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专著传统与中国学术:从首届“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谈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39 次 更新时间:2023-10-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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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 (进入专栏)  


摘要:本文首先简单说明首届“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遴选委员会为什么奖励《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现代中国的乡村发展:微观案例和宏观变迁》《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身份生产与政治社会化》这三本书,进而讨论了目前专著在中国学术制度环境中面临的深层矛盾,及其与美国的环境和传统的不同,借此来说明“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设立的用意。

关键词:赖骏楠、高原、熊易寒、中国与美国专著制度环境的异同


首届“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于2018年11月创立。原来的公告是这样写的:

“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的设立是为了奖励,不是从某种时髦理论出发而为其提出‘证据’或阐释的研究,而是从扎实的经验研究出发来决定对现有理论的取舍、修改、推进或重构,进而得出紧密联结经验与概括的、有说服力和理论新意的创作。此奖主要针对中国社会经济史、法律史和乡村研究(包括农民工研究)三个学术领域,最好是连带有现实关怀的研究,也可以是带有历史维度的现实研究。此奖的“推荐委员会”将由下列13位学者来组成(名单公开),由每人每年(于12月31日前,从2018年开始)推荐一、两本最近两年出版或完成的青年学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专著来竞选。奖金初步设定为五万元,可以由不止一人分享。另外设立一个七人(不公开的)遴选委员会来集合并遴选被推荐的著作,于每年春季公布结果。目前暂定先试行三年(本年年底开始),根据经验再做适当调整。【1】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将原来设想的一年一度的竞选改为两年一度,并将此奖主要集中于副教授及以下的青年学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为的是使奖励能够在一位学者学术生涯中的关键阶段起到更大的作用。同时,今后将在我们的13人推荐委员会之外,邀请几位青年学者参与推荐。另外,由于此届奖励的是三本书,而原定的五万元奖金不太好一分为三,我们决定将本届奖金总额改为六万元。

此届我们共收到13本被推荐的书(书目已于1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列出)。由于这是第一届,我们决定放宽原定的“最近两年出版或完成的”规定,基本不限出版日期。遴选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阅读、打分和开会讨论,最终选出上述三本书,正好分别代表此奖特别关注的三大领域:法律史、社会经济史和乡村研究(包括农民工研究)。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是说明我们遴选委员会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当然也包含一些笔者个人的判断和论析。文章最后部分将集中讨论本文标题中“专著传统与中国学术”的问题。


一、赖骏楠:《国家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

赖骏楠(2015)的这本书仔细论析了19世纪关于“文明”这个当时新兴的国际法学中的关键词,证明其在自然法国际法和实证主义国际法两大国际法学术潮流中的核心地位,及其后来在国际法学中的持续不断的影响。但是,此作并不限于简单的“话语分析”,进而澄清了“文明”话语在中国法律思想和实际国际关系中是怎样被理解的和使用的,借以证实“文明”的理念是如何既具有理想主义的一面,又具有卫护(帝国主义)西方国家在殖民地权势的一面。前者的影响可以见于费正清及其学生的研究,例如徐中约(Immanuel C. Y.Hsü)将新总理衙门的设立论述为“中国之进入国际大家庭”(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以及张馨宝(Hsin-pao Chang)将鸦片战争最终归因于“文明的冲突”(clash of civilizations)。此书论证,“文明”既不可简单地被理想化,也不可简单地被丑恶化,而是一个自始便带有深层矛盾的话语建构。“文明”可以成为文明国家关系的规范,也可以成为文明国家侵犯未曾达到文明水准的“野蛮”国家的借口。

