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纪霖: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075 次 更新时间:2023-11-04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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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 (进入专栏)  

在二十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随着东欧与苏联社会主义的瓦解,自由主义在整个世 界又重新大放异彩。它在90年代的中国也重新起步,成为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可能性选择。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思潮,基本形成了自由主义、民粹主义和新保守主义三种思潮互动的格局。自由主义思潮及其运动尽管受到了主流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的压制,但在知识份子阶层之中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前途究竟如何,不仅取决于一系列社会政治因素,同时也有赖于自由主义自身的成熟。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有两种可供借鉴的资源。第一种资源是众所周知的,即外来的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及其历史经验。然而人们往往忽视了中国的自由主义还有另一种本土的资源,这就是本世纪上半叶那一度相当活跃的自由主义思潮与运动。多少年过去了,它们沉淀在岁月的尘埃之中,几乎被民族的集体记忆所忘却。这些本土的经验与历史一旦发掘出来,重新加以反思,对于90年代的中国自由主义来说,恰恰是一份独特的、富有启迪性的历史遗产。

毕竟,中国也有自己的自由主义传统,我们应该加以珍惜。

一 修正的自由主义思潮

如果要追溯中国自由主义的起源,应该从五四算起。在此之前,严复、梁启超也宣传介绍过西方的自由主义学理和思想,不过,自由主义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种救亡图存的权宜之计,而非终极性的价值追求。严格说起来,严、梁并不是自由主义者,只能算作自由主义的先驱。只是到了五四时代,当个性解放、人格独立和自由、理性的价值在新型知识份子群体之中得到普遍确认,而且具有形而上的意义时,中国方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

不过,有了自由主义者,不一定就意味着有了纯正的自由主义。中国的自由主义可谓生不逢时,时运不济。因为到了本世纪初,不说中国,就是在自由主义的大本营欧美诸国,自由主义也已经乱了套,产生了各种杂交和变种。欧美的自由主义,从十七世纪的苏格兰学派的古典自由主义,经十九世纪边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自由主义,发展到二十世纪初,由于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潮暴露出早期资本主义制度在宏观经济控制和伦理道德上的种种弊病,开始与其他思想流派(如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杂交,呈现出各种各样的修正趋势:有美国杜威式的民主 自由主义,也有英国费边社式的社会 自由主义。从整个世界大潮流来说,二十世纪上半叶正是各色各样社会主义风头十足的时候,相形之下,自由主义倒是风雨飘摇,步步后退,不断地修正自己,弄得态度暧昧,面目不清。

殷海光曾经说过: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按照殷先生的意思,先天不足,乃指自由主义并非中国土生土长的思想,而是美雨欧风吹进来的。在这里,我还想补充一层意思:即使是舶来品,五四时代的中国知识份子所进口的自由主义,也多是修正型的,而对自由主义的原典,如洛克(John Locke)、休谟(David Hume)、斯密(Adam Smith)等人的思想知之甚浅,对私有财产制度的合理性、个人自由的至上意义以及“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自然也体会不深。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这种先天不足,使得中国的自由主义出生伊始就缺乏纯正的性质,而只是杂交的产物。再者,同样是杂交,西方的修正型自由主义毕竟是从古典的一脉脱胎而来,对自由主义的那些最基本元素如市场经济、个人自由和政治民主,纵然千变万化,还是守得住;中国的自由主义,一到紧要关头,或面临错综局面,就会有人背离,不是鼓吹“新式独裁”,成为“新保守主义者”,就是放弃理性的立场,倒向激进的革命民粹主义。张东荪是一个深受基尔特社会主义影响的自由主义者,但他对中国自由主义的这种“先天不足”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他说:“就人类言,最理想的是一个民族经过充分的个人主义的陶养以后,再走上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路。中国没有经过个人主义文化的陶养而遽然来 到二十世纪是一个遗憾。”

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主要是从英美来的,一般被笼统地称为英美的自由主义。实际上,从美国进口的自由主义与从英国进口的有很大的差别。来自美国的主要是杜威(John Dewey)的民主 自由主义。杜威曾经在中国呆过二年,留下了著名的五大讲演,其中就有社会政治哲学十六讲。经过其忠实信徒胡适的宣传和发挥,杜威的影响更是如虎添翼。他给中国自由主义留下的精神礼物计有三项∶一是实验主义的科学方法论,使胡适等人相信可以像知识研究那样,科学地、分门别类地解决中国社会的各种具体问题 ;二是渐进的、点滴的社会改造策略,鼓舞一批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耐心地坚守文化教育阵地,从文化与社会的最基本改造做起;三是将民主的含义大大地泛化,推广到所有的领域,使得这一本来在古典自由主义辞典中纯粹的政治概念,具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属性,因而也获得了普遍的、崇高的神圣性质。

