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兆武:对历史学的反思——读朱本源《历史理论与方法论发凡》 何兆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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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名称】历史学

【专 题 号】K1

【复印期号】2007年01期

【原文出处】《史学理论研究》(京)2006年4期第19~24页

【作者简介】何兆武,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北京 100084


   19世纪是实证主义思潮弥漫的时期,它几乎笼罩了一切学术思想领域。风气之所及,乃至一切社会科学和人文学术都力图自命为科学,尤其是奉牛顿的经典体系和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其圭臬。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把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比作是达尔文发现了生物演化的规律,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及至20世纪中国五四运动的一辈学人(如胡适)在批评别人的学术论著时,也每好拈出其缺点是不懂得进化原理。在这种时代风尚的影响之下,历史学就顺理成章地也要走上科学(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规范的道路。于是科学一词就成为了如此之理所当然的一句口头禅,以至于人们习焉而不察,竟然忘记了科学也有它自己的有效性范围。对于一切学术思想来说,科学性都是必要条件,然而它却并非就是充分条件。19世纪末以来的自然科学革命,当然也影响了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于是人们重新考察历史学是不是科学,以及它在哪种意义上和在哪种程度上是或者不是。

   对历史学本身的性质重新进行批判性的考察,即所谓史学理论,始自1874年布莱德雷(F.H.Bradley)的《批判历史学的原理》一书,到了20世纪便蔚然成为显学。历史学本来是一门古老的学术,但古老也就难免意味着老化、过时或落伍。于是我们就看到大多数实践的历史学家至今仍然局守着传统的旧家法,不先考虑自己立论的根据,就从史料之中径直得出了自己先入为主的结论。这就给他们造成了一种尴尬的局面。他们以为是在让事实说话,但事实只是事实,它本身是不会说话的。说话的乃是掌握着所谓史实的人,即历史学家。而历史学家并不等于史实本身,而只是对所谓的史实的阐述者。号称是历史学家的人而并不事先考虑历史学的性质是什么,就一头径直钻入历史研究,便很可能钻之愈深则失之愈远。一个历史学家是怎么看待历史学的,也就决定了他是怎么研究历史的。正是由于缺少了这一道自我批判的工序,实践的历史学家的末流就走入了实用主义,即随心所欲地引上几条史料,于是就可以结论说:这就证明了他所预先设定的某种论点。

   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人文世界的历史,所以历史学家所追求的不应该仅仅是考订史实,而且还须解答史实背后的人文动机。故而它不能停留在物质史的表层上,还需深入到人文精神的深处。都是由于有了精神活动,人类才有了文明史或文化史或人文生活史。历史学所研究的,乃是从外在的史实考订深入到他们的内心深处,即他们的精神活动以及人文动机。否则的话,所谓历史学就无非是一堆档案资料的堆积,而谈不到对历史的理解。然而要深入探索心灵活动的深处,又谈何容易。白居易诗“惟有人心相对间,咫尺之情不能料”。咫尺之情尚且不能料,更何况是千百年以上古人的心灵。就这一点而言,历史学家的工作就非常之有似于艺术家或诗人或小说家的工作,他必须灵心善感,能够体会到前人精神的深处并把它表现出来。不过艺术家、诗人、小说家所表现的乃是自己的精神,而历史学家所要表现的则是前人的,这里面就多了一层如何理解前人精神的问题。“糟粕所存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历史学家所要探索的正是前人的“精神”。这一点不仅是作为人文学科的历史学之有异于自然科学之所在,也是它有异于社会科学之所在。社会科学所探讨的乃是人们的社会现象而不是人们的精神创造。例如粮食不足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危及到人们的生存到什么程度?社会学家可以研究粮食产量的变化与人口数量变化之间的相关度。但其研究的对象乃是社会群体的物质规律,而不是具体的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精神生活。然而毕竟具体的人或人们才是历史的主体,因而也就是历史学所要研究的客体。研究具体的或真实存在的人或人们,才是历史学的任务;而社会学家所处理的则是普遍的被抽象化了的社会人。

