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勇:深化大国成长的国际社会性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44 次 更新时间:2008-07-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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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勇  

围绕大国成长与中国崛起的理论争鸣,无疑是当代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个亮点。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中国理论或者中国学派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崛起的中国如何融入国际社会。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学界关于中国崛起的研究可以看出,我们对于中国崛起的综合国力要求、国际环境评估、崛起方式等研究是较为深入的,这些研究有助于从现实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角度,换言之,从权力运作以及经济制度博弈的角度把握大国成长的基本条件与发展道路,但对于如何处理崛起中的大国与国际社会的关系方面,虽然有了一些的研究,[1]但仍有进一步深化的必要。如果我们不能在这方面有新的突破,中国理论就可能在核心问题的界定上出现偏差,在主攻方向上缺失机遇。

大国是什么?对它的界定直接影响着大国成长的方向。在布尔看来,大国是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够去治理世界,为国际秩序提供正面的作用,那么,这个大国地位是可以怀疑的。他认为,“大国主要通过两种途径维持国际秩序,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运用自己的超群实力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整个国际社会的事务。”具体地讲,有五种方式,一是维持总体均势;二是努力预防危机的发生以及控制已有的危机;三是努力避免彼此间的战争;四是单方面利用自身在局部地区的主导地位;五是相互尊重对方的势力范围;六是根据大国一致或者共管的原则,采取联合行动。[2]对于大国的界定,不能陷入简单化的国际政治研究中去。

一个大国的成长,既有特殊性的要求,又有普遍性的要求。对于实践家来说,需要更多地从普遍化了的要求中深入掌握特殊性的要求,而对于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学者来说,则应该更多地从特殊性的要求出发,主要研究如何推动特殊性适应普遍性。后者就是目前大国成长的理论中心问题所在。中国的崛起不会完全按照中国的国家利益的道路去走,也不会沿着过去列强成长的道路去走,而是将要走和正在走一条前无古人的道路,这条道路符合恩格斯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力的平行四边形的方向,而这里的“力的平行四边形”,其实就是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成长,对于国际关系学界的潜在机遇与要求,即不外于研究中国的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或者全球利益的关系,换言之,研究中国行为与国际社会化的关系,或者中国与世界秩序的关系。有人说,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应该是中国的国家利益,我们说,对的,又不对。中国国家利益是我们理论创新的归宿,但是,这种中国国家利益必须是国际社会化了的中国国家利益,是合法性互动框架内的中国国家利益。在一个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国际社会化的时代,中国崛起必须纳入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中加以把握,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要对象是国际社会内的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特别是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各种关系。

深化大国成长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研究,具有明显的必要性。首先,国际社会是大国成长的基本社会背景,国际社会的特征决定了大国成长的道路。在近代国际社会形成之前,各个大国之间没有紧密的联系,一个国家可以不必考虑其他国家的反应而自行其是。但是,一旦民族国家体系形成,不管国际社会性的程度多大,国际社会都是大国对外行为的基本考虑背景。路易十四要想获得西班牙的王位,就必须考虑到如何处理与英国与荷兰的全面关系,而不只是从武力方面解决哈布斯堡王朝的兵力问题。拿破仑的对外征服虽然从某种程度上符合国内政治的逻辑,但不符合18世纪、19世纪之交的欧洲国际社会要求主权国家独立地位不容侵犯的原则,因此,法兰西的军事霸权道路注定是失败的。