赖骏楠(2015)从鸦片战争出发。他首先论证,林则徐主要仍然从传统的“怀柔”“夷人”的视角出发来应对来自大英帝国的挑战,并没有像有的著作争论那样有效借助国际法理论来为中国争得对方的一些让步。然后,他论析19世纪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Henry Wheaton)的经典著作《国际法原理》的中译者(传道者)丁韪良(W. A. P. Martin),是如何将“国际法”译作“万国公法”的,并赋予这本实证主义法律著作一定程度的朱熹理学成分,几乎将之重新阐释为万国间的“天理”,使之成为更能够被中国读者接受和误解的文本。随后,赖骏楠借助对郑观应的细致论析来说明,郑观应一开始完全接纳了这本中译本关于国际法的高度道德化表述,然而后来逐渐发现其与事件及政治现实是脱节的。几经周折后,郑观应最终在甲午战争前后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国际法理念其实只可能适用于权力对等国家的双方,不会适用于强弱悬殊的双方。赖骏楠随后详细论证,中国对“文明”这个关键词的理想主义认识和日本的清醒的工具主义认识,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照。前者导致中国在甲午战争相伴的话语战争中也全面溃败,促使中国被国际法学术界认定为“野蛮国家”;后者则被日本有意识地在国际法学术界和话语体系中,通过日本留学学者在主要国际法学刊上发表研究和论说,成功地将其本身建构为与西方同等的“文明国家”,获得所谓的“国际大家庭”成员的正当性。当然,同时也为其后来的侵略借口做了铺垫。

在方法上,本书成功地结合话语/文本分析的方法和关于事件和政治的(实践)历史认识。它既是一本阐释国际法原理历史起源的著作,又是一本说明其实际运作历史的著作。两者对照,形成强有力的论析,摆脱了将西方现代文明设定为普世前提的意识。在更深的层面上,本书也对如今法学界的主流形式主义理论--即韦伯式的,借助形式逻辑将西方现代法律建构为普适的“形式理性”“理想类型”--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本书应该成为国际法研究生们必读的专著。


二、高原:《现代中国的乡村发展:微观案例和宏观变迁》

高原(2018)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贡献。首先,此书拆开了“集体化时期”与“集体化农业”这两个过分笼统和通用的范畴,明确区分1958年到1963年中的规模过大的集体体系和之前的比较适度规模的合作社与之后的同样比较适度的小集体(生产队)的不同集体农业经验。前者无疑是失败的,后者则具有较多优点。在合作化初期,即工业投入之前的农业,它起到凭合作来解决一家一户贫下中农土地、牲畜、肥料和其他生产资料不足(“要素配比扭曲”)问题的作用。在1963年到1978年的后“大跃进”时期,“集体化农业”则成为配合来自工业发展的新生产要素(特别是化肥)被投入到农业的制度框架。在那两个时期,中国都取得了可观的农业增长成绩。作者是根据县与乡村层面微观经验证据和宏观理论对话间的不断来回得出这个结论的。它克服了之前学术的两大盲点:一是不加区别地全盘否定1955年到1978年的“集体农业”;二是超越了简单的、只关注制度的认识(譬如,将“改革”简单理解为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集体产权到私有产权的演变),说明了必须认识到制度与(特别是来自工业的)新生产要素之间配合的关键性。这是一个清晰和有说服力的论述。

第二,作者同样结合制度因素和生产要素的分析,阐明改革期间两大出人意料的农业演变:一是小规模的新型(小农)家庭农业的发展,特别是高附加值农业(尤其是大棚蔬菜)的发展;二是新旧小规模农业中越来越多的出人意料的变化,即除了化肥和科学选种之外的农业机械的使用,通过广泛兴起的、政府鼓励的民间机耕服务业务的兴起,促使中国农业从旧型低“资本”投入转变为新型资本和劳动双密集投入,再次证伪了当今一般经济学理论的预期--惟有(私有企业)规模化农场才可能推进如此的农业改造和发展。中国新兴起的农业仍然是小规模的小农农场。这是一个基于扎实、深入的田野调查(特别是山东聊城市耿店村)经验证据的结论。由于其结合微观与宏观论析掌握得恰到好处,再一次给我们带来的,既有“一竿子插到底”的基于一村一户的活生生的经验感,也有强有力的来自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认识和反思的论断。

