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办销声匿迹与经费清理问题
为了摆脱那些小道消息的鬼影缠扰[ 流言、谣言被戏疟地称作“小道消息”。],《辽宁日报》索性在1981年2月底发表了一篇文章,省劳动局的负责人在文中驳斥那些说什么该年的毕业生会被下放到农村去而不能留城的“没有根据的谣言”。他们肯定地说尽可能多的学生会留城在国营或集体单位,很多可以顶替他们的父母,也有不少会被征兵入伍,或者被吸收进各区的“劳动服务公司”[ 辽宁电台广播,1981年2月28日,刊于FBIS,1981年3月2日。]。上述文章并没有排除遣送小部分青年下乡的可能。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就清楚地表明准备在5月会送一批哈尔滨的知青到郊区去,不过会给予他们优厚的物质待遇[黑龙江电台广播,1981年5月2日,刊于FBIS,1981年5月4日。 ]。从全国范围来讲,劳动总局局长康永和在2月份介绍了一个解决城镇青年就业问题的办法之一:发展郊区农场、工厂及企业,将农工商三者结合起来[ La Chine en construction,1981年2月,页27。]。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1年10月17日发出的《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在第九条里也要求有效地管理好郊区知青农场,以及通过政治动员及经济利益的优待,鼓励无业青年下乡[ 新华社讯,1981年11月23日,刊于FBIS,1981年11月25日。 ]。虽然第九条一再宣传这项1978年底就正式通过的政策,但是1981年下乡的人数似乎是微不足道的。最多是有些企业继续把职工子女的一部分暂时安置在农副业基地及企业自己在郊区开办的农场。10月决定的第九条得不到响应,因为跟着那一年,再也没有下放农场这回事了,这种说法甚至在报刊文章及政府文件中销声匿迹了。提出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主要是发展城镇的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扩展“劳动服务公司”[ 见《中国百科年鉴1983》,页663-664。]。
知青办销声匿迹与经费清理问题
1981年11月25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国务院知青办消失了。它被合并到一个新的机构里:国家劳动总局内新成立的就业司[ 顾洪章等,《始末》,页249。1982年3月劳动总局设置在劳动人事部内。]。既然不再搞上山下乡,知青问题变成了简单的城市就业问题,那这个结果挺合乎逻辑的。这也就意味着知青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再需要一个专门处理他们的问题的行政机构了。从中央来说,这类特殊的机构存在了差不多20年,其间因文化革命曾中断过几年工作[ 关于这些机构的演变,见顾洪章等,《始末》,页245-250。]。
省级和县级的知青办也撤销了,知青遗留问题就由劳动部门统筹管理。知青办公室最后两个重要任务是清理知青过去的财物以及给下乡运动做一个财务总结。
从1962年到1979年,知青安置费中拨付建房使用的就达到30亿人民币。国家还付出了几亿元用以购买农具、家具以及其他家庭设备。1978年,知青开始大批尽速回城的时候,他们的财物很大一部分都遗弃在乡下,没有带走。有些农民早就觉得知青是政府强加给他们的重担,而且还得出钱出力给他们盖房子,所以后来就想将那些财物未得许可而占为己有,还准备挪用未曾使用的知青经费。1978年春,在吉林做了一项调查,发现全省被挪用的经费400多万元,还未计算用于个人的需要,请客吃饭,等等。此外,2万8千多间知青住房(占全部住房的22.8%)被干部或公社社员占用了。在安徽做的另一项调查揭露出同类的问题,甚至还有虚报下乡知青人数,目的不外是冒领经费。而在其他许多地方,农具及家庭器皿用具等,有些被农民拿走了,有些损坏了,还有些是被知青带走了[ 刘小萌,前引,页842-843。]。
因此,知青办与财政部为澄清财务的所有权在1979年4月联合发出了通知。该份文件指明一切财物以及未动用的经费应优先分给还留在农村的知青。至于剩余的房屋和物品,由县负责知青的部门代表国家折价处理,收回款项。用这种财产变价收入应该用于帮助留下的知青。如有余额,一部分留给县知青办使用,一部分上缴上级知青部门。生产大队要得到知青财物的所有权,就得厘定折价款,那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大队得跟进驻每个县的知青经费清理领导小组进行艰苦的协商。这个小组的任务就是在国家、集体和群众三者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最后的决定就在这些小组的负责人手里。在某些县,国家可以成功收回建房费的30-40%。但在许多其他地方,农民总是尽量低估房价[ 同上,页843-846。]。在北京郊区,当年国家用375元盖的房子,后来折价只是17元。那些房屋中,有四分之一是一块钱都收不回的[ 《北京志 劳动志》,页53。]。有些农民干部索性拒绝付款,争辩说他们为知青付出了很多,还倒过来要收地租,因为当年划出过一部分土地办知青农场。农具及其他物品一般都无偿转归大队。总的来说,协商结果对地方集体有利,能够补偿下乡运动对他们造成的损失。国家只收回为知青付出的一小部分,而负责清理知青财务的部门就很满意,因为他们回收了未曾动用的经费和一小部分建房费。这些款项可以使他们继续执行他们的任务,支持创造就业机会的工作,并给留在当地的知青提供援助。
上山下乡运动的财政总结触目惊心,在对整个运动作评价的时候,一定不能忽视。根据知青办公室的统计,中央政府为这场上山下乡运动拨付的经费总数为75亿元(其中大约7亿是用于1968-1979年间)[ 顾洪章等,《始末》,页309。]。但是应该看到,为这场运动投入更多资金的是集体事业机关单位。地方政府以及工厂企业、行政机构为安置本单位职工子女所使用的经费并没有计算在内。从1974年起这类补助开支金额特别高,据一些地方估算,这笔开支与国家财政部拨付的经费至少是相等的[ 刘小萌,前引,页842,以及顾洪章等,《始末》,页218。]。这么算来,总开支应达到150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并不包括知青办及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薪金与行政费用,还有几年积累下来达10万名的知青带队干部的工资也未计算在内[ 顾洪章等,《始末》,页307。]。1962-1966年间的开支很有限,因此可以估计出1968-1979年间的开支为150亿元,占同时期国家开支的1.6%。这个数字当然不包括农村生产大队及生产队同意为接待知青所付出的财力,也不包括成千上万的父母不得不为他们的知青子女而作出的金钱援助。至于政府为帮助回城知青就业投放的大量资金,那就更难估算了。
