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是个大国
中国是一个大国,这是常识,然而恰恰是常识,才很难将之纳入真切的分析,无论作为自变量,还是因变量。
第一次感受到基于“大国”的分析而令人着迷,是在五十多年前。当时我刚参军不久,读《毛泽东选集》里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以下简称《红色政权》),尤其是第二节,太令人信服了。没引经据典,除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命题无法直观把握,毛泽东只是摆明了一些简单的事实,然后一一勾连,指出其对于中国革命以及井冈山红军的寓意:中国是个大国;近代以来,她沦为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中国太大,各帝国主义国家只能通过驻扎于城市的军阀间接控制中国;这就在远离城市的各省交界处的农村留下了一些空隙,在那里就有可能进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革命根据地;那里不仅小农经济自给自足,还曾经历过第一次大革命的洗礼。虽然革命理想和追求很重要,但与这个问题的讨论,几乎无关。毛泽东根本不在意今天的法律人非常关心的好词坏词(“政治正确”),例如当时令我不解也不爽的工农“武装割据”——毛主席你怎么把红军和军阀的行为等量齐观?他只是分析,在这种条件下,红军可以如何行动,该如何行动。新老军阀割据混战,当时中国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不统一;这当然很糟,确实很糟。但仅此吗?真的吗?不正因为这种不统一,才催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并且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创造了最现实的可能,一个难得的环境?毛泽东指出,在西欧各国,反倒没这种可能。
这就是社会科学的分析思路,这就是实事求是。没有一丝教条。
在毛泽东那里,基于大国的此类分析比比皆是。在抗战初期,针对亡国论和速胜论,除其他条件外,毛泽东写《论持久战》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就是,即便是弱国,中国也仍然是一个大国;他还无情地以被灭的小国和弱国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作参照。①不只用于勾勒宏伟蓝图,也用于非常现实具体的决策。1945年4月至6月,抗战还没胜利,在中共七大期间,毛泽东作了几次报告,反复强调:东北特别重要,极其重要;只要有了东北,即便现有的根据地都丢了,中国革命胜利也有了巩固的基础。②两个月后,抗战胜利,中共中央当即派出了1/3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2万干部,10万大军,星夜兼程,抢占东北。他不只是考虑到背靠苏联在空间上的战略安全,还考虑到东北的工业能力对于解放战争胜利和未来(时间上的)对于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讨论了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等问题。③这些问题都与中国是大国有关。新加坡就没这些问题,韩国和日本,乃至英法德,也难说有与此类似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中期,因为备战,根据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在国防上的战略位置,中央将全国划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地区,④就因为中国是大国。这还不仅有关中国革命和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建设问题上,毛泽东同样曾详尽指出,大国——不仅是新中国成立前,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刻影响,既是优点,也是问题。⑤
改革开放以来,大国仍然是,并始终是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和规划的底色。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多次提纲挈领地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个小国”,大是因为中国疆域大,人口多,小则因为中国经济规模还太小。⑥在有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中,有人夸大小岗村经验,说是“一包就灵”。邓小平务实、开放,肯定安徽省“在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强调“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尤其是要求宣传上不搞“一刀切”;“宣传好的典型时,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把他们说得什么都好,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更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⑦
