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映芳:秩序与混沌:转型论再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47 次 更新时间:2020-10-21 22:58

进入专题: 社会转型   社会秩序   社会混沌  

陈映芳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转型理论及其相关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同时也受到了种种质疑,包括对目的论的转型论所蕴含的确定性理论和线性社会观等的批评。这样一些学术挑战,要求社会转型研究者从更为广阔的视野,来重新审视转型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议题,在此基础上致力于超越既有理论和方法的局限性。并在确认社会变动的不确定性、非线性的同时,探索未来社会的确定性和方向性议题。这项研究认为,对社会秩序—社会混沌的辩证关系以及社会转型的时空结构的认识和把握,应该被视为理论探讨和方法实践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社会转型;社会秩序;社会混沌;时空结构

“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概念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已非常普及,笔者此前曾著文讨论“转型”“发展”及“现代化”等几个概念在国内学术语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现代化”在近代以来的中国不仅是一个社会科学的理论范式,它也是中国社会的一套价值规范和一个现实的社会过程。①在本研究中,笔者意图探讨的是,转型理论在国际学术界正遇到怎样的一些质疑、研究者又该如何面对并超越各种挑战的问题。

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研究者来说,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转型”已成为国内外中国研究的一个最重要的分析框架,也是理解中国问题的一个基本角度。而对于转型理论以及各种转型研究,国际学术界已有很多反思性的探讨,这些成就理应成为我们本土转型研究的学术参照和思想资源。同时我们也需要从中国的经验出发,参与到这样的学术探索过程中去。

“转型”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最初它主要被用来定义中东欧地区政治和社会的急剧转变。但本研究中的“转型”概念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部分地包含了“现代化”(modernization)、“过渡”(transition)这样一些概念。这是一种基于历史社会学视角的概念扩充实践。对此,笔者基本认可Raj Kollmorgenr的思考:社会转型代表了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变革,与过去三百年西北半球现代民主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等“经典”形式相比,它应该被视为一种替代性的社会演变方式。②

一、如何回应“转型论”所面临的质疑和挑战

(一)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研究的反思

在今天的学者看来,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的早期研究中,通常蕴含了一种规范性的限定(normative prescriptions),“转型”的概念意味着对民主化和市场化的期望,包含全球性或整体性维度,③早期的转型论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的意味,它实际上被理解为西欧化或融入西欧的同义词。也因此,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变革过程中各种政治经济问题的暴露,以及社会演变趋势的差异性、不确定性的显现,转型论随之受到质疑,由此引发了学界不断的反思和范式创新。④

批评者认为,既有的目的论式的转型论强调确定的目的地,本质上是由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现代化理论所主导的,研究者需要关注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转变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不可预测性,⑤并正视过程本身,重视对现实的描述,而不是将事实描述和规范性判断混为一谈。⑥也有的学者认为,后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可能并不是被学者定义的“整顿中的革命”(rectifying revolutions)或“过渡”,它们不只是已知社会模式的转换(transfer),而是正在创造一种新的社会现实。⑦

在致力于范式创新的学者看来,为了捕捉隐含于后社会主义国家过渡性中的多重性、复杂性,新的理论应该是一种从国家社会主义向多种制度类型转变的理论,包括新型威权主义,持久混合政权,不稳定形式的贫穷资本主义和低质民主,以及极少数成功发展可持续自由民主国家的政权。⑧也有的学者认为,如何描述、解释新兴的社会秩序,这才是后社会主义研究者要做的事——以强调转变过程的转型学、亦即“非目的论的转型学”,来替代原有的转型论,从而放弃统一化、普遍化的“衔接议题”(convergence thesis),接受多样性作为社会变动研究的指导原则。⑨还有不少学者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状况,致力于创建具体的分析框架和理论范式来定义并解释现状,如针对一些国家的“后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理论”(theory of post-communist capitalism/s),⑩以及针对中国的“转型陷阱”(trapped transition)理论,(11)针对俄罗斯、中国等国的“局部转型”(partial reform)理论等等。(12)

(二)现代性困境与转型理论创新课题

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研究领域对转型论、过渡论提出的反思性批评,触及了深受过渡论影响的近现代社会观以及现代社会科学的一些基本问题。

后社会主义转型论与社会主义的过渡论之间,存在有结构的相似性。不仅如此,在历史哲学层面,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再到转型理论,实际上都存在内在的联系。甚至可以说,过渡论深刻地影响了18世纪以来的认知结构,(13)包括各种社会进化论、进步史观、发展论,还有各种文明论。但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变动的经验事实及其相关的转型理论反思向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人类社会一步步变革、进步及文明化等的普遍规律,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只是源于学者的价值表达或移情而形成的社会观?这一疑问还会带出另一个问题:学术界对迄今为止的社会发展史,特别是现代化、过渡期、转型期等各种历史的解释,多大程度上可以被确认为是对经验事实的客观的描述?就如有的学者质疑的那样,知识界对许多历史上的转型过程的定义和描述,其实主要是追溯性定义——按规范化的程序重构历史,追溯性地赋予其转型意义。(14)

对正处于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变动之中、并试图探究社会秩序现状及其背后的演变机制的我们来说,这样一些问题其实也意味着,我们需要对一直以来所信奉的社会观再次做出反思和确认:社会朝着人们期待的方向,从一个制度到另一个制度、从一种秩序向另一种秩序的过渡或转型,其过程是真实的、可能的吗?