关闭知青办,并清算财物,但这不意味着当局放弃上山下乡运动。事实上,在整个1980年代,政府依旧继续鼓励下乡扎根,还采取相应措施以“稳定”仍在农村的知青。
将“留在沙滩上的小虾”[ 这是张抗抗的名为《塔》的短篇小说中一个人物的内心表达,见〈塔〉,载于《收获》1983年,第3期,页24。同样生动形象的另一个例子是,一个作者形容为“打在岩石上的巨浪,伴随着一声轰响,飞溅起无数颗浪花,粉碎了,消散了”;金大陆,《世运与命运》,页36。]稳定在当地
至1980年底,有不到10%的知青还留在农村、农场或者起码是接待他们的地区。政府关心他们的命运,着重于要表达国家是“负责到底”的[ “国家关心,负责到底”这句口号,出自周恩来1965年对政府上山下乡工作讲过的两句话,后来经常被引用。顾洪章等,《始末》,页216。],同时也注意避免那些知青返回原居城市。的确,到了1981年,什么春节派“慰问团”、写“慰问信”之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然而,报刊仍继续树立自愿留在农村的知青典型,他们在专业上、在社会上都成绩卓越[ 《人民日报》1981年1月8日第四版,1981年5月4日第一版,1981年6月10日第四版,1981年10月27日第三版,1983年3月1日第三版,及1983年8月31日第二版。]。报章还高度赞扬一名天津老知青的事迹,她于1977年回城在一工厂工作,1979年又重新申请要求返回两年前离开的郊区农村[ 《人民日报》1981年4月7日第二版。]。可是这些特殊事例并不能掩盖事实真相:为数极少的留在农村的知青中,真正自愿留下的占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是被迫不得以留在当地的,因为政府拒绝给他们恢复城市户口,又不安排工作。在新疆的上海知青就是最明显的案例。
一个特殊案例:在新疆的上海知青
虽然受到云南知青闹事风潮极大的鼓舞,但上海知青为返城所作的抗争结果与云南有天渊之别,前后持续了两年之久,一波三折,几经反复[ 关于这个事件,除了当时官方报纸的文章之外,我们还掌握有一份直接参加事件的目击者写下的详细阐述报告;路文,〈我经历了新疆事件〉,载于《争鸣》1981年6月号,页12-16。刘小萌也用了一整章的篇幅来叙述这一事件(刘小萌,前引,页748-764)。此外,我们还有机会在香港跟一对上海老知青夫妻进行了长谈,他们都在新疆亲身经历了那些事件。(与F. M. D.及L.L.Z. 的访谈记录,1985年7月21日)。很重要的研究资料就是刘小萌对欧阳琏的采访,载于刘小萌,《中国知青口述史》,页445-505。本书作者于2004年7月也采访过欧阳琏和几个参加过这个事件的前上海知青。]。这些知青比较特殊,他们是文化革命前去的,从1963年到1966年,每年一批,4批共10万人[ 提供的数字一般在8万和10万之间,后一个数字出现得最多;见路文,前引;《社会》1982年第一期,页9;《人民日报》1979年2月14日第四版;共同通信社, 1981年9月28日,刊于FBIS,1981年9月29日;《人民日报》1983年9月1日第一版。刘小萌、定宜庄与顾洪章在他们的著作中也是引用这个数字。上海和新疆的年鉴中的数字就偏低,但由于某些数字前后矛盾,所以可信度不高。]。这些青年大部分家庭出身不好,一定程度上是不得已才离乡别井的,加上对少数民族风情的理想主义幻觉,使他们几乎没有多少犹豫就离开了中国最现代化的城市,来到这个气候最恶劣的经济落后地区。此外必须提及的是,文化革命在兵团中的反响特别强烈,而知青就成了冲击批斗的靶子。和干部们的关系很差。他们也不满意农场连年亏损,落后局面毫无改进,原因就在农场机关臃肿庞大[ 有的农场是6个职工养一个干部;见刘小萌,前引,页749。],充斥着不学无术的低能干部。到1970年代末期,大部分知青结婚成家,并且有了孩子。一个新问题又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的子女的教育与前途问题。他们担心当地学校教育程度太低。即使借读制度可以让他们把孩子送回父母身边在上海读书[ 这种“借读”办法不只在上海市才有,也并不限于知青之中,有些干部调到外地后也采取这种办法;路文,前引,以及与C.Y.L.的访谈,1986年6月14日。],但最后这些孩子还是得回到户口所在地:新疆。知青们不再年轻了,在农场熬了十几年,一心只希望能把孩子救出这个火坑。所以,当他们得知返城风潮刮起,所有知青都可以回城之时,特别是在外地农村或农场的上海知青,以及从其他城市来到新疆的青年[ 也有天津、浙江、江苏、武汉和北京的知青与上海知青同时到达,不过人数少得多。],他们都认为该行动了。云南知青的先例是至关重要的。新疆南部阿克苏地区的知青[ 有很多上海知青在那边:10万名上海知青中就有4万余名被送到了这个地区,他们到的时候,组成兵团农一师。到1978年底,只剩下2万9千人;刘小萌,前引,页752。]开始,建立了“上海青年联合委员会”(简称上青联),并组织了一个赴京请愿团。也许是由于知青所处过于分散,消息传递太慢,这个上访团延至1979年4月中才启程,那时正巧是政治上再次收紧的一个时期。农垦部的几个负责人接见了他们[ 这个部当时刚刚成立,见新华社讯,1979年3月28日,刊于FBIS,1979年3月28日。这就说明了为什么路文和刘小萌仍然继续使用“农垦总局”这个旧名称。]。代表们提出了知青的要求:准许所有愿意回上海的人回去。经过了十几天的讨论,中央当局的态度言辞非常强硬,农垦部要求代表返回新疆,还说很快会派一个工作组去向有关各方咨询意见。代表们乖乖地回去了,甚至没有在北京搞一点儿公开活动。回到新疆后,他们做了汇报,然后就等待工作组的到来,结果根本就没来。后来,倒是来了一个神秘的“农业生产水利工作调查组”,这个组走了没多久,农场领导就宣布上海青年联合会是非法组织,勒令立即解散。知青们认为是上当受骗了,于是开始酝酿另一次行动。由于据理力争没有任何效果,他们就决定重返北京,即使被捕,也要搞出一定声势。7月19-22日,上访团代表分别到达乌鲁木齐,然后一边等火车,一边在这个自治区首府组织游行。那时正是8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30周年纪念活动就在两个月之后,为了避免受到干扰,中央当局下令劝阻他们赴京。行动果真火速,深更半夜,警察包围了代表们的所在地,把他们抓走了,然后严密监视长达一个月。那些已经上车走了的,半途在火车沿线的几个城市,被逮捕并押送回来。有一些到达了上海,他们张贴大字报,但没有赢得任何预期结果[ 见本书,页171,注117。]。