1979年4月,邓小平提议,在深圳等地试办“特区”。⑧1984年,中国进一步开放东部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又在东部以及其他地区陆续采取了对外开放的举措。这一系列决策背后的基本考量和判断是,在改革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中,中国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非常不同,必须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地理优势。这意味着,不能继续按农耕中国来考量和规划中国,要换脑筋,换视角。若是农耕中国,重要的就只是土地面积、土质和灌溉,地理位置就不太重要,关中会比深圳更好。一旦对外开放,就会引发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不同,这就要求对整个中国有新的长期规划。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七五”计划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十多年后,针对中国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持续增大,但最重要的是这种增大可能隐含的诸多长远问题,1999年年底,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力求以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并巩固国防。2020年5月,针对中国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我们还可以继续以此种眼光来思考“一带一路”,主要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规划。
最晚近的例子之一则是中共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述,首先就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由于中国人口比当下所有发达国家人口总和还多,这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将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⑨
所有这些都提醒着我,在这个世界上,有不少问题,乍一看很简单、抽象,无关紧要,只是一沾上了“中国”,就可能成为一个新问题,甚至大问题——我的意思是,需要重新审视。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的体量,即便只是个中国问题,也不是仅对中国有意义。尤其是在现当代,中国问题几乎不可避免地有了国际意义。想想,“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抗日战争和国际反法西斯力量,抢占背靠苏联的东北根据地,十大关系中的“中国和外国的关系”,三线建设,对外开放,经济特区,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巩固国防”,“一带一路”,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只是,这里最关键是做好中国的事。
从诸如此类的决策和考量中,我们确实可以察觉到中国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持续且显著的特点:“大一统”。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可谓“大”;政令制度标准尽可能统一,即为“一”;协调兼容种种利益分歧,是为“统”。这既是这片疆域的产物,也是对这片疆域的回应。
并不只是因为皇权的强加,它真的深入人心。这一点,是多年后我重读《红色政权》时的顿然感悟。从毛泽东使用的诸如“不统一”“武装割据”“内战”这类用语中,我察觉,当时各地军阀,哪怕各自背后有外国的影子,也未必都想着分裂中国。至少许多军阀还想统一,关键是由谁来统一,最好是自己。即便有军阀知道自己就是个“丫鬟命”,我也不愿被你老蒋统一,哪怕你有中华民国的牌子——甚至恰恰因为我认为你是占了中华民国的牌子。只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吗?不大像。张作霖当然借助了日本人,占据了关外。但皇姑屯事件证明他真没投靠日本人。而且,九一八事变,尤其是七七事变后,也就是这些割据各地的军阀,纷纷加入了共产党倡导的以蒋介石为领袖的抗日统一战线。他们并不是认同蒋介石,而是不同程度地,认同中国的“大一统”。
别忘了,甚至于投靠日本人的汪精卫,打出的旗号也是“曲线救国”,还让日本人在华北扶植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名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于以汪精卫为首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这当然是欺骗。骗谁?首先是自欺。他虽然当了汉奸,内心还是有点煎熬,只能“又当又立”。但他也想骗广大不识字、不太了解世事的中国老百姓,因为他们认“大一统”。
二、历史中国的大一统
“百代都行秦政法”。我们可以(通常也都)将“大一统”追溯到秦始皇的诸多制度措施: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书同文,车同轨,以及实行郡县制等等。但稍微多了解一点,我们会发现,这是历史中国一个并非有意但真就是前赴后继的事业(自生自发的秩序?)。后世几乎每一个足够长久的朝代都会与时俱进,推出些许有“大一统”寓意和功能的制度和措施。如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独尊儒术)”。以此为基础,汉武帝时就可以从各郡“举贤良文学”(选举),经魏晋的“察举”,到隋唐最后确立“科举”,陆续打开和完善了选拔人才的渠道。东汉就有了“异地为官”,门阀制度自然难以长期维系。明、清两朝,为推进“异地为官”,先后在西南和中南的滇、黔、桂、川、湘、鄂6省“改土归流”;在西北、青海和川藏,也实行了一些与“改土归流”功能相似或相近的措施或制度。与选举、科举以及“异地为官”等制度配套的还有“官话”,这种空口无凭、无迹可寻的“东西”,居然也成为“大一统”的一维。
