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应该怎样对待传主的叙述

——从杨绛与肖凤的笔战探讨有关传记文学的创作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59 次 更新时间:2016-05-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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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  

传记文学的写作无疑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对于自己所涉及的全部事件和人物,必须都采取客观和公允的态度,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如果不是这样去操作,而在对立的双方中间,明显地带着偏袒一方的态度,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褒贬,那肯定就可以说是传记文学写作中的大忌,对于所有全部客观事实的调查和掌握,确定无疑地应该是作者进行分析与评价的唯一前提,对于它是否认知得清楚、详细和完全属实,会成为传记能否成为信史的根本的原因。班固称赞《史记》叙述历史过程时的“其文直,其事核”,确实应该作为衡量一部传记文学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如果作者所根据的材料是以讹传讹,甚或是纯属子虚乌有的话,那么它的文献价值就应该引起足够的怀疑了。

笔者的这一想法,是在阅读了杨绛《从“掺沙子”到“流亡”》(以下简称“杨文”)(注:《南方周末》1999年11月19日。),又阅读了《杨绛评传》(注:孔庆茂作,华夏出版社出版。)等传记之后得出的。“杨文”首先叙述的是在“文革”中间的1969年夏天,自己原来的住房“分掉两间”,住进来的“沙子”,“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这比她《丙午丁未年纪事》中的叙述显得略为详尽。而《杨绛评传》中的说法则与此迥然不同,说是由“造反派头头”分派,住进了“这对‘造反’年轻夫妻”。“杨文”将迁入的对方称为“沙子”,自然是带上怀恨在心的轻蔑之意,却又说明了“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并未认定他们就是“造反派”。那么孔庆茂如此明确的说法,是从何而来的呢?按照常理来说,杨绛与这对年轻夫妻之间的纠纷,为数极少的邻居与同事也只能了解一些影影绰绰的情况,最知悉底细的只能是发生纠纷的双方,不知道孔庆茂是否采访了对立的双方,至少应该是询问过自己的传主,才有可能书写出来。如果是传主当时告诉孔庆茂,说这对年轻夫妻是“造反派”,而后来的“杨文”又采取不同的说法,那就显示是传主改口了。“杨文”还说“男沙子”“是整‘5.16’而为‘革命’立功的人”,不知是否属实?“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当时的“整‘5.16’”,是针对垮台的造反派“红卫兵联队”的,这样说来对方就绝不是造反派了;如果以“杨文”的说法为准,那么前面的这一说法就是向壁虚构的不实之词。如果孔庆茂在叙述这件事情时,并未为此专门采访过自己的传主,而只是根据有些以讹传讹的材料,不加分析就随便谱写的话,则说明他写作的态度实在是太不严肃了。

这对年轻夫妻究竟是谁呢?不少读者在以前是并不知晓的。从“杨文”披露之后不久,《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12月号和2000年1月21 日的《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肖凤的《林非被打真相》(以下简称“肖文”),《今日名流》1999年12月号又发表了穆正平的《钱钟书林非打架事件的来龙去脉》,就正式透露出这一场纠纷,是在钱钟书、杨绛夫妇与林非、肖凤夫妇之间发生的。“肖文”对于自己全家搬迁的原因和过程,在文中作了较为详细的叙述,还着重说明林非因为在肃反运动中的“立场右倾”,和在反右派运动中由于“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受过处分,“文革”中被造反派张贴大字报批判为“漏网右派”,因而“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中”,“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总之他并非造反派,这是说得很明白的。