第三,本书对以上论述的演变中的政治制度框架也做了新鲜的论析:其关键不在要么政府,要么市场化私企的(新古典教科书经济学设定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而是中国比较独特的村庄社区的半正式政权。它不同于由上而下的科层制政府,而是结合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村“两委”组织。在耿店村(和其所属的贾寨乡),两种机制的高效结合,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当地村“两委”所掌控的集体“机动地”产权,在推广该地大棚蔬菜种植的过程中起到了至为关键的作用。这样,除了再次突出集体产权制度与生产要素,以及工业和农业的关联之外,还突出了农业与该地的基层治理体系之间不可分割的关联,与一般经济学理论和认识十分不同。(固然,有的论者也许会指出,山东地区的村庄领导,相比集体产权已被掏空的广大中西部地区,拥有强大得多的集体资源和权力。)

以上三大论点主要是通过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来阐明和证实的,不同于如今一般仅凭国家统计数据得出结论的研究。在这方面,作者很好地承继并发扬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乡村社会学”传统(包括以卜凯[John Lossing Buck]为代表的中国农业研究)、日本(“满铁”调查以来的)“经济(和社会)人类学”,以及国际“小农经济”研究的三大学术传统。通过此书,我们可以更具体,更清晰地看到一家一户的经验,及其所展示的宏观经济逻辑。此书代表的是一个多维的,历史化的,具有强烈真实感和理论新意的视野,跳出了将西方资本主义农业发展模式设定为普适和必然前提的认识陷阱。


三、熊易寒:《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身份生产与政治社会化》

首先,熊易寒(2010)开宗明义的文献梳理堪称典范。此书不是我们常见的“洗衣单”似的文献罗列,而是具有明确针对性和洞见的学术梳理:首先说明了政治学两个重要领域的研究--政治社会化和认同政治--的来龙去脉,突出其问题意识以及兴衰与再兴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铺垫和突出自己所采用的中心论点,说明是如何同时借助又结合这两个传统,克服它们互不相关的弱点,进而提出自己的关键洞见,即认同的“生产”乃是农民工子女政治社会化的关键因素和核心内容。这样,既清晰、鲜明地突出了自己著作的独特见解,又说明了其与本学科现有研究和理论之间的关联和不同。如此的文献梳理比较少见。

作者对农民工子女明显具有深层同情,部分原因是作者本人便来自农村,并曾亲身经历过处于“农民工子女”身份的困境,可以说对农民工子女群体具有一般人不具备的“感性认识”。但是,他是怀着将农民工研究社会科学化的理念来进行研究的,要求自己写出既能协助人们认识、理解这个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而又同时作出对国际学术和理论有一定贡献的创新。如上所述,他采用的做法是结合并超越政治学中的政治社会化和认同政治两个领域的问题意识、理论和方法。这两个学术传统一般被设置为互不相关的研究,但作者本着对农民工群体的深度认识,创新性地结合了这两个问题,认定认同政治乃是这个社会群体的政治社会化的核心内容。据此洞见,既对问题本身提出了独到的意见,也对这两个学术传统提出了新的认识和适用范围。

在经验证据层面上,作者广泛搜集了城市化中的农民工子女的相关材料,包括他们的学校作业等材料,并对他们做了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还做了深度的访谈,甚至于亲自进入农民工学校执教,从而提出有说服力的论证。譬如,他有说服力地证明,农民工子女的“认同”不是来自学校的教育和课本,而是来自他们和家人的切身经验(“事件”),如在群际冲突事件中和警察或城管执法人员接触的经验,及其亲人所遭遇的各种各样障碍(“天花板效应”)和不平等待遇的经验(“故事”)。正是通过那样的经验,农民工子女方才认识到自己的特殊身份、处境和命运。同时,本书还证实,就读于公立学校和就读于私立民工子弟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在价值观方面并无显著不同,和一般城市儿童也没有十分显著的不同。这就超越了一些影响相当大的,主要依赖课本分析的西方“政治社会化”中国研究的前提认识和方法,也突破了一般以来自家庭、学校、媒体、社区等的价值观为主要关注点的政治社会化研究。

