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进中举》并不完全是作者的虚构,它是有原始素材的。清朝刘献廷的《广阳杂记》卷四中有一段记载:
明末高邮有袁体庵者,神医也。有举子举于乡,喜极发狂,笑不止。求体庵诊之。惊曰:“疾不可为矣!不以旬数矣!子宜亟归,迟恐不及也。若道过镇江,必更求何氏诊之。”遂以一书寄何。其人至镇江而疾已愈,以书致何,何以书示其人,曰:“某公喜极而狂。喜则心窍开张而不可复合,非药石之所能治也。故动以危苦之心,惧之以死,令其忧愁抑郁,则心窍闭。至镇江当已愈矣。”其人见之,北面再拜而去。吁!亦神矣。(李汉秋编《儒林外史研究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70页)
“吁!亦神矣。”这句话是这段小故事的主题:称赞袁医生的医道高明。他没有按常规以药物从生理的病态上治这个病人,而是从心理方面治好了他。
这件事本身有一点生动性,读起来也相当有趣,但是拿来和《范进中举》比较,就差远了。这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全部旨趣都集中在实用价值方面——用心理疗法治愈了精神病。实用价值理性占了压倒优势,以至于这位活生生的新举人的特殊情感状态——为什么开心得发狂——完全不在作者关注范围之内。在治愈的过程中,其本人和周围人士有什么情感特点,则完全没有展开,有的只是一个理性的结论:心病就得以心理疗法治之。而《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一段则展开了一幅多元的直觉,情感变幻的奇观。这种神妙性大大超越了医道的神妙性。用学术的语言来说,就是审美价值超越了实用价值。(请参阅朱光潜《对于一棵松树的三种态度》,《朱光潜美学文集》第1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第448页。对于三种价值的阐释,请参阅孙绍振《名作细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03页)
在《范进中举》中,吴敬梓把袁医生治病神效法门改为胡屠户的一记耳光。这说明,在医生看来最重要的东西(“你死定了”的恐吓),在文学家看来是要放弃的。吴敬梓借范进中举这样一个突发的事件,把人物打出常规,让人物本来潜在的情感,得以层层深入的显现,让读者看到,人物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这另外一个人和原来的那个人,恰恰混为一体,精神从表层到深层立体化。
在考秀才以前,吴敬梓写范进,直接描写比较少,主要借考官周进的眼光看他:
落后点进一个童生来,面黄肌瘦,苍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广东虽是地气温暖,这时已是十二月上旬,那童生还穿着麻布直裰,冻得乞乞缩缩,接了卷子,下去归号。
这还是外表的寒酸,而后来交卷,显得猥琐的是精神状态:
只见那穿麻布的童生上来交卷,那衣服是朽烂了,在号里又扯破了几块。…….周学道……问那童生道:“你就是范进?”范进跪下道:“童生就是。”学道道:“你今年多少年纪了?”范进道:“童生册上写的是三十岁,童生实年五十四岁。”学道道:“你考过多少回数了?”范进道:“童生二十岁应考,到今考过二十余次。”学道道:“如何总不进学?”范进道:“因童生文字荒谬,所以各位大老爷不曾赏取。”周学道:“这也未必尽然。”……范进磕头下去了。
三十多年没有考取最起码的秀才,如果可以类比的话,就和今天的小学毕不了业差不多。而范进一点也不觉冤屈,居然自认“文字荒谬”。这并不完全是谦虚,更多的是自信心匮乏,人格卑微。吴敬梓揭示了这个人物在科举考试体制下精神被折磨得如此萎顿。但是,这个对自己的才能一点没有自信的人,却顽强地屡败屡考,完全是在无望中挣扎。而周学道此人,也曾经是苦读几十年书,秀才也不曾中得一个,也曾经在考试场所哭得晕过去的。这个人的眼光,是对范进绝望境地的渲染,同时又是为后来得中发疯设置的一个背景。
