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侃如:《文心雕龙》论“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6 次 更新时间:2016-0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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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侃如  

(一)

关于《文心雕龙》作者刘勰的思想体系,在学术界曾引起热烈的争论。范文澜同志在《中国通史简编》里说他“完全站在儒学古文学派的立场上”,而这一学派的特点是“哲学上倾向于唯物主义,不同于玄学和佛学。”⑴茅盾同志则指出他的“二元论倾向。”⑵最近《文学遗产》上发表了张启成、炳章、曹道衡等同志的文章,⑶一致认为他的思想本质是唯心主义的,而且炳章和曹道衡两位同志还明确指出是近于黑格尔类型的客观唯心论,这里就不免要牵涉到怎样理解刘勰所谓“道”的问题了。

炳章同志引了《文心雕龙•原道》中这几句话:

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迭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他解释道:“道是什么呢?刘勰认为是一种法则,一种抽象的观念,物质世界就是这个道的表现形式。……他所谓‘道之文’,就是道的外在的表现形式。”曹道衡同志还引了刘勰《灭惑论》中的“至道宗极,理归乎一”等句,认为他“断言宇宙间万事万物的本质归源于一种精神或理念。”此外,张启成同志曾这样说:

即他在《原道》篇中所说的“道”,也不是儒家的道和道家的道,而是“佛道”的“道”。对于他们三位的这些意见,我目前还不能完全赞同。

现在我先从《原道》出发,对于刘勰所谓“道”的意义作个初步的探索,然后再回到他的思想体系的问题上去。

  (二)

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里说明他写作这部书的目的和意义,中间有这么几句:

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因此,全书第一篇就是《原道》,接着才是《征圣》、《宗经》等篇。

刘勰在《原道》里首先指出,“文”是与天地同时产生的。自开天辟地以来,天上有日月,这是天的“文”;地上有山川,这是地的“文”。人是生长在天地之间的,是万物之灵,更应该有人的“文”。何说龙、凤、虎、豹,或者云霞、草木,以及林籁、泉石等等,都包含有“文”,那么人的“文”更是必然会有的了。

其次他叙述了人的“文”的发展历史。远在没有文字以前,就有了传说中的八卦、河图、洛书等等。有了文字以后,又有传说中的三坟、五典等等。到了唐、虞、夏、商、周,作品渐渐多了。孔子更是集大成的,把过去的著作整理成为六经,来教育后代。

最后他说明了文和道的关系。圣人是先知先觉,他能够理解“道”,而把他阐明在“文”里边。这种“道之文”是最能鼓动天下的。

这里我们要问:什么叫做“道”,什么叫做“道之文”?

在《原道》中有七句包含道字:“此盖道之文也”,“自然之道也”,“莫不原道心以敷章”,“故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乃道之文也”,“道心唯微”。我们细细体味这几句,感觉到所谓“道”就是“自然之道”,所谓“道之文”就是“自然之道之文”。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刘勰以“此盖道之文也”一句说明天上的日月和地上的山川,以“自然之道也”一句说明人的“文”,最后又用“盖自然耳”一句说明龙、凤、虎、豹、云霞、草木的“文”,那么非常明显,这三句的意义是差不多的,不过句法稍有变化而已。如果不避累赘的话,他应该都说“自然之道之文”。自然是客观事物,道是原则或规律,自然之道就是客观事物的原则或规律,道之文就是符合于客观事物的原则或规律的文。这里“文”有狭义和广义。全篇用了两次“道之文”,前一次说明日月山川,那是广义的“文”,泛指一切含有美和善的因素的事物;后一次是狭义的,专指圣贤的文章。但是不管是日月山川的景象或圣贤的文章,都是符合于客观事物的原则或规律的。白居易“三才各有文”⑷的主张,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

  (三)

以上只是我对于《原道》的粗浅的体会。现在要进一步问:“自然之道”是什么样子的?这要从全部《文心雕龙》中寻找答案,甚至要包含刘勰在《文心》以外的其他作品。

上文曾说,道是原则或规律。这是“道”字的基本意义,在《文心雕龙》全书中曾被广泛地使用着。例如:

