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报刊为合法性主体的历史,才是真正称得上报刊史。所谓主体,就是以报刊为中心和视野,并以此展开史实、分析报刊与社会关系,以及揭示评价其意义和价值。唯有如此,才能反映报刊历史的真相,从而起到历史为现实服务的作用。当下我国报刊史研究的问题,乃在于忽视了主体性问题,从而报刊的历史成了历史的报刊。
【关键词】报刊;历史;主体
报刊史,既是报刊又是历史,这谁都懂,不新鲜。不过顺此而下,竟就有了一个问题:报刊
史究竟是报刊的历史,还是历史的报刊?
作为历史的一个部分,报刊史似乎从来就不存在学科合法性的危机,哪怕一点点疑问。新闻
有学无学的争吵,即便沸反盈天火烧连营,受牵连的也只是新闻理论,报刊史悠悠然隔岸观火。其中的缘由自然多多,但不能说与报刊史背靠历史学科这一棵大树无关。史学的源远流长德高望重,不仅为报刊史学提供了百毒不侵的金钟罩,同时也使之地位、价值不证自明。
也不尽然。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史者”,乃“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
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那么,报刊史和历史的类同,大概也只是在这样的层面——都是对人类社会以往活动的记述并推求其长短和因果。可是,这就好比说刘翔和姚明都是运动员一样,不解决任何问题。因为我们即便知道报刊史属历史,并不自然彰显报刊史是什么,恰如“运动”二字,永远无法告诉我们跑步和篮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样。于是,时常听到此类的疑问也就不奇怪了:报刊史学者与历史学者究竟有何不同?
表面看,这一疑惑似嫌多余,因为不同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研究对象。报刊史专治报刊,
历史则不是。即便如此,疑问仍在。报刊史固以报刊为对象,可报刊并非报刊史之专利。比如:现如今就有越来越多的不同学科学者涉足报刊研究,他们可能称之为报刊史家?若是,报刊史家安身立命处所何在?若非,捍卫报刊史的依据又是什么?由此见,仅有一个研究对象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这一对象对于报刊史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问题不解决,影响所及还不是研究本身,而是整个报刊史作为新闻学科架构中的部分,其合法性基础遭到动摇,同样要面临有学无学的质疑。中国新闻史象革命史的议论,不正是道出了此种病灶吗?
美国的历史哲学家海登?怀特在谈到历史与年代记、编年史之类的差别时说,历史是一种叙
事,叙事必须有某种合法性主体的观念。年代记、编年史一类之所以不能称为历史,在于它们缺少这样的观念,因而也就不能在事件的相互联系中来定位事件并赋予意义。“恰恰因为没有任何社会中心的意识,使得年代记作者不能够把他所处理的事件当作历史领域中的要素来排列。
也正是因为没有这样一个中心,使得年代记作者不得不将其话语逐步发展成一种叙事形式的任何冲动都被阻止或根除了。”于是,任何“历史性”和“叙事性”都是不可能的。(海登?怀特,2005:15、17)
怀特是后现代主义者,他所谓的叙事及其主体,含有化解历史是客观、真实的固有观念之意
图。如果撇开这一点,这些概念仍不乏启示。比如我们就可以因此想一想,中国报刊史的合法性主体是谁?其中心究竟是报刊还是历史?
