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香红:北京旧城特辑(二):离开家之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50 次 更新时间:2015-12-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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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香红 (进入专栏)  

漂泊中的第四个家


到今年9月21日,谢玉春夫妇蜗居在王府井旅馆这间日租100元的地下室里正好一周年。和一般的地下旅馆没什么分别,常年不见阳光的潮味充斥着不足12平米的房间。两张简陋的单人床,干净的白布单,一张落漆的枣红色桌子上摆放着一台彩电,桌子旁边的门后面挂着老谢每天清晨去拉车时穿的白色纺绸唐装,裤子膝盖部位是两个大大的白色补丁。门右边墙上的衣架上,挂着六七套衣服,左边起是张春婴的两身旗袍,白地蓝花,赶上商店拆迁大削价,70块钱买的两块布料,自己裁,自己做的。位于墙角的深蓝色手拉杆旅行箱意味着随时可以装起全部家当走人。

自2003年2月24日位于南池子普度寺西巷的谢家被强拆后,谢玉春夫妇就开始了四处漂迫的日子。他们只是北京南池子修缮和改建工程中被强拆的14户之一。被强拆的房子是谢玉春的爷爷在1947年买下的,谢玉春和他的四个兄弟姐妹也先后在那里成家,至今已生活了四代人。1987年,全家对院落进行了翻修,临街的门面房还开了家小饭店,作为全家收入的重要补充。

在这漂迫的四年多里,他们住过民革办公室的办公桌、甘雨小区警务室、北池子大街116号、甚至还在东华门办事处门前的大街上露宿,而王府井旅馆是他们的第四个家。

摸着出过车祸受伤的腿,张春婴不由得提起了原来那402平米的温暖的家,“现在的生活和没拆家之前简直没法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以前一大家子住在一块,热热闹闹的,每年夏天来了都要出去旅游,去很多地方,那时候的日子可真是小康生活啊。”

车祸发生在去年五月份,那天下着雨,张春婴被一个肇事的出租车给撞翻了,腿部半叶板严重积水,一年来只能靠拐棍走路,一到阴天下雨,地下室的潮气让张春婴的腿更疼。在闷热的天里,她的左腿膝盖上也绑了厚厚的布。

老伴儿谢玉春插嘴道:“原来我坐在家里什么不干就能来钱,现在呢我每天出苦力蹬三轮来养家糊口,60来岁的人了,我还能蹬几年。原来我也是国企职工啊,内退下来的钱我们两个加起来不到1100块钱,没了房子我怎么活,人家看我这么一体面的人蹬三轮,就很不解的问:老谢,你怎么也干这个啊。我只好摸摸肚子说,我饿啊。”

从普度寺西巷出来后,老谢两口不接受给他家安排的中转房,那是一处需要爬过渣土堆、墙壁裂了大缝的破院子。于是,从2003年2月24日起到10月1日,谢家三口住了8个月的民革办公室。两口子睡在地上,儿子睡在办公桌上,白天人家上班时间,他们只好在马路边、商场里溜达。10月1号那天,办公室不让住了。两口子在东华门办事处门前的大街上睡了一夜。之后,两人被安排到甘雨小区警务室,住到10月17日,又不行了。

北池子大街116号,这间不满12平米的临街房,已经是谢家夫妇的第三个家了。在这里,老谢开始了蹬三轮的生涯,为此他还写了一首诗:“骄阳似火去拉车,汗流浃背淌成河,载客方知钱难挣,不想夕阳干此活。”

 房子里只有两张光板床,经老谢要求又给了他们一张上面写有“高法”二字的没有抽屉的桌子。80多岁的老公公和他们住在一起,因拆迁吓得经常大小便失禁,一夜起来折腾好几次。