与大多数的农民工研究不同,本书深入探索的是农民工子女的(可以称作)“心态”问题。这是一个很不容易掌握和付诸研究实践的问题。这是一本既有深度的经验研究(并附带有众多活生生的案例和洞见),也具有理论和方法创新的著作,是一本说服力很强的著作。它是一本中外学术界都罕见的,有独到见解的好书,也是一本对政治社会化和认同政治这两个重要的国际政治学学术传统领域作出新颖贡献的书。


四、专著传统与中国学术

经过此次评选,笔者得出一些关于中国学术专著的现状及其未来的可能途径的体会,谨在这里提出供读者参考。在现代西方,专著传统的建立和博士论文制度是紧密相关的。19世纪、20世纪西方广泛采用了博士学位制度,其核心是要求博士生撰写一篇(具有专著规模的)“原创性研究”的专业博士学位论文。其后绝大多数西方的大学都采用了这个制度,而且较普遍地将博士学位当作取得大学教授职位的必备条件。尤其在文史专业领域,根据博士学位论文的修改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专著较普遍地成为获得教授“终身教职权”(tenure)的主要条件。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更高度科学主义化的领域中,虽然多有接纳脱离专著而更加偏重“研究论文”的发表形式,但部分由于这些领域的学者依然是来自经历过博士学位论文培训过程的学人,发表专著的比例仍然较高。其中有一些社会科学院系(譬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的社会学系),采纳了一种两全的操作方案,认定六篇“研究论文”原则上可以在职称评审中被视作相当于一本专著的贡献。即便如此,其大部分的资深教授至少会写一两本专著。同时,研究生专业培训课程一般会要求他们掌握本领域最杰出和重要的专著(有的辅之以最重要的论文),将其当作进入每一专业领域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在历史学领域,专著传统更被制度化为两大类型培训课程的制度,一是“阅读课程”(reading course),由教授带领研究生们来掌握某专业所积累的比较突出的专著;二是“写作讨论班”(writing seminar),用来训练学生们使用原始资料来构建原创性“研究论文”,作为他们写作博士学位论文和未来的专著的基本训练。这样,研究生课程、博士学位论文制度、聘任和职称评审制度形成一个相互支撑、环环相扣的体系,塑造了有分量、有深度的专著传统。

中国固然也跟随现代国际学术潮流而采纳了博士学位和博士论文的基本制度,据理说,应该也会形成同样的专著传统。但是,近年来学术官僚们制定了一种带有计划经济性质和“赶超”意图的产出指标管理体系。首先是一个高度科学主义化的高等院校量化产出的评估制度,与国家所拨经费直接挂钩,促使它们对博士生施加同样性质的要求,很多院校规定博士生在毕业之前起码在所谓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文章(但核心刊物一般较少会接纳在读研究生的论文,这就对研究生们形成极其沉重的压力)。在教员聘任中,名校一般会对发表文章有更高、更多的要求。整个制度迫使学生们脱离写作重量级的专著而偏重写论文来应付这样的规定和压力。结果是,将博士生们置于两种矛盾制度的拉锯之中,严重制约了有分量的博士论文和专著的写作。同时,学术官僚们还比较严格地限定了博士课程的时限(近年来已经有一定的调整),一般要求博士生们在三四年之内读完学位;延期大多不可超过一年,最多两年,有的还会终止奖学金和补助以及宿舍分配。一般博士生们只能在读博的最后一年撰写毕业论文(而这同时需要忙着找工作和满足量化论文指标),与美国一般会花一两年时间搜集资料,一两年来完成写作的做法颇不一样。结果是,中国的不少博士论文只可能是比较仓促完成的著作。在就职之后,青年博士们又必须面对更多、更重的量化产出要求,再次使他们无法聚焦于完成一本真正有分量的专著。其结果之一是,如今的研究生课程一直没有能够形成以本专业多本优秀专著为主的培训课程,大多要么依赖教科书类型的阅读资料,要么依赖从国外引进的(理论或专著)阅读材料(就连中国研究都如此)。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青年学者们很难写出优秀严谨的重量级专著,即便是具有两三年集中投入的专著也已经相对少见。而且,青年学者大多只能靠汇集之前发表的论文来组成专著,这和美国要求专著基本全新未经发表过的制度十分不同。在美国,学者们的第一本专著大多会经过总共三四年的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继之以三到五年的就职之后的投入和修改。即便是成名的学者,一般都会投入五年左右或更多的时间集中精力来完成一本专著。这和中国当前的专著情况很不一样。