所有这些,客观上从各地和各社会阶层中选拔出,接着继续培养,逐渐有了一个不再局限于本乡本土,有家国天下概念,理解自己政治责任的政治文化精英阶层。主要通过他们,历朝历代,皇权逐步将农耕区及其周边的渔猎、游牧、高原和绿洲区整合为多元一体的中国。不是靠什么成文“宪法”,而是靠这套“大一统”的复杂系统,以及一代代前赴后继的深谋远虑和适时应对,实现了“合众为一”。
我们也完全可以,甚至就应当向前追溯与“大一统”相关的实践,勾勒那些令人眼花缭乱,几乎无从辨认的制度和知识的谱系。就如同很难说青藏高原上究竟哪一绺冰川的哪一滴融水,是长江或黄河的“真正”起源一样。教科书上最有道理的定义,也不应替代或遮蔽智识的提问和理解。
例如,看似与“大一统”完全背道而驰的西周初年的“分封建”,换个角度,完全可以说,在制度和意识形态上,是“大一统”的先驱。夏、商两朝,据说,基本制度架构都还是“部落联盟”,这是只有“合众”,还不可能“为一”。“分、封、建”则断然不同,那可是西周对疆域和民众统一“划分”“编制”“建档”,再“发证”。“分”,是周天子(中央政府)具体划分周朝的土地和人民,由各诸侯管理;“封”,是周天子按标准赋予各诸侯不同等级的政治地位,周天子、诸侯、卿、大夫由此就有了一个网状的行政体系;“建”则是周天子在其统治的疆域内根据各种情况——例如针对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建立诸侯国。但这样做的前提,就是全社会必须有共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分封建因此可以说是通过“化一为众”,才能明确责任,明确责任人,然后才可能“攥沙成团”,“合众为一”,构建起这个大国。
细心的读者还会注意到,在感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后,还有感叹者的抱怨:“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⑩这首先表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并非当时周天子的“自嗨”,也不是政治家、理论家畅谈西周的理想制度愿景,而这就是当时众人分享的理念,由此可以推定它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感叹者从中迅速演绎出对社会规范和一般社会的期待,评判大夫的决策,主张自己的诉求。这表明“大一统”深入人心。
西周的分封建有两块。显著且主要的是“亲亲”,分封周天子的兄弟子侄等亲属;还有一部分是“贤贤”,分封异姓功臣。11这部分人数不多,很容易被“亲亲”遮蔽,并为后人忽视,特别是这种“贤贤”,就字面而言太抽象了,很难同后来与时俱进、先后发生的选举、察举,特别是影响深远的科举制相媲美。然而,从制度发生的谱系学视角看,西周分封制中最有生命力,一直持续的,反倒是这个当年不特别起眼的“贤贤”。当时不只是分封了姜子牙等异姓王,更明目张胆的是,没恪守“长幼有序”,周初主政的居然是排行老四的周公,而不是其兄长管叔。这也不大可能是偶然。想想周公留给后世最持久的,“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不是一个传说,而是“贤贤”的日常实践。
以编年方式记录重要事件,这一据称是西周的常规制度,只留下了鲁国史官的一份记录,即《春秋》,记录了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81年间不限于鲁国的一些人和事,同样深刻且久远地影响了中国“大一统”的制度和观念。王公纪年使中国早早有了编年史,不曾间断,还略有上溯。以此为骨干和依托,当时各诸侯国的政治文化精英有了可分享的历史记忆,还各自展开了演绎。今天的人,即便生活在大学校园,也容易低估这一制度的意义。这里我不想论证,只指出一个可用作参照的外国事件:由于没有编年历史,虽然起码也比《春秋》晚了个把世纪,甚至更久,但就因卷发厚唇的石刻雕像,释迦牟尼(公元前623年—公元前543年,一说为公元前565年—公元前486年)居然被当地人长期认为是非洲来客;南亚次大陆上最伟大的阿育王(公元前303年—公元前232年),也曾长时间被认为只是个传说。主要借助了中国僧侣法显和玄奘的记录,1858年后,有文物和遗迹出土,他们才得以重见天日,进入历史。12龚自珍曾告诫:“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13我曾以为夸张了。相形之下,我只能感慨。就因有了《春秋》,或许也仅因有了《春秋》,即便当时周游列国,各为其主,各诸侯国的政治文化精英才能尽快形成,并已经形成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无形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共同体。除了相互交锋的文字外,还有更生动的证据。
一是,孟子感叹:“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请注意这个“惧”。这表明,这些乱臣贼子的行为肆无忌惮地背离了这个共同体的规范,他们在规范上仍属于这个无形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共同体。言行不一是人类演化出来的本能特征之一。窃贼会为自己从未失手而自豪甚至自诩,但偶尔失窃仍会令他愤怒。面对纪检监察人员,贪腐官员痛哭流涕称辜负了组织和人民,许多也真不是演戏。界定一个人的意识形态和观念文化共同体归属的,是其无法遏制的情感和想象,而非其说辞。
二是,流传至今的《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谷梁传》,作者据说分别是战国时的鲁、齐、鲁人(有争议),成书年代靠后。除此之外,据《汉书·艺文志》,还有他人也为春秋作了传,失传的,有《邹氏传》和《夹氏传》。若不计文化略有别于中原的秦楚两国,在当时总人口也就1500万上下的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大致300年间,居然有五位学人及其门徒(小型学术共同体!),很可能互不知情,持续多年,分别注释《春秋》。这是在构建“大一统”吗?错,这就是“大一统”!
