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讷:元朝的传统“中国”性与扩大的中国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239 次 更新时间:2021-03-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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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讷 (进入专栏)  


现代中国与元、明、清三个政治体之间明显的相似,首先呈现在“中国”这一概念的内涵上。

对于元朝是不是“中国”,元朝历史是不是“中国史”的一个环节,元朝与现代中国是否有继承关系,学界的研究倾向于肯定。


一、元时期“中国”性的延续

蒙元对外自称“中国”,我们是否也可称元朝为“中国”?答案是肯定的。即使是从传统“中国”性延续的角度看,也会发现,在元朝,蒙古的政治文化必须朝农耕“中国”的政治文化倾斜,否则无法统治农耕“中国”;而没有农耕“中国”的人力资源、经济乃至于文化、技术资源,蒙古帝国难以维持对东亚乃至西亚地区的控制,忽必烈汗亦难维持蒙古帝国最高领袖的地位。达成这一效果的代价,就是蒙古国家的进一步“中国化”。

不仅如此,蒙古的“中国化”甚至不是被动的。前文提及,辽、西夏、金、西辽等政权因“中国化”而强大,对以这些政权为敌的蒙古人而言,有必要去了解“中国”的内容。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即主动推动“中国化”改革,其动机在于对宋战争,若不师敌长技,势难战胜敌人;蒙古政权“中国化”改革的动机亦然。

不论是爬梳浩瀚的史料、功力深厚的传统元史研究,还是重视蒙古文、波斯文、藏文等其他语言的“新元史”研究,都不能回避元朝与“汉人中国”政治传统的联结,以及以统治汉人“中国”为目标而设计的极为“中国”的方案。事实上,元史研究的成果,在很多角度证实了元朝的“中国”性。元朝与“蒙古帝国”的重要差异,正在于它在尝试统治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文明时,展现出强大的适应、模仿和制度创新能力。元朝对金、宋的继承和模仿,尤其是对金朝制度的继承和模仿,使蒙古帝国政治形态转入了此前“中国”历史演进的轨道。元朝的太庙制度,即是对这一轨道转换的政治确认。此后,元朝更全面地改变了蒙古人统治“中国”之初对儒家思想的排斥。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在位期间(1311~1320),科举制度复兴,元朝加强了对儒学的支持。1340年,元廷内的派系斗争,完全是在用儒家的思想和逻辑来表述各自的分歧与观点,并证明各自活动的正当性。

在政治和行政制度方面,蒙哥汗时期即模仿金朝初创的制度,在原金朝统治区域设立“燕京等处行尚书省”,在阿姆河以北的中亚地区设立“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在这两个区域乃至拔都势力范围内的俄罗斯,广泛进行户口登记(“籍户”“括户”),任命达鲁忽赤镇守。自元世祖忽必烈开始,元朝的继承制度即开始向传长、传嫡的“中国”方式倾斜。此后,“中国”的政治文化逐渐占据优势,蒙古草原上的部落民主体制逐渐被“中国”的官僚-科举制度取代。

我们当然可以刻意强调忽必烈建立的大元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的延续,但不能不注意到忽必烈即位后蒙古的政治所发生的重大历史转折,蒙古朝廷的统治中心从内陆亚洲转移到汉人农耕地带。忽必烈汗本人很快就认识到,“山以南,国之根本也”。在灭亡南宋之后,元朝臣民绝大多数是汉人,元朝的财政,建立在汉人农、工、商税收的基础之上。毫无疑问,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汗这几位蒙古大汗,也都想做世界之主,忽必烈汗甚至发动征讨日本、爪哇的战争。但正是这两场战争,凸显出蒙古人开始受到“中国”条件的限制。