到了年底,有组织的行动又开始出现在阿克苏地区了。在一个农场,500名知青 带着他们的孩子游行,举着大横幅标语,上书“要奶奶”、“要外婆”。许多上海知青要求“病退”回城,有的抢了公章给自己的病历之类的文件盖章,以便上海有关方面同意接收。几乎所有的农场都有罢工,以致地方干部都开始接受知青应该回城的概念。然而,就在这个时候,1980年1月21日,新疆自治区政府发布《通告》,要求解散“非法组织”,违者严惩。从2月4日至15日11天中,《阿克苏报》连续发表了5篇文章,强烈指责闹事分子,并斥责上访知青为“无政府主义者”。《通告》公布后,仍旧一片抗议声,知青决定“一边等着回上海”,一边怠工,这就严重地影响了春耕。此外,未得准许就回上海的知青人数日渐增多,特别是那些有可能顶替父母中一方的走得更多。上海知青联合会虽说被解散了,其实依然存在。一些新的组织出现了,还鼓励知青用“特困”的方式申请回城。11月中,三四千名知青聚集在阿克苏市,占据了农垦局招待所及其他的政府大楼。后来,来自整个地区的知青也参加进来了。他们还挑选了自己的总指挥:上海知青欧阳琏,他是丧妻而且没有孩子的鳏夫,所以他是准备豁出去,不惜自我牺牲的。11月23日开始举行100小时的绝食活动。27日,绝食宣告如期结束,但200多名知青晕倒昏迷,在零下20度的气温下送去医院。26日地方政府曾经向参加绝食的青年传达国务院的电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绝食行动,但毫不奏效。知青们又决定组织声势浩大的大篷车队,搭乘二三十辆卡车,准备开到乌鲁木齐去扩大影响。不幸,有一辆卡车在途中,出了翻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20余人受伤。大篷车队伍只好返回阿克苏。而那时,地方当局刚刚决定作出让步, 同意发还给上海青年户口。青年们闻知,兴高采烈,回到农场变卖家具杂物准备走。他们收到户口准迁证和每人200元的搬家费。开了欢送会,气氛热烈感人,就像1979年初在黑龙江及云南那样。为了建设边疆地区他们在这里度过了10个寒暑,大家称颂他们的壮举,祝愿他们为四个现代化继续奋斗。他们抗争胜利的消息传到了南疆的另外两个地区:喀什和库尔勒,那里的知青也行动起来,取得与他们的阿克苏难友们同样的待遇。就这样,上海知青问题表面上是解决了。然而,当这些青年朋友还沉醉在即将回城的喜悦中时,中央宣布不承认地方政府擅自作出的决定,并将游行请愿行动定性为反革命事件。而上海当局则拒绝接收那些上海原居民,不予报进户口,当然也就不做工作安排。中央又命令兰州军区部队半途拦截回沪的知青。只有出示新疆自治区政府发出的特别许可证,才可以买得到开往上海的火车票。在火车站的知青被逮捕,然后分送到不同的招待所,在那里有军用卡车把他们和孩子行李都送回原来出发的地方。几个月中,1万多名赴沪知青被劝阻、制止、收容。12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公开宣布逮捕9名知青领袖,另外43名扣押审查。
然而,还是有些知青成功地抵达上海,那一年的2月5日,他们与几千名春节回沪探亲的汇集在一起。1980年底至1981年初,一共有大约2万名上海知青回了城[ Kyodo(共同通信社),1981年9月28日,刊于FBIS,1981年9月29日。]。大部分都想尽办法留在上海,但市政府拒绝给他们上户口,还责成公安局及派出所对他们施行监控,劝说他们离沪返疆。12月和1月都举行过游行请愿,可是在1981年1月11日那一次之后,上海当局发布了一个通告,禁止公众集会以及公开讲话[ 法新社北京讯,1981年1月15日及法新社香港讯,1981年2月2日,刊于FBIS,1981年2月2日。]。其实,从12月起,中央就已经在考虑,想办法把仍在新疆的大部分上海知青稳定在这个地区。3月份,根据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指示,新疆自治区和上海市政府在北京举行会议研究这个问题。双方经过协商,在1981年3月30日议定了《关于解决新疆垦区农场上海支边知识青年问题的具体规定》。那些详细的规定列出可以准许回上海的各种情况,比如说,回沪顶替退休的父亲或母亲,家庭需要特殊照顾的知青,丧失劳动能力或患精神病的青年,等(其实就是顶退,困退及病退)。为了避免城里接收过多的知青,有的规定非常细致:已婚夫妇,若只有一方符合规定,就不能两人同时迁回上海市,但可以调到上海所属的农场[ 由于各种差异,因此对不同的相关人士出现了不同的名词:“单顶”和“双顶”。与F.M.D.的访谈记录,1985年7月21日。]。所以,在1982年2月至1983年11月期间,位于江苏北部直属上海的海丰农场就接收了6100名知青和他们的孩子,还建造了新的居住区准备迎接其他陆续到来的[ 《解放日报》1983年11月20日第二版。另一个资料来源称,有1万4千名在新疆的上海知青在1986年底调去了这个农场(《明报》1986年12月26日第二版)。与整个回城的人数相比,这个数字显得相当大。]。总的来看,根据1984年4月的统计数字,1万6千知青可以按新规定离开新疆,另外有3万最后必须得接受留在新疆。这后一个数字包括1万7千当时已经非法回了城的知青,上海当局借助派出所的压力、官方宣传的疲劳轰炸,有时甚至是父母(他们不太愿意因收留已为人父母的又没有就业前途的子女而自找麻烦),最后得以将他们送回原地。1月14日起,报章,作为大事件那样,报道一位回沪探亲的女知青启程回新疆[ 《解放日报》1981年1月14日,转载于《人民日报》1981年1月18日第一版。]。1月底宣布有340名知青踏上回程之路,2月中又宣布1000多名,3月底3000名[ 《人民日报》1981年1月29日第一版及1981年2月20日第一版,《文汇报》1981年3月21日,刊于FBIS,1981年3月31日。],每一次都声明还有其他的准备跟着走。其实,尽管各方各级负责人都尽了最大的力量,遣返工作还是进行得很慢,这说明已回上海的知青是铁了心的了,加上他们认为事实上已经跟新疆一刀两断。后来,政府不得不同意负担交通费以及买家具、生活用品的置家费,因为那些知青在离开新疆前把东西都卖了,现在回去就得自己重新购买或者让在上海的父母购置[ 《人民日报》1981年2月20日第一版及1981年4月15日第三版。]。有一位上海女知青,下了决心一定要回城,甚至跟她那个在新疆的知青丈夫离了婚。现在她就成了区政府的耐心说服对象,派出所还跟她原来的农场联系,让她的前夫与大儿子写信劝她回新疆。在回沪一年多之后,她最终还是让步了,在1982年4月回到农场,还跟她的前夫复了婚[ 《解放日报》1982年8月14日第二版。]。如同1979年,报章不断发表报道,说明回农场的都受到了热情接待[ 见本书,页176-177。]。
