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当然不是一部历史小说。宋江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却称不上历史人物。有关他的史料,如前辈学者余嘉锡先生的《宋江三十六人考实》、张政烺先生的《宋江考》等早已作了整理。梁山泊是在五代后晋到北宋,因黄河屡次决口泛滥而形成的湖泊,据《金史》卷129《李通传》载,到金海陵王攻宋时(1161),已是“梁山泊水涸”,其水量远非昔比,所以金军制造的战船无法通过,而运到大江北岸。梁山泊与宋江的活动并无多少关系。《水浒传》所述的虚构故事,自南宋到明朝流行了二三百年,经过说书人的不断加工,内容愈来愈丰富,由最初的三十六人发展到一百零八将。
《水浒传》主要是反映中下层的社会生活,如此广泛的、跨越几个朝代的生活面,在古典小说中是独一无二的。但对于此书究竟反映的是哪朝哪代的社会生活,文学史家们是不可能解决的。历史学家对此也有分歧。例如吴晗先生生前认为主要是反映元代的社会生活,前辈学者李埏先生特别在《〈水浒传〉中所反映的庄园和矛盾》一文中指出,全传第八十二回以上和第一一一回以下两部分成书较早,可以反映宋代社会。他特别将书中的庄园与宋代的庄园作了对比和考察。上世纪50年代,何心先生著有《水浒研究》,对于此书中的地名、官名、阶层、风俗等分别作了归纳和分析,给人们以相当大的启发,可惜编电视剧者没有参考此书,造成不少本可避免的错误。当然,何心先生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我们还可在他的研究基础上再作一些发挥。
依笔者个人之见,《水浒传》反映的社会生活是驳杂的,宋、元、明代都有,正好遗留下各代说书人对《水浒传》故事进行增补和加工的蛛丝马迹。本文所使用的是较早的百回本,一般研究认为,征田虎和王庆的内容是后来添加的,便成一百二十回本。今分述于下:
一、官制:小说第三回有“老种经略相公”和“小种经略相公”。按种氏是北宋三代将门,如依小说所述的宋徽宗时推算,有种师道和种师中兄弟。据《宋史》卷335《种师道传》和《种师中传》,北宋季年,种师道“天下称为‘老种’”,他曾任知渭州,按照宋制,必兼泾原路经略安抚使。种师中曾任知庆阳府和秦州,按官制必兼环庆路和秦凤路经略安抚使。“经略相公”确是保留宋人的称谓习惯。如岳飞当低级武将时,给大将刘光世的公文中称对方为“安抚相公”。他任高官后,百姓或可称他“宣相”,即“宣抚(使)相公”。小说第七十六回称童贯为“枢密相公”或“枢相”,这也是宋人的习惯官称。“相公”一词,宋时是对高官的尊称,后代却愈来愈贬值。如元杂剧关汉卿《钱大尹智宠谢天香》中,称钱大尹为“相公”,就不算高官了。小说第十八回称郓城县的“知县相公”,第二十八回称施恩之父为“管营相公”,又是宋代社会不可能有的称呼。
此外,如小说第二回称高俅为“高殿帅”,第五十九回称“殿司太尉”宿元景。殿司是殿前都指挥使司的简称。金朝改为殿前都点检司,而元朝不设。殿帅或殿司太尉都是宋时的习惯称谓。在此种场合下,太尉是作为武人的尊称。宋朝也设正式的高官太尉,但人们却习惯另呼为“两府”。如小说《碾玉观音》称太尉刘锜为“刘两府”。
小说第二十回说济州府府尹更替,“新官取出中书省更替文书”,“新官宗府尹到任后”,“一面申呈中书省”。第五十九回为骗贺太守,“将出中书省许多公文”,杀贺太守后,宿太尉“便叫本州推官动文书申达中书省起奏”。第八十三回“说中书省差到二员厢官”,克减酒肉。北宋后期到南宋,中央政府还是称三省,金朝改为尚书省,元朝则为中书省。可见是反映元代的官制。
小说第十六回引“昔日吴七郡王有八句诗”。用排行加郡王也是宋人的习惯官称,如南宋初大将张俊称“张七郡王”。此处似亦留下宋人说书的痕迹。按话本《菩萨蛮》有“高宗皇帝母舅吴七郡王”。但宋高宗的母舅应是韦渊,其皇后吴氏之弟见于史籍者,有吴益和吴盖。宋孝宗虽非吴后所生,但吴益和吴盖可称其母舅。
小说第十二回有“北京大名府留守司”,“那留守唤做梁中书,讳世傑”。按宋时设东、西、南、北四京,知大名府必兼北京留守,这是符合宋制的。但应称梁世傑为“梁留守”,或官高者可称“留守相公”,决无称梁中书之理。按元代行政区划,大名府为大名府路总管府,其长官为达鲁花赤(宣差)和总管。小说中所以讹为中书,显然是受元代最高的地方政区为行中书省的影响。当然,电视剧《水浒》中居然出现了梁世傑自称“我梁中书”,更属不认真读小说造成的笑话。
