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曹雪芹交往的诗友中,现知除敦敏、敦诚兄弟及张宜泉外,尚有明义。明义的兄弟明琳也和雪芹相识,但尚未发现有任何赠曹之诗。明义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题下自注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这条注文之重要,不下于其二十首绝句本身。首先,明义明白无误地肯定说:《红楼梦》是“曹子雪芹所撰”。书名《红楼梦》,不是《石头记》或《风月宝鉴》或《金陵十二钗》。其次,书中所记“风月繁华之盛”的故事,发生在雪芹先人的“江宁织府”内,或根据“江宁织府”中的事迹而编写。第三、“大观园”在南京,其故址即“随园”,这些话当然都是雪芹自己告诉明义的。否则住在北京的明义怎能知道曹家上世在南京的事。最后,明义说雪芹所撰《红楼梦》稿子并未传出来,很少人知道,不像后来的《石头记》似的,钞本陈列在“庙市”中可以索价“数十金”。上述四个要点,下文在谈到有关问题时还要详论,现在姑作提要式说明如上。
二十首七绝的内容,除第一首作为总冒,末两首谈到全书结局,略加评论外,其余十七首则每首说明书中一段情节或一个故事。这些故事,一、有的为今本《石头记》中所有,二、有的则今本所无,三、有的虽有而情节不同,四、有的则因诗句意义不够具体,不易对出所指为哪一个故事。很明显,上述第二种情况,即今本所无者,已被删去;第三第四种情况,指明原稿已被改动。
但是,这二十首诗中所透露的初稿内容固然重要,它所未说到的而今本所有的重要情节,在研究《红楼梦》成书过程中更有意义。例如,像元春省亲这样重要故事,在明义的诗中竟丝毫未提及。不但省亲事未提及,连可卿之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王熙凤在尼庵弄权贪贿,害死一对青年;又愚弄贾瑞,引诱他“正照风月鉴”,磨折而死;其他如刘姥姥进荣国府;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警幻的“十二钗”正副册子,听演《红楼梦》曲子等重要情节,都没有反映在这二十首七绝之中(第七苜诗说到《金钗正幅图》,但下文说到“题诗”而无太虚幻境)——总之,今本《石头记》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明义的诗一句也没有触及。
但为什么要以二十三回为分界线呢?
明义的诗开宗明义第一首就谈大观园,而今本《石头记》或《红楼梦》把宝玉和姐妹们放进大观园中去活动是在元春省亲以后传旨让宝五等住入园中的。此事发生在二十三回。在这以前,除了元春省亲和因此而修盖此园外,书中男女主角的话动都在荣国府内。而明义的诗没有一首涉及荣国府,一开始即从大观园说起,可见雪芹给他的《红楼梦》钞本,故事全在大观园内;不但没有“甄士隐”“贾雨村”“太虚幻境”、“一僧一道”等等寓言神话故事,连“荣国府”“刘姥姥”“秦可卿”以及“风月宝鉴”的关键人物“贾瑞”都不在内。明义诗中没有说到的情节比他说到的更引人注意。但明义见到的钞本虽然似乎缺少《石头记》中前二十多回的故事,但未了的结局却已具备,不像传世《石头记》八十回以后全无下文,成了断尾巴蜻蜓。而从这个钞本的结局看来,则大观园故事之前显然也还有一些故事,包括“通灵宝玉”的来历等等,所以明义二十首诗内容之中所缺情节,也不能即认为钞本中也无此情节。但今本《石头记》二十三回前所有故事均付缺如,则不能不令人认为他所见钞本显然是一个比较简略的初稿。
这个初稿《红楼梦》的约略内容,据明义的题诗,我们可以极其简单地,真正是“挂一漏万”地试测如下:
第一首:
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这首一开始就讲大观园,连“快绿”“怡红”的名称都已定下来了。在明义所题的组诗中它是开场白,则可知在雪芹的钞本中故事也是从大观园开始。尽管书中主角从大观园里出场亮相之前还须交代一下各人的背景历史,但那是可以由作者用第三身的地位来补叙的。园中人物所关心的无非是“春风秋月”,这就为书中主要故事定下了调子。
第二首:
怡红院里斗(这个“斗”字是姑娘们互相争艳斗俏之意)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天气不寒还不暖,曈昽日影入帘多。
