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茂松等:人民共和国的文明内涵(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14 次 更新时间:2018-04-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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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茂松   章永乐   陈颀   潘维 (进入专栏)   丁耘   老田  

三、国家治理


谢茂松:从文明的视野理解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

文章缘起于十年前。在2007年的中国文化论坛上,有学者截然割裂共产党领导和儒家传统的联系,主张恢复他所理解的所谓纯粹之儒家,把儒家当成一个凝固的实体。而我相信,儒家一直是动态的,并不是一个凝固实体。今天的共产党,虽不在“名”,却在“实”上延续继承了儒家士大夫政治传统,返本开新。我认为当代中国政制,其性质是传统的士大夫政治与现代政党政治的一个混合。

怎么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制度安排?这其中不能绕开怎么理解一党制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的一党制有很充足的学术正当性,然而我们缺少从历史文明的视野去进行自觉的学术诠释。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分析美国政体的独一无二性,就指出美国政体不仅不是很现代的,反而是16世纪古老的都铎政体的延续。美国总统在职能、权力乃至人格、才能等方面完全相当于都铎时代的国王;美国的两院制承袭自都铎时代;国民卫队前身的民兵,也是从都铎时代的民兵制度承袭而来。亨廷顿的结论是,美国经验表明古老的都铎政体完全适合现代社会。他由此指出,现代性并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社会现代化和政治体制现代化可以有所区隔,一个现代国家可以社会很现代但政体很古老,传统跟现代之间有一个平衡。

那怎么去理解中国呢?我认为历史文明比较的角度不可或缺。从中国共产党的一党执政跟西方多党制的历史文明根源来看,前近代的西方封建世袭制和中国士大夫官僚政治分别对多党制和一党制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西方的封建世袭制,其不同阶级,比如国王、领主、骑士是世袭的,文化掌握在教士手上,下层是平民,存在阶级固化、阶级对立的问题,所以才会产生出三级会议及后来的多党制来;而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士大夫不是世袭的,而是经由科举,从农工商阶层产生,所以传统中国社会是个高流动性社会。

那又该怎么去理解儒家士大夫政治的崩溃?这个崩溃其实跟西方进来有关,即士大夫政治必须面对西方高度组织起来的那种政治,中国也要变得能高度组织起来才能对抗西方。政党政治因而被高度需要。我的看法是,政党政治是以打破儒家士大夫政治的方式挽救了士大夫政治。儒家士大夫政治、官僚政治存在纪律性不够、党争的问题,比如说东汉的灭亡、南宋的灭亡、明代灭亡,王船山等先贤就认为是党争导致这些王朝的灭亡,而共产党的政党政治可以克服这些问题。

从中国现代史来看,从民国初的时候几百个政党,到两个党,最后到一党,恰恰是在根本上回归了儒家士大夫的一元政治。它采用了政党政治的方式,所以克服了士大夫政治的很多问题,同时它对儒家士大夫政治又有承袭。比如,在制度上,以党的总书记为首的中央政治局集体领导为例,它既不是美式的总统制、英式的内阁制,也不是法国的半总统制,在现有的西方政治学框架里显得难以讨论;但从中国历史文明的角度来看,可以发现它在深层次上类似明代的内阁制、清代的军机处的现代延续,还可以上推到唐代的中书门下制。这是一种多人的集体宰相制度,既对皇权有所制约,也防止宰相个人专权,所以说当代中国的“集体领导”有很深的文化根基。再如中国官员的选拔,像现在的组织部,在既有的西方政治学话语体系里也没法讨论,因为它不是选举,用单一票选制度去理解,没有正当性,简直像暗箱操作,但其实根本不是这回事。票选制主要以演讲为主来选人,忽略了组织部对一个人综合、全面的考察,结果落于“取人以言”,这种狭窄化反而是另一种不公平。回到中国历史文明角度来看,现在中组部选任干部的方式,跟明代吏部的识人、选人、用人、考核几乎一模一样,更不用说中纪委跟监察制度之间的那种延续性了。中央组织部在“实”的层面,承袭了古代吏部的组织及其功能。另外是党的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共产党员修养与儒家士大夫精神的关系。明末清初很多人反省造成晚明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党争的问题,也就是士大夫精神丧失的问题。有没有士大夫精神决定了儒家政策能不能延续,共产党的党性修养也是如此,是一脉相承下来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接续了士君子之道。党的这些创制——集体领导、组织部、纪委等,其内核都是从传统儒家文官政治那儿延续过来的。所以,我们不在“名”上,而在“实”上才能解释它。不障蔽于“名”,而是在“实”上发现当代中国政治对传统的深层承袭,今天有必要作为自觉的方法论。

中国共产党的“一”,要从宋明理学的“理一分殊”思想出发才能清楚阐释。而西方是另外一个脉络,多党制一定要各有所代表,并形成对峙关系。西方多党制背后的逻辑是所谓的“分散多元化”,根本上也是植根于封建制,包括民主制,也从封建那儿过来的,这是我要讨论的一个问题。另外,中西方对于现代政治的两大基石——政党制和文官制,各有贡献。政党制是西方对现代政治的一个贡献,而文官考试制度则是中国文明对现代政治的贡献。西方人学习中国的科举制,将它转化成选拔事务官的文官考试制度。我们今天经常会批评“中体西用”,为什么不“西体中用”呢?欧洲当时对于中国科举制度也没有“中体西用”,而是“欧体中用”。欧洲学中国时,本来是选拔政务官的,结果变成事务官了,这也是根据西方自己的历史发展来的。所以,西方的代议制是“体”,而用文官考试制度选拔事务官是“用”。中国学习西方政党制之后形成的政党政治,也不是西方原本意义上的政党,而是中国一元意义上的、代表全体的、新的士大夫政治。西方没有中国两千年士大夫政治的文化积累,想学到科举制的全部是不可能的,所以它没法像中国一样;中国几千年的“大一统”不同于欧洲持续一千多年的封建制,中国学习西方的政党制度,也不可能照搬西方多党竞争制,所以我们看到今天中国共产党的一党制,与固有的士大夫政治是融合无间的。

最后,我想从革命的角度来讨论一党制问题。过去一百年的政党史也是一党制的发展史,是在一战之后出现的一个新现象。一党制不是中国独有的,但只有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才真正获得了成功,这跟一党制背后深层的文明底蕴有关系,也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直接相关。20世纪初的时候,西方议会制、多党制出现重大危机,在整个欧陆受到质疑,被认为没法代表总体的利益或集体的利益,反而是个人、地方利益占据统治地位。当时很多人想摆脱议会制的危机,想结束多党制,一党制由此应运而生。我们看当时有德国、意大利那种民粹主义,它不同于咱们共产党的一党执政;有苏联式的,从革命中产生,有它的正当性和广泛代表性。后来苏共瓦解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点很重要:苏共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上任时元老全部凋零,而戈尔巴乔夫缺少政治经验,政治不成熟,当时苏联的三千万党员都盼望作为党的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能让他们改革,但他不告诉大家怎么改革,而把党放弃了,放弃党对军队的领导权。