在国际学术界,对“过渡论”“转型论”构成挑战的,并非只有后社会主义转型理论反思。现代化理论批判、现代性反思以及后现代主义理论等,早已成就斐然、深具影响力。此外,20世纪末以来广受关注的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曾明确地将可控制性、确定性等归结为工业现代性(第一现代性)的特征,包括线性社会观、结构现代性、规范的秩序能力等等。他认为社会已经进入以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等为特征的风险社会。(15)这样的社会所呈现的是一种非线性的、开放的模糊状态。贝克认为革命、进化、变革等表示变化的概念都已经不足以捕捉社会现实,他将社会科学既有的一些社会类别、社会转型模式等称之为“僵尸类别”(zombie categories)。在后期的研究中,贝克还提出了“蜕变”(Metamorphosis)概念。作为对风险社会理论的超越努力,他以环境、气候等问题为例,阐释了对未来世界不确定、不安全的担忧,同时也思考了人类如何创造新能力、克服风险的可能。他认为世界正在发生的不是“转型”,而是“蜕变”——它意味着一种更激进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中,现代社会的旧的确定性正在消失,同时一些新的事物正在出现——世界蜕变问题的研究所关注的,并不是好事物的负面影响,而是坏事物的积极作用——为了把握这个世界的蜕变,有必要探索新的开端,在当前的动荡中寻求把握未来结构和规范。(16)

这正是今天社会转型研究者的职责所在:在揭示既有的过渡论、转型论可能遮蔽的不确定性、复杂性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可能性、确定性所在。

(三)对“反思”的反思:理论及方法的几个问题

社会转型理论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变动”(social change)理论,它预设了对象社会从一种社会制度(social system)向另一种社会制度的转变,它被理解为旧秩序解体与新秩序形成之间的过渡阶段,被赋予了过渡性、方向性、线性过程等的属性特征。在这样的框架下,研究者会对社会转变的结果做出成功或失败、偏离的评判。后社会主义研究的批评者敏锐地指出了这一点。但是,中东欧后社会主义国家的“西欧化”目标的达成与否,不仅在目的论转型论中曾被视为一种标准,在各种“去目的论”的转型研究新范式探讨中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那样的目标及其结果,其实也构成了批评者质疑转型理论失灵的主要的经验依据。换言之,反思者们对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过程的多样性、复杂性的发现和强调,其实与转型理论共享了“目的论”的某些前提假设。与此同时,在强调过程描述和新兴社会建构的新转型理论设计中,“新秩序”的形成与否,依旧是一些学者试图发现、描述和解释的目标。

对理论反思的再反思,有助于我们回到问题的原点,进一步了解社会转型理论的问题所在,以及探索新的可能性。为此,我们不仅需要范式的批判或创新,还有必要对“范式—经验关系”持续地做出检视——“经验”并不是供学者创新理论的现成素材。而理论既是帮助研究者接近问题的路径,同时也可能限制、框定研究者的认知能力。我们需要对范式—经验关系的辩证关系有足够的认识,并致力于在方法论层面的不断推进。

1.如何认识社会变动的方向性和社会变革的目标预设

附着于转型理论之上的目的论被认为是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研究中理论失灵的一个症结。但在作为社会事实的、以国家为单位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从思想家到普通民众,对未来社会的理想追求,无疑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过程——价值规范系统的演变是社会转型最深层的驱动力之一。尤其在那些拥有各种经济发展方案或政治变革蓝图等的社会变动过程中,“方向”“目标”更是影响政治经济变动的核心要素,不管其结果如何。无论是作为知识分子道德动员的价值资源,还是政治家的改革承诺,抑或是执政集团正式颁布的阶段性施政纲领,目的论转型研究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学者一厢情愿的预言式冠名、或追溯性历史定义,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社会事实,这需要研究者基于对具体社会过程的研究来做出说明。很多时候,它们可能兼具两义性:转型既是现实本身,又是理论范式。二者之间往往存在偏差甚至错位,但不可否认,知识分子对社会变动过程的命名或自我预言,对社会变动也具有“正当性赋予”或“异常性揭示”的认识论介入作用。(17)

2.“秩序”在转型研究及其理论反思中一直居于中心的位置

社会秩序原是现代社会科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不少学者用以转型研究的一个分析框架,它还是政治学、社会学及法学等不同学科所共享的一个边界概念。(18)但是,在转型论的秩序观中,通常可见这样几种倾向:一是“有序—无序”的二元思维;二是将社会转型理解为“秩序—失序—秩序……”式的线性过程;三是对政治经济秩序的研究偏好(相对而言,基层社会的生活秩序被忽略)。这样一些认知及方法,既可能形塑了人们对“社会秩序”的想象,也难免会影响研究者对“社会转型”进程及结果的判断。这些倾向多少与一个认知习惯有关:研究者执着于确认秩序形成与否,以及失序/脱序或失范的状况,而忽略了“秩序”的另一个重要的对应概念——“混沌”,缺乏对“社会混沌”与社会秩序及其秩序变动的辩证关系的足够关注。