这是第一首讲到具体人物的诗,而又一次指明“怡红院”。故事一开始即为大观园中人物活动情形。传世《石头记》中的大观园要到第十八回才造成,宝玉和姐妹们要到第二十三回才搬进去住。而且怡红院是宝玉独住之处,并不是“娣娣姨姨”“斗娇娥”的地方。诗中绝不提起最重要的“元妃省亲”故事,可见雪芹的初稿《红楼梦》中尚无这一故事。因此事是借以写康熙南巡,驻跸曹家(1707年)的盛况,而南巡时在雪芹生前八年,自不可能由他记述此事。这可证明雪芹初稿中无“省亲故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明义的题诗证明了我在别的文章中屡次提到:省亲故事是由脂砚提供素材,再由雪芹编写,并入《石头记》中的(参看《新华月报》 一九六二年六月号二一四页。又见《红楼梦探源外编》十四、七五、四七二——四七六等页)。由此也可以见雪芹给明义的钞本《红楼梦》是一部比较早的稿子。其内容情节大都是雪芹的创作,即脂砚斋在七十一回评语中所指“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的“假事”(参看拙作《论石头记的旧稿问题》, 《红偻梦研究集刊》第一期,亦已收入《红搂梦探源外篇》)。
由第二首的内容看来,似乎在初稿中“怡红院”本来是好几个姐妹住的地方,故有“娣娣姨姨”“斗娇娥”的情节,但好景不长,恍如一梦。《红楼梦》的“红”字,似即从“怡红院”的“红”字而来。在后来增删本的《石头记》中,为了展开更广阔的活动场面,使姐妹们各有住处,较大的怡红院改由宝玉去住。
就明义的全部题诗来看,这第二首也只是说一般情形,没有指明具体的人物和情节,所以仍可以视作这二十首组诗的总冒。试看以下各诗,就更清楚了。
第三首:
潇湘别院晚沈沈,闻道多情复病心。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襟。
从此诗开始,咏书中具体故事。知道林黛玉已住入潇湘馆。(原名“潇湘别院”?)宝玉(诗中省主语)听说她病了,晚上去看她。在未见她之前,先问她的侍女(紫鹃?雪雁?)今天林姑娘有没哭过?宝玉去看黛玉,在今本二十六回、二十九回、三十回中都有此事,但都在白天,不象诗中所咏为“晚沉沉”。第三十回前段宝玉到潇湘馆问紫鹃:“妹妹可大好了?”紫鹃说:“身上病好了,只是心里气不大好。”……只见林黛玉又在床上哭。——这大概是此诗内容的根据。初稿与今本的不同只是把“晚沉沉”改为“毒日头地下”,把向侍儿问哭改为问病。这样的修改可以说基本上没有改变情节。
第四首:
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雨(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这首咏“宝钗扑蝶”,明白无误。但据诗中所咏,则与今本颇有不同:如此钞本说宝钗用“纨扇”(因平仄改为“扇纨”),今本则说她“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则显然是折扇,因纨扇藏不进袖中。题诗说“小蝶”,而今本则改为“一双玉色蝴蝶,大如团扇“。但最不同的是明义所见钞本有“过墙”、“遗扇”,而无今本中她到滴翠亭边听小红的私情话,又假装追寻黛玉的重要情节。明义题诗二、三句似乎说:宝钗见花,努力折了两把,因此把扇子忘在地下了。却没有说她听见小红与坠儿的对话,急智中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嫁祸于黛玉。宝钗遗下的纨扇不知在钞本中如何发展成别的情节,在今本中已被删改了。再者,今本“宝钗扑蝶”事在第二十七回,钞本《红楼梦》则在三十回的故事之后。
第五首:
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复抛来。此首咏黛玉。在今本中,情节与所咏内容相近者为三十回前半宝玉去访黛玉——两人对泣,宝玉用衫袖拭泪,黛玉将一方绡帕摔给宝玉。但今本无“三尺玉罗”,“掷去抛来”之文,显然已删改。
第六首:
晚归薄醉帽颜(檐?)欹,错认猧儿唤玉狸。忽向内房闻语笑,强来灯下一回嬉。这首所咏情节全不见于今本,亦无类似故事可以比附。一种可能是:在初稿中“ 猧儿”和“玉狸”是怡红院中某两个丫头的绰号,正如今本第三十七回怡红院的丫头们把袭人叫做“西洋花点子哈吧儿”。“猧儿”是小犬,“哈吧儿”也是小犬,则“猧儿”即是袭人。“玉狸”是猫,但不知指哪一个丫头。这些绰号,在今本中都已不用了(袭人的绰号只一见)(玉狸可能指睛雯。第一句说宝玉某晚在人家喝得醉熏熏回来,错认袭人为睛雯,向她诉说衷情,因此引起了袭人妒意,向王夫人告密。今本已把宝玉诉情对象改为黛玉,宝玉误以袭人为黛玉,故有三十七回袭人向王夫人离间黛玉之语。此诗后两句似指怡红院中另有袭人的朋友,所以袭人出来挡住宝玉,但宝玉早已听见里面(袭人的房内)男女笑语声,故袭人引导他到“灯下一回嬉”以便使房内客人散去)