小说第十七回有“缉捕使臣何涛”,人称“观察”或“缉捕观察”。按使臣又是宋朝特有的官名,是八九品小武官的总称。有时又在“使臣”之上另加其职能称呼。如《宋会要》食货46之12载有“押纲使臣”,是押送纲运者。同书兵11之7载有“捉贼使臣”。《永乐大典》卷14626《吏部条法》第25页就有“临安府缉捕使臣”。可知这确是宋制。
第四十六回店小二介绍祝家庄:“庄主太公祝朝奉,有三个儿子,称为祝氏三杰。”古人有避名讳的习俗,尤其是店小二,不应直呼庄主名字。宋朝文阶官有朝奉郎,自金以后无此官名。“祝朝奉”应是官称,何心先生在《水浒研究》第十九章中认为,第五十回“祝朝奉坐在庄门上,左边栾廷玉,右边孙提辖”之描写不合情理,“朝奉只是富翁的尊称,并非现任上级官吏,怎能端坐正中,发号施令,而孙立反如偏裨牙将一般,在旁侍立”。实际上,此处应是留下了宋人说书的痕迹,祝太公有朝奉郎的官位,可以居中。当然,在往后的明人小说中,又将“朝奉”作为老板等的尊称。《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八卷《程朝奉单遇无头妇》有一段解释:“成化年间,直隶徽州府有一个商人,姓程。他那边土俗,但是有资财的,就呼为朝奉。盖宋时有朝奉大夫,就是像称呼富人为员外一般,总是尊他。”此段解释显然有不确之处。宋朝文武阶官往往是官高者名大夫,官低者名郎。如朝奉大夫是从六品,朝奉郎是正七品。人们在称呼其官称时亦须有别。据《鄂国金佗续编》卷5,岳飞为亲卫大夫,则称“亲卫岳大夫”,朝奉大夫的称呼亦当依此,故称祝朝奉者,应为朝奉郎。类似的实例不少,如《夷坚支乙》卷7《姚将仕》说:“姚将仕者,纳粟买官。”将仕,即将仕郎,为从九品末等文官。此外,第五十二回有柴进叔父“柴皇城”,此亦当是宋时官名皇城使或干办皇城司之类。
小说第五十回孙立说:“总兵府行下文书。”按总兵又是明代的官名。
总的说来,小说中对官制的描述驳杂而不准确,但正好是跨越了宋元明三代。
二、吏制:小说中反映了不少基层和地方衙门的吏胥情况。例如保正,小说第十四回说“原来那东溪村保正,姓晁名盖”。第十八回宋江应对何涛说:“晁盖这厮奸顽役户。”保正是宋朝王安石变法后所设的基层政权头目。第三十一回武松在飞云浦杀人后,“飞云浦地里保正人等”向官府报告发现尸体。
小说涉及里正的记录最多,第二回说“史太公自去华阴县中承当里正”,后史进对陈达说:“俺家见当里正,正要来拿你这伙贼。”第十八回对里正的职能介绍更为具体,乡村中“但凡开客店的,须要置立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来歇宿,须要问他,那里来,何处去,姓甚名谁,做甚买卖?都要抄写在簿子上。官司查照时,每月一次去里正处报名”。第二十三回景阳岗打虎,阳谷县榜文说:“见今杖限各乡里正并猎户人等,打捕未获。”武松打虎后,众人“报知本县里正”,“那上户里正都在庄前迎接”。看来里正一般都由上户充任。按宋朝也设里正,而到北宋中期即已废除。但金元都设里正,小说所描写的其实正是金元社会的里正,他们也负责治安。
更加特别者就是社长。这是元代所特有者,杨讷先生曾著专文《元代农村社制研究》。小说第三十五回有“张社长酒店”,又有“东村里王社长”。第六十回李逵说:“我又不教哥哥做社长。”第六十二回燕青射死两个公人,“近处社长报与里正得知”。
但除了反映宋元社会的基层头目外,小说第四十六回说,当发现裴如海的尸体后,知府“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行人”验尸。里甲又是明代的基层制度。
小说第十八回宋江出场时的身份是郓城县衙的“押司”。第八回在林冲冤案中,“有个当案孔目,姓孙名定”,救助林冲。第四十回蔡九知府办宋江一案,“当案却是黄孔目”。第四十九回登州“有个六案孔目,姓王名正”。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押司、孔目、库子等都是宋时吏名,但库子的名目沿用到元代。第八回说:“原来宋时的公人都称呼端公。”按宋元的吏胥或可分公人和吏人两类,合称公吏,其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应是金朝。第五十回孙立向祝朝奉介绍乐和说:“这位是此间郓州差来取的公吏。”公人称端公,倒是传世的史籍中不易寻找,可补史籍之缺略。
