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中华文明与亚洲其他文明曾有过丰富的交流,这种交流促进了中华文明和亚洲其他文明的多彩发展。文明的通畅交流,依赖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中华文明与亚洲其他文明的丰富交流,就中华文明的方面来说,是依据于中华文明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尤其是“和而不同”的观念。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期史伯的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同是单一性的重复,和是多样性的协和。这种思想认为,不同事物的调和配合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根本,相同事物的单纯重复却不能生成。在这个意义上,多样性的存在是生成新事物的前提,如五行是五种最基本的元素或材料,由五种不同的元素或材料相互结合而能生成一切事物,单一的元素则不能生成。这种推崇“和”而反对“同”的主张,后来被孔子概括为“和而不同”的原理。这种思想明确反对单一性,认为多样性才是繁盛发展的根本,强调多元要素的调和、配合、结合远远优越于单一性,单一性只能阻遏生成发展。这是一种真正的中国智慧,也是一种价值理想和态度。
《左传》记载了春秋后期的智者晏婴关于“和”的思想:“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这也是认为不同事物的调和、互补才能满足人们社会文化实践的需要,多样性、差别性、他性的存在是事物生长的前提,差别的多样性的调和才是生生的根本条件。这种强调多样性的辩证思维在孔子以前已经发展,经过孔子的总结,成为中国哲学固有的崇尚多样性的思想资源,并广泛应用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和而不同”的观念为中华文明对于文明交流和文明多样性的态度提供了世界观的基础。
“和”不仅是多样性的协和,它所具有的一般和谐或普遍和谐的意义,更在中国文明早期便开始发展。《尚书·舜典》记载,帝舜命其乐官通过诗歌音乐,达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说明古人非常重视音乐的和谐作用,并期望歌乐的和谐能使人与神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关系。春秋时代的人继承了这种思想,也主张通过各种乐声之“和”,扩大到超越人间的“和”,即“以和神人”,体现了早期智者对宇宙和谐的向往。古代中国人反复地以声乐之和比喻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和谐,从而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追求。又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晋侯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中国古人将音乐的和、谐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族群与族群、人与天地等关系的模型,对“和”的追求成为中国文化思想的普遍理想,塑造了中华文明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审美追求。
把追求永久和谐作为对待外部族群的态度,在中国文明中也是源远流长。《尚书·尧典》提出:“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以后“协和万邦”便成为中国文明世界观的典范。类似的说法还有“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孔子早就用“和”作为对外部世界的交往原则。他说:“‘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周易·乾卦彖辞》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这也是与协和万邦思想一致的。一个和平共处的世界,是中国文明几千年来持久不断的理想。
《周易》提倡“保合太和”,太和就是永久和谐,表明和谐的确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这一思想对孔子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孔子延续了西周文化对乐的重视。他也主张乐的功能在于“和”,认为乐所体现的和谐精神可促进礼的实践和补充礼的作用。《礼记·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这清楚地显示,在儒家看来,人类的和谐在根本上来源于天地的和谐,即自然的和谐。和谐是一切事物的生成原理,没有和谐就没有万物化生,和谐的实现有着深刻的宇宙论的根源。《礼记·中庸》提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是中道平衡原理,和是和谐原理,平衡与和谐不仅仅具有人类的意义,更是宇宙普遍的法则。人必须与宇宙一致,奉行平衡与和谐的原则,其结果将不仅是人类社会的繁荣,也必将促进宇宙的发育和秩序。
汉魏以后印度文明与中国文明的交流,主要通过佛教的传入。唐代以后,祆教、景教、伊斯兰教等传入中国,进一步增进了亚洲不同文明的交流。佛教从印度的东传,使得中国文化不仅吸收了佛教文化,而且在意识中明确了解到在中华文明之外存在着其他的高级文明。这使得中国人开辟了多元的文明视野,而且中国文明与印度文明的交流始终是和平的。由于佛教的传入和发展,中国古代各个王朝大都同时支持儒释道“三教”,在中国后来的思想界也流行所谓“三教合一”的口号,表明不同宗教有可能互相融合,从而使宗教战争在中国与外部世界之间不可能发生。这样一个不同文明、多元宗教融合的传统,是古代中国“和而不同”观念的文化实践,也是中国文明至少自唐代以来的重要的处理宗教文化的资源。这都表明,中华文明所追求的和谐是以多样性共存互补为前提的和谐观。
中华文明对其他文明的包容态度,得到孔子的仁学的支持。孔子说:“仁者,人也。”这是说儒学强调的是对他人的友爱与关怀的态度。“仁者,人也”是他者优先的伦理,特别表现在两个方面:“和而不同”与“与人为善”。“和而不同”是孔子的话,指包容差异,尊重差异,注重多元。而“与人为善”是孟子的话,包含着与自己不同的他者和善相处、友好对待。这两点也是处理文明关系的善好原则。遗憾的是,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人抱持一种“异者为敌”的狭隘观念,坚持单一性的自我中心,把与自己不同的他者都看成是敌人,力图用一切手段甚至是利用武力来改变甚至消灭对方。他们所说的“异者”不仅是指民族、国家,甚至是文明。这既不符合文明发展的世界潮流,也有悖于文明交流的普遍价值。
近年来,反全球化的声音日益弥漫,全球的或地域的命运共同体建构,需求迫切而任重道远。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相信,仅仅依靠西方现代性价值和西方文明的文明观去解决,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开放各种探求,包括重新发掘亚洲文明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发挥“和而不同”的文明观与“与人为善”的文明态度,使当今这个令人不满意的世界得以改善。
(作者: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