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水法:转向抑或调整——民族-国家的当代抉择

——北大德国研究第六卷题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21 次 更新时间:2017-05-1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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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水法 (进入专栏)  


一、引言


世界形势的转折往往令人猝不及防,在这个世纪到来与上个世纪结束的时刻,这颗星球北半部的多数人,尤其是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精英人士,对它的未来发展充满了乐观的向往。历史终结于既有的自由民主制度的预言已经做出,人们一面在隐隐地担心这种进步中止的社会是否百无聊赖,一面又惴惴不安地等待这一岁月安宁人世静好时代的降临。


那些自信的人们认为,自由民主制度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它花车巡游于整个世界这一时刻指日可待。由此,不少人就乐观而盲目地进一步推论:自由民主制度将成为万年体制。他们相信,自由民主能够战胜一切非自由民主的制度,将一切与它异质的因素消融于自身之中,而将一切来自并习惯于异类政治文明之中的人纳入自由民主的环境之中,令他们自然而然地变身为这类社会的成员。


然而,这一美好的、想象的愿景在2016年遭到了致命的打击。不同族类、国家和文明之间的剧烈冲突成为这过去一年的主题。当自由民主的力量深入那些异类国家和社会的内部,集中优势兵力一个又一个地摧毁他们视为敌人的政权,并且在还来不及欣赏自己的丰硕战果的时候,由这些战争所引起和扩大的难民就如潮水一般涌入自由民主阵营的核心地带欧洲,重新激荡起若干被民主硬壳所约束的情绪和态度,那种原本就因此而存在的民众对立不仅更形尖锐,声势亦大增,而不同国家之间因此而引起的分歧更趋公开和表面。具有特定宗教背景的恐怖袭击不断地火上浇油,持续地强化欧洲社会的恐惧氛围。美国虽然是前述战争的主导者和主力,却并未罹受中东北非难民潮的冲击。然而,美国的主要政治派别却也因此为先前已经纷争不休的移民问题发动了政治决斗,要将他们各自的政策付诸实践。川普这样的势力乘机崛起,不仅要将移民墙切实地建造起来,并且趁势登上总统宝座。


今天,多数人,无论自诩多么睿智,仍旧处在此类现象激起的强烈情绪之中,亦无法看清它们的未来趋势,尽管在现实政治和社会实践中,人们也并非总是在对事件的因果关系了然于胸之后才开始行动的。但是,在理论上,至少有一点更加清楚地突现了出来: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关族类和国家的事件都是多种因素纠缠的复杂事态:政治观念、意识形态、宗教、文明体系、种族、经济利益和国家利益等盘根错节。一般而言,经济利益可以替代其中的多种因素,但也不能够通约所有因素。所有这些错综的关系最后都通过族类和国家的形式综合地实现出来,换言之,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冲突事实上是所有上述这些冲突的集中体现。


有鉴于此,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在2015年10月就举办了以民族和国家为主题的学术会议,邀请德国、日本和韩国的学者共同讨论,应当说,这实在体现了对国际局势的敏锐感觉。现在正当这个问题沸反盈天之时,本卷的出版也为人们的观察、思考和反思自己的情绪提供了出自于不同角度的理论意见。


二、 多样性


本卷的主题文章就是基于上述会议形成的和约定的论文。从内容上看,这些论文关涉民族和民族-国家的观念、理论、政策和实践以及文学想象等重要的问题,相应地,分别讨论和分析了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共同观念——如新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民族-国家的普遍资籍——如公民身份的演变,民族-国家内部多族类共处的原则和经验——如瑞士联邦的现实,民族和民族-国家的文学想象和形象及其文化背景等问题。


这些论文的作者分别来自中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不同的国家。他们视野各不相同,每篇论文入手各自别开生面,而人们由此所见及的乃是这个主题的各种不同的侧面。不过,这些论文也有一个共同点,即大都讨论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民族和民族-国家问题,而当代的问题却很少得到关注。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可以发现,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演变,世界的格局和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民族和民族-国家问题在新的条件之下,依然维持了一些持久的特征。这也就是近一个世纪之前的民族和民族-国家问题值得人们今天来重新讨论的一个重要理由。