三、有别于帝国的大国
说中国是大国,中国人更容易想到疆域辽阔,却很容易忽略(但必须包括)人口众多——想想前面中共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述。即便疆域辽阔,也不单单是空间问题,与之相伴的地理地形、气候气象、纬度等因素都会影响中国,首先是更具基础性的经济生产生活方式,如农耕、渔猎和游牧等。加上人口众多,就必定存在众多文化族群。
不能仅仅从疆域面积来理解中国之大。澳大利亚近770万平方千米,加拿大近一千万平方千米,但在许多国家的人们眼中,澳、加都不能说是大国。不仅人口不多,还集中住在一些大城市或其周边地区,治理问题因此简单多了。相比之下,印度疆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远小于澳、加,比阿根廷(近280万平方千米)也大不了多少,却是公认的大国,就因为其人口总量。甚至疆域比阿根廷小多了的印度尼西亚(约191万平方千米),因其人口总量居世界第四,也是大国。丹麦有格陵兰岛,领土比印尼大,但从人口看,也就是个新加坡。
大国主要不着眼于其经济政治军事和科技实力。基于这些实力的恰当分类是强国和弱国。疆域和人口大国也可能是强国,如美国和苏联。但在鸦片战争后的100多年间,中国一直是大国,却是弱国。即便20世纪60年代有了“两弹一星”后,中国也不认为自己是强国,14最多也就是“有重要影响的大国”。15相反,有些疆域人口均中等规模的国家,凭着政治经济实力,如英、法,甚至几乎全凭经济实力,如德、日,也名列强国。
但如今,说历史中国,有人爱用一个西方来的概念,可能影响中国人从“大国”视角看自身、看世界,还有可能影响外国人理解历史中国和当代中国。当初是西方人对本国人介绍中国,为便于其同胞理解,就近取譬,借用了欧洲人更熟悉的概念和语词——“empire / imperial”,指欧洲和中亚的帝国。帝国与历史中国的相似处是统治疆域广阔。但帝国还有其他特点:军事征服,缺乏内在的制度和文化的整合,一旦崩溃就崩溃了。这与历史中国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反差显著。几个世纪累积下来,西方有了一堆以“中华帝国”为前缀的著作。16西方作者用西方的眼光看中国,会有其独到甚至精彩和深刻之处。中国学人翻译引进,是好事。把历史中国译为“帝国”,尊重原作,也有道理,至少便于读者了解外国人是如何看中国的。但凡有收益,必有代价。代价之一是,这开始模糊甚至有可能置换历史中国的自我界定。
有理由说,中国官方一直不认可“中国是帝国”的说法。简单翻阅清朝同外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仅1895年中日文版的《马关条约》,清政府很可能是被日本名之为“大清帝国”,因为条约草案是日本准备的,是战胜国对战败国强加的。而此前,或此后,与外国签约,无论是否平等,清政府一直使用“大清”或“大清国”。17当然,袁世凯复辟帝制83天,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但这也做数?
没多少人在意帝国与大国的区别,甚至没必要很多人了解。不理解不是问题,问题是会不会有人觉得“中华帝国”更宏阔,很异国风味,还挺普世?陆续有——似乎还在增加——中国学人用“帝国”称呼历史中国。18我还看到有一位研究英美历史的美国学者,对历史中国毫无接触,就展开想象的翅膀,断言,中国从秦朝开始就“以诸多伪装的帝国形式”,“统治了广袤的领地和附属的领土”。19请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伪装的帝国形式”,还“诸多”?这位学者对中国的理解,显然是在演绎大英帝国及其美洲殖民地的关系,基于欧洲和中亚的历史传统:大国即帝国。但这样就不明不白地把历史中国更名为“中华帝国”,混淆了基于中国地理环境和经验的“大国”与基于中亚和欧洲地理环境和经验发生的“帝国”。不是吹毛求疵,我关心后果。这一系列重大误解和暗示,包括对中国历史经验的遗忘和重构,会不会引发读者,尤其是外国读者对历史中国甚至当代中国的误解和错误预期?20甚至,就因中国的现代化和崛起,有人(国家)想利用来做文章。
作为“大国”的历史中国与欧洲的“帝国”肯定有相似之处。大国和帝国都疆域辽阔;加之地理复杂,气候差异大,尤其在近代之前,一定会存在众多区域族群;族群间也肯定有冲突。历史中国有汉武帝北击匈奴,打通西域;还有窦宪、耿秉,燕然刻石。若只看这一点,还真有点像帝国。但别忘了刘邦白登之围,“靖康耻”,土木堡之变,以及南海上,文天祥“零丁洋(伶丁洋)里叹零丁”。
“大一统”或“大国”更有助于理解历史中国和中国历史。想想,至少三千年了,不管王朝初年的统治精英群体来自哪个具体地域,中国历朝历代有别于“帝国”最根本的一点,也许是那句老话:“马上得天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王朝有更替,但只要前文提到的那些基本制度在,即使不全在,这个中国就一直在。这个“在”是生动的,包括了发展和变异,包括,但不只是,那些注定春梦无痕却至今生生不息的分享——如“令乱臣贼子惧”之“惧”,只能口耳相传无法落地的“官话”。但罗马帝国呢?大英帝国呢?还有波斯帝国,或奥斯曼帝国呢?