在1982及1983年报刊特别强调生活条件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力赞扬那些借着承包制多挣了钱的[ 就好像“三芬”,那是3个上海女青年,她们的名字都有一个“芬”字;见《解放日报》1983年3月21日第一版,以及《人民日报》1983年8月31日第二版。],或者得以上调至负有重要责任的岗位的知青[ 比如有两位六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日报》1983年5月4日第二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班子里的第一位女领导人(《解放日报》1983年9月30日第一版。)]。政府还采取措施改善交通,从上海到塔里木地区“只”需要7天了[ 《解放日报》1983年1月25日第二版。]。1983年还推出了一项协助建房计划,让某些知青可以得到贷款以及低价的建筑材料来为自己盖房子[ 《解放日报》1983年11月7日第二版。]。上海当局仍继续动员知青回新疆,有人走就开个欢送会[ 《解放日报》1982年7月17日第二版,1983年9月4日第二版,1983年9月20日第二版;《文汇报》1982年8月10日第二版,1982年8月11日第二版。]。另外,还威胁那些从事非法买卖的青年,要采取司法手段告他们,其实就是要截断他们在上海生存的后路,因为他们既不能在合法机构得到工作,也不准搞个体户[ 《解放日报》1982年7月17日第二版。]。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曾派出一个代表团到上海去劝解鼓励那些最死硬的返疆。到1983年1月,这些非法回沪的人中,有20%还在那儿[ 《解放日报》1983年11月20日第二版。]。当局施加的物质及精神压力直至1984年才初见成效,那年1万7千知青已经回到了他们原来的农场。
无论是这些严厉手段,还是最后的功效,若是没有中央的积极支持,就都是不可能的。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央可以给予其他知青的,新疆农场的上海知青就无权得到。这些青年头三次行动过于迟缓,又有点儿迟疑不决,也许因此使他们错过了1978年底1979年初的宽松时期。当他们醒觉需要行动的时候,别人已经回了城,而上海当时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 客观条件应该是行动迟缓的原因:一方面新疆地区辽阔,而且地处偏远,另一方面,这些青年大部分已经成了家,这就令他们不得不认真地考虑一下行动的后果。]。实际上,与1979-1982年间回城就业的88万6千知青相比[ 见本书,页198。],新疆的3万知青不应该构成难以负担的重荷。我们觉得另一个因素可能更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央有意要发展新疆,并在这个地区留下尽可能多的汉人[ 一位作者试图解释下放新疆的知青与众不同的例外情况,那是因为他们在文化革命前就下去了,就是说在那个时期现今的领导人都当权。(见《中国之春》1985年5月号,页30)。但我们从来未曾遇到过其他文革前下乡的知青被剥夺回城的权利。在《人民日报》1983年3月1日第四版,可以找到这样一个例子:一位1963年下乡的女青年拒绝了多次合法回城的机会。还有,20345名主要在1965及1966年分别下乡到边境地区的山东知青,大部分都回到了他们的原居省份;见田芳等,《中国人口迁移》,页344、346。]。这种意愿从1979年起,就持续不断地显露出来,而且体现在由“双王”(一个是王恩茂,另一个举足轻重的是王震)组成的某种“新疆的压力集团”里。我们都注意到了新疆的战略重要性。然而,在那个时期,由于军队里的不满情绪以及汉族人与维族人之间不时爆发的冲突,形势变得很紧张[ 还发生了严重的暴力事件,特别是1980年初及1981年10月底在喀什,以及1982年初在叶城;见《人民日报》1983年1月14日第三版,《争鸣》1983年1月号,页34-37。维吾尔族人是新疆最主要的少数民族,与汉族人的统治之间产生最多问题,尤其在1980年代之后。]。中央表示要严肃面对这一形势。王震在1980年10月、1981年1月和5月到新疆去视察了3次。他接见了上海知青,并和他们交谈。8月份,他又去了一次,是陪同邓小平,那是邓第一次踏足这个地区[ 见新疆电台广播,1980年10月5日,刊于FBIS,1980年10月6日;《人民日报》1980年10月16日第二版;新疆电台广播,1981年1月20及21日,刊于FBIS,1981年1月21及22日;新华社讯,1981年23日,刊于FBIS,1981年1月23日;新疆电台广播,1981年5月17日、1981年5月19日、1981年5月22日及1981年5月24日,刊于SWB,1981年5月21日、1981年5月23日、1981年5月27日及1981年5月29日;新华社讯,1981年8月22日,刊于FBIS,1981年8月24日;中国新闻,1981年8月29日,刊于FBIS,1981年8月3日。]。就在这次新疆之行后,早在1950年代就被王震安排负责新疆工作的王恩茂,重新把这个地区的领导权抓回来。他替代了汪锋,汪执行了一项他们认为是危险的政策,他培养提拔地方干部,方便内地来的干部回去[ 《争鸣》1983年1月号,页36-37。]。中央当局可能怀有一种惧怕:知青返城会不会引起内地来的专家以及基层干部提出同样的要求,他们这些人跟知青相处融洽、情投意合,而且很支持青年人离开新疆的要求[ 路文写道,游行示威者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就占据了阿克苏的行政大楼,因为中下层干部都同情他们。另外,并不是新疆部队负责出面阻止知青回上海,而是兰州部队,因为中央政府不信任当地部队;见《争鸣》1981年6月号,页12-16。]。1982年6月重建了在1975年解散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电台广播,1982年6月1及2日,刊于FBIS,1982年6月3日。颇有意义的是,这是唯一一个重建的兵团。 ],这就是中央要重新紧紧地控制这个地区的重要象征。从1983年开始,重点就放在了经济的重要性上,尤其强调要开发丰富的矿藏资源。当年的中共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几次亲身上大西北,特别是去新疆,他曾在那儿说过:“到这个世纪末下个世纪初,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重点不可避免地会落在大西北。这不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是中央各位领导同志的共同观点”[ 新华社讯,1983年8月3日,刊于SWB,1983年8月6日。]。在他的一番讲话之后,赵紫阳总理及其他中央领导人就都到新疆来视察重申这一观点[ 新华社讯,1983年9月1日,刊于SWB,1983年9月7日。]。8月11日,他们抵达阿克苏,从那儿又乘车颠簸60公里直奔农一师第一团场。上海知青送上西瓜和葡萄,赵紫阳就对他们说:“你们这儿有丰富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又不贵。比上海好多了。大城市有它们自己的问题。人人都去上海,怎么挤得下呢?”[ 新华社讯,1983年9月1日,刊于SWB,1983年9月7日。]他还请青年代表回去向在该边疆地区安家的全体知青转达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问候。