另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作者主要来自相对较晚才形成的现代民族-国家,而这就使得相关的讨论能够呈现出同一时代不同的民族-国家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所遭遇的不同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它们不同的经历。


中国建立和发展现代民族-国家的进程,除了其他方面的任务,还要解决如何平衡传统的和西方的思想资源以及当代实践经验的困难。与一百多年前形势截然不同的是,一些学者大力争取儒家思想在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中的重要地位。讨论这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切入点,但是,就民族-国家的现代性来说,人们应当思考和研究:在当代中国,国家认同是否能够单单求助于那些古代观念,甚至那类由某些现代人理想化地——尤其是撇开它们在古代社会付诸于落实时曾造成的各种实际的效果——构想出来的古代观念?有人试图求助于某种宗教,其所遭遇的困境也是一样的。简单地说,那些观念从来就没有胜任过如下的任务: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提供一整套充分而有效的观念。当然,同样重要的是,现代国家的认同也无法依赖于当代的那些先知和布道者。现代国家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落实在其成员身上,它就体现为平等资籍的普遍化,国家认同就是通过这种普遍化才达到的,而这要依赖于正当的程序而不是预言。白彤东着力证明儒家思想包含现代的普遍因素,所以他论证的目标就是证明中国现代国家的普遍性原则可以从儒家那里获得有价值的资源,但这并不承带现代社会复辟古代制度的意思。


日本学者平松英人关于日本市民和公民等身分的分析也说明了资籍的普遍性在现代民族-国家构造过程中的根本性。他在论文中指出,日本现代化过程的核心就是国民身份的重新建立,即日本民众从原来在政治、法律和社会上各具不同权利、地位和受到不同对待的群体逐步转化成为具有同等资籍的共同成员,而这种成员资籍具有普遍性。


这种普遍资籍的重要性也体现在文学作品之中。施密特的论文关注文学作品中反映出来的法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冲突。这篇论文着眼于法律与正义的关系而讨论如下问题:未来民族-国家在人们想象中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作用。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也可以做出简单的归纳:“法治国家的正当性[1]作为基本要素行使构建民族身份的职能。”[2]认同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团结和合作的核心,它关涉个人、国家与法律的运用之间的关系。施密特通过小说的文本分析试图表明,国家之所以得到承认,在那个时代依赖于人们对于未来公正法律的想象和期望,因为在小说所描写的那个一百多年前的德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处于不休的冲突之中。那个时代的文人所关注的自由和公正同样属于未来的普遍性想象。但是,一如历史所表明的,缺乏普遍的自由和公正,现代民族-国家便无法真正建立起来。


在现代国家之中诸如民族等不同族类之间冲突的核心就是普遍资籍与特殊身份之间的平衡。个人资籍越趋于普遍,那么个人之间的关系就越趋于自由和独立,亦就难以在国家之下形成稳固的族类。而倘若固定的族类关系超越普遍的资籍的重要性,亦即个人的某个政治、宗教、道德、民族或种族的身份比他们作为国家公民的一般资籍重要,那么,现代民族-国家就难以形成,即使勉强搭建起来最终也难免分裂。


不过,这种属于特定族类成员的身份对个人之所以重要的原因则相当复杂,既来自内部——比如,宗教的传承就相当家庭化,又来自外部,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认同的需要和歧视的作用,但无论认同和歧视在许多情况下都相当主观,难以客观地判定,但是尽管如此,它们却必定会导致个人在社会中的不同定位,从而维持不同族类的存在并促进它们的发展。


