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历史,这不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把自己的历史留给后世,而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对人们共同的历史提出自己的解释,有自己的理解。这就是克罗齐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一般人不是这样看历史,过往的历史学家多数也不这样看历史。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是过去发生的事。历史学家的任务,是找到这些事,确定它们发生过,描述它们发生的过程,由此而恢复历史。因此,在多数人眼中,历史的本质是“真”,不“真”怎么是历史?
如果把历史定义为“过去发生的事”(“事”在这里指广义的内涵,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事情”、“事物”,也包括过去出现过的任何现象、状态、变化等等,涵盖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领域),那么,在这个命题里,历史的真实性已经被预设了:发生过就是事实,事实当然是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是发生过而又不真实的——这是基本的逻辑。
但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人们在论述历史的“真”时,已经预设了它的“真”。于是就造成一个简单的逻辑循环错误:用一个肯定的判断,去证明同一个判断,即同义反复。
断言一个事物是真实的,必须予以证明,否则这个断言只能是假设。我们在证明一般事物的真实性时,须证明它的存在,存在是通过人的感官加以认证的,但这种感官应该是人类的共同感官,而不是个别人的感官。换句话说,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包括直接感觉和间接感觉,例如借助仪器)的才是真实的,反之就有问题。现代科学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在科学实验中,任何实验都可以反复进行,得到的结果必须是相同的。
但是,历史的真实性却无法被证明,因为一旦成为“过去”,就不可能再现或者被重复,否则就不叫历史了。任何历史都没有办法再重复一遍:历史似水,“逝者如斯夫”!于是,历史就成了诡秘的怪圈:我们知道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但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它的真实性,所以有可能不真实。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的鸿沟,人们的感官无法穿越它,身处现在的“我们”没有办法去感知已经消失的“过去”。证明真实性的方法在“历史”这里断裂了。我们如何证明历史的真实性?如果历史是指“过去发生的事”,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它发生过?人们用什么办法来确认它的发生?如何判断“过去”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事实上,历史最大的困境就是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但我们却知道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
深陷于这个怪圈,人们将永远跳不出来。
看来,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出了问题。也许历史不那么简单,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过去发生的事”?也许我们应另辟蹊径?
让我们从头做起,看看我们对“过去”的了解,也就是“历史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其实很清楚,都是由间接得来的。人们的历史知识无非来自两条渠道:一是听别人说,二是看文字记录,两者之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来自别人的叙说,而不是对事情本身的接触。没有哪一件“过去的事”是可以被后人所感受或亲身经历的,因为它一旦发生,就不可能再被后来的人们感觉到,而只能被叙述、被记忆,留下记录给后人,让后人得到某些知晓。后人写历史,唯一的渠道就是从别人的记录(或叙述)中寻找线索,这些就是所谓的“史料”。但史料不是历史,历史要通过“写”才出现。历史学家搜寻史料,辨别真伪,把它们拼起来,写出那种人们可以读得到的“历史”。所以,我们所知道的历史(就是一般所说的“历史知识”)都是写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都是写出来的。
这样,作为一门学问的历史学就出现了。历史学的任务就是写历史,追讨过去,寻找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判别它们的真实性,也就是求“真”。求真是历史学和文学、哲学、宗教、神话等之根本的区别,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历史学永远达不到目的,于是它和文学、哲学等又会有许多相通。历史学也是一种“写”,和文学、哲学一样,是一种“创造”。
原因起于那道沟——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之沟,由于我们的感官穿越不了那道沟,历史的真实性就受到阻拦。我们知道历史学的任务是求“真”,但无论怎样写历史,人们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遭遇障碍:
首先,任何“事”,哪怕是极小的事,它在发生时都会有许多层面、许多细节,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可能经历全过程或者所有细节,因此他在讲述或记叙这件事时,都只留下局部。这让我们对任何“事”都只能得到“碎片”,而不是全部。全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即便把所有“碎片”加在一起,它仍然是一个局部,事情的整体面貌永远会藏匿。
其次,由于我们得不到“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全貌,我们就无从判断事情的核心部分是什么,“碎片”中包含的可能都只是枝节,这就误导了人们的认识。“碎片”再多,也不能让我们下结论说核心的部分已经出现,因此,即使我们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细节,却仍不能确认我们明白了那件事。况且,出于常识,我们知道许多“事”的核心部分是被蓄意隐藏的,所以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事情的机密真相。
再次,对于“碎片”,也就是局部的记叙,我们也无法知道它们有多大的真实性,因为我们不能亲历其境,无法对它们进行检验。我们知道:有些人故意说假话,有些人蓄意掩盖真情;有些人想留下真相,却因为记忆的偏差而说错了事实;有些人记忆很好,却因为表达不当而扭曲了实情。因此,我们对所有的“碎片”都要进行甄别,判断它们的真实性。但这样一来又陷入那个怪圈了:如何确定它们的“真”?
最后,“过去发生的事”会有众多人、众多因素参与,有可能留下不同的记录,尽管我们用各种方法进行验证,却仍难认定其中哪一种或哪一些说法是准确的。多种说法(或证据)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带有各种倾向,这给人以各种不同的想象空间,编排出各种不同的叙事情节。这样,对每一件“过去发生的事”都可以作出多种理解,可是哪一种、或哪几种符合真相呢?
由于存在着这些障碍以及其他的障碍,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历史学能做到的也只是最接近于真实,而不是绝对的纯“真”。这使人们非常沮丧:既然如此,历史学何所为之?
但历史学的任务不尽如此,从求“真”的角度说,历史学的力量确实有限;可是写历史的目的要比这丰富得多,写历史的过程也比这复杂得多。单单寻找事实和判别事实还不是写历史,写历史是一种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因为这个特点,历史学和文学、哲学等等就有许多相通点。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回到原点,回到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前面说过,“过去发生的事”都没有留下自己,而只留下被记录(或被叙述)的“碎片”。“碎片”本身不给出图像,它们是一个杂货堆,紊乱无比,要经过拼接才能成为“历史”,就如同古生物学家拼接动物骨骼碎片一样。但是,拼接历史毕竟不是拼接动物骨骼,拼古生物会有模块或样本,每一块骨头的位置大体上是知道的,因此拼接动物骨骼有点像“按图索骥”,把每一块骨头放在它应该放的位置上就好。拼接历史却不是这样,因为我们不知道“过去”的模样究竟是怎样,所以就无“图”可索,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操作者的思维判断去拼接。于是,使用同一批“碎片”,都有可能拼接出很不同的历史;若使用不同的“碎片”,就更可以拼接出根本不同的历史了。这是历史学的非常独特之处,经常让圈外人感到惊诧不已。如前所述,一般人认为历史既然是“过去发生的事”,那么它必定是确凿无疑的,怎么可以拼接出完全不同的“图”、写出完全不同的历史来?但历史学家确实可以把历史写得很不同,而且每一种说法都有道理,都符合逻辑,甚至都符合事实。问题出在如何梳理“碎片”上。关于这一点,人们似乎迄今未有足够的认识,也未有足够的讨论,因此需要进一步展开。
原载《史学月刊》201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