诸子者,入道见志之书。(《诸子》)

夫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夸饰》)这里讲的是一般的原则或规律,是抽象的道理,有别于具体的事物。有时应用在“文”上:

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情采》)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与义。(《指瑕》)这也是讲写作上的一般原则或规律。无论指广义的“文”(如前一例)或狭义的“文”(如后一例),都是如此。

但是《文心雕龙》中用道字,也常常专指某一家或某一派所理解的原则或规律。如这几句就专讲道家的道:

乃正始明道,诗杂仙心。(《明诗》)庄周述道以翱翔。(《诸子》)但是《宗经》讲的显然是儒家的道:

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枢,极文章之骨髓者也。从“象天地”这几句说明看来,这个儒家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

怎样知道这个自然之道就是儒家之道呢?因为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里曾用充满热情的笔调,叙述他怎样梦见自己拿着礼器,跟着孔子南行,醒后不禁狂喜,深为自己庆幸;本来打算为儒家经典作注,来发挥孔子的教训,但因过去不少学者已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功夫,自己也很难超过前人;所以决心努力于文章的评论,好在一切文章都离不开儒家经典,论文也等于述经,而且过去论文的人都有毛病,自己很可以在这一方面做出新的贡献来。这样他就成为儒家的忠实信徒,所以不但在《文心雕龙》中首先要提出《原道》来,而且紧跟着就是《征圣》和《宗经》,圣是儒家的圣,经是儒家的经,所以这个道也就不可能不是儒家的道。那么,既然自然之道就是儒家之道,为什么他不在《原道》中直接提出儒家字样来呢?那是因为他所谓自然之道乃是最高的原则或规律,在讲文原于道的时候,只能说文原于自然之道。不过在诸子百家所讲的各种各样的道中间,惟有儒家所讲的道是符合于自然之道的,所以他最信服儒家,而他心目中的儒家之道和自然之道也就是二而一了。

但是,刘勰不是同时也信仰佛教吗?这个佛教之道在《文心雕龙》中占什么位置呢?

范文澜同志认为刘勰在《文心》中“严格保持儒学的立场,拒绝佛教思想混进来,就是文字上也避免用佛书中语。”⑸不过我觉得很难理解刘勰怎样把自己的思想分成两截,在《文心》中完全用儒家古文派的思想,而在别的作品(例如《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象碑》)中却又完全用佛教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吉谷同志所说“儒佛相通的观点”的话比较近于事实。⑹何况刘勰在《灭惑论》里明明说:

至道宗极,理归乎一;妙法真境,本固无二。……但言万象既生,假名遂立。梵言“菩提”,汉语曰“道”。张启成、炳章、曹道衡等同志也认为刘勰是儒佛统一论者。我认为这论断是可以信从的。所以在刘勰心目中,自然之道、儒家之道和佛教之道是三位一体的。自然之道是最高的原则或规律,而儒家之道和佛教之道都是符合于这个最高原则或规律的。他认为,儒家和佛教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产生于中国,用中国语来说教,而后者产生于外国,用外国语来说教。他在《文心雕龙》中不用佛教词汇,理由也就在此。

  (四)

最后,我们再回到刘勰思想体系的问题。

我认为要分析刘勰的思想,主要应该根据《文心雕龙》五十篇三万七千多字。奇怪的是,近人对于《文心》中的观点几乎一致认为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但对于作者的思想体系却又有唯物论、二元论、唯心论或客观唯心论等等不同的看法。我们从上文对于“道”的意义的探索中,可以看出张启成、炳章、曹道衡等同志所主张的唯心论或客观唯心论的证据似乎还不够充足。

首先是关于“道之文”的理解问题。《原道》中有两句“道之文”。炳章同志把第一句解释为“道的表现形式”;我认为应该理解作符合于自然之道的文,这里的文是广义的。对于第二句,炳章同志没有提到;我认为也是指符合于自然之道的文,不过这里的文是狭义的。就第一句说,好象炳章同志的解释也讲得通;但对于第二句,就讲不通了;因为刘勰明明指出这种文不是直接从道来的,而是通过圣人才产生的。在同一篇中两次出现同样的文句,应该只能有一种解释;对于第二句讲不通的,对于第一句也就很难适用。因此,我觉得炳章同志的解释尚有商讨余地,所以还不能就说刘勰主张“物质世界就是这个道的表现形式”,还不能据此而下客观唯心论的论断。