那个时候,发展大西北(新疆、青海、宁夏、甘肃和陕西)就已经摆在了优先位置,领导人同时也强调必须发展大西南(西藏、云南和贵州)以及所有的边疆地区。紧跟着的是要给在这些地区工作的内地青年戴上各种桂冠。为此,1984年10月1日,借着35周年国庆之际,《中国青年》杂志及另外10种青年杂志在王震的支持下,搞一场大规模的选拔赛,要“为边陲优秀儿女挂奖章”。在那个时期,只要是青年杂志,就连篇累牍地登载有关最出色的知青典型的文章或报道[ 《人民日报》1984年10月14日第四版;新华社讯,1985年5月30日;《中国青年》1984年10月及11月号,以及1985年1月、4月、6月及7月号;法新社北京讯,1985年6月16日。]。关于边疆地区工作的宣传并不仅仅限于替经济需要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还得激励起爱国主义情怀,国家一步一步的发展说得好像是当年皇帝欲向西部扩张的延续。在一篇有关西藏的报道里,作者这样讲述唐朝文成公主进藏:“文成公主和她的大队人马永葬在西藏高原,但她所开创前无古人的功业,却吸引着无数的后来人前赴后继”[ 《中国青年》1985年7月号,页7。]。王震在1980年追忆往事时说屯垦戎边是历史上老祖宗从不忽视的,毛正是继承了这一传统[ 《人民日报》1980年10月16日,页2。]。前面我们曾经谈过在1979年对王昭君的重新评价[ 见本书,页180-181。]。有一篇文章居然把王恩茂与汉朝的班超相提并论,将近两千年前,班超大将军两度出使西域,把毕生贡献给异域的治理,直至70岁才告老回京城。王恩茂的英雄形象更加高大,因为他是70岁才出使新疆。有一件充满温情伤感的事情,必须要记上一笔:王震公开宣布决定他死后火化剩下的骨灰将要撒放在天山,而王恩茂则说死后一定要葬在乌鲁木齐[ 《人民日报》1983年1月14日第三版和1980年10月16日第二版。王震在1993年85岁时去世,之后他的骨灰真的用飞机撒在了天山上空;见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南华早报》),1993年4月7日第11版。]。他们两个都是想告诉大家,人不是非得回归故土才撒手人寰的,或者说人可以有好几个故乡。王震在当时也说过江西省的一个垦殖农场就是他的第二故乡[ 江西电台广播,1983年2月18日,刊于FBIS,1983年2月22日],所以加上新疆以及他的出生地湖南,他就有了至少3个故乡。
对边区工作的歌功颂德持续到1985年,胡耀邦在北京接见了1955-1956年间随“青年志愿垦荒队”下去的知青代表,并高度赞扬他们的行动。其实,胡本来就是垦荒队的发起人,他甚至建议要让今天的青年大唱特唱当年谱写的歌曲[ 新华社讯,1985年5月1日、1985年5月7日及1985年5月8日,刊于SWB,1985年5月4日、1985年5月9日及1985年5月14日;《人民日报》1985年5月5日第四版及1985年7月30日第四版。]。过了没多久,1985年8月2日,中央书记陈丕显在哈尔滨接见了1968年就到了黑龙江,现在仍在那里的上海知青代表。据他说,原来属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总共有8万多上海知青,如今只剩下3千多一点[ 实际上,总数超过14万(见顾洪章等,《始末》,页305)。官方对数字向来都是随随便便差不多的。]。陈特别指出:“留下的知识青年应当根据他们知识、文化和专长以及个人志愿来安排工作”。他又补充说:“对于不太安心边疆工作的知识青年,应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工作,最主是把经济搞上去,富了,许多问题就不在话下了”[ 《黑龙江日报》1985年8月3日第一版;亦见新华社讯,1985年8月3日,刊于《人民日报》1985年8月4日第四版,也刊于FBIS,1985年8月6日。]。
这最后一点说明了不满情绪不是只在新疆的知青中漫延。1983-1985年间普遍实行承包制,又把大型国营农场分成小规模的家庭农场,这仍然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官方报纸发表了一篇留在云南的上海知青写的文章,文中展示出推行承包制以后,经济上得到极大改善,好一片令人鼓舞的景象[ 《解放日报》1986年5月18日。]。然而我们很清楚,在新疆和黑龙江,这种大变动给知青造成许多困难,他们不像出身农民的那么容易适应新制度,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没有家庭给他们撑腰[ 与F.M.D. 1985年7月21日,以及与K.K.Z.1986年6月30日的访谈记录。]。1985年黑龙江省遭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许多农场产量大减”[ 黑龙江电台广播,1986年2月17日,刊于FBIS,1986年2月19日。],因此这个省的情况特别困难。省政府不得不“按照处理过去遗留问题的政策而采取措施,替复员军人或军官以及下乡知青寻找合适的工作”[ 同上。]。他们与上海市联系上,并取得上海方面的同意在黑龙江投资建立工厂,在上海青年中招工[与K.K.Z.1986年6月30日的访谈记录。]。
已与当地农民结婚的及病残的知青安置问题
在各种类型的知青中,对当局来讲,与农民结婚的插队知青的问题特别复杂。根据上面介绍过的1978年底有关知情工作的全国会议的决定(后来写进了1981年十月《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的第九条里),继续尽力为他们在当地寻找合适的工作(就是说非农工作)。一些大城市,像上海和北京,则在经济上资助地方来解决问题。有些地方,已经获得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工作以及附近乡镇的城镇户口的知青可以带一名15周岁以下的子女迁入市镇。然而,对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偏僻农村的知青来说,找到非农工作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有些已经万分失望只好向命运低头。1984年8月31日,劳动人事部再次发出“关于妥善解决插队知青遗留问题的通知”。通知再次指出,应当优先使用历年结余的知青经费来解决他们的问题,结余经费不足够的情况下,就业劳动服务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补助费。从1985年起,这类知青大部分都在乡镇企业找到了工作[ 有关这一段的资料,见 顾洪章等,《始末》,页212-214。]。有的地方,另一方配偶也可以获得一份有固定工资的工作及城镇户口,这样就可以解决子女的户口问题。丧偶的知青(通常是女知青),以及因配偶犯法判刑而离了婚的,在某些地区可获准许返回原居城市[ 刘小萌,前引,页839。在吉林省,1979年以前离婚的知青也得到批准回城。看来,暂时限制的目的是避免有人仅仅为了返城而离婚;见《吉林省志》,页98。]。尽管政府对知青表示了“关心”,其实就是想法避免他们带着配偶及子女回城,总的来说,与农民结婚的知青的命运最坎坷,有的结局甚至是一场惨不忍睹的悲剧[ 见本书,页294-295。]。