延续一切草原帝国的共同命运,蒙古帝国在崛起并急速扩张后不久,很快进入内部分裂的阶段。分裂后的各个汗国,在几乎不可抗的文化、经济力量推动下,转而依存在他们征服的文明之上,元朝是其中之一。依附于“中国”文明,则必然会在国家利益上与农耕区域的利益结合。金如此,元如此,后来的清朝也是如此。最早独立的是钦察汗国,此后,各汗国与元朝之间的关系成为“类中国”式的“宗藩”关系。在各汗国看来,元朝已经转换为“大汗之国”“中国”。这种关系从外部划定了元朝的实际统治范围,即10个行省加(相当于一个行省的)吐蕃三道宣慰司。无独有偶,从西藏的角度看,高原以东的汉地,一直有着连续的政治传统,其中,元朝是从唐到明的“汉地王统”的一环。西藏史学家的认知,与西欧中世纪和近代的史观大异其趣,他们对于“中国”政治传统的连续特质,有着近距离的接触和直接体会,这种历史书写与汉文历史书写具有明确的共识;然而,相较于同期汉文历史著作的汉人中心史观,西藏的历史著作同样有差异,重点在于它在承认两宋的“中国”性与“正统”性的同时,也承认辽、金的“中国”性、“正统”性,强调元朝对金、西夏“正统”的继承。西藏史学家的观察,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从辽、金与两宋的定位中,彰显出“中国”文化-政治圈四周的邻人对“中国”传统逐渐转型的敏锐感受。

因此,元朝的疆域并不等于蒙古帝国的疆域,从疆域的角度看,元只是金、西夏、大理和南宋疆域的继承国。忽必烈本人即以继承中原历朝统绪(“正统”)自居,视元的统治为“中国”的延续。元未灭高丽,而是接受高丽维持与其他汗国近似的“藩属”地位,仅期待借由高丽等“藩属”的臣服姿态,达成“万邦来朝”的表面政治效果,这一举动正是元朝“中国化”的表征。高丽行儒家之道,用汉字,又增加了初步汉化的忽必烈的亲切感。其后,元朝数度罢止在高丽置行省郡县的提议,理由皆出自“中国”王朝的政治传统和惯例。从半岛历史的角度看,元、明、清与半岛的互动,促进了高丽—朝鲜以维持国祚为目标的传统政治智慧的成熟和“事大”传统的延续。

种种迹象表明,元继承并延续了辽、金、西夏、西辽乃至南宋的“中国”性。蒙元的“中国”性,是明朝顺理成章地继承元的疆域和臣民的重要依据,也是满洲人建立的后金和清朝统治中国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二、元时期“扩大的中国”性(一)——藏传佛教与“中国”

然而,蒙元并不止于继承和延续了之前由汉人与非汉人在“中国”和周边所建立的不同政权的“中国”性,它同时也扩大了“中国”的内容和含义,包括:(1)同时吸收汉文化与藏传佛教文化,为“一体”之下的“多元”开拓文化格局;(2)在庞大的蒙古征服、穿越大陆的贸易及广泛的文化交流背景下,空前扩大了“中国”与世界的联系;(3)减弱传统“中国”文化的阶级化呈现,将汉语语体文(白话文)及某些汉人民间俗文化纳入官方规范文书之中,促使汉文化获取民间文化的活力,启动转型进程。

蒙元所称的“中国”,其内涵相较于上古、秦、汉、隋、唐,甚至辽、宋、金时期,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中国”的范围,已由华夏、汉人的政治/文化区或者标榜拥有与华夏/汉人具有相同文明程度及政治合法性的非华夏/汉人政权统治区,扩大为同时包含汉人与非汉人、农业区与非农业区、东亚与内陆亚洲在内,由蒙元王朝管辖的全部疆域。这样,蒙元所自称的“中国”,才在技术上打破“华”“夷”二分,扩大了“华”的内涵;也等于从法律上正式承认多样性——而非汉化——的合理。

蒙元为了统治金、宋遗留下来的“中国”,并利用“中国”的资源延续及扩大自身的统治,不可避免地接受乃至推动汉化;同时,蒙元需要统治居住着非汉人的内陆亚洲半农业区、非农业区(例如前西夏、西辽的辖地),也必须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在这个“扩大的中国”中,藏传佛教是与汉人政治文化传统并行的重要政治文化因素。从这个角度看,蒙古统治阶层的“汉化”与“藏化”或曰“藏传佛教化”是同时进行的。