三年时光一眨眼过去了,2006年9月20日,东华门办事处工作人员送来通知书,以“拆尾”为由要求收回116号,限期一天搬走。

“9月21日凌晨,我们两个离开了116号。70多公安、城管拉了警戒线来拆迁,我们东西都没收,换洗的衣服,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没带,就穿了这件挂在门后的白衣服,薄薄的像纱的这件,老谢穿着短袖,一直到10月多份,我们俩就一身衣服,冻得哆哆嗦嗦的,走在王府井大街上特别显眼。从那时起我们开始住遍了王府井大大小小的旅馆。”张春婴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摩挲着衣服。

“更可气的还在后面,”老谢的脸涨得通红。“9月23日,我们两口子出去坐出租车,两名派出所所长带着10名警察把我们搭乘的出租车包围了,生把我们往110车上拉,还不让出租司机走,打了起来,交通都堵了。”厮打之中,老谢的背带被扯坏,衬衫被撕坏,裤子也掉了,“看我现在的背带吗?这是他们事后赔我的。”老谢用力扯了扯身上这条红色条纹的背带。

他们俩口已经成为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日志本和1826个市长热线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张春英一边说一边拿出了日志,“凌晨四点半起来登三轮,去早点摊吃早点,八点半去市信访办上访,然后让工作人员登记,写上“把抢走的房子退给我”,回来后打市长热线,去馆子吃午餐,晚上回来写日志。”

“到今年五月份,我一共打了1826次市长热线,直到900多次,电话那边才说我的事情已受理,之后再无音信。”张春婴的声音越来越激动。

翻到某天日志:5点半起床,空腹、血糖低,出去拉了一圈赚了60块。8点半去信访办登记,之后去东华门办事处找书记,接待人员说书记不在……

“刚拉车的时候难啊,不会蹬三轮,外地蹬三轮的还欺负我,一天十几个小时下来赚不了二三十块钱,慢慢习惯了,身体又不行了,现在每天就拉一个早上,一个月蹬三轮下来赚不了1000块钱。”老谢无奈地摇头。

翻到中间,一张清晰的房屋构造图工工整整画在16开的本子上,张春婴的目光专注地盯在上面,微笑着说:“这是我原来的设想,如果政府补给我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我会这样来设计它,后面还有一页呢,也是我的初步设计。”曾经的她是北京冶金厂的绘图师。

家,只是一个美梦,夹在信访日记的中间,每天写日记的时候,都翻到这一页,给想象的家中再添加一些什么。

日志本最后一页列着老谢的债务清单,整整齐齐排下来大约十几个人名,“这个月看病花了3800块钱,药又快没了,脑血栓输了10天液。现在高息负债,给朋友10%的利息,今年一年花了7万,平均一个月就得6000元生活费。就是这样,我也要坚持下去。”老谢坚定地挥挥拳头。

“旅馆里不让做饭,我们只好在外面馆子吃。在外面吃开销很大,一天旅馆100多块钱,早点省着吃也得5、6块钱。不敢去外面小馆子吃,就怕传染上肝炎。老谢身体本来就不好,胆囊摘了,还有脑血栓、高血压、青光眼,一天一捧一捧得吃药。”说着说着,老伴张春婴的眼圈就红了。


物权法能保护我们吗?

在外漂泊的4年里,谢家夫妇的遭遇得到了周围老百姓的同情。当张春婴在王府井的马路上无家可归、四处游荡的时候,就有好心人走过来说:“大姐,要是没有地方去了,喝水到我这来。”

从116号时候出来的时候,北池子社区捐给他们男女秋衣各一套;衣架上盛衣服的袋子是商场售货员送的;老谢拉三轮穿的衣服上的补丁街上的裁缝补给的。张春婴说起这一切,眼睛里闪着光。

私下里不少人给他们打气,有人说:“老谢,物权法要出来了,你有希望了。”

张春婴的目光空空的,望着远处自言自语地说:“物权法是要出了,前两年人大讨论的时候我就一直很关注,但它会不会就像一个漂亮的气球飞在天上,当老百姓伸手够的时候就破了。宪法也没有把我们保护了,物权法能保护我们吗?”