第二十七回说阳谷“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按宋金时代都设置令史,但一般是中央机构的,如《金史》卷52《选举志》载有“省令史”,卷49《食货志》载有“部令史”,小说所反映的应是元明的情况。第三十八回“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那时故宋时,金陵一路节级者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参对《夷坚志补》卷8《临安武将》,“向巨源为大理正,其子士肃”,“呼寺隶两人相随,俗所谓院长者是也”,可为印证。第四十九回解珍、解宝入狱有“包节级”,乐和充小牢子,为“小节级”。第五十一回朱仝升为“当牢节级”,他放走雷横到沧州府,“那沧州府里押番、虞候、门子、承局、节级、牢子,都送了些人情”。第五十四回高唐州有“当牢节级蔺仁”。第六十二回蔡福和蔡庆为大名府“两院押牢节级”。按虞候、承局、押番、节级等一般是宋代低级军官名称或统称。“押番”一词较为少见,《宋史》卷191《兵志》记载施州等义军土丁,其军官就有押番。但到南宋后期,情况有所变化,如《梦粱录》卷19《顾觅人力》“又有府第宅舍”“顾觅大夫、书表司、厅子、虞候、押番”等,就不是军官。山西万荣桥上村后土庙宋碑中有“手力节级孟仲明”,手力是吏胥名目,此处的节级亦非军官。元代的《通制条格》卷17《滥设头目》就提及“节级以下,更有所设乡司人员”。第五十九回宿太尉下有“客帐司”。按宋代吏胥有造帐司和客司,从语义上看,“客帐司”似为“客司”之讹。前引所谓“两院”,依个人的理解,是指宋时府州一级的司法机构,有府、州院和司理院,但各地依实际情况,或是将州院并入司理院,或是司理院又分为左、右司理院,可参见《宋会要》职官47之74。
三、军制:小说第十六回杨志押送生辰纲,“点十个壮健的厢、禁军”,这当然是宋代特有的军队分类。第九回说“沧州牢城营内收管林冲”,充当“配军”,合于宋朝的史实。按牢城是厢军的一种军名,大致是收编罪犯充当此类厢兵。小说中将牢城营单纯描写为罪犯的集中营,第二十八回描写孟州牢城营,“一般的囚徒都在那里,担水的,劈柴的,做杂工的”,其实也兼厢军的军营。第三十九回江州蔡九知府“便唤从人叫库子取过牢城营文册簿来看”。
小说第七回“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冲,还有第二回的王进,当然是人们所熟知的。按宋朝各代禁军数不同,所谓“八十万”当然是号称。按宋朝军中确是设置教头,选拔武艺高强者充当,但教头一般作为吏,身份低微,宋时的官与吏身份差别显著,小说中其实是将两人的社会地位抬高了。至于第八十回说丘岳和周昂两将为“八十万禁军都教头”和“副教头”,更是夸大了教头的地位。
宋朝皇帝的近卫称诸班直,据《西湖老人繁胜录》等书记载,南宋时有二十四班,其中就有“金枪班”。小说五十六回说徐宁“做金枪班教师,这钩镰枪法,只有他一个教头”,须“随直”“伺候”皇帝,多少反映了宋朝的史实。第七十二回有“班直人等”,王姓为“王班直”,又显然不符合宋代的称谓。第八十回中提及龙猛、虎翼、捧日等军名,也确是北宋禁军的番号。
小说第十三回说郓城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一个唤做马兵都头。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土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头目,二十个土兵”,两个都头就是朱仝和雷横。第十八回又说朱仝和雷横“点起马、步弓手并土兵一百余人”,前往抓捕晁盖。第二十四回和二十六回说武松在阳谷县当都头,手下也是土兵。第四十三回都头李雲 “点起三十个老郎土兵”,捕捉李逵。按照宋金制度,县尉手下有弓手,巡检手下有土兵,都负责地方治安。宋时弓手和土兵有“都”一级编制单位,都头是一都之长。但从金朝开始,弓手又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元史》卷101《兵志》载,元世祖时,设置马、步弓手。元杂剧《张翼德单战吕布》和《关云长单刀劈四寇》中说关羽充马弓手,张飞充步弓手。可知小说的叙述可能更近于元代的史实。
第四十一回说欧鹏是“守把大江军户,因恶了本官,逃走在江湖上”。按宋朝实行募兵制,而元、明两朝都设置军户,世代服兵役。据《元史》卷99《兵志》,中统三年谕中有“守把南边”,大德元年河南行省称“大江最为紧要”。按元是自北而南,混一天下,故用心防范南方的汉人造反,这与明代自南而北,逐走元人不同。故欧鹏的出身其实应反映了元代军制。但第四十八回又说:“原来欧鹏祖是军班子弟出身,使得好大滚刀”,第四十九回称孙新“军班才俊子”。“军班”是宋时指诸军、诸班直,《朝野类要》卷3《军班》说:“内外诸军兵并班直、军头司等人年劳或有功得官皆是。”《永乐大典》卷14622《吏部条法》第2页就载有“军班出身”,可知又使用了宋代的专门名词。