中国共产党不一样。二战之后亚非拉很多国家爆发了民族独立运动,亨廷顿说,亚非拉的一党制不能持久,就是因为它们没有一党体系的稳定性来历。中国共产党承担了革命和民族主义运动的双重使命,其历史资产是亚非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而且其革命跟现代化不是对立关系,革命本身就是现代化的一部分。亨廷顿认为,因为夺取全国政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共产党深深扎根于群众,所以它是能持久的;亚非拉那些一党制不成熟,一方面它们独立太容易,没有经历长久的斗争,另一方面它们没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一党制是不能持久的。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成功的重要因素。

我主要从文明的角度和从过去一百年政党治理的实践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我们要对共产党的一党制从历史中来这一事实有正当自觉,紧靠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这一主轴,并就党的全面领导作出新的解释。


章永乐:贤能政治与中国革命的经验

我本次提交的是关于贝淡宁教授的《贤能政治》的一篇书评。贝淡宁教授面对国际读者,为中国的政治制度作了一个比较强势的辩护。这本书的英文版主标题直接叫“The China Model”,副标题叫“Political Meritocracy and the Limits of Democracy”,而中文的主标题是“贤能政治”,副标题是“为什么尚贤制比选举民主制更适合中国”。我们可以看到,这本书的英文版,无论是主标题还是副标题,都比中文版更强势。在西方学界呆过的朋友都知道,用这样的标题,需要多大的决心和勇气。在这一点上,本书作者值得我们敬佩。

我对《贤能政治》这本书的第一个判断是,它试图综合中国古代儒家与官僚政治的传统、西方比较熟悉的熊彼特式的民主定义,以及20世纪平等革命的某些成果。《贤能政治》里面提到节制资本、缩小贫富差距、以社会各阶层为基础建立广泛的人才库等,都体现出对20世纪革命的某种尊重。贝淡宁对于我们国内这些年的思想辩论是比较熟悉的,作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回应。这三种不同的资源究竟怎么结合,其实是有不同可能性的,我将对此展开探讨。

我先从翻译问题开始。作者把“meritocracy”翻译成“贤能政治”,我个人感觉,中文语境里的贤能政治实际上比“meritocracy”丰富得多。“贤能”中有“贤”又有“能”。“能”可用一种功能的方式来界定,但“贤”就更复杂一些,关系到一个文明共同体对于何谓优良生活、何谓人的典范的想象。按照中文语境中的“贤能”理解,我们完全可以把“贤能”和毛泽东时代的“又红又专”这个标准关联在一起。但是我们仔细读的话,可以发现,《贤能政治》总体上并不关注共和国前三十年,仿佛中国的“贤能政治”断了一段时间,从改革开放之后才重新开始接续。《贤能政治》关注的是晚近的二三十年以来大量北大、清华的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务员体系这样的现象。时传祥被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受到刘少奇接见,张百发、李瑞环劳动模范出身,最后成为北京市乃至国家领导人。这样的例子,到底算不算“贤能政治”呢?在贝淡宁的探讨中,好像并不是。

英语中的“meritocracy”究竟强调的是什么?这个词在传统上一直强调绩效(achievement),特别是强调知识能力。如果用这个一般理解来看,时传祥作为掏粪工人,他的绩效可能还不如一个发明了先进掏粪机械的工程师,因此就算不上“绩优”。改革开放之后,劳动模范的评比,实际上就走向了强调“绩优”的方向,劳模队伍里管理者与技术人员占据了多数,而时传祥这样的一线工人就未必能上来了,以至于在今天还要特别强调一定要保留一些一线的名额。如果以学历与绩效为参照,就可以发现当年时传祥这样的劳模受重视,首先是因为他们符合革命的德性标准。谢淑丽(Susan Shirk)发明了一个词叫做“virtuocracy”,李放春教授建议把它翻译成“德举”,因为它的关注点首先在于“举”而不在于“治”。而“德”的高低,当然是根据革命的道德标准去衡量的。大家首先要看的不是你干出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这跟西方语境中的“meritocracy”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所以我觉得贝淡宁越过了20世纪中国革命的许多经验,试图直接回到一个更为古老的传统。学者重视的思想传统会各有侧重,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一方面跳过20世纪中国革命的经验,另一方面又将中国与新加坡作为贤能政治的典范,恐怕就不利于读者理解两国当代政治制度的历史起源。有一个很重要的历史事实,就是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在很多方面受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深刻影响。人民行动党特别学习了中共的群众路线,并在许多方面尽可能将之发扬光大。最近欧树军和王绍光老师合著的《小邦大治:新加坡的国家基本制度建设》一书就系统讨论了这个问题,描述和分析人民行动党如何组织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并作出积极回应。执政党通过“群众路线”回应了群众的诸多需求,也就同时削弱了要求扩大选举竞争性的呼声。由此来看,这两个“贤能政治”的典范之所以能够出现,恰恰跟20世纪的中国革命有密切的关联。

贝淡宁在行文中敏锐地注意到,他所称的“尚贤制”运作时遇到的一个话语困境,就是你很难直接跟社会各行各业当中有雄心的优秀的人才说,政府里从事公共事务的公务员和政治家都非常优秀,比你们更加优秀。如果这么说,就会造成一种疏离感,反而对整个政治体系的正当化是有害的。贝淡宁强调,需要一种话语,强调在各个岗位上大家都能够做出不凡的成绩。最终,贤能政治还是要依赖于民众的同意。贝淡宁指出:“最终来说,唯一的方法是让所有民众支持政治尚贤。换句话说,民主或许是为尚贤制的合法性辩护的必要条件。”这句话我很重视。一个强调“绩优”的运行机制,在话语上很难直接对民众说自己就是那样运作的,恰恰要特别强调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

因此,当代的“meritocracy”离不开“民主”的话语。当然这里讲的“民主”,不是熊彼特式的民主,但可以是“人民民主”,特别是“群众路线”。一方面,强调干部要经过培养和考验,让真正优秀的人才升上去;另一方面,强调符合“优秀”标准的干部,是有“群众观点”的干部,是能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干部。在这个方向上,贝淡宁的思考就与王绍光老师的思考对接上了。王绍光老师近年来一直强调,我们对民主的理解不能被熊彼特式的形式定义所限定,而有必要回到更为原初的实质性标准,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强调政策对于民众需求的回应性。中国的政治体制既然与熊彼特式界定本来就不同,要讲“民主”,舍此别无他途。