下午5点左右,老谢两口子去见一个老朋友,一路蹬着三轮,走街串巷,车子驶过了王府井教堂、老舍故居、老谢眉飞色舞地讲着北京老胡同的典故,车子在胡同里灵活地转着,驶向了北池子大街,顺着老谢的手指着的方向看去,116号——他们曾经栖身的家的墙壁上贴上了大幅福娃宣传画,在北京九月阳光的映衬下,五个福娃鲜活可人,老谢说:“你知道福娃后面贴的是什么吗?是我亲手写的三个大大的‘冤’字。”


经租房,半个世纪的纠葛

这是一桩旧事,半个世纪的岁月风尘已经抹平了细节的鲜活与生动。  

这是一桩难以忘却的旧事,半个世纪的时间长度还不足以填平记忆的沟壑。  

“经租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字眼,是经济适用房吗?这是今天人们的第一反应。但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是刻骨铭心的,因为他和他家族的命运因为这三个字而改变。  

保护私产入宪,终止了中华大地上千百年来变更财富所有权的零和游戏,号召人们创造财富而不是争夺财富。在私有财产权受到保护再次被确认的今天,经租房的存在不仅仅关乎许多人的命运,更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  

我们希望用经租房事件中形形色色的故事说明这个道理——产权确定是经济繁荣的前提;个人产权的确定是社会发展的条件,而不是障碍。  


翻不过去的记忆  

邵新和的故事只是那场遍及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小小部分。在邵新和的意识里,这房子始终是他的,那个“私”字,经过多次的运动改造也没有洗掉。     

93岁的邵新和一生疯了三次,其中有两次是为了他的房子。  

1994年是他最疯狂的一次,每天天一亮,这个已经83岁的干瘦老人手里拿一把刀,到处拍得“啪啪”响,蓬着发围着房子转,像一名战士护卫阵地一样巡视着“他的”房子。  

“连走带跑的,脸都变色了,儿女拉不住,警察也没办法,可怜不都是为了那房子。”老邻居王桂珠说。  

发疯的原因在外人看来不可思议,“邵家”前院被房管所用作仓库,前院的人只好改走“邵家”四合院的大门,邵新和就是不让人走,“这房子,这院子都是我的,凭什么你要走?”于是他就堵在门口,最后发生冲突,邵新和的头被打破了,于是几十年来关于房子的积郁一起爆发,他再一次疯了。  

在邵新和看来,这一亩零分六厘二毫的二进四合院是他的私有财产,是他邵家的房子,但记者在引述的时候,不得不将“邵家的房子”打上引号,因为现在除了邵家的人,没有哪一个政府部门承认这房子是邵家的,它们有一个统一的名字:“经租房”。 

经租房一词来源于1956年1月18日的一份中央文件,这份文件提出了对城市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由国家经营租赁”,即“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 

邵家的二进四合院共32间房,只给留下4间“自住房”,其他都被经租。“不经租行不行?不行!每天给房主开会,非得同意不可,不同意不让回家!”解放后第一代街道办事处主任、邵家的老街坊王桂珠回忆说。  

邵家只是这场遍及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小小部分。1955年12月,中央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城市的私有房屋调查表明,各城市的私房占有比例大多在50%以上,最高的苏州市达到了86%,北京的私房占有比例是53.83%。  对于邵家来说,生活的变化并不是很大,“每家发了一个小本本,每月到银行去取49块9毛5的租金,我那时候十多岁,每月都是我去领,因为妈妈每次都把5毛的零头给我,小时候的东四十三条横街上都是各种店铺,5毛钱对我来说可以买很多糖果玩意儿。”邵新和的大女儿邵香珠说。  

但是在邵新和的意识里,这房子始终是他的,那个“私”字经过多次的运动改造也没有洗掉。“我父亲一辈子不抽烟不喝酒,最大的理想就是置家置业,房子就是他的命。”邵香珠说。  

