重道远。虽然宪法明文规定,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也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已资助了数十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儿童因为贫困而与校园无缘或濒临失学的危险。众所周知,在这些失学儿童中,绝大部分是女童。2001年5-8月,湖南华容县一名12岁的女童段英在三个月内被150多个老板逼其卖淫,使之惨遭700多次强暴,导致其患上多种严重的性病和妇科疾病。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100元的学费。
除此之外,女性问题还有:少女受害时有发生,离婚妇女权益不保,女性就业层次低下,家庭暴力十分普遍,等等。总之,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里;无论是城市,还是在农村,女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都有待于提高。
妇女解放之路已经走过了这么多年,为何女性仍处于弱势的地位?笔者认为主要是:
一是历史的原因。在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压迫下,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已深入到每个男人和女人的骨髓之中。“三从四德”的精神枷锁严重窒息了女性的个性和生命,女性已被完全驯服成男人的温顺绵羊和泄欲工具。
二是家庭的原因。很多家庭都有望子成龙的愿望,而认为女孩迟早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因而,女性在婚前,往往接受不了良好的教育,不能掌握过硬的本领;而婚后,又常常定位在“家庭主妇”上,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同时,生育抚养孩子又注定要花费她们毕生的心血和精力。
三是社会的原因。整个社会对女性有一种司空见惯的偏见,如认为最适合女性呆的地方是厨房,前几年社会上还掀起一股“让女人回家”的言论。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已严重影响到女性的就业,不少正规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女性;而大量非正规的单位,却专门挑选年轻貌美的女工,迫使她们纷纷成为暴发户和特权阶层放纵享受的“性消费品”。
四是体制的原因。在社会转型时期,一系列歧视女性、制约女性的政策、法律制度不仅严重阻碍了女性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且使女性的弱势地位更加弱势化。
另外,在生理上女性要承担着生育抚养的重担而导致其个人发展受阻。体力的弱小又导致她们往往成为男人拳头下的败将。在心理方面女性往往信心不足,自觉差男性一等,自卑感让她们不敢放手去与男性平等竞争。同时,极少数女性却又自甘沦为男人的玩物。笔者曾听一位老乡说,有一个他认识的在读女大学生找到他,要他为她的几位同学联系几位厅级干部,她们愿意让他们“包”两年,条件是每个月给2000元生活费,毕业后为她们在省城安排一份工作。俗话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此话真是入木三分。
法国的福罗倍尔曾经说过:“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手中。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拿破仑也说过:“法国的未来在母亲们身上。”还有一句西谚:“推动摇篮的手是推动世界的手。”著名经济学家何清涟女士也说过:“如果中国的社会环境迫使女性在解放的道路上倒退,并剥夺她们的人格尊严,将来受到惩罚的绝对不只是妇女本身。”女性占全国人口的一半左右,女性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不仅损害了女性自身的幸福生活,而且会严重影响后代的健康成长,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解决女性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入手进行锲而不舍地努力。笔者认为,在众多解决女性问题的种种良方中,国家对女性弱势群体提供规范有序的社会保障无疑显得十分迫切和万分必要。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福利性制度安排,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覆盖社会全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国际经验表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必然造成“成功者”和“失败者”。作为“成功者”,他们获取的财富,要么是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所得,要么是在社会转轨时期利用政策制度的不完善投机钻营所得;作为“失败者”,他们陷入贫困,要么是好吃懒做、不事生产所致,要么是经营失策或政策制度环境不公所致。而不管成功与失败,任何人都有生存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一切权利。社会保障其实质就是国家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它从多方面维护着社会公平,预先防范和及时化解风险,有效地维系着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因而被誉为精巧的社会“稳定器”和“防震器”。对于女性弱势群体,更加需要国家提供社会保障。而在当代中国,人们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存在惊人的误区,不消除这些误区,就别指望弱势群体会得到生存保障,也别指望公平、公正和道义这些文明社会的基本诉求与国人结缘。
思想观念误区:国家还很穷,没有钱搞社会保障。这是当前中国最主流的“共识”,笔者长期以来对此未予深究,也就与大多数人一样多年来糊里糊涂地相信了这种看似有理其实一点儿也站不住脚的“谎言”。其一,建国初,国家一穷二白,没钱搞社会保障,恐怕还说得过去,现在建国都50多年了,难道还没钱搞社会保障?其二,一些人在说到共和国的伟大成就时,无不用“翻天覆地来”形容,恨不得把词典里的褒义词全部用上,而一说到社会保障,说到义务教育,这些人就一下子来个180度的大转弯,正襟危坐地祭出“国家还很穷”的挡箭牌,似乎国家还在原地“踏步踏”。其三,话说回来,就依某些人 “国家还很穷”之说,那么,既然“穷”,大家就一起来“勒紧裤带”过日子才对,可为什么有钱有权的人的社会保障日益健全,而弱势群体却始终与社会保障无缘呢?可见,这些人完全是利用手中掌握的组织资源让弱势群体几十年如一日地承担了“国家还很穷”的代价罢了。至于有些自己享受着健全的社会保障却冠冕堂皇地反对给弱势群体以社会保障的人,则属于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旧时代中的“一小撮”,就不值一提了。
制度设计误区:越富越有保障,越穷则越没有保障。邓小平曾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则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几十年来我们存在着重大的误区,这就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却没有社会保障。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已经揭示,目前,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属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基本上没有什么保障可言。而在城市,有工作的人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比没有工作的人所享受的好,工资水平高的人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比工资低的人所享受的好,有城市户口的职工享受的社会保障比农民工所享受的好。可见,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起到保护弱势阶层和贫困阶层的作用。
政府职能误区:该管的没有管,不该管的又管得太多太滥。传统的政府是无所不管的万能政府,集政府、社会和民众于一体,实行包罗万象的全能主义。正是这种全能主义的政府,却严重地越位、缺位。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什么?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和政治家都认为是提供公共物品。也就是说,提供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公共物品,是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能,而这一点恰恰是我们传统政府的严重缺位之处。2002年3月朱熔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仅首次提出了“弱势群体”的概念,并且还明确提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政府强化社会保障职能。鎔鎔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如果我们不尽快走出这种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误区,社会保障就不成为真正的社会保障,女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也就会遥遥无期。
女性之花的开放需要社会保障之水的浇灌。我们相信,只要有社会保障之甘泉的滋润,女性之花一定会开得更加绚丽多彩。
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