最后,我觉得本书的研究还可以在两个方面继续推进。第一,对贤能标准的探讨。贝淡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智商,二是情商,三是美德。这个三分法涵盖面很广,但可能在分析具体问题的时候还不够。贝淡宁对韦伯的《以政治为业》有个回应,认为韦伯重视的卡里斯玛型的政治家可能更适合于战争或者国内动乱时期,一个现代化的、基本和平的社会或许更需要 “公务员式”的领导。尽管中国从体制上说并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清晰区分,从理论上还是需要一个对“政治”与“行政”、“政治家”与“公务员”的区分,否则我们不太好理解中国的很多现象,比如说,在任用干部的时候经常会特别强调“政治素质”,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如此。“政治素质”到底是智商、情商还是美德?我觉得这是这个三分法很难回应的。

第二,《贤能政治》重点是讲政治人才的选拔,对于人才的培养、锤炼、考验机制,相对着墨较少。我们如果要获得一个完整的图景的话,还需要继续对人才的培养、锤炼、考验机制进行研究。中国这个体系很复杂,以至于经过层层关卡升到省部级的干部,年龄极少低于45岁。在欧洲,马克龙39岁当法国总统,刚上台的奥地利总理库尔茨只有31岁,这在中国是很难想象的。人年轻的时候有激情,但经验上也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欠缺。中国是个超大型国家,还是需要具有丰富治理经验的领导人。

总结起来,我强调以下两点:一是对中国的干部选拔、培养、锤炼与考验机制,值得做进一步的经验研究;二是恐怕无法抛开20世纪中国革命的经验来讲中国与新加坡的“贤能政治”,这两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在起源上都与20世纪的革命有关,其正当性的维系,也离不开实质主义的“民主”话语。


陈颀:国体与政体的辩证法——《共同纲领》与新民主主义宪制

在重庆大学共和国研究中心李放春老师主持的读书会里,作为一个学法学的人,我第一次认真阅读并领读了《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我先汇报一下问题意识。为什么用国体与政体的概念来讨论共同纲领?问题意识之一,是宪法学家经常讨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到底是1949年《共同纲领》,还是“五四宪法”?这涉及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什么是宪法?法学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中国有宪法,没有宪政。在这里,宪法的概念常常与实质的宪政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讨论共和国的宪法史,首先涉及宪法概念这个元问题。问题意识之二,是近年来中国宪法研究中一个被称为“政治宪法学”的学术运动,以北大法学院陈端洪老师为代表。陈老师运用了卡尔·施米特的制宪权理论,论证了《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通过制宪代表在人民革命胜利之后行使制宪权建国的政治决断。“政治宪法学”区分了两种宪法概念,一种是绝对意义的宪法,就是人民制宪建国;另一种是相对意义上的宪法,就是各种各样的可修订的宪法律。陈端洪老师认为1949年通过《共同纲领》制宪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既不同于苏联的社会主义,也不同于美国的资本主义。这个推断隐含了一个判断: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共和国的宪法性质或者说制宪权的主体发生了实质的变化。

这个宪法性质的判断,与近来颇为流行的“重返新民主主义”的思潮殊途同归。这是我的第三个问题意识。殊途同归到什么呢?就是两者都或明或暗地表明,放弃新民主主义,走社会主义改造这条路有问题。那么,回到新民主主义,在法律上或宪法上就要回到《共同纲领》。这派思潮的代表人物总结道,所谓的新民主主义宪政大概有两个必须坚持的特征,一是新民主主义政治是共产党领导的多个阶级合作的联盟,也就是有一个长期存在的阶级联盟;二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结构中,多种经济成分是长期存在和持续发展的,也就是“补资本主义的课”。

从1949年到1954年,中国宪法性质到底有没有发生变化,这是我关心的问题。我的文章首先讨论一个宪法理论问题:从施米特式的制宪权,能不能得出类似于“阶级联盟”的东西?好像是不能的,为什么呢?当我们说新民主主义中国是无产阶级为核心的若干阶级构成的混合主体的时候,在施米特的视野中,人民的同一性和政治精英之间的协商代表制之间存在着张力。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张力呢?我们可以追问很多问题。第一,如果若干阶级的联合是一个稳固的形态,无产阶级凭什么领导?第二,所谓的阶级联盟到底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状况,还是具有稳定的、内在的逻辑结构?回到施米特,简单说来,他认为人民是一个否定性的概念,所以建国之后在日常政治和法律实践中,人民是不出场的。在日常政治中,人民不大可能被一个政党或某种形式的政党的或阶级的联盟代表,也不大可能在议会民主制中获得真正的代表。在他看来,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种代表,而是一种纯粹的“领导”,这种领导的代价是无产阶级把资产阶级或别的阶级“暴力消灭”,所以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政治方案。当然,施米特一方面鄙视无产阶级专政,一方面也不满意代议民主制,所以他最后的选择是以“总统制”启动制宪权或者说“例外状态”的决断——带来了许多宪法理论和实践中新的重大的问题。这一点我们暂且不论。

除了制宪权的理论辨析,我最关心《共同纲领》本身能不能解读出一种不同于社会主义宪法的“新民主主义宪制”的独立类型?回到《共同纲领》的文本内容和制宪实践,我惊讶地发现,不光是纲领的文本内容可能蕴含了,而且制宪者自己的理论表述中也可能蕴含了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首先,当我讲政体的时候,指的是《共同纲领》规定的各级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是民主集中制。换成我们更熟悉的话,就是人民共和国最终追求的是人民群众真正的当家作主,这就解决了施米特的人民的同一性与精英代表性相背离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理想状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可以避免议会民主制的代表制危机问题。那么,怎么实现这个统一呢?《共同纲领》最大创新就是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理论。这个概念今天我们不大喜欢提,但它还是写在现行“八二宪法”中,写在共和国的每一部宪法文本中。国体理论认为,如果我们把人民的同一性也就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作为目标,那么我们就需要奋斗以实现。奋斗什么呢?《共同纲领》的表述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进行斗争和劳动。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的讲法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建国就是要努力奋斗。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权力最终有一个逻辑和历史的指向,就是共产主义或者说大同;在这之前要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体现在《共同纲领》中,第一点是我文章中概括的“为人民而斗争”:共和国必须完成国家统一、构建人民的法理同一性,因此需要将解放战争进行到底,废除旧法统,打倒“三座大山”;在国家政权中实行人民的政权机关,这就是“为人民而斗争”。这个“斗争”落实到更微观的层面,会有“绝对敌人”和“相对敌人”的概念区分。“绝对敌人”就是反革命分子,《共同纲领》承认要暴力镇压,但是不同于施米特批评的绝对消灭对立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共和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个“相对敌人”的概念,就是其他阶级,即便是反动分子,也是可以依法改造的,尽管他们在完成改造之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国民”只有成为人民,才能享有普遍的自由的法律权利,这些都是《共同纲领》的文本条款。“斗争”不仅对政治家有要求,对人民也有要求。贺照田老师强调雷锋对同志春天般的温暖,似乎与雷锋对“敌人”的坚决斗争两者不能偏废。不能只讲斗争,也不能不讲斗争。如果完全不讲斗争这一面,今天我们可能没办法区分雷锋跟武训有什么区别,也没办法说清楚雷锋和像郭明义这样的“当代好人”有什么区别。

