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阳,南东吴”,这是流传于民国司法界的一句老话,其中的“东吴”即东吴法学院———当时中国最有名的法学院之一。梳理百年中国法律教育史,东吴法学院注定会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坐标。
二十世纪初期的上海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大都会,繁荣的工商贸易使这座新兴的城市亟需大量的专业法律人才。1915年9月,苏州东吴大学瞅准了这一契机,在上海创设了“中华比较法学院”(即东吴大学法学院),“外以应世界之潮流,内以适社会之变迁”。众所周知,东吴大学是一所英美背景的教会大学,所以法学院教学突出了“英美法”的内容,东吴法学院也成为当时中国惟一一所以教授“英美法”课程为主的法学院。
建校伊始,学校条件简陋,当时法学院的正式教师只有一位教务长,其他教师都是由当地的法官和律师兼任的。1920年代中期以后,法学院的软件和硬件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迅速成长的时代,学院迁入昆山路新建的校区,同时开始认真致力于图书馆的建设———这对于一所大学是至关重要的。至1935年底,东吴法学院图书馆已拥有法律类图书20000余册,被誉为“远东最佳法学图书馆”。
学院对学生的素质要求极为严格,学生入校后首先要在东吴大学文理学院修完3年课程,然后再到法学院专攻法律课程,要足足花掉6年的时间才能取得文学士和法学士的学位。这种捆绑式的法学教育是美国著名法学院常用的办学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东吴法学院的教学质量。
1926年,东吴法学院开设法学硕士班,开创了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先河,自1926年至1937年11年间,东吴共有8届14名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从这个数字我们可以想象当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的难易程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东吴法学院逐渐崭露头角风生水起,风头甚至超过了苏州的学校总部,对此美国学者康雅信在其《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中曾写下这样一段文字:“在这些成长的岁月里,东吴法学院在财政和其他方面逐渐独立于苏州的大学本部,而且其学生在数量上时而会超过东吴大学。”
东吴法学院的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学校引进了美国法律院校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使原来死记硬背枯燥乏味的法学教育变得鲜活有趣,为学生所喜闻乐见。学院经常组织学生到上海地方法院和特区法院观摩庭审,聆听中外律师辩论,同学们还在学校设立“型式法庭”(模拟法庭),自己充当法官和律师,每月开庭两次,模拟审判程序,以加深对司法实务的认识。
1920年代后期,学成归国的东吴法学院校友纷纷回校任教,同时,学院还延揽了胡适、林语堂、徐志摩等一大批名动海内外的文化学者来院教学,这些“海归”们卓越的学识和开阔的视野拓展了东吴的教学内容,为学生们提供了一道道丰富的精神文化大餐,其中,英文教授林语堂“相面打分”的故事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林语堂是著名的幽默大师,授课时课堂内外人山人海,他所教的英文课程从不举行考试,评定学生成绩时,他坐在讲台上一一点名,被点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如相面先生般向学生看一看,便定下分数,对没有十足把握的学生,则与其交谈几句,然后定分。这是林语堂的一个绝招,据说从未失过手,学生也都反映说比考试还要准确。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语堂先生对自己学生的了解之深,这也是今天我们的为人师表者需要学习和借鉴的。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在东京设置军事法庭,对二战日本首要战犯进行国际审判。东京审判采用英美法程序,代表中国政府赴东京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及工作人员几乎都是东吴法学院的师生,这是东吴法学院最为荣耀的一段历史,后人应记住他们的名字:检察官向哲浚,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助理检察官裘绍恒,检察官顾问鄂森、桂裕,法官秘书方福枢、杨寿林,检察官翻译高文彬、刘继盛、郑鲁达。
由于东吴的教会背景,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学校被裁撤,与其他几所地方院校合并为江苏师范学院(今苏州大学),东吴法学院并入华东政法学院(今华东政法大学),而法学院含辛茹苦所培养的那些法律精英们,“1949年后,他们中留在大陆的,却几乎都做着与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或者劳改犯。”(《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