   历史人物的人文面貌经过历史学家的重塑,就不可能是其本来精神面貌的原状了,而只能是历史学家的再创造(或者说重建)。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根本就无所谓“还历史以其本来的面貌”。我们所知道的历史只可能是经过历史学家转手所重塑的历史,而不可能直接就是所谓历史的本来面貌。所谓历史的意义,只能是读者通过历史学家的再创造所赋予它的那种意义。那种意义又通过读者自己的思想理解折射出来而成为读者自己所体会或者说所赋予它的意义。此外,别无所谓历史的本来面貌。它更其是一件艺术品,每个人各有其自己的创造和理解。这样说来,历史岂非是纯属主观的创造,而并无客观的真实可言了。却又不然。毕竟事实总是客观的存在,而且人们的理性思维总有其共同的准则,否则的话人类的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了。人类社会具有两重性:共性和个性。历史也具有两重性:必然与自由。历史学也具有两重性:一致与分歧。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经过历史学家创造性的塑造而成为历史著作,再又经过不同读者的不同感受和解读,于是就成为人们的历史认识。

   把历史学认同为科学的人,只着眼于其中必然性的那一面,而无视于其中偶然性的那一面,即毕竟它是自由人所创造的自由事业,否则就无所谓历史是人所创造的了。历史的两重性就在于它是必然(客观规律)与自由(主观创造)二者的合力。也可以说,历史所扫描出来的那条曲线,是由必然与自由两项因子相互作用所共同决定的。由于这两项因子是相因的,所以无所谓哪一项在其中起主要的或决定性的作用,二者是同样地不可或缺而又相因地在起作用。历史之所以具有两重性,正缘于人自身的两重性。人是自然人,但又是自由人。作为自然人,他要受自然界的必然律所支配;进入文明社会,他又受社会律所支配;但作为自由的人,他就以自己的人文成分而在自由地进行创造或抉择。所谓人是历史的主人,乃是在人是自由的主体这种意义上而言的。但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成员,他同时又是完全受着自然界的必然性所支配的。由于人的这种两重性,他的历史也就具有两重性。文明史乃是人的创造,其他一切物种都只有其自然史,而没有它们的文明史。但人所自由创造的文明,乃是在服从而不是在违反自然界的必然律的前提条件之下进行的。自然界中的其他物种并没有两重性,所以也没有它们的文明史。惟有人类的历史才具有两重性。因此,历史学便也具有其两重性,即它也具有必然(科学)与自由(人文)的两重性。所谓创造乃是一桩自由的事业,是人为的,而不是自然界的必然。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并不是自然界中的必然,而是艺术家的自由的创造。人形成为群体的社会,也有如其他群体物种一样地要服从自然界的群体规律。但是作为个人而言,则又有其自觉而主动的自由;这是不同于其他群体物种之所在。社会科学所追溯的乃是群体运动的轨迹,而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则更其是深入到具体的每个人内心的自由活动(他或他们的理论、思想、感情、欲望,等等)。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抽象化了的人的群体。历史学的对象则是组成为群体的个体,是具体的人。“人乃是风格(L'homme est le style)”,而不是抽象的统计数字。它的具体内涵乃是具体的人的全部思想与活动,那不是“民族性”、“时代性”、“阶级性”、“宗派性”或任何普遍的“性”所能概括得了的。

   还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所谓客观性并不等于真实性。史家追求的是真实性而不是客观性。某些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可以归之为“客观性”的东西,并不等于真实性。日常生活中的现成例子:雨后的天空往往出现彩虹。彩虹是人所共见,有目共睹的。然而它并不是客观存在。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共同相信的许多历史故事,很大部分并不是真实。简单地把科学性等同于某种普遍的认同,乃是人们认识上的一种偏见。荆轲刺秦王,究竟是爱国义士的正义行动,还是亡命之徒的恐怖活动?布鲁塔斯刺死恺撒,究竟是爱国者在保卫共和,还是野心家的忘恩负义?这里面涉及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客观性所能解决的。简单地把科学性等同于某种普遍性,至少是不适用于人文学科(历史学在内)的。历史学的结论不宜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而需深入到具体的个性之中。简单地把科学性等同于某种普遍的公式是说不通的,也是行不通的。社会学可以研究抽象的人,像是亚当•斯密那样,从假设人人在自由市场上都在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润。亚当•斯密是伦理学家,但他在经济学研究中可以假设一个单纯追逐最大利润的抽象的人。假如历史学研究所采取的也是从这种抽象的思路出发,而不去研究各式各样有血有肉的具体的活人之各种复杂多样的具体表现,那么其所能达到的结论便无非是又回到了那种古老的思维模式的理论框架上。