“为人民斗争”是《共同纲领》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第一点。第二点是“为人民劳动”,或者说工作。这涉及整个《共同纲领》中分量最重的第四章“经济政策”。之所以重要,很简单,新生的共和国不掌握经济基础;发展人民经济,是共和国建设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先谈谈第26条的“十六字方针”,这被很多人解读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长期共荣。是不是这样?文章里有详细讨论,这里简单提几点。第一,第26条同时强调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第二,《共同纲领》说土改很重要,但土改不是终点,而是发展生产力和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并且国家鼓励和发展合作社。第三,纲领规定,私人资本要向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最后,贯穿整个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发展工业国。受会议主题的启发,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文明视角。为什么呢?可以援引1944年毛泽东对陕甘宁边区的一些厂长的讲话《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如果我们不能解决经济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建立新式工业,如果我们不能发展生产力,老百姓就不一定拥护我们。”“如果我们共产党员不关心工业,不关心经济……只会做一种抽象的‘革命工作’,这种‘革命家’是毫无价值的。”理解这里的逻辑,需要把《共同纲领》第1条与第3条联系起来: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目的是变农业国为工业国。这里的逻辑关系大概是说,如果要真正实现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第1条),那么需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3条)。这里其实预设了,谁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发展工业,实现工业的现代化,那么谁就能掌握(经济)领导权。

第五章是“文化教育政策”,也就是所谓的文化领导权问题。第41条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的核心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科学的”,预设了马列逻辑,这没问题。“大众的”,第45条说得很清楚:“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启发人民的政治觉悟,鼓励人民的劳动热情。”这是要推动劳动人民的主体性。“民族的”就更有意思了。结合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新民主主义文化要创造一种“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民族形式。这一点蕴含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键机制。在这个意义上,国体与政体的辩证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很不一样。人民民主专政意味着党不仅要领导人民,而且要向人民学习。党在学习中不仅在改造人民,而且在改造自身,最终实现政体承诺的真正的“民主集中制”。这也是国体与政体关系体现的党与人民的“师生辩证法”。

讨论了《共同纲领》的国体与政体之后,关于《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的关系,我做了两个宪法的基本宪制的对比表格。从国体、政体、阶级力量、经济基础到民族政策等,两个文本没有实质区别,尽管仍然有变化。第一个变化是社会主义改造。前面讲《共同纲领》文本条款时,已经论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斗争与劳动”逻辑的历史导向是社会主义。第二,有人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协商是精英共和,本来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版的“光荣革命”,但“五四宪法”却对政协出尔反尔。这是一种文本的误解或忽视。《共同纲领》第13条说得很清楚,制宪建国之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为行使人大的立法权,等普选正式产生之后,政协的功能是向人大或中央政府提出“建议案”。第三,当下对“五四宪法”的一个重要批评是,社会主义改造后就剥夺了公民的财产权和许多其他基本权利。这个讲法放在1954年后,在历史经验里或许有讨论的空间,但是“五四宪法”文本本身,有专章规定包括财产权的公民权利,在体系上比《共同纲领》更为完善。毛泽东在1953年就说得很清楚:“凡是爱国者(只要有这个资格)都会一道进入社会主义,我们没有理由不同他们一道进入社会主义。”

最后,作为总结,我想提出一种理解中国宪法的国体与政体的逻辑与历史的辩证法。从逻辑角度讲,人民共和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体承诺的“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同一性和代表性的综合。然而从历史实践的角度看,共和国建国之初,作为阶级基础的“工农联盟”既没有文化领导权,更没有掌握和发展先进生产力,为了实现政体设定的逻辑目标,在实践中需要党和人民的“奋斗”。通过《共同纲领》,“奋斗”可以进一步阐释为“劳动和斗争”,也就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来改造人民与政党自身,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实现社会主义,最后进入制宪者所设想的普遍历史。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社会主义也符合李放春老师讲的“理一分殊”:在中国搞社会主义,只能是中国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苏联或其他模式的社会主义。因为只有中国社会主义,才能把普遍性和特殊性联系起来。这意味着任何“社会主义教条”都要经历中国文明和实践的检验。这个视角,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和定义新民主主义。我个人认为,新民主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要共和国一天没宣布建成中国社会主义,那就仍然处于新民主主义的历史过程之中,直到中国社会主义实现为止。论文末尾简单讨论了政体与国体两者不可偏废,以及偏废的逻辑后果。从国体与政体的逻辑与历史的辩证统一,可能有助于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怎么有机统一。


潘维:共产党的历史并不简单是“meritocracy”