高度概括的概念很少有意思。我能说历史中国与古希腊城邦都是基于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吗?好的概念就应有助于揭示那些有实在意义的区别,而不是混淆差别,蒙混过关。历史中国作为“大国”与欧洲或中亚的“帝国”的根本区别,在我看来,就在于历史中国核心区是基于定居、精耕细作的,通常能够自给自足,与之配套互补的还有家禽家畜(在江南则有淡水)养殖(有别于畜牧),这个核心区与四周的渔猎、游牧、高原和绿洲区互有需求,但周边地区更依赖农耕区的某些重要产出——粮食、茶叶、丝麻棉和金属。这个基本格局使历史中国的各区域虽时有冲突,但更需要有整合力的制度。历史中国因此有别于纯种植或纯游牧的地区,有别于倚重海上贸易的古希腊罗马,也有别于中世纪兼顾畜牧饲养和农业种植(在中国人看来那过于粗放)的中西欧地区。这意味着历史中国的农耕核心区整体而言必定是安居乐业的,不追求开疆拓土,甚至以防卫为主,其标志就是长城。但因此中国必须是多元一体的,这样才有持久的凝聚力。
由于地理上的地形地貌水文气候综合因素,而不是什么抽象的“文化”,对人和制度的深刻塑造,历史上,从东北到西南地区的非农耕族群一旦进入农耕地区,无论是建立“大一统”王朝,还是形成地方政权,时间稍长,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中原化”。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在这些地区,定居农耕是收益最大化的。人们真不那么在意自己的某个基因是来自草原或高原,甚或非洲,首先是要好好活着,而不是寻找自己的源头。尼采和福柯的谱系学研究早就表明,谱系考察的结果无法展示谱系的高贵和神圣。21所谓汉族,我在其他地方说过,就是那些不知道也根本不在意自己初始族群的人。
我不是回避历史上有过的艰难、惨淡,有时甚至会是很血腥的族群冲突,不只是“扬州十日”。但这只能让时间来医治。包括“遗忘,甚至史记的差错,都是创建一国(nation)的要素之一”。22即便记住,那也是为了避免悲剧重演。
还有其他日常的猜忌和歧视。但试想如果我是元朝当政者,对中原地区那些即便忘记了或根本不在意自己族群归属的“汉人”,我也会心存疑虑,还可以加上“太多”二字。但这只是因我猜忌心重吗?其实是我无法有效区分和判断,是信息问题,而不是人品问题。于是,我的工作就包括了猜忌,我有责任猜忌,即便我知道有人会因我的猜忌而受伤。不仅在远离元朝政治中心的云贵川等地,即便在并不偏远的地方,比如湖北恩施,我也会找由头,设个土司,拉拢当地人,制约汉人。我不认为这真有什么不对。真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出于族群或种族歧视,其实我想说的是,就想让百姓安稳过日子,这要求我对汉人保持一分猜疑,尽管历史证明我猜疑错了或过了。
尽管元朝是历史中国最短暂的“大一统”王朝之一,它仍然继承了一系列脱胎自周秦以来的诸多“大一统”措施,有些方面还有发展和推进,促进了更广阔疆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整合和融合。
由于没有农耕传统,不可能早早就建立基于赋税制的财政,元朝统治者进入中原之初,只能任由军人掠夺,文官搜刮。这种状况持续了半个多世纪。即便是定都北京后,由于财政力量有限,元朝也只能对朝廷和北方地区不参加征战的官员发放俸禄,照旧放任州、县主官和军人搜刮抢掠。这当然令农耕者苦不堪言。但这只是因为元朝缺乏有效治理中原农耕区的制度和能力,需要时间来培养。它一直在培养,1320年,元朝确立了赋税制,在此基础上确立和完善了官员的俸禄制。23尽管这并没有令元朝延续多久。
也恰恰因为“中原化”最浅,统治的疆域却是历朝之最,所以元朝不得不变更、改造和发展了一些制度,推进了自战国以来以郡县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如元代的行省在外可代朝廷决策行事。这与之前魏晋隋唐的行台相似。但有意思的是,1949年之前中共党史上的各中央局和分局,都获授权代表中共中央决策,也有行省制度的影子。元朝划省也不像先前各朝那么重视传统的“山川形便”,几乎完全无视与行政区划历来密切相关的几条最重要的山川边界——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这是“破”。但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元朝其实比先前各朝都更注重地缘上的“犬牙相入”:任何行省在地理和文化上都不再自成一体,在不便于军事政治力量展开的区域(长江以南)比在便于军力展开的区域(长江以北)更甚。24就充分利用地理条件而言,这究竟算是“立”,还是“推进”,或两者均是呢?