第七首: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赢)得静工夫。今本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早在第五回,所见《金陵十二钗图》名为正册副册,而此钞本则名为“正幅”,末句旨意不明。是不是说宝玉梦中阅图时警幻(或别人)命他“题诗”,因而“赢得静工夫”?
第八首: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今奉第二十回:春节期间晚上宝玉屋子里的丫头睛雯等都出去赌钱了,只有麝月留着照看屋子,不出去玩,宝玉替麝月篦头。当时宝玉等尚未搬入大观园。钞本《红楼梦》初稿中“梳头”故事在“扑蝶”诸事之后,似发生在怡红院中。留在房中梳头者原为小红而非麝月。此一故事在脂京本中极重要,占了两页,包括十多条评语,其中最长的一条双行小字墨评长达三百十八字,透露出不少下半部的故事。如长评开始说: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只?)写麝月一人。有(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有)“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一九七五年影印本四四三页)
在这之前,正文有“宝玉听了(麝月)这话,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句旁有朱批云:“岂敢”。下面正文麝月说:“咱们两个说话顽笑岂不好?”句旁朱评云:“全是袭人口气,所以后来代任。”接着是写宝玉为麝月篦头,被睛雯进来撞见,冷笑道:“哦!交杯盏还没吃,到(倒)上头了。”这些都是八十回后的伏线。这个故事在明义所见初稿中写在宝玉等已搬入怡红院的较后文字中,雪芹在改写时把它提前到二十回中。这一回中还有别的情节也引起脂评透露八十回后文字。如“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下面双行小字墨评云:“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代玉来即湘云来……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钗)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四四九页)这一回的下半回文字有一部分显然是从《石头记》旧稿中合并过来的。证据是评黛玉、宝玉口角时一段文字:“宝玉……打叠起干百样的软语温言来劝慰,不料自己未开口……”句旁一条朱评说:“石头惯用如此笔仗。”(四五零页)这是明明点出这段文字出于“石头”之“笔”。另外有一条脂评,证明“梳头”故事在《红楼梦》初稿中确实出现得较后,即已在大观园中。上文说到睛雯讥讽麝月“交杯酒还没吃,倒上头了”,句旁有朱批道:“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四四三页)在这一回中宝玉还没有搬进怡红院,怎么“梳头”“斗嘴”是“怡红细事”呢?可见写此批时,脂砚脑中只记得雪芹此段故事是写宝玉已住入怡红院的活动,却忘记这一故事已并入《石头记》的二十回中,以致在“大观园”尚未向宝玉和姑娘们开放之前,竟忘乎所以地把宝玉在荣国府的活动评为“怡红细事”了。
由上述证例,似乎说明《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中,最初有曹雪芹的《红楼梦》和脂砚斋的《石头记》(或《风月宝鉴》)。后经雪芹把二书合并,“增删五次”,不断加工,遂有传世的八十回之书。明义的这一首诗证明宝玉为麝月篦头的故事原发生在他迁入怡红院之后,后来被提前合并在二十回中;并且显然有所补充,有所发展,使与八十回后袭人嫁后留下麝月的情节前后呼应,故不得不把“小红”改为麝月,但亦可见旧稿中小红和宝玉原是很亲近的,所以在后半部书中她到狱神庙去救他出来。
第九首: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这和今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的情节基本相同。只是明义所见故事中袭人的“自惊还自笑”今本中已经删去,改为宝玉笑他“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据题诗,似乎袭人也认识蒋玉菡。若和他毫不相干,又何至“自惊自笑”呢?