二 社会民主主义成为主流

不过,在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舶来品中,最有影响的还不是美式的,而是英制的;不是大名鼎鼎的杜威,而是一个现在已经被我们忘得差不多的英国人,他就是拉斯(Harold Laski)。拉斯基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著名的费边主义思想家,他是费边社的重要成员,后来成为英国工党主要的理论家,1945年出任工党的主席。尽管拉斯基没有来过中国,但他在中国的信徒却甚众,而且都是自由主义阵营中的中坚人物,如罗隆 基、王造时、储安平、张君劢等。他们将拉斯基的政治思想于中国广泛传播,其影响之大,几乎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之主流。20年代末是拉斯基在中国最走红的时候。当时胡适、罗隆基、张君劢等一大批自由主义知识份子云集上海,以《新月》杂志为中心,组织了一个费边社式的小团体“平社”,翻译拉斯基的著作,研讨费边主义的理论,并以此为借鉴,探求改造中国的自由主义方案。30年代以后,拉斯基在中国的风头虽然有所减弱,但其理论已经渗透到中国自由主义者的精神深处,无论是他们的政治思想,还是其社会改造方案,随处可见费边主义的深刻痕迹。

拉斯基的费边主义,是一种修正的自由主义理论,他在保留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力图将它与社会主义的平等公正原则调和起来,从而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部发展出一变种,即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体系。这种试图调和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新理论,对于中国自由主义者来说,几乎是一个盼望已久的福音。因为当资本主义在中国开始起步的时候,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在西方已经遭到了各种各样社会主义的严厉批判,已经部分地(至少在伦理层面)失去了其合法性。西方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理论,几乎是同时输入中国的。古典的自由主义理论,作为一种替资本主义庄严辩护的学说,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是找不到任何对应的精神资源的,而社会主义理论,无论是苏俄式的,还是费边式或基尔特式的,都有可能在中国历史内部获得强有力的支持。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一方面是清醒地意识到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可避免,另一方面又不可抑制地对社会主义怀有偏好,这一折磨人的思想困境,在处于20年代初社会主义论战中的张东荪身上,已经表现得相当充分。尽管无可奈何的张东荪最后是以一种笨拙的时间性分段策略(即首先发展资本主义,然后再实行社会主义原则)暂时安顿了内心的困惑,但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毕其功于一役”的努力。在空间的层面上,拉斯基的费边主义巧妙地调和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使之形成一个整体性的社会改造方案。它的出现,自然令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欢欣鼓舞,也难怪社会民主主义会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主潮了。

关于这种费边社的自由主义思潮,留英回来的萧乾曾经为它作过一个恰当的解释:

“自由主义者对外并不拥护十九世纪以富欺贫的自由贸易,对外也不支持作为资 本主义精髓的自由企业。在政治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者尊重个人,因而也可说带了颇浓的个人主义色彩,在经济上,见于贫富悬殊的必然恶果,自由主义者赞成合理的统制,因而社会主义的色彩也不淡。自由主义不过是个通用的代名词,它可以换成进步主义,可以换为民主社会主义。”

在现代中国屈指可数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中,无论是张君劢的国家社会主义、王造 时的主张与批评派观点?还是当时产生了极大政治影响的罗隆基起草的民盟一大纲领,都可以看到社会民主主义的鲜明标记。用张君劢的话说,在政治领域是一种“修正的民主政治”,以多党合作替代多党竞争;在经济领域则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即私人经济与国家经济、自由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混合体。这种在自由主义架构内部的“国家社会主义”,无非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而已。不过,资本主义自引进中国伊始,虽然被认为是国家富强必经之途,但总是暗含某种道德上的贬义;相反地,社会主义在现代中国则天生地大受欢迎,被想像为具有某种终极意义的社会乌托邦。即使是自由主义者,也很少有人公开自称拥护资本主义,哪怕主张国家资本主义,也要以“社会主义”自命。 甚至连胡适,在20年代也一度对社会主义大有好感,他途经莫斯科三天,参观了几处地方,就激动得连夜给国内朋友写信,为苏俄“空前伟大的政治新试验”大唱赞歌,并设想以“社会化”的方式建立一种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或“自由的社会主义”。至于英国费边社社会主义以及基尔特社会主义,更是深得中国知识份子的青睐,成为自由主义思潮中一道最耀眼的风景线。