四、刑法:小说第九回管营对林冲说:“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第二十八回武松刺配孟州牢城营的叙述相同。从《挥麈后录》卷1、《宋史?太祖纪》等史料上看,宋太祖生前和身后的尊号与谥号中均无“武德”一词,但他是否立下一百杀威棒的规矩,在今存史料上已无法查核。第八回说林冲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这确是宋制。对罪犯、奴婢、军士、某些官府工匠脸部或手部刺字,是宋朝特有的制度。由专门的文墨匠,或称文笔匠刺字,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唤过文笔匠来,去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刺的字或称“金印”,第三十一回孙二娘说武松:“阿叔脸上见今明明地两行金印。”这在史料上反而缺乏具体记载。
小说第六十二回说卢俊义“直配沙门岛”。北宋时,一个重要的流刑地点就是登州沙门岛。沙门岛大约即是今山东长岛县西北的大黑山岛,一般是作为重犯的流放地,但也有贪官流放的事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六月,“知齐州范航坐受财枉法,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门岛”。小说第十七回蔡京的府干威胁济州府尹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第四十四回说裴宜原是京兆府“六案孔日出身”,“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多少反映了宋代的史实。至于元朝,据《元史》卷102《刑法志》:“流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
关于枷制,据《宋会要》刑法6之77,《元史》卷103《刑法志》,都是“死罪重二十五斤,徙、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明史》卷93《刑法志》也记载“枷自十五斤至二十五斤止”。但小说第八回说,林冲发配沧州,“当厅打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钉了”。第十二回说杨志发配,第三十回说武松发配,用枷相同。第十八回说“取一面二十斤死枷枷了白胜”,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捕,先是“讨一面一百斤死囚枷钉了”,后又“换一具二十斤铁叶盘头枷,就厅前钉了”。第三十九回却说宋江被“一面二十五斤死囚枷枷了”。第四十九回解珍和解宝,第五十二回柴进被捕,也都是使用二十五斤死囚枷。这里不能排除小说中有错字或缺字,但三处使用七斤半的枷,不合史书记载的枷制,已难于考察其详。
小说中另有一些行刑的情节,如二十七回王婆被“推上木驴”,施行剐刑的情况,第四十回宋江和戴宗被斩前,“将胶水刷了头发,绾个鹅梨角儿,各插上一朵红绫纸花。驱至青面圣者神案前,各与了一碗长休饭,永别酒”,在午时三刻行斩之类,可补史料之缺略。宋话本《沈鸟儿画眉记》和《喻世明言》第三十八卷《任孝子烈性为神》都有木驴,午时三刻处斩等记载,似为宋制。关汉卿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最后将张驴儿“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证明元代亦是如此。
五、称谓和排行:古代各朝的称谓变迁颇大。何心先生归纳了小说中的许多称谓,全不见如今影视剧套用的如小姐、老爷、大人之类。若对照一下元杂剧,关汉卿《钱大尹智勘绯衣梦》李庆安称王闰香为“小姐”,他与公人称钱大尹为“大人”。《钱大尹智宠谢天香》中张千对钱大尹说:“报的老爷得知。”但元时百姓或下属称官长为“大人”,又与后世在官场中同僚互称“大人”,有所区别。如今影视剧中套用的一些称谓大致始于元杂剧。