从蒙古帝国体制分裂、蜕变而来的元朝体制对西藏长达一个世纪的有效统治,成为元、明、清时期汉地与西藏政治关系的基础。这里必须强调,元朝(以及后来的明朝和清朝)与西藏之间的关系,从性质上而言,是统治与臣服的关系,但不是简单的、单向的统治与臣服的关系;同时,朝廷与西藏、汉地与西藏的政治关系,也不能被简单地描述为宗教关系。

事实上,藏传佛教是在青藏高原特殊的自然、人口、经济、文化和政治生态下发展出来的文化体系,它的内在核心是政治,称其为“佛教政治”或许更为贴切。强大的吐蕃王朝分崩离析后,佛教为求生存,吸收藏语区域具有萨满性质的“苯教”的因素,演变成“后弘期”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萨满基因,促使其演变出数量繁多的教派,而藏语区域的政治不得不与藏传佛教结合,催生了诸多小型政治体。具有纷繁的教派宗教-政治背景的藏语区域政治,由此形成了一个重要特征,即它必须建立在与藏语区周边重要政治体的互动之上。藏人精英清楚了解青藏高原的天然环境与政治生态的限制,诸多小型政治体往往以取得奥援为目的,主动与汉地或内陆亚洲的王朝建立政治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态,很快演化为藏语区域各小型政治体寻求或接受汉地王朝、内陆亚洲政权的册封,自居汉地王朝或内陆亚洲政权虚拟/设想政治体系之下的次级实体,以换取汉地王朝及内陆亚洲政权主动或被动地推动藏传佛教在汉地及内陆亚洲区域的传播,换句话说,以“次级”的地位换取“实体”的内容和利益。一些研究显示,拥有吐蕃王室血统的唃厮啰,即与北宋“共谋”,“建构”了藏传佛教,确立了这种政治互利关系的模式,并为同期的西夏和此后的元、明、清所沿用。

西藏与元、明、清,尤其是清的关系之所以如此紧密,关键在于二者在政治空间上的重叠。西藏宗教-政治体将其以宗教包装的虚拟政治空间延伸到蒙古草原和全部汉地;元、明、清则对西藏行使直接或间接的统治权。对于纵横驰骋于欧亚大陆的蒙古人而言,控制广阔制高点的战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而佛教所造就的西藏政治文化生态,恰好为蒙古和西藏双方的需求提供了一个联结点,促使蒙元将其统治空间延伸到西藏,并据此营造“扩大的中国”。面对蒙元“扩大的中国”架构,藏传佛教政治将西藏及其周边描述为观世音菩萨教化之地,将蒙古描述为金刚手菩萨教化之地,将汉地描述为文殊师利菩萨教化之地。借由这种描述,藏传佛教于元代开始在蒙古贵族中传播,同时更广泛地进入汉地,甚至出现在蒙古朝廷的支持下夺取并改建汉传佛教寺庙的情形。但藏传佛教向汉地的传播,更多的是在政治上,而非宗教上,这强化了汉地与藏地的联结。在现实中,清末以前,西藏的精英完全了解西藏与元、明、清之间关系的政治(而非宗教)属性,宗教只是这种从属性政治关系的一种外在形式。并且,与惯常的认知和想象不同,在元、明、清与西藏的关系中,西藏(而非元明清朝廷)是在政治利益方面(也是物质利益方面)受益较多的一方。鉴于西藏内部存在结构性的教派与地域之争,执政的西藏政教上层为维护其面对西藏的政治权威,急需得到拥有强大军事力量和政治经济资源的蒙古大汗、明朝皇帝或者满洲皇帝在军事和法律地位方面的支持。换言之,萨迦派若不与元朝建立政治联盟,格鲁派若不与俺答汗、明朝、后金、清建立政治联盟,就无法在政治上整合西藏。有关西藏与清朝朝廷“供施关系”的描述,乃是西藏政教上层提升自身在西藏统治权威的话术。萨迦派在元朝如此,三世达赖在俺答汗时期如此,五世达赖在和硕特固始汗时期亦如此。