3.“转型社会”本身并不是一种边界清晰、属性自明的社会类型,“过渡时期”往往也不是时间确定的过程

转型研究并不是一个范式和一个社会、一个时期的理所当然的对接,研究者需要在对经验反复辨认的基础上,确定理论和方法,去有效地捕捉“社会”及“过程”。

首先,分辨秩序形成或秩序解体,在方法上有一个主体确认的问题——作为“秩序”及其变动过程的主体。贝克在他的研究中,针对学术界普遍以国家为社会单位以及这种方法所隐含的方法论民族主义问题,提出了世界主义的方法论,其学术实践对于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风险研究(尤其是他后期的全球气候、环境问题研究)无疑是必要的。但笔者以为,对于社会转型研究,我们有必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及问题,去分辨不同的、作为秩序主体的社会单元。其次,过渡论、转型论研究的对象社会具有突出的时间性,每个转型社会都有其特定的时间议题,研究者需要关注“社会转型”内在的过程结构。(19)

基于上面这些思考,在下面的研究中,作者拟从秩序—混沌关系、社会时空结构两个方面入手,来讨论如何应对社会转型的理论困境和方法难题。

二、社会混沌与社会秩序的辩证关系

在以秩序变动为核心内容的转型研究中引入“混沌”概念,一方面,“秩序—混沌”之间充满张力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的蜕变与新旧方式间的冲突。(20)有关“混沌”“社会混沌”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既有成就及研究方法,也可能有益于研究者在“不确定性中把握确定性”的学术探索。另一方面,对社会混沌的关注,将有助于我们回到社会学原理的起点,重新思考社会系统论的可能性。

(一)混沌的常态性及其秩序—混沌间的非线性关系

“混沌”(chaos)一词,原是古代中国及古希腊、古埃及等各国神话传说中的名词,亦见于古典哲学及宗教之中,它多指宇宙形成前及形成之初世界浑然一体或混乱一片的状态,亦即“秩序”形成前的状态,因之它被视为“秩序”的反义词。此外,“混沌”一词在今天又是个一般科学的概念,以及动力学中的一个专业概念(21)。

20世纪60-70年代,随着气象学家爱德华·诺顿·洛伦茨提出非线性系统具有多样性和多尺度性,以及物理学家E.N.洛伦兹提出著名的“蝴蝶效应”等发现,混沌学(chaology)迅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兴科学,被喻为可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并立的20世纪物理科学的第三次大革命。探讨物体运动的非线性、复杂性、多样性、不确定性,并解释事物变动中何以微小的始初条件会引来不可预测的重大后果等现象的混沌学,不仅丰富了人类认识世界的知识和视角,也为其他领域的科学家、艺术家提供了探索世界、描述世界以及阐释价值观的路径。如今混沌理论不仅成为物理学以外如生物学、电子学等自然科学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也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以及艺术、建筑、设计等领域。

对于社会学者来说,对混沌理论的了解和运用,其实也意味着社会学与物理学的再次相遇——古典社会学的起源,原本与生物学、物理学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社会学者接受将人类社会视为一个有机体或一个系统的时候,其社会观中就已经包含了一种两义性:社会性和亚社会性。尤其在解释社会演变的各种理论范式中,社会学早就吸纳了生物进化理论、系统动力学等的基本原理。

研究者借助于对社会的物理性、类生物性的把握,来认识社会并开拓学科发展的事例,在学术史上比比皆是。例如芝加哥学派曾运用人类生态学来研究城市现象、解释城市问题,为城市社会学和跨学科的城市研究奠定了基础,并成为现代社会学的重要基石。无论如何,将社会理解为一个类生物体或一个系统的认识方法,并不会必然地诱导社会学者将对象完全等同于一个生物体或一种纯物理运动。相反,对象内部社会性和亚社会性之间的张力,会促使研究者对社会文化之于社会演变的意义,获得更为深切的认知,就如同新城市社会学对城市生态学的反思和超越那样。社会思想史上社会进化论所受到的批判同样说明了这一点。

混沌理论富于启示的内容之一,是它说明了“无序”的常态性。研究混沌理论的物理学家曾宣称:传统物理学家忽略无序太久了,而无序在自然万物中无处不在,所以,“混沌开始之处,经典科学就终止了”。(22)也就是说,秩序与混沌并不只是相互排斥的存在,也不只存在于前后的时序中。这样一种混沌概念为我们分析“无序”“失范”提供了不同的视角。本来,现代化过程中个体的兴起让“秩序—自由”关系成了一个充满歧义和张力的哲学命题,自由价值拥有了独立于社会整体的正义性。而随着混沌学的兴起,“混沌”在系统运行中的常态性以及混沌与秩序的辩证关系等等被发现,让现代科学的成就与古典哲学思想中的混沌观念遥相呼应。新的混沌观不仅受到追求自由价值和艺术创新的艺术家和建筑规划师等的热烈拥抱,它们也被一些社会科学研究者运用到对社会混沌现象的意义再阐释。(23)