第十首:
入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分明窗纸两蜡影,笑语纷絮(拿)听不真。此诗咏林黛玉到恰红院而未能进去之事。今本在二十六回。故事大致相同,分析心理则与今本《石头记》不尽一致。此诗首句似说黛玉不愿惊动宝玉已有的客人而故意不进去,且已来到院内,在阶下徘徊。初稿还描写黛玉在窗外看见映在窗纸上一双耳坠子的影子,可见客人坐窗边,灯在人的里面,写得极真极细,决不是明义写诗时杜撰出来的。与今本二十六回不同之处是:今本中她看见关于怡红院院门,两次打不开,睛雯还说是二爷吩咐,不许放人进来。后来又见开门送出宝钗来,使她更为感伤。
这个故事在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中在袭人系蒋玉菡的茜香罗汗巾之后,而在今本中则在二十六回,即在“茜香罗”之前两回。“宝钗扑蝶”是在明义组诗的第四首,即在此诗之前六首,而今本“扑蝶”故事在二十七回,即在此诗所咏黛玉被拒之后一回。这些前后秩序之不同,说明雪芹在增删加工的过程中作了大量剪裁配合的工作,使读者觉得全书是无缝的天衣,而不知作者是集锦而成此百衲啊!
第十一首:
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第十二首:
小叶荷羹玉手将,诒(绐)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这两首所咏其实是一个故事,即今本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的故事。第十一首的“金残”指金钏儿投井而死;“玉正愁”指其妹玉钏因此而伤心并迁怒宝玉。但三、四两句所咏情节不符合玉钏儿送饭来与宝玉时的一段会话:.宝玉当时并无“妙想奇语”,只是说些温存体贴的话以安慰玉钏。倒是第二十八回开始两页黛玉误会昨晚宝玉不叫丫环开门请黛玉进去,第二天在园中她总不理他,宝玉叹道:“既有今日,何必当初!”黛玉才回头接口。明义此诗所咏,倒象是这一情节。但对玉钏当然不必说那样的话,则原文的“妙想奇语”在《石头记》中显已改去。
第十二首诗中所咏情节和今本三十五回所叙大致相同,唯第三句为今本所无,可能改写时被删去了,也可能是明义想当然耳的增益。
第十三首:
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繆。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这首咏怡红院夜宴,在《石头记》六十三回。但第一句与今本所写情节稍异,今奉行酒令用竹筒抽签,签上刊有旧诗句,适合得签者身份。明义诗首句套用白居易诗“醉折花枝作酒筹”,第三句则指芳官醉后被袭人扶在宝玉榻上睡了,次早袭人笑她不拣地方乱挺下了。今本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各人签上的谶语,暗示八十回后故事的线索。如探春签文有注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说她:“你也是王妃不成?”后半部书中探春亦嫁为“妃”。又如麝月签文为“开到荼糜花事了”,意为群芳之殿,与二十回脂批所显示的后半部情节相符:“故袭人出嫁后,有‘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参看上文)又如脂评中透露末回《警幻情榜》上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黛玉的考语为“情情”,却从不提宝钗的考语。此回中宝钗抽得签文是: “任是无情也动人”,可以推测:这“无情”二字,便是《警幻情榜》上宝钗的考语。当然,明义所见的钞奉中只有“拔金钗当酒筹”的简单情节,而没有掷骰抽签、签文暗示后文伏线等种种细节,可见这正是雪芹后增部分,而“拔金钗”故事则属于后删的部分。
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
此诗首句以桃花比病容,在今本《石头记》第三十四回有此描写:黛玉在宝玉送她的旧手帕上题了三首绝句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黛玉写此诗已在黄昏掌灯时,故明义诗第二句说“午汗”又不相当。下面两句,似乎说宝玉去问病,黛玉安慰他说好些。这些情节书中随时可有,但前八十回中却没有一处有这样具体的描绘。因此可以认为:此诗所咏内容已在八十回以后。