1951年邵新和才刚拿下这所房子的产权,十多岁进京做工的所有积蓄都投在了上面。年纪四十,新置屋产,正是人生最鼎盛的时候,那时的他想不到后来可能发生的事情。  

1966年8月,已经20岁的邵香珠记得她家的大门上贴上了红卫兵的大红布告,上面写着:“勒令私房主交出房契,不交者格杀勿论。”  

“谁敢不交呀,说是小业主,不舍得也得舍得!”王桂珠向记者描述当年的情景。  

“房契是我去交的,红卫兵看都不看就扔在地下。”邵香珠说。交了房契的人家门上会被贴上一个三角形的小木牌,上面写着一个“交”字,这无异于一张可以阻挡万束箭矢的安全牌。  

就在这时,49.95元的房租停止发放了,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明。  

交过房契不久,邵家的房门上又贴了一张红卫兵布告:“勒令24小时滚出北京城。”  

邵新和与老婆被剃成阴阳头站在桌子上斗过之后,脖子上挂着一块“逃亡地主”的牌子遣返回了河南老家。  

这一去就是17年。  

1982年邵家落实了政策,邵香珠先回到了北京的“家”。她发现原来的四合院大门没有了,一对石狮子门墩没有了,影壁二道门门楼金鱼池也不见了,整个四合院变成了大杂院,前后两个院住了14户人家,搭建了将近20所小房,原本宽敞的大院子挤得只剩下羊肠子一样的小道。  

不仅如此,邵家原有的4间自住房也被他人挤占,家财尽失,一家人在自己的院子里已无立足之地。  

邵香珠带着一个孩子和弟弟在海淀区借了一间8平方米的小屋居住。一年后又被“请”了出来。“那时候真困难啊,那小屋要卖给我,400块,可我连40块也拿不出,不能买人家就让我搬走,我能去哪里呢?”  

邵香珠搬回了自己家的院子,在4.5平方米的公共水房里搭了一张床。这一年她要回了两间自住房,1983年又找回了被房管所占用的另外两间。  

1983年3月11日,北京市《关于落实“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中说:“文革”初期,在“左”的错误影响下,北京市接管了8万多户房主的私人房产,共51万多间,其中,房主自住房27万多间、出租房23万多间,建筑面积合计约765万平方米,相当于解放初北京城市全部房屋的1/3以上。  当邵香珠进而想要回整个院落的房子时,得到的一句话是“那是经租房,已经不是你的了”。再问,就是“没政策”。  

1983年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还是“没政策”。  

女儿要回自住房后就把邵新和接回了家,但没多久他就疯了,他看不得那么多不认识的人住在“他的”房子里,邻居们动一块瓦都像要他的命,他每天做的事就是不停地和邻居们发生冲突。  

1994年第三次发疯之后,他的“劲儿都泻完了”(王桂珠语),人也瘫了。女儿用轮椅推着他遛弯的时候,他就要求围着他的房子转,嘴里喃喃地说:“我的房子,我的房子……”  

全北京像他一样还活在世上的经租房产权人已经不多了,“据我所知,不到10个吧。”邵香珠说。  

记者5月25日见到邵新和的时候,他已经失语了,不能说话了。他只用眼睛盯着记者,翘着大拇指,邵香珠趴在他耳边大声说:“好好活着啊,你的房子快要回来了。”  


推土机前的现实  

今天,当推土机如张开嘴的大鲸一样吞噬着一片片平房,许多经租户才意识到: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成了眼下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推土机如张开嘴的大鲸一样吞噬着一片片平房,当它有一天真的来到西城区廊中下胡同10号的时候,这一家人才惊醒:祖屋就要失去了。  

院子里的7户人家,每家拿到每平方米1万多元的补偿另寻他居去了,每走一户人家,拆迁的人就来把这家的房顶挑了,瓦揭了。  

“这是我们的祖屋,拆房子应该和我们谈呀,怎么没有我们的事?那些没有产权的人拿到的补偿比我们还多,我们的所有权体现在哪里?”  

