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励生:转型中国的双重担当

——为《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而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02 次 更新时间:2011-11-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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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励生 (进入专栏)  

如我们所知,而今的事情,常常并不是大家不知道——所谓“知道分子”便是其反讽罢——同时,也常常不是怕没人说出真理来,而是怕说出来的真理没人听!为何?原因在于我们从什么都信到什么都不信,厌倦了,麻木了,尤其是经济又成了迷信之后,更由于各人有了诸多麻醉的办法,比如性,比如网络狂欢,比如娱乐和消费,一如学者徐贲先生曾经研究和指出过的而今中国大众甚嚣尘上的犬儒主义,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已经钻进了死胡同。用正来先生的说法,是叫做“被强制抹去了记忆”。如果我们都失去了记忆,我们除了厌倦和麻木,还能干吗?这也许还仅仅是历史的原因和后果,若从现实的层面找原因,一如任仲夷老先生曾经所言:“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就没有道理。”因为我们已经非常清楚地看到了这种“硬发展”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了。从对症下药的角度说,一如李曙光教授所指出的,我们必须经过市场经济的三阶段演进:从畸形的市场经济(政府参与游戏)到混乱的市场经济(企业家集团与政府的博弈)再到法治的市场经济(良性循环)。而这,在我看来,才是真正转型中国的要义所在。

问题在于,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迷信,要么是政治上的迷信要么便是经济上的迷信?窃以为,关键可能在于,我们从来缺乏完全独立的知识分子阶层。如果是单个知识分子的精神独立,恐怕不是难事,如果是整个知识分子阶层的完全独立,在我们中国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严重到而今要不就犬儒主义下去要不就只有自我麻醉下去,尽管其问题背后的深刻原因大家耳熟能详。因此,相持到眼下的情形就是,各说各话,各自重复一些连自己也不相信甚至打哈欠的话。其根本症结大家也清楚,便是公共性的阙如——无论是曾经垄断的公共产品而今无法提供起码的精神支援还是眼下的自我精神支援无从谈起,知识分子如何担当?在当下中国就变得特别严峻和困难。比如,即便是学术乃社会公器这样的大题目已经得到知识分子群体的共识,也已经存在如何彻底洞开我们自身的公共空间的问题,甚至不再是《新青年》那样的启蒙就能奏效的问题,如果“民智已开、官方不启”又该当如何呢?因此,在我看来,《律师文摘》的使命比之《新青年》时代更艰巨同时也更平和,这就需要一副更为坚韧而又平实的肩膀,肩负起我们“时代的闸门”。孙国栋先生拥有的便是这样一副坚韧而平实的肩膀的。历来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而今是中国政法大学代有才人,无论学人抑或律师,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毋庸讳言,当下需要的便是这两种知识分子充当转型中国的脊梁。鲁迅、胡适、蔡元培、陈独秀等五四大师的精神无疑将永远激励着我们这个迟迟现代性不醒的民族,但毕竟,时代确实完全不同了:首先我们已不是所谓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了,其次,哪怕是专政中国也毕竟开始向权利中国转型了。尽管(无论何种)传统中国遗留下的众多问题依旧——这恰表明了历史转型的艰巨性、复杂性以及长期性,任何的短期行为恐都于事无补。便是在此意义上,窃以为方能较为接近理解国栋先生信奉的陈寅恪所倡导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编辑理念和“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的办刊宗旨。

说白了,我们的律师们任重道远,我们的知识分子努力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无论是所谓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还是维护所谓的社会公正,非律师群体莫属:假如我们真的想从专政中国往权利中国转型的话。实际上,律师何止仅仅是维护弱势群体,而且更要维护任何可能受到侵害的个体利益,便是在这种种具体的个案切身努力和有效论辩的过程当中,催生出我们的公共性和公共空间的萌芽,进而有效地推动(畸形的和混乱的往法治的)市场经济转型。只有在法治的市场经济里面,才足以保障人们的经济自由。也只有在真正的经济自由里面,我们才能发现我们自己的通过种种协商与妥协而产生的(本土)自然法,也才可能发育出我们本土的市民社会,我们的公共领域也才可能有真正诞生的基础。与此同时,知识分子们的努力也就由此彰显出了其无比重要性:既要在面对种种中国具体情势做出问题化的处理,更要建构出我们本土的现代价值关怀,以获得“善”与“公正”的中国法律/法制图景,同时尤其重要的是要有效地重新建构我们的生活。在我看来,《律师文摘》的几位学术顾问便是当今中国屈指可数的人中豪杰:(假如可以)暂且略去江平、张思之等老先生不计,众所周知:邓正来先生正在建构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不仅恰逢其时而且力道空前,更是奏响了“主体性中国”的真正“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昂进行曲;贺卫方先生所极力主张的具体法治的制度演化努力堪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可谓当之无愧的当下中国宪政秩序原理付诸实现的忠诚“守夜人”。当然,包括江平、张思之等在内他们只是几位杰出的代表而已。如果一定要开出名单,优秀知识分子的名字势必将要开出很长很长的一串,其中不少名字早已出现在了《律师文摘》的刊物上了。也便是由于此,《律师文摘》的编辑理念就能得以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而不至于像我们耳熟能详的诸如“双百”那样多少年来仅仅停留在口号上。也当然,更有一大拨律师群体中的特别出色者,诸如浦志强、王才亮、许志永、滕彪(如果一定要开出名单,优秀者包括那些所谓政法系知识分子在内,也一样要开出很长很长的一串)等,尽管他们的努力很难很难,还可能无甚效果,但窃以为,他们在中国律师推进现代性进程和建构现代宪政秩序原理的实现过程中,其添砖加瓦之功着实功不可没。如果说,“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的具体实施,显然我们更应该重重地记上一笔不计个人报酬而真正改写了律师公益事业历史的代表人物浦志强、许志永、秦兵,确切地说,他们几个已经成了律师的楷模。

俗话说:红花也要绿叶扶持。当绿叶满树的时候,开出的《律师文摘》之红花自然将分外妖娆,那么我以为:国栋先生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理念又完全区别于《新青年》时代,假如说《新青年》的担当仅仅是启蒙的一面,仅仅停留在“批判”和“打倒”以及“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呼吁上,那么,《律师文摘》的担当则复杂艰巨得多:综上所述,我们就能分明看出其在转型中国的具体进程中的双重担当——既要真正有效地解构我们亘古未变的结构性存在,就像陈志武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之所以那么多的传统社会都推崇集体主义文化,是没得选择之举。只有推崇集体主义文化让每个人都忘了自我,才能让那些人格化了的隐形金融合约有得以实现的基础,发展发达的金融品种,可能是打倒‘孔家店’的更好途径。”说到底,仍然还得为争取获得相关制度性的基础而努力、而担当,同时又要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基础而努力、而担当。而在这双重担当的已经五周年的办刊历史过程中,国栋主编显然并不孤单,尽管他为此“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不时为办刊经费所困为办公环境所难以及诸多可以想见的必得个人承担的痛切和艰难,他也矢志不渝,“众里寻他千百度”……

国栋寻的是什么呢?当然不是王国维老先生所痴迷的那个境界,而是我们正在生活着的这个世界中的最可宝贵的合理性秩序及相关规则。为了它的实现,显然并非全然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我们自己,当然也包括我们的下一代。那么,包括所有加入到这个双重担当的人们,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去做任何的后悔呢?特借《律师文摘》创刊五周年之际,寄语国栋先生:珍重、平和、理性,就像贺卫方先生那样。

2006年11月25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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