三 观念的和行动的自由主义者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在五四时代还处于朦胧的混沌阶段,与激进的革命民粹主义的界限模糊不清。到20、30年代,在杜威、拉斯基思想的催化下,渐渐分化出几种自由 主义的思潮。不过,无论是胡适的实验主义,还是张君劢、罗隆基的社会民主主义,都仅仅是思潮而已,而远远没有成为拥有深厚学理资源的理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之所以对自由主义发生兴趣,决非学理的因素,而是由于现实的社会问题所刺激。他们对自由主义学理的关切,要远逊于对自由主义改革方案的设计。因此,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在 学理层面上并没有多少研究的价值,真正有意义的,倒是思潮驱使下的运动??那种进 入政治操作层面的自由主义运动。不过,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运动(如好政府运动、联省自治运动、制宪救国运动、人权运动、宪政运动等)尽管在20、30年代就层出不穷,但真正形成规模、具有全社会影响的,还要等到40年代。

大规模的自由主义运动之所以到40年代才风起云涌,从自由主义者本身来说,是由 于组织化的因素。殷海光曾经将运动中的活跃份子分为“观念人物”与“行动人物”。他认为,在运动初始的宣传阶段,由“观念人物”占主导地位,到进一步的组织阶段,“行动人物”就脱颖而出。我们也可以将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划分为两类人∶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与行动的自由主义者。所谓观念的自由主义者,大都是知识体制里面的学院派人物,有著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通常曾留学英美或在国内清华、燕京、圣约瀚等大学接受英美文化的熏陶。他们关心政治,却是一种胡适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即不离开自己的专业岗位,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资源,通过大学讲坛、同人社团 和公共传媒等公共领域,传播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以胡适为精神领袖,在20、30年代聚集在《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和《独立评论》等刊物周围,发挥著较大的舆论作用。这些文人书生,个人主义气息极浓,各自有各自的信仰和观念;又有着文人相轻的传统毛病,基本上是一盘散沙。尽管其中的一些活跃份子如胡适,有时候会以一种费边社的方式,以个人的身分游说和影响政府中的高官,以推行自己的自由主义主张,但大部分人仍然坚守“君子群而不党”的信念,极其自觉地保持著个人精神和身分的独立性,拒绝直接参政,拒绝成为“组织人”,哪怕是组织反对党。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作为一种社会道义和公共良知的存在,在自由主义运动中的作用相当巨大,尤其在起初的宣传阶段更是功不可抹。然而正如储安平所评论的:“政治活动不能没有领导人物,但是因为相轻及自傲在中作祟,所以在自由思想份子中很难产生领导人物;政治活动是必须有组织和纪律的,但是因为自由份子的相通大都是道义的,不是权力的,所以很不容易发挥组织的力量。这些是自由份子根本上的弱点。”

有鉴于此,一些自由主义者不甘心仅仅停留在观念和言论上,他们要进一步付诸行动,尤其是组织反对党,以组织化的方式和权力化的运作推进自由主义运动。这些行动的自由主义者,对参政怀有强烈的兴趣,都自认为有治国安邦的卓越才能。他们中的不少人,比如罗隆基、张君劢、王造时等,通常没有固定的职业,今天在这个大学任教,明天在那个报社任主笔,几乎成为半职业的政治活动家。如果说,观念的自由主义者努力的主要层面在思想文化领域,因而更接受实验主义的点滴改良观,习惯于学科化地讨论个别问题,拒绝思考改造中国的整体方案的话,那么,行动的自由主义者由于需要明确的行动纲领,却热衷于思考和设计整体性的社会政治改革方案。政纲确立之后,就是独立组党。1934年秋天,张君劢、张东荪、罗隆基等人经过几年的筹备和酝酿,在北平建立了国家社会党(简称国社党)。但国社党人数太少,影响也小,无力担当自由主义运动的中坚。一直到1941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简称民盟)成立,意味著自由主义组织化的正式实现,也为大规模的自由主义运动提供了领头羊和建制的保障。

