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意见说,文章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写春天就要贴近春天的本质。如果真是这样,春天的本质大致是客观的,不同的作家贴近的春天就是一样的。这还有什么个性,还有什么艺术的创造呢?这个问题,用理论的语言来回答,并不难,因为文章不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且是心灵感应的发现,而心灵是多种多样的,文章也就贵在多种多样。但是,理论有两个缺点,第一,它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第二,它是不完全的,即使正确的理论,也很难把艺术作品的生动感性充分表现出来。更好的办法是作品解读,但是通常的解读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孤立地、单独地分析一篇作品,作品深刻的内涵仍然很难充分显示出来。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以为,作品解读,应该是成系列的,将同类题材风格不同的作品放在一处解读为上。
这种方法叫做:同类比较。
要真正读懂朱自清的《春》,光读朱自清的这一篇,是不够的,在读完这篇以后,再读读林斤澜的《春风》,在文章的特点上,就可能有相互说明的功效。
朱自清的《春》,从上个世纪40年代,就入选中学语文课本,至今已经60年左右了,语言文学学术研究的发展,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但是,对《春》的解读却基本上是踏步不前,这除了理论上的落伍以外,还有一点就是没有比较的参照系。而没有比较就不能进行深入的分析,而比较当以同类比较为入门,为此,我们把朱先生的《春》和林先生的《春风》放在一起来解读。
朱自清的《春》,文学性很强。从表面上看,这篇文章先写春天的一般景色,接着分别从几个方面去描写。第一,是春天的草;第二,是春天的树;第三,是春天的风;第四,是春天的雨;最后再综合起来赞美春天的美好。
一般说,这种分门别类的写法,平铺直叙,罗列现象,有写成流水账的危险,是不容易讨好的。但是,朱自清这篇文章却并没有平铺直叙的感觉。
原因是什么呢?
原来,表面上他是在分门别类地写春天的景象,实际上这里面渗透着一种属于他的对于春天的美好感情。而这种感情,不是直接讲出来的,而是包含在他对春天的景色(草、树、风、雨)的感受中的。
他写的是一般人的感受吗?
好像不是,一般人,对于春天没有这么丰富的感受。
他写的是他自己的感情。不错,肯定是他自己的感情。但是,并不是日常的感情,而是经过提升的感情。平常的感情,没有这么精致,也没有这么美好。这种感情和平常的感情最大的区别就是,是有意诗化了的。
其主要表现就是对于春天带来的一切变化,即使是看来习以为常的,不起眼的,他都寄托着一种美好的情感。草绿了,花开了,风吹着,雨下着,平时由于习惯,视而不觉,感而不知,知而不新。但是,朱先生却把这些表现得新鲜、可爱、美好,叫人欢欣,令人惊喜。
就说草绿了吧。通常,谁没有见过呢?也许还感到过喜悦。有了这样一闪而过的、而且是真真实实的感觉,能不能写成文章呢?不能。因为这种感觉,不够美好,不够精彩,也不够有特点。而朱先生在我们感觉不到精彩的地方,却体验到了一种精彩。文章第一句就和我们不太一样: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这里的精彩在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春天急迫期待的感情。为什么期待?因为在他看来,春天的一切都分外地美。他这种美的感觉,又不是直接说出来的,而是通过他的微妙的感觉传达出来的。在我们眼里,草很快长起来了;但是在他笔下,草是“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的。这个“偷偷地”是一个关键词,这里表现的不仅仅是草一下子冒出来,而且是一种突然的发现:没有注意,一下子就长出来了。
这三个字里透露出一种无言的喜悦,喜悦春天来了,同时喜悦自己的喜悦。
朱自清先生的这种感情,当然是他自己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一定是他写文章当时的。文章写在1933年,他已经三十开外了,但是,有些话似乎并不像而立之年的人说的。文章写到望着满眼的绿草,其喜悦的心态是这样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有许多活动不像是步入中年的人的,有点像是儿童的,如打两个滚儿,捉几回迷藏,都是孩子们的事。这里的喜悦,是调皮的,活泼的,天真的,淘气的。
不是说为文成功之道在于贴近自我吗?那么朱先生这样不是远离自我了吗?但是,读着这样的文字时,我们并不觉得虚伪,恰恰相反,这些地方比较精彩。这里有儿童的趣味。这里的趣味,虽然不是朱先生当时的趣味,但却是朱先生想像中孩子的激动,孩子气的欢欣。这里,也许有朱先生儿童时代的记忆,甚至包括他阅读儿童文学作品的时候,激起的童心的向往。
贴近自己,并不一定是贴近现时的自我,也可以是贴近儿童时代的自我。不一定是已形成的自我,也可以是想像中,应该是这样的自我。