马家的困惑没有人来回答。  

2003年7月开始拆迁,现在马家周围一万平方米已经拆没了,马家的人还在废墟里坚持着。白天马家大门紧闭,院子里养着3条狗,马振环兄妹原来不在祖屋里住的都搬了回来,一家人日夜守着,阻止人来拆房。  

记者去的那一天,拆迁的人在马家坐了3个小时,这是最近的第5次谈话了。  “我相信政策明天就会出台,所以我今天不走。”马振环对拆迁办的人说,也对记者说。  

因为拆迁的推土机堵在门口了,马振环才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自己的经租房,她花100块买了一本《国家房地产政策文件选编》,在里面看到这样一段:“国家经租房的性质是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这就是说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们的家属继承,但可以继续领取国家给予的固定租金。”(1964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丧失所有权的批复》)  

“这对于我们家来说是惊天的消息。”马振环说。  

“不是一直是国家替我们经租的吗,怎么一下子变成国有财产了?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和我们说过?就算是赎买也得让当事人知道吧,也得办个手续吧,是谁通过什么方式从我们手里赎买走的,从“国家经租”到“国家财产”是怎样突变的?”马振环抱着文件一路往家里赶一路用手机把文件内容念给家人听一路用笔将那些段落划下来。  

马振环说他们兄妹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讨回祖屋。直到找到律师后他们才知道,他们手里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些房子是他们的。房契、产权证都在“文革”的时候上交了,而且,他们的房子是“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2年的一份文件中明确规定,此类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接着马振环前往西城区房档所查取“文革”时期房屋产权证,得到的答复是:“保密”,只有打官司的时候,律师提取证据才可以查。  

这时候他们更加明白保存住祖屋的重要性。“拆平了,我们就没有证据了”。为了拖延拆迁时间,他们一家人想法和拆迁办搞好关系:中秋节送月饼,平时请到院子里喝茶,从去年7月一直坚持到现在。  

2003年7月1日,马家兄妹得到消息:北京市档案馆可以查解放以前的房屋档案记录,可复印,但不许公开。马振环依照老门牌号,找到了她家房子的买卖契约。  

“不知道是什么偶然的因素使那份契约保存了下来,当我们拿着它的时候,觉得它有千斤重。”在这张1936年由北平市政府核准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书上,记载此处房产为民国21年(1932年)按每亩60万(当时货币)标准地价买下的,三进四合院25间房。  

“我的大奶奶、奶奶(妯娌俩)旧社会一直是给人‘做外活的’,就是到大户人家做老妈子,爷爷也在别人家里做管家。奶奶30岁的时候守了寡,买房子的时候大奶奶60岁,奶奶也44岁了,钱是她们一生辛苦攒下的,准备做不动的时候依靠房租养老。她们怎么会是剥削阶级呢,再说当初定成分的时候我家定的是‘城市贫民’呀。”  

马振环的奶奶在1959年就去世了,父亲也于1998年病逝,马家兄妹应该是房子的第二代继承人。父亲去世的时候说:“慢慢等吧,如果房子退了,你们可要记得交税。”他至死都不知道房子已经不是马家的了。  

因为有私房,马家兄妹4人都没能从单位分到房。孩子大了,结婚生子,自留的7间房一共只有78.1平方米,“守着房没房住”。  

马家的院子里种着两棵大树,一棵是枣树,一棵是核桃树,它们是马振环儿时亲手种下的,但现在两棵相距不到一米的树命运却很不相同,枣树姓“私”,核桃树姓“公”,因为枣树种在马家自住房前,而核桃树的地盘已经被经租出去了。因此,马振环对枣树有处置权,核桃树却动它不得。街道上仅有的几次洒药除虫,只有核桃树的份,枣树除外。  

马振环在枣树下摆一张藤椅,整天坐在那里,守着被挑了顶的房子。“挑顶的时候,心里痛。如果这房子就这么强拆了,我死了心里都会有阴影的。”她说。  

马家希望拆迁慢一点再慢一点,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能不能等问题解决了再拆?  