与此同时,元、明、清三朝的最高政治阶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藏传佛教在宗教方面的影响,而元、明、清三朝也都将藏传佛教当作统治藏传佛教文化圈辐射范围内的蒙古人、藏人、西南以及西北各部落、土司的政治工具。从拉萨政教上层的角度看,西藏这种基于政治需要,部分出自宗教文化想象、建构的意识形态政治体,在外观上隐然成为与元、明、清世俗政治平行的政治体,在现实中也创造出可以运作的政治化空间。这种意识形态体系中实体化的部分,落实在西藏与元、明、清皇帝的君臣关系,以及与蒙古各部的互惠政治关系之上。而这两种关系,都是元、明、清“中国”架构中的一环。从近代西方经验的视角看,西藏与元、明、清国家的关系,似乎不受“中国”架构的框限,但在中国政治的现实中,信仰与实务两个空间体系的重叠,并不妨碍一个整合后的整体架构的运作。在中国历史中,藏传佛教并非特例。在很多层面,南方汉人的民间宗教信仰与藏传佛教一样,也具有政治功能。在南方汉人社会中,民间与国家的关系,其实很像是西藏与元明清朝廷关系的一种缩影。

蒙古、西藏、新疆与农耕区域的政治结构各不相同,各自与汉地的文化差异也是明显的,但仍有必要注意各方之间类似的成分,其中有一些成分是相互模仿的结果。蒙古、西藏、新疆对“中国”制度体系的模仿,成为元代之后各方与“中国”的联结点。创作于明朝的虚构文本《西游记》对“东土大唐”与周边邻居关系及对周边邻居状况的描述,在充满某种“内部东方主义”想象的同时,也有反映事实的部分。


三、元时期“扩大的中国”性(二)——早期全球化与文化近代化

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具备中国王朝前所未有的“世界性”。蒙古的统治,联结了原本鲜有往来的基督教世界、伊斯兰世界、佛教和儒教世界。蒙古征服,引发了欧亚大陆各部分政治、经济、文化重组的连锁反应,也将新的“中国”置于一种“原型全球化”的世界变局之下,重塑了“中国”的地缘政治格局。

发源于黑龙江上游的蒙古势力在攻打金的过程中,首先利用金忽视经营女真人发祥地黑龙江中下游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弱点,控制了金的战略后方,断绝了金的退路。蒙古在征服南宋的过程中,设计了攻灭大理,控制今云南、缅甸,侧翼包抄,截断南宋的贸易通道,从地理上围困南宋的战略。金与南宋的灭亡,凸显出“中国”在地缘政治方面的弱点。元取金、夏、宋、西辽而代之,也继承了金、夏、宋、西辽所面对的地缘政治空间困境。为此,元朝的地缘政治战略,转为从东北和西南两侧继续延展胡焕庸线。这意味着元朝有意将新的“中国”的防御前沿向东北推向日本海、鄂霍次克海,向西南推向孟加拉湾。辽阳行省、征东行省和云南行省的设置和运作,正是这一战略设计的一环。明、清两朝在这两个方向的政治运作与战争,显然是元朝的上述战略设计理念的延续。元朝对日本的战争,也是有意在这个大的战略思维下,压制崛起中的日本对元所主导的东亚核心地区政治秩序构成的潜在威胁。

中唐之后,“中国”的西北通道阻塞,丝绸之路断绝,西亚的商人转而致力于开发与“中国”间的海上交通。元时期欧亚大陆畅通,丝路恢复,但元朝同时继承并扩大了唐、宋的海上交通。蒙古各汗国对欧亚大陆的统治,还导致蒙古帝国和元朝从中亚、西亚的先行归附区域引进行政人才、士兵和其他人力,将他们归入元朝的“色目”类别中。由此,元代广泛吸收波斯、阿拉伯人的世界知识,也从更广阔的切身经验中积累新的知识,对世界的了解胜过从前由农耕汉人建立的朝代,这又有利于元朝贸易的扩大。海、陆两线贸易的增加,同步促进国内贸易的繁盛。忽必烈时期,朝廷发行通行全国的纸币,其流通很快超出国界。尽管元代纸币发行流通以失控的贬值收场,但其所显示的国内贸易规模,在同期世界,仍令人惊叹。

