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将宣告普世价值时代的结束,对全世界所有拒斥普世价值的政权来说,这是个比普世价值更坏的消息。
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给中国舆论带来的冲击刚刚过去,2月份,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又取得新进展,离最终达成越发近了。以往,贸易协定只是经济协定,并不涉及政治,而TPP却首次超越了经济范畴,将诸多道义价值囊括了进来。这是为什么?
一般的看法是,TPP是针对中国的,因为中国加入WTO之后,以利用和破坏规则著称,逼迫其他国家另起炉灶,建立TPP和TTIP,不仅TPP的谈判将中国排除在外,而且,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为其做说明时,还特别点了中国的名,强调“不应由中国制定世界贸易规则”。
说TPP是由中国问题引发的,也许不错,但是,如果TPP只是遏制中国的战略阳谋,背后再无其他深层原因,那么,中国总有应对之策,没有战术的,总有战略的,说中国就此被TPP这一记重拳打倒,总嫌危言耸听。可是,如果回顾历史,在更广阔的视野下看待的话,TPP也许根本算不上一记出拳,可能只是报信的知更鸟,更大的变局还远在后面。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TPP将宣告西方推销普世价值时代的结束。对全世界所有拒斥普世价值的政权来说,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为什么这么说?我们首先要澄清:普世价值是什么?在社会学家看来,普世价值是一个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概念来自社会学奠基人之一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95年,在心理主义盛行于世的时候,涂尔干界定出“社会事实”,把社会学从心理学中独立了出来。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1]”。于是,法律、道德、习俗、教义、价值、等等,就被看作社会事实,不仅这些,还包括那些难以结晶化的事实,如公众的潮流、义愤、激情、等等,都是社会事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普世价值也是一个社会事实。
起初,人们并不需要把贸易物品看作“社会事实”,人们买卖的是物品,而不是社会事实。况且,在最初定义时,涂尔干也反对将所有的物品都看作“社会性的”。
不过,随着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合作的发展,人们发现,如果贸易各方对物品的理解不同,贸易将难于开展。尤其在不同文化的国家之间,人们对物品的理解千差万别。没有统一的标准,带来的问题将层出不穷。于是,以外部的社会强制力来界定物品,就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必要手段。
在中国的商品化进程中,也从不缺这类例子,如八十年代轰动全国的“晋江假药案”,起因是一些农民把土制的木耳糖浆当成咳嗽药卖,1985年6月16日《人民日报》以《触目惊心的福建晋江假药案》为题曝光,一时间举国震怒、群情激愤,导致改革派大将、福建省委书记项南下台。事件背景是,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界定“什么是药品”的法律。对当地农民来说,土法糖浆由来已久,怎么突然间就变成假药了呢?抛开包装上的仿冒问题,更深层的,是人们对“药品”的理解已经完全变了,人们普遍要求以社会强制力来规定“什么是药品”,甚至在强制施行之前,就开始这样理解了,即人们已经在“社会事实”的意义上理解“物品”了。
药品规范的介入,明显是社会化的规范介入,这类转变说明,“物品”必须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才能参与贸易,才具有在社会中流转的合法性。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工作,为在社会事实的意义上理解“物品”,谋得了合法性,在一次访谈中,布尔迪厄承认,他所做的,不过是确证了莱布尼兹(Leibniz)的充足理由律[2]。正是基于充足理由律的思想方式,在一个物品上,才能体现出一切外在的社会强制力。
在这个发展进程中,经济学即使没有主动地吸收“社会事实”概念,也已随着自身的发展,达致了相应深度的理解。在《经济解释》第一卷里,张五常这样解释“物品”概念:
“物品”是从英语“goods”这个字翻过来的。这一词有广泛的含义。它不仅可释义为产品(product)或商品(commodity),也包括服务 (service)、友情、声望、空气、清洁、幽静、爱人、爱,等等。凡是有胜于无的东西,不管有形无形,都是物品——“有胜于无”是经济学上的“物品”定义。从个人的角度看,亲生的孩子,江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都是有胜于无;美丽的相貌、可信的声誉、动听的声音、温馨的回忆、思考的能力,等等,都是物品[3]。
张五常的这个定义,已明显是在“社会事实”的意义上理解“物品”了。
一般来说,物品作为产品、商品或服务,很容易被理解,因为人们具有足够的生活经验。可是,友情、空气、明月、幽静怎么也成了“物品”?友情到底无价还是有价?