所有这些发展、变化或异同,也难说与“帝国”或“中原化”的概念有关。看重概念的人通常是靠概念吃饭。在我看来,这些发展、变化或异同其实都来自草原上过来的统治者,在直面这个地理经济文化错综复杂的疆域大国的治理时,只能如此应对。也许他们参考了前朝的做法。但既然是应对,他们也就不大在意,至少不很在意,这些措施有没有或有多少历史渊源及文化特色,不在意是否创新,有多少创新,不在意什么“英雄所见略同”。最实在的理由是“只能如此”,“必须如此”,“这样最好”或“形势比人强”。
四、“皇权”下乡与进村
以上辨析表明,中国作为“大国”,与“帝国”的区别不能仅着眼于地理空间上的“大一统”,还必须关注国家或“皇权”(我希望将之逐渐“脱敏”,成为一个学术概念)对社会的深入或“下”。本文开始时提到毛泽东论中国红色政权长期存在于空间上距离城市遥远的农耕地区,但从“皇权”的视角看,这就是国家能力所不及的深层或底层,即传统中国农耕地区的乡和村。典型表达是“皇权不下乡”,语义完全相同的另一表述是“皇权不下县”。
可以说,这就是对历史中国的一种客观描述。在分析某些问题时,可以甚至只能从这样给定的制度条件出发。但换个视角我们就会看出,决定“皇权不下乡”的关键是传统农耕与大国的张力。若仅从大国的有效整合来考虑,不仅需要疆域空间的“大一统”,还应将“大一统”向社会底层延展,让国家权力下乡进村,使平民百姓更多地分享“大一统”的红利。理是这个理,但这要求国家有能力培养出,并向乡、村派出数量足够,忠实且有能力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还必须具有比乡村力量更公正有效处理应对乡村事务的能力,才可能凝聚民心,赢得民心。
不是不想做,而是历史中国做不到。即便在农耕区,这一追求也无法落实在国家制度层面。有几个层面的制约。首先,在满足农民自身基本需求后,农耕剩余是否足以支撑一个深入整合和规制社会的“大一统”。其次,即便足以,政府是否能够以合理成本征收赋税,来供养足够多的代理人,履行公务,促进“大一统”。第三,还有考评监管(包括异地任职)的各种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自从秦朝实行郡县制后,后世历代王朝的行政体系曾几次在二级和三级间徘徊,不曾“下乡”,据此有理由推断,综合平衡农耕中国的财力和相应技术能力,只能“皇权不下乡”。
皇权无力提供,就会刺激乡、村产生准公权力,聊胜于无,满足基层的需求。在村这一级是诉诸家族,所谓“齐家”,具体的责任人就是家长或族长。村落舆论是激励,也是约束,处理的则是村内/家族的事,“手心手背都是肉”,有理由相信他会大致公道处理,即便不能排除因信息缺失错乱导致的错误。秦汉以来,一直都有非正式或半正式的乡里制度,25据说唐宋之际还经历了从乡官制向职役制的演变。就此而言,在小农时代,皇权不下乡其实更多是无奈,也算是策略,是利弊选择,由此刺激了乡村自治的发生,刺激了家族的发生和功能拓展。在当时条件下,只能如此,甚至是最佳策略。但我们不能将之神话,即便神话,也要有地区和年代的限定。
虽然有助于维系疆域“大一统”,天子“与士大夫治天下”就足以治天下了,但代价也不小。如果乡民村民不知“帝力于我何有哉”,他们怎么可能有家国情怀?皇权与百姓缺乏联系,基础就不稳,就是孙中山说的“一盘散沙”。鲁迅的小说《药》就深刻展示了清末民众与革命者生活在平行无感的世界中。
面对近代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在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这个麻烦更大,更尖锐。中国要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将其制度触角向下延伸,这样才便于文字、教育、卫生、科技、法律、治理下乡,有些还要进村。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岂止是享有权利的个体公民,其实更重要的,首先是要整合成为共和国的主体——人民,否则就没有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之始,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就明白了中国革命必须变革中国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的道理。懂道理还不够,等到毛泽东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中国革命才算是迈向了其独特但成功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开始从底层,在农村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政权;在新中国成立前,规划了三级政府,一定要让“皇权”下乡。26接着又把乡政府写入了1954年《宪法》。27即便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政权下乡甚至进村的基本方针也从未动摇。28
1979年,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重建了乡政府,结束了人民公社,但主要是在村这一级有了麻烦。农民种地,农村是农民的生活共同体。其内部从来就有许多家长里短,甚至歪门邪道的烦心事;在一直变革的大时代中,还会有日益增多的与全社会同步的事。依据1982年《宪法》,中国农村实行民主选举的村民自治制度。这既“民主”,又“自治”,至少在当时,不少人尤其是迷信“好词”的人,对此寄以厚望。
绝大多数村庄是亲缘加地缘的熟人社会,由于讲求“齐家”,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中国农村很难将注重“辈分”,讲究“长幼有序”的村民变魔术般地转化为民主自治的村委会所需要的无差别的村民。而且,“辈分”和“长幼有序”也并非彻底糟糕,尊老爱幼的规矩至少能减少某些纷争。即便在大学里,学生一旦和导师成了同事,也不可能事事都据理力争。只要看清这一点,我们就应明白,除非村干部知耻且自觉,否则村民真的很难监督村干部。再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中国农村历来的模范人物,真影响和改变了一个村子的,无论是陈永贵、张贵顺,还是吴仁宝,29有一位算一位,即便是选出来的,也都与选举或监督无关,是因为他们真的就是精英,即便有再多缺点,那也是精英。即便如禹作敏,30当初冒出来不是因为选举,后来犯的那些事也没法说是缺了监督,而因为他是个人物,以至于胆大包天。他的罪名之一是“妨害公务罪”。小岗村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甚至太好了,四十年来,三任总书记视察过(对比大寨,去过的最大的领导也就是周总理),有村民委员会,还累死过一位驻村第一书记,31又能怎样?其实就是缺一位真正忠诚的农村精英,陈永贵或吴仁宝这样的,能把全村带起来。那可不只是“可遇不可求”,在任何一个村子里,那可真就是“不世出”的。没有人才,制度就会落空。