陈颀老师讲的国体与政体的辩证法处理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所谓“应该回到新民主主义”问题。我很熟悉这个主张,当时就觉得是个莫名其妙的思想。我完全同意陈颀的看法,即坚持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大方向。那些人说要废《宪法》回到《共同纲领》,可陈颀发现《宪法》与《共同纲领》没什么区别。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把这件事说成“国体与政体”问题。我在西方念政治学没读到过这个说法,也不知道国体、政体的英文怎么区分。“人民代表大会”是政权的形式,另外有个词叫政权的性质。在我看来,世界各国的政权就形式而言没啥大区别,关心政权的性质才是核心。把形式神圣化是个奇怪的想法。什么是《美国宪法》的神圣性、合法性?讲故事罢了。其实就是那几十个大农场主自己赶着马车跑来费城开会了,谁也没选举他们。在他们看,我以有知识闻名,我以有财产闻名,我以有奴隶闻名,我以愿为公共事务做奉献闻名,那我不是人民代表谁还能是?他们起草通过了联邦的《美国宪法》,然后各州类似他们那样的代表就投票加入。再说我们那“五四宪法”,志愿军战壕里的战士都参加了讨论,就“合法”了?政体、国体,我没兴趣,不如直截了当地谈政权的性质,也就是为谁服务。马克思也拒绝讨论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他鄙夷地称那些都不过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章永乐老师讨论了贝淡宁老师的“贤能政治”,评论其与“民主政治”论者的分歧。21世纪初我出过一本文集《法制与“民主迷信”》,里边也有篇当时挺有名的文章讨论“meritocracy”。贝淡宁老师听说了这书,曾来同我议论这个英文词怎么翻译成汉语。我说我译成“绩优选拔制”,考试成绩优秀和政绩考核优秀。他说他要译成“贤能政治”,即儒家经典里的“选贤与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田当年在网上发过文章,批评我文章里的精英主义倾向。今天看,无论过去的老田还是今天的永乐,对“贤能制”未认识到民权重要意义的批评都很有道理。而我2017年出的那本《信仰人民》在观点上也与早年那本《法治与民主迷信》很不同了。共产党的历史并不简单是“meritocracy”,更是一段关于人民权力的历史,而中国政治史也是一部民心史。民心是怎么回事?怎么争来民心?这故事的逻辑非常不同于西方政治学的逻辑。中国政治原则被官方概括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与福山新书的说法非常相似。福山说的是有效政府,有法治,对社会问责。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在2002年就把这三条放到政治报告里了,并早已出现在所有中国大学生的政治课考题里。福山则是在2016年才出了书,2002年他还在谈论“历史的终结”呢。

谢茂松老师的文章讨论当今政权与传统政权的延续性。这是重大话题。我完全赞同他的观点。我在自己写的书里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中华体制一直在延续,中华文明不是中华体制还可能是什么呢?大同的想法跟共产主义想法难道不相通?民本和小康的想法跟社会主义的想法难道不相通?执政集团的选拔方式难道不是类似?的确也有些关键的不一样。“儒党”没有坚强的组织纪律。时代不一样了,国家间的竞争十分残酷,执政集团内部的组织纪律性也就变得格外重要。但我还想进一步谈一个相关话题,就是体制的不同来自社会基础的不同。欧洲是从欧式封建社会走过来的,美国是从美式封建社会走过来的。代议制是中世纪欧式封建制最典型的产物,是贵族统治的制度。其前提是社会分化成稳定的阶级或稳定的大型利益集团。到20世纪初普及了普选,代议制就被普遍称为“民主制”。500人里选举5人与5万人里选举5人,确实不太一样,但5万人里选举5人与50万人里选举5人,结果就没什么区别。再扩大到500万人选举5人,结果肯定完全相同,但据说就更“民主”。无论如何,选举制的本质还是封建贵族制。中国很不同,中国自秦汉就实行郡县制,不是封建制。其原因是社会分化向来不稳定,“富不过三代”,至今依然。我从北京飞来重庆时身旁坐着一位持金卡的青年旅客,有金卡特权,享受先吃饭和阅读大字版的《参考消息》的权利,但他接下来的行为就像刚脱贫的人,生怕别人占了自己的便宜。空乘要挪一下他的背包以便安置最后一个女乘客的行李箱,他坚决不让,说是他先占了那空间,还大声喊叫让把对方的标配拉杆箱托运,结果空乘只好说服女乘客同意托运她的旅行箱。中国没有贵族,也就没有贵族文化,郡县制就水到渠成。管行政的县官是考选出来的,立场中立,所以也负责司法,甚至主要工作是当法官。社会基础不同制度就不一样,所以我不愿意批判西方制度,那是人家土壤里长出来的,而中国制度是我们土壤里长出来的,各自有成长的逻辑,各自有天然的优势及缺陷。在同一制度下国家有兴有衰。兴衰是必然,与政体没多大关系。说体制好国家表现就好,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是标准的历史唯心主义,也是狭隘的文化歧视。


丁耘:“名”与“实”、人民与精英

今天的评议主要讲两对矛盾,一个是“名”与“实”,一个是人民和精英。“名”和“实”,你们刚刚的发言都涉及了。“名”其实也是一种特殊的“实”。各位,不要以为我们可以像换掉一件衣服一样换掉它,那个时候“实”会乱的。历史上教训是很多的,王莽就想正名,马上“实”就乱了。

欧洲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一句话,语言不是衣服,意思是说实就在于名。这个我不展开,比如说愿景,其实也是现在的一部分,我们现在如果不想着明天那样做,我们现在就不会这样做。

那么我谈一下人民跟精英的关系。从谢茂松老师的发言开始,我发现这个调子很有意思,从谢茂松到章永乐,再到陈颀不断变调,精英性越来越淡。谢老师主要谈精英传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传统,与古代儒家的精英传统和士大夫政治有连续性,然后永乐就有一点变了。贝淡宁的讲法和谢老师的讲法比较接近,永乐在评的时候触及到了人民与精英之间是有一定张力的,整体上是完全把这个摊开了。他讲的诸多矛盾当中,一个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这两种制度之间是有张力的。到了陈颀的文章里面,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也是摊开了。

谢茂松老师的观点这些年听得比较多,我自己在2009年或者更早时候也就是这么个观点。说当前中国政治是有文明的根基的,是有历史的连续性的,这是因为我们之前断裂讲得比较多,所以这些年要纠偏,矫枉必须过正。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是黑格尔主义者。这个历史的真理是连续性和断裂性的统一,不能只讲断裂,但也不能只讲连续。连续性,刚才谢茂松老师、潘维老师都讲得非常好,包括各种制度,中央地方的关系、巡视制度、选拔制度,唯一的问题还是“名”与“实”的关系,就是你虽然那么做,但话语不是说得那么白,留有余地。说白和不说白仍有区别,既是“名”的区别,也是“实”的区别,这点不展开了。连续性是这样,我就讲一下断裂。儒家士大夫是不是都是地主?我们就问这么一个问题。他科考之前可能不是,做了士大夫以后,是不是?所谓儒家党和地主阶级的关系,难道同党员干部和资本家的关系是一样的吗?儒家士大夫是政治精英、伦理精英,同时也是经济精英。没错,儒家士大夫是在这么一个政治社会经济伦理关系网络当中的一个枢纽。