第十五首:
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这首大概是咏凤姐。但全诗只写她的性格容态而没有说具体情节,不易确定是指某回某事。
第十六首: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这首咏睛雯,绝无可疑。在《石头记》中,芙蓉诔文见于七十八回,已接近八十回钞本之末。但在明义的题诗中,后面还有四首,而且末两首所咏内容不见于前八十回,可见明义所见的钞本不止八十回——实际上,明义已见全书的初稿。
第十七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一首所咏是第三回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情形。当时宝玉黛玉都还小,贾母把黛玉安置在碧纱橱里,宝玉要求“就在碧纱橱外的床上”,贾母答允了。可见诗中的“帐儿纱”即是碧纱。但这首诗何以排得这样后,不可理解。可能这一组诗誊清时次序搞乱了,初钞时不见此诗,钞到第十六首以后才发现,才补钞上去。
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此诗所咏已是八十回后黛玉重病垂危情形。《葬花吟》是谶语,曹棠村在二十七回的小序中早已点明:“《葬花吟》是大观园诸艳之归源小引。”(脂京本)“埋香冢葬花乃“诸艳归源”,《葬花吟》又系诸艳一偈也。”(脂残本)此诗后面两句指黛玉已垂危,似乎宝玉去探病,见她已无望了,故有末句。
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纵)使能言亦枉然。在这二十首组诗之中,这是最重要的一首。第一,它说明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已把全书写完,青埂峰下的顽石已回到原处,故事已经结束。第二,诗中藏“石” “能言”三字,用《左传》昭公八年传:“石言于晋魏榆”的典故,暗示这是一部批评政治的书。前人用此典故者,如李商隐诗:“他时须虑石能言”。白居易诗:“石不能言我代言。”赵翼诗:“石能言语果为灾。”陈维崧文:“石何言于晋国?鹤无语于尧年。”(一九六三年初。中国新闻社为海外刊物向我组稿,我在《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创作》一文中,初步指出明义这首诗的重要性,说明他暗用《左传》昭公八年的典故。见《红楼梦探源外编》七七——七八页)都有政治教育意义。明义在当时即已看出《红楼梦》不只是谈情之书,实有政治意义,颇有卓识。
第二十首:
馔玉(李白《将进酒》:“钟鼓撰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用醒。”馔玉亦作“玉馔”,言食珍美可比于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以全部组诗的排列次序而论,这一首既然列在最后,则应该是全部组诗的总结,也即是所咏故事的结束。但从以前各诗所咏故事情节而论,第十九首既已说到“石归山下”,似乎主角宝玉已完成了他在尘世活动的任务,回到警幻仙子那儿销了差,早已脱离人间,所以“纵使能言亦枉然”了。而此第二十首绝句却还在谈人世间的荣辱存亡,则其所指情节自应在第十九首中情节之前。可知最后这两首的次序应该对调。
这首诗第一句说书中人物的富贵生活好景不长,也即是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次句说“王孙瘦损”,当然是指宝玉后来穷困的情形,即第十九回脂评谓“寒冬咽酸齑,雪夜围破毡”。第三句的“青蛾红粉”可以泛指美人,但在这里,“蛾”指黛玉。因古人以“蛾眉”代女子,而“黛”和“颦”都是“眉”的代词(如白居易《长恨歌》:“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红粉”指一般女子,这里当指宝钗。虚设一问“归何处?”可见黛、钗均已不与宝玉在一起了。