其次是关于《灭惑论》中“至道宗极,理归乎一”一段的理解问题。曹道衡同志认为是说宇宙事物“归源于一种精神或理念”,我却认为是说宇宙间最高原则只有一种,也就是儒佛统一的意思,所以下文才说到“梵言菩提,汉语曰道”的话。从《灭惑论》上下文看来,恐怕还不能马上得出客观唯心论的结论,因为这个道或理还不能就算是等于“黑格尔说的绝对精神”,或者是“朱熹所说的先于气(物质)而存在的理”。儒佛的道所以能够“弥纶神化,陶铸群生”,是因为它们都是符合于“自然之道”的,而不是别的原因。

最后是《原道》中的道是佛非儒的问题。张启成同志为了强调刘勰的唯心主义,认为他虽主张儒佛统一,但仍侧重佛教,因而说《原道》讲的是佛教之道。我觉得这样说法,有点勉强。刘勰出家是事实,但《文心雕龙》中紧接《原道》之后,就是《征圣》和《宗经》,怎能说这不是儒家之道呢?正如范文澜同志指出的,在《文心》中很少用佛教的语汇;我们很难理解刘勰在《原道》中专讲佛道,而又摒弃佛书中语。他之所以不用佛书中语,原因已在上文说明;我们既不能因此说他重儒轻佛,自然更不能说他重佛轻儒。他的确是儒佛统一论者,张启成同志的论断是不易令人信服的。

既然张启成、炳章、曹道衡三位同志的结论,我都不同意,那末是不是我完全同意范文澜同志或茅盾同志的结论呢?

是的,比较起来,我偏向于范文澜同志的结论,认为刘勰“倾向于唯物主义”,因为五十篇三万七千多字的《文心雕龙》可以作证。但是《文心》的理论也并不纯粹是唯物主义的观点,正如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级同学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所指出的,其中也杂有“神秘主义的色彩”,⑺所以范文澜同志说刘勰“即使讲到微妙处(言所不追处)也并无神秘不可捉摸的感觉,”⑻是与事实有些出入的。在这一方面,炳章同志和曹道衡同志都曾分析过,我认为可以补《中国通史简编》的不足。刘勰的思想以唯物主义为主,但也有浓厚的唯心主义因素,这是他思想上的矛盾。我们既不能说他完全是唯心主义的,也不能说他完全是唯物主义的。我们的任务正是要发扬他的唯物主义论点而剔除他的唯心主义论点。

不过,我们还不能从他的唯心主义局限里得出“二元论”的结论。二元论是什么?这种学说认为存在的本原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就是物质和观念,而这两种实体是互相否定、互相斗争的。主张二元论的人是想调和唯物论和唯心论,实际上却仍跳不出唯心论的圈子。法国十七世纪哲学家笛卡儿就是这样主张的。但是刘勰的基本文学理论,无论是创作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或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都看不出他是怎样有意识地走二元论的路。所以在茅盾同志举出更具体的论证以前,我们暂时还难于表示同意。

总结上文,我的意思是:

第一,刘勰的思想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但也有唯心主义因素。

第二,刘勰认为儒家之道和佛教之道都符合于自然之道,但《文心雕龙》是讨论中国文学的,所以不用佛教的语汇。

第三,自然是客观事物,道是原则或规律,文学应该符合于自然之道,也就是符合于客观事物的原则或规律。

正文注释:

⑴《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二编。

⑵《夜读偶记》,第18页。

⑶见《文学遗产》339、358、359等期。

⑷《与元九书》。

⑸《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二编,第422页。

⑹见吉谷:《文心雕龙与刘勰的世界观》,载《文学遗产》第339期。

⑺见该书第一册336页。

⑻《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二编,第4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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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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