四 战后的自由主义运动

从194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出现了一股强大的自由主义运动,围绕著国民党的“还政于民”、战后中国政治秩序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开展得轰轰烈烈,不仅在公共传媒上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而且进入了实际的政治操作程序。前者自然是“观念人物”的汗马功劳,而后者则要归功于以民盟为首的“行动人物”的不懈努力。

从成立之初到抗战胜利的短短四年期间,民盟已经迅速成长为遍布全国主要城乡、拥有三千名盟员(大都为知识界精英)、仅次于国共的第三大党。鉴于当时暂时出现的和平气氛与力量均势,民盟成为各方都要努力争取的举足轻重的砝码。1945年秋天召开的民盟一大,宣布民盟是“一个具有独立性与中立性的民主大集团”,其神圣使命是“把握住这个千载一时的机会,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及其纲领,可视作中国自由主义运动的大宪章。

在这部由罗隆基起草的自由主义大宪章中,中心的理念和架构依然是社会民主主 义。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发展到40年代,在国际上变得更加汹涌澎湃。尤其是战后英国工党的执政,给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以巨大的精神鼓舞。知识份子普遍认为战后的中国民主模式,应该也可以仿效英国工党所施行的“中间道路”;在政治上实行英美式的议会民主政治,在经济上参照苏联的社会主义平等原则,也就是所谓的“拿苏联的经济民主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

尽管民盟的这一中间道路在学理上的依据并不充分,但它紧紧地抓住了中国当时两大主要社会问题:国家政治体制的不民主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正,并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施政改革方案。这一方案能够在1946年初被国共两方所接受,成为政协五项决议的蓝本,证明了它的确是一个出色的、有效的改革纲领。在这以前,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如以胡适为代表的《努力》和《独立评论》派)所关心的往往是都知识份子感受最深刻的政治不自由,而对社会底层(尤其是农村)更关切的社会公正和经济平等问题漠然无视。这样,他们既不能回应民粹主义的深刻挑战,即资本主义发展中 的社会公正问题;也远远游离中国社会底层的最基本需求,也就是罗斯福著名的“四大自由”中所称的“免于匮乏的自由”。民盟的社会民主主义中间道路,则成功地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原则相结合,从而有效地回应了民粹主义提出的深刻挑战,满足了社会底层的经济平等要求。

可惜的是,国共之间的分裂与内战,使得这一出色的社会民主主义纲领无法获得其实践的机会,中国也就从此与自由主义的中间道路失去交臂。一旦战争的暴力替代了理性的对话,自由主义也就失去了其生存的最基本空间。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象征著自由主义运动在中国的毁灭性挫折。

五 最后一次回光返照

自由主义运动的失败,固然有其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势,但从其自身检讨,也有诸般因素值得反思。首先是社会基础的单薄。一般地说来,自由主义运动总是由自由知识份子所发动,但它成功与否,并非完全取决于知识份子,而有赖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尤其是中产阶级的崛起。自由主义在舆论上的声势浩大,并不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力量雄厚。精神的优势不能简单地折换为物质的实力。然而,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以为中国的社会是中间大、两头小,国共分别代表两头小的,而自己代表“那占人口大多数的中间层”,包括农民、小知识份子、中产阶级等等。但是在缺乏体制保 障的情况下,“代表者”与“?被代表者”根本无法建立利益上的固定联系,所谓“代表”,只是一厢情愿的书生气想像。而且,即使实现了自由选举,真正主宰社会的,也并非那些在人数上占优的底层民众,而是控制了较多资源的阶层。但作为自由知识份子政党的民盟,与中产阶级的精神与社会的联系是那样地脆弱,以致于后者从来不曾幻想民盟会是一个本阶级利益的代表者。后来左翼份子批判民盟是“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对于罗隆基他们来说,真是一个有苦说不出的冤枉。因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从来不愿正视社会中利益集团的分化,只是抽象地宣称自己代表“民众”或者是“广大的中间阶层”!