在上面第十八首绝句中已咏黛玉之死:第十九首中指明“金姻”也和“玉缘”一样如梦如烟,则宝钗也已脱离“瘦骨嶙峋”的宝玉,消逝于淡梦轻烟之中了。末句“惭愧当年石季伦”乃是套用苏东坡的两句诗:“惭愧当年邴曼容”(《次韵刘景文西湖席上》。按邴曼容名丹。《汉书•儒林传》说他传《易经》,著清声。苏诗上句云:“吾今官已六百石”。苏轼好用“惭愧”,乃侥幸之意,如《山村五绝》之三:“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东坡集》卷四。又《浣溪纱》云:“惭愧今年二麦丰”。参看张相《诗词曲语词汇释》“惭愧”条。)和“强把先生拟季伦”(《书王晋卿画“山阴陈迹”》。按原诗末句云: “聚蚊金谷本何人?”亦指石崇故事)。明义套用这两句诗,似乎指宝玉虽也象石崇那样为了美人的缘故而被捕入狱,但还能侥幸保全性命,没有象石崇那样与绿珠“白首同归”(戚蓼生的《石头记序》说黛玉“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桑娥”指“采桑城南隅”的罗敷。“石女」指石祟家的舞女绿珠,殉石祟,坠搂而死)。果真如此,则明义所见的《红楼梦》钞本中,书末宝玉之被捕,可能有牵涉到书中女子的复杂情节,可惜永远失传了。但也很有可能这末首绝句,是指宝玉自狱神庙出来时,只落得群芳消散,瘦骨仅存,虽然侥幸未死,而生趣已薄,也就只好象甄士隐、柳湘莲一样逃入空门了。
明义的这一组七绝和诗前的自注(可视作小序)提供了不少有关雪芹所著《红楼梦》初稿的材料。他帮我们解决了长久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新问题。首先,如果他这二十首七绝是按所用故事的前后次序排列的,而钞录这些绝句时没有颠倒了次序,则反映了雪芹初稿《红楼梦》中的故事和今本《石头记》的內容的安排不同。其次,这部小说究竟应该称为《红楼梦》抑《石头记》?我们如果结合全部脂评来看,称它为《石头记》似乎是有道理的。但“石头”是谁?“记”者又是谁?《石头记》中故事,是否全是“石头”所“记”?曹雪芹如果不是“石头”,他在这部大书中的贡献占多大比例?仅仅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已吗?他所“增”的材料从何而来?所“删”的部分是谁的作品?这种种复杂的情形,再加上各期脂评所透露的此书成书的过程、执笔的作者和素材的来源,难道只要用一个耸人听闻的“谜”字就可以哗众取宠,一举成名吗?
“成名”也许可以,但对于《红楼梦》的研究,究竟是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是增加了一些思想上的混乱?——更不要说拿别人早已发表的说法作为自己的“创见”,乃至捏造无稽的谣言(如云“到国外撰文去和……争论”)作为攻击别人的靶子了。
我们如果假定明义的二十首诗中除第十七首被钞错了地位,第十九第二十两首应互易次序外,其作十七首所咏故事都是按雪芹《红楼梦》钞本内容次序排列,则可推知雪芹这个初稿内容和经他增删的《石头记》有许多情节不相同。这个初稿所叙述的,如以明义题诗为根据,对比传世《石头记》,可以测知有下列各回的故事:题诗次序 《石头记》回次 故 事 情 节
一 二十三回 总叙大观园的活动背景
二 二十三回以后 恰红院中姐妹活动
三 二十六回、三十回 宝玉至潇湘馆问黛玉病
四 二十七回 宝钗扑蝶,细节不同
五 三十回 宝玉往访黛玉,二人对泣
六 今本无此故事:“错认猧儿”
七 五回 与今本细节很不同
八 二十回 宝玉与小红梳头(今改为麝月)
九 二十八回 蒋玉菡的茜香罗给袭人系腰
十 二十六回 黛玉到怡红院,未进去,宝钗先在
十一 三十五回 金钏投井后,玉钏恨宝玉
十二 三十五回 宝玉哄玉钏共尝荷叶汤
十三 六十三回 怡红院夜宴
十四 三十四回 黛玉添病,情节不同
十五 不能确指 笼统咏凤姐,无具体情节
十六 七十八回 睛雯夭亡,宝玉写芙蓉诔
十七 三回 黛五初到贾府与宝玉共同生活
十八 八十回后 葬花词成谶,黛玉垂危、亡故
十九 末回 故事结束,宝玉返归青埂峰下
二十 末前一回 宝玉从狱神庙出来,黛死钗去