为范进中举发疯而设的第二个反差性环境,是通过其丈人胡屠户的嘴巴来展示的。屠户,杀猪的,在当时,其社会地位极端低下,和读书人(官僚阶层的候补者)是不能相比的。但是,由于范进屡考屡败,经济上陷入极端的困境,在精神上极端的自卑,胡屠户就敢于在任何场合下,公然显示对他的轻视。就是范进考中了秀才,他带着猪大肠来庆贺,其行为和所说的话,都不像是庆贺:
我自倒运,把个女儿嫁与你这现世宝,穷鬼,历年来不知累了我多少。如今不知因我积了甚么德,带挈你中了个相公,我所以带个酒来贺你。
这哪里像是庆贺?首先,这根本就是辱骂(现世宝、穷鬼);其次是自我表扬,毫无道理的自我表扬。连范进中了秀才都是因为他“积了甚么德”。再次,“教导”范进,有了秀才身份,从此对他自己“行事”里的人,不能“装大”,而对于一般做田的(扒粪的)、“平头百姓”,也不能“烂忠厚”,“拱手作揖,平起平坐”,因为这样会弄得胡屠户“脸上都无光”,“惹人笑话”。这样这的粗野无理,把祝贺变成了训斥和奚落,充分表现了胡屠户心灵深处的病态自尊和粗野的自大。他在范进面前,怀着显示优越的冲动,把范进压得越低,他自尊和自大的冲动就越是得到满足。但是,读者看得清楚,这种精神上的优越感,完全是虚幻的。因为他的言行,完全是违反社会礼仪的;他的优越,充其量不过是物质上的而已。但是,本来在精神文化上占有优势的范进,对于如此粗野的欺凌,没有任何反抗,相反说:
岳父见教的是。
这里显示了物质上的贫穷如何导致他精神上的自卑。范进中了秀才,又想考举人,向胡屠户借旅费,他不借,也不照顾范进的自尊心,精神优越感转化为野蛮的行为:“一口啐在脸上”,公然侮辱他,大言不惭地说,举人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的,应该像城里举人府上的老爷那样,一个个方面大耳,可范进却尖嘴猴腮,应该撒泡尿自己照照。“不三不四就想吃天鹅屁”。他的用语极端的恶毒,依照的完全是一种迷信愚昧的逻辑,对自己女婿的狼狈和贫困,不但没有同情,反以侮辱其人为乐。而范进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愤懑。吴敬梓写得非常简洁:
一顿夹七夹八,骂的范进摸不着门,辞了丈人回来。
一个读书圣贤之书的人,被人损到这种程度,居然一点反感都没有。吴敬梓写的是胡屠户对范进的蔑视,同时也写了对这种在精神上被侮辱、被损害,范进已经习惯了。对于人格和自尊被糟蹋,没有什么感觉,完全麻木了。
待到范进中了举人,疯了。为了治疗范进的疯狂,有人建议胡屠户打范进一耳光,告诉范进根本没有中,他却不敢了。精神优越感顿时变成了精神自卑感。这时的胡屠户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他的思维逻辑却是一以贯之的。在他的情感深处,真诚地以为举人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即使为了救这文曲星的命,他也缺乏勇气。他这样说:
虽然是我女婿,如今却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我听得斋公们说,打了天上的星宿,阎王就要拿去打一百铁棍,发在十八层地狱,永不得翻身。
吴敬梓的天才,集中表现在胡屠户的恐怖来源于他自己的个性逻辑。这种逻辑的特点是,第一,表面上是迷信逻辑,实质上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势利;第二,这种逻辑是极端荒谬的,可笑的,带着很强的喜剧性。齐省堂增订本《儒林外史》评语说:
妙人妙语。这一作难,可谓妩媚之至。(李汉秋辑校《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45页)