更大的问题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来还可能支撑村委会制度有效实践的一些前提条件也变了。首先是人才缺失。原来村里的精英风华老去,新一代的年轻有文化的精英或能人,上大学、外出务工甚至参军,持续流向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从此也就是春节回乡待几天。如果没有有能力、有体力,愿拼命且公道为村民服务的精英在村,虽然农业随着国家总体发展而大大发展了,农民家庭也日渐富裕,但仍很难设想实现富有成效的村民自治。进而,当进城务工收入远高于在村务农,就不只是村民流失,而是村庄萎缩,“散”了。不仅在村村民年老或年幼,更可能是村民不再指望村庄,村庄只是个居住地,不再是生机勃勃的共同体。即便有能力监督和参与决策,村民也会选择放弃,直到村里出事,出大事。2011年广东乌坎村事件,可以说是对当代条件下村民自治的真诚告诫:必须重新审视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思路。
其实,自觉和自发的努力一直都在进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推出了重大规划,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综合规划。过去20年间,中央和各省也曾试验和推出了一些有关村庄治理的重要举措。从2004年开始,逐步推进和展开的“合村并镇”,包括整体搬迁,32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增加了在村人口,最重要的是,这建构了一种有别于更多依赖血缘的新型村落共同体,更像“市”或“镇”,而不太像传统的“村”。此外,既然村民监督不够,那就将行使公权力的村干部视同公职人员,纳入相关法律监督处分范围。33这是否侵蚀甚或破坏了“村民自治”,过于扩大解释了“公职人员”?但这是个概念或教义问题吗?政治和治理主要是制度的利弊考量和选择问题。一句老话,“活人不能给尿憋死”;就因为,“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34
与此大致同时,各地还启动了对村庄治理的人才补充。大学生村官,据说最早的尝试是江苏省1995年开始的“雏鹰工程”。至少自2001年起,先是安徽省,此后其他各省也都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持续选派年轻党员干部,到难点村、贫困村、后进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35名为扶贫第一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战中,明确为驻村第一书记,还有工作队,广泛推开。目前看来,效果显著,间接证据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这当然是,却不只是向村庄输送基层治理人才。在“大一统”传统的视野下,这就是当代的村版“改土归流”和“异地为官”,是这一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49、453页。
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5、410—411、426页。其中一段是:“如果东北能在我们领导之下,那对中国革命有什么意义呢?我看可以这样说,我们的胜利就有了基础……没有工业,有灭亡的危险。所以,我们要争城市,要争那么一个整块的地方。”
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34页。
④“一线”是沿海和边疆的省市区;“二线”是介于一线、三线地区的省市区;“三线”包括京广线以西、甘肃省的乌鞘岭以东和山西省雁门关以南、贵州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具体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和陕西省的全部,山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大部分和豫西、鄂西、湘西、冀西、桂西北、粤北等地区。《中国大百科全书》第19册,北京: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113页。
⑤“中国革命有许多山头,有许多部分……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离开了这个实际,中国革命就看不见了。内战之后是八年抗战,抗战时期也有山头……这种状况好不好?我说很好,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没有这些就没有中国革命。所以这是好事情,不是坏事情。坏的是山头主义、宗派主义,而不是山头。……所以消灭山头,就要认识山头,照顾山头,缩小山头,这是一个辩证关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364页。
⑥邓小平1987年5月7日会见保加利亚领导人托多尔·日夫科夫时的谈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6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5、316、317页。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册,第510页。
⑨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第2版。
⑩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16页。
11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梁启雄:《荀子简释》,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8页。
12阿伦·库马尔·亚达夫:《论翻译的重要性——以〈大唐西域记〉为例》,载《翻译界》2017年第2期。
13《龚自珍全集》,“尊史”“古史钩沉论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81页。
1420世纪70年代初,毛泽东会见尼克松时,仍认为新中国只是“有所进步”:中国的核武器,相对于美苏,还是个小拇指。《会见斯诺的谈话纪要》(1970年12月18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177页。这不全是谦虚。尼克松曾称赞“(毛)主席的著作推动了中国,也改变了世界”,毛泽东回答说自己“没有能改变世界,我只改变了北京周围的一些地方”。[美]基辛格:《白宫岁月》第4册,范益世、殷汶祖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0年版,第18页。
15邓小平认为20世纪60年代的“两弹一星”使中国成为“有重要影响的大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9页。
16例如[法]弗朗斯瓦·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谈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张汇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美]贝德士:《中华帝国的建立》,池桢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英]莱芒·道逊:《中华帝国的文明》,金星男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美]D·布迪、C·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朱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美]魏斐德:《中华帝国的衰落》,梅静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7年版。