自我是丰富、复杂、立体、深邃的,一篇文章,并不能贴近其全部。所谓文如其人的说法,可能是把问题简单化了。一篇文章只能是对自我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或者是当时的,或者是记忆的,或者是现实的追求,或者是理想的怀念等等的探索,一种尝试性的表达。
在《春》里面朱自清表现的自我,和在《背影》里的显然不尽相同。在《背影》里那个先自以为是后来又真诚忏悔的儿子是年轻的,但在这里变得幼小了,天真了。这显然是朱自清先生的虚拟,他用自己想像中纯洁的儿童的眼睛、天真的感觉来感觉春天。
对童心、童真、童趣的怀念和想像,也是朱先生自我的一部分。
这个部分,不在朱先生日常的自我表面,而在他的心灵深处。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被调动出来。文章对春天的树的描写,有许多动人的话语,都表现着这种特别的感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开花像“赶趟儿”似的,花下蜜蜂嗡嗡地“闹”着。这些话语,都有一种孩子气的感觉渗透其间。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一种热闹的感觉,开心的感觉,这种感觉,成人也是有的,但是,成人没有这么单纯。成人关于春天的经验也多了,但不像孩子那么“少见多喜”,不太可能为这么简单的事情而激动得这么单纯,而朱自清在表达这种单纯的欢欣时,连句子结构都是简单平行的,不太讲究句法和语气的错综。在许多地方流露出孩子气的语调:
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在形容野花的时候,他不追求丰富的形容词,而是尽可能用比较简单的形容,“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是词汇不够吗?不是,朱自清在必要的时候,很会用排比来形容的(如《荷塘月色》),这里只是为了表现儿童的知识和经验的有限。“像眼睛,像星星”,不是太俗套了吗?显然他是不想超越儿童感觉的限度,特别是“还眨呀眨的”,完全是对儿童口气的模仿。
文章接着写到春天的风,春天的雨,仍然是以美化、诗化为目标。
写到春天的风,突然来了一句古典诗歌“吹面不寒杨柳风”,又把春风比喻为母亲的手,这些也还和孩子的感觉和经验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到了下面: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
花香“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这就明显超出了儿童的感觉和口气,露出朱先生作为文学家的感觉和趣味来了。类似的还有:“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朱先生很有分寸感,把带有成人文化趣味的话语和儿童话语不着痕迹地结合起来了。文章里还有好些句子,两种趣味水乳交融,分不清是成人的,还是儿童的,“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地响着”。这是很诗意的,可能出自“牧童遥指杏花村”,也可能出自“短笛无腔信口吹”,这都是古典的诗意,但是相当浅白,和儿童的感觉是可能交融的。
事实上朱先生在这里用了一些技巧,用得读者根本感觉不到,这可能是最好的技巧。
例如,朱先生在这一段先用了一些表示触觉的字眼:春风“像母亲的手抚摸着”;后来又转化为味觉:“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花香”在空气里“酝酿”;再接着转向了听觉:鸟儿的歌唱与流水“应和”,牧笛“嘹亮”。这一切综合起来,构成了多种感觉的交响。
不过,这种技巧,朱先生似乎并不留连,只是点到为止,他最拿手的还是视觉意象,到了下面一段,他就又回到视觉世界中来了。写到雨时,儿童的视觉趣味仍然很活跃:“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在儿童式的短句中,成人话语、古典诗情画意悄悄地渗透进来:“(雨)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这明显是古典的诗情画意,但是,从文字到意境,并不太古奥,完全在儿童的认知“格局”(scheme)可以“同化”(assimilation)的边缘上,因而,他创造了一种老少咸宜的境界:
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你的眼。
这个“逼”字肯定是苦心经营的结果,不是孩子能自然流露出来的,但是,这个字又很口语,用在这里,一点没有刻画的痕迹。
接下去写到了傍晚,特别是上灯以后,出现了“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并且为之提供了一幅静默的图景:
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簑戴着笠。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读到这里,可能绝大多数读者觉得很自然,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但细心体会一下,可能会发现,这是一幅诗意图景,和前面春天的图景有所不同,前面是眼花缭乱、热闹的景象,而这里,却刻意强调它的静默。这是生活本身如此,还是作家别有匠心?