   人类的思想有其共同之点,也有其相异之点。两者同时并存正是人类精神得以不断进化的原因。没有共同之点,就会陷入无序的混乱,就不可能有进步。而没有相异之点,就只会是思想专制定于一尊,从而就没有进步的可能。人类文明的进步归根结底有赖于人类有共同的、普世的人道标准,这是不分种族、国家、时代、阶级以及种种其他条件的局限的。历史上,古代处死刑可以分尸、车裂、凌迟、腰斩、斧砍。18世纪法国的一位慈善家居勒坦(Guillotin,1738—1814)发明了断头台,这在当时是一项人道的进步,到了现代则是枪决、电椅、麻醉针直至废除死刑。今天,任何形式的酷刑都被认为是反人道的了。这种进步应该认为是普世的价值,即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思想的进步、科学的进步、人权的进步、价值观的进步,都应该是普世性的,是属于全人类的。人文精神的觉醒,并非是某个特殊人群的专利品。

   历史首先是人文史,是人文动机自觉活动的历史,它并不完全服从于外在的自然律的支配。政治、经济、社会,等等,当然也是人文活动,但却不能反过来说人文活动就是政治、经济、社会等活动的总和而已。其间最为重要的因素乃是它背后的人文精神,亦即德国史学家所称之为的Zeitgeist(时代精神)。 故而无论旧时代之把历史学等同于政治史,或新时代之把它等同于社会经济史都不免有其片面性。而片面地把握历史,就不免流于某种形式的先天的机械论,即认为历史的行程先天地就注定了是非如此不可的,而没有其他的可能。历史一方面固然也要服从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同时它又是人文动机(人的思想、意志和感情)作用的结果。故而历史就具有两重性,它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不承认历史的两重性(必然与自由),就不免流于某种先天论,即认为历史是非如此不可的。

   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具体的人,而不是(有如社会科学那样)某一类抽象的人;所以历史学不只研究某一类人的共性,尚需研究他们的个性。人之相知,贵相知心。研究历史而不深入人心,便只能得到表层的描述,而不能深入人们内心的深处。史料再丰富也只是建筑材料,史家的工作乃是如何运用这些材料建设起一座美轮美奂的大厦。简单地把历史学等同于科学(如J.B.Bury所声称的:历史学是科学,不多也不少),未免过于天真而有悖于事实。事实是:历史事件乃是被创造历史的人们的人文动机所驱动的。历史学家本人的思想和价值观也会不可避免地在左右着他的看法,更不用说读者也是根据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在观看历史学家的著作从而理解历史的。人们的思想和认识既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同时又是自己个性化作用的主观产物,因此我们就不能把它径直等同于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否则的话,一切历史事件便都是必然,而人们一切的价值判断便毫无意义可言了。

   某些价值判断应该认为是人类所共同的,另有某些则赋有不同时代、社会以及集团的和个人的特色。历史学是它们交相作用的产物。人们思想的成分是复杂的,绝非仅仅是某些客观存在的简单反映而已。生活在同样条件之下的人们,在思想上、认识上却会大异其趣。这里在起作用的就不是客观存在的简单反映,而是主观的思想创造。在历史学中,除了反映客观存在的科学之外,还有作者的主观创造性在起着作用。思想因素的作用,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某种客观存在的反映。这里就是人文与科学双方界限划分之所在。科学研究的重要性,无待多说。然而仅有科学并不能充分解说人文动机和人文精神。古人的思想和精神可以光耀千秋,直到今天还会令我们感动不已,而他们当时的客观条件却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了。这表明了思想因素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客观条件的反映。而历史的精华则全在于其中人文精神的高扬。而这却不是科学的任务——无论是自然科学的还是社会科学的。人文精神不能简单地认同为或者还原为物质的或社会的某种必然之物。而历史研究的要害,则恰在于对人文精神的探究。

