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齐勇:国学经典传递的治世智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8 次 更新时间:2018-01-2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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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齐勇 (进入专栏)  

国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通称。国学经典即是中华文化中最有价值的典范性著作。学习国学经典对于传承文明,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及中华民族的复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学经典中的治世经验与智慧,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进行创造性转化。


第一是富民教民,制民恒产。


孔子以“庶、富、教”为治国方略。他强调养民、富民,富而后教。孟子仁政学说的目的是为民,其最基本的要求是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安顿他们的生命与生活。孟子的民本思想以解决民生为急务,即所谓“民事不可缓也”。仁政的基础首先是解决百姓的生活,孟子明确提出“恒产恒心”“制民之产”说,主张政府一定要为民制产。这是为了解决黎民百姓基本生产与生活资料的保障问题,此为养民安民的基础。仁政首先要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需授田于民。百姓的生计解决了还不够,还须施以教化,如此方能调治民心,和谐人伦关系,安定社会秩序。


第二是礼乐刑政的相互配置。


古代礼乐刑政的配置,礼乐是文化,有价值。“礼”是带有宗教性、道德性的生活秩序与规范。在“礼”这种伦理秩序中,包含了人道精神、道德价值。荀子推崇“礼”为“道德之极”、“治辨之极”、“人道之极”,因为“礼”的目的是使贵者受敬,老者受孝,长者受悌,幼者得到慈爱,贱者得到恩惠。礼制秩序中含有敬、让、孝、悌、慈、惠诸德,以及弱者与弱小势力的保护问题。礼的功用首在治理人情,以“节民性”与“兴民德”,对于人的人格成长与治理国政十分重要。

“礼”与“乐”有不同的侧重,“礼”主别异,“乐”主合同,“礼”调整身形,“乐”陶冶心灵,礼自外作,乐由中出。《乐记》说“乐者为同”,“乐者异文合爱者也”,《儒行》所说“歌乐者仁之和也”,即是说仁者必和,“和”中含有“仁”的意味。仁者的精神状态,即是“乐合同”的境界。礼乐文化不仅促进社会秩序化而且有“谐万民”的目的,即促进社会的和谐化并提升百姓的文明水准。礼乐教化的人文精神是人与人、族与族、文与文相接相处的精神,是协和万邦、民族共存、文化交流融合并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动力。孔子对礼乐的继承、传授,大有益于他身后两千五百多年世道人心的维系和民族的大融合、文化的大融合。

就现代生活而言,在外在强制的法律与内在自觉的道德之间,有很大的空间,即包含社会礼俗在内的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这就是“礼”。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社区的关系,促成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乐文化制度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我国历来是礼仪之邦,今天我们仍然面临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的任务。在这一方面,礼学有深厚的资源。当然,治理社会,礼乐要与刑法、政令相配合。


第三是扩大社会空间,提倡社会自治。


古代村社组织有十、百家,或称邑、里,或称“社”与“村社”。管理公务的领袖,是由选举产生的三老、啬夫等。公共生活在庠、序、校中进行。庠、序、校是议政、集会与活动的场所,以后变成古代的学校。祭社和祭腊是最热闹的群众性活动。吕大钧、大临兄弟建立的“乡约”、范仲淹首创的“义庄”,是地方性的制度,具有以“礼”化“俗”的功能。“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荀子·儒效》)

传统中国是儒家式的社会,是小政府大社会的典型。传统中国的社会管道、中间组织很多,例如以宗族、家族、乡约、义庄、帮会、行会(此两会到近代转化为商、农、工会),还有公益性的为修路桥或兴学或帮扶贫困而集资的社会慈善组织等为载体,以民间礼仪、节日与婚丧祭祀活动,村社活动,学校、书院讲学活动,士农工商的交往等为契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自治、地方自治的。传统中国绝非由朝廷包打天下,而主要靠血缘性的自然团体及其扩大化的社会各团体与社会贤达来治理社会,这些团体与个人本身就是民间力量,它们也保护了民间社会与民间力量,包含家庭等私人空间。


第四是重视道德教化与民间信仰的培植。


儒家强调教化,这并非奴化,并非说教,儒家在人文教化过程中重启发与实践。传统社会里士绅阶层、宗族祠堂在民间教化中起着重大作用,其中包含着儒释道三教与其它民间文化与宗教,乃至民间信仰的作用。传统社会中的民间信仰非常丰富,大多是良性的、正面的。

民间组织与民间自治,士人积极参与及儒学传统所倡导的公共性与公共品德是公民社会的人的成长与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现代性政治的基本内容。公民道德的重建离不开儒家文化的土壤,儒家有人禽之辨、公私义利之辨、君子小人之辨、天理与人欲之辨,并以此美政美俗,这对今天重建官德、整饬吏治腐败也有一定的意义。

(来源:《北京日报》2017年7月17日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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