相信不会有人选错题。报刊,是报刊史的合法主体,也是其中心。这样的认定与把报刊作
为报刊史的研究对象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是站在报刊的立场,以报刊的变化起伏以及与社会诸方面的关系来展示报刊的历史,让报刊自身说话,说与报刊自身相关的话,“好像在一个生命的个体里,一个生命、一个脉搏跳动贯穿着所有肢体一样。”(黑格尔,1959,32)其他学科历史学者研究报刊,则必然是带着他们自己学科的视野和立场,是出于解决自己本学科问题的目的,报刊只是因此而被选择的一种路径、一个对象,与他们使用其他资料、档案、文物等等没有任何区别。报刊史学者与其他学科研究报刊的学者之不同就在这里:报刊史家研究的是报刊的历史,其他学科学者研究的则是历史的报刊。
刚好看到手头研究《苏报》的两个例子。一是周佳荣先生的力作《苏报及苏报案》,以《苏
报》为主线,分析其与清末政治思潮发展的关系,探讨癸卯前后中国思想界的情形,并由此对之做出历史评价:在传播排满民族主义思想方面,《苏报》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是空前的。一是蒋含平先生的论文,《苏报案的辨正与思考》,试图从新闻业自身演变的视域,透视一个因言获罪的报案,却为何没有给中国新闻史留下争取言论自由的资源与基础,并因此与美国的曾格案做了比较。当然,不能说这是一篇很成熟的文章,但所着力的问题以及思路方向,却绝对是报刊史的因而是可取的。后者可以说属于报刊史的研究,前者则是政治史或政治思想史的报刊研究。若以此比照,我们过去关于《苏报》的研究评述,究该归于哪一类,不是一目了然吗?
认定报刊为报刊史的主体,当然不意味着报刊史是封闭的绝缘的,不需要研究报刊与社会其
他方面的关系,比如政治、文学、经济、文化甚至政治派别与政党等等,不能使用除了报刊以外的诸种史料,不必了解其他学科对历史报刊之研究。恰恰相反,作为“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一部分的报刊,是脱离不了其他社会活动的,因而,不从与其他社会活动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不了解其他学科在报刊研究上的进展,报刊活动的特殊性及其面貌,必然也是难以展示和深入。
但必须把握以下的分寸:既然报刊是主体,那么,这些研究和使用的起点和终点,都应是为了报刊,是为了更好解释和揭示报刊的问题而不是相反,用黑格尔的说法,是一个“自身超出、自身分离,并且同时是自身回复的过程。”(黑格尔,1959:28)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报刊史的研究。
让我们反观让人挠头且至今似乎拿不出更好设想的中国新闻史之分期。戈公振在其《中国
报学史》中,是以“官报”、“外报”、“民报”为标准。虽然说这样的分期有着汪英宾《中国
报刊的兴起》之影子,但与戈公振对于报刊史性质的理解和解释,即:“用历史的眼光,研究关于报纸自身发达之经过,及其对于社会文化之影响之学问也”,(戈公振,1955:1)却是一致和合拍的。我特别注意到其中的“报刊自身”几字,可见戈公振是具有报刊主体的意识,并且在整个报刊史叙述中,是始终明确贯彻到底的。比照这些年所编写的新闻史或报刊史,尽管也都异口同声认为,研究报刊活动或者新闻现象发展变化及其规律,是报刊史的目的,可报刊在时间中的具体展开,凭依的不完全是报刊自身。导致的结果,所谓古代、近代、现代的叙述和书写,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合法性主体,缺少贯穿始终的主体线索,因而是断裂的。就史中对相关的社会活动、背景之铺陈分析看,无论是广度和深度,戈公振的都远不如今。可惜这些今著虽做到了“自身超出”和“自身分离”,就是没能回复到自身。就此看,今著则似又略逊于戈著。
报刊主体意识的失落,在具体的章节设置上,同样一清二楚。比如:总是看到“戊戌变法时期的报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报刊”等等,就算按照这样的历史时间划界是合适的,我觉得,用“报刊在戊戌变法时期的演变”,或者“报刊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之中”,也比现在的好。这不是什么文字游戏,文字排列的背后蕴藏着思维和观念。所谓“甲午战争”、
“戊戌变法中的报刊”云云,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必然是用“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乃至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框架来打量评估报刊,而不是报刊自身的眼光和脉络,有窗里看窗外与窗外看窗里之别。假若换了后者的表述,其线索和展开就肯定不一样,尽管还是报刊与这些历史事件的相互关系。