事实上,这些问题很不简单,对以上问题的回答,造就了一批经济学家辉煌的职业生涯,科斯就曾把无线电频率界定成一种“物品”,后来成为一项经典研究。今天,更为常见的无形物品则是专利、音乐等名目繁多的知识产权产品。比无形物品更难于捉摸的,是免费物品,或称非金钱物品。
张五常认为,非金钱物品不可以定价买卖,但是可能依据经济学替换定律,替换成金钱物品,进而确定价值,比如他为修订新书,可用金钱度量的时间代价增加了,为此,他跟子女们问长问短的时间减少了,可以看作他对子女的关怀(非金钱物品)下降了,正所谓古人说的“割爱[4]”。
但是这种定义,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有污染的化工企业,在业主看来,是有胜于无,是物品;可是在周边居民看来,很可能是无胜于有,避之唯恐不及。有了这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就不符合上述“物品”的定义了。同样的东西,有人认为有胜于无,有人认为无胜于有,那它到底还是不是“物品”?如果说不清这个问题,经济学的“物品”概念岂非要崩溃了?
这可不是一个文字游戏,而是真正的经济学危机。中国大陆多起PX抗议事件、此起彼伏的利益冲突群体事件,正是经济学这一悖论在现实世界的显现。实际上,无论是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场外的大规模抗议,还是布尔迪厄对新自由主义的激烈批评,都源于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放弃道义价值的义愤,追根溯源,都因为前述“物品”定义——实际是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们对“物品”的定义——始终无法有效解释承担道义价值、而非功利价值的政治物品。因为任何一项政策,都可能对一些人“有胜于无”,对另一些人“无胜于有”,如此,就超出了经济学家们的“物品”定义,使得他们无法触碰这类物品。在外人看来,就是放弃了道义价值。所以,经济学不解决自身的“物品”定义问题,难免声名狼藉。
在更深的层次上,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危机,也是社会学危机,不同的个体也可能对同一个“社会事实”有着完全相反的观点,就像有人认为有普世价值,有人就是不承认有,那么,到底有没有——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事实”的——普世价值?说不清这个问题,“社会事实”这个概念本身就会有危机,建筑在“社会事实”之上的相关社会学也会有危机,因此,这个物品定义的危机,已经是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危机。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要在根本上解除危机,就要回到所有这些学科的共同根基上,幸运的是,至今持续了超过一百年的现象学运动,为人类文明贡献出了足以解决这一危机的成果,这就是经由现象学运动而完善的“社会实在”概念。
1902年,胡塞尔(Edmund Husserl)发表《逻辑研究》第一卷,现象学运动由此发端。作为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最深刻的智识运动,现象学运动的口号是“面向事物本身”,要求做最严格的科学。像“社会事实”这样的概念,在现象学挑剔的目光下,马上变得不够科学了。
现象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切入点,首先是严格界定术语“意义”,比如:张五常和子女聊天少了,他只是少发出了一批物理声波,而他的子女,怎么可能在“关怀”的意义上理解这批物理声波呢?