此外,混沌理论中的子整体(holon)概念,也给社会科学研究者理解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如家庭、组织、团体等社会子系统)的波动机制、系统的柔软性/包容性等等,提供了新的角度。子整体作为拥有自我组织能力的一个个等级系统(hierarchy),兼具有被上部子整体统合和对下部子整体实施统合的能力,同时也兼具被规则限制和柔软地应对规则的特性。这些系统论原理对于社会学的社会系统及其社会变动研究,无疑具有启发性。(24)借助于子整体的理论及方法,我们可以在对社会整体状况(如“稳定”或“变动”)的研究中,致力于对种种显性或隐性的社会子系统及其功能的发现和分析。相关的社会子系统,它们往往以其自身的自律性维系了内部的秩序生成,同时也在其所处的系统中分担着维持总系统结构稳定的功能。另一方面,系统子整体所具有的自组织能力,或者说社会子系统所具有的柔软、自由的性格,也让社会具有了生产自下而上的“自生的秩序”的能力。

(二)“从混沌到秩序”

对秩序与混沌之间的复杂的辩证关系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反思“秩序变动”这一社会转型研究的核心议题。但显然,混沌理论对于具有线性社会观特征的转型论、过渡论,也构成了有力的挑战:在经验层面,不仅社会主义的“过渡期”、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转型”、世界性的社会风险/蜕变都表现出了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的特征,而且,即使是在那些已经建立起了民主法制国家制度的国家,亦即普遍被认为已经确立了现代型社会秩序的国家中,近些来年,价值规范的波动、社会秩序的动荡等,也不能不让人们对线性的“现代化”或“转型”的存在与否产生疑惑。

面对混沌理论和世界的混沌局面,社会转型研究者如何能在逻辑上证成“从混沌到秩序”的确定性的可能?在这里,笔者认为,对上述社会两义性的认知,或许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秩序—混沌关系的内在纠葛。

混沌理论让我们了解到:第一,混沌具有常态性,它也存在于有序社会、非转型社会之中;第二,子整体具有自组织能力,无序的混沌社会也可能维持其系统的稳定性。对此,我们需要从社会性和亚社会性两个方面来理解“秩序”的社会学意味——从亚社会性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秩序”理解为社会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持续性的状况;而从社会性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将“秩序”理解为社会制度与社会规范的关系状况。(25)

“秩序何以可能?”这是社会科学的一个经典命题。研究者注意到,围绕这个问题,是社会学家较早地提出了规范论的秩序观。帕森斯在讨论霍布斯关于“万人对万人的战争”及其秩序生成逻辑的论述时,敏锐地指出了,霍布斯对社会及其行为、秩序的理解,具有原子论、合理性、经验主义以及目的随机性的特征,那是一种“社会理论的功利主义”。帕森斯的一系列相关研究实际上揭示了,行为者的行为是为了达成“目的”。当行为者面对不可控的状况(条件),以及可控的状况(手段),行为者会以规范为导向选择手段。而引导目的—手段关系的,是“规范”。他还认为,秩序的安定化,或者说能长期被维持的“事实上的秩序”,背后一定有一些规范性要素在有效地发挥功能(即“规范的秩序”)。(26)一个社会具有共通的、制度化的价值规范,且这样的规范意识被成员们内化到个性中去,这是动态的秩序形成原理。

有关“规范的秩序”的思想,在罗尔斯对“有序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的讨论中,有更为清晰的论述。罗尔斯将公共的正义观的有效调节,视为一个有序社会的基本特征。进一步地,在后期的社会秩序论中,罗尔斯还主张以民主参与的制度去实现正义。他认为有序社会的建立有赖于“政治的=道德空间”的、“政治的构想=道德的构想”的确立。(27)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历史学家或社会科学研究者当不难发现,所谓新秩序的形成、有序社会的建立,有赖于社会成员广泛共享的价值规范系统的形成,以及正义观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运动中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在新旧秩序的变动中,这样的变化过程,会呈现出线性、方向性。正是基于对这样一种演变方向的反复确认,研究者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秩序的类别概念:如“强制的秩序—权利的秩序”,(28)“礼仪的秩序-权利的秩序”(29)……因此,“混沌”通常被用来形容现代国家秩序尚未确立的发展中国家、战乱国家等的社会问题和混乱不堪的社会状态。

有关社会秩序与价值规范之间的内在关系的既有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完整地把握社会秩序与社会混沌之间的一个本质区别:社会秩序是社会基于行为者普遍共享的、可以有效约束交往/互动的一套规范,经由这套规范的制度化以及正常的社会关系的结构化而形成的社会状态。而社会混沌则是社会秩序崩溃、社会共享的规范不存或无法有效约束各行为主体的情形下,社会主要作为一个类生物系统的运行状况,它具有去规范化、弱社会性的基本特征。或许只有在对社会秩序与社会混沌之间本质差异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对“从混沌到秩序”(From chaos to order)和“由混沌而来的秩序”(Order out of chaos)这样一些命题之于社会及社会科学的意义,获得更深刻的理解。