病(包括精神病)残知青的安置也成了老大难问题。很多是在无例外的人人都得下乡的1968-1969年间,被送到农村生产队的。有的是后来病倒的,或者在农村的一次工伤事故中致残的,不管是谁,他们全体都遭到城镇工作单位的拒绝,招工没有他们的一丝机会。长年以来,他们靠着村子的扶助得以生存。从一开始,他们的人数就不是可以忽略的,不过有很多自己利用了“返城风”的机会而回了城。比如,在吉林省1978年初病残知青共21712人(占插队知青总数的2%)。省政府订立了一系列规则,使其中13340人得以在1978年底前回到他们的原居城市,另外871名安置在邻近的城镇。到1980年11月,只剩下了356名仍在农村,其中33名100%残废,323名50%身残。所有人都可以在随后那几年离开农村[ 《吉林省志-经济综合管理志-劳动》,页97。21712这个数字是经过“1973年以来所进行的调查”得出的。可能里面不包括1978-1979年间“装病”而得以回城的,那个时候病退已经成了回城的一种例行手续,没有什么医疗疾病的意思。]。在北京,市政府是想方设法来限制病残知青回京。1969年,曾经有过一个决定,要求申请者必须证明他们在下乡插队之前就已经是病残。其实,在1972年,因工伤事故致残的知青回城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可能的,但是得等到1979年,回城的权利才被承认,而且得到一定的协助。1982年3月解冻了一笔为数80万元的款项用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在1987年,还动用了知青结余经费,在经济上帮助病残知青[ 《北京志-综合经济管理卷-劳动志》,页51,以及《北京劳动大事记》,页196。]。一般情况下,总是尽力替这些青年在当地或者在原居地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果情况不太严重,父母的单位就得招聘他们。其他的会在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工厂获得一份工作。
已在当地获得有固定工资的非农工作的知青问题
不满情绪还在全国几十万老知青之中蔓延,他们都是在1970年代上调到非农业工作岗位的。某些人获得的职位相当重要,尤其是在县或区一级当干部的,回到原居城市他们所能得到的一定会差很多。他们中的一部分没有要求回去,起码在头几年[ 《中国农民》1994年第12期,页20,该文谈到一名呼和浩特知青怎样成为一个盟(相当于地区)的党委书记。然而,在那些得到了比较高的职位中,有一部分后来是“为了子女”而要求调动工作的。肖复兴就举了一个例子;见肖复兴,《绝唱:老三届》,页329。]。但是,大部分都抱怨在当地总被人看作是“外人”而受到歧视,他们一直与原来的城市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们都希望回城,但一般得不到批准。他们都很分散,这就使他们只能个别找办法,而不能采取其他的诉求方法。应征入伍后又复员回到接待地区的老知青也属于这一类。他们之中的一位,王志刚,是1968年下乡到山西插队的北京知青,曾参军,复员后分配在该省的一个拖拉机厂工作。1980年10月29日,他在北京火车站引爆了一枚炸弹,为的是抗议上面拒绝他回京城的要求。这桩自杀式爆炸事件导致了10死81伤[ 新华社讯,1980年11月12日,刊于SWB,1980年11月15日,及Le Monde,1980年11月14日。]。几年以后,留在山西的知青成功地组织了一次更合理但没那么激烈的行动:在北京市委机关门前静坐。计有数百名参加者,行动持续了一个星期,从1985年4月22日到29日[ 法新社北京讯,1985年4月25、26及29日;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1985年4月27及28日; Le Monde,1985年4月30日;《人民日报》1985年4月30日第四版。]。他们高举4条长幅标语。有一条写着:“小平同志,救救我们”,还有一条写着:“知青是文化革命的牺牲品”。他们向外国记者哭诉当局怎么不准许他们回家,他们怎么干着收入低微的活儿,而在那里还总是被人看作是外人。有些当众演讲。一位73岁的老奶奶也加入了他们的静坐行列,因为她的两个儿子都一直在山西,现在老了,没有人照顾她。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只有在山西的原北京知青才能在当时组织这样一次中外通讯都争相报道的行动?解释极可能就是,山西政府早已把大量知青安置在非农业工作岗位,因此他们就不能再回原居城市了。根据该次行动中公布出来的数字,3万6千名到山西插队的北京青年中,1万8千余名还留在那边,占总数50%,是很例外的情况[ 《中国青年报》1985年5月15日第一版。顾洪章提供的下乡数字稍微高一些:41300。]。北京政府对静坐的知青代表态度很强硬,至少表面是这样。经过和副市长两次会晤,没有达成任何结果,北京市市委书记李锡铭与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在4月29日下午接见了代表,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静坐,“尽快地”回到原单位,还把这次行动说成是“文化大革命流毒的表现”[ 《人民日报》1985年4月30日第四版。]。他们又指出在1970年代已经依照“正确的政策”给这些青年安排了适当的工作。所有官方文章都称呼他们为“原北京青年”,而不是北京知青。数天后,报章宣布第二天就再没有一位青年到那里去继续静坐了,而且他们之中至少有220名已经返回山西了[ 《人民日报》1985年5月5日第四版。]。同时期,发起了一个运动,我们前面已经谈过,表彰1950年代“青年志愿垦荒者”。《中国青年报》发表长文,特别强调北京青年在山西省的发展中作出的重大贡献,列举了一些成功的例子,都是当上了企业干部或政治干部的山西北京人,还有作家,像柯云路[ 《中国青年报》1985年5月15日第一版。]。然而,那一群人仍旧继续吵着要回城,趁着1986年春节回家探亲的机会在北京组织游行。参加游行的人没有上一年的多,2月7日有大约300人,而11日100多人聚集在市委机关门前。后来,没闹什么事就散了,政府也没有接见他们[ 法新社北京讯,1986年2月13日。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1986年2月27日,页9。]。不过,跟着那几年,虽然有来自警方的压力,他们还是继续组织在一起,呈交请愿信。下面这段心里话是他们向一位记者倾吐出来的,很能反映他们的思想:
“劳改犯服刑期满就可以回北京安排工作,我们反而不如劳改犯,这么长时间了还不允许我们返回北京!”[ 《动向》第42期,1987年9月,页10-11。]
再来一次下乡运动?