林非的散文《记赵树理》、《回忆陈翔鹤》和《小灾小难》,都叙述过自己遭受批判与处分的经历,他的《读书心态录》(中外文化出版公司出版)还叙述了自己由于受到过批判与处分,深感没有资格参加当时“学部”的两派群众组织:其一是“红卫兵联队”,因为受到“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关锋的支持和指挥,所以被称为“响当当的造反派”;其二是“红卫兵联队”,被前者称为“保皇派”、“臭老保”等等。以林非昔日所写的散文,来印证“杨文”与“肖文”中的有关说明,那么他并未参加“文革”中间的“学部”两派组织,应该说是可以获得确认的。《杨绛评传》也许出于丑化自己传主对立面的目的,并无根据地将他说成是“造反派”,应该说是一种极不严谨和侵凌名誉的做法。《钱钟书传》(孔庆茂作)同样是违背事实地将他说成“造反派”,同一位作者的两本传记中间,同样都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平白无故地损害一个公民的名誉权,这从传记写作的道德原则来说,应该说是问心有愧的,无疑还应该负有法律的责任,这些问题对于传记作家如何进行严肃认真的写作来说,确实应该是引起充分注意和必须慎之又慎的事情。

还有一个问题是孔庆茂的《杨绛评传》中,由“造反派头头”分派房屋的说法,“杨文”并不采用此说,而“肖文”则更说明是在“‘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一位“‘革委会’主任”目睹林非的居住情况如此拥挤不堪,“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还叙述了“在这座四层楼的公用宿舍里”,同时搬进了十对青年夫妇,其中的有些人后来成了著名的学者,也有人则流亡于海外,在当时“学部”的整个运动中间,“红卫兵联队”在“中央文革小组”清洗和逮捕关锋之后,就被定为“反动组织”而遭查封,原来处于劣势被攻击为“保守派”,并被“红卫兵联队”查封过的“红卫兵总队”开始掌权,并结合被解放的“革命干部”,成立了管理日常事务的“革委会”,它与原来意义上的“造反派”已经毫无瓜葛。基于这样的事实,可以判断孔庆茂《钱钟书传》、《杨绛评传》中的此种说法,也是并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钱钟书传稿》(爱默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更加以渲染地说是他传主的全家,从“干校”回到北京后,才“发现自家房屋被一对青年夫妇占用了,好说歹说就是不搬走”,与“杨文”的说法迥然相异,却也不诬称对方是“造反派”,大既是想要刻意地编造虚假却又富有喜剧色彩的社会新闻。

关于两家合住之后逐渐交恶的过程,“杨文”的叙述比上述几种有关传记显得详尽多了,概括说来是他们尽量照顾对方,而对方在其女婿自杀之后竟加以冷嘲热讽;“肖文”则叙述对方企图赏赐吃剩的食品,都严词加以拒绝了,最伤害她自尊心的是当杨家情绪不好时,不由分说就抱走自己儿子,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在双方交恶过程中许多与时代氛围关系不太紧密的细节,局外人是难于作出判断的。如“杨文”说钱钟书热情地替肖凤搬过摇篮,“肖文”则说家中从未有过摇篮,即属于此种情况。然而有些与时代氛围关系甚为紧密的细节,揆之于常理来说可以作出大致不差的判断。如“杨文”叙述肖凤在“学部”军宣队第一把手面前,大骂她女儿是“5•16的臭寡妇”, 乃是为了刻意渲染对方的凶悍;不过只要是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会深切地体验到,当时在工军宣队面前是绝对不敢高声吵闹的。工军宣队的任何命令,都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人们在军宣队的连、排长面前,都只敢恭恭敬敬与和颜悦色地说话,怎么会吃了豹子胆,敢在这军宣队第一把手面前如此吵闹?这样的场面并不可能发生,而是属于为了进行抹黑的向壁虚构。“杨文”还说在钱钟书前往干校后,肖凤于北京的住房内向林非大声喊叫,“我要上吊了”,用以说明对方在她女婿自杀后,毫无同情心理的幸灾乐祸,其实林非和钱钟书是同一天在工军宣队率领下,浩浩荡荡奔赴“干校”的,林非早已发表的散文《我和牛》,详述了这一过程,这无疑当为事实,他不可能于千里之外,跟肖凤扮演双簧去嘲笑她们,这也是为了抹黑对方的品格,而不惜向壁虚构的手法。“肖文”这个论辩是有说服力的,可是她为何不就上述的事例进行论辩呢?总是在“杨文”突然发动的大规模进攻面前,气忿激动而又仓促迎战,才会有此疏忽的。