从报刊史角度,1895到1898年,是中国传播业第一次迅速崛起的时期,尤其是民办报刊和
出版业。戈公振称之为“民报勃兴”,并认为是“人民论政”之端。在我粗浅的认识中,中国报刊业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正是开始得以呈现并露其雏形之时。之所以如此,当然和甲午战后的政治和社会局势相关,启蒙维新思潮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与涂尔干所讲的“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2000:219)不甚相符。可其导致的结果,的确使报刊成为了中国文人的一个主要谋生之所,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中国传统文人向现代职业报人转变的关键一步。后来中国报刊业的发展及其特点,也许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源头。顺着这样的线索,在比较一下西方报刊成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动力和背景,也许能进一步看出中国报刊职业化过程的特殊性。
同样是与“戊戌运动”相关,“时务报之争”在我们报刊史的叙述中,一直是一个政治事件,即保守派与维新派的斗争。在我非常有限的阅读中,记得1995年闾小波的《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2001年廖梅博士的《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都对之做出了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廖著,从多个角度揭示了整个事件,并对原来的结论做了根本性否定。遗憾是此后出版的一些报刊史著作,仍然因袭旧见,甚至不需对它们所掌握的材料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做进一步的辨析和回应,这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除此之外,报刊史一直没能从自己的角度提出新的意见。更为遗憾的是,为了突出这一条政治斗争的主线,不惜腰斩并歪曲黄遵宪的原话[1]。值得高兴的是,《上海新闻史》依据史实,在结论上有了新突破。更令人高兴的,是最近读到了唐海江博士的文章:《同门、省界与现代政治认同——清末政论报人组织离合的政治文化分析》,阐释了报刊组织与中国传统和现代政治文化的双重关系,尤其是门人观念的影响,如何带来报人及其组织的分分合合,并使得政论报刊向具有理性的、主体性内涵的现代报刊组织方向发展的进程因此受到阻碍。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来考察“时务报之争”,就有可能别开生面,至少会是一个报刊事件。我甚至想,要是进一步展开,把“时务报之争”与后来《新青年》编辑部所发生的矛盾冲突排列在一起比较,也许可以发现,同人报刊,尤其是一个没有统一宗旨和章程,而只有一个总体倾向朦胧一致的同人报刊,若其中某些成员慢慢生成党派观念或者特定政治意识形态,内部的分化是必然的,外在的因素不过是一种表象和催化剂。
上述的这些想法只是一鳞半爪,而且未必正确,但无疑是以报刊为主体的,是报刊史视域
内的“大胆想象”。借此是要强调,报刊主体的视野对于报刊史而言是必需的,否则根本产生不了自己领域的问题,完全被其他历史学科牵着鼻子走。只有当具备了这样的意识和视野时,报刊史才能看到其他学科学者所看不到的,才能为中国的历史提供自己独特贡献。不然,这些与报刊本身密切相关的,好比是其躯干的内容,全都变成报刊的身外之物。于是,除了为“戊戌变法”做宣传——理应属于政治史研究的范畴,报刊就随风飘荡,无家可归。报刊的历史似乎只有攀上“高枝”,缠绕于历史的报刊上才一息尚存,才具有被书写的价值和资格。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与个别科学部门相比,历史里面好像没有建立一般原则性