现代民族-国家的根本就是多种族类之上的普遍的原则和资籍。在它内部,普遍资籍具有优先地位,必须首先满足,然后多族类的共存、合作和互惠才是可能的。莱辛关于犹太人形象的塑造,一方面表明,他承认如下一个事实,即德意志民族天生就是由多种族构成的[3],并首次在德国舞台上塑造了正面的犹太人形象[4]。另一方面,在那个时代他还无法认识到,确认不同族类在一个民族-国家之内的平等地位,并不依赖那类想象的道德品质,而是依赖于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的普遍法律。但是,即使建立了这样的现代原则,依然有一些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个人的身体妆容与服饰。在研究莱辛的那篇论文中,作者说了一件事实:腓特烈大王在1748年颁布了一项法令:为了容易辨认,犹太人必须留须。但是,在莱辛看来,这暗含了一种偏见和侮辱,因为在当时犹太人被视为具有某种特殊道德特征的族类。今天在许多国家,妇女被禁止穿戴具有特殊宗教和族类意义的罩袍。由此,人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古今对照:即犹太人要看起来象犹太人,与所有人的穿戴不能过分突出其特定族类的特征。这样两种看起来截然相反的举措当然表明了时代观念的差异,同时,它也突现了自由民主的普遍原则与个人独特性的表达之间存在着难以得到妥帖处理的技术困难。


只要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不是通过彻底同化乃至消灭主体族类之外的其他族类而形成并且持续坚持其排斥移民的政策,那么,在今天它就会受到如下问题的困扰:不同族类之间的冲突,乃至某些族类要突破普遍原则而将自己族类的特殊原则凌驾于其上的危险;与此并行的另一个现象就是主体族类对秉持特殊宗教、道德、具有其他文明传统和种族特征的个人的歧视和过分防范。这两种情形在今天的世界以其最为外在的因而尖锐的、剧烈的甚至残酷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资籍的普遍性是否承带个人所有层面的一致性?在今天,与民族、民族-国家问题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是有关政治正确的争论,因为它直接关涉人们在日常生活、交往和表达中如何描述和指称个人及至族群的各种特征。一般而言,政治正确乃是平等资籍所依凭的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权所承带的要求,但是,政治正确的范围和边界在哪里,则是一个颇多困扰的问题。政治正确的要求一旦过分,则会大大压缩人们言论的空间,而这同样会侵犯个人的基本自由权。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它使得人们在指称个人时无法使用特征描述的词语,而这就意谓,人们难以通过语言来指称特定的事物。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知觉能力——尤其是当下直觉及其构造(即aesthetic)的能力——通过空间位置、色彩、声音等感觉来认识、辨别和分别周围世界,换言之,人们总是使用直接、鲜明和突出的性质来分辨当下周围世界之中的人物和物体。但是,过分的政治正确就要求人们通过转换将日常语言的相当大部分转换为另一套不常用的语言。合理的政治正确的界线所带来的转换是值得的,但过分的政治正确除了上述可能的困扰之外,还可能阻碍一个现代社会所必需的独立的意见和批评。


三、当代性


人类社会问题始终以不均衡的样式在发展,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主流形式,但是,时至今日,依然还有不少国家尚在民族-国家的构造过程中,这些国家内部的政治制度也各不相同。因此,无论这些国家的内部,还是它们与外部世界仍然要经历持续的冲突。这样的冲突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文明、宗教、政治、社会、种族——尽它多半也只是血缘、外貌特征、想象、自我认同等的综合——等各种因素纠缠在一起,使得人们无法从单一手段来弱化和消除这种冲突。


从长期的发展来看,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权的普遍正义原则乃是最终解决所有这些冲突或至少将这样的冲突限制在最低限度的根本途径。但是,这个世界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形式的多样性,因而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向正义社会演变的条件、途径和机遇以及时间在不同的国家各不相同,至少现在看来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用来衡量。


但是,自由民主国家对那些处于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的国家缺乏必要的耐心和节制,采取直接介入、干涉和战争的手段,不仅给那些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造成持久的不稳定,也直接引发了更大的难民潮:大量尚未习惯自由民主制度的民众直接进入自由民主社会的中心。二十一世纪的难民现象的原因在相当的程度上来自于西方自由民主国家,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必须承担自己的判断、决策和行动的后果。那些单纯指责难民以及拒绝给难民任何帮助的西方人往往忘记了这种大规模现代迁徙的因果关系。