当社会科学研究者面对确定性—不确定性、线性—非线性这些具有物理学特色的学术命题时,如果没有社会理论作为中介,从自然科学到社会行动的跳跃是很难想象的。相应的理论建构需要社会学家将他们自己的混沌理论遗产与自然科学的混沌理论结合起来,据此在这充满麻烦的世界寻找到和平的、充满人性的“从混沌到秩序”的可能性。(30)

三、方法论探讨:社会转型的时空结构

基于以上的讨论,笔者认为,社会系统的“稳定/安定”或“变动”,固然是我们辨别社会秩序与社会混沌的标准之一,但判断“有序社会”是否形成的主要标准,应该是社会有没有形成为民众普遍接受的、并被制度化的社会规范。而社会学的转型研究要做的,正是透过社会系统的秩序—混沌及其变动的经验现象,去发现背后“基于规范的秩序”的状况及其变动的机制和逻辑。这样的研究,相对于对国家政治制度变化状况或经济的发展速度等的考察,更具学术挑战性。

(一)社会转型的时间性及过程结构

在转型研究中,常常能看到对时间性把握的任意倾向。例如在后社会主义国家研究中,研究者对转型过程的判断,往往是以对象社会的政治制度或经济状况的剧变作为转型的起点,而将调查研究的当下视为趋势甚至结局。此外研究者也往往将对象社会的社会系统运行趋于稳定化/安定化的现状,视作为新社会秩序业已形成、亦即转型过程趋于终止的标准。

但“基于规范的秩序”的崩溃、重建及重新形成,其过程有其自身的时间性——首先,价值规范体系的演变,以及规范的制度化过程,包含在政治、经济,尤其是文化及社会等各个子系统的变动中,对其过程的把握,需要研究者从复杂的系统中去捕捉和反复辨认。其次,转型涉及不同的社会系统及其与行为者的关系,还涉及文化与结构的嵌入。如Raj Kollmorgen指出的那样,社会转型拥有“具有自身时间性的特定的过程结构”,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同时性的困境;克服困境的政治—社会循环过程;总体的转型三阶段结构。同时性困境是指,整体性的、复杂的且激进/快速的社会变革涉及了社会所有层面、所有相关领域(从经济到立法、政治,到艺术和科学),其中还包含了既有的“旧”人快速地转变为现代“新”人,这种行为必然会带来种种意料外的困境。应对和克服这样的困境,需要一个数年不等的政治—社会循环过程——它需要据支配地位的精英推出一系列社会政治的意识形态、方案、策略和工具,以此回应当下的问题,并预备进入下一周期。这样的社会—政治周期嵌入一个总体性的三阶段转型结构中:它们分别是突破性的或者说权力转变的时期、新秩序的制度化时期、(重新)结构化时期。Raj Kollmorgen认为,由于新秩序的基础设施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嵌入的需要,(重新)结构化将是一个漫长的时期——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两代人的转变。(31)

社会转型是漫长的过渡时期,这可以被视作为客观历史本身,同时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方法论。为了更为完整地了解“社会转型”,社会科学研究者需要将对象社会及其当下的状况,放到“长历史”的框架中加以理解。在这方面,史学界已有大量的学术参照。在有的世界文明史研究者看来,世界各国的历史演变过程,无不是在新旧社会系统/社会秩序(social system,“SS”)与“过渡期”之间不断转变的过程——过渡期是旧社会系统到新社会系统之间无可避免的一个阶段。(32)

从“长历史”的视角看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动,我们既可以看到各种阶段性的或局部性的转型,包括政治经济的急剧转变以及社会结构和价值规范的变化等等,也可以看到阶段性的秩序平衡、结构稳定。但与此同时,从早期文化精英提出的“过渡时代论”、政治精英和执政集团提出的建国方略及其施政纲领,到1949年以后政治领导集团先后提出的“过渡期”“不断革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各种理论,这一百多年来的意识形态、政治纲领以及政治实践、社会实践,我们不难从中发现一个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整体过程——由一系列阶段性结构变动和规范演变所构成的、各阶段间充满了复杂的断裂性和连续性的漫长过程。(33)

(二)重新认识“社会中心论”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在方法论层面,国家中心主义在转型研究中占据了突出的地位。尤其在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分析中,对政治经济系统的制度转型的过度关注,以及将转型理解为权力层的决策结果,是一个较普遍的学术现象。(34)

但是如果我们将社会秩序置于社会转型的中心位置,并深入到经验现实之中——例如对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秩序进行实证研究的话,则不难发现:政治权力并不能独自拥有破坏或建立社会秩序的能力。如国际调查所发现的那样,即使是在20世纪90年代战争期间的阿富汗,在几乎是无政府的状态下,人民的生活秩序依然被维持着——虽然没有强大的政府作为秩序力量,可人们的生活依然在继续,邻里间的交往关系也没有被破坏。调查者发现,这是因为有社会规范在起作用:一方面,社会秩序可以被看作是人类存在的情境;另一方面,它反映了个人以及集体对“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规范性认识。(35)