《水浒传》中的称谓似乎更古老,例如宋人称官员的儿子为衙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三月癸未条说:“洛下有十衙内,尤放恣。”孔平仲《珩璜新论》卷4说,“或以衙为廨舍”,“儿子谓之衙内”。小说第七回有“高衙内”,第五十一回篇名就是“美髯公误失小衙内”。如在后世,应称公子。再如老爷,宋人还没有形成通用的称谓。南宋初造反的巫师钟相,他用迷信鼓动群众,人称“钟老爷”,纷纷前去“拜爷”,“拜爷”就是“拜父”,“钟老爷”即是钟老父。宋人也有“小姐”的称呼,但决不是指富贵之家的女儿,如《夷坚三志己》卷4《傅九林小姐》说傅九“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类似于今之三陪女郎。即使是富贵之家的女儿,则称小娘子或女娘子,见《夷坚支戊》卷5《任道元》和《鄂国金佗续编》卷27。话本《杨温拦路虎传》说杨温“娶左班殿值(直)太尉冷镇之女为妻。择定良时吉日,娶那冷太尉宅院小娘子归”。但到元代,王实甫《崔莺莺夜听琴杂剧》第三折中,崔莺莺被称为“小姐”,而张珙称红娘为“小娘子”。又如《梦粱录》卷2《诸库迎煮》称宋时“官私妓女”之出众者为“行首”。《朱文公文集》卷18载朱熹弹劾唐仲友,说:“行首严蕊稍以色称,仲友与之媟狎。”商业同业组织称为行,而妓馆显然也是一行,美妓可称行首,即行头。小说第二十一回闫婆介绍女儿说:“有几个上行首要问我过房几次,我不肯。”第六十九回称李瑞兰为“李行首”,第七十二回称李师师为“东京上厅行首”,可与上引记载对照。第二十四回说张惜惜是“路岐人”,这也是宋金时的称呼,《金史》卷104《完颜寓传》:“贾耐儿者,本岐路小说人,俚语诙嘲,以取衣食。”
唐宋时,尤其盛行排行,甚至与姓、名、字同等重要,一部分下层民众或只有姓和排行,没有名,更不论字。由于各个家族和宗族的排行各不相同,又无排行的完整史料传世,所以令今人难以捉摸。例如有的学者认为,排行使用“乙”字,当依甲乙的次序,为行二。小说第六十一回燕青“排行第一”,称“小乙”,又《警世通言》第二十八卷《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大致应照抄宋人话本,其中说“许宣排行小乙”,“在表叔李将仕家生药铺做主管”,他对白娘子说自己“排行第一”。可见“乙”与“一”通。“将仕”已如前述。宋时排行第一,也可称“大”或“一”。
六、见面礼节:自唐迄宋,由于汉人改变了席地而坐的习俗,引起礼节上的变化。一般是行揖礼,连带有叉手和唱喏。《事林广记》卷4有《叉手法》和《祗揖法》,“凡揖人时,则稍阔其足,其立则稳。揖时须是曲其身,以眼看自己鞋头,威仪方美观。揖时亦须直其膝,不得曲了,当低其头,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内。喏毕,则手随时起,而叉于胸前。揖时须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谓之鲜礼。揖尊位,则手过膝下,喏毕,亦以手随时起,叉手于胸前也”。“叉手,以左手紧把右手〔大指〕,其左手小指则向右手腕,右手皆直其四指,以左手大指向上,如以右手掩其胸,不得着胸,须令稍离”。唱喏无非是致敬语,《夷坚支丁》卷5《李晋仁喏样》说李祐为县令,参拜磁州知州,“初上谒,鞠躬,厉声作揖。守惊顾,为之退却”,“明日再至,但俯首拱敬,而不启齿”,知州“大怒”,他最后向知州具状说:“高来不可,低来不可,伏乞降到喏样一个,以凭遵禀施行。”成为当时的一个笑话。元代王实甫《崔莺莺夜听琴》第三折,张珙见红娘,称“拜揖小娘子”,红娘唱“则见他叉手忙将礼数迎,我这里‘万福,先生!’”
但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蒙古人的见面礼又各不相同。《金史》卷35《礼志》说:“金之拜制,先袖手,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但有的记载是跪右膝,蹲左膝,左右膝位正好相反。蒙古人最初是左膝下跪,后改为双膝跪拜。文天祥《文山先生全集》卷17记载自己被俘到元大都,丞相博罗召见,文天祥“长揖”,通事(翻译)命他“跪”,文天祥说:“南之揖,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礼毕,可赘跪乎?”