现象学认为,所有意义都是主观意义,只有主观意义,才是可靠的,正如张五常曾经引用过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在这一点上,与经济学的出发点是重合的。这样,每一个“意义”,都是某个个体体察到的“意义”,所谓“普遍性”这样的术语,就因其模糊性而被绕行,要求具有“普遍性”的“社会事实”,就无以为靠了。
胡塞尔的追问,被许茨(Alffed Schutz)用于批判韦伯(Max Weber)社会学。韦伯认为,社会学的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的理解。所谓社会行动,按照后来阿伦特(Hannah Arendt)的界定,是在社会——也即人与人之间——才有的,在只有一个人的世界中是不存在行动的,所以,行动,也就是社会交往行为,所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无论一个手势、一个眼神,或者交谈、协商、争执、辩论、诉讼、等等,都是行动。
在这样的一种研究进路中,一个“物品”的意义,就被理解成:首先在某个个体的意识中构建,然后,通过社会交往行为,不断地被其他个体所接受,进而为一个群体所接受。因此,任何意义,都是存在于确定的群体意识中,许茨以术语“意义域”来指称它的精确范围,而抛弃了“普遍性”这种范围模糊的词汇[5]。
许茨的工作,使得经过现象学批判的社会学浴火重生,成为严格科学。今天,我们得以在严格意义上重新理解社会交往中的“物品”概念。
任何物品,都有确定的群体认同它,所有这些人,都用各自的社会交往方式参与了这一物品的建构。我们不再像谈论“社会事实”那样,用“普遍认为”这样的词汇描述“物品”,我们转而承认,只有参与这个“物品”建构的人,才认可这个物品的意义和价值。
任何物品,都是建构出来的。就如一个理念,最初总有一个确定的始作俑者,也许在与他人的碰撞中、在头脑风暴中逐渐成熟,一步步构建成一个完整的方案,成为一个“物品”。“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最初只在诗人意识之中,经过一代又一代读诗的人、一代又一代思乡的人,“明月”才不仅被建构出了思乡的意义,还因为文人的传承,而被建构出了文化意义。所以,张五常前述所言的“山间的明月”,对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对于想趁月黑风高做案的强盗来说,就是“无胜于有”,对于参与其意义建构的人来说,才是“有胜于无”。换句话说,任何物品,都是在社会交往行为中被建构出来的。
任何“社会实在”都是建构出来的,不像“社会事实”是界定出来的,以往,人们凭着指标界定,可以不用考虑物品的来由,而只根据特性指标来判定它是不是某物品;而今,即便所有的特性指标都相同,只要建构过程的标准不同,就不被看作同一物品。
于是,对一个物品的认定,从依据结果转移到依据过程。
那些经过盗版、山寨、受污染原材料等等而制造出来的东西,不再被认为是合法“物品”。判定什么是婴儿奶粉,不再仅靠检测既成产品,要知道,“晋江假药案”惩罚了地方大员,却没有遏制住造假的激情,相比二十多年后无处不在的毒食品,那种实际上是无毒糖浆的“假药”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后来的三鹿婴儿毒奶粉的最大特点,就是符合规定的蛋白质指标,甚至之所以造假、有毒,就是为了满足这一指标。2008年9月11日,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揭露,9月24日,官方宣布毒奶粉事件得到控制,同一天,毛派网站《乌有之乡》引“中国劳工论坛”的数字说:“迄今为止,毒奶粉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已影响5.3万婴幼儿,造成4人死亡,1.3万婴儿被迫住院治疗,其中104人生命垂危。22家毒奶粉生产厂家涉及消费人群超过6000万[6]”。中国婴儿奶粉行业从此一蹶不振。在这一巨大灾难面前,即便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社会实在”,也明白必须要对此类“物品”的生产制造过程进行控制了。在“社会事实”的意义上、依靠一系列“指标”来判别“物品”,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形势,必须要依据从最初的产品设计,原料的来源,直到最终产品实现的整个过程实行控制,而且要保证每一步骤明晰可溯。
认识到这一层,我们再回头看张五常的“物品”,无论音容笑貌,还是回忆思考,所有这些物品,都是构建出来的。
友情的价值,取决于友情的构建过程,诗人的诗句,“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同样也参与了黄鹤楼价值的构建。正因为如此,人类文化遗产才会既有有形的,又有无形的。红豆之所以相思,如果没有古人诗词参与的建构,就只是一种豆而已。