17例如,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称“大清”;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以及1900年《辛丑条约》,均称“大清国”。
18如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版;李晓鹏:《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1卷(中华帝国的治乱得失),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年版;段清波:《秦陵——尘封的帝国》,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任剑涛:《从家国到国家:中华帝国的民族国家转向》,载《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4期;吕澎:《中华帝国的轮廓——从秦汉时期到戊戌维新》,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晚近的则有Yuhua Wang, The Rise and Fall of Imperial Chin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22。
19[美]杰克·格林:《边缘与中心——帝国宪制的延伸:大英帝国与美利坚合众国(1607—1788)》,“中文版序”,刘天骄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VI页。
20刘文明:《“帝国”概念在西方和中国:历史渊源和当代争鸣》,载《全球史评论》2018年第2期;李友东:《从“王朝”到“帝国”的转移——西方学术范式中“历史中国”的意涵变化》,载《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3期。
21[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周弘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法]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苏力译,爱思想网站,http://www.aisixiang.com/data/170104.html,2022年11月3日访问。
22Ernest Renan, What is a Nation? And other Political Writings, trans. by M. F. N. Giglioli,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 p. 251.
23韩儒林:《元朝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218页。
24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1页。
25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261948年秋,当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中共中央提出要为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为全面接管政权做好准备。中央要求迅速、有计划地训练大批能够管理各类事项的干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1948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1948年10月28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57—558、597—601页。指示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计划每个新开辟的县最少配备区县两级干部总共约为75人,其中县级主要负责干部7人,其余则是各区(乡)的主要负责干部。中国共产党决心改变“皇权不下县”的历史。
27“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第54、55、62条。
28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撤乡、镇,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
29陈永贵、张贵顺、吴仁宝都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劳动模范,在他们各自担任山西昔阳县大寨村、河北遵化县沙石峪村和江苏江阴县华西村的党支部书记期间,均带领本村人艰苦创业,改变全村面貌,闻名全国。
30禹作敏自1974年起长期但任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党支部书记,把这个远近闻名的穷村,在改革开放前期,改造成盛极一时的所谓中国“首富村”。1993年,禹作敏因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等被判刑二十年。
31沈浩,安徽省财政厅干部,2004年2月被选派到小岗村担任第一书记。2009年11月6日,沈浩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一线。沈浩在小岗村的感受,可参看《沈浩日记》,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32“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3年12月31日)。“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9章第4节。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15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22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3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50页。
35《安徽14年选派1.8万名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综述》,载《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5月27日,第5版。
【作者简介】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Su Li,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