更有甚者,中国青年学者们面对的是比发达国家要复杂得多的思想和理论环境。在目前的“转型”过程中,在中西、新旧、革命与改革等思想潮流相互冲击而形成的漩涡似的大环境中,中国的青年学者必须面对众多学术和心态上的深层矛盾。他们之中很多人要么被卷入跟随某种意识形态或时髦理论做研究,或凭借某种“主流”理论话语或技术来取巧,一般很难摆开那样的诱惑来做出扎实求真和带有真正创新性的学术。有的学生(和他们的老师)则会相反地,过度极端地只做(考证式的)“纯粹”经验性研究,拒绝一切理论,因而缺乏概括能力以及连接经验与理论的锻炼。较少有青年学者能够既坚持自己的求真意识来作出扎实的经验研究,又能探寻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理论概括。这也是目前缺乏有分量的专著来培训下一代研究人员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如今的思想和学术环境中,我们认为,中国的青年学者需要经过一种中国的环境中特别需要的“高等研究”理论培训,也就是说,需要掌握社会科学主要不同流派的基本理论。这是因为,对学术来说,它们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核武器”,需要掌握才不会受其摆布。同时,研究生和学者们很有必要借助它们之间的分歧来对其进行反思,需要认识到它们大多是根据西方经验而提炼出来的概括,因而大多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而且,由于西方的理论建构一般都会依赖演绎逻辑推理(多被认为是西方独有的文化资源)来组建一个逻辑上整合的模式,很容易陷入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强烈偏向单一元的思维,忽视二元并存和互动的实际。加上几乎不可避免的伴之而来的西方中心主义,会更加强烈地偏离实际,尤其是中国这样充满矛盾和悖论的实际。研究者需要的是,将主要西方理论当作对话对手或陪衬,通过对其的选择、修改、调整和重构来创建符合中国经验实际的概括。也就是说,不是从给定的(西方)理论到经验再返回到理论的研究进路,而是从经验到理论概括再返回到经验中去检验的进路。最好的专著很少会来自完全遵循某种现有理论的研究,而是需要紧密联结新的经验发现和通过对现有理论的反思而形成的新概括。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实践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它意味着中国青年学者不能仅凭某种“主流”或时髦西方理论或方法来做研究,而需要掌握不同主要理论流派的理论并借助非主流理论来对其进行深层反思,从而形成创新性的研究和概括。这比在不具有同等深层矛盾的学术环境中做学术研究难得多。

固然,美国的学术环境也不是一个没有分歧的场域。今天,在其管理比较松散的学术环境中,可以说主要是由三个主要理论流派--新自由主义(和法学形式主义)、后现代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分别掌控的,“三分天下”或“三权分立”的局面。三大流派各有各所掌握的权势以及领域、院系、学刊,乃至于出版社。一个青年学者完全可以投身于其中任何一个流派而获得足够的专业指导和学位,以及论文和专著发表的出路。评职称时也能够(按照美国制度所要求的)获得足够的(该流派的)成名学者的支持和推荐,完全可以在那样的环境中获得充分的认可、“正当性”和晋升机会。当然,在中国的学术界中,也已经开始形成了这样的分流、分地盘的局面,如经济学院系之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院系,但起码目前,在中国学术管理比较严紧的体系下,还远远没有能够达到西方那样势力相对独立的,真正“多元”分权的地步。