的需要,因为“历史最初好像只是一系列的偶然事变之相续。每一事实孤立着在那里,只有依时间才表示出它们的联系。”但是,情况并不是这样,外在事件不是随着时间就自然呈现出自己的意义,而且也没有人对这样的外在的联系感到满意。因此,历史的研究,首先“对于全体的性质和目的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庶几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所期待的是什么。犹如我们首先要对于一个地方的风景加以概观,如果我们只留连于这风景的个别地方,我们就会看不到它的全景。事实上个别部分之所以有其优良的价值,即由于它们对全体的关系。”只有如此,我们才能“预见它们的必然联系”,并在这种联系里,知道“个别的事实取得它们对于一个目的或目标的特殊地位和关系,并因而获得它们的意义。”(同前:11)这也正是克罗齐所讲的,“历史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上——即,在其基本形式上——是用判断,即个别与普遍不可分割的综合来表述的。”如果按照古老的术语传统,“个别被称为判断的主辞,普遍被称为判断的宾辞”,那么,在历史叙述中就是相反,“历史的真正主辞恰恰就是宾辞,真正宾辞就是主辞——就是说,普遍在判断中是通过把它个别化来加以规定的。”(克罗齐,1997:42-43)这大致与我们所说的,报刊史研究要揭示和反映规律,要从事物的全部联系中来理解解释事实。规律也罢,联系也罢,意义也罢,都不是一种自然的呈现,不是随着时间一一排开就能得到,是需要研究者对于历史有一总体评估,由此,又马上与立足于什么立场,以什么为合法性主体牵连。所以,主体的问题在中国新闻史研究中,虽然看起来只是表现在谋篇布局和如何叙述上,实际上,甚至更重要的,是意义的判定以及标准问题。也就是说,如何谋篇布局、如何叙述,如何选择个案以及如何展示个案之间的勾连,都是由“普遍”——意义发散而来。
同样以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为例。戈著中以官报、外报、民报作为基本的叙述体例,绝非偶然,而是基于他对报刊史规律——“普遍”的认识。这既体现在他对报纸的界定上,也
反映在他对报刊发展趋向的估计上。先用一个绪论,不厌其烦来解说报纸定义、特性,目的就在于此,就是为了交代他在研究中所要秉承的标准。他所谓的“报告新闻,揭载评论,为公众而刊行”的报纸,是如此慢慢进化过来的:先是传播消息的私函变成公信,消息由此公开,随着,被一国领袖所利用,作为自己宣政发令的工具,于是就有了官报。官报分为两支:一是被各地诸候驻京代表全部照录,变为邸报,一是到了民间,有所增删,于是出现民报。由于社会需求变化,原有仅记录官报的民报,在内容上又有所变化,或侧重于商情,或侧重于社会,并开始有人以此为业,亦有人成为订阅者。但其时办报尚未成为营业,经济难以为继,有人愿意予以资助,政党报纸遂应运而生。为党派做喉舌,要随该党同进退,且视其脸色行事,往往今用明弃,朝是夕非,终非办报长久之计,由此又演变为商业化报纸,其中又分独立报(不受人支配)和自由报(不受人干预)两种(1931:63)戈公振的这些观点从何而来是否正确,不属于这儿讨论的内容,借此只是表明,正是有了这样的观念、认识和评价,才有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报学史》,包括其结构和评价。主体的意识就是这样由外而内融合在一起。尽管在《中国报学史》中,这一点做得还是十分不够,不仅具体的展现粗疏和肤浅,并且缺乏内在的精神贯通。除了勉强勾连的章节框架,以至于我们很难感觉到这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有机整体。
关于近年来的新闻史研究,我注意到宁树藩先生几年前有这样的一个评价。他说:“很多新闻史论注意反映新闻事业自身成长的历史了。但经常或断或续,时有时无,这也是新闻史主体意识不强的表现。”(2003:498)这个评价很客观也很中肯,需要补充的是,这种状况至今依旧,而且正是由于此种主体意识的不强,致使对于报刊史的判断和评价,也就常常含混不清,导致中国整个报刊的历史面貌清晰也不清晰。清晰是指从传教士到国人自办报纸,然后是维新与革命两派的斗争,继之,主要是国共两党报刊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较量及其变化,最后进入新中国。
这一条线索是清晰的。说不清晰,一方面表现在对于与报刊自身相关的因素,如新闻业务、观念、广告、管理等等,觉得不能偏废应该涉及,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和评价,难以从整个报刊图景中看出它们之间应有的联系及意义。另一方面,即就作为叙述主要对象的政治类报纸看,哪怕是党报,也没能分析不同的党报究竟有什么不同,对推进党报的发展演变上,起到何种作用,在整个中国党报链条上,处于什么位置。
为了纠正这种状况,宁树藩先生是提倡“两条腿”,一方面要关注报刊的社会作用,主要是政治思想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应该关注报刊自身成长的历史,即新闻事业产生、发展、