忽必烈在政治实践中,将元朝从蒙古帝国中分离出来,但同时将“中国”从东亚国家发展为欧亚国家。这意味着,忽必烈所建立的元朝,仍然以中国为核心,但又是属于欧亚大陆和世界的“新中国”。明朝是在元朝开创的新的国家形态、观念、秩序之上建立的新朝,而不是他们自我标榜的那个复古王朝。明朝初年,看起来出现了很多恢复传统“中国”的政治举措,但明成祖再度选择元朝的首都北京作为自己的首都,等于又将东亚和内陆亚洲结合起来了。包括“开关”在内的“隆庆新政”使明朝再度回到元朝所铺设的轨道上面。从贸易和知识的角度看,元、明、清都是与世界衔接的国家,它们显然并不像近代反传统话语所描述的那样“闭关锁国”。这个历史线索,在中国史和中国周边国家历史的理解与书写当中,也长期遭到隐没。位于汉字/儒家文化圈的中国、日本、朝鲜、越南、琉球,都很能理解中国历史以朝代史为核心的书写习惯,也因为如此,朝鲜、日本乃至越南,都曾经将元朝、清朝视为“非中国”。

元代在文化上对现代中国的形成也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出现这一结果的前提,是蒙古、色目人广泛接受汉文化的影响。元攻灭南宋后,理学学术北进,蒙古、色目人及北方汉人“循利南趋”,任职、旅寓江南的色目人习儒者众。蒙古、色目人“华”化为杰出诗人、词人、画家者,数以百计,且使用汉化姓名(并不是由于受明朝压迫而改名)。色目人在汉文化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是极普遍的现象。蒙古、色目人在元朝不可能遭到任何政治压力,而只是受到文化的吸收。王国维、陈垣、萧启庆等人的研究都从不同的角度证实了这一现象。

由于汉语、汉文并不是元朝蒙古皇室和色目官僚的母语,蒙古人、色目人接触和学习汉语,反倒是从与汉人基层社会的接触开始,以“自然学习法”,从民间口语直接习得。元朝的官方文书,其汉文版往往使用口语体,即“白话”。元代白话文体绘本(全相本)经、史、俗文学著作开创了近代文化白话文学传统。元代的白话文也会夹杂蒙古语语法,这一现象其实反映了辽代以来北方汉语口语的现实状况。这样的现象,第一次造成中古以来的“言文一致”,较之秦始皇时代的文字统一,更进一步推动国家共同语的形成。以欧洲的标准来看,国家共同语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基础之一。

现代中国文化,从衣、食、住、行开始,到语言文字,再到某些深层文化,都与日本、朝鲜/韩国等汉字文化圈的国家有所差异。日、朝等国文化中保留了较多的“中国”中古以前的习俗,语文中保留较多中古以前的汉语词语及用法。近世和现代汉语,则因密切的语言接触,吸收了相当数量的蒙古语词、满语词。当然,各个历史时期,尤其是在元以后的“中国”范围内,各非汉语言也吸收了很大数量的汉语词,受到汉语语法的影响。元以后“中国”的服饰、餐饮、建筑、家庭、宗族制度,都与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有了比较明显的分别。

此外,元代“四类人”制度中对汉文化的贬抑措施,效果是有限的,但有利于在元的统治区域内提升非汉文化的地位,在新的、扩大的中国内部营造多元文化并存且相互渗透的环境。这一新的生态为明朝和清朝继承,并成为塑造现代中国多元文化生态架构的基础。


吴启讷,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新史学 第13卷 历史的统一性和多元性》,钟焓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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