我以为,这是朱自清刻意为之。
在本文开头我说过,《春》的章法,有一点危险性:分门别类的写法,是不容易讨好的,有平铺直叙,罗列现象,写成流水账的危险。
流水账、罗列现象、平铺直叙,在艺术上的危险就是单调,缺乏内在的丰富和变化。
如果真是这样,朱先生这篇散文就不可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可能是意识到了单调的危险性,朱先生在行文中,一方面以一种孩子气的单纯贯穿全文,另一方面,又在努力寻求内在的变化。前面已经说过,从视觉意象到触觉、味觉和听觉的转换,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在大幅度动态的、热闹的景象之后,提供一幅静默的图画,与之形成对比,预防可能产生的单调之感。应该说,这一笔是比较到家的。
到了文章的最后几个小节,朱先生似乎又恢复到开头的境界中,又热闹起来了。天上的风筝,地上的孩子,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都写到了,用的都是蜻蜓点水式的句子,这是为什么?可能是作者觉得,这是一篇为他编撰的中学语文课本而写的文章,不能太长,应该结束了,在结束的时候,应该点一下主题,这个主题不应该停留在文人的诗情画意中,而应该有一点积极的、健康的精神。于是,不管大人孩子,都一个个精神抖擞,充满了希望。但是,把主题这样说出来,毕竟是概念,缺乏感觉。于是朱先生就用形象把全文概括起来: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应该说,这是符合全文的整体形象的,也符合朱先生许多写风景、写季节的散文的风格。20世纪70年代,身在香港中文大学的余光中先生曾经指出,朱先生好用“女性拟人格”的修辞。应该说,这是中肯的。
本来文章到了这里,应该结束了,可是,朱先生又加了一句: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这很明显,是为了给孩子们以更积极、更昂扬的精神诱导。这种苦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文章的点题句,却可能是脱离了文章整体的。因为在这篇文章中,读者感受得最深刻的,大都是优雅的、天真的、孩子气的单纯,而不是什么“健壮的青年”“铁一样的胳膊和腰脚”。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并不想强加给任何人。
对这最后一句,应该如何评价,可以讨论。也许有助于把同学们从被动的接受状态中解放出来。
事实上,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局限性不仅仅是这一点,还有更多的,我们一下子感觉不到,只有读了林斤澜的《春风》,才可能有更深的体会。
朱自清的《春》写得很美,但是,他并没有把春天的美和对春天的美好感情写光,他只写了很有限的一个侧面。不明白这一点,就可能把这篇散文神圣化,误以为这是唯一的写法,其结果是,把我们对世界的多元感觉封锁起来,把我们的心灵关闭起来。
朱先生以最大的热情,从各个方面去渲染春天的美好:春光明媚,鸟语花香,从城市到乡村,从老人到孩子,天上的风筝,牛背上的牧笛,都写到了,都写得很美,好像再也不可能想像出春天还有什么美好的景象了。但是,朱先生所写的春天,只是中国东南沿海,主要是江浙一带的春天,他所表现的春天的情趣,也只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比较婉约的情趣。
这样的春天和春的情趣,与无限丰富的世界和心灵相比,真是沧海之一粟。
林斤澜就公然表示,他不喜欢类似朱先生为之陶醉的那种春天。他并不认为那样的春天是最美好的,他在《春风》的最后这样说: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当然,他并不是绝对反对江南的春光,他说,本来也是欣赏江南风格的春天的。对充满于朱先生文中的古典诗情画意,他本来是十分欣赏的:“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样的经典名句,他认为是“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注意:用口语来形容典雅的诗意,表现了一种特别的情趣)。只是他反对以江南的春光作为唯一的标准去衡量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否定北方的春风。他承认北方的春天是寒冷的,到处是积雪、冰碴、冰溜。但是就在这冰雪不肯撤退的时候,春风来了。北方的春风不像朱自清先生赞扬的那样“吹面不寒杨柳风”,它没有那样温和、细柔,在南方人看来,那简直不是春风。南方人甚至到了北京都感觉不到春天,“哪里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但是,他认为,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北方的风别有一番诗意的美:
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梁,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这样的风,和杨柳风迥然不同。首先,吹在脸上并不舒服,像针扎似的;其次,声音也不好听,呜呜的,哄哄的,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的,似乎并没有音乐感/美感,好像是缺乏诗意。但是,读者仍然感到,这样的风中有一种东西有点感人:“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作为报导春天的温暖到来的使者,风横扫过苍莽空间,经历了粗粝的磨炼,带着一种豪迈、苍劲的气势。似乎能给读者一种暗示: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美好和艰难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一种美,不过是另外一种美,与江南柔婉的美不同,这是一种粗豪的美。
读这篇作品,就是要学会欣赏这样的美。这种美,并不优雅,并不像孩子那样稚嫩、可爱,但它有深度,一般人不能自发地欣赏其内涵。因为它是潜在的,隐藏的,在它粗粝的外表下,有一种深刻的东西: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水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
这种美是另一种类型。朱先生的美,是温文尔雅的,经过古典的诗情画意的提炼,很优雅的;而这里却不讲究什么优雅,河水开裂,树枝刮折,轰的一声,嘎的一声,好像是很原始的。房子的木头架子都响起来,是不是有点可怕?虽然可怕,却仍然是美好的。因为,这让作者想到,这是冬眠过后的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松动浑身关节。这里面有一点生命复苏、痛而且快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属于田野里的体力劳动者的,而不是文人的。
这就透露了美感的区别,前者是江南的、文人气质的,后者是北方的、劳动汉子气质的。这一点到了下面一段,就更为明显了:
麦苗在霜冻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靸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哧地,帮助呼哧哧的人们,把粪肥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关注麦苗和山桃,完全是庄稼汉子看自己的田地的感觉,至于穿上非常土的鞋子,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羊皮背心,坦然于这种不时髦还不算,甚至还“背上羊粪”(带冰碴的)去施“粪肥”,这样的姿态和气味,不论在古典还是当代文人诗文中都是上不了台盘的,和美挂不上钩,但是林斤澜对此津津乐道,还特别交代,把粪肥施得“匀净”。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居然还发出“好不痛快人也”的感叹。这样的感情,这样的趣味,真正是属于另外一种美学的境界。
拿这篇写于1980年的文章,和朱自清先生写于1933年的《春》相比,哪一篇更有感染人的力量,哪一篇在艺术上更有创新性呢?
这个问题,供老师和同学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