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和理论,具有原创性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一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三是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的意义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一经提出就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和讨论,学者们将这个概念简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的内涵
一般来说,国家治理是指以国家机构为代表的各类主体对主权国家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各个方面的治理,涉及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军队、政党政府等各个领域,即通常所说的治国理政。“治理”一词是既对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智慧的运用,也是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国家治理中的“国家”有主体和客观双重含义。作为主体的“国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家”是指包括政党、立法、行政、司法、监督、军队、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在内的治理力量;狭义的“国家”是指政权机构,也即广义的政府(狭义的政府是指行政机构,我国政府就是狭义的政府概念),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军队、警察、监狱等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具有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等多方面职能。作为客体的“国家”既指国土空间,也指国土空间范围内的国民、政权以及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生产生活活动,是国家治理的对象和内容。
(二)国家治理的结构
国家治理的类型和形式多种多样。从主体看,国家治理包含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公共管理、社会治理;从空间看,有区域治理、城市治理、乡村治理、城乡治理、基层治理、社区治理、单位治理等;从范围看,有涉及全国、区域、重要领域的宏大治理,也有涉及诸如小区物业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垃圾清运等微观治理;从领域看,有经济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安全治理;从方式看,有科层治理、市场治理、网络治理;从手段看,有经济利益调节、文化道德教化、法律规则制度规范、人防物防技防数防,有强制也有说服感化;从状态看,有常态治理和非常态治理(即危机管理和应急管理),有常规治理、运动式治理和超常规治理。国家是由无数个具体单元和无数个个人组成的,对于这些具体单元和个人生存发展需求的满足以及利益关系的协调都是国家治理的任务。由于统治阶级代表的群体不同,各国国家治理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有所差异甚至完全不同。只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国家治理才能够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在中国,国家治理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治国理政”。
国家治理范畴涉及面广、包容性强、层次分明、结构丰富、类型多样,是对国家统治、国家管理理论的拓展,突破了二元对立的思维局限,同时也是对公共管理理论的拓展和提升。“国家”与“治理”结合,突出了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结构性和协调性,不仅有局部治理也有整体治理,不是政府“独唱”而是政府领着大家“合唱”;突出了治理方式的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既要领导有力也要领导有方。国家治理既连接宏观层次的政治统治、公共管理、政府管(治)理,也连接中观层次的城市治理、乡村治理、市域治理、城乡治理等,还连接微观层次的基层治理、社区治理、企业治理,贯通从宏观到微观各个不同层次的治理实践,是对传统民主政治模式、单一治理方式、局部治理领域的突破,是对国家能力建设、失败国家案例的回应和反思。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指向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国家制度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现代化意味着发展变化,发展变化需要改革,改革就要向着现代方向发力。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成功实践表明,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国家治理和现代化两种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的综合和超越,具有很强的理论涵盖力和话语创新性,可以避免落入某些话语陷阱。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
国家治理这一范畴,立足中国国家治理历史和国情,借鉴吸收各国有益经验,既是特指也是泛指,既有中国道路的独特经验和价值,也有世界意义和人类共同价值。国家治理体系是开展治国理政所遵循和运用的一系列制度的集合,涉及政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国家治理能力是指执行和运用国家治理制度的能力,也就是将制度转化为行动并取得理想效果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包括组织机构能力和工作人员能力两个方面。在中国,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同时,还要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虽然有紧密联系,但又不是一码事,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使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和理论,具有原创性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由国家治理及其相关的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等范畴构成的国家治理理论,具有鲜明中国标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成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等范畴和理论对接、转化。由此不难理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现代化的一种新模式。运用国家治理理论,更容易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学习借鉴,更容易对外讲好中国发展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所谓方向,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努力的重要问题,是确保国家治理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根本要求。
(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有道路和制度规定性的,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康庄大道上向前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不能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什么方向走呢?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考虑这个问题,必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面有一个前一句和后一句的关系问题。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只讲第二句,不讲第一句,那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指出,“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国家治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完善和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完善和发展是一体两面的,在实践上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理论上融通中外、引领未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制度。这些制度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被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深得人民拥护,必须长期坚持巩固、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必然有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个性与共性的结合,可以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国家能力、有效治理国家提供参考借鉴,为全球治理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其重要保障。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方式和成功之路。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不难发现,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种模式。只有立足国情,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现代化才能走得稳、走得远。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中国式现代化新阶段新要求的有效回应。新中国成立以后,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主要涉及物质条件的改善。对于实现这些物质层面现代化的制度环境和体制机制主要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维度进行了探索实践,十分艰辛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把“小康社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个阶段的奋斗目标,同时,推进全面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创造条件。在此过程中,以完善制度体系和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国家能力建设和国家治理方式创新日益受到重视。正是由于国家能力的增强和治国理政方式的创新,党才能领导人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创造了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因此,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时,认为这是继“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对现代化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摆脱殖民统治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实施现代化发展战略,但是,成功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很少。不少学者认为国家能力特别是国家治理能力不足是其重要原因。没有强大有效的国家治理能力,再美好的现代化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应有之义、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和实现路径。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来展开,加强顶层、整体谋划,全面改革创新。
(三)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制度改革和国家治理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但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
国家治理属于上层建筑,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求国家治理方式、治理能力与之相适应。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以信息通信、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产业革命加速演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对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都产生深刻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更加丰富多样,这些都对经济治理、公共管理和国家治理提出新要求和新任务。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国际格局和国际关系深刻变化,中美博弈加剧,我国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峻复杂,风险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为了应对这种大变局,我们党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于变局中开新局、在危机中开新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发展提质增效。这些都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随之相应,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人民幸福安康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好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龚维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教授
摘自:《中国行政管理》202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