小说第二回王进见高俅,“参见太尉,拜了四拜,躬身唱个喏,起来立在一边”。第七回林冲在白虎堂见高俅,“执刀向前声喏”。第十一回林冲见王伦,也是“向前声喏”。第十六回杨志见梁中书,“叉手向前,禀道”。第二十四回武松见潘金莲,“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那妇人向前扶住”。潘金莲失手滑竿打了西门庆,“叉手深深地道个‘万福’”。第二十五回何九叔见武松,“叉手道”。第三十回“武松到厅下,拜了张都监,叉手立在侧边”。小说中的唱喏也有不同,如第二十四回西门庆初见潘金莲,王婆笑他“却才唱得好个大肥喏”,第二十六回“武松唱个大喏”,第三十八回宋江等四人“大家唱个无礼喏”。第四十九回解珍、解宝见毛太公,“声了喏”,乐和“看着顾大嫂唱个喏”。第五十五回汤隆“叉手向前,说出这般军器和那个人来”。第五十九回宋江向宿太尉“躬身唱喏”。第七十四回李逵到寿张县做假知县,“两个吏员出来厅上,拜了四拜,跪着道:‘头领到此,必有指使。’”“公吏人来,擎着牙杖、骨朵,打了三通擂鼓,向前声喏”。第八十一回,“燕青便起身,推金山,倒玉柱,拜了八拜”,为的是压住李师师的“一点邪心”。古代的拜,在席地而坐与改为垂足而坐时,并不相同,小说中的拜应是作揖。此类看来都是汉人礼节,而不是蒙古人的礼节。
七、阶级:据自宋以降的史料记载,中国很明显的是以租佃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乡村以租佃制为主,但也有雇佣制。第二回描写史家庄,“田园广野,负佣庄客有千人;家眷轩昂,女使儿童难计数”。第四十一回穆弘打发庄客,“有不去的,都赍发他些银两,自投别主去佣工”。第四十三回李达“是在人家做长工”。第四十六回店小二说祝家庄,“庄前庄后有五、七百人家,都是佃户”。这些都是反映了农村的基本阶级状况。但在元代社会中,北方各族地主还使用驱奴耕作,这在小说中得不到反映。所以李埏先生认为《水浒传》的庄园反映宋代社会,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回说“蔡太师差干人来”,第七十五回也有“太师府干人来请”,第九十一回又有“陈将士家干人”。干人见于宋代史籍,是富贵人家高级仆人的专称,受主人委托,从事经营田庄,收地租,放债等。在主人面前,干人还是奴仆,有尊卑之分,但在普通平民面前,又往往高人一等。
第七回林冲说:“女使锦儿自和荆妇去庙里烧香。”第二十四回潘金莲为“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又称“女使”。第三十回、三十一回张都监家的“丫環、养娘”也可称“女使”。宋人也有“养娘”的称呼,小说《碾玉观音》韩世忠府中有“秀秀养娘”。第五十六回徐宁家的丫環也称女使。女使又是宋代女仆的专门法律名称,与主人有某种雇佣关系。在金元社会,由于女真、蒙古等族带来的落后的奴隶制,广泛存在着良人与奴婢的严格差别,奴婢往往称为驱口、驱奴,其社会地位低于宋之人力、女使。《水浒传》中没有出现驱口、驱奴等词。
八、民族:宋人一般称女真人为番人或虏人,至于女真人称呼宋人,据《大金国志校证》卷19承安二年记事,应称“南虏”。宋人称蒙古为鞑虏、鞑人,蒙古人称汉人,据《通制条格》卷2《投下收户》,为“汉儿、蛮子”。汉儿是沿用自辽以来对北方治下汉人的称呼,而蛮子是指原南宋治下的汉人。小说第二十九回酒保称武松:“眼见得是个外乡蛮子。”第八十七回兀颜统军的左右说:“俺这小将军布了四个阵势,都被那蛮子识破了。”无疑是沿用了蒙古人的称呼。第四十一回说马麟“原是小番子闲汉出身”,又沿用了汉人的称呼。关于闲汉,《东京梦华录》卷2《饮食果子》说,在酒肆中“近前小心供过使令,买物命妓,取送钱物之类,谓之闲汉”。《梦粱录》卷16《分茶酒店》记载相同,可能为元代所沿用。
有趣的是小说第十一回引用了咏雪的《百字令》词,说“乃是大金完颜亮所作”。按金帝完颜亮的词作,周峰先生著《完颜亮评传》,做过一些整理,《夷坚支景》卷4《完颜亮词》录其两词,却不见此《百字令》。第六十回说段景柱“盗得一匹好马”,“唤做照玉夜狮子马,乃是大金王子骑坐的”,又说曾头市“这老子原是大金国人,名为曾长者”。女真人移居中原,一般住在千户寨,与原来的州县形成平行的行政单位,呈插花状,曾头市似有千户寨的影子。第七十八回高俅说到十节度使与“大金、大辽等处”作战建功,对辽、金以“大辽”、“大金”相称,则无贬意。小说描写征辽,第八十三回有“辽国洞仙侍郎孛堇相公”,第八十四回称“大辽郎主”。按孛堇是女真语音译,意为官人,郎主是金人称呼皇帝,均非辽制。第八十五回有兀颜光都统军,按兀颜非辽代契丹姓,而是女真姓。这些都反映小说作者们距离辽朝远,而距离金朝近,故误将金朝的一些名词姓氏张冠李戴。