更有进者,由于西方当前的主要理论(新自由主义理论之外,还包括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大多是源自对西方自身经验的概括,不会像其被用于中国那样严重明显地偏离实际。因此,西方的青年学者,无论选择投靠哪一理论流派,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圆其说地为其所选择的理论找到一定的经验依据,不会像在中国的学术研究中那么明显地偏离实际。那样的研究,虽然未必能够成为出类拔萃的研究,但可以达到具备一定程度说服力的水平。这就和处身于漩涡似的理论环境和巨大悖论实际的中国青年学者的处境很不一样。

虽然如此,我们如果从正面来看待上述的问题,这样的学术环境也可以成为特别杰出的中国青年学者能够做出特别突出的贡献的良机。理论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从来就不应该被视作给定的答案,从来就应该是作为问题而不是答案来处理经验证据的一只手。在中国现今的实际和学术环境中,此点要比在西方更加必要,更加明显。这正是有独立思考和诚挚求真决心的最佳青年学者的用武之地。其研究的含义和可能的贡献,不会仅限于中国相对西方的“特色”的认识,而是能够在中国的更为众多、巨大的“悖论”实际的基础上,做出更为鲜明的纠正西方理论偏颇的贡献。其可能借用的资源,除了西方反主流的理论传统(如实质主义、实用主义和实践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还包括不少更符合实际的中国传统和现代(包括现代革命)的见解和思维。正是那样的研究,不仅能够成为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贡献,更能够成为延伸、重构现有国际社会科学理论和纠正其偏颇的贡献。一方面,这样的环境是中国青年学者面对的特别艰难的挑战;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求真恒心的中国青年学者的特殊机遇。

“实践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最佳专著奖”的设立是为了鼓励青年学者们超越制度约束而投入时间和精力来撰写他们的专著。我们要对他们说:我们知道在目前的客观环境中,集中投入来写一本有分量和优秀的专著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们也知道,你们由于目前客观环境的限制,知道自己的投入实际上尚未能达到内心里对自己要求的理想状态。但是,我们要对你们说:在现存的环境中,你们能够作出如此优秀的专著,能够结合新鲜的经验证据和独到的理论概括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是非常值得奖励的。我们希望能够看到你们再接再厉写出更有分量和更具创新意义的专著,更多足可成为下一代研究生们必须掌握的典范性研究的专著,借此来为自己,为中国学术,也为国际社会科学学术整体,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The Monographs Tradition and Chinese Scholarship:

Beginning with the "Best Young Scholar's Monograph Prize in the Social Sciences of Practice"

Philip C. C. Huang


Abstract:This article first explains why our "Best Young Scholar's Monograph Prize in the Social Sciences of Practice" selection committee has chosen the three books International Law and Late Qing China: Texts, Events, and Politics, Rural Developme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Micro Case Examples and Macro Changes, and Urbanizing Children: Identity Production and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of Peasant-Worker Sons and Daughters for the award, and then goes on to discuss how monograph productionis faced with deeply contradictory forces in the scholarly environment of China todaywhen compared with the American scholarly environment, to explain the purpose of the prize.

Key words: Lai Junnan, Gao Yuan, Xiong Yihan, similarities and contrasts between the Chinese and American environments for monograph production


注释:

【1】推荐委员会成员包括:陈支平教授(社会经济史,厦门大学),崔之元教授(公共管理,清华大学),贺雪峰教授(乡村研究-社会学,武汉大学),李秀清教授(法律史,华东政法大学),林刚研究员(经济史,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昶教授(历史学,华东师范大学),汪晖教授(思想史与文学,清华大学),王跃生研究员(人口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志强教授(法律史,复旦大学),吴重庆教授(民间宗教,中山大学),夏明方教授(经济史-环境史,中国人民大学),张小军教授(历史人类学,清华大学),周黎安教授(政治经济学,北京大学)。


参考文献:

赖骏楠,2015,《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上海人民出版社。

高原,2018,《现代中国的乡村发展:微观案例和宏观变迁》,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熊易寒,2010,《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身份生产与政治社会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信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

历史系(荣休)(Philip C. C. Huang,Institute for Advanced Historical and Social Research,LawSchool,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Department of History(Emeritu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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