对这样一种相对独立于国家政治维度的基于社会规范的社会秩序的关注,需要我们从社会中心论的视角出发,来说明价值规范维系或变动的社会逻辑。20世纪末以来,“将国家带回中心”的学术思潮给社会科学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尤其是在政治学、历史比较社会学等领域,国家中心论、制度中心论等理论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制度变迁研究。(36)但对国家的相对独立性的再发现,并不能构成对社会相对独立性的否定,在转型研究,尤其是秩序变动研究中,我们需要同时将社会放回中心的位置,来发现秩序/混沌的实际状况,以及秩序的规范之源、规范演变的社会机制。

不仅如此,从社会中心论的秩序/混沌研究需要出发,我们还需思考如何确认“社会之域”(对象社会的单元)这一问题。在中东欧后社会主义国家研究和其他一些现代化研究中,虽然理论范式本身隐含了跨国家的地区维度以及某些普遍性原则,但在具体的研究中,国家通常还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分析单位。国家之于社会转型显然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尤其在政治权力主导制度转型的社会。但以国家为唯一维度的社会分析方法却是需要反思的。如前所述,贝克在他的风险社会、社会蜕变研究中尝试以世界主义方法取代民族主义方法,而涉及社会秩序及其秩序变动的观察和分析,我们还需要更为丰富的替代性方法——一方面,政治共同体并不必然是文化共同体;另一方面,研究者需要避免过于夸大政府在“基于规范的秩序”的持续或变动中的实际作用。人类学者在对非洲部落的研究中曾提出有“无国家情景中的社会秩序”(Social order in stateless contexts)、“有序的无政府状态”(ordered anarchy)等概念,(37)为我们提供了认识独立于国家的秩序的参照。如果我们将文化传统、宗教、身份等级规范等纳入有关规范/秩序的经验考察视野中,则不难发现国家之外“多元的秩序之域”的存在,包括国家内部的地域社会和跨国家的地区共同体等。在这方面,近些年随着地域社会史研究和国际社会学的兴起,大量的经验研究和方法探讨已经为社会科学提供了丰富的、可资参照的学术成就。(38)可以认为,在社会转型研究中,地域主义方法可以成为国家主义方法、世界主义方法的重要补充。

四、反思是为了更深入的研究(代小结)

本研究尝试通过对20世纪末以来学术界有关转型理论的研究成就的了解和反思,来探讨社会转型范式的新的可能性。在学术的梳理和思考中,笔者意识到,尽管转型理论受到种种质疑,有关不确定性、非线性的社会观也已广为普及,但是,这些似乎都没有真正影响到转型论的重要地位。显然,转型、过渡等等在今天已经不只是概念和理论,它们同时也是社会现实——作为规范和制度发生变动并相互嵌入的方式,转型涉及了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基本规范及其秩序的形成方式,同时许多国家近代以来的演变历史也证实,转型已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亚类型,它的多样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等正在被认识,但从经验到社会哲学、社会理论,目前尚没有替代性的社会观可以真正取而代之。

尽管如此,由于转型论本身蕴含着巨大的张力,这决定了社会转型的研究者必不可免地会持续地面临理论挑战,也因此需要不断地致力于理论反思和方法的探索。

一方面,转型理论先定了(被谴责的)过去和(被称赞的)未来之间的对立关系。而“转型”概念本身也意味现实社会正在经历其自身的转变,它将现在变成一个潜在的过去,它的价值在于其过渡性,其可能存在的理由在于它为未来服务的能力——破坏过去,生产未来的能力。(39)在这样的历史观和发展观中,现实被虚无化,每一个新的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目的,也是另一更高阶段的手段。在特定时代的个体,也都可能被要求扮演特定的角色,为社会未来目标做出牺牲。过渡论的要害之一正在于其突出的功利主义。(40)这是需要研究者深入研究的。

另一方面,在现实中,转型意味着社会变动不只是由社会结构不均衡或社会系统不稳定等引发的社会动荡、社会混沌,而且包含了价值规范的演变和制度化以及文化精英/政治集团的道德动员/政治动员行动在内。这样的社会过程虽然可能被政治文化支配团体所利用,但也可能被社会精英和民众用以推动社会的变革和文明的现代化,它是社会共享规范得以制度化的社会情景和重要途径。在转型社会,“过渡时期”作为一种时空结构(包括“时间表”和“方向感”等),有可能构成社会对国家的规定性力量。(41)就此而言,今天我们反思和探讨转型论的意义,并不在于简单地否定或创新一个理论范式,而在于超越时代及其既有理论的局限,更为理性、智性地认识我们所处的时代以及未来社会的可能性。

①参见陈映芳《“转型”“发展”与“现代化”:现实判断和理论反思》,《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第51-58页。

②在历史上,日本的“明治维新”(1867-1912)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早期的一个范式化例子。那以后,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了种种尝试,呈现了复数的方向。这样的社会转型大致可分为三个浪潮和四种类型:“后封建主义转型”(1867年至20世纪前十年),“国家社会主义转型”和“后殖民主义转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以及“后社会主义转型(1988/1989年之后)”。参见Raj Kollmorgen,“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 conceptual framework”,Emecon l/2010,www.emecon.eu/Kollmorgen。

③Kristian Petrov,The Concept of Transition in Transition:Comparing the Postcommunist Use of the Concept of Transition with That Found in Soviet Ideology,pp.29-42,http://balticworlds.com/wp-content/uploads/2014/04/BW-Transitology-1-2014.pdf.