另一方面,一场温和的政治变革,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政府中开明的民主派人士的呼应。在国民党内部,不是没有这样的民主派,比如以张群为首的“政学系”就属于此类。在20、30年代,分别有王世杰、翁文灏、吴鼎昌等好几批自由主义知识份子入阁国民党政府,他们成为“政学系”的中坚力量,也是促成二战以后短暂的和平民主新局面的重要人物。长期以来,政府内外的民主派人士保持着良好的个人私交,也有着千丝万缕的政治联系。如果这些人士能够里应外合,影响国民党内的最高决策层,那是有可能履行政协五项决议,实践民盟提出的中间道路的(自然,也同时需要中共的通力合作)。然而,“政学系”这批官员虽然具有一定的民主意识,拥有出色的行政领导能力,却缺乏明确的改革意向和政治主张,一旦蒋介石的意见为国民党内的强硬份子CC派和黄埔系所左右,“政学系”诸人立即显得软弱无力,束手无策。事实表明,他们只是一群出色的行政官僚而已,而不是有着坚定信念和果断意志的政治家。体制内部民主派的土崩瓦解,也预示着体制之外的自由主义运动,最终只能是一场徒劳的精神悲剧。

民盟的被迫解散,使得自由主义者的阵营迅速分化,一部分本来具有民粹主义倾向的人士向左转,出走香港准备北上解放区;而在战后一直在时政上保持沉默的胡适,此时似乎与哈耶克(F.A. Hayek)为代表的西方“新古典自由主义”遥相呼应,在仅有的几次关于自由主义的演讲和文章中,都强调民主政治与极权政治的不可调和,对极权政治在学理层面作出了尖锐的批评(胡适的这种“新古典自由主义”立场后来为殷海光所继承)。他宁愿选择威权主义的国民党,而不愿与在他看来与苏俄极权政治无异的中共合作。然而,一部分最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在非此即彼的十字路口,拒绝以现实的逻辑作选择,他们遵从内心的信念和良知,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坚守著自由主义的最后堡垒。

于是,在1948年初,自由主义在中国出现了一次悲壮的回光返照。在全国很有影响 的《大公报》异乎寻常地连续发表社评,论述自由主义者的信念、自由主义者的时代使命,公开亮出了自由主义的旗帜。声誉显著的《观察》周刊也接连刊载了施复亮、杨人葆等人的文章,鼓吹自由主义;而北平的一批名教授在国民党内开明人士的支持下,也成立了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创办《新路周刊》,提出了一个“政治制度化、制度民主化、民主社会化”的“初步主张”?。一时间,处于困顿中的自由主义在舆 论上形成了一次不大不小的高潮。有意思的是,在以前的自由主义运动中,哪怕是运动的最高潮,自由主义打的都是别人的旗号,比如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等,自家的徽记反而躲在背后,彰而不显。到了自由主义大受挫折,几乎回天乏术之时,真正的旗帜反而义无反顾地亮出来了。这是自由主义最富道德勇气和理性自觉的时刻,因为无论是“民主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在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与中共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之中,都有对应的框架可以接纳,因而它们的内涵也变得模糊不清、意义多歧。而自由主义,在国共两党那里,都被当作可怕的外来妖魔,遭到一致的痛斥和抵制。惟有这样的旗帜,才是自由主义者的真正徽号,才是一面名副其实的大旗。遗憾的是,等到这面大旗理直气壮地撑起的时候,迎接它的已经不是灿烂的满天朝霞,而是凄惨的落日余晖了。

美国学者格里德(Jerome B. Grieder)在评论中国的自由主义的悲剧时这样写道:“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败,并不是因为自由主义者本身没有抓住为他们提供了的机会,而是因为他们不能创造他们所需要的机会。自由主义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中国那时正处于混乱之中,而自由主义所需要的是秩序。自由主义的失败是因为,自由主义所假定应当存在的共同价值标准在中国却不存在,而自由主义又不能提供任何可以产生这类价值准则的手段。它的失败是因为中国人的生活是由武力来塑造的,而自由主义的要求是,人应靠理性来生活。简言之,自由主义之所以在中国失败,乃因为中国人的生活是淹没在暴力和革命之中的,而自由主义则不能为暴力与革命的重大问题提供甚么答案。”

然而,历史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更不能以此判断真理与谬误。虽然,自由主义在现代中国失败了,但并不意味著它所选择之方向最终是无意义的。很多东西的价值,要隔相当一段历史岁月才看得清楚。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岂非如此?不管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是多么的幼稚,它留下的精神传统,特别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实验,对未来中国的现代化道路选择,很有可能是一笔价值连城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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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二十一世纪》一九九七年八月号·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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