胡屠户这样的语言,明明是很丑恶的,怎么会“妩媚之至“呢?这是因为胡屠户的丑恶的势利,是以迷信的荒谬包装着的。这种逻辑之所以可笑,不但因为它荒谬,而且因为胡屠户的执著。执着到不顾自相矛盾。一方面是,前后反差巨大,本来应该会引起惭愧之感的;另一方面是,这本来应该是内心的隐私,一般人是不会公然讲出来的,而这个胡屠户却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而一旦说出来,他往日那种病态的自尊、自大,那种精神优越感,就变成了自卑感。这种自卑固然可鄙,然而又可怜、可笑。此时的胡屠户,已经不是施害于人者,而是自己为自己的观念所苦的人了。这就不但是可笑,而且有点天真,有点可爱,有点“妩媚”了。在这里,吴敬梓对胡屠户当然有揭露,但同时有调侃;在调侃中,又有悲悯之情。越到后来,胡屠户越为自己的观念所苦,吴敬梓就越来越宽容了。胡屠户还从一个滥施侮辱者,变成了被嘲弄者。邻居内一个“尖酸”人说道:
罢么!胡老爹,你每日杀猪的营生,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阎王也不知叫判官在簿子上记了你几千条铁棍;就是添上这一百棍,也打甚么要紧?只恐把铁棍子打完了,也算不到这笔帐上来。或者你救好了你女婿的病,阎王叙功,从地狱里把你提上第十七层来,也未可知。
这表面上是邻居的嘲弄,实际上是吴敬梓遵循着胡屠户的迷信逻辑,推导出了和胡屠户相反的结论,使胡屠户的处于荒谬的两难之中,越发显得可笑。接下去的“连斟两碗酒喝了,壮一壮胆”,虽然仅仅是叙述,但是也很精彩,写出胡屠户为自己的迷信所苦的可笑,又为情势所逼的可爱。他硬着头皮打了范进一耳光,使范进清醒过来以后,胡屠户的感觉,肯定是吴敬梓的神来之笔:
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计了个膏药贴着。
这是吴敬梓对胡屠户的调侃,又进了一步,使胡屠户变得更加可笑,更加可恨,更加好玩了,更加可爱了。可恶的胡屠户变得可笑,可爱的原因是,他的虚幻的自卑感变成了严重的负罪感。吴敬梓的改变原始素材的工力,就在于超越了实用的价值,进入人物的非理性的情感世界。感动我们的不再是实用的心理治疗方法,而是不实用的情感变幻奇观。
到此,胡屠户的内心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尊自大,充满物质的和精神的优越感;第二阶段是丧失了优越感,充满了自卑感;第三阶段则是自卑变成了自我折磨的负罪感。但吴敬梓对他的调侃还没有完结,接着是第四个阶段:当人家嘲弄他说,他这打过文曲星的手杀不得猪了。胡屠户说:
“我哪里还杀猪!有我这贤婿,还怕后半世靠不着也怎的?我每常说,我的这个贤婿才学又高,品貌又好,就是城里头那张府和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你们不知道,得罪你们说,我小老这一双眼睛,却是认得人的。想着先年,我小女在家里长到三十多岁,多少有钱的富户要和我结亲,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今日果然不错!”说罢,哈哈大笑。
他如此迅速地忘却了自卑感和负罪感,迅速恢复了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比之开初所说的(考中秀才,不是因为才学,而是因为考官可怜他年纪老了,尖嘴猴腮,癞虾蟆想吃天鹅屁、不是天上下凡的上的文曲星料,撒抛尿自己照照等等),更加自相矛盾,更加荒谬,更加虚幻,更加不可信;但是,他又更加坦然。这种大言不惭的自白,除了自我暴露,自我安慰,自鸣得意以外,没有任何人相信。吴敬梓把胡屠户置于这样一种境地,他所说的一切,目的是让听者尊敬自己,可是实际上却是自我丑化。这已经是很可笑了,更可笑的是,胡屠户自己却没有任何可笑的感觉。这与前此范进感觉不到自己的可悲一样深邃。待到范进回家:
屠户和邻居跟在后面。屠户见女婿衣裳后襟滚皱了许多,一路低着头替他扯了几十回。到了家门,屠户高声叫道:“老爷回府了!”