如果党要想自觉地接这个儒家的传统,那么有一些课还要补,比如说我一直讲工夫论这个课要补。党员干部今天要讲工夫论,刚才永乐已经涉及这个问题,德举、德治都没问题,但德的标准是什么?今天的标准是不是和士大夫的德完全一致?更不要说你即使按照士大夫的标准也是要做到德。我想在今天,首先要看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还不是私德。首要的是执政者和这个社会政治经济网络整体处于什么关系。执政者作为个人,他有身家陷在这个网络里,就是内在于这个网络,同时他作为公意主权的代表又要超越这个网络,代表公,要调节,该引导引导,该限制限制。在原来的儒家士大夫那里,超越性的自觉是比较少的,公心、灭人欲,不是放弃私有财产和特权,更不用说我们党的历史上非常明显,墨家的色彩肯定大于儒家色彩。甚至我就觉得先秦诸子对墨家有一些批评,比如《庄子·天下篇》对墨家有一些批评,而在今天有一些就适用。它说高度俭朴、自我牺牲的道路很高贵,但这是救急的,在非常急的时候管用;而天下不堪,让大家一直这样生活,是受不了的。我觉得党即使有传统文化底蕴,也是处在这么一个儒墨矛盾之间,所以除了与儒家传统的连续性,也还有断裂,有张力。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处境理解完整,否则我们的应对和选择可能会有失误;个人的失误就罢了,如果是执政集团发生这样的失误,后果就会非常严重。

这个也涉及陈颀的这篇大作。他触及一个很深的问题,人民跟群众的同一与差异。人民是法权概念,是一个同一性的概念,群众则是杂多。群众的字面意思就是多,但是人民和群众其实就是同一批人,只不过是在讲同一性的时候,你要说他是立法主体、法权主体的时候,他是人民;当说他是政治主体和政治对象的时候,他是群众。讲群众一定会考虑到他是矛盾的、异质的,比如说群众里面有落后分子,而且有坏人。党和人民的关系究竟怎么样?陈颀把这个问题摊开了,就是说代表制能否足以概括我们党和人民的关系。

我前几年有一个想法。代表这个词——“representation”很有意思,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认识论概念,就是以个别代表全体。几何学以任何一个三角形代表一切三角形。毛泽东思想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认识论,对反映论有一个推进。毛泽东的认识论叫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我当时想,我们作为党的这个代表制度不是资产阶级政党的代表制,而是一个能动的、革命的、互为主体的代表制。它一方面是从人民中来的,另一方面它也引导人民。

说实话,这是一个政治哲学的悖论,人民其实有点像上帝的概念,他是自因;没有人民建不了国,但是建国之前没有人民,只有乌合之众,是通过建国从而把自己建立起来、创造出来。法学,有很多地方是很像神学的。人民就是这么一个概念,国家和人民是抽象的,但是群众跟党是具体的。党除了代表人民,还有一个自我论断,就是为人民服务,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这一点上,党和人民的关系非常像儒家士大夫和君主的关系。曾子三省之一就是“为人谋而不忠乎”,这个忠就是尽己,就是全心全意为君主服务,就是致身、投身进去,不要考虑自己,忠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党相应地对人民应该成就、造就、教育、引导、辅佐、服务,我想这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党和人民的关系,可能不是仅仅讲代表制就能够概括中国历史上如此丰富的党和人民的关系。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而我们往往出于理论概括的需要,总是把它简化为一个方面。在涉及中国这样一个矛盾总体的时候,真是要多学学辩证法。陈颀是辩证法学得不错的,所以文章比较立体。我这两年不大倾向于把党完全定位为人民的他者,他其实就是人民中的先进分子的组织。阶级斗争的话语,对于分析中国社会肯定是有帮助的,不仅仅是说在中国历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在中国近现代革命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中国近现代的社会结构和潘维老师总结的梁漱溟式的观点,即传统社会的这个结构有巨大的不同,它已经陷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地主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地主。我们现在跟新民主主义稍微有点像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驾驭的资本主义因素。第一是领导权,第二肯定要用资本主义的因素,这里面一定会有斗争,我们要充分估计斗争的复杂性和残酷性。

阶级话语在今天恐怕仍有解释力,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即使它有解释力,也不意味着它应该进入党的纲领。要把它写进党的纲领、写进党的理论话语里面去,会导致混乱。这就是“名”的实在力量。那么怎么办?只有把人民的这个话语尽量地扩展,把用人民话语能够解释的东西都尽量解释,这就是“名”和“实”的非常复杂的关系。我觉得这一点可能是处在政治与学术之间的思考者要特别注意的。


老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制度遗产与毛氏生产政体(单位制)的形成

新中国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出现的。新民主主义,从这个概念循名责实,它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新与旧,按照传统的解释,是体现资产阶级掌握领导权和无产阶级掌握领导权的不同。新民主主义第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时刻,是湖南农民运动时期,主要的特点就是农民通过组织农会联合起来,形成新政治优势,一切权力归农会,变成了新的权力中心;同时还颠覆旧有的观念权力,使得政权、神权和绅权这些观念权力也都动摇起来了。因为现实生活的政治优势和观念权力都被颠覆了,所以乡村社会中间旧统治阶级的经济优势也就被抑制住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标准的阶级斗争,在针对旧统治阶级经济优势的现实中间,湖南农民运动发展出新的政治优势和舆论优势,以此抵消了经济优势的左右,就这样,新民主主义革命造成了一种政治优势和舆论优势反对经济优势的特殊状态,这是毛泽东的一个观察结构。

孔夫子讲“述而不作”,毛泽东跟孔夫子不一样,他总结和提炼湖南农民运动的经验是为了更好地“作”,“述”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作”。这是新民主主义第一个最重要的历史时刻。阶级斗争到底怎么斗,湖南农民运动提供的经验是这样,组织起来形成新的政治和舆论优势,这就是“民主主义”中间的“新”,然后以此为基础去颠覆旧有的社会结构,以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变革去对付旧统治阶级拥有的经济优势。国民党和豪绅地主非常痛恨共产党,老是说共产党是“匪”,因为对我们这么至关重要的权力和社会影响力,被你们组织民众给强硬地抢夺过去了,真是抢的,不是自愿地“禅让”,不是我认为你比我优秀,我禅让给你。我觉得新民主主义的一个核心内涵就是抢夺从前由旧统治阶级掌握的政治和舆论优势,这样才算是形成了新的领导权。这个新形成的领导权还挂在无产阶级名下,这就不同于旧民主主义了。新民主主义的领导权特点,在每一个历史时刻都是可以检验的,它的内涵是非常一致的。