④在后社会主义国家转型研究领域,有三代研究之说。第一代(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主要给出了一般性解释和理论假设;第二阶段(1999/2000-2010)以实证研究方法克服普遍性假设的问题,通过更复杂的理论架构、系统化的时空嵌入或情景化的方法获得解释力;第三代(2010年代开始)意图进一步推进社会转型的跨学科研究和一般理论建设。参见Michal Illner,“Post-Communist Transformation Revisited”,Czech Sociological Review,IV,(2/1996),pp.157-169; Raj Kollmorgen,"Theories of Postcommunist Transformation.Approaches,Debates,and Problems of Theory Building in the Second Decade of Research",Studies of Transition States and Societies,Vol 5/Issue 2。

⑤Petr Pavlinek,"Alternative Theoretical Approaches to Post Communist Transformation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cta Slavica Iaponica,issue:20/2003,pp.85-108,http://www.ceeol.com.

⑥Paul Blokker,"Post-Communist Modernization,Transition Studies,and Diversity in Europe",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8(4):503-525.

⑦Michal Illner,"Post-Communist Transformation Revisited",Czech Sociological Review,IV,(2/1996),pp.157-169.

⑧Jordan Gans-Morse,"Searching for Transitologists: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Post-Communist Transitions and the Myth of a Dominant Paradigm",Post-Soviet Affairs,2004,20,4,pp.320-349.

⑨Paul Blokker,"Post-Communist Modernization,Transition Studies,and Diversity in Europe",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8(4):503-525; Raj Kollmorgen,"Theories of Postcommunist Transformation.Approaches,Debates,and Problems of Theory Building in the Second Decade of Research",Studies of Transition States and Societies,Vol 5/Issue 2,pp.88-105.

⑩Raj Kollmorgen,“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 Conceptual Framework",Emecon 1/2010,www.emecon.eu/Kollmorgen.

(11)参见Minxin Pei,China's Trapped Transition:The Limits of Developmental Autocrac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 Randall Peerenboom,Rule of Law in China:Chinese Law and Business:Is China Trapped in Transition? The Centre for Socio-Legal Studies,Oxford:University of Oxford,http://www.fljs.org。

(12)参见Gérard Roland,"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ition",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16,2002,pp.29-50。

(13)Katja Mielke,Conrad Schetter,Andreas Wilde,Dimensions of Social Order:Empirical Fact,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Boundary Concept,ZEF Working Paper Series 78,Bohn:University of Bonn,2011.

(14)Katja Mielke,Conrad Schetter,Andreas Wilde,Dimensions of Social Order:Empirical Fact,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Boundary Concept,ZEF Working Paper Series 78.

(15)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张文杰、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8年版。

(16)参见Ulrich Beck,The Metamorphosis of the World:How Climate Change Is Transforming Our Concept of the World,Cambridge:Polity Press,2016。有评论者认为,“不知情”“解放的灾难”和“蜕变”是贝克晚期的三个重要概念。参见Gabe Mythen,Sandra Walklate," Not Knowing,Emancipatory Catastrophism and Metamorphosis:Embracing the Spirit of Ulrich Beck",Security Dialogue,2016,Vol.47(5):403-419。

(17)陈映芳:《正当性赋予和异常性揭示》,《江海学刊》2011年第5期,第115-120页。

(18)Katja Mielke,Conrad Schetter,Andreas Wilde,Dimensions of Social Order:Empirical Fact,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Boundary Concept,ZEF Working Paper Series 78,University of Bonn,2011.

(19)Raj Kollmorgen,"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 Conceptual Framework",Emecon 1/2010,http://www.emecon.eu/Kollmorgen.

(20)Fredrica R.Halligan,Metamorphosis:Change & Continuity,Chaos & Order,Conflict & Transformation,Journal of Religion and Health,Vol.43,No.3(Fall,2004),pp.221-232.