这里十分深刻地提示了,胡屠户的自豪感是建立在对于权势者的自卑的依附感上的。等到他视为老爷的张乡绅来临,他就“连忙躲进女儿房里,不敢出来”。他大呼小叫的自豪感是和自卑感互为表里的。
而范进的内心,又与胡屠户互为表里,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完全没有麻木的自卑感;第二阶段,是没有正常感觉的疯狂和昏迷;第三阶段,最鲜明的表现则是和张乡绅见面的一幕:
张乡绅攀谈道:“世先生同在乡梓,一向有失亲近。”范进道:“晚生久仰老先生,只是无缘,不曾拜会。”
张乡绅说的明明是假话,当范进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富有的乡绅,哪里会把他当作“乡梓”?哪里会有意来和他“亲近”?范进的回答也是假话,连自己的丈人都对他无端侮辱,哪还敢拜会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士?范进和张乡绅的对话,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所说的话,与实际相去甚远。完全不顾事实,却符合官场的身份和礼仪的规范。吴敬梓的才华在于,让他的人物把假话说得心照不宣,一点没有心理障碍。吴敬梓揭示了,这不是一般的客气话,而是客套话,客气的套话。一般的客气话是虚伪,而客套话,就是说虚伪的话而没有虚伪的感觉,甚至是肉麻话也没有肉麻的感觉。张乡绅送了五十两银子,叫他权且收着,又看着范进的破草屋,说“这华居其实住不得,将来当事拜往,俱不甚便。”马上又奉送三进三间的房屋,说目的不过是自己“早晚也好请教些”。所有这些用语,都以与实际情况尖锐反差为特点。一连串的假话,极力反讽范进,连他的破草屋都说成“华居”,白送住房,不说是为了奉承,而是说为了自己拜会,为了自己来请教方便。范进此时,虽然对于成套的假话应对如流,但是,对于突如其来的厚礼,还未立即习惯,不免有点书呆子气地“再三推辞”,而张乡绅却说出这样的话:“你我年谊世好,就如至亲骨肉一般。”对于这样肉麻的话,范进从容应对,但毕竟如胡屠户所说的“烂忠厚”,还是和张乡绅有一点距离。但是,这一切对答如流的假话,越是假得不可开交,喜剧越是强化。
范进中举的喜剧性已经是够淋漓的了,吴敬梓可能还觉得不过瘾,特地又加上了一个尾声(本课文未选):接着又有许多人来送田产、送店房,甚至投身为奴仆的,两三个月之间,范进家里,不但陈设豪华,而且仆妇成群。他的母亲,还以为房子家俱是从他人借用的,叮嘱家人不要弄坏了。当得知这一切都属于自己之时:
老太太听了,把细磁细碗盏和银镶的杯盘逐件看了一遍,哈哈大笑道:“这都是我的了!”大笑一声,往后便跌倒。忽然痰涌上来,不省人事。
最后竟然不治而死。同样一个人,中举前后,遭遇发生如此这样巨大的反差,这就难怪范进得知自己真的的中举,要兴奋得发狂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吴敬梓在这里,揭示了范进性格的社会环境。中举之前,备受欺凌和侮辱;中举之后,受尽无端的馈赠。这样的社会陈规,就造成范进的精神心性的麻木,先是由于卑微而麻木,后是因为暴喜而发疯(这是最大的麻木),最后是虚伪的奉承中不觉虚伪的麻木。这种性格发展暴露了一个“烂忠厚”的读书人的灵魂走向泯灭喜剧逻辑。
范母之死,可以说是神来之笔,把喜剧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是范进中举昏迷的高潮之后的又一高潮。这个经典片断因此就具有了双重高潮。难能可贵的是,这双重性,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意味上的。第一度高潮,是单纯喜剧性的;第二度高潮,带来了一点悲剧的色彩。大喜付出大代价,幸运与代价成正比,使悲剧的死亡,变成可笑。由于悲喜的反差,更加显出喜剧的怪异。范进的喜极而狂能得救,而其母却喜极而亡却无救。这其中包含着多层次的对照:一是,其母乐极生悲与其子范进乐极生悲、悲而复乐的对照,二是,死亡之悲,与整个富贵喜庆氛围的对照。多重对照,使得结局的荒谬意味变得非常丰富。
我国古典悲剧大都受大团圆模式束缚,但是《范进中举》却对这个模式有所突破,悲喜交加,大喜大悲交织。可惜的是,这一点没有得到后来者,包括作家和评论家的充分珍视。我要说的是,事实上,这一点,连鲁迅都忽略了。