山西老知青在1986年展开了行动,那时中央当局刚明确表示要尽可能将他们稳定在当地的意图。快到春节的时候,北京市长和中央一些重要领导人(特别是胡启立、李鹏、郝建秀、张劲夫),在1986年1月28日隆重地接见了一个名为“好儿女志在四方”的“报告团”。这个团由12名1960年代末期下乡的北京及天津青年组成。来京之前,他们在山西全省各地巡回报告,参加了各种会议,并在会上讲述了他们的献身精神以及他们那些“感人事迹”[ 《人民日报》1986年1月29日第一版。]。
北京会议很明显是要与1985年4月请愿者们的反抗精神较量一番。但实际上,会议的议题发挥得更淋漓尽致,摆出一副给上山下乡运动恢复名誉的架势,还号召继续下乡。郝建秀为运动描绘出一幅美丽动人的图画,然后宣称:“不但过去我们这样做了,今后仍然要坚持这个方向。在现代化建设中,支援农村、支援边疆,仍然是历史赋予的有志青年的光荣职责。”胡启立也重申:“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支援内地和边疆”[ 同上。]。
中央当局在1986年是不是又在考虑再次掀起一场知识青年下乡运动呢?显然不是。“支援内地及边疆”这个口号仍然被高举,但是在这后面隐藏着一个迥然不同的目的。1950及1960年代下乡的众多典型其实不是普通的中学毕业生,而是一些年青的干部、高校毕业生或有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 这特别是1955-1956年间的大部分“青年志愿者”的情况;见新华社讯,1985年5月8日,刊于SWB,1985年5月9日。1950年代下乡的年轻工程师、医生及教师都被当作榜样;见《人民日报》1983年5月17日第三版。],如同当年,1984年起,动员下乡的宣传对象不再是广大的中学毕业生,而是一小部分大专院校的毕业生。每年毕业考之前,压力就来了,要求学生中绝大多数表态:毕业后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跟1960-1970年间的知青相比,真正下到边疆及农村地区的人数实际上是很少的,与1950年代相类似,一般是每年几百名,最多也就是几千名[ 北京的数字,见新华社讯,1983年8月9日及1985年5月8日,刊于SWB,1983年8月11日及1985年5月14日。不可混淆那些要求到边远地区去的新毕业生人数和那些真正下乡的。在北京,仅在1984年就有1000名学生提出要求,但实际上从1981到1984四年间一共只有900人下了乡;见Chinese Youth Bulletin,1984年10月,页11,以及新华社讯,1985年5月8日,刊于 SWB,1985年5月9日。]。为了使人比较容易接受到边远地区去,当局向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提供优厚的经济条件[ 见胡耀邦在青海的讲话,见新华社讯,1983年8月3日,刊于SWB,1983年8月6日。],而且实行轮换制度,这些青年人仍保留自己的城市户口,在服务期结束后有权返回原居城市。政府甚至还请那些准备调往边远地区的毕业生亲自去实地看一看,让他们相信那里是“可以生活”的,而且在那里是可以有作为的[ 《青年一代》1985年第6期,页9。]。在那个时候,大学毕业生还是国家统一分配,但负责人总是希望让学生自动提出申请,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照胡耀邦的说法:“他们不会专心工作,只会扰乱军心”[ 新华社讯,1983年8月3日,刊于 SWB,1983年8月6日。]。当时大学生之间盛传一条幽默流行语:“志在天南海北,不去新西兰”,意思其实是:“我下定决心要去天津、南京、上海或北京,而不去新疆、西藏,也不去兰州”[ 《人民日报(海外版)》1986年5月25日第八版。官方发出过豪言壮语式的口号:“好儿女志在四方”,而那条流行语正是拿“四方”来开玩笑,明确指出学生要去哪四方工作。其实,并不是新鲜事,以前已经有这种说法,不过没有提到“新西兰”,见《人民日报》1968年7月28日第二版。]。
当局要继续将一些专业人员送往敏感的落后地区,并把相当数量的老知青和下放干部稳定在那边,这就能解释在1980年代中期出现的重新为下乡运动唱赞歌的奇景。在那个时期,负责干部们都热衷于展现一幅冲淡了的下乡运动历史画页,当时官方的话语可以这样概括起来:
“文革以前,知识青年都是自愿而且充满美好的理想上山下乡。后来,在 文化大革命 ,这个政策确实受到过 左 的干扰,但即便在那时,广大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党的11届3中全会以来已纠正了 文化大革命 的错误做法,有病、有困难的知识青年已调回北京,其他人也按照中央的政策由当地安排了工作。”[ 见《人民日报》1985年4月30日第四版;新华社讯,1985年5月7日,刊于 SWB,1985年5月9日;《瞭望》1985年5月13日,刊于 FBIS,1985年5月28日。]
这种想把下乡运动的悲惨一面一笔抹掉的企图也表现在其他方面。当时有一部名为“WM(我们)”的话剧就屡遭禁演,话剧赤裸裸地描写了知青的动荡命运[ 《九十年代》1985年12月号,页60-61,78-79。]。电视就上演宣传新路线的作品,像电视剧“当你18岁的时候”,目的就是批判青年中泛滥的怀疑一切的心态,他们怀疑1950年代知青典型的存在,更普遍的是怀疑上山下乡运动的伟大理想。