“谁心里也没底,只能走一步说一步。”马振环深锁着眉头说。  


祖屋啊,名誉祖屋!  

守着“名誉祖屋”而成为住房最困难的人,这是许多经租户的现实处境。  李桂莲不知道自己为房子所苦的生活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北京市宣武区贾家胡同40号的院子曾经是一个雕梁画栋的四合院,现在是个大杂院。这里的11户人家与李家的关系也像杂院一样芜杂。  

这个院子曾经是李家的。  

李桂莲曾经在这里过着艰难的日子。她和儿子丈夫三口人住6.8平方米的半间房,屋里搭着双层铺,电视机吊在上铺方向的屋顶上,开关电视的时候用棍子捅,因为只有在那么高的位置才有地方安置它。  

而在院子里,有的是空房,有3户人家的房子长年空着,他们都是在外面有房的人家,有的人家还把空房租出去赚钱,但是李桂莲一家却不能住。对于她这个曾经的房主来说,那已经是“公产”。  

李桂莲的父母有5处房产,其他4处的所有房间都被经租,而在宣武区的这一处,有当年给她的奶奶、父母和5个兄妹留下的12间自住房,其余房间也都被经租。几十年后,李桂莲5兄妹都长大结婚,现在他们的孩子也已经长大结婚需要房子,12间房子早不够住了。  

李桂莲的妹妹一家3口住13平方米,孩子大了实在住不下,只好向院子里长期空着房子的人家请求:把你的房子租给我吧!  

房主反而要租自己的房子住,这个道理不好想通,更想不通的是他们兄妹在单位的身份是“有房户”,没有权利享受福利分房。  

李桂莲的弟弟一家3口住12平方米的房子,到单位要房,领导说:“你自个有房,你去要回来啊,到市政府去要啊!”而到市政府反映情况,得到的又是:“你的住房困难应该由单位解决!”  

李桂莲说她在48岁的时候还报名献血,就是之前和领导有个交易:献血之后单位分房的时候,给她分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献完血她跑回单位看分房榜,没有她的名字,“脸冲着墙我号啕大哭,心里的委屈就别提了。当时的感觉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守着“名誉祖屋”而成为住房最困难的人,这是许多经租户的现实处境。  记者走访了许多经租户的四合院,发现他们大都缩居在院子的一角,高大而正统的本应由主人居住的北屋一般住的都是“别人”,他们住的大都是东西厢房、耳房,位置好一点的是前院的南房,从这个细节里仍然可以感受到那个消灭“私有”的时代的气氛。  

拥有祖屋的人生活因祖屋而改变,命运也因祖屋而改变。被祖屋所苦的不止李桂莲一个。住崇文区花市上二条45号的邢新菊是父亲62岁生的“老来女”,那时的父亲已经没有了劳动能力,全靠他在1939年1940年购置的两套房产生活。1958年经租后,家里立即陷入贫穷,邢新菊和姐姐只有辍学,14岁的她就去了东北农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楯教授告诉记者:“经租的人绝大部分不是大的有产者,大有产者都在此之前公私合营了,经租的私有房主多是城市贫民,正是因为生活很困难,所以他们才靠租房子的租金生活。而到‘文革’时期上交的房更是穷人的房子,在北京叫做‘棋盘星碎砖头’的房子,都是靠城边的。”  对于经租,李楯一言以概之:那时的一个理想是实现人人有房住,人人可以不花钱地住房,但国家并没有什么积累,所以改造私房是实现理想、实现国家财富快速积累的有效途径。

“那是一个国家财富的强势聚集期。” 


(2007年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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