从上表看来,曹雪芹给明义的初稿《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第二十三回以后,即宝玉和姐妹们迁入大观园居住以后,直至全书结束。故事发生的前后次序,也与《石头记》有所不同。今本第三十五回以后,直到七十八回,除六十三回的怡红夜宴外,共四十二回书中的故事,在明义的题诗中全无反映。当然,明义可能只挑一些他有兴趣的故事加以题咏,并非为主要情节作提要。也有可能明义做的诗本来不止这二十首,钞存时作了选择。尽管把这些可能性都考虑进去,仍不能不令人觉得雪芹这个初稿是比较简略的,并且在把这些故事编入《石头记》时,雪芹作了精细的加工增删,作了前后次序的调整。至于八十回以后的情节,虽然只有最后三首七绝说到,却透露了雪芹已把全书故事大体上写完,(“石归山下”,而且点出了此书宗旨:“石能言”。
但是明义的诗对于二十三回以前的故事,尤其是象“元春省亲”这样重要故事的毫无反映,却不能用“可能这样”、“可能那样”的偶然理由来解释开去。那只能是在雪芹生前亲见“省亲”故事的“蓝本”(即康熙南巡驻跸曹家)的人才能“借”以写此故事,而雪芹之生也晚,见不到南巡,自不能凭空想以写此事,故可知雪芹给明义的《红楼梦》钞本中根本没有写“省亲”故事,不是有此故事而明义未加题咏,也不是明义已写题咏而没有收入《绿烟琐窗集》中。省亲故事究竟是谁所写, 《石头记》中本有内证。脂京本、戚序本第十八回写元春在大观园内,“只见园中香烟缭绕,花彩缤纷……说不尽太平气象,富贵风流”以后,忽然插入下列一段作者自白:
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既不作……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且说正经的为是。”
这段正文下面有双行小字脂评说: .
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三八二页)
然后正文接下去叙述贾妃游园情形:即上文所谓“且说正经的为是”。可见此回作者,亦即“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的那块“石头”。故脂评点出:“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实则夫子自道,评者即是“石头”。下文讨论各处匾灯题辞,为何用宝玉所作者,正文中又插入作者口气道:“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以下即叙元春未入宫前教过宝玉念书,在句旁朱批即说“批书人领至(到)此教”,证明宝玉即为“批书人”。上面正文中的“蠢物”下有双行小字评云:“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又上文“此时自己回想当初”一段正文上面有眉批云:“如此繁华盛极,花团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综合上面正文、评语、客观叙述、作者自白、批书人语、蠢物自谦等一切情况合起来看,可见作者即石头,自称“蠢物”,人呼“石兄”。石即宝玉,来自大荒山中,领过贾妃此教。既“说正经”故事,又写旁观评语。借省亲事写南巡,雪芹所未见、未经,当然未能,则此十八回省亲故事,决非雪芹所写,十八回的作者“自己回想”竟想到“大荒山中,青埂峰下”,则非石头而谁?“省亲故事”,“石头”所“记”,《石头记》者,脂砚所评。《石头记》的评者亦即《石头记》的作者。这个作者不是曹雪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又是把“石头”所“记”的材料与《红楼梦》合在一起以后的加工者。这份工作曹雪芹足足做了十年。《石头记》的素材在雪芹化了十年重写的全书中所占比例不太大。这一部分素材大都在二十三回以前。这部书中的人物在进入大观园以后的故事情节是雪芹《红楼梦》初稿中的内容。书中故事有的以南京曹家的生活经验为蓝本,大部分是雪芹的创造。
《石头记》的作者有时既自承是“石头”、“蠢物”,又自承是“宝玉”、“批书人”,又化作批者称作者为“石兄”。他把根据曹家经验写的故事称为“甄事”即真事,把雪芹创作的故事称为“假事”(见七十一回脂评)。所以七十一回之前既是“假事”,亦即证明是雪芹的创作。
批书人经常指出宝玉即“石头”,“石头”即他自己。除上文第十八回写省亲故事时一再透露外,前面第八回中早已点出。这一回宝玉到梨香院探宝钗病,她要看他的佩玉。宝玉从项上摘下佩玉,“宝钗托于掌上”。句下有双行小字朱评云:
试问石兄:此一托比在青埂峰下猿啼虎啸之声何如?