九、祖贯:今人使用籍贯一词,但在古代,籍与贯有区别。已故著名秦汉史和明史专家、前辈学者王毓铨先生在《文史知识》1988年第2期发表《籍?贯?籍贯》作了论证。《魏书》卷110《食货志》称“诸州户口,籍贯不实”,两字联用,《魏书》中还有一些使用籍贯的记录。据《宋会要》选举15之8,18-19,一方面是有户籍,另一方面是有本贯、户贯、乡贯等名词,其词义相近。《水浒传》中出现的一般是祖贯。第十四回刘唐自称“祖贯东潞州人氏”,吴用“祖贯本乡人氏”。第三十二回介绍燕顺、王英和郑天寿都分别用“祖贯”。按元朝的《通制条格》卷6《军官袭替》除“本贯”、“元籍”外,另使用“籍贯”,规定“开写几年分,是何路府州县附籍”,可知元代的籍贯也含有迁移后的户籍所在之意。《元史》中有多处使用“籍贯”,如此书卷84《选举志》:“中统三年(1262),诏置簿立式,取会各官姓名、籍贯、年甲、入仕次第。”卷105《刑法志》:“诸阑遗人口到监,即移所称籍贯,召主识认。”卷173《崔彧传》,他向元世祖建议:“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明代小说《喻世明言》第二卷《陈御史巧勘金钗钿》则称“有个陈濂御史,湖广籍贯”,表明今人使用的“籍贯”一词,大致是始于元明。
十、衣食:关于《水浒传》中的衣食,何心先生在《水浒研究》中专门作了归纳,今作一些补充。中国古代的传统衣料是丝和麻,至宋元明三代,才逐步被棉所取代。这个取代过程长达几百年。小说中见不到棉、木棉等词,而只有“绵”(丝绵)。第二回史进送朱武等“三领绵袄子”。第二十四回王婆要求西门庆“买一匹白绫、一匹蓝绸、一匹白绢,再用十两好绵”,为自己做衣服。西门庆应允,“买了绫、绸、绢段并十两清水好绵”。第三十回施恩给武松“包裹里有两件绵衣”。第六十五回“张顺自打开衣包,取出绵被”。可见当时的丝絮和丝织品还是广泛使用的。
烧酒发明于何时,学界存在争议。从小说中看,饮酒固然也用杯和盏,但好汉们还是常用碗饮酒,第十六回智取生辰纲是以酒解渴,第二十三回武松打虎,是有名的“三碗不过岗”,看来都属酒精含量甚低的酒,至少说明烧酒尚不普遍。
小说第二十四回王婆为潘金莲“点盏茶来”,另一处是她“点两盏茶来,递一盏与西门庆,一盏递与这妇人”。点茶为宋代所盛行,可参见沈冬梅先生《宋代茶文化》一书。但第十八回何涛到茶坊“吃了一个泡茶”。这反映了处于从点茶到泡茶的交替时期。
第二十四回说“王婆买了些见成的肥鹅热肉,细巧果子归来,尽把盘子盛了果子,菜蔬尽都装了”。若参对《武林旧事》卷6和卷9,可知所谓“果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水果,而是果脯之类,而“菜蔬”是指酱、糟、齑、鲊之类,所以王婆买来就吃,不需要烹饪。第二十一回闫婆接待宋江,第三十八回宋江等在江州琵琶亭喝酒,也都有类似描写。据《武林旧事》卷9,宋人食用果品,是在饭前,《水浒传》就反映了此种习俗。此外,武大郎卖“炊饼”,其实是馒头一类,宋时原称“蒸饼”,因避宋仁宗赵祯御讳而改名。第二十六回有“卖馉饳儿的张公”,馉饳也是宋代的面食。何心先生引证小说第九回、第十四回、第三十八回,说:“宋朝人饮酒,往往先吃一道汤。”其实,这似乎更像契丹人和女真人的习俗,当时汉人待客,是先茶后汤,而契丹人和女真人是先汤后茶,汤往往在吃正食之前饮用。
十一、钱币:北宋末到南宋的钱币有铜、铁钱和纸币,纸币称交子、会子、关子和钱引。金朝铜钱不足,大量发行纸币,一般称交钞,开始出现“钱钞”联用,见《金史》卷48《食货志》泰和七年记事。“钱钞”一词一直沿用到明朝。纸币成为元代的主币。《水浒传》第七回鲁智深说:“什么道理叫你众人们坏钞。”第四十五回潘公对和尚说:“甚么道理教师父坏钞。”坏钞即是破费。第十回李小二说草料场“有些常例钱钞”,第十二回杨志要将宝刀“拿去街上货卖得千百贯钱钞”,也都是使用“钱钞”一词。但小说描写的实际商品交换中,并无使用纸币,使用银者居多,使用钱币和黄金者居少。第十六回智取生辰纲,白胜卖酒,开价“五贯足钱一桶,十贯一担”,众军健“凑了五贯足钱来买酒吃”。第七回林冲买刀,定价一千贯,却是“将银子折算价贯”。但小说中更多的是直接支付白银,并不以钱币折算。这些无疑是反映了明代社会的货币使用情况,当时白银已成为主币。第十二回牛二“讨了二十文当三钱”,第三十七回张横说到钱币,有“省贯百钱”、“五百足钱”。此类币制特别流行于宋代,有所谓省钱,如七十七文当一百文使,一百文就成足陌。又有折二钱、折三钱、当五钱、当十钱之类,即一文钱相当于二文至十文使用。