孔庆茂的《钱钟书传》和《杨绛评传》,在叙述杨、肖交恶的过程时,说是对方“动辄打骂训人”,这既与“杨文”叙述的事实不符,更不合乎常理,如果“动辄打骂训人”的话,这场流传得纷纷扬扬的争斗,应该是提早好多时间就会发生的了,孔庆茂就是误将它置于“下放”“干校”之间加以叙述的,这真是形成了先人之见以后的主观臆想和信手涂抹,如此的任意编造应该说是缺乏史识与史德的。

最后是关于双方正式冲突的叙述,“杨文”说完了1972年的情况之后,紧接着说是这事件发生于12月2日,“肖文”则说是发生于1973 年12月7日。在此次冲突中,钱钟书手挥木棒打伤了林非, “杨文”与“肖文”对此的叙述大致相同。根据“肖文”的叙述,她立即带领林非前往医院治疗,并将医生开列的诊断证明书保存至今,“肖文”当系根据证明书上书写的日期,无疑应该是确切的。事情过去了将近三十年之久,“杨文”误记了日期也是可以理解的。此次冲突的导火线是双方共同约请的保姆,究竟先替谁家洗衣而引起的,“杨文”与“肖文”对此的叙述大致相似。“杨文”说对方在纠纷刚开始时就动了手,然后她咬了肖凤,钱钟书又打了林非。“肖文”则明确地表示,“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又叫又骂又动手”,还指出“杨文”所说的“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是“造谣造得实在太荒唐了”,“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肖文”所说自己并无将对方抛上抛下的气力,无疑是有说服力的,然而对于当时并不在场的任何局外人来说,双方叙述的不少细节,都难于作出明确的判断。

孔庆茂的《钱钟书传》和《杨绛评传》中则说,“钱钟书忍无可忍”,“与这对‘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伤了,闹得满城风雨”,从而“名扬千里”,“连那些‘造反派’也都对他敬畏三分”。“杨文”明确地叙述是她丈夫打伤对方的胳膊,“肖文”也如此叙述,而从孔庆茂叙述的口气来看,似乎是他传主的“胳膊都打伤了”,为什么要这样语焉不详呢?因为他基本的情况都没有弄清楚,就要下笔来随意涂抹了,怎么能不显露出含糊其词的文风来?孔庆茂其余的那些叙述,也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向壁虚构,首先是前面已经论述清楚了对方并非“造反派”,他的说法只能是一种虚构的不实之词。而且按照常理来说,如果对方真是造反派的话,作为年长一辈的知识分子钱钟书,怎么敢饱之以老拳呢?当时的造反派诸公派性极强,当自己的“战友”遭受殴打时,一定会采取敌忾同仇的“革命行动”,怎么可能对自己的“战友”袖手旁观,反而对殴打者“敬畏三分”呢?更荒唐的是将钱钟书的殴打对方,竟当成像歌颂美国拳王泰森那样加以渲染,无限夸大地渲染成了在“满城风雨”中“名扬千里”,与当时实际情况的差别,真何止有十万八千里之遥,而且像这样把钱钟书讴歌成为并非他自己所长的拳击健将,也未免太滑稽可笑,真是欲褒扬而反成贬抑了。像这样轻率和随意地来撰写传记文学,是应该引起自己的深深反思的。至于爱默《钱钟书传稿》中所说,他的传主“被人打得不但胳膊带伤,而且眼镜也被打落在地”,更是完全违背了“杨文”中所承认的,林非被她丈夫打伤的基本事实,像这样添枝加叶地随意起哄,应该说是与传记文学严肃的创作态度风马牛不相及的。乌尔沁夫的《走出〈围城〉的钱钟书》(注:《文艺报》1998年4月3日。),也说是“派驻进来两名‘造反派’夫妻”,“动手打了钱老”,同样不符合“杨文”与“肖文”的说法,自然也就违背了前面分析过的客观事实,邵燕祥的《李洪岩文读后》(注:《杂文报》1998年5月21日。),据此作为论断的根据, 批驳李洪岩有关林非是否造反派的质疑,却又不无嘲讽地称赞对方,比“那一对夫妻之所为,也算不无一点进步”,也是毫不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信手乱写,还加以恶意的贬抑,实在是有失公正和厚道。邵燕祥在“反右派”运动中也有过被伤害的感受,自己还这样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似乎就更不应该了。

