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学教育的人都知道,创建于1915年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是民国时期一所规模不大,但却享有较高声誉的私立法学院。35年间(1950年被关闭)培养了包括吴经熊、丘汉平、李浩培等一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为中国的法制近代化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晚近以来法学教育界不时有人从各种角度对东吴法学院进行研究,总结和探讨其成功的办学经验,就笔者的阅读范围而言,写得最好的当属安徽大学盛芸教授撰写的《法学家盛振为先生晚年的思考》一文。盛振为早年毕业于东吴法学院,留学归国后又长期执教于东吴法学院,并担任过东吴法学院的教务长和院长,因而他对东吴法学院的了解无人可以比拟。盛芸是盛振为的女公子,父女聊天,不带任何功利色彩,因而,盛先生所言更为可信。按照盛先生的说法,东吴法学院之所以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上:
有一支世界级的教授团队。东吴法学院自创办以来就极为注重从世界各地延揽最好的师资,其教师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岗位,但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即大都毕业于世界上各名牌大学,拥有博士学位,师承过法律专业各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因而拥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如讲授法理学的吴经熊、讲授法制史的董康、讲授法国法的法国人宝道博士、讲授德国法的德国人高恩厚博士、讲授劳动法的孙晓楼等等都是负有盛望的法学名家,同时,他们还都热爱教学,对教学有着浓厚的兴趣。高水平的师资深深地吸引着前来求学的年轻学子,使整个学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和研究氛围。当然,要想延聘到高水平的师资,就必须有合理的制度,如东吴法学院教授的薪酬每月都由员工专门送至府上,体现对教授无微不至的关爱。
宽松的学术环境。学术只有在宽松的环境中才能自由和正常发展,否则再多的大师也都会逐渐变得平庸。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管理人员就必须顶住各方压力。东吴法学院地处上海,当时的上海五方杂处,多种法律体系并存,为了适应社会需要东吴法学院坚持比较法的办学特色,在教学计划中开设有介绍各国法律的课程,在中苏两国交恶甚至断交的情况下,作为教务长的盛振为坚持开设《苏联法》的课程,借以拓宽学生的比较法知识。此外,他还坚持将陈独秀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词作为教学的参考材料,训练学生的辩论技能。盛振为认为,对于教师和法科学生而言,陈独秀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法庭上的自辩词中有理有据地驳倒了检察官的欲加之罪,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这种鲜活的例子对于训练学生极为重要。没有辩论就不会有学术自由,而没有学术自由就不会有真正的学术。
合理的开支。对于任何学校来说,经费都是有限的,关键是你把钱用到什么地方。东吴是私立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财政极为困难。面对这种情况,学校的管理层将有限的经费几乎都用到教学上,据统计东吴法学院的开支中50%用于教师薪酬;15%用于购买各种原版图书,作为一间小型的私立学院,东吴法学院的图书馆拥有2万册藏书,被誉为远东地区最佳图书馆之一;30%用于购买各种教学用品。全院只雇有3名工友,1人担任门卫和上下课打铃,1人负责收发和外购,1人负责绿化和环境卫生,效率极高。
诚如盛振为所言,办好一所学院、乃至一所大学并非难事,关键是要遵循教育规律,把学生和教师永远放在第一位。而对于任何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管理者来说,这些话没人不懂,关键是有没有制度让这些常识真正实现。
【注】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