十二、生辰纲:小说第十六回智取生辰纲自然是精彩的故事,但人们未必都知道“纲”的来历。《新唐书》卷53《食货志》载,刘晏组织漕运,“每船受千斛,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宋时纲的名称使用最多,一般是以一定数额的同类物资编组为一纲,如铜钱是以二万贯为一纲,金以二万两为一纲,银以十万两为一纲,米以一万石为一纲。汴河运粮,五百料船以二十五艘为一纲,四百料船以三十艘为一纲,一料相当于一石载重量,每艘船以八分载重量计算,正好各是一万石。前面引用的宋代押纲使臣,即是负责纲运者。小说中以“十一担金珠宝贝”的私人礼物,却组织军人运送,依习惯的计量,也组成了一纲。
十三、兵器:参对北宋《武经总要》所登载的各种兵器图,还有其他史料,可知《水浒传》所记载的各种冷兵器,并非是宋时,而是在元明之际的。中国主要自宋代开始,已进入了冷兵器和火药兵器杂用的时代。宋代的炮还不是管状炮,而是人力抛石机,用以抛射石块和火药球,前者为石炮,后者为火炮。小说第三十四回秦明从青州出兵,“放起信炮”,下寨后,次日五更,“放起一个信炮,直奔清风山来”。山“上面擂木、炮石”等打击官军,又用“火炮、火箭一发烧将下来”。第四十七回说:“只听得祝家庄里一个号炮,直飞起半天里去。”第五十五回描写呼延灼发兵,“火炮、铁炮五百余架,都装载上车”。南宋后期与金朝均有铁火炮,其实类似今之炮弹,其壳可称铁炮壳,都是用抛石机抛射。第五十五回描写凌振“善造火炮,能去十四五里远近,石炮落处,天崩地陷,山倒石裂”。“第一是风火炮,第二是金轮炮,第三是子母炮。先令军健振起炮架”。第五十七回说“凌振、杜兴载过风火炮架,上高阜去处竖起炮架”。“那一个母炮周回接着四十九个子炮,名为子母炮,响处风威大作”。第八十三回说“凌振又放一个车箱炮来,那炮直飞在半天里响”。上述记载还看不出是否是后世的管状火炮。但第六十六回说公孙胜和凌振“将带风火、轰天等炮数百个,直去北京城内净处守待”。第八十九回说宋江“造雷车二十四部,都用画板、铁叶钉成,下装油柴,上安火炮”。第九十二回说“宋江阵里轰天雷凌振扎起炮架,却放了一个风火炮,直飞起来,正打在敌楼角上,骨碌碌一声响,平塌了半边”。第九十三回李俊准备“放一百个火炮为号”,“搬过炮笼、炮架来,都埋藏衣甲船内”。第九十五回说“凌振取出九箱子母等炮,直去吴山顶上放将起来”。第九十八回“时迁收拾了火刀、火石并引火煤筒,脊梁上用包袱背着火炮”。他“把火炮阁在柴堆上,先把些硫黄、焰硝去烧那边草堆,又来点着这边柴堆,却才方点着火炮”。“那两边柴草堆一齐火起,火炮震天价响”。这显然都不是指管状火炮,而是南宋后期的铁炮一类。
当《水浒传》拍电视剧时,曾在无锡影视城找我们座谈,我们提出,不论从宋代的现实和小说中的描写看,不应依今人的一般知识,将炮理解为管状火器。但编导者显然没有接受,结果在电视剧中出现了管状火炮,这显然是误导观众。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第八十回高俅攻打梁山泊所用的车船,“最大者名为大海鳅船,两边置二十四部水车”,“其第二等船,名为小海鳅船,两边只用十二部水车”。这显然取材于南宋广泛使用的车船。但据有关杨么的史料,车船与海鳅船不同,后者是轻快小战船。车船使用两舷侧的翼轮激水航行,是原始的螺旋桨推进器。自宋以降,车船使用不广,后又销声匿迹,尽管明代还有“车轮舸”图传世。
十四、地名:小说引首说赵匡胤“打四百座军州都姓赵”,第七十二回说开封是“四百座军州辐凑之地”。历代惟有宋朝以府、州、军、监为一级行政区划,其下设县。所谓四百军州的约数,是符合史实的。小说的地名也相当驳杂,宋、元、明代都有。如第三十九回的无为军是宋代地名,但说与江州隔江相望,又是不确的。第四十六回的高唐州是元代的地名,第三十三回的青州府又是明代地名。但小说中没有路、省一级的行政区划。
总的看来,《水浒传》确实保存了不少宋代的名物制度,如果与传世的宋人话本,《三言》和《二拍》中宋人话本进行参对,其说书的风格,其叙事的名物制度等都是相近似的。当然,此类宋人话本也留下了后人的加工和窜改的痕迹。例如《沈鸟儿画眉记》的结尾居然出现了明代的“都察院”。《水浒传》叙述宋代的名物制度,固然有不少细微处非元人或明人所能追拟,但也有许多不准确之处。例如第五十五回韩滔为“陈州团练使”,彭玘为“颍州团练使”,率所统本州人马进剿梁山。按宋时的团练使仅是武人虚衔,并不在本州任官统兵,自金朝以下,撤销了团练使的官名。但按宋代州的分类,这两州都属节度州,其武官名目不是团练使,而应是节度使、承宣使和观察使,名为镇安军节度使和顺昌军节度使,承宣使也用两个军名,而观察使则用两个州名。所以出现此类问题,无非一是后人的窜改,二是后人创作时追述不确。只要看一下今人创作的历史剧,甚至是追述上世纪上半叶的电视剧,竟有难以计数的失真情节,就不难明白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