   同时,有的历史学家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乃至根本就不承认有所谓客观的事实,而以为一切所谓的史实都不外是人们心目中的虚构而已。按照这一极端的观点,史家所写的历史便是史家心灵中的虚构。我们根据史家的记述在自己心灵中所构造出来的形象,又只是我们自己根据史家的虚构所塑造出来的自己的虚构。因此,所谓的历史,不外是双重的虚构、此外别无所谓客观的真实。与这种见解相反的反映论者虽认为,只要有一定充分的史料,就足以论断如此这般的史实。但他们所谓的史实只不过是自己心目中所认为的史实,因为史家无法取代古人的思想感情、愿望和行动。故而所谓的史实,无不打上史家个人的烙印,因此就无所谓纯客观的真实。故而史家的表述就不可能完全吻合过去的情景。

   如何能了解并传达前人精神的深处,正是历史研究的难点之所在。历史所扫描的那条轨迹,永远是游走于必然与自由之间。它永远是这两项变数的函数。所以不可能认为其中某一个就是决定性的。两者是相因的,或互为制约的。它受到必然因素的制约,所以它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同时它又是自由人创造的自由事业,所以它就是人的意志的产物。人既是历史的奴仆,又是历史的主人。假如它全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人们又何必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这里是历史的两重性之所在。客观的自然世界亘古以来亿万斯年只此同一个,可是人们对它的认识却日新月异,绝不是永世不变的。自然世界虽然仍只是此同一个,却还有各式各样不同的理解,更何况是对于日新月异千变万化的人间历史!历史学家如何能写出理应是包罗万象的历史,而又使之呈现为一曲五音备奏、和而不同的交响乐,有如一个管弦乐队的指挥那样。所谓历史乃是一曲宏伟的交响乐,绝不是单凭所谓的“事实”就可以说明一切的。事实本身不会说话。论断并不是事实本身说出来的,而是史家的思想所做出的判断。另一方面,就读者而言,我们读小说,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感受;我们读历史书亦然。我们对历史的知识和认识是通过史家的炮制,再又通过我们自己思想的折射而形成的。史料不等于史实。实证主义者认为只要有了史料就足以确定史实;这实在是一种过分天真而毫无根据的信条。史料本身是由史家在进行解说而传递给读者后,又经过了读者本人的思想折射。我们对自然世界的感受因人而异,我们对人文世界历史的感受也因人而异。我们可以有相同的感受,也可以有不同的感受。我们的历史知识并不是由所谓的客观事实直接给定的,而是通过我们的思想认识和我们的意识所折射出来的。只有我们大体上有一致的思想和意识,我们才可能有大抵一致的历史知识。我们的历史知识永远不可能是全面的而又纯客观的。根据同样的“事实”,人们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犹如用同样的材料,建筑师可以建造出不同的建筑物。材料本身不会自动形成一座大厦,事实本身也不能自行解说其自身而构成其为历史。面对一大堆史料,史家总需有一套规范的标准,否则就无从着手。而一旦有了一套规范的标准,史家就只能把所谓的史实置诸于这个规范的标准之下进行评判,也就是把历史置诸于一个一定的坐标之上。而这个坐标却不是史实本身所自行给定的,而是史家本人所预先设定的。如果说,历史是人创造的,它就不是必然的;如果它是必然的,就谈不到人的创造了。以往的历史著作,其目的往往是资治或垂范,其作用都是要以范例来证实它所预设的前提,所以都不免于是一种说教。而这一点恰好是反科学的,因为科学是不容许先有结论的。只有《圣经》才能对某个历史事件这样说:“这就应了经上的话”云云。圣经是先验的真理,而经验中的事实,乃是它那真理的见证。然而科学却是不容许预设先验的真理的。史学的任务也不应该只是为先验的真理寻找例证。