第二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是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建设的时候,八路军组织地方工作团,去村里组织农民抗日救国会,形成新的政治和舆论优势。我讲一个案例。1938年八路军东渡,到山西平顺建设根据地,直到1949年解放,这个地方一直是处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平顺县志》记载了共产党如何控制社会的步骤,1942年和1943年减租减息运动中,在全县召开文明收租会419次,参加人数13605人,总算账会281次,参加人数17729人,思想论战会263次,参加人数9742人,说理斗争会545次,参加人数28659人,民主座谈会359次,参加人数9002人,总参加人数占全县人口的66%。会开完的后果是什么呢?在经济上造成的影响又是什么呢?贫农家庭35%上升为中农,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由25.5%下降为10.5%,根据地内部土地占用平均化和中农化了。很多人都注意到共产党搞减租减息,搞合理负担,两个政策搞完了以后整个根据地地主的经济优势已经不管用了。在华北的农民组织起抗日救国会,通过对地主阶级进行各种说理斗争之后也颠覆了观念权力,后果就是原先有经济优势和政治优势的旧统治阶级,再也没有领导权了,被共产党组织起来的农民组织夺去了,这样才有新民主主义。通过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的过程,共产党与农民群众形成了相互认同和相互支持的紧密关系,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非常有力,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政权深入乡村并具有强大执行力,就这样,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从根据地群众流向八路军,支持革命的成功。

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三个更成熟的时刻就是新区农村的土改。土改的时候还特别强调的一件事,就是要求组织农民通过自己的斗争来实现分田,反对和平土改。共产党派出工作队只是起引导作用、组织和培训农民积极分子队伍形成农会,由农会来划定成分、没收财产并分配。是否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实现社会变革,是中国共产党与苏东国家的一大区别。毛泽东1959年阅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学经济学教科书时,才发现这个不同,苏东国家是政府没收土地分配给农民。毛泽东对此有两个评价,一是恩赐分田没有经过斗争,二是右倾观点,不抓住这么好的有利时机进行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中共与苏共的不同政见,主要的源头就在这里。毛泽东后来说斯大林写了没有政治的政治经济学,包括后来的赫鲁晓夫,在毛泽东看来都是“缺政治”的,就是因为苏联没有经历过普遍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群众组织与动员过程,结果基层干部的选拔以及干群关系,与中国是完全两样的。共产党进城之后,也一样开展民主改革,把民众组织起来去颠覆旧的权力形成新的领导权,到了1952年夏天“五反运动”结束后,城市里私营工厂里面的“生产指挥权、人事调配权和利润分配权”都部分地转移到了组织起来的工人手里,这样也同样在工业环境里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内容,是需要组织民众建立相对于旧统治阶级的政治优势和舆论优势,完成领导权的非自愿转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间,形成共产党与民众之间的相互认同和支持关系,奠定了自下而上的政权执行力基础,这才是根据地建设得以成功的关键。

在革命过程中间,干部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对群众进行启发和动员,形成一种非常不同的权力与知识的关系。结合葛兰西的“有机知识分子”和经济学、管理学里经常提到的人力资本概念,可以将人力资本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机人力资本,一类是无机的人力资本。有机的人力资本相当于干部与群众之间形成的相互认同、理解和支持的关系。毛泽东时代比较强调从工农兵一线选拔和培养干部,这样的干部自身就有很强的号召力,其权威大多是自下而上的。我们今天比较重视无机的人力资本,通过高校这样的教育生产线来生产人力资本。这种人力资本是通用型的技术性知识,不与特定的群众集合形成相互理解和支持关系。

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后,一个巨大的变化是建立了共产党和农民的相互认同和支持关系。在这个关系建立起来以后,历史发生了一场根本性的质变,共产党消灭了土匪,实现了真正的国内和平,由此再造了新型的政治关系,共产党自身获得了农民群众支持下的高度执行力,延续数千年的安全忧虑就此成为过去式。还应该提一下,共产党实现这样的进步,是在获取全国政权之前。美国外交官谢伟思在20世纪40年代就发现,共产党控制区内部已经没有了土匪。当时共产党的军事力量,无论是与日本侵略军相比,还是与国民党军相比,都是处于弱势的,但共产党实现了更高程度的国内和平。这也是为什么建国之后共产党政权的力量和政策,能够深入到经济基础内部主导根本改造的原因所在——通过一场彻底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去塑造与群众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

在革命时期有一个重要的传统,也是非常具有颠覆性的,但人们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人们对于常规管理的想象力是:管理者掌握各种管理手段对被管理者进行控制或者激励,促使其提高努力水平,并把这个视为管理绩效的凭借,甚至认定,如果没有官员或者说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强迫和激励,就没有效率。

“三湾改编”提供一个相反的管理和绩效的想象力,主要的一条就是从政治和经济平等去改造管理权的运用。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里面归结为:“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士兵开会有说话的自由,废除繁琐礼节,经济公开。”他还说,军队内部的民主主义制度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同样一个人昨天在白军中间作战不勇敢,到了红军之后就完全不一样,红军就像是火炉,一过来马上就熔化了。马克思有个著名的看法——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三湾改编”一个巨大的变化就是通过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平等建设,来重新构造一个非常不同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工作动力就不再是管理者和管理手段的函数。毛泽东非常强调把管理权向被管理者开放,通过政治和经济平等的方式来激发被管理者对于目标的认同,在高度认同的基础上收获高水平的努力,这是完全不同的想象力。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的表达包括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个方面的变化,要求领导工作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管理事务就不再是由管理者单独负责的专业,而是变成了一个由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积极互动的公共领域,管理事务最后要在这个公共领域中来共同处理。

应该说,官兵在政治和经济上平等,通过干群互动的公共领域去共同应对管理事务,这不是多数官员都愿意接受的管理方案,对这种新的管理想象力的拒绝一开始就是存在的。1929年毛泽东为此落选前委书记,随后形成的古田会议决议也不是能够轻易贯彻的。据赖传珠回忆,古田会议之后连队普遍开展了整风,强行给被管理者赋予批评权,让被管理者批评管理者,以此形成压力促使多数干部进行不情愿的改变。后来的延安整风期间也一样是连队普遍学习古田会议决议,由战士行使对于官长的批评权。自下而上的批评权,就成为落实新的管理想象力的一个周期性的保证,建国后的群众运动也与形成反向压力和实践干群积极互动有关。

最大的变化是建国后外敌消失,团结一致对付强敌的外部条件没有了,因此新型管理想象力遭到嫌弃。1958年党内高层争论激烈化了以后,毛泽东对这段历史和后来的演化过程,有一个重新回顾:“根据地搞民主,无钱、无粮、无枪,孤立无援,必须依靠群众,党必须与人民一致,军队必须与人民打成一片,官必须与兵一致。……可是至今还有一部分人不赞成说服方法。”依据毛泽东这个事后的回顾,当初的官兵一致乃是逼不得已的选择,等到成为执政党之后,就有了更多的条件去实现管理者集权,由上级通过管理手段去强迫或激励下级的想象力就开始回潮了:“我们有二十二年的军事共产主义生活,不发薪水,与苏联不同,苏联叫余粮征集制,我们没有搞,我们叫供给制,军民一致,官兵一致,三大民主。我们原来分伙食尾子,津贴,进城以后,熬了三年,到五二年搞了薪水制,说资产阶级的等级、法权那样神气,把过去的供给制说成是落后的办法,游击习气,影响积极性。其实是把供给制变成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发展资本主义思想。”