国家,作为一种提供公共服务的物品,要通过立宪去建构;同样,法律,作为一种物品,要通过立法程序去建构;推而广之,司法、取证,都要通过程序去建构,根据需要任意生产或编造的,不再可能被看作证据。如果贸易产生纠纷,要求助于证据,可是,如果司法不可靠,那么,依靠司法程序构建的证据如何可能可靠?在大规模分工合作的现代社会,任何物品的建构,都要依赖千千万万个其他物品的建构,其中,必定离不开提供公共服务物品的建构。
人们一旦更新了对物品的理解,以前认为相同的物品,就可能变得不再相同。拥有公证书的,不一定就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提供公共服务的物品真伪无法保障,在其上构建的一切物品,都不能再被信任。建构过程不同,物品也不同。不同的物品,当然就不能在同一套贸易体系中被同等对待。
TPP协定的出现,意味着人类第一次大规模的以“建构过程”来判定“物品”,它将揭开人类重新认识“物品”的大幕。
在历史上,人对“物品”的理解,每迈出一小步,文明都曾获得惊人的进展。可以清晰追溯的第一次,还是在古希腊的前苏格拉底时代。
古希腊人认为万物有灵,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却说:太阳的大小,就像人的一只脚[7]。当时,“太阳”当然是神,是太阳神。如此亵渎神灵,其风险堪比今人到平壤的太阳宫嘲笑水晶棺里的金正日。然而,正是赫拉克利特这个残篇,开辟了人类仅凭感性直观将物品认以为真的先河,成为整个自然科学的源头。
赫拉克利特以后,人与物品的关系,就转变成因果关系。这种理解持续了超过两千年,直到启蒙思想家洛克再次改变了它。
当时,洛克从树上摘下一颗苹果,据为己有。洛克认为,劳动使这颗苹果区别于公共的东西,劳动在自然之外加上一些东西,从而使苹果成为他的私有权利。经过这个过程,从共有的东西中取出一部分,并使它脱离原始自然的安置状态,于是有了“产权”概念;若非如此,共有的东西就毫无用处[8]。
就洛克的这一发现,长期以来,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劳动创造的价值或所有权问题,却忽视了最为枢纽的概念:物品。
是洛克将物品从自然中区分了出来,赋予它价值,从此以后,人与物品的关系,从因果关系,转变为价值关系,一切现代经济学才得以可能。
张五常曾说,经济学建构在需求定律的基础上,如果需求定律坍塌了,整个经济学就分崩离析了,他没有说的是,需求定律,总是针对某一“物品”的需求定律。
一旦我们重新回到对“物品”的关注上,我们就会发现,TPP远非一个贸易协定那么简单,它是人类文明进入新高度的征象。在此之前,人类对物品的认识,是以结果为标准的,从此以后,人类对物品的认识,将以建构过程为标准。
更重要的,借助“社会实在”这一概念,“物品”得以普遍化,即冲出经济领域,进入政治、法律、社会等等其他一切领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备受指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可能随着“物品”概念的更新,把道义价值纳入既有的经济学体系,成为不仅仅只追求功利价值的科学。
一切按照生硬的现代化指标填写的数据,都将面临考验,无论是GDP、人均收入,还是失业率,基尼指数,都需要重新建构。国家、政府、政策、法律、法令、司法,抑或逮捕程序、庭审辩论,一切提供公共服务的“物品”,都需要审视其建构过程的真伪,以确定这些物品参与建构的经济物品是否有资格进入人类文明体系、参与文明的建构。
文明世界终将承认:在严格意义上,价值不是普世的,只存在于承认它的人当中。因此,文明世界不再推销它,拒斥文明价值的,将既不必也不能继续参与人类文明的建构,当然,也从此无法分享人类文明的成果,而只能成为人类文明进程的局外人。
[1] 迪尔凯姆,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traduit par 狄玉明, 商务印书馆, 1995, p. 25.
[2] Pierre Bourdieu, Questions de sociologie, Paris, Les Editions de Minuit, 2002, p. 34.
[3] 张五常, 经济解释卷一:科学说需求, 中信出版社, coll. ? 经济解释(神州增订版) ?, 2010, p. 86.
[4] Ibid., p. 127.
[5] Cf. Schütz Alfred, Le chercheur et le quotidien?: Phénoménologie des sciences sociales, traduit par Anne Noschis- Gilliéron, Paris, Klincksieck, 2008, 286 p.
[6] 《毒奶粉事件最新:4人死亡, 5万多人受影响》,载于《乌有之乡》网站,URL: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dai/2009/09/47292.html, 发布于2008年9月24日,访问于2014年8月26日。
[7] Heraclitus, Fragments 3,in Aétius, Opinions, II, 21, 4.
[8] 洛克,《政府论》下篇,五章2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