这一行上有朱笔眉批云:“余代答曰:遂心如意。”下面正文描绘这佩玉如何莹润以后,接着大书特书道:
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块顽石的幻相。(脂残本,卷八,页四上)
这里又一次说明宝玉佩的通灵玉即是“那块顽石”,亦即前批的“石兄”,下页又有一条眉批自承笔墨狡猾,还劝看官“作人要老诚,作文要狡猾”。
批书人似乎生怕看官忘记了通灵玉即是那块「顽石」,在当晚宝玉睡时,袭人把玉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有一条双行小字朱评说:
试问石兄:此一渥比青埂峰下松风明月如何?
从上引材料看来,这第八回也正是这位念念不忘自己是顽石的石头所记。
今本《石头记》七十一回的脂评在“江南甄家”这句下说:“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欲显”其实是未显;“将尽”也还是未尽。但在七十一回以后所写的事,有的是当年实情。如第七十四回鸳鸯把贾母的东西“偷”出来借与别人抵押银子使,贾母其实暗中许可,明装不知。脂评说:“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一八零零页)这里作者与批者是二人,因没有“石兄”在内缠夹,作者雪芹与批者脂砚,看官看得很清楚。又如七十五回写中秋夜宝玉因贾政在座,推说不会讲笑话。脂评说:“实写旧日往事。”(一八五九页)这又牵涉到“石兄”往日经验,可归入“真事” 一类。脂批未提及“作者、批者”,很可能是批者自己的经验。但由谁执笔,就不好决定了。
总之,由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七绝的序言,可知《红楼梦》确实为“曹子雪芹所撰”。这样明白的证据都要闭着眼睛装作不见,却提出“《红楼梦》作者之谜”这么一个大问题来惊世骇俗,而居然有刊物为之宣扬,也是学术界的怪事。至于书中另有别人的材料合并在内,那是有内证可查的。但这种内证,决不是两种方言或两地情况之类,而须是科学性的证据,如雪芹不可能写他生前之事,不可能“忆”“生前”之“昔”以“感今”,这才是过硬的,科学的证据,任何人也不能歪曲、否认。
附带要说到的一个问题是,明义诗序中明明说“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这话当然是雪芹自己告诉明义的。接曹頫织造之任的是隋赫德,曹家花园变成了隋家花园,简称“隋园”。袁枚买得此园时旧称“隋园”,他把“隋”字改为“随”字,声音未变而意义不同。袁枚与明义也是朋友,时常通信,互寄诗文。《随园诗话》引述明义题红楼梦诗(卷五),即第十四、十五两首。袁枚并没看过《红楼梦》原文,他竟说“红楼中,某校书尤艳”,误以“红楼”为妓院,以书中人物为妓女(校书)。所以有人说,袁枚看了小说才说自己的随园即大观园,不是事实。袁枚对此书的无知,证明他不会捏造以自夸。明义可能在信中告诉他雪芹之言,他觉得可以证实他的随园前身即大观园,所以他说:戊辰秋,余初得隋织造园,改为“随园”。陶西圃(诗)云:“荒园得主名仍旧”。\r
戊辰是乾隆十三年,公元一七四八年。彼时雪芹的小说还没写成,他如何会看到此书?所以由他主编的《同人集》中不提到“大观园”即随园等语,也是当然的。明义在诗序中加上“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一语,也正要告诉读者: 《红楼梦》里故事的背景是在南京,不在北京。有人说“大观园”搬了家。我们雪芹纵然有“挟太山以超北海”的大力气,也不会千这傻事的。——并且,有这个必要吗?
原载《红搂梦学刊》 一九八零年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