发生在“文革”后期的钱、杨与林、肖两家的纠纷,归根结底来说是这场浩劫中一个小小的悲剧。钱家原来独自居住,却被迫打破了一统的局面,心里产生出不快与反感的情绪来,完全是合乎逻辑的;而林家的迁徙是因为护理他家婴儿的保姆,提出绝对不能与他们夫妇同住一室,虽然犹豫再三不想搬迁,最后也只好作出这出于无奈的选择。长期以来整个社会的决策与进程,只热衷于为了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却很少为了日益增长与膨胀的人口,考虑去建造更多的房屋,多少人们拥挤在一起居住,大家的生存状态真是处于一种悲剧性的氛围之中。“肖文”叙述了仅在这座四层楼的公用住房内,就同时搬迁进去十户人家,可见居住情况的异常紧张。当时此种“斗批改”的措施,实在也是无可奈何的做法,结果是造成双方都处于别扭与尴尬的生存环境里面,或明或暗的不和、呕气与吵架,就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了。“肖文”叙述自己敏感到对方眼睛里含着“仇恨的心情”,也许是确实存在着的,这才有后来出于宣泄私愤的种种含着虚构的叙述,这些也都已经分别表现在几部有关的传记中间。对于这几位作者来说,应该接受的教训是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与分析,只听一面之词是很容易产生谬误的,而且当其中一方的叙述发生变化时,就更会使得作者将自己置于被动的地位和由于平白无故地诬蔑对方而坠入不公正的处境里。

这一回于传媒渠道大张旗鼓地发表的“杨文”,并未趋向于将此事归结为“文革”时期的悲剧,却依旧以私人泄愤的方式进行描摹,有些情节明显可以看出虚构的痕迹,还出现了“沙子”等人身攻击的词语,而且在叙述钱钟书殴打了林非、和自己咬了肖凤手指之后,竟还表示他们自己“堕落”到了对方的水平,表现出一种完全没有道理的霸气。对于一位著名的作家来说,写出这样缺乏应有的胸怀与境界的文字,是相当令人失望的。而“肖文”也为“杨文”的突然进攻所激怒,在论辩的过程中显出了强烈的愤慨情绪,表示“深深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冒出这样的情绪来是在意料之中的,接着又指责对方“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这又是被对方的泄愤伤害之后比赛着向对方泄愤了,因而肯定会影响自己趋于历史高度的反思。肖凤的《萧红传》、《庐隐传》、《冰心传》等著作饮誉海内外,她的自传《天若有情天亦老》(注:《传记文学》1997年第11期~1998年第1期。), 也读来令人垂泪,读者有理由希望她的作品,应该写得更充满历史的高度与深度,而不要陷于过分情绪化地叙述琐事的宣泄之中。

对于这两位著名的女作家来说,怎么能够做到即使当事情涉及自己的时候,也要站在时代的顶颠来加以剖析,如果能够像这样的话,个人恩怨的强烈情绪也许会得到适当的淡化和消解,使自己今后的作品写得更趋于思想与艺术的高度,读者的希望是继续看到她们更多崭新的佳作。至于上述几部传记对于这件纠纷的失真的叙述,和极不严肃的虚构、夸大与渲染,也说明了这些作者在史识和史德方面必须得到很好的提高。只有凭着这样充分负责和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才能够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都高扬着真善美的理想,致力于提高广大读者的精神境界与道德情操,这也许并不是笔者的一种奢望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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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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