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中叶,一次接待苏联客人时,毛泽东指着邓小平介绍道:此人能够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今后前途无量。邓小平“前途无量”了之后,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得到全面推广,几乎一跃而成为中国官场的金科玉律。
我就认识信奉这条“原则”的一个小官。他在一个基层的局里掌管医疗保险基金签批权,每年有近千万的基金要从他笔下流进流出。医疗保险政策基本都是刚性的,比如职工门诊费用,除列为当地慢性病范围的上十种特殊病能从社会统筹中支付外,一律只能从个人帐户支出。由于个人帐户上的钱很有限,一部分人不够用,因此而求情放宽报销范围的便络绎不绝。严格执行政策需要抵住来自领导、亲朋故旧和“塞砣子”及烟酒等方方面面的压力。这位仁兄在小圈子里以“会做人”出名。从“会做人”三字,读者也许就不难想像到实际情形:刚性政策在他手上具有橡胶一般的弹性,并且弹性系数与他的在职时间呈正相关。到他临近休息的前半年,政策在他手上基本已成“八万”——衩开的。他老兄一切能卖的人情全卖,一切能留的后路皆留,直到潇洒走人为止。
我曾与这位仁兄有过数次对话,他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振振有辞”是:自己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地结合了起来。确实,在那些与他无关和未向他求情的人们面前,他的确够原则的。只是这“原则”成功的同时,另一个原则——公正也就彻底沦落风尘。可怕的还不在此!当“这些仁兄们”顺顺当当地干完自己想干的而平安退下去后,危险才上升到最高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东方不败”哲学一次次得到成功应用,势必引起其周围的同僚、继任者、受益者们效法。不智成了群体智慧的一部分,流毒更深入地钻进了民俗!
当然,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作为一种政治工具,它本身并不坏。岂止不坏,折冲樽俎是政治家的日常功课。布什上台之初反克林顿“斯基”之道对中国冷眼相向,“911”后又改之以青眼相加,就颇有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韵味。在自由民主成为主流政治文化的国家,妥协和协商是所有政治游戏规则中必不可少的“甘草”。问题是:几乎没有哪味西药需要甘草。这里的“甘草”只适用于政治游戏。确切地说,我认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只适用于“立法”层面(包括私域和公域),以及行政执法中适用自由裁量权等有限场合。即使是这些场合,在没有有效监督的体制下,“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也要慎行。刚性的执法和司法领域则要断然禁止。一旦在这两个领域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了,随之而来的将是严重的社会失范和失序。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行政执法腐败和司法腐败泛滥成灾,正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遭到滥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