对“三湾改编”确立的各项管理原则不感冒,在共产党内部一直存在,这是毛泽东毕生与其进行对话或者进行路线斗争的针对性所在。苏联的企业管理中间“缺政治”,就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的改造,缺乏干部与群众积极互动和相互认同的基础,也不存在“三湾改编”的后续实践,可见苏联在管理权方面的制度实践,与中国也完全两样,格外强调物质刺激和干部对管理权的垄断,而毛泽东提倡的“鞍钢宪法”是在与苏联企业管理方式进行对照之后提出的。

关于毛泽东时代的企业内外部关系的塑造,通过一场新民主主义革命,政府的影响力深入到了经济基础的内部。1952年夏天“五反运动”完成以后,哪怕是私营企业内部,大部分的管理权力也已经转移到了工人手里。1953年1月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带人调查了武汉、南京和上海的私人企业。他发现工厂里面的生产管理权、生产指挥权、人事调配权和利润分配权都已经到工人手里,工厂内部的管理规则乃至于管理者,都发生了变化,单位制的基本特点——成员资格——在私营企业内部也开始形成了,以后再开除工人或者随便扣工资的管理手段,也就很难使用了。单位制的一个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管理权受到成员资格的绝对限制,成员资格包括就业机会和工资两项,都不再受到管理权的侵犯,后来的“铁饭碗”“铁工资”就是这么确定下来的。在这样的基础上,激发被管理者的高水平努力,就不再依靠管理者运用强制性的管理手段了,必须另找门道。

以此而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践中,否定雇佣劳动制的主要努力,是以劳动者获得成员资格为制度依托的。后来批评“大锅饭养懒汉”,强调管理权必须要能够对就业机会和工资进行调节,在这个改革的最后阶段,果然恢复了雇佣劳动制,这是毫不奇怪的。

共产党干部确立与群众之间的积极互动和支持关系,尤其依靠农民自下而上的支持,这是共产党根据地建设成功的关键。在军队内部,强调官兵平等和干群积极互动,这也是一种期待被管理者自愿付出高水平努力的方向。这两个方面的经验,后来成为新中国经济基础内部的管理权划界的基础。应该指出,在共产党内部始终是有不同政见的,在外部是与苏联共产党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政见。在共产党内部,始终有人想要把常规管理想象力引入,以加强管理权对被管理者的强制性,逼迫被管理者提高水平,据以提高企业效率甚或加快生产力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

这里有一个盲点。自愿努力水平与非自愿努力水平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说,能否在不破坏认同的基础上去强化管理权的垄断和使用?后来的事实证明,管理权的强化首先破坏了被管理者的认同,强化了劳动者的异化感受,使得自愿努力水平下降速度,快于非自愿努力水平的上升速度(这一点受制于管理手段强化的速度无法快速到位),结果导致总的努力水平下降,如同李怀印教授等人所做的口述史研究《回首“主人翁”时代:改革前三十年国营企业内部的身份认同、制度约束与劳动效率》的访谈对象所述。

那么,让管理者垄断管理权的使用,同时以强化管理手段运用去追求非自愿努力水平的提高,这样一种管理想象力,实际上不是对“文革”的颠倒,也不是对“四人帮”的批判,而是对“三湾改编”确立的各项管理规则的不同政见。

从强化管理手段开始,被管理者的异化感受上升,自下而上的认同基础毁坏,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的认同毁坏,更具有根本性,是管理者自身对于管理目标的不认同感也在持续上升。对这个方面的舆论宣传和经济学论证,都集中于阐述如何激励管理者付出高水平的监督努力,而逐渐背弃了“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引入和发明了“权力效益论”的观念——有且只有管理权的权力及其合理使用才是企业效益的源泉。这就使得许多管理者认为,自己对利润和效益的贡献极大,但是所得报酬却不成比例地低,由此产生了极大的心理不平衡,并通过逐步下放到手的权力去追求管理目标之外的私利。

单位制的主要特点,除了内部的管理绩效来源不同之外,还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时代复制的遍布城乡的熟人社会。单位制及其塑造的熟人社会,有着内在的秩序维护职能,使得秩序对于国家机器的依赖性下降了。改革开放塑造了今天这个高度流动性的陌生人社会,对国家机器的镇压职能需求很大,具体体现为公检法机构的极大扩张,镇压机器和镇压成本都上升了,但真正的维稳能力却在下降。这就是说,单位制的存在,极大地改变了公私领域的界限,并以低成本和更为有效的方式,回应了秩序要求。

新儒家老是想要返本开新,但问题在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时代,儒家政治思想及其德性领袖生成模式,还有没有应付新世道的能力。这一点恰好可以结合单位制的状况,进行检验和挖掘。不过,毛泽东时代工农业先进典型,大庆的王进喜和大寨的陈永贵,都应该算是标准的德性政治领袖,其领导权威主要不是自上而下授予的法理型权威,而是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垂范,赢得了自下而上的拥戴,这样的熟人社会内部领导权的生成逻辑,恰好跟儒家的德性政治领袖要求完全一致。

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人民要对全人类有所贡献,革命和建设年代经验可以证明,管理权的绝对垄断和强制能力的增强不是追求效率的唯一方向。对照韦伯那个悲观的展望——人类为了效率不得不陷入“理性铁笼”之中。从中国过去的经验看,追求效率“理性铁笼”并非绝对必需,人类解放事业也是有可能提前的,并不需要等待韦伯所说的效率不再成为第一需要,或者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那一天。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毛泽东最重视的努力方向,怎么把群众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力量,去规训好统治阶级,让统治阶级更加服帖地服务于多数人的利益,而非老是谋划着要恢复常规管理增进当权者的权力和利益。在政治和经济平等所塑造的社会关系总和之下,通过教育去塑造认同,提高大家的自愿努力水平,在追求效率的效果上,比强化和垄断管理权要靠谱得多。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是一种深化,当然还有很多“学徒工阶段”的不足,但是在革命时期不利条件下被逼实现的管理想象力的突破,依然是我们展望一个较好未来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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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开放时代》2018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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