这种宣传并没有影响到当局继续具体解决抗议者的部分问题。北京市政府成立了一个干部“小组”,专责研究仍滞留在市外的知青们的困难。仍滞留在接待地区的老知青经常提出一个要求:准许他们的子女回到他们的原居城市读书上学,因为学校的水平一般都比外省小市镇的要高得多。北京成立的那个小组就说明首都是第一个接受知青这种要求的大城市。1988年10月15日起,北京市准许每户可以为一个既未婚又未就业的子女调回户口,唯一条件是要有一名近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姨姑叔舅等)在市内作为监护人。1989年上海及天津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随后浙江与湖北的一些城市也作了相应的安排。至1993年年底,有21.4万名知青的子女得益于这项政策,其中上海办回11.6万人,北京办回4.69万人,天津办回4.65万人。所有的这些子女都获得入学或者工作安排[ 顾洪章等,《始末》,页215。]。在1986-1990年间,北京干部“小组”还直接接纳了200多名原知青返回北京。此外,在1986-1994年间,特别是在1990年之后,首都劳动人事部门共批准了31663名老知青回京[ 《北京省志-劳动志》,页52。1990年突然加速批准回城要求,这应该是北京市政府在1989年六四屠城事件后想改变形象的一种表现。],其中包括山西省的大部分北京知青[ 与一群老知青的访谈记录,2000年8月5日于北京。]。必须指出的是,有些知青因为不同的理由而没有获得准许在1980年代期间返城,但他们之中有很多是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生活在原居城市。所以,到1989年,名义上留在黑龙江农场的老北京知青只剩下3900名(最初一共有大约10万名)。然而事实上,他们之中许多人都住在北京,但没有户口。根据一项调查,某农场理论上应该有178名知青,可只有82名是真的在那儿,在另一个,53名中只有23名是常驻农场的。留在当地的知青比率可能只有1.5%[ 杜鸿林,《风潮荡落》,页420。]。
如何计算插队知青的工龄
上山下乡运动留下了诸多后遗症,其中插队知青的工龄问题的处理在1980年代初期令人不满,也引起很大争论[ 有关这个问题,见顾洪章等,《始末》,页206-212。]。在当年,工龄直接影响职工的日常生活,决不可忽视:工资级别主要由工龄来决定,连分配住房,子女入托儿所的名额,等等,都与工龄有关。从国营或军垦农场回来的知青工龄的计算法在1975年就已经通过。1978年,在江西,因病或家庭困难从农场回城的知青工龄也准许计算,以前他们得不到这个待遇。这项措施1980年在全国实行[ 《劳动政策法规全书》,第二册,页371-372。]。1980年9月,在5届人大第3次会议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通过法例来改正对待在城市就业的原插队知青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事实上,与下放农场的知青相反,插队知青在农村度过的时日一概不予考虑,不算工龄。这种歧视在1979年11月的那次40%的工资调整中表露无遗[ 《人民日报》1980年9月27日第二版。]。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在1982年就提议所有知青的劳动时间都应该计算在工龄之内。但某些省市害怕经济负担太重,用了种种借口抵制合理的计算。一直等到1985年4月胡耀邦出来表示要强制实施这项措施[ 一位在农村待了14年的湖南老知青写了一封信给胡耀邦,这才使胡在1982年底决定接受新的工龄计算方法;见《文摘》2004年2月6日,页2。]。1985年6月28日劳动人事部颁布23号通知,才把该措施作为法例定规下来,按新精神确定工龄后,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照新计算的工龄对待,但这次调整没有追溯效力,过去的,就不再算老账。决定中一些比较特别的措施如何实施,由地方劳动局自己掌握,但直至1986年夏季很多地区还没有即时公布清晰详细的规章条文,一份上海报纸还需要回答读者提出来的有关问题。在上海,不管知青在农村的工作是什么,也不管接待单位是哪一类,规章能使他们全体都受益于这项措施。除了那些在下乡期间曾经被判入狱的,狱中时间不可计算工龄,只能从他们重新开始工作之日算起。至于那些被判劳动教养的,只计算教养期以前及以后的时间[ 《文汇报》1986年6月18日第二版。]。工龄计算影响工资增长,一般来说,在农村劳动过一年,月薪可增加0.50元,就是说一个有10年农村劳动工龄的知青每个月可多得5.00元人民币[ 与X. Z. 的访谈记录,1986年6月20日。]。
这项措施即便不能根本上改善有关知青的生活,但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重要性。从经济角度看,那是一笔不可小看的数,因为牵涉到150万人。在那个时候,从全国来讲还有5%的知青没有返回原居城市,为数80万左右[ 与冯兰瑞的访谈记录,1985年8月24日。]。后来,他们之中一大部分想回城的也逐渐成功地离开了农村,也有一些没能走成的。极少数的知青融入了接待地区,并不准备离开返城。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政策的演变反映出政府内部两个主要派别的不同观念。像刘少奇和周恩来这些务实派的大管家们,他们的观点是建构在下乡运动能带来的真正或假设的经济效益基础上;而那些由最高统帅毛控制的革命空想主义者们则强调政治以及意识形态上的功用。然而,虽然两派之间时起冲突,但在捍卫下乡运动的政策上倒是一致的。从来没有任何一派表示过反对。直至1970年代末期仍是如此。那些刚刚打败了新毛派分子的实用主义者是举双手赞成以温和的方式继续推行下乡运动的,得等到经济以及人口条件成熟,才可中止。然而,运动是在就业问题非常严重的时期突然中断的。这说明下乡运动的命运并不仅仅由政府内部的两大派的意志来决定,社会上在这方面的反应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为了了解这场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重要的是研究千百万涉及在内的年青人如何在运动中沉浮,以及由该运动激起的抵制抗争的形式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