其次,大国本身就是国际社会互动的产物。大国也是大国政治中走出来的。没有其他大国的承认,大国就不能称之为大国。“虽然拿破仑时代的法国和纳粹德国是一流的军事强国,但是这两个国家的领导人和民众并没有认为本国拥有这些权利与义务,所以这样的国家不能被称为大国。”[3]“其他国家承认大国拥有某些特殊权利与义务,或者大国的领导人和人民认为本国具有这样的权利与义务。”[4]布尔的大国观念的独特与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仅仅从军事实力上定义大国,而且把大国放在一个国际社会架构中考察其意义,大国是国际社会的一分子,而国际社会是由一系列独立政治实体通过共同的规则和制度互动而形成了的一个整体,大国因而具备了国际社会的特征,制度性、社会性、规则性是大国不可缺乏的方面。大国既是武力与物质较量的结果,也是政治较量的结果。国际政治中的政治较量,我们认为,不全是摩根索所谓的赤裸裸的权力斗争与权力显示,而是政治妥协与政治承认。一个人的目标是社会成就,一个国家的目标是国际社会的地位,其实也就是其他国家特别是大国的承认。国际法中一个国家的成立,一般需要国际社会的承认。在国际政治日益社会化的进程中,一个大国的成长,最终要以其他大国的承认为标志。法国的崛起标志是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中各国对它的承认,英国的崛起则是乌特勒支条约会议有关,美国的崛起则与华盛顿会议和后来的雅尔塔会议联系在一起。这些会议,其实就像古代中国的诸侯会盟一样,给了兴起的大国的社会身份。因此,一个大国,总是要以追求进入这种承认的体系为战略目标。目前,日本崛起的一个目标就是进入联合国常任理国行列。但是,由于,它的国际行动没有得到多数主要大国的认可,因此,这个目标的实现尚待时日。可见,从日本的成长失败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凭强权而不顾社会成长要求,现时代的大国成长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三,大国必须拥有更大的国际责任,是国际社会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者。布尔说,“大国总是面临着如何使其他国家认同自己在国际体系中发挥特殊作用这个问题。大国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管理作用的前提是,在国家社会中有足够多的国家明确承认大国的这种作用,从而使得大国的行为具有合法性。”“第一,大国不能使自己的特殊地位正式化和明确化。国际社会建立在否定国家按等级排列和主张国家平等的观念基础之上,同一类型的国际社会实体具有相同的基本主权权利和义务。”“第二,大国自己必须努力避免采取引人注目的破坏秩序的行为。”“第三,大国必须满足世界上某些公正变革的要求。”“第四,在世界的某此地区,大国的政治地位受到二流强国的限制,大国可能努力把这些国家视为自己的伙伴,从而维持相关地区的均势。”[5]国际社会没有一个世界政府的中央权威,因此,它的治理本质上是无政府治理,但这种无政府治理仍有着广阔的空间,一个重要原因是国际社会的治理责任是由大国以及大国所操纵的国际组织来提担负的。历史已经表明,那些最终成功成长为世界性大国的国家,总是把自身的利益界定为国家利益和一部分的国际利益的总和,也就是说,大国的利益是国际社会化了的国家利益,是国际责任加国家利益。这种国际责任的内容很多,最有代表性的责任就是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国际公共物品在近代是一些国际法制度,后来就是所谓的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全,目前可能还包括一些非传统安全产品。当然,向国际社会提供经济援助、技术支持和道义声明,甚至一定的军事行动,往往是国际危机产生后大国的主要国际责任的实现形式。英国在2个世纪内称霸世界,它的主要公共物品是欧洲均势,而这个均势保证了欧洲国际社会中的任何主权国家的独立。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稳固地成为世界大国,部分原因在于它能够适应国际政治经济发展要求,倡议并维持了联合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世界各国提供了集体安全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公共支持。可见,大国的成长,要始终考虑到国际社会的实质需求,要从自身国家利益的实现中体现国际社会的实质需求,因此,也是国际社会化了的成长。

第四,大国必须具有较强的国际号召力,是国际制度的主要创造者和护持者。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也就是说,大国应该部分地扮演国际社会的组织者角色,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先锋力量。国际社会从来是在不平衡中发展的,每一个时期总有一个主要大国,高举一种时代旗帜,建设一种主流的国际政治文化。17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中,法国的旗帜就是国家利益至上,18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中,英国的旗帜就是均势,19、20世纪之交美国则是门罗主义、公开外交、航海自由以及反对殖民主义。大国的旗帜能够反映国际社会的真正需要,就会具有较强的国际号召力。当然,大国的国际号召力,不仅要看这个国家有否创新的国际观念,以及有否创新的国际制度,更要看这个国家的外交实践。有了国际号召力,这个国家才有可能组织一个地区的国际活动,才有可能在全球国际社会的某一个领域发出重大倡议。国际倡议权是大国软权力的重要方面,也是大国自身成长过程中需要刻意追求的一个目标。美国的崛起标志之一是巴黎和会,在那里威尔逊总统的第十四点倡议获得了成功,成为美国名留青史的纪念。

第五,大国必须具备较好的国际形象,是国际社会的规范与道德的基本载体。人类文明在曲折中发展,任何大国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乏野蛮与血腥,这是由国际政治中的血腥逻辑所决定的,但是国际政治中的这种血腥逻辑即是人们都说的霍布斯逻辑正在不断淡化,一个有志于世界大国的国家,总是尽量考虑到文明世界的要求,努力塑造自身的良好国际形象,使之看起来是一个文明的大国,一个能够不负众望的新型大国。国际规范与国际道德,其力量不在于在所有时间和所有国家那里经常地得以体现,而在于偶而地体现在危机时刻的国家行动中,一旦一种强大的力量彰显了国际道德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比一场军事胜利更能推动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美国在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之后对中国的道义支持,是国际社会对美国顿生尊敬的重要因素;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大力相助,也极大地改变了东盟国家对中国的恐惧印象。

综上所述,大国成长的研究,在研究物质性成长的同时,有必要加强社会性成长研究,研究中国在崛起过程中的国际社会背景与要求,从而为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尽早获得更大的国际地位奠定基础。有必须研究中国崛起过程中国际制度的运用,国际认同的获得;研究军事实力运用的合法运用与适当运用;研究中国加入国际制度(中国外交);研究大国形象与角色战略的确立;研究国内合法性与国际合法性的互动;研究中国外交的和平性;研究大国成长的世界贡献(创新体制与人类贡献);研究大国崛起的非武力道路(文化对国家利益);研究大国成长与区域崛起(东亚共识的制度化水平);研究大国崛起与全球问题、全球社会的关系,等等。如果能够更加重视这些因素,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就更全面,更有成就,更有意义。

注释:

[1] 时殷弘:《关于中国的大国地位及其形象的思考》,载《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9至10期;门洪华:《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载门洪华主编:《中国:大国崛起》,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119页;王学东:《国家声誉在大国崛起中的作用》,《国际政治科学》,2005年第1期。

[2] 赫德利·布尔(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二版),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65-166页。

[3]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二版),第162页。

[4]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二版),第160-162页。

[5] 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二版),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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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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