运动变化的历史。(2003:498)这个意图是好的,针对性也强,但需要解释。宁先生的“两条腿”说法,来自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绪论中观点的启发。戈公振关于报刊史是“关于报纸自身发达之经过,及其对于社会文化之影响之学问”,我们前面已有所提及,其立论前提是“报刊自身”,(1955:1)即:立足于报刊,研究报纸与社会的关系[2],以及报纸对政治的作用。如果可以称为两条腿的话,那么,在戈公振的“两条腿”上是同一个主体。宁先生也正是此意,所以才有加强新闻史本体意识的提议。政治思想史类的报刊研究,其主体是政治思想,并非报刊自己;不是“新闻史主体”意识不强,而是压根不是新闻史为主体。研究报刊自身的历史,却不能不是以报刊本身为主体。因此,这“两条腿”分属于不同的主体,属于两种类型的报刊研究。它们之间对于报刊的想象和期待,包括如何选择并显示事实之间的关系等等,都不可能一致,此腿非彼腿。假若不澄清,不先讲清何为主体的问题,可能会误解为“两条腿”的简单相加,那样,固然也能走路,可未必在一个轨道上,更不必说它们之间的相交点。
其实,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报刊史前辈与同仁都已注意到这种状况,方汉奇、宁树藩等老
先生一再强调新闻史首先应把新闻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探究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及其与社会的关系②,可是总体变化感觉不大。究其原因,除了研究视野不够开阔,对史学发展不了解,理论基础较薄弱等等以外,主要可能是两个原因:第一,年轻一代的研究者,创新的意识不够,甚至有不少人疏于思考,又不愿做扎实的史料功夫和个案分析,还靠在老一辈荜路蓝缕所建立的基础上,浮在面上做一些概括和描述,或者编一点大同小异的教材。假若有更多年青学人,如吴廷俊先生做新记《大公报》那样,下苦功做一些个案,局面就会大不同。第二,对于报刊史研究的目的、作用尚需正确理解。由于中国报刊与近代以来的救亡图存有难分难解的特殊关系,几乎是伴随着中国革命历程亦步亦趋,从而把报刊史研究与政治的关系简单化乃至于庸俗化,政治决定一切,评价一切,报刊本身反而被置于第二位。马克思就说过,报刊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通常为人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内在的规律,这些规律是它所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任意摆脱的。(陈力丹,2002:60)作为一个报刊史研究者,应该明确其首要任务就是求真,就是如实描绘出报刊的这种规律及历史变异。这不是否定报刊史为现实服务,恰恰相反,只有真正了解了报刊自身的规律,才能够真正为今天所用。倘若不是如此,所谓的“用”,就如克罗齐所说的,是利用历史的讲述作为实用手段或者手段之一,属于诗歌性的或者是演说术和修辞学的历史——在他看来,不是真正的历史。因而,他认为,假若“打算写一部历史、一部真正的历史而不是诗歌性的历史时,我们就要清除神话和偶像,清除朋友和情人,一心注意历史问题,……因为现在充满我们心灵的唯一情操是真理的情操,是寻求历史真理。”(1982:27、26)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应该说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积习太深,潜在的、习惯性的观念影响还不能说完全消除。让我们记住马克思学派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呼吁:“历史学家必须牢记自己的责任,这首先要求他们从身份认同政治的激情中退出——即使我们也感受到这种激情,也必须退出。毕竟,我们也是人类。”(2002:8-9)
注 释:
[1]这是黄遵宪在给汪康年、梁启超信中讨论筹办《时务报》的一段话:“谓穰卿勿视为性命身心之学,谓卓如当为敖前七伏,畏首畏尾,不敢为然。以吾辈三人计,弟身在宦途,尤畏弹射,然公然明目张胆为之,见义则为,无所顾忌。”见《汪康年师友书札》(卷三)第2335页。原话中含有鼓励汪、梁之意,可是在报刊史中,只剩下“身在宦途,尤畏弹射”八字,以此说明黄怕触犯张之洞,不敢公开同意梁启超办政论报的主张,意思全反。
[2]可参:方汉奇先生在《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的序言;宁树藩先生的《强化本体意识,探索自身规律——新闻史研究的反思与前瞻》[A],《宁树藩文集》,广东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3年,496-5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