   对于客观世界的知识,应该有可能被总结为一套概念的逻辑结构,这甚至于是一切科学的归宿。但历史学的特点似乎使它不大可能达到这样一种要求,尽管有人是努力这样做的。这是因为:(一)往事不可能直接成为观察与实验的对象,故而不可能通过获得重复的经验而籀绎出一套概念,从而获得通常“科学”意义上的概念知识。(二)它对过去的知识只能是通过转手的间接方式而获得,然后只能是通过主观的经验进行再加工。因此它的表述或传达方式也就不同于一般的科学知识。它不是通过概念来传达的,而是通过个人的灵心善感而被人所体会的。它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就在于其中包括有主观的感受或体验的成分。就此而言,它就是艺术而不是科学。艺术诉之于主观的感受或体验,科学则诉之于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的那些概念。故此它们的表达或传达的方式也就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科学的方式。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知识往往可以归结为一个或一套数学公式,它对一切读者所传达的是同样的意义。然而史学研究的对象是人,是具体的、真实存在的人,不是抽象的人的概念,对人的理解是要有赖于史家的以及他的读者们的灵心善感的体会的。那就更其是艺术而不是科学了。读者对于同一样的人和事,可以有而且必然有各不相同的印象,那是很难用一个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的公式或概念来表示的。对于珠穆朗玛峰的高度、风速、温度等等,大家可以有共同的认识。对秦始皇的人品、作风和评价,人们大概不可能具有共同一致的看法和认识的。这就要取决于史家的和读者的感受,而非取决于秦始皇本人了。较之自然科学,或许历史学有着更多的思想自由创造的成分,也就是有着更多的艺术创作的成分(虽说也有人认为科学和艺术一样,也是人文精神的一种自由创作)。在这种意义上,也不妨说每个史家都是一个印象派的画家,他的工作无非是把他对客观世界的印象(例如彩虹)表现出来。此外,并无所谓脱离他的主观印象之外的“真实”。所谓事实,也可以说只不过是数据,而使数据具有所谓的“意义”,就全有恃于史家如何理解和表现它们;或者也可以说这就是历史学家的技艺。

   以上是我于读毕朱本源先生《历史理论与方法论发凡》一书之后的一些联想或者说体会吧。拉杂写出,以就教于作者和读者。老友朱本源教授以耄耋之年竟能穷十载之力完成自己晚年的此一压卷大作,而我则有幸成为本书的第一个读者。我于拜读了全书之后不禁喟然叹道:这正是多年来我所期待于我国史学界的第一部完整的、全面的有关史学理论的著作。历史学如果不经历这样一番理论上的自我批判,就盲目地一头栽入所谓的历史研究,就会陷入盲目的泥淖而永远不可能达到一种自觉与自律的高度。但是要能真正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又谈何容易。理论的历史学家一贯习于先验之论,所谓研究只不过是为他那先验的理论框架填补例证而已;而实证的历史学家则一味浸沉于饾饤考据之中,往往言不及义,完全昧然于历史的精神。

   作者朱本源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之初毕业于中央大学后,即师从前辈权威的哲学学者陈康先生研究古希腊哲学,随后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解放后归国,分配在西北大学(今陕西师大)任世界古代史教授。先生早岁即服膺马克思主义,于马克思主义经典历历如数家珍,每每信手拈来均成妙谛,同时又潜心于古今中西之历史哲学与史学理论的研究。及至晚岁乃能荟萃精力于本书。我于拜读之后,深感一个学人为学之不易,乃至穷毕生之精力始能达到一种比较成熟的定论。至于本书之体大思精,旁征博引,于中国古代、西方现代以及前苏联的有关著作均有精辟的论断,其体例与阐述之允当是值得每一个读者仔细咀嚼的。本书并不采取简单机械的、非此即彼的两分法思路,而能实事求是地评论各家的得失,允宜成其为一种真正的学术规范。

   先生与我缔交已逾半个世纪。多年来屡承先生启示我为学之道与应世之途,使我受惠良多,而及至暮年复有幸拜读先生晚年的压卷之作。我于深受启发之余,不仅深感知人论世之为难也,“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盖非毕生历尽坎坷的心路历程,不仅不知著者著作之难,抑亦不知其高。看来人生的体验对史家乃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尽管它对于科学来说并不是必要的条件。今谨遵先生所嘱,聊志个人的片断感受如上,以就教于先生与读者。

   今年正值先生九秩高寿,谨书此小文祝仁者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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