(21)如“混沌动力学”,参见吴祥兴、陈忠《混沌学导论》,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22)格雷克(Gleick,J.):《混沌:开创新科学》,张淑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23)在海外中国转型研究中,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的山田庆儿就曾借用混沌概念来说明中国社会的现象及其意义。(参见山田庆儿:《混沌の海へ—中国的思考の構造》,朝日新闻社1982年版)社会学者中村则弘在他的中国研究中,也尝试从亚洲宗教哲学和思想史传统出发,来理解中国社会变动,特别是社会流动中的种种混沌现象,据此挖掘有别于西方现代性的亚洲的可能性。(参见中村则弘:《両義性と流動性からみる才ルタナテイブな社会—グロール化時代への東アジアからの問いー》;中村则弘:《潭沌と社会变動》,中村则弘编:《脱才リエンタリズムと中国文化》,明石书店2008年版)

(24)三重野卓:《社会システムにおけるゆらぎ—自生的秩序、価值との関連で—》,《科学基礎論研究》第18卷3号,科学基楚论学会1987年,第117-122页。

(25)关于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秩序”的两个不同面向(基于规范的秩序,与作为系统—结构状态的秩序),也有学者从行为和结构两个方面来加以区分,认为社会秩序包括两个分析面:一为行为秩序,一为状态秩序。就前者言,行为秩序为制度规范的要求或结果;多数社会分子的社会行为符合制度规定,即是好的或正常的行为秩序。就后者言,安定的社会结构及地位体系,即是理想的状态秩序,这是从社会结构所下的论断。此二秩序虽密切相关,互为表里,实行共变,但也可能依社会环境而实行独立变迁。(范珍辉,参见《中华百科全书》,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soc.asp?id=2222)

(26)田上大辅、佐佐木启:《規範理論と秩序問题:社会学における規範的問いと経驗的問いに関するー考察》,《東洋大学人間科学総合研究所紀要》,17号,第75-90页(2015-03)。

(27)Ana Matan,“A Well-Ordered Society as a Democratic Community:Alternative Readings of Rawls' Political Theory”,Politi ka Misao,XLI/2004,pp 123-133;板桥亮平:《後期口ールズの公共哲学における社会秩序論》,《法社会学》第65号(2006)。

(28)诺思等学者将人类历史上的秩序及其演变分类为:“觅食秩序(foraging order)—权利限制秩序或自然国家(the limited access order or natural state)—权利开放秩序(open access order)”,道格拉斯·C.诺思、约翰·约瑟夫·瓦利斯、巴里·R.韦格斯特:《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9)Ken Baskin,"Rites vs Rights: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in China and the West",Chinese Management Studies,3(3):187-199,August 2009.

(30)Loye D,Eisler R,"Chaos and Transformation:Implications of Nonequilibrium Theory for Social Science and Society",Behavioral Science,Vol.32,1987.pp.53-65.

(31)Raj Kollmorgen,"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Central and Eastern,Europe.A conceptual framework",Emecon 1/2010,www.emecon.eu/Kollmorgen.

(32)一种观点认为,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呈现的是一个转变的线性历程。参见“文明法则史学”,http://bunmeihousoku.com/katoki。

(33)涉及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转型,马敏曾提出,被定义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的近代中国社会,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过渡形态社会。他以“持续过渡性”概念来概括其社会形态的整体特征。(参见马敏《过渡特征与中国近代社会形态》,《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48-60页)另外王奇生也指出,相对于延续千年的“古代”,“近代”的转型其实尚未完结,我们今天仍处于这一转型过程中。无论从“现代化”视角,还是从“革命”或其他视角观察,这一百多年的历史更具有内在连续性。(参见王奇生《中国革命的连续性与中国当代史的“革命史”意义》,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data/116041.html)

(34)如新古典经济学对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研究,倾向于将“市场社会”理解为一个客观目标,而将改革结果理解为技术官僚们政治决策和指导的结果。Raj Kollmorgen,"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Socio-economic Change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 Conceptual Framework",Emecon 1/2010,http://www.emecon.eu/Kollmorgen.

(35)Katja Mielke,Conrad Schetter,Andreas Wilde,Dimensions of Social Order:Empirical Fact,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Boundary Concept,ZEF Working Paper Series 78.

(36)何俊志、杨季星:《社会中心论、国家中心论与制度中心论——当代西方政治科学的视角转换》,《天津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第64-68页。

(37)Katja Mielke,Conrad Schetter,Andreas Wilde,Dimensions of Social Order:Empirical Fact,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Boundary Concept,ZEF Working Paper Series 78.

(38)关于秩序变动与地域社会的关系,日本以森正夫为代表的明清史研究者在20世纪70年代较早地运用“地域社会”作为社会秩序变动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参见森正夫《民众叛乱、社会秩序与地域社会观点——兼论日本近四十年的明清史研究》,《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五卷第二期(2007年10月),第151-178页。另外,关于跨国家的地区研究,近些年来,从思想史研究到社会政策研究,“东亚社会”在不同学术领域受到普遍关注,在一些研究中它已经成为初步规范化的概念和分析工具。

(39)参见Kristian Petrov,The Concept of Transition in Transition:Comparing the Postcommunist Use of the Concept of Transition with that Found in Soviet Ideology,pp.29-42,http://balticworlds.com/wpcontent/uploads/2014/04/BW-Transitology-1-2014.pdf。

(40)参见松井晓:《マルクスと功利主義》,Economic Bulletin of Senshu University,Vol.43,No.2,1-38.,2008.

(41)就此而言,20世纪末以来国内一批学者持续地投入社会转型研究,并不断对社会的结构性失衡和转型陷阱等问题提出警示,正是一种以推进社会现代化进程为宗旨的学术介入行动。



进入 陈映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社会转型   社会秩序   社会混沌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社会学理论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3232.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