在今天,政治说教与政治制度之间的脱节,政治制度与政治策略之间的脱节,乃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西方自由民主的人民急于改变那些尚未自由民主化的国家的政治制度,他们越庖代俎,直接介入。在所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后果中,一个直接的回报就是:那里的一部分人民带着对富裕和安定生活的向往来到了干涉者的国度,亦不乏享受自由民主的期望。但是,他们同时带来了与自由民主制度以及西方社会文明并不那么相容的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和生活习惯,其中的一些人甚至要以他们所具有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的律法和观念取代目的国既有的制度和观念。


西方一些政治家和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精英分子没有反省或者忘记了如下的历史和政治经验:任何政治制度,任何良好的社会秩序都需要具有必要素质的民众来维持。罗尔斯颇有洞察力地强调,一个正义社会的实现即使在理论上也需要包括自由平等的个人在内的政治文化的背景条件。[5]所以,我们看到,在历史上,仅仅由少数精英人士搭建起来的德国的第一个现代民主制度难以稳定地维持,就是因为人民还没有经历过足够充分的民主的学习、训练和锻炼过程。倘若具备足够的和平时期和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的德国或许可以获得社会重建所必要的过渡期,从而相对和平地完成现代民族-国家的重构。但时,这个世界以及德国本身都没有给德国人提供这样的机会和条件。如果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今天的人们就此已具有足够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以采取合适的态度和措施。


四、历史和理论


本卷主题论文大都采用实证研究的路数,在这类研究中将道德判断与经验事实予以清楚的区分,不仅是理智诚实和学术规范的要求,而且也是让人们真正了解和认识社会现象的唯一有效途径。由于民族和民族-国家通过上述各种复杂的因素及其彼此之间的互动而形成,因此,片面的道德判断不仅无法解释复杂的现象,反而适足于蒙蔽人们的眼睛。


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条件和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核心族类、历史、领土等因素之外,还必须具备某些共同的政治结构、公共教育制度、经济结构、语言结构、观念结构和文明结构。[6]道德的观念和宗教的教条仅仅是其中的部分因素,并要在与其他因素的结合和平衡之中才成为重要的因素。当然,人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在特定的历史时刻和形势下,激进的和极端的观念和主张落实为具体的行动时,而就一个国家而言,落实为具体的政策和国家行为时,就会对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带来和造成重大的或致命的后果。


现代社会依然有这样的现象,鉴于现实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制度关系和现象的复杂性,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冲突的残酷性,一些人就或明或暗地提出复辟的主张。且不说,有关古代社会的许多艺术的和浪漫的想象并不符合历史的现实,而且即使古代的某些观念和措施对现代具有某种启发的和借鉴的意义,它们无法直接用来解决现实的问题,更不用说面对现代无数新出的现象,它们通常仅仅对其中很小一部分具有借鉴的意义。作为现代现象的民族和民族-国家所面临的许多许多问题,只有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之上,通过现代的观念和手段并且面向未来才能得到解决,也才能得到解释。


当代世界局势的纷繁复杂的变化一如本卷论文所揭示的先前的变化,因此,从基础理论方面全面和深入地研究当代社会事件的各种因果关系,就能够帮助人们理解,历史远未到结束的时候,而人类发展反而崭露出更多的可能性。然而,作为这种前景根据的当下现实却在周期性地出现各种类型的剧烈对抗和冲突。


瞄准切实的问题,邀集国内和国际的学者利用各种学科及学术手段进行研究,原本就包含在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这样的综合性跨学科研究机构的宗旨之中。北大德国研究中心就此已经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是,就民族和民族-国家问题而言,本卷的研究还是一个初步,许多问题尚待深入和进一步研究,并且这个现象本身还在持续地甚至快速地演变之中,它的趋势和发展无疑将极大地影响人类今天和未来的生活。因此,这个题目的研究不仅要深入,而且也要力求洞察性。


2017年1月14日写于褐石园听风阁


(本文发表于《北京大学德国研究》第6卷)


[1] Legitimitt,本卷译为合法性,酌改。

[2] 参见本卷67页。

[3] 见本卷本卷第113页。

[4] 见本卷第118页。

[5]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第14等页。

[6] 参见韩水法,《现代民族-国家结构与中国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成》,《天津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第1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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