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面临中等收入陷阱,能否跨越?近年来对此众说纷纭。我们于研究中形成的基本认识,是绝不认同“中等收入陷阱”是伪问题的“否定派”观点,也不赞成认为跨越陷阱毫无悬念、指日可待的“乐观派”观点。
虽然中国拜改革开放之功已成功跨越“下中等收入陷阱”,但当前站在“上中等收入陷阱”边缘,“黄金发展期”特征正在消退,“矛盾凸显期”特征日益显著,近年来经济增长正步入新常态,形成一系列的纠结和两难:现阶段中国经济必须守住“可接受区间”的速度底线,严防“翻车”危机;同时在“去杠杆、稳物价”和“保就业”之间、“去产能、去库存”和“保稳定”之间权衡,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之间兼顾与结合。
在“改革”和“社会矛盾累积”这两只老虎的赛跑中,我们唯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保证它跑在前面,从而化解种种矛盾和风险的威胁,才能引领新常态而力求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
以“五位一体”为依托框架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改革开放后党的基本路线,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意味着孤立地搞经济建设。在实践中,这一基本路线的内容不断得到丰富,指导方针从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推进到加上社会的“四位一体”,再推进到加入生态的“五位一体”。
从“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不断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治国理政的方针与思路趋于丰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实践升级优化。从全能型无限政府转向服务型有限政府,从粗放增长转向集约增长,从强调GDP的关键性指标作用到告别“GDP崇拜”、倡导和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的发展导向更加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的职责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高效,党的执政能力稳步提升。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中国成为全球表现最好的主要经济体,这固然得益于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多种力量的综合支撑、城镇化空间较大以及市场回旋空间大等因素,但更关键的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有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为依托,因而更为稳固、坚韧。这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继续成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全局性依托框架。
以“四个全面”为起跳器
党的十八大以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重大问题的关联极为密切,具有形成动力机制转型升级的起跳器的关键意义。
第一个全面是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这是引领全国人民的阶段性奋斗目标,不仅人均GDP比2010年要再翻一番,而且在“共享发展的水平上要全面升级”。
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全面改革在2020年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第二个全面的内容比第一个全面要更为深刻,意义更为深远——在全面小康的同时,如不结合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小康的价值要大打折扣,因为全面小康只是实现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一个节点目标,必须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同时形成继续发展的后劲,必须依仗有效制度供给为龙头,使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体现提升物质文明的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又必须合乎规律地匹配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文明,因而必须匹配第三个全面即全面依法治国。
加之,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既然历史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那么别无选择,必须有第四个全面即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这里的合法性主要并不是指有白纸黑字规定其合法,而是指“人心向背”、人民群众是否衷心拥护其执政地位这种意义上的自然法性质的“合法性”问题。
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生成更为充沛有力的动力支撑,便有了进入关键位置后“决定性跃升”的起跳器。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源
基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又明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可以说,在中国引领新常态、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之路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新旧动力转换与升级的引擎,即动力源。
经济学理论分析表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转型升级主要基于社会需求而卓有成效地在供给侧实现,原有“三驾马车”认识框架下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三大方面的动力体系认知,只有联通至基于结构优化的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才可能形成完整认知并支持宏观调控的优化。供给结构的优化机制,又必须依托于以改革为核心的制度供给,从而提供最大红利。
目前,我国一般产品市场已基本放开,但要素市场和大宗基础能源、资源市场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仍然存在严重扭曲,人为压低要素价格,导致粗放地(高能耗、高污染)促进经济增长。对生产者和投资者实际上的非规范补贴,又使经济增长严重依赖投资和形成大量落后的过剩产能,结构失衡矛盾迟迟不能有效化解,甚至趋于突出。因此,必须依靠有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力量,加上有为、有限政府理性的政策供给,对经济结构进行“升级版”为取向的调整改造,实现向可持续增长路径转变的动力机制转型升级。
最为关键的要领,在于支持科学决策和优化政策设计,面对中国改革深水区重大现实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深化企业改革,消除不当垄断,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打开“制度红利”这一转轨中最大红利源的释放空间,形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潜力的有效制度供给长效机制。
中国独特的市场发育和经济赶超正是改革中最难处理的一项基本矛盾:国际竞争的基本现实已不允许我们再常规地、跟随式地经历和等待以平均利润率机制主导的市场发育及经济结构优化的自然过程,需要从供给侧得到一种比自发的市场配置更强有力的机制——政府“理性主导”机制,并使之与市场机制“1+1>2”式地叠加,才能逐渐接近并最终实现“追赶—赶超”的现代化战略目标。
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为助推器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具有重大的全球效应和全局意义,并将产生久远的历史影响。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基础设施先行:在向西的“一带”上,可具体分为西南、西西、西北三路走向,大兴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打造“硬件环境”(不排除局部“连片开发”),并培育“软件配套因素”;在向南再向西的海域,需在以三沙市辖区为代表的广阔海域加紧兴建永久居民点、后勤补给基地和通信、管理网点等,一直发展、联通到多条航路上,各类船只可据此与多大洲、多个经济体频繁通航通商。
同时,经历深圳特区、上海浦东和加入世贸组织三轮开放之后,中国从上海开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已成为第四轮开放。建立自贸区的核心之意是“改革”而不是“政策”,是以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而广东、福建、天津等多地跟进的改革来“清理文件柜”,修改一些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的法律法规,从而更积极地形成循序渐进的法治建设,并在未来的国际谈判中自然形成中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中国选择“再入世”,是要向更高标准靠拢,在合作与竞争中与外部世界摒弃你输我赢的旧思维而积极充分地互动合作。自贸区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拓了我国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新模式新领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应于此,政府管理则实行正面清单,“法无规定不可为”,而且跟上“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必问责”,从而以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极大地促进全面改革开放。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将为中国经受历史性考验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形成强有力的助推器。
依目前的发展态势测算,中国很有希望在“全面小康”之后的十年间,大体在2025年或稍后,决定性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